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五节 税务行政复议
《经济法基础》(经济科学出版社)
上好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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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识记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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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必经复议、选择复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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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记税务行政复议管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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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申请期限、受理审查、复议决定等核心期限,了解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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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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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指调整税收征收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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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税收征管法律
国家权力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征管行政法规
有关税收征管的规章制度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
税务行政复议是纳税人等当事人对税务行政行为不服,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诉,由上级机关审查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活动。
制度目的:
监督税务机关执法,纠正违规行政行为,维护纳税人及相关主体合法权益。
2010年2月1日发布《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范争议处理,保障各方权益。
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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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以下称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以下称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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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复议机关),是指依法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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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机构(以下简称复议机构)是指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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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一)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下列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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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税行为。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5.行政处罚行为。
6.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二、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一)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下列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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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格认定行为。
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9.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的行政行为。
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1.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其他行政行为。
二、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一)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
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征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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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一)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
行为:
(3)停止出口退税权。
(1)罚款;
(2)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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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一)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
(1)开具、出具完税凭证;
(2)行政赔偿;
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3)行政奖励;
(4)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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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二)可以一并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不合法,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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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范性文件。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互动环节
【单选题】根据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A. 税务机关内部人事任免决定
B.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C. 税务机关日常工作安排
D. 税务机关内部制度调整
【答案】B
【解析】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涉税具体行政行为,均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内部人事、工作安排、制度调整等不属于复议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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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A. 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的行为
B.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C.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个人生活行为
D. 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处罚
【答案】C
【解析】税务机关涉税行政行为属于复议范围;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行为,不属于税务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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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
【单选题】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纳税人不得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申请复议
B. 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可申请行政复议
C. 所有税务机关行为均不能申请复议
D. 单纯的税务政策解读属于复议范围
【答案】B
【解析】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行政强制措施,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征税行为可复议,政策解读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纳入复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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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一)复议管辖的一般规定
对现级税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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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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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03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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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二)复议管辖的特殊规定
多机关共同行为
多税务机关共同行为: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
税务机关与其他机关共同行为:向共同上级行政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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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二)复议管辖的特殊规定
被撤销税务机关行为:对撤销前行政行为不服,向承接职权的税务机关之上一级申请复议。
罚款、加处罚款均不服:向原机关上级一并申请。
仅对加处罚款不服:向原处罚税务机关申请;
罚款加罚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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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一)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分类 核心要点
复议申请期限 一般自行政行为知晓之日起60日;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期限顺延。
征税行为争议 实行复议前置;须先缴清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方可申请复议。
非征税行为争议 可自主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加罚罚款争议 对加处罚款不服,须先缴清罚款及加罚,才可申请复议。
申请方式 可书面(邮寄、网络等)或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由机关记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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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二)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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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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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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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二)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复议机关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
复议前置情形
复议机关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逾期未答复,申请人可在15 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已受理,法定复议期内不得提起诉讼;
