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福建泉州市南安市国光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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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2026年春季高二期中考试
政治试题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第Ⅰ卷 选择题共48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内作答。
1. 郑某因与丁某存在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某偿还借款,并提交了欠条和支付宝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被告丁某未提交答辩状,并因法庭审判员李某与郑某系同学关系,申请李某回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借贷关系的客体是丁某
②丁某有申请李某回避的权利
③丁某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
④郑某提交的欠条、支付宝转账记录均为书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该借贷关系的客体是借款这一给付行为,丁某是该借贷关系的主体,该选项错误,排除。
②:审判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丁某因审判员李某与原告郑某是同学申请回避,符合回避制度的规定,丁某有申请李某回避的权利,正确。
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丁某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正确。
④: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欠条属于书证;支付宝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而非书证,该选项错误,排除。
2. 李某奎于2014年11月14日申请了“玻璃压框”外观专利,于2015年6月10日获得专利授权。2025年,辽宁鼎丰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丰公司”)在“爱采购”平台开设店铺,销售与涉案专利相同的玻璃压框产品,经对比已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最终被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奎的专利权是从获得授权公告日2015年6月10日起开始受法律保护
②若鼎丰公司在侵权行为发生后获得授权,对于之前行为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③李某奎作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鼎丰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恢复名誉
④李某奎作为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销售与该专利相同的产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专利权的保护是从申请之日起计算,而不是授权公告日,①错误。
②:若鼎丰公司在侵权行为发生后获得专利授权,对于授权前的侵权行为仍需承担责任,但授权后继续实施行为则不构成侵权,②正确。
③:李某奎可要求鼎丰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但专利侵权主要是财产侵权,一般不适用恢复名誉,③错误。
④:专利权人拥有制造权、销售权等,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销售与专利相同的产品,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 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试用期、福利待遇属于可备条款,①错误。
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错误。
③: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闲置的农村老宅属于不动产,不能用于质押。且农村老宅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没有所有权,也不能用于抵押。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或抵押给公司都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③正确。
④: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 甲将一辆大型客车出售给乙,乙支付了全部价款,但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又将该车辆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三人产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合以上信息,对本案例的解读,正确的有( )
①丙有权针对该辆客车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②乙虽取得了该车的所有权,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
③甲乙未办理该车的过户登记,该车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
④甲丙办理了该车的抵押登记,丙对该车享有占有权和处分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丙是善意第三人且办理了抵押登记,依法享有抵押权,有权就客车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不占有抵押物,因此无权占有客车,正确。
②:乙已支付全部价款,客车交付后乙即取得所有权;但因未办理过户登记,依据民法典规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正确。
③:机动车所有权自交付时发生转移,未登记仅影响对抗效力,不影响所有权归属,该车所有权已属于乙,错误。
④:甲丙办理了该车的抵押登记,丙是抵押权人,仅享有优先受偿权,不享有占有权和处分权,错误。
5. 杨某与其配偶婚后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一直由配偶之侄卢某长期照料生活。杨某感念卢某多年的悉心照顾,将名下一处房产赠与卢某。之后,杨某与卢某经公证,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关于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杨某的自主决定权
②卢某作为监护人,应当对杨某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更好地保障杨某的合法权益
