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单元检测-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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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本试卷聚焦“社会争议解决”单元,以劳动纠纷、消费维权、网络侵权等真实案例为情境,全面覆盖多元纠纷解决方式,适配高中思想政治单元复习,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选择题|20/60|劳动仲裁、行政诉讼管辖、证据类型(如电子数据)、调解效力|结合直播购物、工伤认定等热点,考查基础法律程序与权利义务| |简答题|5/40|调解实践点评、名誉权纠纷评析、民事起诉状起草|通过企业欠薪调解、微信聊天记录取证等案例,综合考查纠纷解决能力与法治思维|

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单元检测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原告王某受雇于被告李某,王某在一处装修工地从事墙体拆除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腿部骨折,住院治疗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出院后,王某多次找到李某协商赔偿事宜,双方争执不下,矛盾逐渐激化。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该案中(   ) ①王某受雇于被告李某,故应由李某负全责 ②提起诉讼是王某解决这一纠纷的最佳方式 ③王某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可以直接诉至法院 ④涉案法官可以优先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李女士在某直播平台购买了一套宣称“纯天然、有奇效”的护肤品,使用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经查,该产品系“三无产品”,主播在直播中存在虚假宣传。李女士欲维权,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①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查处虚假宣传行为 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③要求直播平台提供主播的真实信息,协商赔偿事宜 ④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报复商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董某在某公司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董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后经董某申请,市人社局经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工伤认定。某公司不服,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审查后维持原认定。某公司以人社局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①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属于鉴定意见 ②该诉讼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行为是否合法 ③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某公司向法院提起的是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某安装公司应某物业公司委托,陆续完成小区43项零星维修项目,因物业公司欠付部分款项诉至法院。受理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双方对承揽项目完成情况及结算金额无异议,仅对付款方案有争议。承办法官以“一次性解决全部纠纷”为目标,组织多轮调解,寻找双方权益平衡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中法官的成功调解(   ) ①契合了民事纠纷化解的需求,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②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作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④更加便捷经济,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合同为前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5年2月28日,林某向法院起诉称,蓝某以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林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一份借条,明确约定借款月利率4%,未约定还款日期。同日,林某通过支付宝向蓝某转账借款28800元。后蓝某未按约定还款。故林某请求法院判令蓝某偿还借款本金28800元及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蓝某对法院一审裁定不服,上诉期限为15日 ②因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可由被告蓝某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从出具借条之日起计算 ④林某向法院提供的借条与支付宝转账记录,属于书证与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系农民工,身陷劳动争议纠纷,被告知诉讼须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诉讼,才能争取到合法权益。 B.乙系诉讼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感到法官偏袒对方,且对自己态度差,担心案件审理不公正,遂申请法官回避。 C.丙作为被告,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遂提出管辖权异议。3月24日法院经审查确认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丙不服,于4月7日提起上诉。 D.丁系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刘某(16岁)因涉嫌抢劫罪被提起公诉,其父母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丁受中心指派和刘某父母委托,为刘某无偿辩护。 7.新疆华某科技公司系“天山祥云”蔷薇属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新疆某种苗场自2014年起从市属公园采剪“天山祥云”植物进行繁育,2023年5月28日,新疆某种苗场销售给昌吉某培育基地“天山祥云”苗木8000株。面对权利被侵害,新疆华某科技公司(   ) ①应提起刑事诉讼,可以提高维权获胜的机会 ②可以选择调解,以更小的成本尽快解决纠纷 ③可能选择商事仲裁,因为商事仲裁不公开进行 ④最终可能采取诉讼手段,这是维权的最后途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运用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这些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下列对应正确的是(   ) ①某水果商贩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发生纠纷——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②窦某所在公司因拖欠窦某车库租赁费而发生纠纷——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③王、姜夫妇离婚时因财产发生纠纷——双方可以采用仲裁形式 ④牛大爷因“保健品”无效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9.某政府G单位就“机房建设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H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但G单位其后发函表示,其上级单位决定终止该项目,经费已收回财政。H公司与G单位协商未果,将存储在U盘中的过程资料和照片提交并诉至法院,要求G单位赔偿相应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此案属于行政诉讼     ②H公司提交的过程资料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担任过本案证人的人民陪审员需要回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在直播间主播的推荐下,高女士为了轻松减肥,在网上购买了9盒“酵素话梅”,食用后却连续多日腹泻。怀疑其中有非法添加的有害物质,高女士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明,该款“酵素话梅”含有对人体有害的非法添加化学有害物质,通过腹泻的方式来减肥,系刘某等组织生产、销售。最后,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刘某等5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1年不等,并处罚金三百万至三千万不等。