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
律
与
生
活
民法
(实体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劳动法
(实体法)
诉讼法(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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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夫妻地位平等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
(1)确立:登记结婚
(2)内容: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4)平等的表现: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相关连接:——平等的实质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思考】婚后必须“从夫姓”合理吗?为什么?
“妻从夫姓”曾是中国的一项传统。女性嫁给男性后,自己姓氏前面会多了丈夫姓氏,比如说女性原本姓王,但嫁给刘姓男人后,人们会称呼她为“刘王氏”。
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5年上涨,而且70%的离婚都是女性提出的。为了缓解这一高离婚率,有专家建议恢复“妻从夫姓”制度。在自己名字前面加上丈夫的姓,可能婚后就会对夫家家族的归属感更强,夫妻关系也会变得稳定,这样女性就不容易提出离婚了。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含义: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2)重要体现:夫妻平等的姓名权。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具体环境,双方职业、收入和彼此扶养关系而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重要标志: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4)意义: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的姓名权
夫妻人身自由权
夫妻住所选择权
夫妻的生育权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知识拓展】: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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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
(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
能力提升 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教师张燕结婚,婚后生有一对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女孩取名张凤,结果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
(1)你认为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为什么?
(2)请运用有关法律与生活对王刚的行为进行分析。
提示:(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王刚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没有处理好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没有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侵犯了妻子的权利和自由。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有了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刚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没有尊重妻子给孩子取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刚要求妻子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
③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忙于公司业务,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
(1)内容: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财产的确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3)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相关链接】日常家事代理权
代理的事物限于家庭日常事务,诸如一家的食物、衣着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家具及日常用品的购置,保姆、家庭教师的聘用,亲友的馈赠等。对于这类事物,夫妻间均有代理权,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责任。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价格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是合法有效的。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夫妇两人去商场买家电,丈夫看中了一台智慧屏电视,售价5000元,妻子嫌价格太高,两人争吵,不欢而散。次日丈夫自行到商场购买,付完款后商家送货上门。妻子见状,大怒,称买电视的钱为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其同意,丈夫一人购买电视的行为,要求商场退款。请问,商场该怎么办()
A. 退,妻子不同意,丈夫个人购买电视的行为无效;
B. 退,电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
C. 不退,丈夫买电视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妻子也发生法律效力;
D. 是否退款,必须先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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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2.夫妻共同财产
(1)含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包括:(法定的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注】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从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之日(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时)止。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3.夫妻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
① 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房产增值或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婚前个人存款:
1.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2.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3.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知识拓展】
【知识运用】判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
婚后小明转让个人技术专利获10万元
小明用婚前个人积蓄8万元购买股票,获利3万元
婚后,小明和妻子小丽用共同积蓄购置一套120万的房子,只写了小丽的名字。
婚后小明获公司奖金8万元
小丽刷小明的工资卡给小明买的剃须刀
小丽继承了爷爷指明给她的遗产2万元
婚后,小明将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存入银行,获得年利息1.5万元。
小丽婚前创作的小说婚后出版,获稿费12万元
8万归小明,3万为共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小丽所有
小明所有
夫妻共有
小明所有
夫妻所有
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
婚后,张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
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
婚后,张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仅以张某的名字登记。
婚姻期间由于小张工作突出,公司奖给其的一辆价值8万元的一辆小汽车。
婚内小张为小李购买的价值2万元的钻戒。
小李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
小李为小张购买的一套高档西服2000元。
20万归张某,
6万为共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小李所有
小张所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李某因事故致残,获得赔偿40万元。同年,李某的母亲去世,并在其遗嘱中载明遗产30万元归李某继承。李某与其妻子王某婚后除共同购买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外,另有20万元存款。李某的母亲去世后不久,李某与王某离婚。下列关于李某与王某的财产分割正确的是( )
①获得的赔偿40万元和遗产30万元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
②一套房屋(价值150万元)和50万元(20万元存款及30万元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能获得105万元
④李某一共能获得155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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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李某2017年7月结婚。2018年7月张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3万元的稿酬,同年8月张某婚前购买的一处房产升值了50万元。2020年4月李某在一次车祸中受重伤,获得60万元赔偿金。在李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收到慰问金2万元。这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
①张某的小说出版后所得稿酬3万元
②李某收到的慰问金2万元
③张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50万元
④李某获得的赔偿金60万元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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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4.夫妻处理财产的方式:约定财产制
(1)内涵: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补充】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3)债务处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相关链接】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5.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补充: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男女平等。
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范围 处分原则 关键
夫妻个人财产 ①婚前财产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⑶要件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③内容明确合法。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知识整合】夫妻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夫妻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个人所有
约定财产优先于法定财产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登记,两人住进了李某2015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提示: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20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探究分享
(2022·浙江·高三阶段练习)婚后,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投资理财,获利11万元,另外王某展览其画作取得报酬30万元。徐某将婚后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收取租金10万元。上述全部财产中,属于夫妻共有的是( )
A.261万元 B.251万元 C.51万元 D.250万元
个人积蓄50万元是王某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王某婚后理财获利11万元,徐某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房子所得租金10万元及王某展览画作取得的报酬30万元,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上述全部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261万,BC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A
孙先生婚前股票资金80万元归他个人所有,婚后赚取的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得10万元。
孙先生分得90万元,其妻分得10万元。
【案例分析】孙先生一直热衷于炒股,婚前其股票资金已经达80万元。婚后,他继续投资股市,又赚取了20万元。此时股市行情开始下滑,孙先生把股票出清,共获得资金100万元。他想将大部分钱存起来,待市场好转再“杀”入,孙先生的妻子却觉得股市风险太大,想将这笔钱用来购置房产,两人发生争执。孙先生认为,这是婚前个人资产的投资,只有自己才有权支配。孙先生的妻子则认为,他们已经结婚,这笔钱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两人僵持不下。
请你支招:应如何分割这100万元资金?
课堂小结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
人身关系
平等的
财产关系
夫妻关系:确立、内容、核心
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
约定财产制
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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