④杨某将个人名下的房产赠与卢某的行为属于遗赠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杨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事务由卢某代为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杨某此时的自主决定权,正确。
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卢某是杨某配偶的侄子,即便成为意定监护人,也无需对杨某承担法定赡养义务,错误。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成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定信任的监护人,能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正确。
④:杨某是在生前主动将房产赠与卢某,该行为属于生前赠与,并非遗赠,错误。
6. 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
②: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
③: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以及肖像权。王某虽被骚扰谩骂,但没有明确的侮辱诽谤情节,故王某的名誉权未受到侵犯,③排除。
④: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题中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A。
7. 2020年,陈某与胡某协议离婚,约定5岁的婚生子陈小某随母亲胡某生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后陈某以再婚生子、经济困难、胡某再婚为由长期拖欠抚养费。胡某以陈小某的名义诉至法院,向陈某索要抚养费,陈某以孩子非离婚协议当事人为由拒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胡某已再婚,陈某可据此中止履行抚养协议
B. 陈小某并非离婚协议当事人,无权主张抚养费
C. 陈某对陈小某的抚养是法定义务,不得随意免除
D. 陈某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可申请免除义务
【答案】C
【解析】
【详解】A: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胡某再婚不能成为陈某中止履行抚养协议的理由,错误。
B:陈小某是抚养费的权利主体,虽非离婚协议当事人,但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陈某主张抚养费,错误。
C: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该义务不得随意免除,正确。
D:经济困难可申请变更抚养费数额,但不能申请免除法定抚养义务,错误。
8. 王某与林某离异,双方约定10岁的儿子由母亲林某抚养。后因林某再婚等原因不让孩子上学,王某觉得前妻不让孩子上学的做法不妥,沟通无果后,便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驳回王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向林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林某让孩子继续上学,并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以下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护职责
②若林某继续不让孩子上学,王某可以申请再审
③若王某不想选择起诉,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④法院作出不变更抚养权的裁判坚持了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且必须履行监护职责。林某作为母亲,不让孩子上学违反了教育义务,法院向其发出家庭教育令正是基于此,正确。
②:再审是对已生效裁判的纠错程序,需满足法定条件(如原裁判确有错误、当事人有新证据等)。林某若继续不让孩子上学,王某可通过申请强制执行家庭教育令或另行起诉等方式维权,而非直接申请再审,错误。
③: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抚养权纠纷属于身份关系纠纷,不适用仲裁,错误。
④:我国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纠纷,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驳回变更抚养权请求,体现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正确。
9. 黄某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电子垃圾焚烧后提炼成铝块进行销售。某日,他在交易途中被查获。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其处置点查获未焚烧的半成品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某区检察院认为成年人黄某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刑事责任,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黄某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黄某若不服判决,应于一审结束后15日内上诉
③该案件大致要经过侦查阶段、提起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④该案司法机关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黄某提供辩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黄某是否有罪属于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也由检察机关承担,正确。
②:如果黄某不服判决,应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10日内上诉(刑事案件上诉期为10日),而非15日,错误。
③: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般要经过侦查阶段、提起公诉阶段、审判阶段,符合法定流程。正确。
④:若黄某没有委托辩护人,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黄某不一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司法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不选。
10. M农业公司向15周岁的蒋某宣称投资他们的花卉产业能够盈利,蒋某信其言,与该公司签订入股合同,并分两次将6万元转给该公司用于投资。蒋某父母知道后不同意,请求法院确认该入股合同无效,并返还所交股金6万元。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应该尊重子女的选择,不应提出反对意见
②蒋某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有效
③蒋某的投资行为需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