以下分析错误的是(   ) ①公安机关应对刘某等人提起公诉 ②高女士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是刘某等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 ③高女士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刘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该案件为刑事诉讼案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甲公司在广告中使用与乙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乙公司欲维护自身权益,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①向公安机关直接提起刑事诉讼 ②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权的民事诉讼 ③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④直接扣押甲公司侵权商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丁丁在H市社保局办理业务时,因大厅台阶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头部严重受伤。丁丁诉至法院,要求该社保局赔偿损失,并提交了U盘中保存的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丁丁须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丁丁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③若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直接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是为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大学生小陶租下了江某的农村自建房用于自主创业,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小陶支付江某租金10.6万元。小陶不服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维持原判。本案中,小陶(   ) ①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②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提起上诉的 ③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不可以申请仲裁 ④认为二审判决仍有错误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A.①③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14.阅读下面材料 案例:原告陈某与被告雷某系同学关系。据陈某自述,2024年11月,雷某以偿还信用卡为由向陈某借款1万元,承诺短期内归还。陈某出于信任,未要求对方出具借条,通过微信分两次各转5000元给雷某。转账后双方未就借款性质进行确认,也未补签任何书面凭证。还款期限届满后,陈某多次催讨无果,遂持微信转账记录将雷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1万元。庭审中,雷某否认借贷关系,同时提出,若为借款,陈某应提供借条等有效凭证。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提交的转账记录仅能证明资金交付事实,无法证实双方存在借款约定,也无法反驳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万元借款 ②陈某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约定,应承担不利后果 ③陈某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电子数据 ④陈某提起诉讼后,雷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5年7月,农民工刘某某在沈阳某公司工地因未获安全防护坠落受伤,雇佣方拒绝赔偿。刘某某因经济困难向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代理诉讼。一审判决雇佣方连带赔偿35万余元。雇佣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下列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某某申请的法律援助是国家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②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代理,属于司法救助制度的范畴 ③雇佣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依法行使了上诉权 ④再审裁判是终审裁判,雇佣方不服没有纠正的机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是指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包括数据资源、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数字作品等。《民法典》第127条明确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2026年1月起实施独立案由,当事人可直接以“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为案由去起诉。赵某作为公司公众号编辑,非法嵌入第三方链接分流20个公众号流量,导致公司“流量主”收益受损,互联网法院当庭判令赵某赔偿10万元。本案中(   ) ①公司需要证明赵某与公司在流量权益中存在竞争关系 ②公司需证明赵某侵权行为及公司对公众号的合法权益 ③当庭宣判作为诉讼最重要的环节影响着案件的公开度 ④案由精准化与互联网法院的专门管辖形成了协同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某公司员工陈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使用公司内部优惠权限为自己及亲友兑换商品,导致公司产生直接经济损失。公司依据规章制度,作出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陈某不服,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历经仲裁、一审、二审。该案中(   ) A.陈某和公司均有权委托辩护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B.二审是终审判决,用于纠正已经生效的一审裁判错误 C.本案中公司的规章制度、陈某兑换商品的记录均属于物证 D.公司需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陈某的违纪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18.博主李某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指控A公司销售的“智能护眼灯”存在严重频闪危害视力,并附上多张模糊测试照片,引发网友跟风退货,致使A公司声誉受损、销量骤降。A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指控缺乏科学依据,且拒绝提供原始测试数据。A公司在诉讼中依法申请了证据保全,并提交了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及完整的销售记录。最终,法院认定李某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民行使诉讼权利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李某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②严格遵循诉讼程序是结果公正的前提,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保障了关键证据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③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防线,法院直接依据网络舆情判定侵权成立,体现了司法对民意的快速响应 ④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在审理中应秉持公平原则,优先考量企业的信誉以稳定市场秩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9.15岁的中学生李某在上学途中被机动车撞伤,并构成10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父母诉至该区法院,法院立即启动特别程序,联合司法鉴定机构,保险公司快速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及时完成赔付,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十级伤残结论是案件有力的书证 ②法院启动的特别程序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③案件的解决反映了法律实施中的社会协同和多方共治的理念 ④诉讼调解中,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0.张某从某县山区的居民收购了无合法来源的王锦蛇,准备高价销售牟利,被县林业执法人员查获并作出处罚。张某认为县林业局作出处罚的主要证据不足,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对于此案(   ) A.