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必二《法律与生活》-2026年各地高三政治经典模拟试题选择题精练与解析可视化202605(第三版)

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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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琳思政
进店逛逛

内容正文: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2026各地高三模拟试题选择题精练 1.(广东2026届高三金太阳11月联考T13)小王在校园论坛上发布想要出售电脑的帖子:“九成新××品牌笔记本电脑,3800元,有意者联系。”小李随即通过手机联系小王,表示愿意购买,并约定好交易地点。第二天,小李准时到达约定地点,小王却发来消息说:“不好意思,小刘同学出价3500元,已经把电脑卖给他了。”关于本案的论述,正确的是 ①帖子的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小刘属于善意取得第三人 ③小刘获得了电脑的所有权 ④小王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广东2026届高三金太阳11月联考T14)画家王某于2023年5月病故,留下个人合法财产如下:婚前存款200万元;婚前创作但未售出的画作若干,评估价值300万元;与妻子李某婚后购买的房产一套,价值400万元。其家庭关系为:父亲(2024年1月去世)、妹妹王小妹、妻子李某、儿子王小某、女儿。因其妹妹在生病期间悉心照顾,王某生前立有自书遗嘱一份,声明“我的所有画作由妹妹继承”。下列关于本案的论述,正确的是 ①王某留下的个人遗产共计700万元 ②王某遗嘱赠与妹妹的画作属于遗赠 ③妻子李某共计获得遗产300万元 ④王某父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6大湾区一模·T14)某网络店铺经营者张某在直播中将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并承诺“保真”“假一赔十”。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购买手串1件,支付价款1000元。收到手串后侯某发现不是小叶紫檀材质,遂诉至法院,并提供直播截图等证据,请求判令张某赔偿十倍价款1万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店铺以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冒充小叶紫檀,属于混淆行为 ②“假一赔十”承诺构成买卖合同内容,对张某具有约束力 ③侯某向法院提交的直播截图是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物证 ④侯某即使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也不能再申请商事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6大湾区一模·T15)外卖骑手冯某骑行进入某小区时,因物业公司人员操作电动门不当,被正在关闭的电动门撞及车辆后部倒地受伤,后经鉴定为因工致残十级。在保险公司向冯某支付了鉴定检测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后,冯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支付残疾赔偿金等。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冯某应对自己提出的残疾赔偿金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②该物业公司应就侵害了冯某的健康权承担过错责任 ③外卖平台应对冯某工作期间所受损伤承担违约责任 ④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因冯某已享受保障待遇可豁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6届广州市高三8月联考T14)贾某未婚,在直系亲属中仅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和贾某四这四个兄弟姐妹,其中贾某四于2020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2024年贾某去世,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在贾某去世后亦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现贾某一、张某将贾某二、贾某三诉至法院,主张共同继承贾某名下房产,各享有25%的产权份额。对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张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②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是法院判决的首选 ③若张某自愿放弃继承权利,法院应依法予以准许 ④贾某二、贾某三均可主张继承超过25%的产权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026届广州市高三8月联考T15)甲公司与供应商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产生争议。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则认为甲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尾款。双方协商无果后;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可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②乙公司有在诉讼中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③甲公司起诉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④甲公司须提供乙公司货物质量问题的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6佛山一模·T13)郑某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悬赏广告,内容大致为:本人在甲公司工作期间,曾遭受甲公司非法拘禁2天,现向社会公开悬赏甲公司的其他犯罪线索,如有知情人提供线索、证据给我,且查证属实,本人将支付报酬1万元。受此影响,甲公司社会评价降低,后双方互诉对方侵权。本案中 ①郑某发的悬赏广告是要约,受法律保护 ②甲公司可能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的责任 ③劳动仲裁是郑某起诉甲公司的前置条件 ④郑某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6佛山一模·T14)刘某人职乙公司,接手并实名认证公司的工作微信账号。工作期间,刘某私自变更该账号和昵称,并擅自出借该账号,导致公司客户信息被不当披露给竞争对手。乙公司知道后即刻发出《通知书》要求刘某返还遭拒,遂与刘某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此诉至法院,请求刘某停止使用案涉微信账号并赔偿损失。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刘某行为已涉嫌侵犯乙公司的财产权益 ②泄露客户资源信息侵犯了公司的隐私权 ③案涉微信账号是本案中的电子数据证据 ④本案由刘某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26年东莞一模·T14)林某返乡创业,将自家闲置农房改造成乡村咖啡馆,流转了一片茶园种植茶叶,经营状况良好。2026年2月,林某以县城自有商铺作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咖啡馆升级改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县城商铺因抵押给银行,林某依法享有抵押权 ②抵押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商铺的使用价值 ③林某所流转茶园的茶叶种植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④自家农房、县城商铺以及茶树属于林某的不动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026年东莞一模·T15)在某地一家游乐园,13岁的李某在玩游乐项目时,擅自解开安全带不慎掉落座椅,与正在等候区休息的28岁游客陈某相撞。紧急送医后,经鉴定碰撞直接导致陈某腰椎压缩性骨折。事后,陈某将李某和游乐园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陈某作为本案原告,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 ③游乐园若能证明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④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026年广东省一模·T13)李女士在电商平台看中一款8000元的单人沙发,购物页面标注了“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李女士收货后发现沙发与网页展示的效果不符,无法满足沙发的基本使用需求,遂于次日提出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商家以已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绝退货申请。双方协商未果,李女士将商家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标注的内容等同于双方约定的格式条款 ②商家违背了诚信和全面履行合同的原则 ③商家已履行告知义务,其行为合情合法 ④商家拒绝退货侵犯李女士的公平交易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6年广东省一模·T14)甲在婚后成立了一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其妻乙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因公司资金缺口,甲向丙借款100万元,并将其婚前购买的房 产作为抵押。后甲意外离世,乙合法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借款合同到期后,丙 要求乙承担还款责任,乙表示拒绝。本案中 ①甲抵押的房产应优先用于清偿丙借款 ②乙仅需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③甲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甲意外离世导致合同违约属不可抗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026年广州一模·T13)邱某是A公司员工,被派遣至B公司工作期间不慎受伤。事后,邱某向A、B两公司追索工伤医疗费及相关赔偿,两公司相互推诿,均不愿承担责任。邱某申请劳动仲裁,但对仲裁结果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①邱某因工受伤,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②邱某可将A、B 两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③邱某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④申请劳动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6年广州一模·T14)郑某因与丁某存在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某偿还借款,并提交了欠条和支付宝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被告丁某未提交答辩状,并因法庭审判员李某与郑某系同学关系,申请李某回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借贷关系的客体是丁某 ②丁某有申请李某回避的权利 ③丁某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 ④郑某提交的欠条、支付宝转账记录均为书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2026年深圳一模·T14) 盛某与连某曾口头约定借款,盛某通过他人账户向连某转账10万元。借款到期后,连某一直未还,盛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释法明理,最终连某一周内偿还盛某7万元,双方达成和解,盛某自愿提交撤诉申请书。 针对此案,同学们展开讨论 甲:口头借款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借贷关系受到法律保护 乙:庭前调解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彰显司法温情,值得推崇 丙:是否接受调解与撤诉,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院不得引导 丁:还有3万元未经司法确认,所以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以上同学说法正确的是 A.甲和乙 B.甲和丁 C.乙和丙 D.丙和丁 16.(2026年深圳一模·T15)顾某与柴某在轨道交通扶梯上,顾某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时,柴某因及时救助顾某而受伤,经诊断为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后柴某起诉顾某,请求判令其赔偿医药费等损失7992.68元。法院综合多方面情况判决顾某补偿7000元。本案中 ①顾某与柴某受伤存在关联,需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当事人若不服法院判决,可于十日内提出上诉 ③顾某作为柴某行为的受益人,应承担补偿责任 ④法院判决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与保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2026广东二调T13)有基础病史的张某在商场就餐时,接到单位开会通知,情急之下进入商场母婴室内将门反锁参加线上会议。会后张某无法打开门锁,商场人员开锁无果后,最终由消防员破门将其救出。张某因呼吸困难被送至医院,诊断为呼吸性碱中毒。张某认为,商场使用有质量问题的门锁导致救援延误,遂将商场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商场需要对侵害后果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是无限延伸的 ③张某擅闯商场母婴室违背了公序良俗 ④商场应就其已尽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举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8.(2026广东二调T14)甲托运公司委托配货站李某联系货车将一车卫生纸运往外省。李某在运输信息平台发布消息,司机张某接单。李某审核司机张某证件合格后将张某推荐给甲公司,甲公司和张某经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同意张某装货和运输。然而,因天气炎热货车在运输途中自燃,车和卫生纸全被烧毁,甲公司遂将李某和司机张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李某在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是要约邀请 ②货车自燃为不可抗力,张某并没有违约 ③李某已尽职责,无须承担货物运输风险 ④甲公司和张某未构成实质性的合同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9(广州26届高三12月调考T14)7岁的小林在放学回家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接受该笔酬谢金 ②失主的悬赏声明应当视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该皮包是小林所拾得之物,没有归还失主的义务 ④小林的父母可以要求失主履行承诺,支付酬谢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广州26届高三12月调考T15)陈某私自在小区二层公共露天平台搭建雨棚,因雨水噪音和卫生隐患与三楼谢某产生纠纷。谢某多次与陈某协商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陈某拆除雨棚、恢复公共平台原状。关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该案件涉及的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②陈某有搭建雨棚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谢某的利益 ③法院应支持谢某所诉拆除雨棚、恢复原状的请求 ④陈某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1.(2026湖南九校联盟9月联考T13)2025年8月,姜先生结婚22年后,发现两个儿子均非自己亲生,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追讨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经查,姜先生婚后与妻子共同购买房产一套(登记在姜先生名下)。另有存款若干。若姜先生立下自书遗嘱,明确表示其全部个人财产均由侄女继承,但不久后因意外去世且未修改遗嘱,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两个儿子虽无血缘关系,但因婚内出生且长期共同生活,享有法定继承权 ②姜先生的妻子存在重大过错,若无遗嘱仍丧失对姜先生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③姜先生的侄女并非法定继承人,可通过遗赠获得姜先生遗嘱中的个人财产 ④姜先生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遗嘱只能处分其个人的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2026湖南九校联盟9月联考T14)2025年,湖北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追讨农民工工资过程中,因发现包工头王某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遂采用“法援+支持起诉”模式,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起诉,检察机关予以支持.刑事立案后,王某家属主动筹款清偿全部欠款。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②此案通过刑事制裁追究王某责任,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 ③若王某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前申请劳动仲裁重新审理 ④农民工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王某支付劳动报酬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3.(2026惠州二模·T14)对下表某科技公司诉李某案分析正确的是: 时间 原告行为 2021年3月 注册2个自媒体账号,定期发布由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出镜讲解、自主制作的带货短视频。 2024年2月 发现李某未经授权在其他网络平台发布其2条热销带货短视频并添加购买链接牟利。 2024年4月 将李某诉至法院。 ①网络平台侵犯该公司的著作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②该公司不是涉案短视频的权利人,诉讼主体不适格 ③李某作为当事人,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进行诉讼 ④李某应当停止侵害,删除被诉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4.(2026惠州二模·T15)陈某与成年小女儿共同生活,生活费主要由长女、次女承担。因陈某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希望长女、次女常回家探望,但二人以工作繁忙、居住较远为由,极少回家探望。陈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长女、次女每月探望不少于1次。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探望频次 ②长女和次女已承担生活费,可免除精神慰藉义务 ③诉讼有伤家庭和睦,陈某应优先选择仲裁解决纠纷 ④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法治与德治的协同发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5.(2025年11月深圳高三上进联考T14)某校高二学生开展法治研讨,结合最新案例探讨了民法典中财产权的保护。下列行为中,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①甲通过买卖合同购置一处房产,因历史遗留未办不动产登记 ②乙付高额定金请寻宠团队找宠物,团队并未找到但拒绝退款 ③丙申请将自住房改经营性用房,向主管部门交企业登记材料 ④丁承诺好友若在科创大赛获奖,便赠送最新款智能设备一台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6.(2025年11月深圳高三上进联考T15)2025 年 8月,上海两名未成年人在火锅店向锅内小便,视频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名未成年人的父母赔偿餐饮公司各项损失共计 220万元。针对此事件,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未成年人致他人损害,监护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②未成年人行为属个人行为,与监护人无关应由其自行担责 ③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行为仅负有道德责任无法律责任 ④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教育保护职责,应正确履行监护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7.(2026武汉3月调考·T10)何某与唐某于1987年登记结婚。2016年,何某向吴某借款360万元用于家庭投资。2019年,何某与唐某协议离婚,约定婚内所有住房、商铺、车位等大额资产均归唐某。此后,因何某未按时还款,吴某将其诉至法院并胜诉,但法院在执行中发现何某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吴某遂以何某与唐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其债权为由,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显失公平,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何某与唐某的财产分割约定客观上降低了何某的债务清偿能力 ③吴某有权请求在其债权额度内撤销案涉财产分割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④唐某可基于离婚协议的约定,主张其取得案涉大额资产为善意取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8.(2026武汉3月调考·T11)2023年11月,李某在某网店以161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远低于市场价的显卡。李某是该店首单客户,但成交后,客服随即联系李某称价格系录入错误,表示不愿发货,并提出补偿500元的方案。李某拒绝补偿并要求按约发货。协商无果后,李某以商家构成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进行三倍赔偿。经查,案发时该网店处于初始运营阶段,案涉显卡实际售价远超订单价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商家因价格录入错误,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 ②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③李某与商家的合同已成立,商家须履行发货义务 ④商家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应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9.(2026湛江一模·T13)受台风影响,江某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被脱落的外墙砸中受损。保险公司赔付后向物业公司追偿。但物业公司提供了日常巡检记录和台风前发布气象预警的证据,证明其已尽合理防范义务,故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保险公司诉讼请求。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台风属于不可抗力,物业公司无需提供其他证据 ②对于建筑物脱落致害的举证责任,全部由原告方保险公司承担 ③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物业公司需证明自己无过错方可免责 ④物业公司已通过证据证明自身无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0.(2026湛江一模·T14)已知张某在某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双方签订为期三年合同。张某工作两年半后,公司因业务调整进行裁员。虽然张某技术能力出色,但人事部门误将其列入裁员名单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张某与公司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人事部门的工作失误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②该公司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③张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④张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解除行为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1.(2026年江门二模·T13)某日,59 岁盲人刘某下班回家,因下雨,他一手持伞、一手拄杖缓慢行走。行至某路段斑马线时,刘某因路面窨井盖未盖好而踏空受伤。涉案窨井盖管理企业辩称,当晚受台风暴雨影响,窨井盖受损移位属于不可抗力,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核心在于审查窨井盖的管理企业是否合法 B.刘某系盲人且雨天出行,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C.窨井盖受损移位是不可抗力导致,其管理企业可免除部分责任 D.窨井盖的管理企业未尽到管理维护义务,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32.(2026年江门二模·T14)2025年8月1日,李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当日,该公司人事部门通过电子邮件向李某发送的《录用通知书》载明:月薪6000元,试用期3个月,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入职,正式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基于以上情境,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①该《录用通知书》可以作为书证,李某应妥善保存 ②自2025年8月1日起,李某即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李某若与该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④“正式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3. (2026年汕头二模·T13)2025年,我国网信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发现,某超市在“扫码领50元购物红包”活动中,优惠小程序会将授权手机号、微信好友列表、实时定位信息设为领福利的前置条件,上述信息与红包领取、消费无任何关联。用户授权后,小程序还向其好友推送营销链接,持续收集定位信息用于精准广告投放。本例中 ①处理个人信息没有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 ②该小程序过度收集信息,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用户授权后,小程序即可合法收集并使用其好友信息 ④谁主张谁举证,用户主张权利需自行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4. (2026年汕头二模·T14)某软件公司招聘数据运维岗,与赵某签订《成果交付协议》,约定按月交付运维报告即可获取报酬,协议未约定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实际工作中,赵某需每日打卡考勤、服从主管排班、并接受公司绩效考核。后公司以“运维报告质量不达标”为由克扣报酬,双方产生争议。本争议中 ①协议欠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双方虽签订成果交付协议,但实际已形成劳动关系 ③赵某可选择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④若赵某经济困难,可以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法律援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5.(2026年汕头一模·T13)钟某向陈某借款并签订《机动车质押借款合同》,约定将其轿车质押给陈某,但未实际交付车辆。后钟某未能如期还款,陈某在未征得钟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钟某轿车拖走,将车辆以二手车市场价格三折出售给专门经营抵押车的丁某。因陈某未能将轿车归还钟某,钟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丁某归还。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钟某自质押合同签订后并未交付车辆,质权并未设立 ②钟某与陈某签订的质押借款合同有效,钟某享有质权 ③因钟某逾期未还款,陈某出售车辆的行为属合法处分 ④丁某购买车辆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返还车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6.(2026年汕头一模·T14)张先生在某健身App浏览时,看到“30天减脂训练营”宣传页标注“专业教练1对1指导、包瘦8斤,未达标全额退款”,点击进入购买页面,按页面标注价格支付2980元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合同,但未关注到合同中无醒目提示的“因个人体质差异未达标不予退款”的条款。训练结束后张先生仅减重3斤,要求退款遭拒,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健身App的宣传页内容具体明确,构成要约 ②张先生按页面标注价格支付费用,构成承诺 ③健身App未采取合理方式提示,该条款对张先生不产生效力 ④健身效果因人而异,健身App已提供约定训练,故无需退款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7.(广东省26届高三12月联考T13)黄某与胡某(均为 7 岁)系小学一年级的同班同学。二人在参加学校正常组织的体育课时,黄某为争抢足球,将胡某踩在脚下的足球突然踢走,导致胡某摔倒骨折,花费医疗费1.9万余元。事发后,黄某法定代理人与学校达成调解协议,由学校赔偿6万元并约定不再对黄某追责。对此,胡某表示不服,主张黄某家长担责。本案 ①学校因管理缺位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黄某系正常竞技行为,不应承担责任 ③不适用以伤害结果倒推黄某侵权责任 ④学校与黄某家长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8.(广东省26届高三12月联考T14)李某骑自行车在某高架桥下路段时,不慎掉入无盖窨井,导致李某受伤及自行车受损。李某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将此诉至法院,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赔偿医药费等损失。法院立案后,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委派至“谢大姐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李某属于本案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 ②该起行政诉讼因涉及赔偿适用诉前调解 ③若能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则应依约履行 ④该调解可节约诉讼成本 ,柔性化解矛盾 A.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9.(2026中山二模·T13)独居老人甲,患有精神疾病且部分失能,无法独立处置财产,无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甲住所地居委会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担任监护人,法院支持诉求并要求居委会建立监护台账、接受民政部门监督。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居委会的监护资格来源于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②居委会可在甲去世后依法取得甲名下的财产 ③居委会的监护范围及于甲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④若甲远亲就监护权与居委会发生争议不能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0.(2026中山二模·T14)某市环保局执法,发现某汽车电器修理部业主乙无许可证贮存数量巨大的废铅酸蓄电池,对乙作出处罚决定。乙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但被一审法院驳回。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乙是本案的自诉人 ②该市环保局负有举证责任 ③法院审理该案件允许记者采访报道 ④乙若不服二审判决可在15日内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1.(2026广东省四校联考·T13)2024年5月,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向甲支付定金8万元,约定违约金10万元,约定10天后支付尾款并办理产权登记。5天后,甲瞒着乙将房屋以同等市场价卖给丙,且明确告知丙其已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事。丙随即付清全款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但因丙要出国访学,双方约定丙回国后交付房屋。本案中( ) ①甲和乙的合同有效,但乙因未办理产权登记而未取得所有权 ②乙可以请求甲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要求返还定金8万元 ③甲和丙的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 ④由于丙并非善意第三人,乙可对抗丙并取得房屋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2026广东省四校联考·T14)罗大美案件是河南百万粉丝反串网红遭熟人劫财灭口的恶性案件。一审南阳中院判决余某某死刑,沙某某死缓,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三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1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二审,当庭宣判,驳回三名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在本案中( ) ①二审时必须由一审的上一级法院审理 ②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③一审判决生效前当事人不服判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④案件经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不能对判决提出异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43.(汕头26届高三期末考·T14)阮大爷终身未婚,膝下也无子女,但有一个妹妹。2011年,在村委会的主持下,阮大爷与邻居刘某军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其妹妹并不知情。此后十余年,刘某军与阮大爷共同生活,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2023年10月,阮大爷因病去世,刘某军为其购买墓地,料理丧葬事宜。