④若合同生效,则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蒋某和M农业公司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15周岁的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投资行为与年龄阶段不符,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反对意见,排除。
②: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大额入股合同并非当然有效,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排除。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年龄、智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正确。
④:若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生效,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蒋某和M农业公司,正确。
11. 近来,“低空经济”一词持续走热。“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经济形态。“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创新要素集中等特点,呈现出明显的新质生产力特征。上述材料中( )
①“低空经济”是被定义项,“综合经济形态”是它的属概念
②对“低空经济”的认识运用了抽象思维,体现了思维的概括性
③“低空经济”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概念外延上是属种关系
④通过联言判断,形象概括了“低空经济”的本质和特点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材料中,“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经济形态。是采用种差加属概念的方法下定义。“低空经济”是被定义项,“综合经济形态”是属概念,正确。
②:抽象思维以概念、判断、推理反映认识对象,具有概括性的特征,材料抽取了低空经济的本质属性、产业特征,舍弃具体现象,属于抽象思维,体现概括性,正确。
③:材料说明“低空经济”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即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属概念,低空经济是种概念,低空经济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种属关系而非属种关系,错误。
④:材料未使用联言判断概括本质特点,材料对“低空经济”的概括是抽象概括,而非“形象概括”,错误。
12. 高二某班学生围绕“准确把握概念”这一课题展开探究,就该主题纷纷举例说明概念及明确概念的逻辑规则,下列举例与所对应的逻辑思维规则理解一致的有( )
①“合同法就是有关合同的法律”犯“同语反复”的错误
②“买卖合同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外延关系”为“矛盾关系”
③“合同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犯“定义过窄”的错误
④“有效合同是意思表达真实的合同”犯“定义过宽”错误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同语反复是指在定义项中直接包含被定义项,“合同法就是有关合同的法律”中定义项“有关合同的法律”包含了被定义项“合同”,所以犯了同语反复的逻辑错误,故①正确。
②:矛盾关系是指同一属概念之下的两个在外延上互相排斥,而其外延之和等于其属概念全部外延的概念之间的关系,而买卖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的外延关系应该为“反对关系”,故②不选。
③:定义过窄是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的逻辑错误,而本观点的划分形式是正确的,故③不选。
④:定义过宽是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的逻辑错误。有效合同是内容合法、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所以本观点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3. 2026年央视春晚主标识以“骐骥驰骋势不可挡”为主题。设计团队从《离骚》“乘骐骥以驰骋兮”中提取文化基因,将“骐骥驰骋”四字中的马字偏旁提取出来形成四马齐驱的视觉韵律。“骐骥”是古人对骏马、千里马的雅称,凝聚着中华民族开拓进取的精神品格;“骐骥”又音同“奇迹”,传递出创造奇迹的决心,饱含对新时代新征程满怀期冀的美好愿景。该设计表明( )
①通过感性形象组合能够体现出思维具有能动性
②思维总是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反映认识对象
③通过核心概念推理体现思维的概括性和科学性
④运用形象思维,能将精神品格转化为视觉符号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设计团队从“骐骥驰骋”四字中提取马字偏旁,形成四马齐驱的视觉韵律,这是通过感性形象的组合,体现了思维能够能动地反映客观事物并进行加工创造,正确。
②:思维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有正确的思维才从实际出发、如实反映认识对象,错误的思维可能脱离实际或歪曲反映,“总是”表述绝对化,错误。
③:材料中设计团队的创作是通过提取文化基因、组合感性形象实现的,属于形象思维,而非“核心概念推理”;且思维的科学性需以正确反映客观规律为前提,并非所有思维都具有科学性,错误。
④:“骐骥”凝聚开拓进取的精神品格,设计团队将其转化为四马齐驱的视觉符号,这是运用形象思维将抽象精神品格转化为具体视觉形式的过程,正确。
14. 2025年9月2日,习近平主席在北京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会谈时指出,中俄关系树立了永久睦邻友好、全面战略协作、互利合作共赢的大国关系典范。中俄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俄罗斯面积比中国大,中国人口比俄罗斯多,发挥各自优势有利于推动共同发展。从逻辑学看( )
①中国与俄罗斯“相邻”“合作”表达两国是对称关系
②题干中的“大”“多”分别属于第一、第二关系者项
③中俄“全面战略协作”内涵丰富,因而其外延较宽
④题干中的“世界主要经济体”不周延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中国与俄罗斯相邻,则俄罗斯必与中国相邻;中俄合作,则俄中必合作,“相邻”“合作”属于对称关系,正确。
②:“俄罗斯面积比中国大”中第一关系者项是俄罗斯,第二关系者项是中国;“中国人口比俄罗斯多”中第一关系者项是中国,第二关系者项是俄罗斯,错误。
③: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成反变关系,内涵越丰富,外延越窄。“全面战略协作”内涵丰富,其外延应较窄,而非较宽,错误。
④:“中俄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为肯定判断,谓项“世界主要经济体”不周延,正确。
15. 近年来,秦始皇陵兵马俑等标志性文化遗产被创造性地转化为像素积木模型,在文创市场颇受青睐。所谓像素积木模型,是以标准化积木颗粒为基础单元,通过模块化拼搭与量化组合,从像素化数字形态转化而来的三维实体模型。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像素积木模型”和“积木颗粒”属于全异关系