张某作为原告,应当对本案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B.县林业局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人民法院案件审理 C.张某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张某如果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二、简答题:本题共5题,共40分。 21.调解不仅是“算账”,更是“暖心”;不仅要“结案”,更要“事了”。L市人社局联合市总工会、司法局、人民法院等部门设立劳动维权联合调处中心,建立“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纠纷共处”的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机制。2025年以来累计调解成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百余件,实现劳动者维权“只进一扇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以下是联合调处中心成功调解的一起典型案例。 【案情介绍】 某商务公司因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公司负责人告知员工自行另谋出路。然而,就前期拖欠的工资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等事宜,公司均无力支付,员工遂申请劳动仲裁。 【调解过程】 市仲裁院在征询劳动者调解意愿后,交由劳动维权联合调处中心先行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认真审核双方证据,查明企业确实存在经营困难无力支付的情况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方面,督促企业正视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另一方面,引导员工体谅企业实际困难,共渡难关。基于客观事实,兼顾双方实际困难,综合员工请求,提出调解方案,组织双方多轮协商,促进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点评】 本案例调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L市劳动维权联合调处中心上述案例的调解实践进行点评。 22.林某为某公司高管,与小刘等三名员工原为上下级同事关系。 镜头一 2021年2月期间,小刘与公司其他两名员工建立微信群“某某素材组”,在群中聊天称林某“没管理能力”“两面三刀”等。 镜头二 2021年10月,公司与小刘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已无法进入公司,小刘通过远程操作退出电脑微信。林某收回小刘的办公电脑时,电脑未关机,遂通过脱机状态翻看其微信历史聊天记录,并通过电脑自带录屏功能对小刘等人在2月期间的聊天记录进行取证。 镜头三 2024年1月,林某以该离线状态下微信界面的录屏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小刘等人在微信群中的诽谤谩骂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 有人认为,诉讼是定分止争的最佳途径,林某证据充足,一定能维权成功。请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先生以12000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专业数码相机。一次外出拍摄后,相机出现对焦故障,他将该相机连同备用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一同送至某维修公司进行修理。后来,林先生的妻子从维修店取回相机并支付了维修费用。80余天后,林先生准备外出采风,拿出相机使用时,发现拍摄的照片模糊不清,防抖功能和成像质量严重受损。林先生与维修公司协商赔偿未果,遂起诉要求维修公司赔偿。维修公司辩称,维修单上已明确告知顾客,如有问题请在48小时内向公司反映,公司可以及时处理。而林先生是在维修完成并取回相机两个多月后才找公司反映问题,已过公司承诺的质保期。法院经审理判决,林先生的诉讼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林先生不服。 法律课上,某班同学对这一案件展开讨论,提出以下观点: 甲 维修单只能证明存在的生活事实,不一定能成为法律事实的证据 乙 林先生作为自诉人,因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 丙 林先生可以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申请再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乙、丙三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制造美学”产业浪潮中,原创设计成为潮玩企业核心竞争力。S市本土潮玩设计甲公司专注产品原创设计,坚持以独特审美、艺术创意打造具有辨识度的产品外观,形成了自身风格鲜明的原创设计成果。某地乙公司未经许可,模仿甲公司核心设计的审美结构、造型线条、美学表达,推出高度相似产品,导致市场混淆,也损害了甲公司的原创设计价值。 双方协商无果,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认定乙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强调产品设计不仅是商业成果,更是具有审美价值的原创表达,应受到法律严格保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列举本案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提供的两项证据。 25.家住上海市嘉定区的潘某入住杨浦区某养老院,享受一级护理。潘某居住的房间位于三楼,房间窗户右侧墙壁上安装有烟囱,系位于一楼的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排气管,烟囱管道与窗户的距离较近。某养老院与某浴室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关系。某日凌晨,护理员至潘某的房间巡视时发现异常,遂将潘某送至医院急诊,并通知家属。潘某经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经查,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在作业的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通过排气管渗透至潘某所住房间。潘某的继承人王某诉至法院。如果你是王某的诉讼代理人,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王某起草一份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原告:王某 被告:① 诉讼请求: 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④人民法院 王某 2024年××月××日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单元检测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原告王某受雇于被告李某,王某在一处装修工地从事墙体拆除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腿部骨折,住院治疗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出院后,王某多次找到李某协商赔偿事宜,双方争执不下,矛盾逐渐激化。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该案中(   ) ①王某受雇于被告李某,故应由李某负全责 ②提起诉讼是王某解决这一纠纷的最佳方式 ③王某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可以直接诉至法院 ④涉案法官可以优先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非一律由雇主李某负全责,错误。 ②: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并非最佳方式,错误。 ③:本案属于劳务关系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王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正确。 ④:民事诉讼中,调解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对于这类民事侵权纠纷,法官可以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纠纷平和解决,正确。 2.李女士在某直播平台购买了一套宣称“纯天然、有奇效”的护肤品,使用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经查,该产品系“三无产品”,主播在直播中存在虚假宣传。李女士欲维权,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①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查处虚假宣传行为 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③要求直播平台提供主播的真实信息,协商赔偿事宜 ④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报复商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属于行政维权途径,符合题意。 ②:消费者与商家、主播的消费纠纷属于平等主体的民事诉讼,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行政机关投诉维权,排除。 ③:依据《电子商务法》,直播平台有义务提供主播的真实信息,李女士有权要求直播平台提供主播真实信息,可据此协商赔偿,符合题意。 ④:发布不实信息涉嫌违法(侵权),不能以违法手段维权,应该依法维权,排除。 3.董某在某公司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董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后经董某申请,市人社局经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工伤认定。某公司不服,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审查后维持原认定。某公司以人社局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①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属于鉴定意见 ②该诉讼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行为是否合法 ③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某公司向法院提起的是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属于行政机关出具的公文书证,并非鉴定意见,错误。 ②:该诉讼因公司不服行政机关工伤认定提起,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正确。 ③: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非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正确。 ④:本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错误。 4.某安装公司应某物业公司委托,陆续完成小区43项零星维修项目,因物业公司欠付部分款项诉至法院。受理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双方对承揽项目完成情况及结算金额无异议,仅对付款方案有争议。承办法官以“一次性解决全部纠纷”为目标,组织多轮调解,寻找双方权益平衡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中法官的成功调解(   ) ①契合了民事纠纷化解的需求,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②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作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④更加便捷经济,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合同为前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法官针对双方仅对付款方案有争议的情况组织调解,一次性解决纠纷,减少了后续诉讼流程,契合民事纠纷高效化解的需求,能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正确。 ②: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③:人民调解才是伟大的“东方经验”,本案是法院调解,二者性质不同,错误。 ④:法院调解以当事人自愿、合法为前提,并非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合同为前提,错误。 5.2025年2月28日,林某向法院起诉称,蓝某以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林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一份借条,明确约定借款月利率4%,未约定还款日期。同日,林某通过支付宝向蓝某转账借款28800元。后蓝某未按约定还款。故林某请求法院判令蓝某偿还借款本金28800元及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蓝某对法院一审裁定不服,上诉期限为15日 ②因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可由被告蓝某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从出具借条之日起计算 ④林某向法院提供的借条与支付宝转账记录,属于书证与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错误。 ②:民事诉讼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民间借贷作为普通民事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正确。 ③: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还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而非出具借条之日,错误。 ④:借条以书面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支付宝转账记录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证据,正确。 6.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系农民工,身陷劳动争议纠纷,被告知诉讼须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诉讼,才能争取到合法权益。 B.乙系诉讼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感到法官偏袒对方,且对自己态度差,担心案件审理不公正,遂申请法官回避。 C.丙作为被告,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遂提出管辖权异议。3月24日法院经审查确认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丙不服,于4月7日提起上诉。 D.丁系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刘某(16岁)因涉嫌抢劫罪被提起公诉,其父母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丁受中心指派和刘某父母委托,为刘某无偿辩护。 【答案】B 【详解】A:农民工甲身陷劳动争议纠纷,诉讼并非必须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诉讼。当事人有自行诉讼的权利,当然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所以该项“须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诉讼”说法错误,不正确。 B: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乙在庭审过程中感到法官偏袒对方且态度差,担心案件审理不公正,申请法官回避,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C: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月24日法院经审查确认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丙若不服,应在裁定书送达10日内上诉,4月7日已超过10日上诉期限,不正确。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而不是由其父母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说法错误。 7.新疆华某科技公司系“天山祥云”蔷薇属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新疆某种苗场自2014年起从市属公园采剪“天山祥云”植物进行繁育,2023年5月28日,新疆某种苗场销售给昌吉某培育基地“天山祥云”苗木8000株。面对权利被侵害,新疆华某科技公司(   ) ①应提起刑事诉讼,可以提高维权获胜的机会 ②可以选择调解,以更小的成本尽快解决纠纷 ③可能选择商事仲裁,因为商事仲裁不公开进行 ④最终可能采取诉讼手段,这是维权的最后途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本案属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不涉及刑事犯罪,不应提起刑事诉讼,排除。 ②:调解具有低成本、便捷高效的特点,是民事纠纷可选的维权方式,正确。 ③:商事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植物新品种侵权不属于商事仲裁受理范围,且不能以此理由选择仲裁,排除。 ④:诉讼是由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的活动,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和终局性。当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时,诉讼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和最终途径,正确。 8.运用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这些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下列对应正确的是(   ) ①某水果商贩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发生纠纷——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②窦某所在公司因拖欠窦某车库租赁费而发生纠纷——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③王、姜夫妇离婚时因财产发生纠纷——双方可以采用仲裁形式 ④牛大爷因“保健品”无效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某水果商贩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发生纠纷,因此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正确。 