对此,正确的看法是 ①阮大爷以书面形式确定刘某军为继承人 ②阮大爷应承担向刘某军遗赠财产的义务 ③刘某军的行为彰显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 ④阮大爷的妹妹可以就继承纠纷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4.(汕头26届高三期末考·T15)黄某在某健身房办理了预付健身卡,因其工作调动至外地,便将健身卡转让给了好友赵某,当赵某去健身房消费时,健身房以“未经允许,消费者不得擅自将预付卡转让给第三人”的条款为由拒绝为赵某提供服务。对此纠纷分析恰当的有 ①黄某办理预付健身卡时,与健身房建立债权关系 ②该条款违背平等原则,排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利 ③黄某单方面转让预付卡的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 ④赵某有权依据债权转让凭证要求健身房履行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5.(2026深圳龙岗一模·T14)郭某在上海某餐厅用餐后离开时,持续低头看手机,没有注意到餐厅外已经清扫过并无积雪积水的台阶(餐厅大门旁有“小心台阶”的告示牌),踩空摔倒,十天后诊断为腰椎骨折。郭某以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起诉餐厅及楼宇物业索赔 6 万余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郭某健康权受损属实,需因自身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承担后果 ②餐厅与物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③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对通行风险,承担无过错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④郭某身体权受侵害即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无需考虑损害程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6.(2026深圳龙岗一模·T15)吕某生产销售以假充真的阿胶等产品,其妻刘某提供协助,王某等人明知是伪劣产品仍大肆转售,涉案金额达 320 余万元。经审理,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罪名对涉案人员判处相应刑罚。本案中 A.公安机关应向法院对吕某等人提起公诉 B.消费者追究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C.购买假阿胶的消费者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D.消费者可对涉案人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7.(2026佛山二模·T13)外卖员小王在驾驶电动车送外卖时,逆行撞倒行人乔某及其2岁的儿子小乔。送院后,医生出具的诊断书显示乔某为轻伤,小乔为双腿骨折。公安交管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王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为后续民事赔偿提供依据,但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本案中 ①小乔无民事权利能力,乔某应该代其提起诉讼 ②若小王不认同事故责任认定,可申请行政复议 ③小王的单位应对案涉中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类型中的书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8.(2026佛山二模·T14)王某为报复泄愤,在网络平台、微信群多次捏造事实、恶意诋毁赵某,相关内容被大量浏览、转发,造成一定程度社会影响。赵某因此出现精神抑郁、失眠焦虑等症状,被诊断为精神障碍、应激相关障碍,并产生心理咨询治疗等费用。为此,赵某对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已构成诽谤罪。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刑事案件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得自诉 ②庭审时王某的辩护人可以独立行使辩护权 ③法院将不支持赵某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④如果王某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提出抗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9.(2026湛江二模·T14)F公司想在某市开展共享电单车业务时被告知,在引入共享电单车项目上,该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并只授予本市一家公司特许经营权。如果F公司对该市的做法不满提起诉讼,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①F公司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要求认定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合法 ②F公司认为该市有关部门的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③主动提起诉讼可以成为原告,有利于在法庭上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地位 ④诉讼是维护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最有效途径,优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0.(2026湛江二模·T15)M公司承包某项装修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李某,李某临时招用许某等10名农民工进行装修。工程竣工后,李某拖欠许某等人劳动报酬12万余元,并打了欠条。后许某等人诉至法院,并出具了欠条,请求判令M公司、李某支付劳动报酬12万余元。经法院查证,欠条属实。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在这一案例中 ①李某因未与许某等人签订劳动合同而具有过错 ②M公司因其为涉案工程承包方而需承担法律责任 ③许某等或因未经劳动仲裁程序而被法院驳回 ④法院应依据欠条确认的事实支持许某等人的主张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1.(2026年广东省二模·T13)甲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了仓库,与乙公司签订了仓储合同,并约定由甲保管乙公司的50台空调。未料仓库突发火灾并蔓延至附近林地,导致乙公司的空调、村民丙的林木被烧毁。甲与乙、丙就赔偿事宜争执不休。村委会依法积极介入,通过释法析理,及时平息了当事人纠纷。可见,本案中 ①在宅基地修建仓库超出了法定使用范围 ②仓储合同自乙公司空调入库起正式生效 ③甲需要赔偿本起相邻关系纠纷中的损失 ④村委会依法及时仲裁避免了矛盾的升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2026年广东省二模·T14)网络玩家小明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在一款游戏里积累了几十种虚拟装备。某日小明发现他在装备库里的所有装备都被人偷走,但游戏公司拒绝提供盗号者的真实资料,小明以游戏公司违反合同为由将其告到法院,请求游戏公司赔偿财产损失。可知 ①公司为保护隐私权可拒绝提供盗号者资料 ②公司有义务保护玩家虚拟装备财产所有权 ③公司与网络玩家所签订的合同是格式条款 ④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公司的侵权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3.(2026年广州二模·T13)李某向M公司订购一批节日礼盒并支付10万元订金,双方约定按期将货物运送至李某的便利店。运输途中遭遇暴雨天气,货物未按期送达,导致李某产生经济损失,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可以与M公司就争议内容协商解决 ②暴雨天气属于不可抗力,M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③李某可向M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若判定M公司违约,M公司须返还李某20万元订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4.(2026年广州二模·T14)王某与邻居龚某因琐事产生矛盾。龚某在成员超百人的小区微信群发布针对王某品行的言论。王某认为龚某的言论致其社会评价降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龚某在微信群发布言论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不构成侵权 ②若龚某所发言论是贬损性言论,则侵犯了王某的荣誉权 ③若龚某侵权,法院应责令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 ④若王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举证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其关联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5.(2026年惠州一模·T14)陈某(20岁)丢失手机后,启动“丢失模式”锁定手机,并在锁定屏幕上留言,表示愿支付2500元酬谢归还者。此后手机多次开机但无人联系陈某。陈某最终通过定位找到拾得人李某。李某承认捡拾手机,但要求陈某支付保管费和酬金。陈某发现手机已被恢复出厂设置,资料全部丢失,遂要求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陈某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应承担举证责任 ②陈某应坚持诚信原则,向李某支付2500元酬谢金 ③李某没有履行通知或返还义务,无权要求陈某支付保管费用 ④陈某没有妥善保管手机,应对手机遗失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6.(2026年惠州一模·T15)外卖员小张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小张自己承担工作中因个人过失导致的损失,并签署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2025年10月,小张在送餐途中摔倒致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小张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赔偿,公司拒绝赔付。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签署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无效 ②小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 ③甲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④小张自愿签署声明,再主张权利需要聘请辩护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7.(2026茂名二模·T13)下列案例中的诉讼主张能够得到民法典支持的是 ①甲因陈某在微信群发布虚假事实侵害其名誉权,要求陈某公开赔礼道歉 ②乙的农作物因邻地树木遮光导致减产,乙要求相邻权利人排除妨害和赔偿损失 ③丙公司因违规收费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7万元罚款,丙公司以处罚过重为由请求减少罚款数额 ④丁(17周岁,已工作)打赏某平台主播数万元,其父母以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返还打赏款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8.(2026茂名二模·T14)曹某因右膝损伤需紧急手术,当日向其单位提交两周病假申请后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曹某因术后身体状况无法使用办公软件,未回复单位要求其返岗的通知,单位遂以曹某“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曹某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 ②曹某因病住院并已履行请假手续,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③曹某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曹某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9.(2026年深圳二模·T13)敦煌壁画中的“守宝龙”是宝贵的文化遗产,甲公司将其注册为服装类商标。乙公司与非遗苏绣传承人合作,推出以“守宝龙”为设计灵感的服装,在电商商品广告中使用“非遗守宝龙”等表述,链接及商品均突出了乙公司自身商标,商品本身无“守宝龙”标识。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构成商标侵权,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认为不构成侵权。下列选项能支持法院判决的是 ①守宝龙作为文化遗产元素,商标权人不能垄断公共文化资源的表达 ②乙公司的服装设计灵感来源于非遗文化,其广告系正当描述性使用 ③乙公司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④甲公司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守宝龙作为其商标受到我国法律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0.(2026年深圳二模·T14)2024年11月,李某向王某出借3万元,王某出具借条,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借款 到期前,李某不幸去世,其儿子小李与祖母为法定继承人。因祖母放弃该债权继承权, 小李成为唯一合法继承人。借款到期后,王某拖延还款,小李在催讨无果后,将王某 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小李的债权随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消失而终止 ②祖母放弃债权继承,丧失李某遗产的继承资格 ③3万元的借款属于小李可依法继承的合法财产 ④小李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2026各地高三模拟试题选择题精练 参考答案 1.【答案】A 【解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而本案件中,“有意者请联系”的表述是希望潜在买家主动联系以便进一步协商,而不是直接表明“一经承诺即受约束”,这表明发布者并未准备好立即受买家意思表示的约束。所以,帖子的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①正确。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小王在谈判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却未及时告知小李,所以④属于缔约过失责任, 不属于违约。 2.【答案】B 【解析】王某妹妹获得的遗产不属于遗赠,妻子共计获得遗产100万元 , ②③不选。 3.【答案】C 【解析】考点:经营者的义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诉讼证据的种类、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 ①说法错误。张某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而非“混淆行为”。“混淆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特指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本案是经营者对自己商品材质的虚假陈述,未涉及与其他经营者商品的混淆。 ②说法正确。张某在直播中作出的“假一赔十”承诺,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买家)承诺即受其约束,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构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对张某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说法错误。侯某向法院提交的“直播截图”,属于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应归类为电子数据,而非“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事实的物体或痕迹。 ④说法正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的前提。当事人一旦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如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即表明未达成或放弃了仲裁协议。因此,侯某在诉讼程序终结(包括可能的上诉程序)后,不能再就同一纠纷申请商事仲裁。 4.【答案】A 【解析】考点:侵权责任的认定、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关系的区分 ①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冯某作为原告,主张物业公司应支付残疾赔偿金,需对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如损害后果、赔偿金额计算依据等)承担举证责任。 ②说法正确。物业公司人员因操作电动门不当,导致冯某受伤,侵害了冯某的健康权。此侵害行为非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故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物业公司因其工作人员的过错行为导致损害发生,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说法错误。冯某在工作期间受伤,外卖平台作为用人单位,其责任主要体现在工伤保险(或职业伤害保障)范畴,属于法定责任。本案中保险公司已支付相关待遇,即体现了此责任。要求外卖平台承担“违约责任”,混淆了劳动合同的履行(受劳动法规制)与一般的民事合同违约责任。工作期间受伤产生的是特定的工伤待遇请求权,而非基于合同履行的违约责任。 ④说法错误。冯某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职业伤害保障待遇,是其基于与外卖平台的劳动关系(或特定保障关系)享有的法定权益。而向物业公司主张的残疾赔偿金,是基于物业公司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者属于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产生的请求权基础和目的不同。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其他性质的补偿或保障而当然免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5.【答案】D 【考点】遗产的继承、遗嘱 【解析】张某继承遗产属于代位继承,并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①错误。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是法院处理继承案件时的基本原则,但并非是法院判决的首选,②错误。公民的法律义务必须履行,权利可以放弃,法院应当准许张某自愿放弃继承权利的意愿,③正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张某属于代位继承,4人都可分得贾某的遗产,其中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并操办了丧葬事宜,对于贾某名下房产,他们可以主张继承超过25%的产权份额,④正确。 6.【答案】B 【考点】合同、违约、民事诉论、辩护人、证据 【解析】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甲作为原告,可选择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①正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须提供货物质量问题的证据,④正确。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公司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②错误。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③错误。 7.【答案】D 【解析】考点: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名誉权侵权、要约 ②正确:若郑某所述“甲公司非法拘禁”属实,则甲公司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同时因该行为造成郑某损害,可能需在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④正确:郑某公开悬赏征集甲公司犯罪线索,直接导致甲公司社会评价降低,若无法证明其主张属实,则可能构成对甲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①错误:悬赏广告虽一般视为要约,但本案中郑某发布的广告内容直接指控甲公司犯罪,若内容失实,可能因违法或侵害他人权益而无效,故“受法律保护”的表述在具体情境中不成立。 ③错误:劳动仲裁适用于劳动争议,而本案双方互诉侵权属于民事侵权纠纷,不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8.【答案】A 【解析】考点:财产权益保护;电子数据证据;民事诉讼管辖;商业秘密与隐私权区分 ①正确:工作微信账号属于公司财产,刘某私自变更、出借并导致客户信息泄露,侵犯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和财产权益。 ③正确:微信账号及相关数据存储在电子介质中,在本案中作为证明侵权事实的关键材料,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电子数据证据。 ②表述错误,隐私权的主体通常是自然人,公司享有的商业秘密或商业信息权益不属于隐私权范畴。 ④表述错误,本案属于一般侵权及劳动争议纠纷,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且管辖法院可以是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并非专由刘某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9.【答案】D 【解析】本题以林某返乡创业为背景,考查学生对《法律与生活》中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不动产等知识的理解。 ①错误:林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林某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抵押权属于银行,而非林某。该选项混淆了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权利主体。 ②错误:抵押涉及的是担保物权,其对应的是抵押物的交换价值,而非使用价值。抵押权的实现是通过变卖、拍卖抵押物以优先受偿,与使用价值无关。 ③正确:林某流转茶园获得的是土地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④正确:自家农房、县城商铺属于建筑物,为不动产;茶树作为地上定着物,属于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属于不动产范畴。 10.【答案】B 【解析】本题以游乐园侵权纠纷为情境,考查学生对侵权责任、监护人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等法律知识的理解。 ①正确:13周岁的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李某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错误:陈某作为原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但并非“应当”委托。当事人有权自行参加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权利而非义务,该选项表述绝对化。 ③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能够证明自己已尽到该义务,则不承担责任。因此,游乐园若能证明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④错误:法庭调查阶段主要进行当事人陈述、证据出示和质证等;当事人就案件争议问题阐明自己意见属于法庭辩论阶段的内容,该选项混淆了诉讼程序的不同阶段。 11.【答案】D 【解析】本题以网络购物纠纷为情境,考查《法律与生活》中关于合同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知识。解答的关键是准确把握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适用范围及经营者义务。 ①表述错误:商家标注的“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属于格式条款,但并非当然有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经营者不得单方排除,除非商品属于法定例外情形(如定制商品、生鲜等)。本案中的单人沙发不属于法定例外情形,该标注不能等同于合法有效的格式条款。 ②表述正确:商家交付的沙发与网页展示效果不符,且无法满足基本使用需求,属于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 ③表述错误:商家虽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其告知内容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法定权利),因此其行为不合法、不合情。 ④表述正确: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拒绝退货,侵犯了消费者获得合格商品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12.【答案】B 【解析】本题以个人独资企业借款、抵押及遗产继承为情境,考查《法律与生活》中关于夫妻财产制度、债务清偿、抵押权优先性及不可抗力等知识的综合运用。解答的关键是准确区分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明确抵押权的优先受偿规则以及继承中的债务承担原则。 ①表述正确:甲将其婚前购买的房产为借款设定抵押,丙作为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当债务履行期满未能清偿时,丙有权就该抵押房产优先受偿,无论该房产是否为甲的个人财产。 ②表述错误:乙参与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且该企业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因此该笔借款很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乙不能仅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而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③表述正确:甲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表述错误:意外离世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自然人的死亡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范畴,不能成为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 13.【答案】C 【解析】本题以劳务派遣工伤纠纷为情境,考查《法律与生活》中关于劳动争议解决、诉讼程序及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需要逐项分析其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①表述错误。申请工伤赔偿法律援助需满足“经济困难”等条件,材料未提及,不能直接推断。 ②表述正确。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造成损害,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列为共同被告。 ③表述正确。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④表述错误。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无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不同于商事仲裁。 【解析精简版】 ①❌ 申请工伤赔偿法律援助需满足“经济困难”等条件,材料未提及,不能直接推断。 ②✅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造成损害,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列为共同被告。 ③✅ 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④❌ 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无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不同于商事仲裁。 14.【答案】C 【解析】本题以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为情境,考查《法律与生活》中关于诉讼程序、法律关系要素及证据类型的相关知识。 ①表述错误。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借贷关系的客体是“偿还借款的行为”(即给付行为),而非债务人丁某本人。丁某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②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其回避。李某与郑某系同学关系,属于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丁某有权申请回避。 ③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法院仍会依法开庭审理。 ④表述错误。欠条属于书证(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而支付宝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证据),二者分属不同证据类型。 【解析精简版】 ①❌ 借贷关系的客体是“偿还借款的行为”,丁某是主体,而非客体。 ②✅ 审判员与原告是同学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丁某有权申请其回避。 ③✅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 欠条是书证,支付宝转账记录是电子数据,二者证据类型不同。 15.【答案】A 【考点】借款合同效力;调解原则;调解协议效力。 【解析】甲正确:口头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只要有实际交付(本案中转账10万元),借贷关系即成立并受法律保护。 乙正确:庭前调解符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既能快速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彰显司法温情。 丙错误:法院在调解中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是正当的司法履职行为,并非违法干预当事人自主决定权。 丁错误:和解协议未经司法确认确实无强制执行力,但本案中7万元已实际履行,不存在执行问题;且“剩余3万元未经确认”不能推导出整个调解协议无执行力,逻辑不成立。 16.【答案】D 【考点】侵权责任与补偿责任;见义勇为的权益保障;民事诉讼上诉期限。 【解析】①表述错误,顾某站立不稳摔倒属于意外事件,其对柴某的伤害不存在主观过错,因此不承担过错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需要以过错为前提,本案中顾某无过错,故①说法不成立。 ②表述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而非10日(10日是裁定的上诉期限)。因此②表述错误。 ③表述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案中柴某因救助顾某而受伤,顾某作为受益人,应当承担补偿责任。 ④表述正确,法院判决顾某补偿柴某7000元,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与保障,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 17.【答案】D【解析】商场有安全保障的义务,但也有合理的边界,故①错误;商场等经营场所的安全未尽保障义务属于“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而非“无过错责任”,②错误;张某占用特定公共资源,违背了公序良俗,故③应选;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但本案中张某主张“门锁有质量问题”,而商场作为经营管理者,应对其已尽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举证,④应选。 18.【答案】B【解析】《民法典》第473条规定,李某在运输信息平台发布消息是要约邀请,①正确;货车自燃并非不可抗力,张某作为承运人,有义务保障货物运输安全,汽车自燃表明其可能存在车辆维护不当等过错,构成违约,故②错误:中介李某已尽义务,故③正确;张某和甲公司,构成合法有效的运输合同关系,故④错误。 19.【考点】民事行为能力、要约、民事权利与义务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以小学生拾得遗失物并涉及悬赏广告为情境,考查学生对民事行为能力、要约承诺规则及权利义务关系的理解。 ①表述错误。7岁的小林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但并非不能接受酬谢,其父母可代理其接受。 ②表述正确。失主通过电台发布的寻物启事明确表示归还即付酬谢,内容具体确定,属于要约。一旦有人完成归还行为即构成承诺,合同成立,对失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表述错误。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这是法定义务。小林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监护人应协助履行返还义务。 ④表述正确。小林完成归还行为,其与失主之间的悬赏合同已成立。小林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小林要求失主履行支付酬谢金的义务。 20.【考点】相邻关系、民事权利与义务、动产与不动产、诉讼时效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以相邻关系纠纷为情境,考查《民法典》中相邻关系规则及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知识。 ①表述错误。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而非动产。本案涉及建筑物公共平台的使用,属于不动产相邻关系范畴。 ②表述错误。陈某在小区公共平台搭建雨棚,并非其合法享有的权利,而是对公共空间的不当占用,并已对邻居谢某造成噪音、卫生等实际妨碍。 ③表述正确。陈某的行为侵犯了谢某的相邻权益(如安宁、卫生等),且未经合法程序占用公共区域,法院应依法支持谢某要求拆除、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 ④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1.【答案】D【解析】①错误,两个儿子与姜先生既无血缘关系,也未形成法律认可的收养关系或有效扶养关系(姜先生在不知情下抚养,得知后立即追讨抚养费,表明无收养意愿)。因此,两个儿子不享有法定继承权。②错误,根据民法典,继承权的丧失有严格法 定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妻子虽存在过错,但并未直接导致其丧失法定继承权。在无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她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③正确,侄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但姜先生通过自书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侄女,这符合遗赠的构成要件,侄女可据此获得遗产。④正确,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便登记在个人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因此,该房产中有一半份额属于妻子,另一半属于姜先生的个人财产。姜先生所立遗嘱,只能处分其个人所有的份额。 22.【答案】A 【解析】①正确,法律援助中心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机构。