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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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系统讲解合同的含义、种类、订立原则及要约承诺流程,通过乘坐公交车、超市购物等生活实例导入,结合合作探究案例构建从生活现象到法律理论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以生活化案例(如外卖、共享单车合同)和《威尼斯商人》等情境探究,强化法治观念(权利义务统一、合同有效性)与道德修养(诚信履约)。采用案例教学与对比分析(口头与书面合同比较),课堂小结梳理知识框架,助力学生形成法治思维,教师可提升教学互动性与实效性。
内容正文:
法
律
与
生
活
民法
(实体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劳动法
(实体法)
诉讼法(程序法)
1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运输合同
每天,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那么什么是合同呢?有哪些种类?有什么特点?
赠与合同
房产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超市购物
提到合同,我们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幅幅庄重的合同签字仪式的画面。其实,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乘坐公交车、买文具、点外卖,都是在与他人订立合同。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析以上活动存在哪些合同关系。
合作探究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种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特别提醒】
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
②“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
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3.订立合同的原则——自愿原则
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名词点击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4.订立合同的意义
一方面,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另一方面,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5.合同限制:
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镜头一:2018年3月 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镜头二: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分析结果: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要约人:甲公司
受要约人:乙公司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甲公司没有回复。处在反复协商阶段——讨价还价,最后没有达成协议
合同订立没有完成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分析结果: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要约
承诺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合同的订立过程: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②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
要约VS要约邀请
(1)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区别:①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性质不同)
②要约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不同)
(2)一般情况下,公告、商业广告、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相关链接
某海景房地产公司在推销商品房时印发了大量宣传广告,称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区内绿化率达60%、一户一梯等。小李被广告吸引,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发现广告中的多数条件并未兑现,于是要求退房。开发商认为合同才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广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条款,故拒绝退房。
●如果小李向法院起诉请求退房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
●小李能否将广告当作开发商向购房者所作的要约?
点评:本案例广告中的条件属于合同条款,购房人小李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为该广告的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条件,应当被当作开发商向买受人所作的要约,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作探究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合同的订立过程:
(2)承诺①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②要求: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俗话说“一诺千金”,当我们接到一项要约,即将作出承诺时,要格外慎重。
【特别提醒】有效承诺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合同的订立过程:
(3)新要约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在莎士比亚的戏剧《威尼斯商人》中,狡诈的夏洛克与安东尼奥约定,若在三个月期限内未能清偿债务,就要由夏洛克在安东尼奥“心口所在处取一磅肉”。
在现实生活中,像“夏洛克”们与“安东尼奥”们订立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合作探究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2.合同无效的情形
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1)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2)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以下案例中订立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1、合同甲和乙签订协议,由乙帮忙买一只枪,报酬1000元。
2、甲为了转移走私货物和乙订立货物运输合同,乙知道是走私货物后坚决拒绝。甲威胁说:你如果拒绝运输,小心你的小命!乙在甲的胁迫下签订了合同。
3、甲想在股市中发大财,但手头没有资金,就想以建大棚为幌子向银行贷款100万进入股市。在借款合同中写道:甲借款的目的是修建三个冬暖式大棚。银行了解到甲的企图后,仍然和甲签订合同发放贷款。甲和银行恶意串通骗取了乙的担保。最后甲亏的一塌糊涂,银行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甲和银行合伙欺诈乙做担保,无效。
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3.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
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提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镜头二 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镜头一 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合同形式是否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影响
合作探究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的形式与意义
(1)合同的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确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3)采用不同形式合同的意义:
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2.口头合同
(1)含义: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2)适用对象: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如商店中的零售、熟人之间的小额借贷等。
(3)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4)缺点: 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特别提醒:
以下两种情形口头合同无效
①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若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3.书面合同
(1)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优点: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3)适用对象: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成立条件: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P27相关链接)
小王在淘宝网上看上一款连衣裙,价格230元,非常喜欢,就立即下单拍下,当然下午该网店发货,三天后小王收到了连衣裙。
想一想:该案例属于哪种合同形式?该合同何时成立?
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该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特别提醒】:
(1)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比较: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特点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对简单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法责任。
意义 充分适应了当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课堂小结
订立合同学问大
阶段:要约、承诺、新要约
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含义
形式与订立的原则
意义
产生
形式
启示
30
购买二手房时,不少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由于是别人赠送、不好意思让房东写成文书,但是在后期交接房屋时,房东却全部或部分搬走的情况比比皆是。究其原因,一是签约前房东随口答应,并没有合同约定,结果事后反悔了;二是有合同有约定,但是没有写清家具、家电的品牌和数量,在交易中双方发生了摩擦或不愉快,房东更换了原有物品。对于房东承诺赠送的物品,应该在合同中进行说明。
⑴房东随口说家具、家电赠送是否属于合同?其性质与形式是什么?
⑵如果你是购房者,你准备怎样避免房东反悔的情况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能力提升】
⑴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否属于合同?其性质与形式是什么?
⑵如果你是购房者,你准备怎样避免房东反悔的情况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要约,购房者不反对合同即成立。此合同的形式为口头合同,其内容为赠与合同。
签订书面合同,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详细约定,写清楚物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并约定“不可移动的配套,如门、窗等应保留”。用相机拍下来作为附件,以便房东反悔时有证可依。
2、钱某邀请孙某在酒店商谈合建影院事宜,钱某于席间提出要约并希望孙某马上表态。孙某经过深思熟虑,第二天作出承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承诺有效,合同尚未成立
B.承诺无效,合同成立
C.承诺无效,合同尚未成立
D.承诺有效,合同成立
【解析】 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作出承诺,要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本案中钱某希望孙某马上表态,而孙某第二天作出承诺。故该承诺无效,合同不能成立。答案为C。
C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A.追认,合同有效 B.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C.追认,合同无效 D.拒绝追认,合同有效
B
【解析】B:《民法典》规定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任何一份合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离不开提出条件和接受条件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有时一份合同要经历反反复复的协商才最终得以成立。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B符合题意。ACD:通过以上分析发现,ACD均是错误的。故本题选B。
4、甲公司在得知某办公大楼消防工程招标信息后,与乙公司合作并以乙公司名义中标承接上述工程。中标后,由乙公司将消防工程当中的部分转给甲公司施工。因双方关系较好,未订立书面合同。工程完工后,乙公司在收到工程款后拒不支付甲公司的工程款,故甲公司起诉至法院。对于甲公司而言,诉讼中最为不利的因素是( )
A.和乙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
B.甲公司没有实际履行义务
C.和乙公司没有订立书面合同
D.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保留证据
C
【解析】 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口头合同关系,只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A错误;B、D说法不符合实际;在本案中,对甲公司而言最为不利的因素是没有订立书面合同,C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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