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属于劳动争议,而窦某所在公司因拖欠窦某车库租赁费而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提起劳动争议诉讼,错误。 ③: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王、姜夫妇离婚时因财产发生纠纷,不能采用仲裁形式,错误。 ④:发生纠纷时,人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牛大爷因“保健品”无效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正确。 9.某政府G单位就“机房建设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H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但G单位其后发函表示,其上级单位决定终止该项目,经费已收回财政。H公司与G单位协商未果,将存储在U盘中的过程资料和照片提交并诉至法院,要求G单位赔偿相应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此案属于行政诉讼     ②H公司提交的过程资料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担任过本案证人的人民陪审员需要回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本案是政府采购招标引发的民事合同纠纷,并非行政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排除。 ②:U盘中的过程资料、照片属于电子数据,并非物证,排除。 ③:民事诉讼中,被告不按期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正常审理案件,正确。 ④:人民陪审员曾担任本案证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应当回避,正确。 10.在直播间主播的推荐下,高女士为了轻松减肥,在网上购买了9盒“酵素话梅”,食用后却连续多日腹泻。怀疑其中有非法添加的有害物质,高女士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明,该款“酵素话梅”含有对人体有害的非法添加化学有害物质,通过腹泻的方式来减肥,系刘某等组织生产、销售。最后,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刘某等5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1年不等,并处罚金三百万至三千万不等。以下分析错误的是(   ) ①公安机关应对刘某等人提起公诉 ②高女士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是刘某等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 ③高女士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刘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该案件为刑事诉讼案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①: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是唯一的公诉机关,负责提起公诉;公安机关属于侦查机关,仅负责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等工作,无权提起公诉,错误,入选。 ②:高女士是该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陈述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害人陈述,是独立的法定证据种类;证人证言是案件当事人以外的证人就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错误,入选。 ③: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高女士因刘某等人的犯罪行为遭受人身损害,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正确,不选。 ④:刘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以该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该案属于典型的刑事诉讼案件,正确,不选。 11.甲公司在广告中使用与乙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乙公司欲维护自身权益,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①向公安机关直接提起刑事诉讼 ②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权的民事诉讼 ③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④直接扣押甲公司侵权商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提起诉讼需向人民法院提出,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侦查,不受理诉讼;本案属于民事商标侵权,不当然构成刑事犯罪,该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②:甲公司使用近似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属于侵犯乙公司商标权的民事侵权行为,乙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正确。 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定职责,乙公司有权请求其依法查处侵权行为,正确。 ④:乙公司作为民事主体,不具备行政执法权,无权私自扣押甲公司商品,该做法不合法。 12.丁丁在H市社保局办理业务时,因大厅台阶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头部严重受伤。丁丁诉至法院,要求该社保局赔偿损失,并提交了U盘中保存的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丁丁须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丁丁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③若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直接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是为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人,本案是民事纠纷,丁丁委托的是诉讼代理人,且法律不强制要求必须委托,错误。 ②:电子数据是储存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资料,保存在U盘中的录像属于电子数据,正确。 ③:根据民事诉讼规定,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正常审理案件,错误。 ④:本案是丁丁因人身侵权向社保局主张民事赔偿,是解决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赔偿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正确。 13.大学生小陶租下了江某的农村自建房用于自主创业,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小陶支付江某租金10.6万元。小陶不服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维持原判。本案中,小陶(   ) ①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②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提起上诉的 ③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不可以申请仲裁 ④认为二审判决仍有错误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A.①③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答案】C 【详解】①:本案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债权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而非人身利益,排除。 ②:上诉必须在一审判决生效前的法定上诉期内提出,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再上诉,排除。 ③:我国诉讼制度实行或裁或审原则,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只能走上诉程序,不能再申请仲裁,正确。 ④: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但如果当事人认为终审判决仍有错误,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正确。 14.阅读下面材料 案例:原告陈某与被告雷某系同学关系。据陈某自述,2024年11月,雷某以偿还信用卡为由向陈某借款1万元,承诺短期内归还。陈某出于信任,未要求对方出具借条,通过微信分两次各转5000元给雷某。转账后双方未就借款性质进行确认,也未补签任何书面凭证。