本案中,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追讨欠薪,体现了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②正确,本案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最终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诉讼由国家司法机关介入,具有公权性特点。③错误,劳动争议仲裁通常适用于劳动纠纷的民事解决,本案已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且刑事判决生效前不得通过仲裁重新审理。④错误,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诉讼,针对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农民工与包工头王某之间的劳动报酬纠纷已进入刑事立案,不属于行政诉讼范畴。 23.【答案】D 【解析】本题以某科技公司起诉李某侵犯其自媒体短视频著作权为情境,考查学生对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法律主体资格、责任承担、诉讼参与等知识的分析判断能力。 ①说法错误。根据材料,侵权行为人是李某(未经授权发布视频并添加购买链接牟利),网络平台如果仅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提供者,在符合“通知—删除”规则等条件下,可能不直接承担侵权责任。材料未显示平台存在明知或应知侵权而未采取措施等过错,不能直接推断平台需承担责任。故①错误。 ②说法错误。材料指出短视频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出镜讲解、公司自主制作并定期发布,属于“法人作品”或“职务作品”,著作权一般归属于公司。该公司是涉案短视频的著作权人,有权提起诉讼,诉讼主体适格。 ③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李某作为被告,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律师、近亲属等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协助其进行答辩、举证等诉讼活动。这是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 ④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李某未经许可复制、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短视频并用于牟利,构成著作权侵权。根据《著作权法》,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删除视频)、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4.【答案】B 【解析】本题以老年人请求子女履行探望义务的诉讼案件为素材,考查学生对赡养义务、家事纠纷解决、法理情理关系等知识的理解。 ①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司法实践,子女对父母有经济赡养和精神慰藉的义务。法院在判决探望权履行时,会综合考虑父母需求、子女工作居住情况等,合理确定探望时间和方式。材料中陈某请求“每月探望不少于1次”,法院可在此基础上酌情裁判。 ②表述错误。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多个方面。支付生活费仅履行了经济供养义务,不能因此免除精神慰藉义务。探望老人、给予情感关怀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③表述错误。首先,家事纠纷(如赡养、探望)不适用仲裁,仲裁主要适用于合同、财产等商事纠纷。其次,诉讼是解决赡养纠纷的法定途径之一,虽然应倡导家庭内部协商,但在协商无果时,诉讼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方式,不能因“有伤家庭和睦”而否定其必要性。 ④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赡养问题既涉及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涉及家庭伦理道德。既要通过司法裁判保障老年人权益(法治),也要通过社会教育、家风建设等倡导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德治),二者相辅相成。 25.【答案】A 【解析】甲与卖房者(平等主体)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未办不动产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属于民法典(合同编、物权编)调整的财产关系,①适用;乙与寻宠团队(平等主体)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定金条款属于合同编内容,团队拒绝退款的争议适用民法典,②适用;丙与主管部门(行政机关)之间是行政许可关系,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而非民法典的平等主体关系,③不适用;丁对好友的“获奖赠设备”承诺属于好意施惠,不产生民事法律约束力,不适用民法典,④不适用。 26.【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侵权行为需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非“与监护人无关”,②错误;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如侵权赔偿责任),而非仅道德责任,③错误;根据《民法典》第26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职责,应正确履行监护责任,④正确。 27.【答案】C【解析】何某在对吴某负有大额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通过离婚财产分割将绝大部分婚内共同财产转移给唐某,导致自身无可供执行财产、清偿能力显著下降,②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吴某作为债权人,有权在其360万元债权额度内,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中损害其债权的部分,③正确。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被撤销,原因是损害债权人利益,而非“显失公平”;且“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事由,并非“自始无效”。①混淆了“条款可撤销”与“自始无效”的法律性质。善意取得适用于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交易情形,本案中唐某基于离婚协议取得财产是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内部分割,并非从无权利人处受让,不满足善意取得的适用前提,唐某不能主张善意取得对抗债权人的撤销权,④错误。 28.【答案】B【解析】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重要条件,本案中商家因网店初始运营、操作失误,将显卡价格错误录入,其内心真实的出售价格与订单显示价格不一致,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构成法律上的重大误解,故①正确。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本案中商家并无故意低价欺诈的主观意图,价格错误系录入失误,且在成交后立即联系消费者说明情况、提出补偿,因此不构成欺诈,无需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故②错误。李某下单、商家接单,合同确已成立,③的前半句判断正确。但合同成立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本案中因商家存在重大误解而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商家依法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而非必须按照错误价格履行发货义务,③错误。李某基于订单信息产生合理信赖,商家因自身失误不履行发货义务,客观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理信赖利益;这种因自身失误导致交易显失公平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商家据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通过补偿损失等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故④正确。 29.【答案】D 【解析】③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 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明确规定了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④正确: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倒置,即由被告(物业公司)承担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提供了巡检记录、发布预警等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成功证明了其已尽到合理的管理和维护义务,不存在过错,因此人民法院判决其不承担责任。①错误: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已尽到防范义务,即使存在台风,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②错误:原告(保险公司)需证明存在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被告(物业公司)则需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30.【答案】C 【解析】②正确:公司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③正确:公司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①错误:人事部门的工作失误不能免除公司的违约责任。④错误:劳动争议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1.【答案】D 【考点】侵权责任、不可抗力、安全保障义务、诉讼 【解析】D正确:窨井盖管理企业未尽到管理维护义务(未及时修复或警示),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A错误:本案是民事侵权诉讼,不是行政诉讼(被告不是行政机关)。 B错误:刘某是盲人,已持伞拄杖缓慢行走,已尽合理注意义务。 C错误:台风暴雨不一定构成不可抗力(可预见、可防范?),且企业未证明已采取合理措施。 32.【答案】C 【考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争议解决、证据类型 【解析】②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8月1日已开始用工。 ③正确:劳动纠纷可协商解决,这是合法途径之一。 ①错误:《录用通知书》属于电子数据(或书证),但更重要的是合同履行证据,且“应妥善保存”不是法律强制,但可作为证据。 ④错误:法律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正式入职后一个月内”即11月1日后一个月,已超过法定期限。 33. 【答案】A 【考点】个人信息保护法、侵权责任、举证原则。 【解析】①正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该小程序收集与福利领取无关的信息(好友列表、定位),违反了必要原则,也违背诚信原则(未充分告知用途)。 ②正确:过度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好友、定位),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如隐私权、个人信息决定权)。 ③错误:未经好友同意,小程序不能合法收集并使用好友信息。信息主体享有知情同意权,不能因用户单方授权就合法获取第三方信息。 ④错误:用户主张权利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如提供截图、授权记录等),但对于后台数据、算法推送等证据,可要求平台提供或申请法院调查,并非“全部”自行承担。 34. 【答案】D 【考点】劳动关系的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解决(仲裁前置)、法律援助。 【解析】②正确:双方虽签订《成果交付协议》,但实际管理方式(考勤、排班、考核)符合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④正确:根据《法律援助法》,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属于法律援助范围。若赵某经济困难,可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代理等帮助。 ①错误:协议虽欠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如社保、劳动保护),但实际用工行为(打卡、排班、考核)表明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不能因协议名称而否定事实劳动关系。 ③错误: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直接起诉。 35.【答案】B 【解析】①:动产质权的设立以交付质押财产为生效要件。钟某与陈某虽签订质押合同,但未实际交付车辆,因此质权并未设立,正确。 ②:质权本应归债权人陈某享有,且本案质权因未交付并未设立,错误。 ③:陈某本身不享有车辆质权,也没有车辆所有权,即使钟某逾期还款,也无权私自处分车辆,其出售行为不属于合法处分,错误。 ④:陈某属于无权处分,丁某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三折价格购车,其购买车辆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合理价格"要求,不能取得车辆所有权,应当返还车辆,正确。 36.【答案】C 【解析】①:一般商业广告性质的宣传属于要约邀请(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邀请),本题中宣传页仅标注服务内容、效果承诺,交易价格等核心交易条件标注在后续购买页面,宣传页内容不满足要约“内容具体确定”的要求,不构成要约,错误。 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健身App在购买页面明确了完整交易条件(价格、服务内容等,构成有效要约),张先生按页面标注支付费用,属于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构成承诺,正确。 ③: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免除自身责任、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未履行提示义务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对己方不发生效力。本题中“因个人体质差异不予退款”的免责条款无醒目提示,因此该条款不对张先生产生效力,正确。 ④:双方合同约定了“未达标全额退款”,涉案免责条款不对张先生生效,健身App未达到约定减脂效果,应当按约定退款,错误。 37.【答案】C 【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竞技类体育教学课程活动期间发生人身损害后果,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①错误,③正确。二人参加体育课应视为自愿接受风险,黄某系正常竞技行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④错误。 38.【答案】D 【解析】该行政管理部门是以民事主体(设施管理人)的身份被起诉,而非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被起诉。因此,该案件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 ,适用民事法律规范,故不存在行政相对人,①②错误 。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达成的调解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即应依约履行,③正确。法院委派至“谢大姐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能够节约诉讼成本,柔性化解矛盾,④正确。 39.【答案】D 【解析】①:成年意定监护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预先自行协商确定监护人的制度,本案中没有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居委会的监护资格来源于法律规定(无其他适格监护人时,居委会可依法担任监护人),而非意定监护协议,错误。 ②:居委会作为监护人仅有权管理甲的财产,无权在甲去世后取得甲的财产,若甲无继承人,甲的财产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居委会不能直接取得,错误。 ③:监护人的法定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因此监护范围及于甲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正确。 ④:仲裁仅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监护权争议属于身份关系纠纷,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正确。 40.【答案】C 【解析】①:自诉人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主体,本案属于行政诉讼,乙是行政诉讼原告,不属于自诉人,排除。 ②: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因此该市环保局负有举证责任,符合题意。 ③: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本案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法定情形,允许记者采访报道,符合题意。 ④: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得再上诉,排除。 41.【答案】A 【解析】①:甲和乙的合同合法有效,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不动产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未办理产权登记,所以未取得所有权,正确。 ②:甲收受乙的定金10万元后又将房屋卖给丙,属于违约行为,乙可以请求甲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要求返还定金8万元,正确。 ③:甲和丙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合同有效,并非“因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错误。 ④:丙明知甲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对抗乙的权利,也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错误。 42.【答案】B 【解析】①正确:我国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二审必须由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本案一审 为南阳中院,二审由河南省高院审理,符合规定。 ③正确:一审判决作出后尚未生效,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如不服判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否则判决生效。此处“应当”是对程序性要求的规范表述,意为“若要上诉,则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②错误:死刑案件在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后,还需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案件并非在二审后立即“告终结”,因此“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的说法不准确。 ④:通常两审终审后判决即生效,但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仍可通过申请再审等合法途径提出异议、启动纠错程序,并非不能提出异议,错误。 43.【答案】C 【解析】①:阮大爷与刘某军签署的是《遗赠扶养协议》,这是一种书面合同,约定刘某军承担扶养义务,阮大爷去世后将其财产遗赠给刘某军,但刘某军并不是阮大爷的法定继承人,①排除。 ②: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刘某军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阮大爷就有义务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刘某军已履行义务,因此阮大爷的财产应遗赠给刘某军,②正确。 ③:刘某军作为邻居,十余年照顾阮大爷的日常起居并处理丧事,体现了孝老爱亲的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彰显了良好的社会风尚,③正确。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④排除。 44.【答案】B 【解析】①:黄某办理预付健身卡时,就和健身房建立了合同关系,这属于债权债务关系,①正确。 ④:若债权转让合法(如健身房无合理理由限制转让或条款无效),赵某作为受让人有权要求健身房履行合同义务。即使条款有效,若黄某已通知健身房且健身房无正当理由拒绝,赵某仍可主张权利,④正确。 ②③:题目中的条款“未经允许,消费者不得擅自将预付卡转让给第三人”属于格式条款,免除己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违背公平原则,属于无效条款,黄某的行为并未违约,②③排除。 45.【答案】A【解释】题干为郭某低头看手机在餐厅外台阶摔倒索赔,法院驳回诉求。③错误,公共场所经营者承担过错责任,非无过错责任,仅未尽合理保障义务时才担责;④错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达到一定损害程度,并非身体权受侵害即可主张。①正确,郭某摔伤属实,但因自身未尽注意义务导致,需自行承担后果;②正确,台阶已清扫无积雪积水,经营者也出示了告示牌,已尽保障义务,无需担责,故答案为A。 46.【答案】D【解释】A错误,提起公诉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不承担公诉职能。B错误,消费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原则仅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C错误,购买假阿胶的消费者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而非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案外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D正确,消费者因伪劣产品遭受损害,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47.【考点】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无过错责任、证据类型(书证) 【答案】D 【解析】①错误:小乔虽为2岁幼儿,但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只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其诉讼应由法定代理人(乔某)代为提起,而非“无民事权利能力”。 ②错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技术性结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若不服,不能在民事诉讼中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但可在诉讼中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信。 ③正确:小王在送外卖(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 ④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书面形式记载案件事实,属于书证。 48.【考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辩护权;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自诉与公诉的区别;上诉与抗诉。 【答案】C 【解析】①错误:诽谤罪通常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案中“被大量浏览、转发,造成一定程度社会影响”,可能符合公诉条件,但并非“不得自诉”,表述绝对化。 ④错误: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提起的监督程序。被告人不服判决,可提起上诉,而非抗诉。 ②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辩护人依法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被告人意志的约束,但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 ③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故法院通常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诉求。 49.【考点】行政诉讼、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答案】A 【解析】F公司对某市政府有关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提起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认为该市有关部门的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是不合法的,①②正确。在庭审中能否获得有利地位,与是否是原告无关,关键在于证据是否充分,③错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是多样的,诉讼是最后的途径,但不能说是最有效的,④错误。 50.【考点】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诉讼 【答案】D 【解析】李某与许某之间的纠纷不涉及劳动关系,仅为劳务关系,李某未支付许某等人劳动报酬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务纠纷,因此劳动仲裁不是许某等人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①③排除。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条款规定,M公司作为涉案工程的承包方,依法应承担清偿许某等人劳动报酬的责任,②正确。欠条得到法院确认,因此法院应依据欠条确认的事实,支持许某等人的主张,④正确。 51.【考点】宅基地使用权、合同、侵权责任、相邻关系 【答案】B 【解析】①正确: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主要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如厨房、厕所、车库等),一般不得用于修建仓库进行经营性仓储。甲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仓库用于存放乙公司的空调(经营性行为),超出了宅基地的法定使用范围,该行为可能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③正确:仓库突发火灾并蔓延至附近林地,烧毁村民丙的林木,属于因火灾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甲作为仓库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火灾的发生和蔓延负有责任,依法应当赔偿丙的林木损失。 ②错误:根据《民法典》第905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非“自货物入库时”。仓储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生效,入库是合同履行行为,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 ④错误:村委会依法“介入”是通过释法析理进行调解,属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中的调解。仲裁需由专门的仲裁机构(如劳动仲裁委、商事仲裁委等)依照《仲裁法》进行,村委会没有仲裁权,因此“仲裁”一词使用不当。 52.【考点】财产权、格式条款、合同、隐私权、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C 【解析】②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虚拟装备属于虚拟财产,玩家花费时间和金钱获取,具有财产价值。游戏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负有保障用户账户安全、防止虚拟财产被盗的合同义务,包括采取合理技术措施、配合用户维权等。 ③正确:网络游戏公司与玩家之间签订的用户协议、服务条款等,通常是由公司单方预先拟定、重复使用、未与玩家协商的合同,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提示说明义务,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可能无效。 ①错误:游戏公司以保护盗号者隐私权为由拒绝提供资料,不能成立。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但不得滥用。当玩家向法院起诉并提供初步证据后,法院有权要求游戏公司提供相关数据(如盗号者的IP、登录记录等),公司有配合调查的义务。隐私权不构成对抗司法调查的绝对理由。 ④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中,玩家与游戏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服务合同,其客体是服务行为(游戏公司提供安全、稳定的游戏环境)以及虚拟财产所有权。而“公司的侵权行为”是违法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53.【考点】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协商、诉讼);不可抗力的认定;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答案】A 【解析】①正确:协商是解决民事争议的首选方式,李某与M公司可以就赔偿问题自行协商,符合法律规定。 ③正确:根据民事诉讼管辖规则,合同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李某可向M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错误:暴雨天气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需视具体情况(如是否属于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即便构成不可抗力,M公司也负有及时通知、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并非一律“无需承担责任”,该表述过于绝对。 ④错误:题目中明确为“订金”,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惩罚性。若M公司违约,应返还10万元订金,而非双倍返还20万元。双倍返还适用于“定金”。 54.【考点】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答案】D 【解析】③正确:若龚某的言论构成对王某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可责令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 ④正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王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就侵权事实、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①错误:言论自由并非绝对,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在微信群发布贬损他人的言论,若造成社会评价降低,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②错误:贬损性言论侵犯的是王某的名誉权,而非荣誉权。荣誉权涉及的是荣誉称号、表彰等,与品行评价不同。 55.【考点】物权、举证责任、诚信原则 【答案】A 【解析】①正确:陈某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如资料丢失),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陈某应承担举证责任。 ③正确:李某拾得手机后未履行通知或返还义务,反而恢复出厂设置,无权要求陈某支付保管费用。 ②错误:陈某发布的悬赏广告有效,但李某的行为(恢复出厂设置导致资料丢失)可能构成违约或侵权,陈某可拒绝支付酬金。 ④错误:陈某已启动“丢失模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并非“没有妥善保管”,且手机遗失的直接原因是李某拾得不还。 56.【考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诉讼 【答案】A 【解析】①正确:《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违反《社会保险法》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③正确: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②错误: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起诉。 ④错误:小张无需聘请“辩护人”(辩护人用于刑事案件),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可自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 57.【考点】民法(名誉权、相邻关系、民事行为能力)、行政处罚与民事诉讼的区分 【答案】A 【解析】①正确:微信群发布虚假事实侵害名誉权,可要求赔礼道歉,民法典支持。 ②正确:邻地树木遮光致减产,可要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民法典支持。 ③错误:对行政处罚不服,应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属民事争议。 ④错误:丁17周岁已工作,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行为有效,父母主张返还无依据。 【详细解析】①正确:根据《民法典》第995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其中就包括赔礼道歉。陈某在微信群发布虚假事实,侵害了甲的名誉权,甲要求公开赔礼道歉,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得到民法典支持-。 ②正确:根据《民法典》第288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邻地树木遮光导致乙的农作物减产,乙有权要求相邻权利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乙的主张能够得到民法典支持。 ③错误:丙公司以“处罚过重”为由请求减少罚款数额,属于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问题,应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解决,不属于民事争议范畴。民法典是民事基本法,不调整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因此该主张不能依据民法典得到支持-。 ④错误:丁已满17周岁且已工作,根据《民法典》第18条第2款,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丁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生活,应当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打赏行为无需法定代理人追认,丁的父母以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返还打赏款项,不能得到民法典支持-。 58.【考点】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仲裁前置) 【答案】C 【解析】②正确:曹某已履行请假手续并住院治疗,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④正确: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需先经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即仲裁前置原则。 ①错误:曹某健康权受损源于自身疾病,非用人单位侵害,无权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 ③错误: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但当事人也可选择协商、调解等途径,“应当”一词过于绝对,且并非唯一维权方式。 59.【答案】A 【考点】商标权、文化遗产的合理使用、不正当竞争 【解析】 ①正确:守宝龙是公共文化遗产,商标权人不能通过商标注册垄断对公共文化资源的表达和利用。 ②正确:乙公司使用“非遗守宝龙”是为了说明设计灵感来源,属于正当的描述性使用(非商标性使用),不构成侵权。 ③错误:该选项认为容易导致混淆,这正是甲公司的主张,但法院判决不构成侵权,故不能支持法院判决。 ④错误:虽然甲公司拥有商标权,但因为涉及公共文化资源的合理使用,且乙公司未在商品上使用该标识,故不侵权,该选项不能支持法院判决。 60.【答案】D 【考点】债权继承、举证责任;法定继承 【解析】③正确:3万元借款属于李某生前的合法债权,具有财产价值,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④正确:小李作为原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需提供借条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①错误:债权是财产权,可以依法继承,不会因主体死亡而终止(《民法典》第1122条)。 ②错误:祖母放弃的是该债权的继承权,不等于放弃所有遗产的继承资格,她仍可继承李某的其他财产。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2026各地高三模拟试题选择题精练(解析版) 1.(广东2026届高三金太阳11月联考T13)小王在校园论坛上发布想要出售电脑的帖子:“九成新××品牌笔记本电脑,3800元,有意者联系。”小李随即通过手机联系小王,表示愿意购买,并约定好交易地点。第二天,小李准时到达约定地点,小王却发来消息说:“不好意思,小刘同学出价3500元,已经把电脑卖给他了。”关于本案的论述,正确的是 ①帖子的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小刘属于善意取得第三人 ③小刘获得了电脑的所有权 ④小王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而本案件中,“有意者请联系”的表述是希望潜在买家主动联系以便进一步协商,而不是直接表明“一经承诺即受约束”,这表明发布者并未准备好立即受买家意思表示的约束。所以,帖子的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①正确。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小王在谈判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却未及时告知小李,所以④属于缔约过失责任, 不属于违约。 2.(广东2026届高三金太阳11月联考T14)画家王某于2023年5月病故,留下个人合法财产如下:婚前存款200万元;婚前创作但未售出的画作若干,评估价值300万元;与妻子李某婚后购买的房产一套,价值400万元。其家庭关系为:父亲(2024年1月去世)、妹妹王小妹、妻子李某、儿子王小某、女儿。因其妹妹在生病期间悉心照顾,王某生前立有自书遗嘱一份,声明“我的所有画作由妹妹继承”。下列关于本案的论述,正确的是 ①王某留下的个人遗产共计700万元 ②王某遗嘱赠与妹妹的画作属于遗赠 ③妻子李某共计获得遗产300万元 ④王某父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王某妹妹获得的遗产不属于遗赠,妻子共计获得遗产100万元 , ②③不选。 3.(2026大湾区一模·T14)某网络店铺经营者张某在直播中将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并承诺“保真”“假一赔十”。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购买手串1件,支付价款1000元。收到手串后侯某发现不是小叶紫檀材质,遂诉至法院,并提供直播截图等证据,请求判令张某赔偿十倍价款1万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店铺以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冒充小叶紫檀,属于混淆行为 ②“假一赔十”承诺构成买卖合同内容,对张某具有约束力 ③侯某向法院提交的直播截图是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物证 ④侯某即使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也不能再申请商事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考点:经营者的义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诉讼证据的种类、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 ①说法错误。张某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而非“混淆行为”。“混淆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特指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本案是经营者对自己商品材质的虚假陈述,未涉及与其他经营者商品的混淆。 ②说法正确。张某在直播中作出的“假一赔十”承诺,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买家)承诺即受其约束,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构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对张某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说法错误。侯某向法院提交的“直播截图”,属于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应归类为电子数据,而非“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事实的物体或痕迹。 ④说法正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的前提。当事人一旦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如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即表明未达成或放弃了仲裁协议。因此,侯某在诉讼程序终结(包括可能的上诉程序)后,不能再就同一纠纷申请商事仲裁。 4.(2026大湾区一模·T15)外卖骑手冯某骑行进入某小区时,因物业公司人员操作电动门不当,被正在关闭的电动门撞及车辆后部倒地受伤,后经鉴定为因工致残十级。在保险公司向冯某支付了鉴定检测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后,冯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支付残疾赔偿金等。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冯某应对自己提出的残疾赔偿金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②该物业公司应就侵害了冯某的健康权承担过错责任 ③外卖平台应对冯某工作期间所受损伤承担违约责任 ④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因冯某已享受保障待遇可豁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考点:侵权责任的认定、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关系的区分 ①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冯某作为原告,主张物业公司应支付残疾赔偿金,需对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如损害后果、赔偿金额计算依据等)承担举证责任。 ②说法正确。物业公司人员因操作电动门不当,导致冯某受伤,侵害了冯某的健康权。此侵害行为非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故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物业公司因其工作人员的过错行为导致损害发生,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说法错误。冯某在工作期间受伤,外卖平台作为用人单位,其责任主要体现在工伤保险(或职业伤害保障)范畴,属于法定责任。本案中保险公司已支付相关待遇,即体现了此责任。要求外卖平台承担“违约责任”,混淆了劳动合同的履行(受劳动法规制)与一般的民事合同违约责任。工作期间受伤产生的是特定的工伤待遇请求权,而非基于合同履行的违约责任。 ④说法错误。冯某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职业伤害保障待遇,是其基于与外卖平台的劳动关系(或特定保障关系)享有的法定权益。而向物业公司主张的残疾赔偿金,是基于物业公司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者属于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产生的请求权基础和目的不同。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其他性质的补偿或保障而当然免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5.(2026届广州市高三8月联考T14)贾某未婚,在直系亲属中仅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和贾某四这四个兄弟姐妹,其中贾某四于2020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2024年贾某去世,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在贾某去世后亦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现贾某一、张某将贾某二、贾某三诉至法院,主张共同继承贾某名下房产,各享有25%的产权份额。对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张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②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是法院判决的首选 ③若张某自愿放弃继承权利,法院应依法予以准许 ④贾某二、贾某三均可主张继承超过25%的产权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考点】遗产的继承、遗嘱 【解析】张某继承遗产属于代位继承,并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①错误。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是法院处理继承案件时的基本原则,但并非是法院判决的首选,②错误。公民的法律义务必须履行,权利可以放弃,法院应当准许张某自愿放弃继承权利的意愿,③正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张某属于代位继承,4人都可分得贾某的遗产,其中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并操办了丧葬事宜,对于贾某名下房产,他们可以主张继承超过25%的产权份额,④正确。 6.(2026届广州市高三8月联考T15)甲公司与供应商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产生争议。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则认为甲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尾款。双方协商无果后;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可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②乙公司有在诉讼中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③甲公司起诉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④甲公司须提供乙公司货物质量问题的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考点】合同、违约、民事诉论、辩护人、证据 【解析】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甲作为原告,可选择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①正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须提供货物质量问题的证据,④正确。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公司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②错误。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③错误。 7.(2026佛山一模·T13)郑某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悬赏广告,内容大致为:本人在甲公司工作期间,曾遭受甲公司非法拘禁2天,现向社会公开悬赏甲公司的其他犯罪线索,如有知情人提供线索、证据给我,且查证属实,本人将支付报酬1万元。受此影响,甲公司社会评价降低,后双方互诉对方侵权。本案中 ①郑某发的悬赏广告是要约,受法律保护 ②甲公司可能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的责任 ③劳动仲裁是郑某起诉甲公司的前置条件 ④郑某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考点: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名誉权侵权、要约 ②正确:若郑某所述“甲公司非法拘禁”属实,则甲公司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同时因该行为造成郑某损害,可能需在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④正确:郑某公开悬赏征集甲公司犯罪线索,直接导致甲公司社会评价降低,若无法证明其主张属实,则可能构成对甲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①错误:悬赏广告虽一般视为要约,但本案中郑某发布的广告内容直接指控甲公司犯罪,若内容失实,可能因违法或侵害他人权益而无效,故“受法律保护”的表述在具体情境中不成立。 ③错误:劳动仲裁适用于劳动争议,而本案双方互诉侵权属于民事侵权纠纷,不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8.(2026佛山一模·T14)刘某人职乙公司,接手并实名认证公司的工作微信账号。工作期间,刘某私自变更该账号和昵称,并擅自出借该账号,导致公司客户信息被不当披露给竞争对手。乙公司知道后即刻发出《通知书》要求刘某返还遭拒,遂与刘某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此诉至法院,请求刘某停止使用案涉微信账号并赔偿损失。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刘某行为已涉嫌侵犯乙公司的财产权益 ②泄露客户资源信息侵犯了公司的隐私权 ③案涉微信账号是本案中的电子数据证据 ④本案由刘某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考点:财产权益保护;电子数据证据;民事诉讼管辖;商业秘密与隐私权区分 ①正确:工作微信账号属于公司财产,刘某私自变更、出借并导致客户信息泄露,侵犯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和财产权益。 ③正确:微信账号及相关数据存储在电子介质中,在本案中作为证明侵权事实的关键材料,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电子数据证据。 ②表述错误,隐私权的主体通常是自然人,公司享有的商业秘密或商业信息权益不属于隐私权范畴。 ④表述错误,本案属于一般侵权及劳动争议纠纷,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且管辖法院可以是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并非专由刘某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9.(2026年东莞一模·T14)林某返乡创业,将自家闲置农房改造成乡村咖啡馆,流转了一片茶园种植茶叶,经营状况良好。2026年2月,林某以县城自有商铺作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咖啡馆升级改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县城商铺因抵押给银行,林某依法享有抵押权 ②抵押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商铺的使用价值 ③林某所流转茶园的茶叶种植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④自家农房、县城商铺以及茶树属于林某的不动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本题以林某返乡创业为背景,考查学生对《法律与生活》中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不动产等知识的理解。 ①错误:林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林某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抵押权属于银行,而非林某。该选项混淆了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权利主体。 ②错误:抵押涉及的是担保物权,其对应的是抵押物的交换价值,而非使用价值。抵押权的实现是通过变卖、拍卖抵押物以优先受偿,与使用价值无关。 ③正确:林某流转茶园获得的是土地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④正确:自家农房、县城商铺属于建筑物,为不动产;茶树作为地上定着物,属于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属于不动产范畴。 10.(2026年东莞一模·T15)在某地一家游乐园,13岁的李某在玩游乐项目时,擅自解开安全带不慎掉落座椅,与正在等候区休息的28岁游客陈某相撞。紧急送医后,经鉴定碰撞直接导致陈某腰椎压缩性骨折。事后,陈某将李某和游乐园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陈某作为本案原告,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 ③游乐园若能证明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④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本题以游乐园侵权纠纷为情境,考查学生对侵权责任、监护人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等法律知识的理解。 ①正确:13周岁的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李某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错误:陈某作为原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但并非“应当”委托。当事人有权自行参加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权利而非义务,该选项表述绝对化。 ③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能够证明自己已尽到该义务,则不承担责任。因此,游乐园若能证明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④错误:法庭调查阶段主要进行当事人陈述、证据出示和质证等;当事人就案件争议问题阐明自己意见属于法庭辩论阶段的内容,该选项混淆了诉讼程序的不同阶段。 11.(2026年广东省一模·T13)李女士在电商平台看中一款8000元的单人沙发,购物页面标注了“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李女士收货后发现沙发与网页展示的效果不符,无法满足沙发的基本使用需求,遂于次日提出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商家以已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绝退货申请。双方协商未果,李女士将商家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标注的内容等同于双方约定的格式条款 ②商家违背了诚信和全面履行合同的原则 ③商家已履行告知义务,其行为合情合法 ④商家拒绝退货侵犯李女士的公平交易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本题以网络购物纠纷为情境,考查《法律与生活》中关于合同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知识。解答的关键是准确把握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适用范围及经营者义务。 ①表述错误:商家标注的“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属于格式条款,但并非当然有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经营者不得单方排除,除非商品属于法定例外情形(如定制商品、生鲜等)。本案中的单人沙发不属于法定例外情形,该标注不能等同于合法有效的格式条款。 ②表述正确:商家交付的沙发与网页展示效果不符,且无法满足基本使用需求,属于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 ③表述错误:商家虽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其告知内容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法定权利),因此其行为不合法、不合情。 ④表述正确: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拒绝退货,侵犯了消费者获得合格商品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12.(2026年广东省一模·T14)甲在婚后成立了一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其妻乙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因公司资金缺口,甲向丙借款100万元,并将其婚前购买的房 产作为抵押。后甲意外离世,乙合法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借款合同到期后,丙 要求乙承担还款责任,乙表示拒绝。本案中 ①甲抵押的房产应优先用于清偿丙借款 ②乙仅需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③甲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甲意外离世导致合同违约属不可抗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本题以个人独资企业借款、抵押及遗产继承为情境,考查《法律与生活》中关于夫妻财产制度、债务清偿、抵押权优先性及不可抗力等知识的综合运用。解答的关键是准确区分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明确抵押权的优先受偿规则以及继承中的债务承担原则。 ①表述正确:甲将其婚前购买的房产为借款设定抵押,丙作为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当债务履行期满未能清偿时,丙有权就该抵押房产优先受偿,无论该房产是否为甲的个人财产。 ②表述错误:乙参与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且该企业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因此该笔借款很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乙不能仅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而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③表述正确:甲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表述错误:意外离世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自然人的死亡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范畴,不能成为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 13.(2026年广州一模·T13)邱某是A公司员工,被派遣至B公司工作期间不慎受伤。事后,邱某向A、B两公司追索工伤医疗费及相关赔偿,两公司相互推诿,均不愿承担责任。邱某申请劳动仲裁,但对仲裁结果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①邱某因工受伤,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②邱某可将A、B 两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③邱某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④申请劳动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本题以劳务派遣工伤纠纷为情境,考查《法律与生活》中关于劳动争议解决、诉讼程序及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需要逐项分析其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①表述错误。申请工伤赔偿法律援助需满足“经济困难”等条件,材料未提及,不能直接推断。 ②表述正确。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造成损害,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列为共同被告。 ③表述正确。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④表述错误。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无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不同于商事仲裁。 【解析精简版】 ①❌ 申请工伤赔偿法律援助需满足“经济困难”等条件,材料未提及,不能直接推断。 ②✅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造成损害,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列为共同被告。 ③✅ 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④❌ 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无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不同于商事仲裁。 14.(2026年广州一模·T14)郑某因与丁某存在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某偿还借款,并提交了欠条和支付宝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被告丁某未提交答辩状,并因法庭审判员李某与郑某系同学关系,申请李某回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借贷关系的客体是丁某 ②丁某有申请李某回避的权利 ③丁某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 ④郑某提交的欠条、支付宝转账记录均为书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本题以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为情境,考查《法律与生活》中关于诉讼程序、法律关系要素及证据类型的相关知识。 ①表述错误。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借贷关系的客体是“偿还借款的行为”(即给付行为),而非债务人丁某本人。丁某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②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其回避。李某与郑某系同学关系,属于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丁某有权申请回避。 ③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法院仍会依法开庭审理。 ④表述错误。欠条属于书证(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而支付宝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证据),二者分属不同证据类型。 【解析精简版】 ①❌ 借贷关系的客体是“偿还借款的行为”,丁某是主体,而非客体。 ②✅ 审判员与原告是同学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丁某有权申请其回避。 ③✅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 欠条是书证,支付宝转账记录是电子数据,二者证据类型不同。 15.(2026年深圳一模·T14) 盛某与连某曾口头约定借款,盛某通过他人账户向连某转账10万元。借款到期后,连某一直未还,盛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释法明理,最终连某一周内偿还盛某7万元,双方达成和解,盛某自愿提交撤诉申请书。 针对此案,同学们展开讨论 甲:口头借款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借贷关系受到法律保护 乙:庭前调解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彰显司法温情,值得推崇 丙:是否接受调解与撤诉,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院不得引导 丁:还有3万元未经司法确认,所以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以上同学说法正确的是 A.甲和乙 B.甲和丁 C.乙和丙 D.丙和丁 【答案】A 【考点】借款合同效力;调解原则;调解协议效力。 【解析】甲正确:口头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只要有实际交付(本案中转账10万元),借贷关系即成立并受法律保护。 乙正确:庭前调解符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既能快速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彰显司法温情。 丙错误:法院在调解中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是正当的司法履职行为,并非违法干预当事人自主决定权。 丁错误:和解协议未经司法确认确实无强制执行力,但本案中7万元已实际履行,不存在执行问题;且“剩余3万元未经确认”不能推导出整个调解协议无执行力,逻辑不成立。 16.(2026年深圳一模·T15)顾某与柴某在轨道交通扶梯上,顾某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时,柴某因及时救助顾某而受伤,经诊断为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后柴某起诉顾某,请求判令其赔偿医药费等损失7992.68元。法院综合多方面情况判决顾某补偿7000元。本案中 ①顾某与柴某受伤存在关联,需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当事人若不服法院判决,可于十日内提出上诉 ③顾某作为柴某行为的受益人,应承担补偿责任 ④法院判决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与保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考点】侵权责任与补偿责任;见义勇为的权益保障;民事诉讼上诉期限。 【解析】①表述错误,顾某站立不稳摔倒属于意外事件,其对柴某的伤害不存在主观过错,因此不承担过错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需要以过错为前提,本案中顾某无过错,故①说法不成立。 ②表述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而非10日(10日是裁定的上诉期限)。因此②表述错误。 ③表述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案中柴某因救助顾某而受伤,顾某作为受益人,应当承担补偿责任。 ④表述正确,法院判决顾某补偿柴某7000元,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与保障,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 17.(2026广东二调T13)有基础病史的张某在商场就餐时,接到单位开会通知,情急之下进入商场母婴室内将门反锁参加线上会议。会后张某无法打开门锁,商场人员开锁无果后,最终由消防员破门将其救出。张某因呼吸困难被送至医院,诊断为呼吸性碱中毒。张某认为,商场使用有质量问题的门锁导致救援延误,遂将商场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商场需要对侵害后果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是无限延伸的 ③张某擅闯商场母婴室违背了公序良俗 ④商场应就其已尽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举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解析】商场有安全保障的义务,但也有合理的边界,故①错误;商场等经营场所的安全未尽保障义务属于“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而非“无过错责任”,②错误;张某占用特定公共资源,违背了公序良俗,故③应选;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但本案中张某主张“门锁有质量问题”,而商场作为经营管理者,应对其已尽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举证,④应选。 18.(2026广东二调T14)甲托运公司委托配货站李某联系货车将一车卫生纸运往外省。李某在运输信息平台发布消息,司机张某接单。李某审核司机张某证件合格后将张某推荐给甲公司,甲公司和张某经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同意张某装货和运输。然而,因天气炎热货车在运输途中自燃,车和卫生纸全被烧毁,甲公司遂将李某和司机张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李某在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是要约邀请 ②货车自燃为不可抗力,张某并没有违约 ③李某已尽职责,无须承担货物运输风险 ④甲公司和张某未构成实质性的合同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解析】《民法典》第473条规定,李某在运输信息平台发布消息是要约邀请,①正确;货车自燃并非不可抗力,张某作为承运人,有义务保障货物运输安全,汽车自燃表明其可能存在车辆维护不当等过错,构成违约,故②错误:中介李某已尽义务,故③正确;张某和甲公司,构成合法有效的运输合同关系,故④错误。 19(广州26届高三12月调考T14)7岁的小林在放学回家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接受该笔酬谢金 ②失主的悬赏声明应当视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该皮包是小林所拾得之物,没有归还失主的义务 ④小林的父母可以要求失主履行承诺,支付酬谢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点】民事行为能力、要约、民事权利与义务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以小学生拾得遗失物并涉及悬赏广告为情境,考查学生对民事行为能力、要约承诺规则及权利义务关系的理解。 ①表述错误。7岁的小林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但并非不能接受酬谢,其父母可代理其接受。 ②表述正确。失主通过电台发布的寻物启事明确表示归还即付酬谢,内容具体确定,属于要约。一旦有人完成归还行为即构成承诺,合同成立,对失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表述错误。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这是法定义务。小林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监护人应协助履行返还义务。 ④表述正确。小林完成归还行为,其与失主之间的悬赏合同已成立。小林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小林要求失主履行支付酬谢金的义务。 20.(广州26届高三12月调考T15)陈某私自在小区二层公共露天平台搭建雨棚,因雨水噪音和卫生隐患与三楼谢某产生纠纷。谢某多次与陈某协商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陈某拆除雨棚、恢复公共平台原状。