②“像素积木模型”和“三维实体模型”是属种关系
③只有形成像素化数字形态,才能形成像素积木模型
④只要以标准化积木颗粒组合成的实体模型,就是像素积木模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全异关系指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不重合。“像素积木模型”是一个整体的实体模型,而“积木颗粒”是构成它的基础单元,二者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外延完全不同,因此属于全异关系,正确。
②:属种关系指一个概念(种概念)的全部外延包含于另一个概念(属概念)的外延之中。根据定义,“像素积木模型”是“从像素化数字形态转化而来的三维实体模型”,这说明所有的像素积木模型都属于三维实体模型,因此二者是种属关系(像素积木模型是种概念,三维实体模型是属概念),而不是属种关系,排除。
③:定义中明确指出,像素积木模型是“从像素化数字形态转化而来的”,这意味着“形成像素化数字形态”是“形成像素积木模型”的必要前提,正确。
④:定义中强调,像素积木模型是“从像素化数字形态转化而来的”。仅由标准化积木颗粒组成的实体模型,如果不是从像素化数字形态转化而来,就不能被称为像素积木模型。因此,“以标准化积木颗粒组成”只是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排除。
16. 某市就地铁客流高峰时段调价举行听证会。有人认为,如果在地铁客流高峰时段提高票价,就能减轻客流压力。从逻辑的角度看,假设上述观点成立,以下判断必定为假的是( )
A. 只有在地铁客流高峰时段提高票价,才能减轻客流压力
B. 虽然在地铁客流高峰时段提高票价,但是不能减轻客流压力
C. 即使不在地铁客流高峰时段提高票价,也能减轻客流压力
D. 如果要减轻客流压力,那么要在地铁客流高峰时段提高票价
【答案】B
【解析】
【详解】如果在地铁客流高峰时段提高票价,就能减轻客流压力。属于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其推理规则是有前必有后,无后必无前。
A:题干只能表述出地铁客流高峰期时段提高票价是减轻客流压力的充分条件,不能判断出是不是必要条件,因此该判断不一定为假,A排除。
B:根据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有前必有后,则在地铁客流高峰期提高票价,一定能减轻客流压力,因此不能减轻客流压力为假,B符合题意。
C:不在地铁客流高峰时段提高票价,前件假,后件不一定,因此也能减轻客流压力不一定为假,C排除。
D:如果要减轻客流压力,即后件为真,前件不一定为假,即在地铁客流高峰时段提高票价不一定为假,D排除。
故本题选B。
第Ⅱ卷 简答题(共52分)
二、非选择题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大华是一家专业研发手机等数码智能产品的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拥有注册驰名商标“大华”。小林是一家从事网络直播带货的电子商务公司(以下简称小林公司),2023年6月成立后不久,小林公司擅自使用其控制的多个直播账号,制作发布大量带有“大华”标识的短视频作为直播主要流量入口,在不当引流后,还装修了一间与大华公司线下实体店高度相似的直播间作为直播带货的固定背景,并把“大华”商标及企业名称用于直播间贴片,销售其他品牌外观和标识与“大华”高度相似的数码产品,赚取带货佣金数百万元。大华公司得知后,将对方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指出该案件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并从大华公司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
【答案】
①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工商业标记。本案的客体是“大华”商标。
②法律事实:大量引流短视频、直播间贴片等,均擅自使用“大华”商标和名称,侵害了大华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公司名称权。直播间装修与大华公司线下实体店高度相似,且擅自大量使用“大华”商标和名称,销售其他品牌外观和标识与“大华”高度相似的数码产品,损害大华公司商业信誉,欺诈消费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诉讼主张:小林公司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解析】
【详解】本题是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商标权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本案核心纠纷围绕大华公司注册驰名商标“大华”的擅自使用引发,属于知识产权类民事纠纷→可运用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知识,从民事法律关系构成的角度,说明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工商业标记。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为大华公司注册驰名商标“大华”。
有效信息②:小林公司未经大华公司许可,在引流短视频、直播间贴片擅自使用“大华”注册商标及企业名称,用于直播带货牟利→可运用知识产权与人身权的知识,从侵权认定的角度,说明小林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商业经营中擅自使用大华驰名商标与有影响力的企业名称,侵害了大华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与企业名称权。
有效信息③:小林公司装修与大华公司线下实体店高度相似的直播间背景,销售外观、标识与大华产品高度相似的数码产品,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可运用混淆行为的知识,从不正当竞争认定的角度,说明小林公司的行为误导消费者,损害大华公司商业信誉,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有效信息④:小林公司主观存在过错,实施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客观造成大华公司品牌损害与经济损失→可运用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知识,提出核心诉讼请求:判令小林公司立即停止全部侵权行为,就侵权行为向大华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赔偿大华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Q公司为广东某家电生产商,2026年首次入驻电商平台。Q公司员工小张因疏忽大意,在录入一款空调价格时将6500元错录为5600元。直播当晚,S公司付款拍下该款空调10台,并收到“下单成功,马上发货”的页面提示。第二天,小张发现自己工作存在失误,及时联系S公司称平台价格录入错误,属意思表示不真实,无法发货。S公司则要求按约发货,Q公司却指责对方缺乏友善精神,由于双方协商无果,S公司把Q公司诉至法院。
在收到法院传票后,Q公司了解到本案审判员李某的妻子正在S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因此,Q公司觉得案件审理必然不利于自己,拒绝出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S公司的诉求和Q公司拒绝出庭的行为是否正确,并指明原因,若不正确请为其指出正确维权路径。