还款期限届满后,陈某多次催讨无果,遂持微信转账记录将雷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1万元。庭审中,雷某否认借贷关系,同时提出,若为借款,陈某应提供借条等有效凭证。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提交的转账记录仅能证明资金交付事实,无法证实双方存在借款约定,也无法反驳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万元借款 ②陈某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约定,应承担不利后果 ③陈某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电子数据 ④陈某提起诉讼后,雷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合同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行为,而非1万元借款本身,排除。 ②: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陈某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约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正确。 ③: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这一法定证据种类,正确。 ④: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但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律未规定“必须”提交,排除。 15.2025年7月,农民工刘某某在沈阳某公司工地因未获安全防护坠落受伤,雇佣方拒绝赔偿。刘某某因经济困难向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代理诉讼。一审判决雇佣方连带赔偿35万余元。雇佣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下列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某某申请的法律援助是国家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②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代理,属于司法救助制度的范畴 ③雇佣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依法行使了上诉权 ④再审裁判是终审裁判,雇佣方不服没有纠正的机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等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制度。刘某某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并获得指派律师代理,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公民的法律保障,正确。 ②: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司法救助制度是一项充满温度的民心工程,它通过经济上的直接救助和程序上的费用减免,确保公平正义的阳光能够照进每一个需要帮助的角落,不让任何一个困难群众因经济原因而被挡在司法公正的大门之外。本案中指派律师属于法律援助,不是司法救助,排除。 ③: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雇佣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是依法行使上诉权的表现,正确。 ④:二审不等于再审。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再审程序是审判监督程序,不是常规救济途径。再审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雇佣方若有新的证据或发现二审错误,仍有机会通过再审来获得纠正的机会,排除。 16.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是指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包括数据资源、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数字作品等。《民法典》第127条明确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2026年1月起实施独立案由,当事人可直接以“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为案由去起诉。赵某作为公司公众号编辑,非法嵌入第三方链接分流20个公众号流量,导致公司“流量主”收益受损,互联网法院当庭判令赵某赔偿10万元。本案中(   ) ①公司需要证明赵某与公司在流量权益中存在竞争关系 ②公司需证明赵某侵权行为及公司对公众号的合法权益 ③当庭宣判作为诉讼最重要的环节影响着案件的公开度 ④案由精准化与互联网法院的专门管辖形成了协同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本案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侵权纠纷,无需证明双方存在竞争关系。侵权责任成立需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排除。 ②: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公司作为原告,必须证明其对涉案公众号的流量享有合法的财产性权益,且赵某的非法嵌入链接分流行为构成了侵权并造成了实际损失,正确。 ③: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排除。 ④:独立案由精准界定纠纷类型,互联网法院专门管辖适配网络案件,二者形成司法协同保护,正确。 17.某公司员工陈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使用公司内部优惠权限为自己及亲友兑换商品,导致公司产生直接经济损失。公司依据规章制度,作出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陈某不服,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历经仲裁、一审、二审。该案中(   ) A.陈某和公司均有权委托辩护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B.二审是终审判决,用于纠正已经生效的一审裁判错误 C.本案中公司的规章制度、陈某兑换商品的记录均属于物证 D.公司需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陈某的违纪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D 【详解】A: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人,而本案属于劳动争议,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双方可以委托的是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错误。 B:二审是终审判决,但它针对的是未生效的一审裁判,而不是已经生效的裁判。纠正已生效裁判错误的是审判监督程序(再审),错误。 C:物证是以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物理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公司的规章制度属于书证(以文字内容证明事实),陈某兑换商品的记录如果是电子或纸质记录,也属于书证,而非物证,错误。 D: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时,需要对解除的合法性以及劳动者的违纪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正确。 18.博主李某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指控A公司销售的“智能护眼灯”存在严重频闪危害视力,并附上多张模糊测试照片,引发网友跟风退货,致使A公司声誉受损、销量骤降。A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指控缺乏科学依据,且拒绝提供原始测试数据。A公司在诉讼中依法申请了证据保全,并提交了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及完整的销售记录。最终,法院认定李某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民行使诉讼权利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李某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②严格遵循诉讼程序是结果公正的前提,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保障了关键证据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③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防线,法院直接依据网络舆情判定侵权成立,体现了司法对民意的快速响应 ④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在审理中应秉持公平原则,优先考量企业的信誉以稳定市场秩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公民行使诉讼权利、提出主张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李某指控A公司产品有问题,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拒绝提供原始测试数据),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不支持其主张,符合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正确。 ②:A公司依法申请证据保全,法院按法定程序固定证据,保障了证据的客观真实,这是程序公正,也是实现结果公正的前提,正确。 ③:法院不能依据网络舆情判案,必须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本案正是因为李某无证据、A公司有权威合格报告,才认定侵权,与网络舆情无关,排除。 ④:法院审理应秉持公平原则,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不能“优先考量企业信誉”,司法中立、平等保护当事人看到权利是基本原则,排除。 19.15岁的中学生李某在上学途中被机动车撞伤,并构成10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父母诉至该区法院,法院立即启动特别程序,联合司法鉴定机构,保险公司快速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及时完成赔付,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十级伤残结论是案件有力的书证 ②法院启动的特别程序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③案件的解决反映了法律实施中的社会协同和多方共治的理念 ④诉讼调解中,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残结论属于鉴定意见,而非书证,排除。 ②:法律援助是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制度,本案是法院牵头联合多方调解,没有体现法律援助制度的保护,排除。 ③:法院联动司法鉴定中心、保险公司等多方快速解决纠纷,体现法律实施中的社会协同和多方共治理念,正确。 ④:我国诉讼法明确规定,诉讼调解中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调解书,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都具备强制执行力,正确。 20.张某从某县山区的居民收购了无合法来源的王锦蛇,准备高价销售牟利,被县林业执法人员查获并作出处罚。张某认为县林业局作出处罚的主要证据不足,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对于此案(   ) A.张某作为原告,应当对本案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B.县林业局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人民法院案件审理 C.张某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张某如果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答案】C 【详解】A:行政诉讼中,被告(县林业局)对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张某仅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无需承担全部举证责任,排除。 B: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排除。 C: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张某对县林业局的处罚不服,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 D: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先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再审是针对生效裁判的纠错程序,并非一审后的直接救济途径,排除。 二、简答题:本题共5题,共40分。 21.调解不仅是“算账”,更是“暖心”;不仅要“结案”,更要“事了”。L市人社局联合市总工会、司法局、人民法院等部门设立劳动维权联合调处中心,建立“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纠纷共处”的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机制。2025年以来累计调解成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百余件,实现劳动者维权“只进一扇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以下是联合调处中心成功调解的一起典型案例。 【案情介绍】 某商务公司因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公司负责人告知员工自行另谋出路。然而,就前期拖欠的工资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等事宜,公司均无力支付,员工遂申请劳动仲裁。 【调解过程】 市仲裁院在征询劳动者调解意愿后,交由劳动维权联合调处中心先行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认真审核双方证据,查明企业确实存在经营困难无力支付的情况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方面,督促企业正视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另一方面,引导员工体谅企业实际困难,共渡难关。基于客观事实,兼顾双方实际困难,综合员工请求,提出调解方案,组织双方多轮协商,促进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点评】 本案例调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L市劳动维权联合调处中心上述案例的调解实践进行点评。 【答案】坚持情理法统一,在维护劳动者报酬及解约补偿权的同时助力企业纾困,兼顾双方利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该方式属诉讼外调解,具有便捷高效、成本低、避免诉累等优势,可实现劳动争议“一站式”化解,提升纠纷解决效率。发挥多方联动优势,将争议化解于萌芽状态,防止纠纷升级,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考查的知识范围为‌法律与生活中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劳动权益保障及调解制度‌,核心要求是从制度优势与实践价值角度,对L市联合调处中心的调解行为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点评。 有效信息①:仲裁院征询意愿后转交调解,调解员情理法结合促成和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自愿选择调解作为前置程序;调解应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及时‌原则。同时,诉讼外调解(包括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具有‌程序便捷、成本低廉、不伤和气‌的制度优势,能有效避免当事人陷入“诉累”。本案调解合法性是仲裁院先征询劳动者调解意愿,未强制剥夺当事人的仲裁或诉讼权利;调解合理性‌是调解员在查明企业经营困难的客观事实后,既未放弃法律底线(明确企业支付工资与经济补偿的法定义务),也未机械适用法条,而是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既督促企业筹措资金履行责任,也引导员工体谅企业困境,最终达成的和解方案兼顾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与‌企业的发展需求‌;制度优势是相比仲裁或诉讼,调解过程耗时更短、成本更低。 有效信息②:多部门联合设立调处中心,构建“一站式”化解机制→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L市“人社局+工会+司法局+法院”的联合模式,属于‌社会化调解组织的创新形式‌,将争议化解在仲裁前阶段,避免了矛盾激化,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2.林某为某公司高管,与小刘等三名员工原为上下级同事关系。 镜头一 2021年2月期间,小刘与公司其他两名员工建立微信群“某某素材组”,在群中聊天称林某“没管理能力”“两面三刀”等。 镜头二 2021年10月,公司与小刘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已无法进入公司,小刘通过远程操作退出电脑微信。林某收回小刘的办公电脑时,电脑未关机,遂通过脱机状态翻看其微信历史聊天记录,并通过电脑自带录屏功能对小刘等人在2月期间的聊天记录进行取证。 镜头三 2024年1月,林某以该离线状态下微信界面的录屏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小刘等人在微信群中的诽谤谩骂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 有人认为,诉讼是定分止争的最佳途径,林某证据充足,一定能维权成功。请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1.诉讼是定分止争重要途径,但非最佳:诉讼具有权威性,但成本高、周期长;调解、仲裁更便捷高效。 2.林某未必胜诉:证据来源不合法(私自翻看他人微信记录,侵犯隐私权),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小刘言论虽不当,但林某取证违法,维权难以成功。 3.结论:应合法取证、多元解纷,优先协商调解,再走诉讼途径。 【详解】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对“诉讼是定分止争的最佳途径,林某证据充足,一定能维权成功”这一观点的看法,属于评析类试题,需要调用社会争议解决、证据与举证规则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该观点的正误,然后从合理性和不合理性两个角度进行阐释。 