关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该案件涉及的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②陈某有搭建雨棚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谢某的利益 ③法院应支持谢某所诉拆除雨棚、恢复原状的请求 ④陈某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点】相邻关系、民事权利与义务、动产与不动产、诉讼时效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以相邻关系纠纷为情境,考查《民法典》中相邻关系规则及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知识。 ①表述错误。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而非动产。本案涉及建筑物公共平台的使用,属于不动产相邻关系范畴。 ②表述错误。陈某在小区公共平台搭建雨棚,并非其合法享有的权利,而是对公共空间的不当占用,并已对邻居谢某造成噪音、卫生等实际妨碍。 ③表述正确。陈某的行为侵犯了谢某的相邻权益(如安宁、卫生等),且未经合法程序占用公共区域,法院应依法支持谢某要求拆除、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 ④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1.(2026湖南九校联盟9月联考T13)2025年8月,姜先生结婚22年后,发现两个儿子均非自己亲生,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追讨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经查,姜先生婚后与妻子共同购买房产一套(登记在姜先生名下)。另有存款若干。若姜先生立下自书遗嘱,明确表示其全部个人财产均由侄女继承,但不久后因意外去世且未修改遗嘱,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两个儿子虽无血缘关系,但因婚内出生且长期共同生活,享有法定继承权 ②姜先生的妻子存在重大过错,若无遗嘱仍丧失对姜先生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③姜先生的侄女并非法定继承人,可通过遗赠获得姜先生遗嘱中的个人财产 ④姜先生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遗嘱只能处分其个人的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解析】①错误,两个儿子与姜先生既无血缘关系,也未形成法律认可的收养关系或有效扶养关系(姜先生在不知情下抚养,得知后立即追讨抚养费,表明无收养意愿)。因此,两个儿子不享有法定继承权。②错误,根据民法典,继承权的丧失有严格法 定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妻子虽存在过错,但并未直接导致其丧失法定继承权。在无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她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③正确,侄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但姜先生通过自书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侄女,这符合遗赠的构成要件,侄女可据此获得遗产。④正确,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便登记在个人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因此,该房产中有一半份额属于妻子,另一半属于姜先生的个人财产。姜先生所立遗嘱,只能处分其个人所有的份额。 22.(2026湖南九校联盟9月联考T14)2025年,湖北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追讨农民工工资过程中,因发现包工头王某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遂采用“法援+支持起诉”模式,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起诉,检察机关予以支持.刑事立案后,王某家属主动筹款清偿全部欠款。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②此案通过刑事制裁追究王某责任,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 ③若王某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前申请劳动仲裁重新审理 ④农民工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王某支付劳动报酬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正确,法律援助中心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机构。本案中,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追讨欠薪,体现了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②正确,本案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最终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诉讼由国家司法机关介入,具有公权性特点。③错误,劳动争议仲裁通常适用于劳动纠纷的民事解决,本案已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且刑事判决生效前不得通过仲裁重新审理。④错误,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诉讼,针对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农民工与包工头王某之间的劳动报酬纠纷已进入刑事立案,不属于行政诉讼范畴。 23.(2026惠州二模·T14)对下表某科技公司诉李某案分析正确的是: 时间 原告行为 2021年3月 注册2个自媒体账号,定期发布由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出镜讲解、自主制作的带货短视频。 2024年2月 发现李某未经授权在其他网络平台发布其2条热销带货短视频并添加购买链接牟利。 2024年4月 将李某诉至法院。 ①网络平台侵犯该公司的著作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②该公司不是涉案短视频的权利人,诉讼主体不适格 ③李某作为当事人,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进行诉讼 ④李某应当停止侵害,删除被诉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本题以某科技公司起诉李某侵犯其自媒体短视频著作权为情境,考查学生对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法律主体资格、责任承担、诉讼参与等知识的分析判断能力。 ①说法错误。根据材料,侵权行为人是李某(未经授权发布视频并添加购买链接牟利),网络平台如果仅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提供者,在符合“通知—删除”规则等条件下,可能不直接承担侵权责任。材料未显示平台存在明知或应知侵权而未采取措施等过错,不能直接推断平台需承担责任。故①错误。 ②说法错误。材料指出短视频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出镜讲解、公司自主制作并定期发布,属于“法人作品”或“职务作品”,著作权一般归属于公司。该公司是涉案短视频的著作权人,有权提起诉讼,诉讼主体适格。 ③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李某作为被告,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律师、近亲属等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协助其进行答辩、举证等诉讼活动。这是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 ④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李某未经许可复制、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短视频并用于牟利,构成著作权侵权。根据《著作权法》,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删除视频)、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4.(2026惠州二模·T15)陈某与成年小女儿共同生活,生活费主要由长女、次女承担。因陈某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希望长女、次女常回家探望,但二人以工作繁忙、居住较远为由,极少回家探望。陈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长女、次女每月探望不少于1次。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探望频次 ②长女和次女已承担生活费,可免除精神慰藉义务 ③诉讼有伤家庭和睦,陈某应优先选择仲裁解决纠纷 ④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法治与德治的协同发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本题以老年人请求子女履行探望义务的诉讼案件为素材,考查学生对赡养义务、家事纠纷解决、法理情理关系等知识的理解。 ①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司法实践,子女对父母有经济赡养和精神慰藉的义务。法院在判决探望权履行时,会综合考虑父母需求、子女工作居住情况等,合理确定探望时间和方式。材料中陈某请求“每月探望不少于1次”,法院可在此基础上酌情裁判。 ②表述错误。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多个方面。支付生活费仅履行了经济供养义务,不能因此免除精神慰藉义务。探望老人、给予情感关怀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③表述错误。首先,家事纠纷(如赡养、探望)不适用仲裁,仲裁主要适用于合同、财产等商事纠纷。其次,诉讼是解决赡养纠纷的法定途径之一,虽然应倡导家庭内部协商,但在协商无果时,诉讼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方式,不能因“有伤家庭和睦”而否定其必要性。 ④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赡养问题既涉及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涉及家庭伦理道德。既要通过司法裁判保障老年人权益(法治),也要通过社会教育、家风建设等倡导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德治),二者相辅相成。 25.(2025年11月深圳高三上进联考T14)某校高二学生开展法治研讨,结合最新案例探讨了民法典中财产权的保护。下列行为中,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①甲通过买卖合同购置一处房产,因历史遗留未办不动产登记 ②乙付高额定金请寻宠团队找宠物,团队并未找到但拒绝退款 ③丙申请将自住房改经营性用房,向主管部门交企业登记材料 ④丁承诺好友若在科创大赛获奖,便赠送最新款智能设备一台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甲与卖房者(平等主体)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未办不动产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属于民法典(合同编、物权编)调整的财产关系,①适用;乙与寻宠团队(平等主体)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定金条款属于合同编内容,团队拒绝退款的争议适用民法典,②适用;丙与主管部门(行政机关)之间是行政许可关系,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而非民法典的平等主体关系,③不适用;丁对好友的“获奖赠设备”承诺属于好意施惠,不产生民事法律约束力,不适用民法典,④不适用。 26.(2025年11月深圳高三上进联考T15)2025 年 8月,上海两名未成年人在火锅店向锅内小便,视频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名未成年人的父母赔偿餐饮公司各项损失共计 220万元。针对此事件,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未成年人致他人损害,监护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②未成年人行为属个人行为,与监护人无关应由其自行担责 ③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行为仅负有道德责任无法律责任 ④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教育保护职责,应正确履行监护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侵权行为需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非“与监护人无关”,②错误;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如侵权赔偿责任),而非仅道德责任,③错误;根据《民法典》第26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职责,应正确履行监护责任,④正确。 27.(2026武汉3月调考·T10)何某与唐某于1987年登记结婚。2016年,何某向吴某借款360万元用于家庭投资。2019年,何某与唐某协议离婚,约定婚内所有住房、商铺、车位等大额资产均归唐某。此后,因何某未按时还款,吴某将其诉至法院并胜诉,但法院在执行中发现何某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吴某遂以何某与唐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其债权为由,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显失公平,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何某与唐某的财产分割约定客观上降低了何某的债务清偿能力 ③吴某有权请求在其债权额度内撤销案涉财产分割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④唐某可基于离婚协议的约定,主张其取得案涉大额资产为善意取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解析】何某在对吴某负有大额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通过离婚财产分割将绝大部分婚内共同财产转移给唐某,导致自身无可供执行财产、清偿能力显著下降,②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吴某作为债权人,有权在其360万元债权额度内,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中损害其债权的部分,③正确。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被撤销,原因是损害债权人利益,而非“显失公平”;且“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事由,并非“自始无效”。①混淆了“条款可撤销”与“自始无效”的法律性质。善意取得适用于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交易情形,本案中唐某基于离婚协议取得财产是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内部分割,并非从无权利人处受让,不满足善意取得的适用前提,唐某不能主张善意取得对抗债权人的撤销权,④错误。 28.(2026武汉3月调考·T11)2023年11月,李某在某网店以161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远低于市场价的显卡。李某是该店首单客户,但成交后,客服随即联系李某称价格系录入错误,表示不愿发货,并提出补偿500元的方案。李某拒绝补偿并要求按约发货。协商无果后,李某以商家构成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进行三倍赔偿。经查,案发时该网店处于初始运营阶段,案涉显卡实际售价远超订单价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商家因价格录入错误,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 ②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③李某与商家的合同已成立,商家须履行发货义务 ④商家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应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解析】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重要条件,本案中商家因网店初始运营、操作失误,将显卡价格错误录入,其内心真实的出售价格与订单显示价格不一致,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构成法律上的重大误解,故①正确。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本案中商家并无故意低价欺诈的主观意图,价格错误系录入失误,且在成交后立即联系消费者说明情况、提出补偿,因此不构成欺诈,无需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故②错误。李某下单、商家接单,合同确已成立,③的前半句判断正确。但合同成立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本案中因商家存在重大误解而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商家依法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而非必须按照错误价格履行发货义务,③错误。李某基于订单信息产生合理信赖,商家因自身失误不履行发货义务,客观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理信赖利益;这种因自身失误导致交易显失公平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商家据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通过补偿损失等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故④正确。 29.(2026湛江一模·T13)受台风影响,江某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被脱落的外墙砸中受损。保险公司赔付后向物业公司追偿。但物业公司提供了日常巡检记录和台风前发布气象预警的证据,证明其已尽合理防范义务,故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保险公司诉讼请求。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台风属于不可抗力,物业公司无需提供其他证据 ②对于建筑物脱落致害的举证责任,全部由原告方保险公司承担 ③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物业公司需证明自己无过错方可免责 ④物业公司已通过证据证明自身无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③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 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明确规定了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④正确: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倒置,即由被告(物业公司)承担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提供了巡检记录、发布预警等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成功证明了其已尽到合理的管理和维护义务,不存在过错,因此人民法院判决其不承担责任。①错误: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已尽到防范义务,即使存在台风,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②错误:原告(保险公司)需证明存在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被告(物业公司)则需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30.(2026湛江一模·T14)已知张某在某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双方签订为期三年合同。张某工作两年半后,公司因业务调整进行裁员。虽然张某技术能力出色,但人事部门误将其列入裁员名单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张某与公司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人事部门的工作失误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②该公司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③张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④张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解除行为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②正确:公司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③正确:公司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①错误:人事部门的工作失误不能免除公司的违约责任。④错误:劳动争议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1.(2026年江门二模·T13)某日,59 岁盲人刘某下班回家,因下雨,他一手持伞、一手拄杖缓慢行走。行至某路段斑马线时,刘某因路面窨井盖未盖好而踏空受伤。涉案窨井盖管理企业辩称,当晚受台风暴雨影响,窨井盖受损移位属于不可抗力,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核心在于审查窨井盖的管理企业是否合法 B.刘某系盲人且雨天出行,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C.窨井盖受损移位是不可抗力导致,其管理企业可免除部分责任 D.窨井盖的管理企业未尽到管理维护义务,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答案】D 【考点】侵权责任、不可抗力、安全保障义务、诉讼 【解析】D正确:窨井盖管理企业未尽到管理维护义务(未及时修复或警示),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A错误:本案是民事侵权诉讼,不是行政诉讼(被告不是行政机关)。 B错误:刘某是盲人,已持伞拄杖缓慢行走,已尽合理注意义务。 C错误:台风暴雨不一定构成不可抗力(可预见、可防范?),且企业未证明已采取合理措施。 32.(2026年江门二模·T14)2025年8月1日,李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当日,该公司人事部门通过电子邮件向李某发送的《录用通知书》载明:月薪6000元,试用期3个月,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入职,正式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基于以上情境,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①该《录用通知书》可以作为书证,李某应妥善保存 ②自2025年8月1日起,李某即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李某若与该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④“正式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考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争议解决、证据类型 【解析】②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8月1日已开始用工。 ③正确:劳动纠纷可协商解决,这是合法途径之一。 ①错误:《录用通知书》属于电子数据(或书证),但更重要的是合同履行证据,且“应妥善保存”不是法律强制,但可作为证据。 ④错误:法律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正式入职后一个月内”即11月1日后一个月,已超过法定期限。 33. (2026年汕头二模·T13)2025年,我国网信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发现,某超市在“扫码领50元购物红包”活动中,优惠小程序会将授权手机号、微信好友列表、实时定位信息设为领福利的前置条件,上述信息与红包领取、消费无任何关联。用户授权后,小程序还向其好友推送营销链接,持续收集定位信息用于精准广告投放。本例中 ①处理个人信息没有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 ②该小程序过度收集信息,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用户授权后,小程序即可合法收集并使用其好友信息 ④谁主张谁举证,用户主张权利需自行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考点】个人信息保护法、侵权责任、举证原则。 【解析】①正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该小程序收集与福利领取无关的信息(好友列表、定位),违反了必要原则,也违背诚信原则(未充分告知用途)。 ②正确:过度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好友、定位),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如隐私权、个人信息决定权)。 ③错误:未经好友同意,小程序不能合法收集并使用好友信息。信息主体享有知情同意权,不能因用户单方授权就合法获取第三方信息。 ④错误:用户主张权利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如提供截图、授权记录等),但对于后台数据、算法推送等证据,可要求平台提供或申请法院调查,并非“全部”自行承担。 34. (2026年汕头二模·T14)某软件公司招聘数据运维岗,与赵某签订《成果交付协议》,约定按月交付运维报告即可获取报酬,协议未约定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实际工作中,赵某需每日打卡考勤、服从主管排班、并接受公司绩效考核。后公司以“运维报告质量不达标”为由克扣报酬,双方产生争议。本争议中 ①协议欠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双方虽签订成果交付协议,但实际已形成劳动关系 ③赵某可选择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④若赵某经济困难,可以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法律援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考点】劳动关系的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解决(仲裁前置)、法律援助。 【解析】②正确:双方虽签订《成果交付协议》,但实际管理方式(考勤、排班、考核)符合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④正确:根据《法律援助法》,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属于法律援助范围。若赵某经济困难,可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代理等帮助。 ①错误:协议虽欠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如社保、劳动保护),但实际用工行为(打卡、排班、考核)表明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不能因协议名称而否定事实劳动关系。 ③错误: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直接起诉。 35.(2026年汕头一模·T13)钟某向陈某借款并签订《机动车质押借款合同》,约定将其轿车质押给陈某,但未实际交付车辆。后钟某未能如期还款,陈某在未征得钟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钟某轿车拖走,将车辆以二手车市场价格三折出售给专门经营抵押车的丁某。因陈某未能将轿车归还钟某,钟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丁某归还。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钟某自质押合同签订后并未交付车辆,质权并未设立 ②钟某与陈某签订的质押借款合同有效,钟某享有质权 ③因钟某逾期未还款,陈某出售车辆的行为属合法处分 ④丁某购买车辆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返还车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①:动产质权的设立以交付质押财产为生效要件。钟某与陈某虽签订质押合同,但未实际交付车辆,因此质权并未设立,正确。 ②:质权本应归债权人陈某享有,且本案质权因未交付并未设立,错误。 ③:陈某本身不享有车辆质权,也没有车辆所有权,即使钟某逾期还款,也无权私自处分车辆,其出售行为不属于合法处分,错误。 ④:陈某属于无权处分,丁某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三折价格购车,其购买车辆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合理价格"要求,不能取得车辆所有权,应当返还车辆,正确。 36.(2026年汕头一模·T14)张先生在某健身App浏览时,看到“30天减脂训练营”宣传页标注“专业教练1对1指导、包瘦8斤,未达标全额退款”,点击进入购买页面,按页面标注价格支付2980元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合同,但未关注到合同中无醒目提示的“因个人体质差异未达标不予退款”的条款。训练结束后张先生仅减重3斤,要求退款遭拒,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健身App的宣传页内容具体明确,构成要约 ②张先生按页面标注价格支付费用,构成承诺 ③健身App未采取合理方式提示,该条款对张先生不产生效力 ④健身效果因人而异,健身App已提供约定训练,故无需退款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①:一般商业广告性质的宣传属于要约邀请(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邀请),本题中宣传页仅标注服务内容、效果承诺,交易价格等核心交易条件标注在后续购买页面,宣传页内容不满足要约“内容具体确定”的要求,不构成要约,错误。 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健身App在购买页面明确了完整交易条件(价格、服务内容等,构成有效要约),张先生按页面标注支付费用,属于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构成承诺,正确。 ③: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免除自身责任、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未履行提示义务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对己方不发生效力。本题中“因个人体质差异不予退款”的免责条款无醒目提示,因此该条款不对张先生产生效力,正确。 ④:双方合同约定了“未达标全额退款”,涉案免责条款不对张先生生效,健身App未达到约定减脂效果,应当按约定退款,错误。 37.(广东省26届高三12月联考T13)黄某与胡某(均为 7 岁)系小学一年级的同班同学。二人在参加学校正常组织的体育课时,黄某为争抢足球,将胡某踩在脚下的足球突然踢走,导致胡某摔倒骨折,花费医疗费1.9万余元。事发后,黄某法定代理人与学校达成调解协议,由学校赔偿6万元并约定不再对黄某追责。对此,胡某表示不服,主张黄某家长担责。本案 ①学校因管理缺位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黄某系正常竞技行为,不应承担责任 ③不适用以伤害结果倒推黄某侵权责任 ④学校与黄某家长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竞技类体育教学课程活动期间发生人身损害后果,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①错误,③正确。二人参加体育课应视为自愿接受风险,黄某系正常竞技行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④错误。 38.(广东省26届高三12月联考T14)李某骑自行车在某高架桥下路段时,不慎掉入无盖窨井,导致李某受伤及自行车受损。李某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将此诉至法院,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赔偿医药费等损失。法院立案后,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委派至“谢大姐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李某属于本案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 ②该起行政诉讼因涉及赔偿适用诉前调解 ③若能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则应依约履行 ④该调解可节约诉讼成本 ,柔性化解矛盾 A.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该行政管理部门是以民事主体(设施管理人)的身份被起诉,而非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被起诉。因此,该案件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 ,适用民事法律规范,故不存在行政相对人,①②错误 。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达成的调解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即应依约履行,③正确。法院委派至“谢大姐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能够节约诉讼成本,柔性化解矛盾,④正确。 39.(2026中山二模·T13)独居老人甲,患有精神疾病且部分失能,无法独立处置财产,无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甲住所地居委会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担任监护人,法院支持诉求并要求居委会建立监护台账、接受民政部门监督。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居委会的监护资格来源于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②居委会可在甲去世后依法取得甲名下的财产 ③居委会的监护范围及于甲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④若甲远亲就监护权与居委会发生争议不能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成年意定监护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预先自行协商确定监护人的制度,本案中没有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居委会的监护资格来源于法律规定(无其他适格监护人时,居委会可依法担任监护人),而非意定监护协议,错误。 ②:居委会作为监护人仅有权管理甲的财产,无权在甲去世后取得甲的财产,若甲无继承人,甲的财产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居委会不能直接取得,错误。 ③:监护人的法定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因此监护范围及于甲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正确。 ④:仲裁仅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监护权争议属于身份关系纠纷,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正确。 40.(2026中山二模·T14)某市环保局执法,发现某汽车电器修理部业主乙无许可证贮存数量巨大的废铅酸蓄电池,对乙作出处罚决定。乙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但被一审法院驳回。