【答案】①Q公司发布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构成要约,S公司下单成功代表承诺,且合同符合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三个要件,故合同成立有效,S公司提出按约发货的诉求是正确的,Q公司应为此承担违约责任。②法院传票是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拒绝出庭将丧失诉讼权利,增加败诉风险,故Q公司拒绝出庭的行为是不正确的。但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审判员李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Q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其退出诉讼,消除Q公司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首先需要判断S公司的诉求和Q公司拒绝出庭的行为是否正确,然后还需要从有效合同、诉讼权利等角度进行分析说明原因,如果不正确还需要指出正确的维权路径。
有效信息①:S公司要求按约发货→可调用有效合同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Q公司在电商平台发布价格明确的商品信息,内容具体确定,属于有效要约;S公司下单付款并获得“下单成功”提示,属于有效承诺,该买卖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并生效,双方应当依约履行。价格录入错误是Q公司自身过错导致,因此S公司要求按约发货的诉求合法,是正确的。
有效信息②:Q公司了解到本案审判员李某的妻子正在S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因此,Q公司觉得案件审理必然不利于自己,拒绝出庭→可调用诉讼权利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Q公司不能以存在审判公正风险为由直接拒绝出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Q公司会丧失陈述抗辩的权利,需承担不利诉讼后果,这一做法是不正确的。Q公司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审判员李某回避,按时出庭参与诉讼,通过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材料中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答案】
①甲未经著作权人王某许可,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作品,侵害了王某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还侵害了王某的复制权;乙未经王某许可,以其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新作品,侵害了王某的改编权。
②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王某与乙公司并未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因此,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③承揽合同成立且有效,并且乙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乙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甲支付后期报酬,并赔偿逾期付款造成的相应损失,就拍卖、变卖甲抵押的汽车所得价款在上述报酬及损失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著作权保护、商事仲裁制度、违约责任、抵押权实现的相关知识,分析甲乙侵害王某著作权的行为、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王某仲裁申请的原因,以及乙可在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
有效信息①:甲与王某约定仅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却擅自将署有自身名称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超范围印制在宣传册上→可运用著作人身权与财产权的知识,从著作权侵权认定的角度,说明甲未经著作权人王某许可,超出合同授权范围使用作品,擅自更改作品署名侵害了王某的署名权,将作品上传网络侵害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未经许可复制作品侵害了复制权。
有效信息②:乙未经王某许可,以王某享有著作权的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生肖年画新作品,并用于甬道设计施工→可运用著作权中改编权的知识,从演绎作品侵权认定的角度,说明改编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专有权利,乙未经原著作权人王某许可,在原作品基础上改编创作新作品,侵害了王某的改编权。
有效信息③:王某就与乙的著作权纠纷单方提交仲裁申请,王某与乙公司并未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可运用商事仲裁的知识,从仲裁法定受理条件的角度,说明商事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合法有效仲裁协议为受理前提,王某与乙公司未达成仲裁协议,不符合仲裁受理的法定条件,因此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有效信息④:甲与乙签订的承揽合同合法有效,乙已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构成违约,且甲为案涉债务以自有汽车设定了合法抵押→可运用违约责任与抵押权实现的知识,从违约救济与担保物权行使的角度,说明甲拒不支付报酬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乙有权请求法院判令甲支付剩余后期报酬、赔偿逾期付款造成的相应损失,并就拍卖、变卖甲抵押的汽车所得价款,在上述报酬及损失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0. 胡某担任某公司销售部经理多年,与该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员工手册》依法明确禁止对女职工进行性骚扰。
2024年,胡某因在工作期间多次对本部门女员工实施性骚扰,受到治安处罚。该公司解除了与胡某的劳动合同,并拒绝做出任何赔偿。
胡某申请仲裁被驳回后,又诉至法院。胡某认为,除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院经过审理后,驳回胡某全部诉讼请求,依法支持用人单位管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胡某辩解的逻辑错误。
(2)根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该案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司法机关哪些启示。
【答案】(1)
①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构成相容选言支,只要符合其中之一,用人单位就可以行使单方面解除权。②这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前件为真,后件必然为真。③而胡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当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