观点正误判断:该观点片面。 论据1:诉讼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具有公权性、强制性、权威性,能够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定分止争,这是该观点合理之处。表明诉讼在纠纷解决中具有重要作用,该观点有合理之处。 论据2:诉讼并非定分止争的最佳途径,其程序严格、成本较高、周期较长,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更为便捷高效;林某私自翻看、录屏小刘微信聊天记录,取证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证据来源不合法,属于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因此林某并非证据充足,也不一定能维权成功。这表明该观点存在不合理之处。 结论:维权成功应合法取证、多元解纷,优先协商调解,再走诉讼途径。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先生以12000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专业数码相机。一次外出拍摄后,相机出现对焦故障,他将该相机连同备用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一同送至某维修公司进行修理。后来,林先生的妻子从维修店取回相机并支付了维修费用。80余天后,林先生准备外出采风,拿出相机使用时,发现拍摄的照片模糊不清,防抖功能和成像质量严重受损。林先生与维修公司协商赔偿未果,遂起诉要求维修公司赔偿。维修公司辩称,维修单上已明确告知顾客,如有问题请在48小时内向公司反映,公司可以及时处理。而林先生是在维修完成并取回相机两个多月后才找公司反映问题,已过公司承诺的质保期。法院经审理判决,林先生的诉讼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林先生不服。 法律课上,某班同学对这一案件展开讨论,提出以下观点: 甲 维修单只能证明存在的生活事实,不一定能成为法律事实的证据 乙 林先生作为自诉人,因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 丙 林先生可以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申请再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乙、丙三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 【答案】①维修单只能证明与维修公司存在合同关系这一生活事实,但不能证明维修公司存在过错,也不能证明维修公司的行为与相机出现故障存在因果关系,甲的说法正确。 ②本案是民事诉讼,林先生是原告,不是自诉人,乙的说法错误。 ③林先生可以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申请二审,不是再审,丙的说法错误。 【详解】本题属于观点评析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上诉、证据、举证角度对甲、乙、丙三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 关键词①:维修单只能证明存在的生活事实,不一定能成为法律事实的证据→可联系教材知识证据、侵权构成要件,指出维修单只能证明林先生与维修公司存在合同关系这一生活事实,但不能证明维修公司存在过错,也不能证明相机出现故障与维修公司存在因果关系,甲的说法正确。 关键词②:林先生作为自诉人,因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可联系教材知识自诉人、民事诉讼,指出林先生是原告,不是自诉人,乙的说法错误。 关键词③:林先生可以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申请再审→可联系教材知识诉讼权利与程序,指出林先生可以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申请二审,不是再审,丙的说法错误。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制造美学”产业浪潮中,原创设计成为潮玩企业核心竞争力。S市本土潮玩设计甲公司专注产品原创设计,坚持以独特审美、艺术创意打造具有辨识度的产品外观,形成了自身风格鲜明的原创设计成果。某地乙公司未经许可,模仿甲公司核心设计的审美结构、造型线条、美学表达,推出高度相似产品,导致市场混淆,也损害了甲公司的原创设计价值。 双方协商无果,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认定乙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强调产品设计不仅是商业成果,更是具有审美价值的原创表达,应受到法律严格保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列举本案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提供的两项证据。 【答案】①原创设计图纸、草图、效果图:②原创产品实物、样品、模型:③对方侵权产品实物:④原设计与侵权产品的对比照片/对比图:⑤最早公开使用的宣传图片、产品包装;⑥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根据材料有效信息,可从证据的种类角度列举。 有效信息:乙公司未经许可模仿甲公司的原创设计成果→可从证据的种类角度,说明原告可提供与原创设计有关的图纸、宣传图片、实物、样品、产品包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等,也可提供对方侵权产品实物、原创与侵权产品的对比图等作为诉讼证据。 25.家住上海市嘉定区的潘某入住杨浦区某养老院,享受一级护理。潘某居住的房间位于三楼,房间窗户右侧墙壁上安装有烟囱,系位于一楼的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排气管,烟囱管道与窗户的距离较近。某养老院与某浴室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关系。某日凌晨,护理员至潘某的房间巡视时发现异常,遂将潘某送至医院急诊,并通知家属。潘某经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经查,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在作业的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通过排气管渗透至潘某所住房间。潘某的继承人王某诉至法院。如果你是王某的诉讼代理人,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王某起草一份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原告:王某 被告:① 诉讼请求: 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④人民法院 王某 2024年××月××日 【答案】①杨浦区某养老院和某浴室 ②诉讼请求:某养老院和某浴室共同赔偿潘某的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③事实与理由:某养老院未尽到保护潘某安全的义务;某浴室在使用燃气锅炉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造成一氧化碳泄漏;某养老院和某浴室的侵权行为与潘某中毒存在因果关系;某养老院和某浴室因过错侵害潘某的身体健康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④上海市杨浦区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以调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侵权责任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有效信息①: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在作业的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通过排气管渗透至潘某所住房间。潘某的继承人王某诉至法院→可联系起诉的知识,说明被告是杨浦区某养老院和某浴室。 有效信息②:潘某在杨浦区某养老院一氧化碳中毒;养老院与某浴室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关系→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说明某养老院和某浴室共同赔偿潘某的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有效信息③:潘某入住杨浦区某养老院,享受一级护理;经查,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在作业的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通过排气管渗透至潘某所住房间→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知识,说明某养老院和某浴室的侵权行为与潘某中毒存在因果关系,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④:家住上海市嘉定区的潘某入住杨浦区某养老院;潘某的继承人王某诉至法院→可联系起诉的知识,从管辖权的角度,说明该法院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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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单元检测-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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