诉讼已受理,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与诉讼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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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二)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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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第三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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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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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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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
【单选题】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法定期限为( )。
A. 30 日
B. 60 日
C. 90 日
D. 120 日
【答案】B
【解析】公民、法人及其他主体,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可自知晓该行为之日起60 日内,依法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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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
【单选题】税务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期限为( )。
A. 5 日内
B. 10 日内
C. 15 日内
D. 30 日内
【答案】A
【解析】复议机关收到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后,须在5 日内完成审查,依法判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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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务行政复议审理和决定
(一)税务行政复议审理
复议机关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品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税务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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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务行政复议审理和决定
(一)税务行政复议审理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面或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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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当事人原因不能听取意见的,可以书面审理。
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应当组织听证;
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或者申请人请求听证的,复议机构可以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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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务行政复议审理和决定
(一)税务行政复议审理
分类 内容
听证人员配置 主持人1名、听证员2名及以上、记录员1名,负责听证及笔录制作。
复议审查范围 全面审查行政行为的事实、程序、法律依据、权责内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依据不合法处理 有权处理: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7个工作日内转交相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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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务行政复议审理和决定
(二)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复议决定流程
复议机构审查并提出意见,经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后,以复议机关名义作出决定;听证案件需结合听证笔录、事实及证据判定。
复议时限
常规60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杂情况可延期,延期最长30 日,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文书与效力
复议决定需出具正式文书并加盖公章;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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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
【单选题】税务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原则上采用的审理方式是( )。
A. 开庭审理
B. 书面审理
C. 现场听证
D. 公开辩论
【答案】B
【解析】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必要时可调查取证、组织听证,不以开庭审理为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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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
【单选题】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定期限是( )。
A. 30 日
B. 60 日
C. 90 日
D. 120 日
【答案】B
【解析】复议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60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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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
【单选题】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复议决定作出后,一律不得更改
B. 被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复议机关可依法撤销、变更该行为
C. 复议机关无需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
D. 行政复议决定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复议机关需审查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原行政行为存在违法、不当情形,可依法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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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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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一、单选题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下列税务行政行为中,属于必经复议的是( )。
A. 罚款
B. 加收滞纳金
C. 税收保全
D. 停止出口退税权
【答案】B
【解析】加收滞纳金属于征税行为,必经复议;A、C、D 属于非征税行为,选择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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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一、单选题
2.对某县税务局税务所作出的征税决定不服,应向( )申请行政复议。
A. 县税务局
B. 市税务局
C. 县政府
D. 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A
【解析】对税务所不服,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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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一、单选题
3.申请人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必须满足的前置条件是( )。
A. 提供纳税担保
B. 缴清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
C. 直接起诉
D. 口头申请
【答案】B
【解析】征税行为复议前置:先缴清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相应担保,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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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二、多选题
1.下列属于税务行政复议征税行为的有( )。
A. 核定个税应纳税额
B. 加收滞纳金
C. 退税
D. 罚款
【答案】ABC
【解析】A、B、C属于征税行为;D 罚款属于非征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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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二、多选题
2.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对税务局→上一级税务局
B. 对税务所→所属税务局
C. 对共同行为→共同上一级
D. 对加处罚款→上一级税务局
【答案】ABC
【解析】A、B、C 正确;仅不服加处罚款→作出处罚的税务机关,D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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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二、多选题
3.关于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衔接,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征税行为:先复议,不服 15 日内起诉
B. 非征税行为:可直接 6 个月内起诉
C. 已受理复议,不得起诉
D. 已受理诉讼,可申请复议
【答案】ABC
【解析】A、B、C 正确;已受理诉讼,不得申请复议,D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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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三、判断题
1.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不服,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可起诉。( )
【答案】×
【解析】罚款属于非征税行为,可选择复议或直接起诉,不是必经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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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三、判断题
2.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口头申请无效。( )
【答案】×
【解析】申请期限 60 日正确;口头申请与书面申请具有同等效力,题干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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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三、判断题
3.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不服可诉讼或国务院最终裁决。( )
【答案】√
【解析】符合管辖规则,国务院裁决为最终裁决,题干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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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小结
类别 核心考点
定义与目的 对税务行政行为不服,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监督税务执法,纠正违规行为,维护纳税人权益。
法规依据 依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0 年发布)。
复议管辖 1. 多机关共同行为:向共同上一级申请;2. 撤销机关行为:向承接职权上级申请;3. 罚款加罚:单独不服向原机关,均不服向上级。
申请期限 一般60 日;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期限顺延。
复议原则 1. 征税行为:复议前置,需先缴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2. 其他行政行为:可复议或直接起诉;3. 加处罚款:须先缴清罚款及加罚。
申请方式 可书面(邮寄、网络等)或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由机构记录确认。
复议与诉讼 复议前置案件:复议无果 15 日内可起诉;复议、诉讼不可同时进行。
听证制度 听证设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全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
法规依据处理 依据不合法:有权 30 日内处理;无权 7 个工作日内转交。
复议决定 1. 流程:机构审核→审批→出具文书;2. 时限:常规 60 日,延期最长 30 日;3. 效力:决定书加盖印章,送达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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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作业
背诵复议范围、必经选择规则、管辖、核心期限、衔接规则,整理对比表。
完成教材本节课后习题。
简答题:简述征税行为与非征税行为的区别、必经复议的适用条件。
案例分析:判断某企业不服个税核定、不服罚款分别适用哪种复议类型、向谁申请、如何衔接诉讼。
课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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