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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课 汉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巩固
【阶段特征】大一统的“坐实”与“调适”:汉朝对秦制的继承与改造
秦朝完成了统一,却未能巩固统一。它创建了一套系统完备的中央集权制度——废分封、置郡县,确立了皇权至上、官僚行政的基本框架,然而短短14年便土崩瓦解。真正把秦制继承下来,并在实践中坐实、调适、发展,使之成为此后两千年中国政治基本格局的,是代秦而兴的汉朝。
从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西汉,到公元220年东汉灭亡,两汉国祚绵延四百余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长期稳定的大一统王朝。理解这一时期的全部历史,需要把握一条核心线索:汉朝建立后,没有全盘否定秦制,也没有简单照搬秦制,而是走了第三条路——“汉承秦制,有所损益”。所谓“承”,就是在基本制度框架上继承了秦朝皇帝制、郡县制、官僚制的遗产(被学术界概括为“汉承秦制”-);所谓“损益”,就是在治国理念上进行了根本性的调整——从秦朝“纯任法家”的暴力统治,转向了更具弹性、更具包容性的治理模式,最终在汉武帝时期形成了“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
从全球史的宏观视野来看,汉朝与罗马帝国分踞欧亚大陆的东西两端,共同构成了公元前后两个世纪世界文明的双峰。但两者在政治整合方式上有着根本差异:罗马帝国以法律和军事征服为纽带,而汉朝则在秦制的基础上,以郡县制为骨架、以儒学为精神内核,将广阔疆域内不同的地域、族群和文化整合为一个具有持久凝聚力的政治共同体——这一模式深刻影响了此后两千年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走向。
以下从“兴衰脉络”“政治制度”“边疆与民族”“经济统合”四大板块,梳理本课的核心知识与内在逻辑。
一、两汉兴衰的基本脉络:从“与民休息”到“霸王道杂之”
汉朝四百余年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段落:西汉(前202—8)、新莽(9—23)、东汉(25—220)。其中,西汉与东汉之间经历了王莽篡汉和农民起义的短暂断裂,但刘秀重建汉朝后,在制度上延续了西汉的基本架构,形成了“前汉”与“后汉”前后相继的历史格局。
(一)西汉的建立与“文景之治”
公元前202年,刘邦在楚汉战争中击败项羽,建立汉朝,定都长安。此前的秦末战乱给社会经济造成了毁灭性打击,人口锐减,土地荒芜,“人相食,死者过半”。面对这一局面,汉初统治者吸取了秦朝因暴政导致速亡的深刻教训,从高祖到文景时期,尊奉道家黄老无为思想,采取“与民休息”的基本国策:减轻赋税(田租从十五税一减至三十税一),减少徭役征发,放宽刑罚,提倡节俭-。
这套“无为而治”的治理模式带来了显著的成效。到汉文帝、汉景帝统治时期,社会经济得到了明显恢复,社会秩序趋于稳定,史称“文景之治”。这一时期的“无为而治”,并非对国家治理的消极放弃,而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民力凋敝、亟待恢复——所采取的策略性选择。
(二)汉武帝的强盛与“汉家制度”的形成
“文景之治”积累了雄厚的国力,但也遗留下了深层问题:内部,诸侯王国势力膨胀,地方豪强坐大;外部,匈奴频繁侵扰北边,对汉朝安全构成持续威胁。与此同时,“无为而治”的理念本身也遇到了瓶颈:对于日益复杂的内外治理需求,过于放任的治理方式已经难以应对。
公元前141年即位的汉武帝,是一位雄才大略、锐意进取的君主。他亲政后,在政治、经济、思想、军事各个领域推行了一系列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将汉朝推向鼎盛。这些措施的核心指向是统一的:不再满足于“维持现状”的消极治理,转而追求“积极有为”的大一统建构。
