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家庭与婚姻 练习-2026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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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
| 类型 | 题集-专项训练 |
| 知识点 | 家庭与婚姻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二轮专题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50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5-06 |
| 更新时间 | 2026-05-06 |
| 作者 | 政治老师思思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5-06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7698759.html |
| 价格 | 1.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专题 家庭与婚姻 练习
一、单选题
1.郑老太在世时,就其财产先后订立多份遗嘱。2018年,自书形式合规的遗嘱:去世后一切遗产归其妹妹。2019年,公证遗嘱:名下G处房屋由其妹妹继承。2021年,打印遗嘱(形式合规):名下G处房屋由侄女小晴继承。2023年,在两名医护人员的见证下口头表示:名下外币存款由侄女小晴继承并处分。后郑老太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外币存款应由郑老太侄女取得
②公证遗嘱的效力要优于打印遗嘱
③郑老太的妹妹可以继承G处房屋
④小晴可以取得郑老太的G处房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年前,孙某妻子去世,孙某独自将一双儿女抚养成人。2018年,孙某结识寡居多年的杨某,两位老人决定走到一起。但双方子女以顾及家族的颜面为由,阻止两位老人再婚,并声称如老人再婚,他们就不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子女放弃继承权后,可不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②两位老人再婚后,继子女对继父母必须承担赡养义务
③孙某与杨某的再婚权利受法律保护,子女不得干涉
④子女以父母再婚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反法律规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郭某与吉某于1999年育有郭小某,后二人离婚,郭某与刘某再婚。郭小某自2016年即患有肾病并于2019年开始透析治疗,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郭某于2025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均由现任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该份遗嘱( )
①是郭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应按照遗嘱全面执行
②部分内容无效,郭某应为郭小某留有必要份额
③合法有效,刘某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违背公平正义的价值观,破坏家庭关系的和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两岁幼儿黄某将香蕉皮掉落在楼道上,其监护人未予清理。19分钟后,李某不慎踩到,造成骨折,送医治疗。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李某将黄某及其父母、小区某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法院审理,判决黄某父母赔偿李某79802元。本案中( )
①幼儿黄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不承担民事责任
②幼儿黄某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幼儿黄某行为与李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杨大爷育有一子一女,子女长期定居国外、无暇归国。2022年5月10日,杨大爷与侄子小杨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两年后,杨大爷突发疾病,意识出现障碍,小杨自此开始打理杨大爷财产并照顾杨大爷直至去世安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杨承担杨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应继承杨大爷遗产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③杨大爷也可与其子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保障老年生活
④杨大爷若未立遗嘱,去世后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林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4月4日,林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写明“今借李某现金10万元整”。2025年3月,林某因病去世。林某生前未立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继承人只有林某配偶杨某及其儿子。林某儿子自愿放弃继承林某的全部财产。后李某将林某的配偶杨某及其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清偿林某生前所欠的10万元债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该笔借款用于林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林某儿子虽然自愿放弃继承权,但仍需对林某生前的10万元借款承担清偿义务
③杨某作为林某遗产继承人,需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清偿林某生前所欠的10万元债务
④李某要求清偿林某生前所欠的10万元债务的诉求,可能无法得到法院全额支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暑假期间,小学一年级学生小明(不满8周岁)在小区练习骑行时,为避让突然跑出的宠物狗而紧急转向,不慎将同方向正常行走的张奶奶撞倒。经医院诊断,张奶奶右手腕骨折,需住院治疗。后经查证,该宠物狗系李某所饲养,且李某当时未给狗拴绳。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事故系因避让宠物狗引发,应免除其侵权责任
B.张奶奶的损害系由小明骑行和李某的宠物狗共同导致,故二人应当均担责任
C.无论李某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因其未对宠物狗采取安全措施,应承担侵权责任
D.小明父母作为小明近亲属,需对因小明过错而受伤的张奶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8.史某某没有法定继承人,为保障晚年生活及后事安排,他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依照合法程序与某养老院自愿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签订后,该养老院依协议有效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没有见证人,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②史某某去世后,某养老院可获取协议约定的赠与遗产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更好保障史某某个人合法权益
