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课件)-《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同步精品课堂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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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内容正文:
《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
同步精品课堂
第七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1
目录
Contents
总结思考
课内练习
师生互动
课程导入
学习目标
新课讲授
2
全面理解增值税的概念、性质、特征、计税原理,掌握增值额与增值税的逻辑关系
精准掌握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范围,熟练区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管理规则
熟练运用税率、征收率,掌握一般计税、简易计税的完整计算规则,包括销售额确定、进项抵扣、不得抵扣情形
完整掌握增值税6 项一般征税范围、8 项视同销售货物、3 项视同销售服务 / 无形资产 / 不动产、不征税项目
学习目标
案例
某企业购进原材料成本 100 万元,加工后销售售价 200 万元,增值额 100 万元;消费者购买商品支付价款中包含增值税。增值税贯穿生产、批发、零售、服务、进口全环节,与每个人、每家企业密切相关。
什么是增值税?
专业定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服务、不动产等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不重复征税
价外税属性
税款抵扣制
1.7.2013
简单来说,增值税就是对“赚的差价”征税。比如奶茶店老板花10元买原料,做成奶茶卖30元,增值了20元,增值税就对这20元征税。它最大的好处就是避免了重复征税,而且税款是价外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同时,企业可以用进货时交的税去抵扣卖货时收到的税,这就是税款抵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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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计税原理
环节一:原材料生产
成本:50元 → 售价:80元
本环节增值额:30元
环节二:工厂加工
购进:80元 → 售价:150元
本环节增值额:70元
环节三:零售商销售
购进:150元 → 售价:200元
本环节增值额:50元
💡 核心逻辑:增值税实行“环环征收、层层抵扣”,企业仅需对本环节产生的增值额纳税。虽然每个环节都在缴税,但税款最终通过商品流通层层传递,由最终消费者全额承担。
1.7.2013
我们来看一个简单的流程。从原材料生产,到工厂加工,再到零售商销售,每个环节都在增值,每个环节都只对自己创造的增值部分交税。比如工厂,它购进花了80元,卖出收了150元,增值了70元,就对这70元交税。这样一环扣一环,税款最终传递到了消费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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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境内:销售方、服务提供方、无形资产转让方、不动产所在地在境内。
应税行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进口货物。
主体:单位(企业、行政、事业、军事、社团等)、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扣缴义务人
适用对象: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且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
扣缴方: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纳税人分类:一般纳税人 vs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划分标准 (年销售额)
年应税销售额> 500万元
年应税销售额≤ 500万元
会计核算水平
核算体系健全,能准确核算进销项税额与应纳税额
核算不健全,无法按规定报送税务资料,数据较粗放
适用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3%/5%)
进项税额抵扣
✅ 取得合规凭证后可以抵扣
❌ 无论是否取得专票,均不得抵扣
1.7.2013
纳税人主要分为两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主要标准是年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元。简单来说,大公司、大企业通常是一般纳税人,它们会计核算规范,可以用销项减进项的方法计税,并且可以抵扣进项税。而小商店、小餐馆这类规模较小的,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它们计税方法简单,直接用销售额乘以征收率,但不能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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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资格管理规则
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 可以自愿登记
即使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只要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即可申请登记。
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
🚫 不得转为 (特殊规定除外)
一旦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 核心指标:年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口径
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含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1.7.2013
这里有两个重要的规则大家要记住。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想发展壮大,可以自愿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反过来不行,一般纳税人是不能随便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的。所以,企业在选择纳税人身份时需要慎重考虑。另外,大家要注意,年销售额是滚动计算的,不是自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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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销售货物
指有偿转让有形动产的所有权。
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进口货物
指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征税范围。
销售劳务
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劳务不包括在内。
1.7.2013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非常广泛,我们可以用一个思维导图来梳理。主要分为六大类:销售货物,比如卖手机、卖衣服;进口货物;销售劳务,也就是加工和修理修配;销售服务,这个范围最广,包括打车、寄快递、理发、贷款等等;还有销售无形资产,比如卖专利;最后是销售不动产,也就是卖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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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销售服务