(2)
①劳动者在工作中,要恪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应坚持权利义务的统一。②用人单位应依法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③司法机关要坚持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从正确运用假言判断等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多种情形为相容选言关系→从相容选言判断逻辑性质的角度,分析说明只要满足任一情形,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合同,并非仅“被追究刑事责任”一种。
有效信息②:胡某认为只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才可单方解除合同→从必要条件假言判断误用的角度,分析说明其将充分条件与相容选言关系错误认定为必要条件,逻辑推理不成立。
【小问2详解】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等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胡某职场性骚扰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从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角度,分析说明劳动者应遵守法律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有效信息②:公司《员工手册》明确禁止性骚扰并依规解除合同→从用人单位管理的角度,分析说明用人单位应依法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用工秩序。
有效信息③:法院审理支持公司解除合同、驳回胡某诉求→从司法公正的角度,分析说明司法机关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公序良俗与社会公平正义。
21. 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六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释法说理。第七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出具的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将面临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赵某与孙某于2024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小型超市,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开支。2026年1月,赵某未经孙某同意,将夫妻共同积蓄中的25万元取出,用于投资朋友介绍的项目。孙某得知后表示反对,双方多次发生争执。同年2月15日晚,双方再次因此事发生争吵。争吵中,赵某情绪失控,对孙某进行殴打,致其面部挫伤、轻微脑震荡。孙某报警。民警调查后发现:赵某用于投资的25万元来源于夫妻共同经营超市的多年积蓄;赵某在投资前未与孙某协商。调查中,赵某声称:“钱是我赚的,我有权支配!”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赵某又辩解道:“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是我的家事,你们管不着。”民警依法向赵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知识,指出赵某观点所犯的逻辑错误。
【答案】①赵某“钱是我赚的,我有权支配”的观点,违反了同一律,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夫妻共同经营所得属于共同财产,赵某将其偷换为个人财产,混淆了财产性质,得出错误结论。②赵某“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是我的家事,你们管不着。”这一陈述同时承认“打人犯法”和“家事不受法律管辖”两个相互冲突的命题。法律明确规定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律调整范围,赵某的辩解违反了矛盾律,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不能同时作出互相否定的判断。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设问要求运用“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知识指出赵某观点的逻辑错误。材料中赵某的两句辩解分别涉及财产性质的认定和家暴行为的定性,作答时需要将这两句话与同一律、矛盾律的具体要求相对应,精准识别其偷换概念和自相矛盾的错误,并结合材料信息进行阐释。
有效信息①:赵某将夫妻共同经营超市的积蓄取出投资,并声称钱是自己赚的,有权支配→可从同一律的角度,说明赵某把夫妻共同财产偷换为个人财产,没有保持概念同一,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有效信息②:赵某承认打人犯法但又辩解这是家事,民警管不着→可从矛盾律的角度,说明法律已明确家暴受法律管辖,赵某同时承认打人犯法和家事不受法律管辖,作出了互相否定的判断,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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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季高二期中考试
政治试题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第Ⅰ卷 选择题共48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内作答。
1. 郑某因与丁某存在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某偿还借款,并提交了欠条和支付宝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被告丁某未提交答辩状,并因法庭审判员李某与郑某系同学关系,申请李某回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借贷关系的客体是丁某
②丁某有申请李某回避的权利
③丁某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
④郑某提交的欠条、支付宝转账记录均为书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李某奎于2014年11月14日申请了“玻璃压框”外观专利,于2015年6月10日获得专利授权。2025年,辽宁鼎丰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丰公司”)在“爱采购”平台开设店铺,销售与涉案专利相同的玻璃压框产品,经对比已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最终被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奎的专利权是从获得授权公告日2015年6月10日起开始受法律保护