④法律尊重公民生前通过遗嘱处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市民甲、乙之子丙五周岁,甲乙(均有正常经济生活来源)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多方协商后决定由拥有较高退休工资的丙的外祖父母承担监护责任。这一做法( )
A.错误,甲、乙离婚后,双方仍然同为丙的监护人
B.错误,监护权有争议时,祖父母应优先履行监护职责
C.正确,父母与子女间的监护关系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D.正确,父母离异后,监护权归于有抚养能力的近亲属
10.某社区开展“家庭责任教育周”活动,拟用真实案例制作展板。以下案例最适合作为“扶养关系”素材的是( )
A.独居的刘叔叔遭遇意外行动不便,社区组织居民轮流上门照料、提供食物与日常用品,帮助其渡过难关
B.李奶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子女齐心协力承担日常照料、医疗费用与生活开支,保障老人安享晚年
C.张某作为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长,在父母离世、其他近亲属无力照料的情况下,对未成年妹妹进行照料
D.严某与温某夫妻二人离异后,未成年女儿随母生活,父亲长期支付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费用
11.2025年,方某与袁某因感情破裂产生离婚纠纷,二人就10岁儿子的抚养权归属、共同商铺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方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袁某则主张先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下列说法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A.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待冷静期届满后方可解除婚姻关系
B.因二人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存在分歧,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C.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自动丧失对子女的探望权利
D.裁判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仍需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12.王某年老独居,女儿远在国外多年未归。王某遂与邻居张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张某负责王某日常起居、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将其名下存款及收藏的珍贵字画赠予张某。张某依约悉心照料王某五年,王某去世后,其女儿回国主张继承全部遗产。本案中( )
①王某可以与其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②王某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张某依约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优先于法定继承人取得约定遗产
④王某之女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有权撤销该协议并继承全部遗产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13.父母外出务工,将12岁的初中生小雯委托给外婆代为照料。小雯父母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但很少主动与小雯沟通交流。小雯沉迷网络直播,擅自将外婆保管的5800元压岁钱用于打赏主播,外婆多次劝说无果后联系小雯父母求助,但小雯父母却以“自己不在孩子身边,已委托外婆监护”为由,拒绝返乡管教小雯。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打赏是小雯自发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无法追回
②父母外出务工属于客观原因,外婆应予以谅解
③外婆仅在未尽到委托监护职责时承担相应责任
④父母的法定监护义务不会因为委托监护而转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18年,老欧因公司资金周转向赵某借款5万元,承诺于2025年年底前清偿所有款项,并签订《还款协议书》。2025年老欧因病死亡,借款未能清偿。赵某多次与老欧的唯一亲人儿子小欧就其父生前所欠借款沟通协商,小欧均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小欧承担清偿责任。本案中( )
①小欧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应承担还债责任
②赵某与老欧的借贷合同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③小欧对老欧遗产的继承是不附任何条件的
④老欧个人合法财产应优先用于偿还其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余某(男)与方某(女)于2017年2月未婚生下儿子小余。2018年,余某与朱某相识并同居。2019年,余某与方某分手并与朱某结婚,小余跟随父亲余某及朱某共同生活。此后,方某多次提出探望儿子小余的请求,均被余某以“分手后从未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两年后余某因病去世,留下个人房产一套。下列关于本案的分析,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余某与方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故无需承担抚养小余的义务
②方某从未支付小余的抚养费,所以不享有探望小余的权利
③方某对余某的遗产没有继承权,小余和朱某才享有继承权
④朱某与小余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应承担小余的抚养费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16.2020年,吴某与其侄子吴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此后,吴丙一直尽心尽力照顾吴某。吴某通过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并录制视频遗嘱,将200万的房产留给儿子吴甲继承,女儿吴乙和侄子平分50万元存款。吴某病逝后,他的遗产包括价值200万元的房产、50万元存款,另有未偿还债务8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50万元存款因其视频遗嘱无效而按法定继承分配
②侄子因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而享有吴某遗产的继承权
③吴某的遗产当中存款50万元应由女儿和侄子平分
④吴某80万元的债务应由吴甲、吴乙二人共同分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7.马某和王某是一对老年夫妻,无子女。二老长期与马某的侄子小马共同生活,小马对二老悉心照顾。二老立有公证遗嘱,遗嘱载明:小马负责照顾二老的生活;二老去世后,二老的财产由小马继承。后马某因交通事故去世,获得赔偿款30万元。在该案例中( )
①小马可以通过遗嘱约定继承二老的财产
②二老的遗嘱实际上是遗赠