涵盖范围最广,包含: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指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土地使用权。
销售不动产
指有偿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
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1.7.2013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非常广泛,我们可以用一个思维导图来梳理。主要分为六大类:销售货物,比如卖手机、卖衣服;进口货物;销售劳务,也就是加工和修理修配;销售服务,这个范围最广,包括打车、寄快递、理发、贷款等等;还有销售无形资产,比如卖专利;最后是销售不动产,也就是卖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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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货物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跨县(市) 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视同销售货物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记忆小窍门:对内(福利/消费)仅“自产/委托加工”要视同销售;
对外(投资/分配/赠送)无论“自产/委托加工/购进”均视同销售。
特殊行为: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与货物类似,无偿提供的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也可能被视同销售。
无偿提供服务
主体: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公益事业/公众对象除外
无偿转让无形资产
主体:单位或个人
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
无偿转让不动产
主体:单位或个人
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
关键看是否存在“无偿”行为,且该行为非公益目的。凡是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行为,均不视同销售。
1.7.2013
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也有视同销售的规定。核心就是“无偿”。比如,一家广告公司免费为另一家公司做广告,就视同销售服务,需要交税。但如果是为灾区免费做公益宣传,就不需要。记住,公益目的的无偿行为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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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公益服务
存款利息收入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资产重组中资产与负债一并转让涉及的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转让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与销售行为不挂钩部分)
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适用)
13%
销售/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最基础的税率)
货劳租
9%
交通/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农产品、图书等民生相关
交邮基建,不动产,农图
6%
增值电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电金现生,无形资产
0%
国务院规定的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出口 & 跨境
1.7.2013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是税率,主要有四档:13%、9%、6%和0%。
13%是最基本的税率,适用于大部分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大家可以记口诀“货劳租”。
9%主要涉及交通、邮政、建筑、不动产这些和民生基建相关的行业,口诀是“交邮基建,不动产,农图”。
6%则覆盖了金融、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等无形服务领域,口诀可以记“电金现生,无形”。
0%主要用于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服务,也就是“出口跨境”。
大家可以结合右边的口诀来记忆,这样考试或工作中就能快速反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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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适用)
3%
法定征收率
适用于绝大多数简易计税项目,是小规模纳税人最基础的征收率。
5%
特殊征收率
主要针对不动产相关业务,如销售/租赁不动产、劳务派遣(差额计税)等特定场景。
1%
优惠征收率
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减按1%征收增值税。
1.5%
住房租赁优惠
针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特定优惠政策,在5%征收率的基础上,减按1.5%计算缴纳。
核心区别:税率(如13%、9%、6%)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征收率(如3%、5%)用于“简易计税方法”,二者计算逻辑不同。
1.7.2013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些特殊项目适用的是征收率。最常用的是3%。但如果涉及到不动产,比如卖房子、租商铺,就要用5%的特殊征收率。目前,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有优惠,3%的项目可以减按1%来交税。大家要注意区分税率和征收率的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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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适用)
💡 核心计算公式:扣税法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01. 销售环节
向购买方收取款项时产生
👉 销项税额
公式:不含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
02. 购进环节
向供应商支付款项时支付
👉 进项税额
公式:购进金额 × 税率
03. 计算申报
差额即为当期实际应纳税额
👉 应交 = 销项 - 进项
1.7.2013
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扣税法”,公式很简单: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什么是销项税?就是你卖东西时向客户收的税。什么是进项税?就是你买东西时付给供应商的税。两者相减,就是你最终要交的税。如果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还可以留到下个月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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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
公式:销项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
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适用税率)
💡 计算示例:
商品含税售价113元(税率13%):
不含税价 = 113 ÷ 1.13 = 100元
销项税额 = 100 × 13% = 13元