在经济领域,汉武帝推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改革币制,将铸币权收归中央,打击富商大贾,增加财政收入。在思想领域,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确立了儒学在官方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在军事领域,任用卫青、霍去病三次大规模出击匈奴,基本解除了匈奴对汉朝北边的威胁,并开拓河西走廊,打通西域通道。
汉武帝的扩张政策在巩固大一统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代价:长期战争消耗了“文景之治”积累的国力,赋税和徭役的加重引发了社会矛盾。汉宣帝时期(史称“昭宣中兴”)对政策进行了调整,将武帝时期过度扩张的态势加以收缩,实现了局部的稳定。正是在这一时期,汉宣帝那句著名的“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点明了汉代政治的核心理念——汉代治理模式并非单纯“独尊儒术”,而是将法家的制度技术与儒家的道德理想巧妙地糅合在一起,形成了“外儒内法”“礼法兼治”的治理格局。
(三)从西汉衰落到东汉中兴:土地方向的深层危机
汉武帝去世后,西汉逐渐走向衰落。元帝以后,政治日益黑暗,土地兼并严重,赋役沉重,农民破产,社会矛盾不断激化。这一危机的根源在于:随着小农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土地兼并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大量自耕农失去土地,沦为依附于豪强大族的佃户或流民,直接导致两个严重后果:一方面,国家编户减少,赋税来源萎缩,财政危机加深;另一方面,豪强地主势力膨胀,在地方上形成盘根错节的势力网络,成为中央集权的最大威胁。
公元9年,外戚王莽趁机夺取政权,建立新朝。王莽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试图通过恢复“井田制”、禁止奴婢买卖等方式来解决土地兼并和贫富分化问题。然而,这些改革严重脱离了社会现实,不仅没能缓解矛盾,反而加剧了动荡。公元23年,王莽政权在绿林、赤眉起义军的冲击下覆亡。
公元25年,西汉宗室刘秀(汉光武帝)重建汉朝,定都洛阳,史称东汉。光武帝在位期间,整顿吏治、清查田户、释放奴婢、裁并郡县,政局趋于稳定,经济得到恢复,史称“光武中兴”。然而,光武帝的改革主要是一种“延缓”而非“根治”——他并未触动豪强地主的经济基础,东汉政权的建立本身就得到了地方豪强的支持。这使得东汉从一开始就面临着一个结构性矛盾:政治上的中央集权日趋强化,经济上的地方势力却不可遏制地膨胀。豪强地主通过广占田产、控制人口、建立私兵,在事实上成为地方上的割据力量。到了东汉中后期,这一矛盾愈演愈烈,终于导致了政治的全面崩溃。
(四)东汉中后期的衰变:政治秩序的瓦解
东汉中后期,政治陷入持续动荡,呈现出政权从内部瓦解的典型特征。其核心症结在于皇权继承长期失控:东汉自和帝以降,皇帝大多幼年即位,无法亲政,导致权力结构出现严重的制度性缺陷。在这一背景下,太后临朝成为常态,而太后不便直接接触外臣,只能依赖自家父兄——即外戚——来执掌朝政。当小皇帝长大成人后,不满外戚专权,往往依靠身边最亲近的宦官力量发动政变,夺回权力。然而一轮清洗之后,下一个幼主又即位,新一轮的外戚专权随之再次上演。外戚宦官交替专权的恶性循环由此形成,成为东汉中后期政治无法挣脱的痼疾。
外戚与宦官交战的同时,士大夫阶层——主要由儒生和官僚组成——也被卷入了政治漩涡。他们自诩为“清流”,以道德批判的武器抨击宦官干政,而宦官则凭借“党人”的罪名对士大夫集团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清洗和禁锢,史称“党锢之祸”。“党锢之祸”的根本意义在于:它标志着朝廷内部不同政治力量之间已经无法通过正常的制度途径解决分歧,政治秩序的崩解已不可避免。
经济层面的恶化与政治动荡同步进行。外戚宦官交替专权期间,政治腐败日益严重,土地兼并持续加剧。大量自耕农破产,流民问题日益突出,社会矛盾不断累积。到公元184年,终于在张角领导的“太平道”起义(即黄巾起义)中集中爆发。黄巾起义虽然很快被镇压,但在此过程中,各地州牧、刺史借机扩充军权,演变为割据一方的军阀势力,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彻底丧失。东汉政权名存实亡,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长达近四百年的分裂动荡时期。