③赔偿款30万元为马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
④小马履行扶养义务后方可获得二老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2024年,被告李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为由,多次向原告张某借款。经双方对账结算,李某向张某出具借条,确认借款本金60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未能按期还款,张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李某及其丈夫王某一并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是否承担责任,要看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借条上只有李某的签名,则王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③借款是李某为生意周转需要产生的,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清偿
④若借款是李某和王某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2岁的小林在社区儿童乐园游玩时,看到同学小张随身携带的专业绘画平板,心生羡慕,便趁小张去接水时,拿起平板尝试操作。因不熟悉平板系统,小林误触删除了平板内存储的重要绘画原稿,且在操作过程中不慎将平板摔落在地,导致屏幕碎裂、内部组件损坏,维修及资料复原费用共计4500元。小张家长要求小林父母承担全部损失,小林父母则辩称,其已多次叮嘱孩子不要触碰他人物品,已尽到监护义务,拒绝赔偿。双方僵持不下,后经社区居委会调解,小林父母最终赔偿了小张维修平板及资料复原的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释小林父母最终承担小张维修平板及资料复原费用的原因。
20.被继承人刘某与袁某系夫妻,双方育有三个子女:刘甲、刘乙、刘丙。被继承人刘某于2022年9月因病去世,其父母均先于其去世。其去世后留有与配偶袁某共有的房屋一套。
长女刘甲自成年后便已离家,常年不与家里联系。刘某在去世前,曾多次表达想见刘甲的意愿,但刘甲均未出现,也从未承担过赡养义务,刘某与袁某夫妻两人由刘乙和刘丙赡养。刘某生前曾在医院录制视频遗嘱,内容为案涉房屋由刘乙继承,视频录制时由袁某、刘丙及刘丙配偶作为见证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刘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某高二年级学生在学习了民法典后,围绕以下几个案例进行探讨:
案例一:小赵带7岁儿子小宇在游乐场游玩时未履行看管义务,小宇将另一名小朋友撞倒致其骨折,产生相关费用。被撞小朋友家长要求小赵赔偿,小赵辩称自己无责任,双方协商无果。
案例二:小孙父亲临终前,支走妻子和女儿,在自己父母(小孙爷爷奶奶)在场时订立录音遗嘱,决定将全部财产留给小孙。小孙父亲去世后,小孙主张按遗嘱继承,其母亲和姐姐认为遗嘱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例三:小戴10岁时父母离婚并再婚,将他托付给奶奶抚养,父母多年未探望、未支付抚养费。小戴成年后,父母因丧失劳动能力要求其赡养,小戴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为由拒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案例分别予以评析。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大爷是某单位退休职工,妻子早年去世,有一儿一女。儿子赵强成年后长期不务正业,沉迷网络赌博,多次向赵大爷索要钱款还债。赵大爷多次劝阻无效,心灰意冷。10年前,赵强因欠下巨额赌债,与赵大爷大吵一架后离家出走,从此再无音讯。赵大爷晚年突发脑梗,导致半身不遂,生活起居全靠女儿赵敏和女婿李海轮流照顾,女儿赵敏更是辞去工作专门护理。2025年初,赵大爷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王阿姨的见证下,请居委会工作人员代书了一份遗嘱。遗嘱中写明:自己名下的一套商品房归女儿赵敏所有;自己积攒的60万元存款,其中50万元归女儿赵敏,10万元赠与一直悉心照顾自己的女婿李海,遗嘱中未提及儿子赵强。2026年初,赵大爷去世。躲在外地经商的赵强得知遗嘱内容后,将赵敏和李海告上法庭,声称自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父亲遗嘱剥夺其继承权无效,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全部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法院会不会支持赵大爷儿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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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B
【详解】①:2023年的口头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危急情况+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是最后一份针对外币存款的遗嘱,因此小晴(侄女)取得该存款,正确。
②:《民法典》已取消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则,数份遗嘱内容抵触的,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2021年打印遗嘱晚于2019年公证遗嘱,因此打印遗嘱效力优先,错误。
③:2021年打印遗嘱(G处房屋归小晴)晚于2019年公证遗嘱(G处房屋归妹妹),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妹妹不能继承G处房屋,错误。
④:2021年打印遗嘱是最后一份针对G处房屋的遗嘱且有效,因此小晴取得G处房屋,正确。
2.D
【详解】①: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会因为放弃继承权而免除,错误。
②:继子女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前提是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并非只要继父母再婚就必须承担,错误。
③: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老年人的再婚权利受法律保护,子女无权干涉,正确。
④: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会因父母再婚而消失,以此为由拒绝赡养违反法律规定,正确。
3.C
【详解】①:郭某虽为真实意思表示,但遗嘱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郭小某的必要继承份额,不能全面执行,排除。
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郭小某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遗嘱未为其保留必要份额,部分内容无效,郭某应为郭小某留有必要份额,正确。
③:遗嘱部分无效,并非合法有效,排除。
④:遗嘱未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子女保留份额,违背公平正义的价值观,也不符合公序良俗,会破坏家庭关系的和谐,正确。
4.C
【详解】①: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两岁的黄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错误。