视同销售的定价顺序
对于无偿赠送等无实际销售额的视同销售行为,需严格按照以下优先级顺序来核定销售额:
优先按“自己”的售价
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其次按“他人”的售价
取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最后按“组成计税价格”
公式:成本 × (1 + 成本利润率)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 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 从海关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 = 买价 × 扣除率(9%/10%)
④ 从境外单位 / 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完税凭证注明税额
⑤ 旅客运输服务:按票据注明金额计算抵扣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② 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③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④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服务
⑤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
⑥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用于正常生产经营且凭证合法的进项税准予抵扣;
用于非生产经营(福利/消费)、非正常损失或特定服务(餐饮/娱乐)的不得抵扣。
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应纳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计算逻辑简单
不得抵扣进项税
需做价税分离
含税销售额需换算: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征收率)。
1.7.2013
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就简单多了,我们称之为简易计税方法。直接用不含税的销售额乘以征收率就行。
比如一个小商店,一个月卖了1030块钱的东西,先换算成不含税的1019.8元,再乘以1%的征收率,大概交10.2元的税。
记住,这种方法最大的特点就是不能抵扣进项税,无论你买了什么东西,支付的进项税额都不能用来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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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
某小规模商店含税销售额 1030 元,
现行优惠征收率减按 1% 计征。
计算过程:
不含税销售额 = 1030 ÷ (1+1%) ≈1019.80 元
应纳税额 = 1019.80 × 1% ≈10.20 元
增值税免税项目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
增值税起征点
起征点标准
按期纳税(月销售额)
5000 - 20000 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日销售额)
300 - 500 元(含本数)
💡 优惠政策:起征点以下的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纳税期限
小规模纳税人
通常以按季度为周期申报纳税,流程相对简便。
一般纳税人
通常需要按月进行申报纳税,需及时核算进项与销项。
法定申报期
申报纳税时间为纳税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申报
原则上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非固定业户申报
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的,由机构所在地补征。
进口货物申报
由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1、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销售劳务范围的是()
A. 房屋修缮
B. 机器设备修理
C. 餐饮服务
D. 转让商标权
【答案】B
【解析】增值税销售劳务仅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针对有形动产);房屋修缮属于建筑服务,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转让商标权属于销售无形资产。
课内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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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 13% 税率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扣除率是()
A. 6%
B. 9%
C. 10%
D. 13%
【答案】C
【解析】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 13% 税率货物,按照 10%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课内练习
31
3.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行为有()
A. 单位无偿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B. 个人无偿转让专利技术给公益机构
C. 单位无偿转让厂房给关联企业
D. 个体工商户无偿为客户提供保洁服务
【答案】ACD
【解析】 用于公益事业的无偿转让行为不视同销售,因此 B 选项不视同销售;ACD 均属于视同销售范围。
课内练习
32
课内练习
4.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的有()
A. 销售货物时收取的手续费
B. 销售货物时收取的违约金
C. 销售货物时收取的包装费
D. 受托加工代收的消费税
【答案】ABC
【解析】:价外费用包含手续费、违约金、包装费等;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所代收的消费税不属于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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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纳税人有偿转让不动产使用权,属于增值税 “销售不动产” 征税范围
【答案】×
【解析】销售不动产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转让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
课内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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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现行政策可减按 1% 征收增值税?
【答案】√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 3% 征收率项目,按照现行优惠政策减按 1% 征收增值税。
课内练习
35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依据、实行抵扣制的流转税,覆盖货、劳、服、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按年销售额 500 万元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不同计税方法
征税范围包含6 项一般规定、视同销售、不征税项目,规则清晰、边界明确
一般计税用销项−进项,简易计税用销售额 × 征收率,优惠与征管规则完整配套
总结思考
36
课后作业
1、完成练习册上的练习题
2、思维导图。
同步精品课堂
Thank you
《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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