②若鼎丰公司在侵权行为发生后获得授权,对于之前行为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③李某奎作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鼎丰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恢复名誉
④李某奎作为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销售与该专利相同的产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 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4. 甲将一辆大型客车出售给乙,乙支付了全部价款,但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又将该车辆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三人产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合以上信息,对本案例的解读,正确的有( )
①丙有权针对该辆客车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②乙虽取得了该车的所有权,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
③甲乙未办理该车的过户登记,该车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
④甲丙办理了该车的抵押登记,丙对该车享有占有权和处分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杨某与其配偶婚后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一直由配偶之侄卢某长期照料生活。杨某感念卢某多年的悉心照顾,将名下一处房产赠与卢某。之后,杨某与卢某经公证,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关于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杨某的自主决定权
②卢某作为监护人,应当对杨某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更好地保障杨某的合法权益
④杨某将个人名下的房产赠与卢某的行为属于遗赠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2020年,陈某与胡某协议离婚,约定5岁的婚生子陈小某随母亲胡某生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后陈某以再婚生子、经济困难、胡某再婚为由长期拖欠抚养费。胡某以陈小某的名义诉至法院,向陈某索要抚养费,陈某以孩子非离婚协议当事人为由拒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胡某已再婚,陈某可据此中止履行抚养协议
B. 陈小某并非离婚协议当事人,无权主张抚养费
C. 陈某对陈小某的抚养是法定义务,不得随意免除
D. 陈某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可申请免除义务
8. 王某与林某离异,双方约定10岁的儿子由母亲林某抚养。后因林某再婚等原因不让孩子上学,王某觉得前妻不让孩子上学的做法不妥,沟通无果后,便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驳回王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向林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林某让孩子继续上学,并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以下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护职责
②若林某继续不让孩子上学,王某可以申请再审
③若王某不想选择起诉,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④法院作出不变更抚养权的裁判坚持了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9. 黄某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电子垃圾焚烧后提炼成铝块进行销售。某日,他在交易途中被查获。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其处置点查获未焚烧的半成品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某区检察院认为成年人黄某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刑事责任,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黄某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黄某若不服判决,应于一审结束后15日内上诉
③该案件大致要经过侦查阶段、提起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④该案司法机关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黄某提供辩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M农业公司向15周岁的蒋某宣称投资他们的花卉产业能够盈利,蒋某信其言,与该公司签订入股合同,并分两次将6万元转给该公司用于投资。蒋某父母知道后不同意,请求法院确认该入股合同无效,并返还所交股金6万元。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应该尊重子女的选择,不应提出反对意见
②蒋某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有效
③蒋某的投资行为需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
④若合同生效,则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蒋某和M农业公司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近来,“低空经济”一词持续走热。“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经济形态。“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创新要素集中等特点,呈现出明显的新质生产力特征。上述材料中( )
①“低空经济”是被定义项,“综合经济形态”是它的属概念
②对“低空经济”的认识运用了抽象思维,体现了思维的概括性
③“低空经济”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概念外延上是属种关系
④通过联言判断,形象概括了“低空经济”的本质和特点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2. 高二某班学生围绕“准确把握概念”这一课题展开探究,就该主题纷纷举例说明概念及明确概念的逻辑规则,下列举例与所对应的逻辑思维规则理解一致的有( )
①“合同法就是有关合同的法律”犯“同语反复”的错误
②“买卖合同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外延关系”为“矛盾关系”
③“合同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犯“定义过窄”的错误