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乙是本案的自诉人 ②该市环保局负有举证责任 ③法院审理该案件允许记者采访报道 ④乙若不服二审判决可在15日内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自诉人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主体,本案属于行政诉讼,乙是行政诉讼原告,不属于自诉人,排除。 ②: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因此该市环保局负有举证责任,符合题意。 ③: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本案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法定情形,允许记者采访报道,符合题意。 ④: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得再上诉,排除。 41.(2026广东省四校联考·T13)2024年5月,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向甲支付定金8万元,约定违约金10万元,约定10天后支付尾款并办理产权登记。5天后,甲瞒着乙将房屋以同等市场价卖给丙,且明确告知丙其已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事。丙随即付清全款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但因丙要出国访学,双方约定丙回国后交付房屋。本案中( ) ①甲和乙的合同有效,但乙因未办理产权登记而未取得所有权 ②乙可以请求甲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要求返还定金8万元 ③甲和丙的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 ④由于丙并非善意第三人,乙可对抗丙并取得房屋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甲和乙的合同合法有效,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不动产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未办理产权登记,所以未取得所有权,正确。 ②:甲收受乙的定金10万元后又将房屋卖给丙,属于违约行为,乙可以请求甲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要求返还定金8万元,正确。 ③:甲和丙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合同有效,并非“因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错误。 ④:丙明知甲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对抗乙的权利,也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错误。 42.(2026广东省四校联考·T14)罗大美案件是河南百万粉丝反串网红遭熟人劫财灭口的恶性案件。一审南阳中院判决余某某死刑,沙某某死缓,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三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1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二审,当庭宣判,驳回三名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在本案中( ) ①二审时必须由一审的上一级法院审理 ②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③一审判决生效前当事人不服判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④案件经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不能对判决提出异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正确:我国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二审必须由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本案一审 为南阳中院,二审由河南省高院审理,符合规定。 ③正确:一审判决作出后尚未生效,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如不服判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否则判决生效。此处“应当”是对程序性要求的规范表述,意为“若要上诉,则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②错误:死刑案件在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后,还需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案件并非在二审后立即“告终结”,因此“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的说法不准确。 ④:通常两审终审后判决即生效,但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仍可通过申请再审等合法途径提出异议、启动纠错程序,并非不能提出异议,错误。 43.(汕头26届高三期末考·T14)阮大爷终身未婚,膝下也无子女,但有一个妹妹。2011年,在村委会的主持下,阮大爷与邻居刘某军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其妹妹并不知情。此后十余年,刘某军与阮大爷共同生活,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2023年10月,阮大爷因病去世,刘某军为其购买墓地,料理丧葬事宜。对此,正确的看法是 ①阮大爷以书面形式确定刘某军为继承人 ②阮大爷应承担向刘某军遗赠财产的义务 ③刘某军的行为彰显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 ④阮大爷的妹妹可以就继承纠纷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阮大爷与刘某军签署的是《遗赠扶养协议》,这是一种书面合同,约定刘某军承担扶养义务,阮大爷去世后将其财产遗赠给刘某军,但刘某军并不是阮大爷的法定继承人,①排除。 ②: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刘某军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阮大爷就有义务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刘某军已履行义务,因此阮大爷的财产应遗赠给刘某军,②正确。 ③:刘某军作为邻居,十余年照顾阮大爷的日常起居并处理丧事,体现了孝老爱亲的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彰显了良好的社会风尚,③正确。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④排除。 44.(汕头26届高三期末考·T15)黄某在某健身房办理了预付健身卡,因其工作调动至外地,便将健身卡转让给了好友赵某,当赵某去健身房消费时,健身房以“未经允许,消费者不得擅自将预付卡转让给第三人”的条款为由拒绝为赵某提供服务。对此纠纷分析恰当的有 ①黄某办理预付健身卡时,与健身房建立债权关系 ②该条款违背平等原则,排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利 ③黄某单方面转让预付卡的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 ④赵某有权依据债权转让凭证要求健身房履行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黄某办理预付健身卡时,就和健身房建立了合同关系,这属于债权债务关系,①正确。 ④:若债权转让合法(如健身房无合理理由限制转让或条款无效),赵某作为受让人有权要求健身房履行合同义务。即使条款有效,若黄某已通知健身房且健身房无正当理由拒绝,赵某仍可主张权利,④正确。 ②③:题目中的条款“未经允许,消费者不得擅自将预付卡转让给第三人”属于格式条款,免除己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违背公平原则,属于无效条款,黄某的行为并未违约,②③排除。 45.(2026深圳龙岗一模·T14)郭某在上海某餐厅用餐后离开时,持续低头看手机,没有注意到餐厅外已经清扫过并无积雪积水的台阶(餐厅大门旁有“小心台阶”的告示牌),踩空摔倒,十天后诊断为腰椎骨折。郭某以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起诉餐厅及楼宇物业索赔 6 万余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郭某健康权受损属实,需因自身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承担后果 ②餐厅与物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③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对通行风险,承担无过错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④郭某身体权受侵害即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无需考虑损害程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解释】题干为郭某低头看手机在餐厅外台阶摔倒索赔,法院驳回诉求。③错误,公共场所经营者承担过错责任,非无过错责任,仅未尽合理保障义务时才担责;④错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达到一定损害程度,并非身体权受侵害即可主张。①正确,郭某摔伤属实,但因自身未尽注意义务导致,需自行承担后果;②正确,台阶已清扫无积雪积水,经营者也出示了告示牌,已尽保障义务,无需担责,故答案为A。 46.(2026深圳龙岗一模·T15)吕某生产销售以假充真的阿胶等产品,其妻刘某提供协助,王某等人明知是伪劣产品仍大肆转售,涉案金额达 320 余万元。经审理,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罪名对涉案人员判处相应刑罚。本案中 A.公安机关应向法院对吕某等人提起公诉 B.消费者追究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C.购买假阿胶的消费者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D.消费者可对涉案人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D【解释】A错误,提起公诉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不承担公诉职能。B错误,消费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原则仅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C错误,购买假阿胶的消费者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而非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案外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D正确,消费者因伪劣产品遭受损害,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47.(2026佛山二模·T13)外卖员小王在驾驶电动车送外卖时,逆行撞倒行人乔某及其2岁的儿子小乔。送院后,医生出具的诊断书显示乔某为轻伤,小乔为双腿骨折。公安交管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王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为后续民事赔偿提供依据,但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本案中 ①小乔无民事权利能力,乔某应该代其提起诉讼 ②若小王不认同事故责任认定,可申请行政复议 ③小王的单位应对案涉中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类型中的书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点】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无过错责任、证据类型(书证) 【答案】D 【解析】①错误:小乔虽为2岁幼儿,但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只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其诉讼应由法定代理人(乔某)代为提起,而非“无民事权利能力”。 ②错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技术性结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若不服,不能在民事诉讼中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但可在诉讼中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信。 ③正确:小王在送外卖(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 ④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书面形式记载案件事实,属于书证。 48.(2026佛山二模·T14)王某为报复泄愤,在网络平台、微信群多次捏造事实、恶意诋毁赵某,相关内容被大量浏览、转发,造成一定程度社会影响。赵某因此出现精神抑郁、失眠焦虑等症状,被诊断为精神障碍、应激相关障碍,并产生心理咨询治疗等费用。为此,赵某对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已构成诽谤罪。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刑事案件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得自诉 ②庭审时王某的辩护人可以独立行使辩护权 ③法院将不支持赵某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④如果王某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提出抗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辩护权;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自诉与公诉的区别;上诉与抗诉。 【答案】C 【解析】①错误:诽谤罪通常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案中“被大量浏览、转发,造成一定程度社会影响”,可能符合公诉条件,但并非“不得自诉”,表述绝对化。 ④错误: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提起的监督程序。被告人不服判决,可提起上诉,而非抗诉。 ②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辩护人依法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被告人意志的约束,但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 ③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故法院通常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诉求。 49.(2026湛江二模·T14)F公司想在某市开展共享电单车业务时被告知,在引入共享电单车项目上,该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并只授予本市一家公司特许经营权。如果F公司对该市的做法不满提起诉讼,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①F公司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要求认定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合法 ②F公司认为该市有关部门的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③主动提起诉讼可以成为原告,有利于在法庭上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地位 ④诉讼是维护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最有效途径,优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点】行政诉讼、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答案】A 【解析】F公司对某市政府有关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提起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认为该市有关部门的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是不合法的,①②正确。在庭审中能否获得有利地位,与是否是原告无关,关键在于证据是否充分,③错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是多样的,诉讼是最后的途径,但不能说是最有效的,④错误。 50.(2026湛江二模·T15)M公司承包某项装修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李某,李某临时招用许某等10名农民工进行装修。工程竣工后,李某拖欠许某等人劳动报酬12万余元,并打了欠条。后许某等人诉至法院,并出具了欠条,请求判令M公司、李某支付劳动报酬12万余元。经法院查证,欠条属实。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在这一案例中 ①李某因未与许某等人签订劳动合同而具有过错 ②M公司因其为涉案工程承包方而需承担法律责任 ③许某等或因未经劳动仲裁程序而被法院驳回 ④法院应依据欠条确认的事实支持许某等人的主张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点】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诉讼 【答案】D 【解析】李某与许某之间的纠纷不涉及劳动关系,仅为劳务关系,李某未支付许某等人劳动报酬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务纠纷,因此劳动仲裁不是许某等人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①③排除。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条款规定,M公司作为涉案工程的承包方,依法应承担清偿许某等人劳动报酬的责任,②正确。欠条得到法院确认,因此法院应依据欠条确认的事实,支持许某等人的主张,④正确。 51.(2026年广东省二模·T13)甲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了仓库,与乙公司签订了仓储合同,并约定由甲保管乙公司的50台空调。未料仓库突发火灾并蔓延至附近林地,导致乙公司的空调、村民丙的林木被烧毁。甲与乙、丙就赔偿事宜争执不休。村委会依法积极介入,通过释法析理,及时平息了当事人纠纷。可见,本案中 ①在宅基地修建仓库超出了法定使用范围 ②仓储合同自乙公司空调入库起正式生效 ③甲需要赔偿本起相邻关系纠纷中的损失 ④村委会依法及时仲裁避免了矛盾的升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点】宅基地使用权、合同、侵权责任、相邻关系 【答案】B 【解析】①正确: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主要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如厨房、厕所、车库等),一般不得用于修建仓库进行经营性仓储。甲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仓库用于存放乙公司的空调(经营性行为),超出了宅基地的法定使用范围,该行为可能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③正确:仓库突发火灾并蔓延至附近林地,烧毁村民丙的林木,属于因火灾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甲作为仓库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火灾的发生和蔓延负有责任,依法应当赔偿丙的林木损失。 ②错误:根据《民法典》第905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非“自货物入库时”。仓储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生效,入库是合同履行行为,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 ④错误:村委会依法“介入”是通过释法析理进行调解,属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中的调解。仲裁需由专门的仲裁机构(如劳动仲裁委、商事仲裁委等)依照《仲裁法》进行,村委会没有仲裁权,因此“仲裁”一词使用不当。 52.(2026年广东省二模·T14)网络玩家小明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在一款游戏里积累了几十种虚拟装备。某日小明发现他在装备库里的所有装备都被人偷走,但游戏公司拒绝提供盗号者的真实资料,小明以游戏公司违反合同为由将其告到法院,请求游戏公司赔偿财产损失。可知 ①公司为保护隐私权可拒绝提供盗号者资料 ②公司有义务保护玩家虚拟装备财产所有权 ③公司与网络玩家所签订的合同是格式条款 ④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公司的侵权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点】财产权、格式条款、合同、隐私权、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C 【解析】②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虚拟装备属于虚拟财产,玩家花费时间和金钱获取,具有财产价值。游戏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负有保障用户账户安全、防止虚拟财产被盗的合同义务,包括采取合理技术措施、配合用户维权等。 ③正确:网络游戏公司与玩家之间签订的用户协议、服务条款等,通常是由公司单方预先拟定、重复使用、未与玩家协商的合同,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提示说明义务,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可能无效。 ①错误:游戏公司以保护盗号者隐私权为由拒绝提供资料,不能成立。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但不得滥用。当玩家向法院起诉并提供初步证据后,法院有权要求游戏公司提供相关数据(如盗号者的IP、登录记录等),公司有配合调查的义务。隐私权不构成对抗司法调查的绝对理由。 ④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中,玩家与游戏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服务合同,其客体是服务行为(游戏公司提供安全、稳定的游戏环境)以及虚拟财产所有权。而“公司的侵权行为”是违法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53.(2026年广州二模·T13)李某向M公司订购一批节日礼盒并支付10万元订金,双方约定按期将货物运送至李某的便利店。运输途中遭遇暴雨天气,货物未按期送达,导致李某产生经济损失,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可以与M公司就争议内容协商解决 ②暴雨天气属于不可抗力,M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③李某可向M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若判定M公司违约,M公司须返还李某20万元订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点】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协商、诉讼);不可抗力的认定;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答案】A 【解析】①正确:协商是解决民事争议的首选方式,李某与M公司可以就赔偿问题自行协商,符合法律规定。 ③正确:根据民事诉讼管辖规则,合同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李某可向M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错误:暴雨天气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需视具体情况(如是否属于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即便构成不可抗力,M公司也负有及时通知、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并非一律“无需承担责任”,该表述过于绝对。 ④错误:题目中明确为“订金”,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惩罚性。若M公司违约,应返还10万元订金,而非双倍返还20万元。双倍返还适用于“定金”。 54.(2026年广州二模·T14)王某与邻居龚某因琐事产生矛盾。龚某在成员超百人的小区微信群发布针对王某品行的言论。王某认为龚某的言论致其社会评价降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龚某在微信群发布言论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不构成侵权 ②若龚某所发言论是贬损性言论,则侵犯了王某的荣誉权 ③若龚某侵权,法院应责令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 ④若王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举证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其关联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点】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答案】D 【解析】③正确:若龚某的言论构成对王某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可责令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 ④正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王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就侵权事实、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①错误:言论自由并非绝对,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在微信群发布贬损他人的言论,若造成社会评价降低,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②错误:贬损性言论侵犯的是王某的名誉权,而非荣誉权。荣誉权涉及的是荣誉称号、表彰等,与品行评价不同。 55.(2026年惠州一模·T14)陈某(20岁)丢失手机后,启动“丢失模式”锁定手机,并在锁定屏幕上留言,表示愿支付2500元酬谢归还者。此后手机多次开机但无人联系陈某。陈某最终通过定位找到拾得人李某。李某承认捡拾手机,但要求陈某支付保管费和酬金。陈某发现手机已被恢复出厂设置,资料全部丢失,遂要求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陈某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应承担举证责任 ②陈某应坚持诚信原则,向李某支付2500元酬谢金 ③李某没有履行通知或返还义务,无权要求陈某支付保管费用 ④陈某没有妥善保管手机,应对手机遗失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点】物权、举证责任、诚信原则 【答案】A 【解析】①正确:陈某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如资料丢失),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陈某应承担举证责任。 ③正确:李某拾得手机后未履行通知或返还义务,反而恢复出厂设置,无权要求陈某支付保管费用。 ②错误:陈某发布的悬赏广告有效,但李某的行为(恢复出厂设置导致资料丢失)可能构成违约或侵权,陈某可拒绝支付酬金。 ④错误:陈某已启动“丢失模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并非“没有妥善保管”,且手机遗失的直接原因是李某拾得不还。 56.(2026年惠州一模·T15)外卖员小张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小张自己承担工作中因个人过失导致的损失,并签署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2025年10月,小张在送餐途中摔倒致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小张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赔偿,公司拒绝赔付。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签署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无效 ②小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 ③甲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④小张自愿签署声明,再主张权利需要聘请辩护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诉讼 【答案】A 【解析】①正确:《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违反《社会保险法》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③正确: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②错误: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起诉。 ④错误:小张无需聘请“辩护人”(辩护人用于刑事案件),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可自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 57.(2026茂名二模·T13)下列案例中的诉讼主张能够得到民法典支持的是 ①甲因陈某在微信群发布虚假事实侵害其名誉权,要求陈某公开赔礼道歉 ②乙的农作物因邻地树木遮光导致减产,乙要求相邻权利人排除妨害和赔偿损失 ③丙公司因违规收费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7万元罚款,丙公司以处罚过重为由请求减少罚款数额 ④丁(17周岁,已工作)打赏某平台主播数万元,其父母以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返还打赏款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点】民法(名誉权、相邻关系、民事行为能力)、行政处罚与民事诉讼的区分 【答案】A 【解析】①正确:微信群发布虚假事实侵害名誉权,可要求赔礼道歉,民法典支持。 ②正确:邻地树木遮光致减产,可要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民法典支持。 ③错误:对行政处罚不服,应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属民事争议。 ④错误:丁17周岁已工作,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行为有效,父母主张返还无依据。 【详细解析】①正确:根据《民法典》第995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其中就包括赔礼道歉。陈某在微信群发布虚假事实,侵害了甲的名誉权,甲要求公开赔礼道歉,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得到民法典支持-。 ②正确:根据《民法典》第288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邻地树木遮光导致乙的农作物减产,乙有权要求相邻权利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乙的主张能够得到民法典支持。 ③错误:丙公司以“处罚过重”为由请求减少罚款数额,属于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问题,应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解决,不属于民事争议范畴。民法典是民事基本法,不调整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因此该主张不能依据民法典得到支持-。 ④错误:丁已满17周岁且已工作,根据《民法典》第18条第2款,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丁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生活,应当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打赏行为无需法定代理人追认,丁的父母以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返还打赏款项,不能得到民法典支持-。 58.(2026茂名二模·T14)曹某因右膝损伤需紧急手术,当日向其单位提交两周病假申请后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曹某因术后身体状况无法使用办公软件,未回复单位要求其返岗的通知,单位遂以曹某“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曹某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 ②曹某因病住院并已履行请假手续,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③曹某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曹某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点】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仲裁前置) 【答案】C 【解析】②正确:曹某已履行请假手续并住院治疗,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④正确: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需先经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即仲裁前置原则。 ①错误:曹某健康权受损源于自身疾病,非用人单位侵害,无权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 ③错误: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但当事人也可选择协商、调解等途径,“应当”一词过于绝对,且并非唯一维权方式。 59.(2026年深圳二模·T13)敦煌壁画中的“守宝龙”是宝贵的文化遗产,甲公司将其注册为服装类商标。乙公司与非遗苏绣传承人合作,推出以“守宝龙”为设计灵感的服装,在电商商品广告中使用“非遗守宝龙”等表述,链接及商品均突出了乙公司自身商标,商品本身无“守宝龙”标识。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构成商标侵权,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认为不构成侵权。下列选项能支持法院判决的是 ①守宝龙作为文化遗产元素,商标权人不能垄断公共文化资源的表达 ②乙公司的服装设计灵感来源于非遗文化,其广告系正当描述性使用 ③乙公司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④甲公司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守宝龙作为其商标受到我国法律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考点】商标权、文化遗产的合理使用、不正当竞争 【解析】 ①正确:守宝龙是公共文化遗产,商标权人不能通过商标注册垄断对公共文化资源的表达和利用。 ②正确:乙公司使用“非遗守宝龙”是为了说明设计灵感来源,属于正当的描述性使用(非商标性使用),不构成侵权。 ③错误:该选项认为容易导致混淆,这正是甲公司的主张,但法院判决不构成侵权,故不能支持法院判决。 ④错误:虽然甲公司拥有商标权,但因为涉及公共文化资源的合理使用,且乙公司未在商品上使用该标识,故不侵权,该选项不能支持法院判决。 60.(2026年深圳二模·T14)2024年11月,李某向王某出借3万元,王某出具借条,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借款 到期前,李某不幸去世,其儿子小李与祖母为法定继承人。因祖母放弃该债权继承权, 小李成为唯一合法继承人。