二、政治制度:皇权的强化与官僚体制的完善
(一)中央官制的演变——从三公九卿到中外朝制度
汉朝建立之初,中央官制基本沿袭秦朝的三公九卿体系:丞相为百官之长,总领政务;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为副丞相,掌管文书与监察。然而秦朝的教训已经表明,丞相权力过大,对皇权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汉初,由于丞相多由开国功臣担任,威望极高,“丞相所请,靡有不听”,皇权与相权之间的张力尤为突出。
汉武帝亲政后,采取了一个影响深远的制度创新:他不再依靠以丞相为首的外朝来决策国务,而是从自己身边的亲信侍从——尚书、常侍、侍中等低级官员——中挑选人才,组成一个在宫内运作的“中朝”(亦称“内朝”),直接参与军国大计的决策-。中朝的设立,是一次权力中心的实质性转移:决策权从外朝的丞相手中收归皇帝直接控制的宫廷机构,外朝则逐渐沦为单纯的政务执行机关。这一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了汉初皇权与相权的力量对比,为后世历代王朝强化君主集权提供了制度范式。
到了东汉,光武帝刘秀进一步推进了相权的削弱。他将尚书台确立为新的行政中枢,尚书台直接听命于皇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的权力受到进一步削弱,其在国家政务中的实际作用已远不如西汉初期-。
(二)地方行政制度——从郡国并行到中央集权
汉朝地方制度最具特色的安排是“郡国并行制”。刘邦夺取天下后,迫于形势,在继承秦朝郡县制的同时,分封了一批异姓诸侯王和同姓诸侯王。由此,汉初形成了郡县与封国并存的地方体制:郡县直属中央,封国则由诸侯王统治,享有相当高的政治、经济和军事自主权。
郡国并行制从一开始就埋下了严重的制度隐患。在封国内,诸侯王可以自行任命大部分官员、征收赋税、拥有军队,实质上是一个国中之国。到了汉文帝、汉景帝时期,诸侯王国势力膨胀,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局面日益显现。汉景帝采纳晁错的建议推行削藩,引发了以吴王刘濞为首的“吴楚七国之乱”。叛乱被平定后,朝廷大规模削减了诸侯王的封地和军政权力。
汉武帝时期,针对王国问题,推行了更为彻底的解决手段——“推恩令”。传统的诸侯王继承制度是嫡长子单独继承全部封国,而“推恩令”规定:诸侯王死后,封地由所有子嗣共同继承。这样一来,原本庞大的封国被不断分割,愈分愈小,到后来王国势力“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再也无力与中央政府抗衡-。与此同时,汉武帝还推行了“附益之法”,严禁诸侯王与中央官员私下交通,进一步切断了诸侯王干预中央政治的可能。至此,秦朝确立的中央集权体制才真正得到了巩固——以郡县制为主体的中央集权体系,经过汉初近一个世纪的调适和博弈,最终取得了对分封体制的压倒性胜利。
在地方监察方面,汉武帝还有一个重要创制:他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部,每州设刺史一人,专门负责监察所辖州部内的郡国长官和地方豪强。刺史秩仅六百石,却有权监察二千石的郡守和王国相,以卑察尊,直接向皇帝负责,大大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值得注意的是,刺史制度在运行中出现了权力扩张的惯性:到了西汉后期,刺史职权逐渐扩大,开始介入地方行政和司法;到了东汉,刺史进一步演变为拥有固定治所的州牧,掌握军政大权,最终走向了制度的反面——本为监督地方而设的刺史,却成为拥兵自重的地方军阀,加速了东汉政权的瓦解-。
(三)选官与考核——从任子到察举
两汉时期,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了由封闭到开放的重要转型。汉初选官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沿袭秦朝的“任子”制度,高级官员子弟可以凭借父兄的官位直接出任官职;二是皇帝不定期下诏“求贤”,要求地方推荐人才。
