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思想政治
构建知识体系
形成关键能力
提高学科素养
精准高效备考
高考能力梯级集训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目录
1
2
3
基础满分练
课前 自检自测·夯基固本
能力高分练
课中 关键能力·可视思维
素养提升练
课中 高考定向·融通命题
基础 满分练
课前 自检自测·夯基固本
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二大高考关键点
关键点1结婚
1.(2024·6月浙江卷)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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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解析: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侵犯了小潘的著作权,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①错误。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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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关键点2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
2.(2025·河南郑州模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民法典回应离婚率走高的社会现实,针对轻率离婚、“闪婚闪离”等现象,增加了协议离婚时的冷静期制度。李某和齐某吵架后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提交离婚申请后回到家中,李某收拾行李回了娘家。在这一案例中( )
①在离婚冷静期之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②在取得离婚证之后,李某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撤回离婚申请 ③人民法院裁判离婚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④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民政局应当准予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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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解析:在取得离婚证之后,婚姻关系即不存在,已无撤回离婚申请的说法,②错误。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处离婚,而不是由民政局准予离婚,民政局准予离婚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协议离婚,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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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回归基础·考教衔接
1.结婚[对接关键点1]
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态度和
要求 ①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②要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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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登记程序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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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拓展提升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1)无效婚姻:①重婚;②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③不到法定年龄。
(2)可撤销婚姻:①基于胁迫的婚姻;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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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2.离婚要慎重
离婚自由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离婚限制 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保护军婚;保护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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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对接关键点2]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子女抚养 ①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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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提醒 ①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在实践中一般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而诉讼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②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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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二大高考关键点
关键点1平等的财产关系
1.(2025·云南卷)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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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解析: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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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刘先生与肖女士原系夫妻关系,二人1981年登记结婚,后通过拆迁获得房屋一套并登记在肖女士名下。2017年9月,双方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刘先生所有。离婚后,肖女士一直借故拖延办理过户手续。2019年6月,刘先生得知肖女士已以32万元(该房产市场评估值为5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售予孙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刘先生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刘先生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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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支持。涉案房屋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诉讼离婚后,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刘先生可以不经变更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肖女士未经刘先生同意擅自将涉案房屋出售,属于无权处分。孙某支付肖女士的房款远低于市场评估值,非善意取得,故房屋所有权仍归属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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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关键点2夫妻债务
3.(2024·山东卷)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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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解析: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应以公司资产对外偿还债务,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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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回归基础·考教衔接
1.夫妻关系
确立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内容 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表现 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提醒 平等≠均等≠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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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2.平等的人身关系
含义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
表现 重要
体现 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重要
标志 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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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提醒 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这是避免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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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3.平等的财产关系[对接关键点1]
(1)法定财产制
分类 内容 处理原则
共同
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
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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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2)约定财产制
含义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形式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后果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效力 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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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3)夫妻债务[对接关键点2]
分类 内容 偿还
共同
债务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③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夫妻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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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分类 内容 偿还
个人
债务 ①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 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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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4.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1)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与传统婚姻家庭不同的新型婚姻家庭模式,如单亲家庭模式、丁克家庭模式、同居模式、空巢家庭模式等。同时,离婚也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
(2)为了应对上述现象,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调整应以倡导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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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二
能力 高分练
课中 关键能力·可视思维
视角 1
结婚离婚程序规范意识
1.(2025·河北石家庄模拟)当“诗意”遇上“法理”会撞出怎样的火花?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卓文君《白头吟》:“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如果用今天的民法典来解读这些诗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十四为君妇”较女性法定结婚年龄早了六年 ②“千唤不一回”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③离婚要慎重,但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相决绝” ④“有两意”违背一夫一妻制,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当即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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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 2
夫妻财产界定
2.(2025·山东卷)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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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6月浙江卷)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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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题思维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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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答题术语
1.结婚需满足法定婚龄、自愿、无重婚及禁婚亲属关系等条件,否则无效。
2.结婚与协议离婚均需男女双方亲自到场申请,提交合法证件,经登记机关审查确认。
3.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超期未申请视为撤回。
4.诉讼离婚以感情破裂为裁判依据,不适用冷静期。
5.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需向人民法院而非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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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题思维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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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答题术语
1.书面财产约定效力优于法定制,对夫妻双方具法律约束力。
2.婚后工资、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属夫妻共同所有。
3.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中确定归一方的财产等,专属个人。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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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 提升练
课中 高考定向·融通命题
一、关联婚姻权利义务
备考方向:针对子女抚养权、探望权争议,分析离婚后当事人权责,考查法治思维,渗透家庭和谐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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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块内融通)(2026·广东阶段练习)李某与范某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2025年2月,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范某同意离婚。但双方均要求抚养女儿,对于因脑瘫常年卧床的儿子小范,均以自身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抚养。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不准李某与范某离婚。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是基于( )
①要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患病的小范需要父母的照顾 ②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抚养义务减少,这对小范不利 ③除特定情形外,未经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④李某与范某均不愿意抚养小范,违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是推卸责任的表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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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人民法院判决不准李某与范某离婚,是基于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患病的小范需要父母的照顾,李某与范某均不愿意抚养小范,违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是推卸责任的表现,①④符合题意。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抚养义务减少”说法错误,②排除。婚姻纠纷不能仲裁,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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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模块内融通)(2025·湖南长沙模拟)王某(女)与陈某(男)结婚数年并育有一女小红(10周岁)。2024年10月,王某提起离婚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现二人处于分居状态。分居期间,王某反复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联系陈某,欲询问女儿的具体情况,陈某均未作出有效回应并将王某的联系方式屏蔽。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驳回王某诉求的理由可能是二人感情尚未破裂 ②即使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王某仍有探望女儿的权利 ③陈某的行为取消了王某作为母亲对女儿的监护权利 ④假如王某再次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直接判决二人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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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需满足“感情尚未破裂”这一核心条件。若王某在首次诉讼中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可依法驳回诉求,①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即使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王某仍有探望女儿的权利,陈某应当履行协助的义务,②符合题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监护资格的撤销需满足法定条件。本案中,王某作为母亲,对女儿享有监护的权利,陈某的行为并不能取消王某的监护权,③排除。第二次起诉离婚并非必然直接判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需进行调解,只有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会准予离婚,④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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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夫妻财产纠纷
备考方向:结合房产、继承等场景,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考查法律规则应用能力,强化契约精神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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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模块内融通)(2024·6月浙江卷)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 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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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②正确。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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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5·江苏南通模拟)小欧与小陈系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小陈未经小欧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存款1 600万元分多次打赏及赠与某网络平台女主播。小欧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陈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侵害了小欧的平等处理权 ②小欧可主张小陈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女主播返还财物 ③夫妻共同财产的任意处分均需双方一致同意,否则无效 ④小陈应因其恶意转移财产行为,丧失全部共同财产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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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小陈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侵害了小欧的平等处理权,①正确。小欧可主张小陈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女主播返还财物,②正确。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并非所有处分都需双方一致同意,③排除。小陈恶意转移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但并非丧失全部共同财产份额,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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