借款到期后,王某拖延还款,小李在催讨无果后,将王某 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小李的债权随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消失而终止 ②祖母放弃债权继承,丧失李某遗产的继承资格 ③3万元的借款属于小李可依法继承的合法财产 ④小李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考点】债权继承、举证责任;法定继承 【解析】③正确:3万元借款属于李某生前的合法债权,具有财产价值,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④正确:小李作为原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需提供借条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①错误:债权是财产权,可以依法继承,不会因主体死亡而终止(《民法典》第1122条)。 ②错误:祖母放弃的是该债权的继承权,不等于放弃所有遗产的继承资格,她仍可继承李某的其他财产。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高中思政教与学 2026年各地高三经典模拟题 选择精选精练 --答案解析与试题讲评 选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选择题 构成 解题步骤 解题方法 1.抓中心 2.排错异 3.合逻辑 4.符题意 三看 二排 一验 看设问【明确限定:主体、知识范围、逻辑关系等】 看材料【关键词、主旨句、概括材料中心意思】 看题肢【找出错误或者无关项】 先排错【知识错误,观点错误等】 再排异【选择最根本、最直接、最全面】 合逻辑,题肢,设问,材料三者有机统一 1、从构成上:题干、题肢、干肢关系; 2、从内容上:立意、情景、问题设置; 得选择题得天下——确认过眼神,才能遇到对的选项 1.解题技巧: (1)题肢出现知识性或常识性错误(考验基础知识和基本常识)。 (2)夸大、太绝对。选项中说法绝对的观点,一般不选。如:“只要…就…”、 “全部”、“所有”、“总是”、“一切”、“唯一”、“完全”、“任何”、“肯定”、“必然”、“一定”、“确保”“消除”等。 (3)逻辑有问题(特别是因果联系类)。 (4)断章取义(与材料有关联,但不能反映材料整体意思)。 (5)单独看某选项没问题,但与题不符或主体指向不符,或与审问指向不符,或压根就是与材料无关。——答非所问 (6)逗号隔开的选项一定要小心。 (7)无论题干内容多长,关键注意题干最后一句话,因为最后一句话答题规定了方向,答题的关键点往往就在最后一句话里。 (8)有时还要注意题目的知识范围限制,是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哲学的,还是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超出范围的,不选。 选择题解题方法指导 选择题“三要素” (2022年山东高考) 1.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习近平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 A.消除社会基本矛盾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B.建设高福利国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路径C.促进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D.共同富裕会随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而自发实现 关于共同富裕,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题干 材料 题眼 设问 题肢 选项 1.(广东2026届高三金太阳11月联考T13)小王在校园论坛上发布想要出售电脑的帖子:“九成新××品牌笔记本电脑,3800元,有意者联系。”小李随即通过手机联系小王,表示愿意购买,并约定好交易地点。第二天,小李准时到达约定地点,小王却发来消息说:“不好意思,小刘同学出价3500元,已经把电脑卖给他了。”关于本案的论述,正确的是 ①帖子的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小刘属于善意取得第三人 ③小刘获得了电脑的所有权 ④小王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而本案件中,“有意者请联系” 的表述是希望潜在买家主动联系以便进一步协商,而不是直接表明“一经承诺即受约束”,这表明发布者并未 准备好立即受买家意思表示的约束。所以,帖子的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①正确。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当 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小王在谈判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却未及时告知小李,所以 ④属于缔约过失责任, 不属于违约。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要约、合同、 违约责任 A 2.(广东2026届高三金太阳11月联考T14)画家王某于2023年5月病故,留下个人合法财产如下:婚前存款200万元;婚前创作但未售出的画作若干,评估价值300万元;与妻子李某婚后购买的房产一套,价值400万元。其家庭关系为:父亲(2024年1月去世)、妹妹王小妹、妻子李某、儿子王小某、女儿。因其妹妹在生病期间悉心照顾,王某生前立有自书遗嘱一份,声明“我的所有画作由妹妹继承”。下列关于本案的论述,正确的是 ①王某留下的个人遗产共计700万元 ②王某遗嘱赠与妹妹的画作属于遗赠 ③妻子李某共计获得遗产300万元 ④王某父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王某留下的个人遗产为200+300+婚后房产的一半200万,共计700万元,①正确。王某父亲属于第一顺 序继承人,④正确。 王某妹妹获得的遗产不属于遗赠,是遗嘱继承,妻子共计获得遗产100万元 , ②③不选。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遗嘱、遗赠、 财产继承 B 3.(2026大湾区一模·T14)某网络店铺经营者张某在直播中将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并承诺“保真”“假一赔十”。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购买手串1件,支付价款1000元。收到手串后侯某发现不是小叶紫檀材质,遂诉至法院,并提供直播截图等证据,请求判令张某赔偿十倍价款1万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店铺以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冒充小叶紫檀,属于混淆行为 ②“假一赔十”承诺构成买卖合同内容,对张某具有约束力 ③侯某向法院提交的直播截图是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物证 ④侯某即使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也不能再申请商事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②说法正确。张某在直播中作出的“假一赔十”承诺,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买家)承诺即受其约束,符 合要约的构成要件,构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对张某具有法律约束力。④说法正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的前提。当事人一旦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如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即表明未达成或 放弃了仲裁协议。因此,侯某在诉讼程序终结(包括可能的上诉程序)后,不能再就同一纠纷申请商事仲裁。 ①说法错误。张某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而非“混淆行为”。“混淆行为”在《反不 正当竞争法》中特指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足以引人误 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本案是经营者对自己商品材质的虚假陈述,未涉及与其他经营者商 品的混淆。③说法错误。侯某向法院提交的“直播截图”,属于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 信息,应归类为电子数据,而非“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事实的物体或痕迹。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③ 考点:经营者的义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诉讼证据的种类、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 C 4.(2026大湾区一模·T15)外卖骑手冯某骑行进入某小区时,因物业公司人员操作电动门不当,被正在关闭的电动门撞及车辆后部倒地受伤,后经鉴定为因工致残十级。在保险公司向冯某支付了鉴定检测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后,冯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支付残疾赔偿金等。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冯某应对自己提出的残疾赔偿金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②该物业公司应就侵害了冯某的健康权承担过错责任 ③外卖平台应对冯某工作期间所受损伤承担违约责任 ④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因冯某已享受保障待遇可豁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①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冯某作为原告,主张物业公司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需对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如损害后果、赔偿金额计算依据等)承担举证责任。②说法正确。物业公司人员因操 作电动门不当,导致冯某受伤,侵害了冯某的健康权。此侵害行为非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故应适用过错 责任原则。物业公司因其工作人员的过错行为导致损害发生,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说法错误。冯某在工作期间受伤,外卖平台作为用人单位,其责任主要体现在工伤保险(或职业伤害保障)范畴, 属于法定责任。本案中保险公司已支付相关待遇,即体现了此责任。要求外卖平台承担“违约责任”,混淆了劳动合同 的履行(受劳动法规制)与一般的民事合同违约责任。工作期间受伤产生的是特定的工伤待遇请求权,而非基于合同 履行的违约责任。④说法错误。冯某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职业伤害保障待遇,是其基于与外卖平台的劳动关系(或特定 保障关系)享有的法定权益。而向物业公司主张的残疾赔偿金,是基于物业公司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者属 于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产生的请求权基础和目的不同。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其他性质的补偿或保障而 当然免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③④ 考点:侵权责任的认定、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关系的区分 A 5.(2026届广州市高三8月联考T14)贾某未婚,在直系亲属中仅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和贾某四这四个兄弟姐妹,其中贾某四于2020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2024年贾某去世,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在贾某去世后亦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现贾某一、张某将贾某二、贾某三诉至法院,主张共同继承贾某名下房产,各享有25%的产权份额。对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张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②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是法院判决的首选 ③若张某自愿放弃继承权利,法院应依法予以准许 ④贾某二、贾某三均可主张继承超过25%的产权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公民的法律义务必须履行,权利可以放弃,法院应当准许张某自愿放弃继承权利的意愿,③正确。法律规 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属于第二 顺序继承人,张某属于代位继承,4人都可分得贾某的遗产,其中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 的扶养义务并操办了丧葬事宜,对于贾某名下房产,他们可以主张继承超过25%的产权份额,④正确。 张某继承遗产属于代位继承,并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①错误。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 愿是法院处理继承案件时的基本原则,但并非是法院判决的首选,②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遗产的继承、遗嘱 D 6.(2026届广州市高三8月联考T15)甲公司与供应商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产生争议。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则认为甲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尾款。双方协商无果后;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可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②乙公司有在诉讼中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③甲公司起诉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④甲公司须提供乙公司货物质量问题的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甲作为原告,可选择向乙公司所在地法 院起诉,①正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须提供货物质 量问题的证据,④正确。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属于民 事诉讼,乙公司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②错误。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③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合同、违约、民事诉论、辩护人、证据 B 7.(2026佛山一模·T13)郑某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悬赏广告,内容大致为:本人在甲公司工作期间,曾遭受甲公司非法拘禁2天,现向社会公开悬赏甲公司的其他犯罪线索,如有知情人提供线索、证据给我,且查证属实,本人将支付报酬1万元。受此影响,甲公司社会评价降低,后双方互诉对方侵权。本案中 ①郑某发的悬赏广告是要约,受法律保护 ②甲公司可能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的责任 ③劳动仲裁是郑某起诉甲公司的前置条件 ④郑某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②正确:若郑某所述“甲公司非法拘禁”属实,则甲公司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同时因该行为造成郑某损害, 可能需在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④正确:郑某公开悬赏征集甲公司犯罪线索,直接导致甲公司社 会评价降低,若无法证明其主张属实,则可能构成对甲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①错误:悬赏广告虽一般视为要约,但本案中郑某发布的广告内容直接指控甲公司犯罪,若内容失实,可 能因违法或侵害他人权益而无效,故“受法律保护”的表述在具体情境中不成立。③错误:劳动仲裁适用于 劳动争议,而本案双方互诉侵权属于民事侵权纠纷,不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③ 考点: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名誉权侵权、要约 D 8.(2026佛山一模·T14)刘某人职乙公司,接手并实名认证公司的工作微信账号。工作期间,刘某私自变更该账号和昵称,并擅自出借该账号,导致公司客户信息被不当披露给竞争对手。乙公司知道后即刻发出《通知书》要求刘某返还遭拒,遂与刘某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此诉至法院,请求刘某停止使用案涉微信账号并赔偿损失。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刘某行为已涉嫌侵犯乙公司的财产权益 ②泄露客户资源信息侵犯了公司的隐私权 ③案涉微信账号是本案中的电子数据证据 ④本案由刘某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正确:工作微信账号属于公司财产,刘某私自变更、出借并导致客户信息泄露,侵犯了乙公司的商业秘 密和财产权益。③正确:微信账号及相关数据存储在电子介质中,在本案中作为证明侵权事实的关键材料, 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电子数据证据。 ②表述错误,隐私权的主体通常是自然人,公司享有的商业秘密或商业信息权益不属于隐私权范畴。④表 述错误,本案属于一般侵权及劳动争议纠纷,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且管辖法院可以是被告住所地或 侵权行为地法院,并非专由刘某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财产权益保护;电子数据证据;民事诉讼管辖;商业秘密与隐私权区分 A 9.(2026年东莞一模·T14)林某返乡创业,将自家闲置农房改造成乡村咖啡馆,流转了一片茶园种植茶叶,经营状况良好。2026年2月,林某以县城自有商铺作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咖啡馆升级改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县城商铺因抵押给银行,林某依法享有抵押权 ②抵押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商铺的使用价值 ③林某所流转茶园的茶叶种植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④自家农房、县城商铺以及茶树属于林某的不动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③正确:林某流转茶园获得的是土地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 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④正确:自家农房、县城商铺属 于建筑物,为不动产;茶树作为地上定着物,属于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属于不动产 范畴。 ①错误:林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林某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抵押权属于银行, 而非林某。该选项混淆了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权利主体。②错误:抵押涉及的是担保物 权,其对应的是抵押物的交换价值,而非使用价值。抵押权的实现是通过变卖、拍卖抵 押物以优先受偿,与使用价值无关。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不动产 D 10.(2026年东莞一模·T15)在某地一家游乐园,13岁的李某在玩游乐项目时,擅自解开安全带不慎掉落座椅,与正在等候区休息的28岁游客陈某相撞。紧急送医后,经鉴定碰撞直接导致陈某腰椎压缩性骨折。事后,陈某将李某和游乐园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陈某作为本案原告,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 ③游乐园若能证明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④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正确:13周岁的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李某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③正确:根据《民法典》第 1198条,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若能够证明自己已尽到该义务,则不承担责任。因此,游乐园若能证明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不承担侵权 责任。 ②错误:陈某作为原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但并非“应当”委托。当事人有权自行参加诉讼,委托诉讼 代理人是权利而非义务,该选项表述绝对化。④错误:法庭调查阶段主要进行当事人陈述、证据出示和质 证等;当事人就案件争议问题阐明自己意见属于法庭辩论阶段的内容,该选项混淆了诉讼程序的不同阶段。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侵权责任、监护人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民事诉讼程序 B 11.(2026年广东省一模·T13)李女士在电商平台看中一款8000元的单人沙发,购物页面标注了“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李女士收货后发现沙发与网页展示的效果不符,无法满足沙发的基本使用需求,遂于次日提出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商家以已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绝退货申请。双方协商未果,李女士将商家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标注的内容等同于双方约定的格式条款 ②商家违背了诚信和全面履行合同的原则 ③商家已履行告知义务,其行为合情合法 ④商家拒绝退货侵犯李女士的公平交易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②表述正确:商家交付的沙发与网页展示效果不符,且无法满足基本使用需求,属于未 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④表述正确:商品存在质量问 题,商家拒绝退货,侵犯了消费者获得合格商品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①表述错误:商家标注的“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属于格式条款,但并非当然有效。根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经营者不得单方排除, 除非商品属于法定例外情形(如定制商品、生鲜等)。本案中的单人沙发不属于法定例 外情形,该标注不能等同于合法有效的格式条款。③表述错误:商家虽履行了告知义务, 但其告知内容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法定权利),因此其行为不合法、不合情。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③ 考点:合同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 D 12.(2026年广东省一模·T14)甲在婚后成立了一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其妻乙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因公司资金缺口,甲向丙借款100万元,并将其婚前购买的房 产作为抵押。后甲意外离世,乙合法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借款合同到期后,丙 要求乙承担还款责任,乙表示拒绝。本案中 ①甲抵押的房产应优先用于清偿丙借款 ②乙仅需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③甲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甲意外离世导致合同违约属不可抗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表述正确:甲将其婚前购买的房产为借款设定抵押,丙作为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当债务履行期满未能清偿时,丙有权就该抵押房产优先受偿,无论该房产是否为甲的个 人财产。③表述正确:甲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否则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表述错误:乙参与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且该企业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因此该笔借款很可能属于夫 妻共同债务。乙不能仅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而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其个人财产)承担无 限责任。④表述错误:意外离世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自然人的死亡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范畴,不能成为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夫妻财产制度、债务清偿、抵押权优先性及不可抗力 B 13.(2026年广州一模·T13)邱某是A公司员工,被派遣至B 公司工作期间不慎受伤。事后,邱某向A、B两公司追索工伤医疗费及相关赔偿,两公司相互推诿,均不愿承担责任。邱某申请劳动仲裁,但对仲裁结果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①邱某因工受伤,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②邱某可将A、B 两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③邱某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④申请劳动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②表述正确。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造成损害,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列为共同被告。③表述正确。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①表述错误。申请工伤赔偿法律援助需满足“经济困难”等条件,材料未提及,不能直接 推断。④表述错误。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无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不同于商 事仲裁。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法律援助、劳动仲裁、诉讼代理人 C 14.(2026年广州一模·T14)郑某因与丁某存在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某偿还借款,并提交了欠条和支付宝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被告丁某未提交答辩状,并因法庭审判员李某与郑某系同学关系,申请李某回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借贷关系的客体是丁某 ②丁某有申请李某回避的权利 ③丁某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 ④郑某提交的欠条、支付宝转账记录均为书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②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 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其回避。李某与郑某系同学关系,属于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丁某有权申请回 避。③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法院仍会 依法开庭审理。 ①表述错误。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借贷关系的客体是“偿还借款的行为”(即给付行 为),而非债务人丁某本人。丁某是法律关系的主体。④表述错误。欠条属于书证(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 案件事实);而支付宝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证据),二者分属不同 证据类型。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 ①④ 考点:民事诉讼、借贷、证据、书证 C 15.(2026年深圳一模·T14) 盛某与连某曾口头约定借款,盛某通过他人账户向连某转账10万元。借款到期后,连某一直未还,盛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释法明理,最终连某一周内偿还盛某7万元,双方达成和解,盛某自愿提交撤诉申请书。 针对此案,同学们展开讨论 甲:口头借款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借贷关系受到法律保护 乙:庭前调解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彰显司法温情,值得推崇 丙:是否接受调解与撤诉,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院不得引导 丁:还有3万元未经司法确认,所以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以上同学说法正确的是 A.甲和乙 B.甲和丁 C.乙和丙 D.丙和丁 甲正确:口头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只要有实 际交付(本案中转账10万元),借贷关系即成立并受法律保护。 乙正确:庭前调解符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既能快速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 累,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彰显司法温情。 丙错误:法院在调解中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是正当的司法履职行为, 并非违法干预当事人自主决定权。 丁错误:和解协议未经司法确认确实无强制执行力,但本案中7万元已实际履行,不存 在执行问题;且“剩余3万元未经确认”不能推导出整个调解协议无执行力,逻辑不成立。 排谬法排除丙丁 A 考点:合同效力;调解原则;调解协议效力。 16.(2026年深圳一模·T15)顾某与柴某在轨道交通扶梯上,顾某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时,柴某因及时救助顾某而受伤,经诊断为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后柴某起诉顾某,请求判令其赔偿医药费等损失7992.68元。法院综合多方面情况判决顾某补偿7000元。本案中 ①顾某与柴某受伤存在关联,需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当事人若不服法院判决,可于十日内提出上诉 ③顾某作为柴某行为的受益人,应承担补偿责任 ④法院判决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与保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③表述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 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 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案中柴某因救助顾某而受伤,顾某作为受益人,应当承担补偿责任。 ④表述正确,法院判决顾某补偿柴某7000元,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与保障,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 ①表述错误,顾某站立不稳摔倒属于意外事件,其对柴某的伤害不存在主观过错,因此不承担过错侵权责 任。侵权责任的构成需要以过错为前提,本案中顾某无过错,故①说法不成立。 ②表述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而非10日(10日是裁定 的上诉期限)。因此②表述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D 考点:侵权责任、受益人补偿、上诉期限以及司法价值导向 17.(2026广东二调T13)有基础病史的张某在商场就餐时,接到单位开会通知,情急之下进入商场母婴室内将门反锁参加线上会议。会后张某无法打开门锁,商场人员开锁无果后,最终由消防员破门将其救出。张某因呼吸困难被送至医院,诊断为呼吸性碱中毒。张某认为,商场使用有质量问题的门锁导致救援延误,遂将商场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商场需要对侵害后果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是无限延伸的 ③张某擅闯商场母婴室违背了公序良俗 ④商场应就其已尽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举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张某占用特定公共资源,违背了公序良俗,故③应选;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但本案 中张某主张“门锁有质量问题”,而商场作为经营管理者,应对其已尽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举证,④应选。 商场有安全保障的义务,但也有合理的边界,故①错误;商场等经营场所的安全未尽保障义务属于“过错 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而非“无过错责任”,②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无过错侵权责 任、过错推定责任公 序良俗、举证责任 D 18.(2026广东二调T14)甲托运公司委托配货站李某联系货车将一车卫生纸运往外省。李某在运输信息平台发布消息,司机张某接单。李某审核司机张某证件合格后将张某推荐给甲公司,甲公司和张某经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同意张某装货和运输。然而,因天气炎热货车在运输途中自燃,车和卫生纸全被烧毁,甲公司遂将李某和司机张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李某在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是要约邀请 ②货车自燃为不可抗力,张某并没有违约 ③李某已尽职责,无须承担货物运输风险 ④甲公司和张某未构成实质性的合同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民法典》第473条规定,李某在运输信息平台发布消息是要约邀请,①正确。中介李某已尽义务,故③ 正确 货车自燃并非不可抗力,张某作为承运人,有义务保障货物运输安全,汽车自燃表明其可能存在车辆维护 不当等过错,构成违约,故②错误。张某和甲公司,构成合法有效的运输合同关系,故④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要约邀请、不 可抗力、合同 B 19.(广州26届高三12月调考T14)7岁的小林在放学回家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接受该笔酬谢金 ②失主的悬赏声明应当视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该皮包是小林所拾得之物,没有归还失主的义务 ④小林的父母可以要求失主履行承诺,支付酬谢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②表述正确。失主通过电台发布的寻物启事明确表示归还即付酬谢,内容具体确定,属于要约。一旦有人 完成归还行为即构成承诺,合同成立,对失主具有法律约束力。④表述正确。小林完成归还行为,其与失 主之间的悬赏合同已成立。