到了汉武帝时期,选官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元前134年,汉武帝下令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将察举制确立为选拔官员的常设制度-。察举制的运作方式是自下而上的: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选取德才兼备者,推荐给中央,经过考核后授予官职。选拔标准涵盖德行、学问、法令、谋略等多个方面,以“乡举里选”为依据,强调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重要性。与察举制相配套的还有“征辟制”——皇帝直接征召知名人士入朝为“征”,高级官员自行聘用属吏为“辟”-。察举制的推行,在制度层面确立了一条基于德才而非血统的选拔路径,打破了此前官员选拔被高级官僚家族垄断的封闭格局。
然而,察举制在实际运作中也存在明显局限。由于举荐权掌握在地方长官手中,缺乏客观、统一的考核标准,到了东汉中后期,察举制逐渐被世家大族所操纵,形成“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局面,“门生故吏”遍布天下的世家豪族,成为此后魏晋士族门阀的前身。
三、边疆经略: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奠基与拓展
两汉时期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巩固的关键阶段,边疆经略取得了空前的成就。汉代在继承秦朝边疆治理遗产的基础上,拓展了辽阔的疆域,更建立了一套将中原与边疆整合为一体的制度框架。近年来的学术研究表明,“秦汉统一国家的建立,是中国统一王朝国家与汉民族形成的新起点,是由宗法分封制国家政体和以‘诸夏’为标志的早期华夏民族向统一的君主集权制国家和统一的汉民族转化的枢纽期”-。
(一)汉匈关系:从和亲到战争
汉朝与匈奴的关系,是理解汉代边疆政策的核心线索。西汉初年,匈奴在冒顿单于的领导下统一了北方草原,势力达于极盛,不断南下侵扰汉朝边境。此时汉朝国力尚未恢复,无力进行大规模军事反击,只能采取和亲政策——将宗室女嫁与匈奴单于,每年赠送大量丝绸粮酒等财物,以求换取边境的暂时安定。这是一种带有屈辱色彩的外交策略,其本质是汉初国力弱势条件下的权宜之计。
到了汉武帝时期,经过“文景之治”数十年的国力积累,汉朝具备了反击匈奴的实力条件。汉武帝先后任用卫青、霍去病为大将,发动了三次大规模战役。尤其是元狩二年(前121年)的河西之战,霍去病深入匈奴腹地,夺取了水草丰美的河西走廊,匈奴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此后,汉朝在河西走廊相继设立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将这一战略要地纳入版图。到汉宣帝时期,匈奴内部分裂,呼韩邪单于归附汉朝,汉朝终于取得了对匈奴斗争的决定性胜利。
(二)张骞通西域与西域都护府的设立
在对匈奴的战争中,汉武帝获知西域存在大月氏等与匈奴有仇的国家,于是萌生了“断匈奴右臂”的战略构想——联合西域诸国,从侧翼牵制匈奴。公元前138年,张骞应募出使西域,途中被匈奴俘虏,扣押十余年后逃脱,历尽艰辛抵达大月氏。张骞此行虽然没有完成联合大月氏夹击匈奴的军事使命,却带回了大量关于西域各国风土人情、地理物产的信息,大大拓展了汉朝对西域的认知,史称“凿空”。
此后,汉武帝继续经营西域。到了公元前60年,汉宣帝在轮台设立西域都护府,作为中央管理西域的最高军政机构,标志着西域正式纳入汉朝的行政管辖体系。西域都护府的设立,不仅保障了丝绸之路的畅通,促进了中西经济文化交流,更在制度层面开启了将边疆地区纳入统一行政管理的先河,对后世中国的疆域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对南方和西南地区的开拓
除了北方的匈奴和西域,汉武帝还积极开拓南方和西南地区。他派兵平定南越国,在岭南地区设置南海、苍梧、郁林等九郡;又派唐蒙等人开拓西南夷道,在西南地区设置犍为、牂牁、益州等郡。汉朝对南方和西南地区的开拓,将这些此前与中原联系较为松散的区域整合进了统一的行政体系,拓展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版图。“汉武帝时代的开拓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张骞出使西域、汉朝反击匈奴、路博德平南越、唐蒙开西南夷道和汉四郡的设置都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
