内容正文:
第九课 国家行政机关
要点1 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职权
如何认识国家行政机关?
含义
行政机关是依法设立,行使国家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性质
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组成
①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①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职权
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与人民
的关系
①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是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授予的。②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确保行政权更高质量行使,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要点2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行政机关如何依法行政?
(1)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
(2)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
(3)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和重要性是什么?
(1)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2)重要性: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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