②:黄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清理黄某掉落的香蕉皮,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过错,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③:无过错侵权责任是指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物业是否承担责任需看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非无过错侵权责任,错误。
④:黄某掉落香蕉皮的行为,导致李某踩到后骨折,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正确。
5.D
【详解】①:意定监护的核心是提前为成年人失能后确定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不直接等同于享有继承权。小杨只是意定监护人,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小杨继承遗产,小杨不能直接继承杨大爷的遗产,排除。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成年人提前在意识清醒时为自己未来失能后的生活安排监护人,能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符合该制度的立法目的,正确。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对象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杨大爷的子女本身对杨大爷负有法定赡养义务,不能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对方,排除。
④:我国继承规则是: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按遗嘱/协议继承,无上述文件时按法定继承处理。杨大爷的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未立遗嘱时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正确。
6.B
【详解】①: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无需承担清偿责任,故林某儿子放弃继承则不再有义务清偿林某的借款,错误。
③: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无需以个人全部财产清偿,错误。
④:李某诉求受限定继承规则约束,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所以李某的诉讼请求可能无法得到全额支持,正确。
7.C
【详解】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不能直接免除责任,排除。
B:本次事故的直接诱因是李某未拴绳导致宠物狗突然跑出,李某是主要过错方,不应当平均承担责任,排除。
C: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无论李某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因其未对宠物狗采取安全措施,应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D:小明父母作为监护人(非“近亲属”),应对小明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近亲属”的表述不严谨(监护人与近亲属概念不同),排除。
8.D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要件为: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法律未将“见证人在场”列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生效条件,因此,“没有见证人可能导致协议无效”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排除。
②:根据《民法典》第1158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题干中养老院已依约履行义务,因此史某某去世后,养老院有权按协议约定取得相应遗赠遗产,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约定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其核心功能是应对未来失能状态下的人身、财产管理问题。而题干中的遗赠扶养协议,是解决自然人“生前扶养、死后遗赠”的财产与养老安排,其生效与履行不依赖当事人是否失能,也不产生监护权。题干中史某某签订协议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未涉及为未来失能指定监护人的约定,因此不适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排除。
④: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生前基于真实意愿,对个人合法财产与身后事务作出的自主处分安排,体现了法律对公民财产处分自由与养老自主意愿的尊重,正确。
9.A
【详解】A: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甲乙均具备监护能力,法定监护资格不会因协议转移,双方仍然是丙的共同监护人,正确。
B: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只有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时,才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位主体承担监护责任,本案中甲乙具备监护能力,祖父母没有优先履行监护职责的权利,排除。
C:父母与子女的监护关系是法定的,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排除。
D:父母离异后,双方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监护资格不会自动转移给其他近亲属,该选项混淆了抚养行为和法定监护的概念,排除。
10.C
【详解】A:社区居民对独居刘叔叔的照料属于邻里互助行为,并非法律规定的亲属间的扶养关系,错误。
B:子女对李奶奶承担照料与生活开支,属于子女对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并非扶养关系,错误。
C: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长,在父母离世、其他近亲属无力照料的情况下对未成年妹妹进行照料,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平辈亲属间的法定扶养关系,正确。
D:父亲为未成年女儿支付生活、教育等费用,属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并非扶养关系,错误。
11.B
【详解】A: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方某与袁某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存在分歧,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解决,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不成立,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本案中没有适用基础,排除。
B: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就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本案中,方某与袁某已经就抚养权和商铺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不具备协议离婚的条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正确。