(四)中央民族事务管理机构的设立
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版图的不断扩展,汉朝在中央层面也设立了专门的民族事务管理机构。汉武帝时期设大鸿胪,负责接待边疆各族使节、处理归附事务,这是中国古代中央政府设置专门民族事务管理机构的重要开端。大鸿胪的设立,标志着汉朝的民族事务管理从随机的、临时性的处理方式走向了制度化的轨道。
四、经济统合:编户齐民与财政集权
(一)编户齐民制度的确立
汉朝继承并完善了秦朝的户籍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编户齐民”制度。所谓“编户”,就是将全国百姓按户登记入籍,凡政府控制的户口都须按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财产状况等项目一一载入户籍-;所谓“齐民”,则意味着在法律身份上,登记入籍的百姓都是国家直接控制下的编民,身份趋于整齐划一。编户齐民制度的推行,标志着中国古代户籍管理的成熟——它将百姓整合进统一的国家管理体系之中,形成了此后两千年皇权统治下的社会基本面貌。
编户齐民首先是赋役制度。在汉朝,编户农民须承担四项基本义务:土地税(田租,汉初十五税一,后减至三十税一)、人头税(成年人缴纳“算赋”,儿童缴纳“口赋”)、徭役(每年一个月无偿劳动,不去则缴纳“更赋”代役)和兵役(一生服役两年)。值得注意的是,汉朝赋税结构呈现一个显著特征:“田租轻而人头税重”-——这意味着,占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只缴纳轻税,而无地少地的贫民却要承担沉重的人头税。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反映了汉朝政权的阶级属性。
编户齐民还是一种社会控制手段。在户籍制度下,百姓被固定在特定的地域和身份之中,迁移受到严格限制,改籍须经官府批准。这种严格控制有双重意义:一方面保障了赋税来源的稳定,另一方面消除了大量流动人口可能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汉武帝的经济集权政策
汉武帝时期,为筹集对外征战和宫廷开支的巨额经费,推行了多项重要的经济政策,其核心指向是将此前分散于地方和民间的重要经济资源统一集中到中央手中。
盐铁官营是其中最具标志性的措施。盐和铁是古代社会最基本的生产生活物资,汉初一度允许私人经营盐铁,致使一批盐铁商人“富比王侯”。汉武帝接受桑弘羊的建议,在产盐产铁地区设置盐官、铁官,实行专卖制度,将盐铁的生产和销售全部收归官府垄断经营,由此带来的财政收入大大增强了中央政府的经济实力。均输平准则是在物流和市场调控层面更精巧的集权手段:均输法将各地应输京的贡物,根据市场行情转运到价格较高的地区出售,赚取差价充实国库;平准法则在京师和各主要城市设立平准官,根据市场物价低买高抛,平抑物价,打击豪商囤积居奇。
统一货币铸造权也是一项关键举措。汉初,郡国和私人均可铸造钱币,导致币制混乱,物价波动剧烈。汉武帝将铸币权收归中央,统一铸造五铢钱,发行全国。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由中央政府垄断货币发行权,奠定了此后历代王朝“中央铸币”的基本模式。
汉武帝的经济集权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央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为军事扩张和大规模工程建设提供了物质支撑。然而,其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官营经济挤压了民间工商业的发展空间,打击了汉代商业资本的发展势头,商业活力明显减弱,形成了此后两千年中国经济结构中“官营主导、私营萎缩”的基本格局。
【关键概念辨析】
“汉承秦制”与“有所损益” :这是理解两汉政治史的基础。“汉承秦制”指汉朝在皇帝制度、郡县体制、官僚体系等基本制度框架上继承了秦朝遗产;“有所损益”则指汉朝在治国理念、地方制度、选官制度等方面对秦制进行了调适和改造。理解汉朝政治,关键在于把握这“承”与“变”之间的辩证关系。