④“有效合同是意思表达真实的合同”犯“定义过宽”错误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2026年央视春晚主标识以“骐骥驰骋势不可挡”为主题。设计团队从《离骚》“乘骐骥以驰骋兮”中提取文化基因,将“骐骥驰骋”四字中的马字偏旁提取出来形成四马齐驱的视觉韵律。“骐骥”是古人对骏马、千里马的雅称,凝聚着中华民族开拓进取的精神品格;“骐骥”又音同“奇迹”,传递出创造奇迹的决心,饱含对新时代新征程满怀期冀的美好愿景。该设计表明( )
①通过感性形象组合能够体现出思维具有能动性
②思维总是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反映认识对象
③通过核心概念推理体现思维的概括性和科学性
④运用形象思维,能将精神品格转化为视觉符号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2025年9月2日,习近平主席在北京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会谈时指出,中俄关系树立了永久睦邻友好、全面战略协作、互利合作共赢的大国关系典范。中俄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俄罗斯面积比中国大,中国人口比俄罗斯多,发挥各自优势有利于推动共同发展。从逻辑学看( )
①中国与俄罗斯“相邻”“合作”表达两国是对称关系
②题干中的“大”“多”分别属于第一、第二关系者项
③中俄“全面战略协作”内涵丰富,因而其外延较宽
④题干中的“世界主要经济体”不周延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5. 近年来,秦始皇陵兵马俑等标志性文化遗产被创造性地转化为像素积木模型,在文创市场颇受青睐。所谓像素积木模型,是以标准化积木颗粒为基础单元,通过模块化拼搭与量化组合,从像素化数字形态转化而来的三维实体模型。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像素积木模型”和“积木颗粒”属于全异关系
②“像素积木模型”和“三维实体模型”是属种关系
③只有形成像素化数字形态,才能形成像素积木模型
④只要以标准化积木颗粒组合成的实体模型,就是像素积木模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6. 某市就地铁客流高峰时段调价举行听证会。有人认为,如果在地铁客流高峰时段提高票价,就能减轻客流压力。从逻辑的角度看,假设上述观点成立,以下判断必定为假的是( )
A. 只有在地铁客流高峰时段提高票价,才能减轻客流压力
B. 虽然在地铁客流高峰时段提高票价,但是不能减轻客流压力
C. 即使不在地铁客流高峰时段提高票价,也能减轻客流压力
D. 如果要减轻客流压力,那么要在地铁客流高峰时段提高票价
第Ⅱ卷 简答题(共52分)
二、非选择题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大华是一家专业研发手机等数码智能产品的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拥有注册驰名商标“大华”。小林是一家从事网络直播带货的电子商务公司(以下简称小林公司),2023年6月成立后不久,小林公司擅自使用其控制的多个直播账号,制作发布大量带有“大华”标识的短视频作为直播主要流量入口,在不当引流后,还装修了一间与大华公司线下实体店高度相似的直播间作为直播带货的固定背景,并把“大华”商标及企业名称用于直播间贴片,销售其他品牌外观和标识与“大华”高度相似的数码产品,赚取带货佣金数百万元。大华公司得知后,将对方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指出该案件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并从大华公司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Q公司为广东某家电生产商,2026年首次入驻电商平台。Q公司员工小张因疏忽大意,在录入一款空调价格时将6500元错录为5600元。直播当晚,S公司付款拍下该款空调10台,并收到“下单成功,马上发货”的页面提示。第二天,小张发现自己工作存在失误,及时联系S公司称平台价格录入错误,属意思表示不真实,无法发货。S公司则要求按约发货,Q公司却指责对方缺乏友善精神,由于双方协商无果,S公司把Q公司诉至法院。
在收到法院传票后,Q公司了解到本案审判员李某的妻子正在S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因此,Q公司觉得案件审理必然不利于自己,拒绝出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S公司的诉求和Q公司拒绝出庭的行为是否正确,并指明原因,若不正确请为其指出正确维权路径。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材料中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20. 胡某担任某公司销售部经理多年,与该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员工手册》依法明确禁止对女职工进行性骚扰。
2024年,胡某因在工作期间多次对本部门女员工实施性骚扰,受到治安处罚。该公司解除了与胡某的劳动合同,并拒绝做出任何赔偿。
胡某申请仲裁被驳回后,又诉至法院。胡某认为,除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院经过审理后,驳回胡某全部诉讼请求,依法支持用人单位管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胡某辩解的逻辑错误。
(2)根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该案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司法机关哪些启示。
21. 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六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释法说理。第七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出具的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将面临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赵某与孙某于2024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小型超市,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开支。2026年1月,赵某未经孙某同意,将夫妻共同积蓄中的25万元取出,用于投资朋友介绍的项目。孙某得知后表示反对,双方多次发生争执。同年2月15日晚,双方再次因此事发生争吵。争吵中,赵某情绪失控,对孙某进行殴打,致其面部挫伤、轻微脑震荡。孙某报警。民警调查后发现:赵某用于投资的25万元来源于夫妻共同经营超市的多年积蓄;赵某在投资前未与孙某协商。调查中,赵某声称:“钱是我赚的,我有权支配!”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赵某又辩解道:“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是我的家事,你们管不着。”民警依法向赵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知识,指出赵某观点所犯的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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