C: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非有法定理由不得限制或剥夺,判决离婚后未直接抚养的一方不会自动丧失探望权,只有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才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中止探望,排除。
D:根据《民法典》第1080条,完成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以判决书生效为婚姻关系解除的依据,无需再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排除。
12.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本题中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②:题干中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并非意定监护制度中通过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的相关内容,因此该表述不符合题意,排除。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依约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优先于王某的女儿(法定继承人)取得约定遗产,正确。
④: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王某之女无权撤销该协议并继承全部遗产,排除。
13.D
【详解】①:小雯是12岁的初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擅自打赏主播5800元的行为超出了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经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后是无效的,打赏的钱可以追回,错误。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是法定义务,不能因外出务工就免除,也不能以“委托外婆监护”为由拒绝履行管教责任,外婆没有义务“谅解”父母的失职,错误。
③:外婆作为委托监护人,仅在未尽到委托监护职责时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正确。
④:父母的法定监护义务不会因为委托监护而转移,即使委托外婆照料,父母依然需要履行对小雯的监护职责,正确。
14.D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债务。小欧作为法定继承人不必然承担还债责任,排除。
②:老欧与赵某自愿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协议,该借贷关系属于合法民事关系,受法律保护,正确。
③:继承遗产不是无条件的,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义务,排除。
④:债务人死亡后,其个人合法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生前所欠的合法债务,剩余部分才可由继承人继承,正确。
15.B
【详解】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不因父母是否结婚而免除,排除。
②:父母从未支付抚养费,并不影响其享有探望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排除。
③: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或父母,正确。
④:法律上“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通常需要满足长期、稳定、以家庭成员名义共同生活等条件,且一般适用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需生父母与继父母结婚)或收养关系。朱某与余某是合法夫妻,且朱某与小余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故应承担抚养费,正确。
16.D
【详解】①:视频遗嘱由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因此50万元存款应按遗嘱分配,而非法定继承,排除。
②:侄子并非法定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排除。
③:遗嘱明确女儿吴乙和侄子平分50万元存款,该遗嘱有效,因此存款应按遗嘱平分,正确。
④: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吴甲、吴乙所继承的遗产足以偿还80万元债务, 正确。
17.D
【详解】①:小马是马某的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小马获得二老财产的方式是遗赠,错误。
②:遗嘱约定小马尽扶养义务后取得财产,二老通过遗嘱将财产留给小马的行为本质是遗赠,正确。
③: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马某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是附义务的遗赠,小马履行扶养义务后方可获得财产,正确。
18.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审查其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王某是否担责,关键取决于该债务的性质认定,正确。
②:仅借条上只有李某签名,并不意味着王某必然免责。若债权人张某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王某事后追认,王某仍需承担还款责任,说法过于绝对,排除。
③:借款用于生意周转,若该生意属于夫妻共同经营,或所得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可能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清偿,排除。
④: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第1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借款是李某和王某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19.小林未经允许操作并损坏小张的平板,删除了重要数据,其行为侵害了小张的财产权,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12岁的小林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无论监护人自身是否已尽到教育、叮嘱等义务,均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小林父母虽对孩子进行了相关叮嘱,体现了一定的监护意识,但这一教育行为不能免除其法定监护赔偿责任。经社区居委会调解,小林父母履行了其法定赔偿责任,是依法履行其监护人责任的具体体现,使得小张的损失得到了实际弥补。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财产权、监护责任的知识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12岁的小林未经允许操作小张平板,删除重要绘画原稿、损坏平板,产生4500元损失→可从财产权保护角度分析: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小林的行为侵害了小张的财产权,构成侵权,依法需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有效信息②:小林是12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林父母虽叮嘱过孩子不要触碰他人物品→可从监护责任角度分析: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即便尽到教育义务,也不能免除法定的监护赔偿责任,因此小林父母需承担相应费用。
