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活动探究课件)道德与法治新教材统编版八年级下册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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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整册梳理 宪法 精神 公民 意识 国家 制度 国家 机构 核心导向 八年级下册 坚持 宪法至上 理解 权利义务 认识 国家制度 走近 国家机构 建设 法治中国 法治 精神 单元分析 第四单元 走进国家机构 第七课 国家权力机关 11.1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11.2 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 单元目标:人民当家作主,不仅需要完备的国家制度体系予以保证,而且需要通过国家机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来实现。我们要了解这些国家机关的性质、职权及相互关系,认识这些国家机关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所起的作用。 第八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九课 国家行政机关 第十课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十一课 国家监察机关 第十二课 国家司法机关 第十一课 国家监察机关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 第四单元 走进国家机构 11.1 国家监察机关 的产生和性质 1. 政治认同 :通过了解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方式和性质,认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认同。 2.法治观念:理解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关系,树立“国家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的法治意识。 3.责任意识:认识监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对公权力监督的意识,理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监督理念。 核心素养目标 4 新课导入 同学们,你知道什么是“监察”吗? 谁来负责监督公职人员? 你了解我国的监察体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此前,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体制不顺等问题制约了监督实效。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有利于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它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自学目 录 CONTENTS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 1 各级监察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3 国家监察机关的组成? 2 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 3 国家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的原则? 3 6 活动探究一:追根溯源——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 层级 产生机关 主任产生方式 副主任、委员产生方式 国家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小组思考讨论:梳理监察机关的产生机关和产生方式,完成表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选举 本级人大选举 国家监委主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 本级监委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 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监察机关 产生、监督 对其负责 产生、监督 对其负责 产生、监督 对其负责 领导监督 对其负责 同级 逐级 活动探究一:追根溯源——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 1.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组成? 课堂笔记 产生: 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组成:国家监察机关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① ② 国家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省级监察委员会 上级 市级监察委员会 县级监察委员会 下级 领导 领导 最高国家监察机关 活动探究二:组织体系——监察委员会的布局 法律依据:《监察法》第十条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小组讨论: 为什么监察委员会要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以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为主”意味着什么? 双重领导体制:根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监察委员会双重领导下工作,监督执法调查工作以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为主。” 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既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又接受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其中,监督执法调查工作以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为主,这有利于保证监察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干扰。 活动探究二:组织体系——监察委员会的布局 2.各级监察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课堂笔记 ①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国家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②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③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政府的公务人员要受监察机关的监督,这有助于公务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也有助于改善工作作风,提高管理质量。 司法系统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在监察范围之内,这有利于推动司法领域反腐败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我们息息相关。将这些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范围之内,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看看还有哪些人员在监察范围之内。 活动探究三:性质探究——深入了解国家监察机关 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监察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活动探究三:性质探究——深入了解国家监察机关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看看还有哪些人员在监察范围之内。 课堂笔记 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3.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 李某涉嫌非法套取国家农机补贴经费。县监察委员会收到举报后,决定进行调查。李某所在单位却以向某曾经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为由,向县监察委员会发函,要求停止调查。 不合法。 理由:依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活动探究四:职权初探——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李某所在单位这一要求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王某案发时任某县人民医院院长,因涉嫌严重违法被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1046.4万元,为他人牟取利益。县监察委员会将王某涉嫌受贿罪的案件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追缴王某违法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 活动探究四:职权初探——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结合上述案例,说说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如何分工配合的。 监察委员会负责调查,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三者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案件办理。 《监察法》第四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活动探究四:职权初探——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人民法院 国家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执法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独立行使监察权”是否意味着监察机关可以不受任何约束? “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什么意思? 4.国家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的工作原则 课堂笔记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① ②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③ 国家监察机关的 产生和性质 产生 性质 组成与领导机制 工作原则 课堂小结 1. 2025年6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施行。根据该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表明( ) ①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②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接受监督 ③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 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选举权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随堂训练 B ③错误:国家监察委员会不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国务院才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条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这表明我国监察委员会系统上下级之间是( ) A. 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B. 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C.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D. 相互独立的关系 随堂训练 C A是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 B是指导关系(如上下级法院之间); D与法律规定相反。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说明( ) ① 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② 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执法部门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③ 监察权行使需要与其他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④ 监察机关可以完全不受任何约束地行使权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随堂训练 B A职能科学强调职权边界清晰; B权责法定强调权力来自法律授权; C执法严明强调严格规范执法。 4.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此,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是( ) A. 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证了监察工作的客观公正 B.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不需要任何机关的配合与制约 C.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D. 监察委员会必须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随堂训练 B  课后任务: 实践:监察新闻追踪 关注近期关于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新闻报道(如“廉洁四川”“清廉浙江”等公众号内容),分析报道中体现了监察委员会的哪些职能,写一篇200字左右的观察报告。 感谢 大家的观看! 26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权力监督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形成党政群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从组建国家和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到出台监察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刻改变着中国反腐败的历史进程。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监察法规定了六类监察对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被纳入监察范围,监察对象全覆盖得以实现。2018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设立派驻机构。监督就在身边,纪律就在眼前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感受。2019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12个扩充至16个,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不断强化,多地积极探索将监察职能向乡镇、村居延伸,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公权力监督难题,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监督之网越织越密。国家省市县各级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切实解决了过去反腐败力量分散、职能交叉重叠的问题,反腐败力量更集中、监督范围更广泛、权限手段更丰富。成效明显,首先,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第二,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第三,促进了机构、职能、人员的全面融合。第四,建立起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工作机制。第五,保持和强化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第六,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钻指成拳、重拳出击。各级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实现减存量、遏增量全面推进,确保了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2018年4月1日,国家监委向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发出留置决定书,王晓光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个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中管干部。2018年11月30日,外逃保加利亚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一个又一个第一,是国家监委成立后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升全市。2019年10月,国家监委与联合国签署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首次同联合国签署反腐败合作文件。我国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的艰苦努力和实际成果,为世界共同打击腐败贡献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最终目的是要解决我们党长期执政条件下的自我监督问题。十九大以后,这个制度的改革,我觉得很重要的一个就是他把党内党规,把党的纪律检查跟国家法律的这种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把它统一起来了。使得我们这个反腐败实现了全覆盖。这不光现在管党内,你不是党员,你也得受他管。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监督,这应该一个是一个世界上的共同的话题或者共同的课题,应该说是国家治理关键的环节之一。我们相信通过强国精神的贯彻落实,咱们在强化监督履职腐败方面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改革永远在路上,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党的肌体必然更加健康,党的领导定会更为坚强有力。 什么是监察委员会?全国人大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有多重要?在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在21条修改内容里有11条涉及监察,并在国家机构一章中专门增加了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监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他负责,受他监督。他的成立,意味着人大产生的国家机构将由一府两院变成一府一委两院。最新出炉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也将正式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那么,他与纪委的关系又是如何呢?他们合署办公,监察委员会依法行使监察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监察范围除了官员,还包括村干部、公职医生、高校教师等。具体说,监察委拥有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权限,可以采取12项调查措施,并且有权通缉被调查人或限制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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