中外朝制度与皇权强化:汉武帝设立中朝,是理解中国古代中枢权力演变的关键节点。中朝由皇帝的亲信侍从构成,负责决策机要;外朝以丞相为首,负责执行。这一制度创新使决策权从外朝的丞相手中转移到皇帝直接控制的宫廷机构,成为此后历代王朝抑制相权、强化皇权的基本范式。
察举制与征辟制:察举是由地方自下而上推荐人才,以“孝廉”“茂才”为主要科目,是汉代选拔官员的常设制度,从选拔标准看兼顾德行与才能;征辟则是由皇帝或高级官员直接征召名士入仕。两者共同构成了汉代选官制度的基本框架,但在实际运作中,察举制的推荐权逐渐被地方豪强和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的公正性和开放性受到严重制约。
推恩令:这是理解汉代解决王国问题的核心措施。其巧妙之处在于:不是直接剥夺诸侯王的土地和权力(这样可能引发激烈反抗),而是利用分封制度本身的继承逻辑,将诸侯王的封地在其死后由所有子嗣共同继承,世代分割,愈分愈小,最终自然消解了王国势力对中央的威胁。
编户齐民:既是户籍管理制度,也是赋税征收制度。国家将百姓按户登记,作为征收赋税、征发徭役的基本依据。编户齐民的推行,标志着政府对基层社会控制力的全面确立,是秦汉大一统的重要制度支撑。在高考备考中,应着重把握其多重制度含义及其对秦汉社会整合的深远影响。
【备考提示与命题趋势】
1. 核心素养指向
时空观念:准确掌握西汉建立(前202年)、汉武帝在位(前141—前87年)、王莽代汉(9年)、东汉建立(25年)、黄巾起义(184年)等关键时间节点,并能从长时段视角理解两汉四百年在中国历史中的地位——上承秦朝以郡县官僚体制替代宗法封建的遗产,下启此后两千年大一统格局的基本形态。
历史解释:能够多角度分析汉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的多维表现(政治制度的集权化、经济政策的统制化、边疆管理的制度化、思想文化的儒学化),并理解这些维度的相互关联和整体意义。对于汉代政治的发展,要特别注意其动态演进的特征:从“无为”到“有为”、从“郡国并行”到“中央集权”,其间充满了反复、博弈和调适。
史料实证:近年来高考对史料辨析能力的考查力度持续加强,本课是训练这一能力的重点板块。如《史记》《汉书》中关于汉初郡国并行、汉武帝集权措施、匈奴关系等的记载,常作为材料题出现。备考时应加强对原始史料的阅读训练,尤其是文言文材料的解读能力,培养“透过文字看历史”的实证思维。
2. 思维拓展
命题趋势:汉代政治制度是高考的核心高频考点,近年试题显著侧重跨朝代比较的纵深分析。以下是两类应特别关注的比较路径:
秦汉制度的延续与变革:高考命题常将秦朝与汉朝的制度进行对比考查。复习时需把握的核心线索是——“秦制奠定了框架,汉制将框架变通落实”。例如,秦朝创制中央集权郡县官僚体制,但未能巩固;汉朝在继承这一体制的同时,通过渐进削藩、察举选官、尊儒立教等措施将其变通、调适。秦朝开创的制度形式与汉朝建立的弹性治理,共同构成了此后两千年中国政治的基本底色。
东汉政治的深层问题:东汉豪强地主势力的膨胀、察举制被世家大族垄断、外戚宦官交替专权等,是近年高考关注的重点。“党锢之祸”背后的士大夫政治与皇权关系、东汉政权结构的内在脆弱性,也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思辨性问题:为什么秦朝速亡,而汉朝能延续四百余年?这个问题直接关联到“汉承秦制,有所损益”的深层理解,是训练历史解释能力和批判性思维的重要切口。
3. 热点关联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近年来高考命题的重要导向。两汉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包括汉匈关系、张骞通西域、西域都护府的设立、对南方和西南地区的开拓——为该主题提供了重要的教学素材。教育部在课程标准中要求“通过了解汉朝削藩、开疆拓土、尊崇儒术等举措,认识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巩固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这一核心素养指向在高考命题中多有体现,应予以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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