有效信息③:经社区居委会调解,小林父母赔偿相关费用→可从依法履行义务角度分析:小林父母的赔偿行为是依法履行监护人责任的体现,能弥补小张的财产损失。
20.①无效。录音录像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被继承人刘某订立录音录像遗嘱时,仅有部分继承人及其配偶在场,该遗嘱不符合录音录像遗嘱关于见证人的法律规定,刘某生前订立的录音录像遗嘱因不符合遗嘱形式要件而无效。②该房屋为刘某和袁某的共同财产,先析产后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刘某所占的一半房屋份额原则上应由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袁某、刘甲、刘乙和刘丙均分。考虑到刘甲从未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也未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详解】本题设问的指向有两个:一是遗嘱的种类及效力,二是遗产的分配。
关键词①:刘某生前曾在医院录制视频遗嘱,内容为案涉房屋由刘乙继承,视频录制时由袁某、刘丙及刘丙配偶作为见证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137条,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本案中,袁某是刘某的配偶,刘丙是刘某的女儿,刘丙配偶与刘丙有利害关系。三人均属于《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情形,因见证人不符合法定资格,该视频遗嘱形式要件欠缺,故无效。
关键词②:与配偶袁某共有的房屋一套;其父母均先于其去世;长女刘甲“常年不与家里联系”“从未承担过赡养义务”,刘某生前多次想见她均未出现;刘某与袁某夫妻两人由刘乙和刘丙赡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153条,对于共有财产,要先析产。《民法典》第1127条,因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处理。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本案中,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份额归袁某所有,另一半为刘某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袁某、子女刘甲、刘乙、刘丙。刘甲有扶养能力但未尽赡养义务,故应当少分或不分。
21.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小赵作为小宇的父亲,是其法定监护人。但小赵未尽到监护职责,理应依法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
②小孙的父亲在立录音遗嘱时,见证人是小孙的爷爷奶奶(即小孙父亲的父母),属于继承人小孙的直系血亲,与继承人存在利害关系,不符合见证人的资格要求。因此,该录音遗嘱无效,小孙父亲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小孙的妈妈和姐姐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并非子女免除赡养义务的法定理由。但若父母存在遗弃等严重过错,法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赡养责任。因此小戴仍需履行赡养义务,但其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情况可能影响具体赡养责任。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遗嘱继承等角度作答。
有效信息①:7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宇在游乐场撞倒他人致骨折,监护人小赵辩称自己无责任→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的知识,说明小赵作为小宇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理应依法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
有效信息②:小孙父亲仅在小孙爷爷奶奶(自身父母,法定继承人)在场的情况下订立录音遗嘱,指定全部遗产由小孙继承,小孙母亲和姐姐主张该遗嘱无效产生争议→可联系遗嘱继承的知识,说明小孙的父亲的录音遗嘱无效,小孙父亲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小孙的妈妈和姐姐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有效信息③:小戴未成年时父母离异再婚后,长期未尽抚养、支付抚养费义务;小戴成年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要求小戴履行赡养义务,小戴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为由拒绝→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知识,说明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并非子女免除赡养义务的法定理由。因此小戴仍需履行赡养义务,但其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情况可能影响具体赡养责任。
22.法院不会支持赵强的诉求。理由:赵强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还因赌债与赵大爷争吵后离家出走,未尽到子女的赡养责任;赵大爷的代书遗嘱有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代书、见证,形式合法,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可以依法剥夺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故赵强无权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详解】本题为判断并说明理由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角度作答。
法院不会支持赵强的诉求。
有效信息①:儿子赵强成年后长期不务正业,沉迷网络赌博,多次向赵大爷索要钱款还债,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知识,说明赵强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还因赌债与赵大爷争吵后离家出走,未尽到子女的赡养责任。
有效信息②:赵大爷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王阿姨的见证下,请居委会工作人员代书了一份遗嘱,遗嘱中未提及儿子赵强→可联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知识,说明赵大爷的代书遗嘱有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代书、见证,形式合法,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可以依法剥夺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故赵强无权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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