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思考:以上情境反映了人们的哪些权利受到保护? 我们为什么要保护自己的这些权利?
情境一:学校为身体不适的学生提供帮助,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情境二:快递电子运单上隐去姓名、电话号码和地址的一部分。
上述情境主要反映了人们的生命权、健康权和隐私权,这些都是我们的人身权。在生活中,民法典是如何保护人身权的?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继续民法典学习之旅。
新课导入
第十课 走进民法典
生活在法治社会
第四单元
10.2 保护人身权
1.政治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2.法治观念:侵犯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培养学生尊重自己人身权利和保护他人人身权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3.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教学重点:法律如何保护人身权;
教学难点:正确认识人身权;
核心素养目标
面对校园欺凌等侵权行为,我们应当勇于打破沉默,共同抵制,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面对他人的求助,我们也应该在自身的能力范围内提供帮助,不要等悲剧发生后,才发现自己成为了“沉默的共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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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中学生活是一个新的起点?
自主学习
1.人身权有什么重要性?
2.人身权包括哪些权利?我们应如何对待人身权?
3.法律如何保护人身权?
4.生命和健康有什么重要性?我们应如何维护生命和健康?
5.什么是肖像?法律怎样保护肖像权?
6.什么是隐私?法律保护隐私权有什么意义?
以下开盒行为,对应侵犯我们哪种人身权?
肖像权
隐私权
名誉权
生命健康权
公开照片
公布个人信息
恶意侮辱谩骂
尾随跟踪寄不明物品
第110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2.人身权的种类?
法律保护肖像权
肖像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 标志,再现了个人基本特征。我们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 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 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相关链接
民法典如何保护人身权?
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①原因
②要求
生命和健康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①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②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
(对他人)
(对自己)
合作探究
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校园欺凌不仅对受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同时也会造成受害人产生厌学、恐惧、抑郁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受害人健康成长。
链接教材:
法律保护肖像权 。
肖像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再现了个人基本特征。我们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务探究三感悟
思考:法律会支持汪某的主张吗?为什么?
任务探究四:隐私权
情境:
李某和汪某是门对门的邻居。李某为了监控自家门外的情况,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汪某找到李某,表示这款可视门铃长期监控着自家住宅,自己心里很不舒服,建议李某拆除。
演员葛优有一个经典的“葛优躺”形象,后来经过网友二创,“葛优躺”表情包在网络上走红。近几年,葛优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相关企业和账号起诉到法院,542家企业在赔礼道歉的同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合理维权成本等共计759.4392万元。
注意: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营利,不刻意丑化他们,就没有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构成侵犯
思考:用明星的照片做表情包,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未经明星同意转发照片,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对明星肖像权的侵犯?
拓展空间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如:教材或老师的ppt上使用已公开的历史人物和名人肖像图片。
如:某新闻媒体报道城市马拉松赛事,记者在拍摄运动员冲刺、赛道全景等画面时,不可避免地摄入了参赛运动员的肖像。
如: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刑事案件时,为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依法制作并发布通缉令,通缉令中使用了犯罪嫌疑人已留存的照片(肖像)
如:某城市为宣传城市生态建设成果,拍摄城市湿地公园景观素材。拍摄过程中,画面不可避免地记录了正在公园内游玩、锻炼的市民肖像。
如:某小区物业为防范盗窃等治安问题,在公共区域安装监控设备,监控录像中不可避免地记录了进出居民的肖像。
相关链接
案例1:张某等人因不满被告某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该商家遂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张某等人的微信群聊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录像片段、微信个人账号信息(现实版开户),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张某等人认为商家上述行为侵害其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起诉要求商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等。
案例2:在某职业技术学校,一群学生因嫉妒受害者的优秀成绩和人际关系,故意散布其个人信息,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导致受害者频繁收到骚扰电话和短信,严重影响了其学习和生活。
两个案例中,如果你是法官,你会作出怎样的判决?
探究与分享
案例:李某和汪某是门对门的邻居。李某为了监控自家门外的情况,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汪某找到李某,表示这款可视门铃长期监控着自家住宅,自已心里很不舒服,建议李某拆除。
1. 你认为这是侵犯个人隐私吗?说明理由。
2. 李某认为“ 我是为了监控自家门外情况,又不是看你家,凭什么摘除!”你觉得张某接下来可以怎么做?
3. 经过一番调节后,李某拆除门铃,但是也很烦恼。他怎么做,既可以查看门外,又不侵犯邻居隐私?
隐私是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 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①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李某安装的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犯了汪某的隐私权,汪某的生活安宁受到侵扰。因此法律会支持汪某要求李某拆除可视门铃的主张。
③.法律保护隐私权。
生活观察
生活中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以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骚扰电话、骚扰短信、骚扰电邮);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获取、删除、公开买卖)他人的私密信息等
思考与发现
未经本人同意,私自查看他人的日记等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权不受年龄限制,未成年人同样拥有隐私权。类似“未成年人没有隐私权,家长可以随意翻看孩子的日记、短信、聊天记录”的说法是错误的。
易错点
01
朋友圈定位设置不随意
02
快递单信息须处理
03
APP获取信息谨慎授权
04
“尝鲜AI换脸”需警惕
05
……
信息安全指南
人身权包括的其他权利
权利 姓名权 名誉权 荣誉权
相关
法律
规定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侵权
行为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 造谣;辱骂他人 冒领他人荣誉
知识拓展
下图是我国《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要求快递企业、电商经营主体必须采取的措施,这些要求是为了保护公民的( )
A.财产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人身权
C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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