小林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小林要求失主履行支付酬谢金的义务。 ①表述错误。7岁的小林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但并非不能接 受酬谢,其父母可代理其接受。③表述错误。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这是法定义务。小林虽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监护人应协助履行返还义务。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③ 考点:民事行为能力、要约、民事权利与义务 C 20.(广州26届高三12月调考T15)陈某私自在小区二层公共露天平台搭建雨棚,因雨水噪音和卫生隐患与三楼谢某产生纠纷。谢某多次与陈某协商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陈某拆除雨棚、恢复公共平台原状。关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该案件涉及的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②陈某有搭建雨棚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谢某的利益 ③法院应支持谢某所诉拆除雨棚、恢复原状的请求 ④陈某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①表述错误。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而非动产。本案涉及建筑物公共平台的使用,属于 不动产相邻关系范畴。②表述错误。陈某在小区公共平台搭建雨棚,并非其合法享有的权利,而是对公共 空间的不当占用,并已对邻居谢某造成噪音、卫生等实际妨碍。 ③表述正确。陈某的行为侵犯了谢某的相邻权益(如安宁、卫生等),且未经合法程序占用公共区域,法 院应依法支持谢某要求拆除、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④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不服地方 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相邻关系、民事权利与义务、动产与不动产、诉讼时效 D 21.(2026湖南九校联盟9月联考T13)2025年8月,姜先生结婚22年后,发现两个儿子均非自己亲生,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追讨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经查,姜先生婚后与妻子共同购买房产一套(登记在姜先生名下)。另有存款若干。若姜先生立下自书遗嘱,明确表示其全部个人财产均由侄女继承,但不久后因意外去世且未修改遗嘱,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两个儿子虽无血缘关系,但因婚内出生且长期共同生活,享有法定继承权 ②姜先生的妻子存在重大过错,若无遗嘱仍丧失对姜先生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③姜先生的侄女并非法定继承人,可通过遗赠获得姜先生遗嘱中的个人财产 ④姜先生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遗嘱只能处分其个人的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③正确,侄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但姜先生通过自书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侄女,这符合遗赠的构成要 件,侄女可据此获得遗产。④正确,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便登记在个人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因此,该房产中有一半份额属于妻子,另一半属于姜先生的个人财产。 姜先生所立遗嘱,只能处分其个人所有的份额。 ①错误,两个儿子与姜先生既无血缘关系,也未形成法律认可的收养关系或有效扶养关系(姜先生在不知 情下抚养,得知后立即追讨抚养费,表明无收养意愿)。因此,两个儿子不享有法定继承权。②错误,根 据民法典,继承权的丧失有严格法定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妻子虽 存在过错,但并未直接导致其丧失法定继承权。在无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她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继承权、遗嘱 D 22.(2026湖南九校联盟9月联考T14)2025年,湖北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追讨农民工工资过程中,因发现包工头王某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遂采用“法援+支持起诉”模式,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起诉,检察机关予以支持.刑事立案后,王某家属主动筹款清偿全部欠款。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②此案通过刑事制裁追究王某责任,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 ③若王某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前申请劳动仲裁重新审理 ④农民工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王某支付劳动报酬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①正确,法律援助中心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机构。本案中,荆门市法律 援助中心为农民工追讨欠薪,体现了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②正确,本案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最终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诉讼由国家司法机关介入,具有公权性特点。 ③错误,劳动争议仲裁通常适用于劳动纠纷的民事解决,本案已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且刑事判决生效前不 得通过仲裁重新审理。④错误,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诉讼,针对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农民工与包 工头王某之间的劳动报酬纠纷已进入刑事立案,不属于行政诉讼范畴。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③④ 考点:诉讼、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劳动维权 A 23.(2026惠州二模·T14)对下表某科技公司诉李某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网络平台侵犯该公司的著作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②该公司不是涉案短视频的权利人,诉讼主体不适格 ③李某作为当事人,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进行诉讼 ④李某应当停止侵害,删除被诉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③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李某作为被告,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律师、近亲属等作为诉讼代理 人参加诉讼,协助其进行答辩、举证等诉讼活动。这是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 ④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李某未经许可复制、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短视频并用于牟利,构成著作权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删除视频)、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①说法错误。根据材料,侵权行为人是李某(未经授权发布视频并添加购买链接牟利),网络平台如果仅作为信息存 储空间提供者,在符合“通知—删除”规则等条件下,可能不直接承担侵权责任。材料未显示平台存在明知或应知侵权 而未采取措施等过错,不能直接推断平台需承担责任。故①错误。 ②说法错误。材料指出短视频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出镜讲解、公司自主制作并定期发布,属于“法人作品”或“职务作 品”,著作权一般归属于公司。该公司是涉案短视频的著作权人,有权提起诉讼,诉讼主体适格。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法律主体资格、责任承担、诉讼参与 D 时间 原告行为 2021年3月 注册2个自媒体账号,定期发布由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出镜讲解、自主制作的带货短视频。 2024年2月 发现李某未经授权在其他网络平台发布其2条热销带货短视频并添加购买链接牟利。 2024年4月 将李某诉至法院。 24.(2026惠州二模·T15)陈某与成年小女儿共同生活,生活费主要由长女、次女承担。因陈某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希望长女、次女常回家探望,但二人以工作繁忙、居住较远为由,极少回家探望。陈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长女、次女每月探望不少于1次。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探望频次 ②长女和次女已承担生活费,可免除精神慰藉义务 ③诉讼有伤家庭和睦,陈某应优先选择仲裁解决纠纷 ④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法治与德治的协同发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司法实践,子女对父母有经济赡养和精神慰藉 的义务。法院在判决探望权履行时,会综合考虑父母需求、子女工作居住情况等,合理确定探望时间和方 式。材料中陈某请求“每月探望不少于1次”,法院可在此基础上酌情裁判。 ④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赡养问题既涉及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涉及家庭伦理道德。既要通过司法裁判保障 老年人权益(法治),也要通过社会教育、家风建设等倡导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德治),二者相辅相成。 ②表述错误。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多个方面。支付生活费仅履行了经济供养义 务,不能因此免除精神慰藉义务。探望老人、给予情感关怀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③表述错误。首先,家事纠纷(如赡养、探望)不适用仲裁,仲裁主要适用于合同、财产等商事纠纷。其 次,诉讼是解决赡养纠纷的法定途径之一,虽然应倡导家庭内部协商,但在协商无果时,诉讼是保障老年 人权益的重要方式,不能因“有伤家庭和睦”而否定其必要性。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赡养义务、家事纠纷解决、法理情理关系 B 25.(2025年11月深圳高三上进联考T14)某校高二学生开展法治研讨,结合最新案例探讨了民法典中财产权的保护。下列行为中,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①甲通过买卖合同购置一处房产,因历史遗留未办不动产登记 ②乙付高额定金请寻宠团队找宠物,团队并未找到但拒绝退款 ③丙申请将自住房改经营性用房,向主管部门交企业登记材料 ④丁承诺好友若在科创大赛获奖,便赠送最新款智能设备一台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甲与卖房者(平等主体)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未办不动产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属于民法典(合 同编、物权编)调整的财产关系,①适用;乙与寻宠团队(平等主体)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定金条款属 于合同编内容,团队拒绝退款的争议适用民法典,②适用 丙与主管部门(行政机关)之间是行政许可关系,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而非民法典的平等主体关系,③ 不适用;丁对好友的“获奖赠设备”承诺属于好意施惠,不产生民事法律约束力,不适用民法典,④不适用。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③④ 考点:民法、合同、定金、企业、好意施惠、民事法律关系 A 26.(2025年11月深圳高三上进联考T15)2025 年 8月,上海两名未成年人在火锅店向锅内小便,视频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名未成年人的父母赔偿餐饮公司各项损失共计 220万元。针对此事件,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未成年人致他人损害,监护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②未成年人行为属个人行为,与监护人无关应由其自行担责 ③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行为仅负有道德责任无法律责任 ④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教育保护职责,应正确履行监护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①正确。根据《民法典》第26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职责,应正 确履行监护责任,④正确。 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侵权行为需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非“与监护人无关”,②错误;父 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如侵权赔偿责任),而非仅道德责任,③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侵权责任、民事行为能力 B 27.(2026武汉3月调考·T10)何某与唐某于1987年登记结婚。2016年,何某向吴某借款360万元用于家庭投资。2019年,何某与唐某协议离婚,约定婚内所有住房、商铺、车位等大额资产均归唐某。此后,因何某未按时还款,吴某将其诉至法院并胜诉,但法院在执行中发现何某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吴某遂以何某与唐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其债权为由,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显失公平,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何某与唐某的财产分割约定客观上降低了何某的债务清偿能力 ③吴某有权请求在其债权额度内撤销案涉财产分割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④唐某可基于离婚协议的约定,主张其取得案涉大额资产为善意取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何某在对吴某负有大额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通过离婚财产分割将绝大部分婚内共同财产转移给唐某,导 致自身无可供执行财产、清偿能力显著下降,②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影 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吴某作为债权人,有权在其360万 元债权额度内,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中损害其债权的部分,③正确。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被撤销,原因是损害债权人利益,而非“显失公平”;且“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事 由,并非“自始无效”。①混淆了“条款可撤销”与“自始无效”的法律性质。善意取得适用于无权处分他人财 产的交易情形,本案中唐某基于离婚协议取得财产是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内部分割,并非从无权利人处受让, 不满足善意取得的适用前提,唐某不能主张善意取得对抗债权人的撤销权,④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债权、善意取得、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C 28.(2026武汉3月调考·T11)2023年11月,李某在某网店以161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远低于市场价的显卡。李某是该店首单客户,但成交后,客服随即联系李某称价格系录入错误,表示不愿发货,并提出补偿500元的方案。李某拒绝补偿并要求按约发货。协商无果后,李某以商家构成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进行三倍赔偿。经查,案发时该网店处于初始运营阶段,案涉显卡实际售价远超订单价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商家因价格录入错误,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 ②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③李某与商家的合同已成立,商家须履行发货义务 ④商家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应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重要条件,本案中商家因网店初始运营、操作失误,将显卡价格错误录入,其内 心真实的出售价格与订单显示价格不一致,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构成法律上的重大误解,故①正确。李某基于订单 信息产生合理信赖,商家因自身失误不履行发货义务,客观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理信赖利益;这种因自身失误导致交 易显失公平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商家据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通过补偿损失等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故 ④正确。 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本案中商家并无故意低价欺诈的主观 意图,价格错误系录入失误,且在成交后立即联系消费者说明情况、提出补偿,因此不构成欺诈,无需承担三倍价款 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故②错误。李某下单、商家接单,合同确已成立,③的前半句判断正确。但合同成立并不当然意 味着合同生效,本案中因商家存在重大误解而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 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商家依法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而非必须按照错误价格履行发货 义务,③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侵权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 B 29.(2026湛江一模·T13)受台风影响,江某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被脱落的外墙砸中受损。保险公司赔付后向物业公司追偿。但物业公司提供了日常巡检记录和台风前发布气象预警的证据,证明其已尽合理防范义务,故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保险公司诉讼请求。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台风属于不可抗力,物业公司无需提供其他证据 ②对于建筑物脱落致害的举证责任,全部由原告方保险公司承担 ③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物业公司需证明自己无过错方可免责 ④物业公司已通过证据证明自身无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③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 置物、悬挂物发生 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明确规定了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④正确: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倒置,即由被告(物业公司)承 担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提供了巡检记录、发布预警等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 证据链,成功证明了其已尽到合理的管理和维护义务,不存在过错,因此人民法院判决其不承担责任。 ①错误: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已尽到防范义务,即使存在台风,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②错误:原告(保险公司)需证明存在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被告(物业公司)则 需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不可抗力、举证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 D 30.(2026湛江一模·T14)已知张某在某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双方签订为期三年合同。张某工作两年半后,公司因业务调整进行裁员。虽然张某技术能力出色,但人事部门误将其列入裁员名单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张某与公司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人事部门的工作失误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②该公司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③张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④张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解除行为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②正确:公司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③正确:公司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支付赔偿金。 ①错误:人事部门的工作失误不能免除公司的违约责任。④错误:劳动争议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不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违约责任、劳动合同、诉讼 C 31.(2026年江门二模·T13)某日,59 岁盲人刘某下班回家,因下雨,他一手持伞、一手拄杖缓慢行走。行至某路段斑马线时,刘某因路面窨井盖未盖好而踏空受伤。涉案窨井盖管理企业辩称,当晚受台风暴雨影响,窨井盖受损移位属于不可抗力,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核心在于审查窨井盖的管理企业是否合法 B.刘某系盲人且雨天出行,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C.窨井盖受损移位是不可抗力导致,其管理企业可免除部分责任 D.窨井盖的管理企业未尽到管理维护义务,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D正确:窨井盖管理企业未尽到管理维护义务(未及时修复或警示),应承担全部侵权 责任。 A错误:本案是民事侵权诉讼,不是行政诉讼(被告不是行政机关)。 B错误:刘某是盲人,已持伞拄杖缓慢行走,已尽合理注意义务。 C错误:台风暴雨不一定构成不可抗力(可预见、可防范?),且企业未证明已采取合 理措施。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A.B.C 考点:侵权责任、不可抗力、安全保障义务、诉讼 D 32.(2026年江门二模·T14)2025年8月1日,李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当日,该公司人事部门通过电子邮件向李某发送的《录用通知书》载明:月薪6000元,试用期3个月,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入职,正式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基于以上情境,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①该《录用通知书》可以作为书证,李某应妥善保存 ②自2025年8月1日起,李某即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李某若与该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④“正式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②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8月1日已开始用工。 ③正确:劳动纠纷可协商解决,这是合法途径之一。 ①错误:《录用通知书》属于电子数据(或书证),但更重要的是合同履行证据,且“应妥善保存”不是 法律强制,但可作为证据。 ④错误:法律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正式入职后一个月内”即11月1 日后一个月,已超过法定期限。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争议解决、证据类型 C 33. (2026年汕头二模·T13)2025年,我国网信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发现,某超市在“扫码领50元购物红包”活动中,优惠小程序会将授权手机号、微信好友列表、实时定位信息设为领福利的前置条件,上述信息与红包领取、消费无任何关联。用户授权后,小程序还向其好友推送营销链接,持续收集定位信息用于精准广告投放。本例中 ①处理个人信息没有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 ②该小程序过度收集信息,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用户授权后,小程序即可合法收集并使用其好友信息 ④谁主张谁举证,用户主张权利需自行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正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该小程序收集与福 利领取无关的信息(好友列表、定位),违反了必要原则,也违背诚信原则(未充分告知用途)。 ②正确:过度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好友、定位),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如隐私权、个人信息 决定权)。 ③错误:未经好友同意,小程序不能合法收集并使用好友信息。信息主体享有知情同意权,不能因用户单 方授权就合法获取第三方信息。 ④错误:用户主张权利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如提供截图、授权记录等),但对于后台数据、算法推送等 证据,可要求平台提供或申请法院调查,并非“全部”自行承担。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③④ 考点:个人信息保护法、侵权责任、举证原则。 A 34. (2026年汕头二模·T14)某软件公司招聘数据运维岗,与赵某签订《成果交付协议》,约定按月交付运维报告即可获取报酬,协议未约定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实际工作中,赵某需每日打卡考勤、服从主管排班、并接受公司绩效考核。后公司以“运维报告质量不达标”为由克扣报酬,双方产生争议。本争议中 ①协议欠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双方虽签订成果交付协议,但实际已形成劳动关系 ③赵某可选择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④若赵某经济困难,可以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法律援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②正确:双方虽签订《成果交付协议》,但实际管理方式(考勤、排班、考核)符合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特征(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④正确:根据《法律援助法》,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属于法律援助范围。若赵某经济困难,可就确认劳动关 系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代理等帮助。 ①错误:协议虽欠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如社保、劳动保护),但实际用工行为(打卡、排班、考核)表 明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不能因协议名称而 否定事实劳动关系。 ③错误: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直接起 诉。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③ 考点:劳动关系的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解决(仲裁前置)、法律援助。 D 35.(2026年汕头一模·T13)钟某向陈某借款并签订《机动车质押借款合同》,约定将其轿车质押给陈某,但未实际交付车辆。后钟某未能如期还款,陈某在未征得钟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钟某轿车拖走,将车辆以二手车市场价格三折出售给专门经营抵押车的丁某。因陈某未能将轿车归还钟某,钟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丁某归还。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钟某自质押合同签订后并未交付车辆,质权并未设立 ②钟某与陈某签订的质押借款合同有效,钟某享有质权 ③因钟某逾期未还款,陈某出售车辆的行为属合法处分 ④丁某购买车辆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返还车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①动产质权的设立以交付质押财产为生效要件。钟某与陈某虽签订质押合同,但未实际 交付车辆,因此质权并未设立,正确。④陈某属于无权处分,丁某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三 折价格购车,其购买车辆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合理价格"要求, 不能取得车辆所有权,应当返还车辆,正确。 ②质权本应归债权人陈某享有,且本案质权因未交付并未设立,错误。③陈某本身不享 有车辆质权,也没有车辆所有权,即使钟某逾期还款,也无权私自处分车辆,其出售行 为不属于合法处分,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合同、质押、所有权 B 36.(2026年汕头一模·T14)张先生在某健身App浏览时,看到“30天减脂训练营”宣传页标注“专业教练1对1指导、包瘦8斤,未达标全额退款”,点击进入购买页面,按页面标注价格支付2980元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合同,但未关注到合同中无醒目提示的“因个人体质差异未达标不予退款”的条款。训练结束后张先生仅减重3斤,要求退款遭拒,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健身App的宣传页内容具体明确,构成要约 ②张先生按页面标注价格支付费用,构成承诺 ③健身App未采取合理方式提示,该条款对张先生不产生效力 ④健身效果因人而异,健身App已提供约定训练,故无需退款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健身App在购买页面明确了完整交易条件(价格、服务内容等, 构成有效要约),张先生按页面标注支付费用,属于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构成承诺,正确。③法律规定,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免除自身责任、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 未履行提示义务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对己方不发生效力。本题中“因个人体质差异不予退款”的免责条 款无醒目提示,因此该条款不对张先生产生效力,正确。 ①一般商业广告性质的宣传属于要约邀请(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邀请),本题中宣传页仅标注服务 内容、效果承诺,交易价格等核心交易条件标注在后续购买页面,宣传页内容不满足要约“内容具体确定” 的要求,不构成要约,错误。④双方合同约定了“未达标全额退款”,涉案免责条款不对张先生生效,健身 App未达到约定减脂效果,应当按约定退款,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要约、承诺、合同 C 37.(广东省26届高三12月联考T13)黄某与胡某(均为 7 岁)系小学一年级的同班同学。二人在参加学校正常组织的体育课时,黄某为争抢足球,将胡某踩在脚下的足球突然踢走,导致胡某摔倒骨折,花费医疗费1.9万余元。事发后,黄某法定代理人与学校达成调解协议,由学校赔偿6万元并约定不再对黄某追责。对此,胡某表示不服,主张黄某家长担责。本案 ①学校因管理缺位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黄某系正常竞技行为,不应承担责任 ③不适用以伤害结果倒推黄某侵权责任 ④学校与黄某家长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二人参加体育课应视为自愿接受风险 ,黄某系正常竞技行为 ,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正确,③正确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竞技类体育教学课程活动期间发生人身损害后果 ,适用于无过错 侵权责任 ,①错误.④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侵权责任 C 38.(广东省26届高三12月联考T14)李某骑自行车在某高架桥下路段时,不慎掉入无盖窨井,导致李某受伤及自行车受损。李某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将此诉至法院,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赔偿医药费等损失。法院立案后,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委派至“谢大姐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李某属于本案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 ②该起行政诉讼因涉及赔偿适用诉前调解 ③若能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则应依约履行 ④该调解可节约诉讼成本 ,柔性化解矛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达成的调解协议 ,一经签订 ,双方即应依约履行 , ③正确 。法院委派至“谢大姐调解 工作室”进行调解 ,能够节约诉讼成本 ,柔性化解矛盾 ,④正确。 该行政管理部门是以民事主体( 设施管理人)的身份被起诉 ,而非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被起诉 。因此 ,该案件 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 ,适用民事法律规范 ,故不存在行政相对人 ,①②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行政诉讼、调解 D 39.(2026中山二模·T13)独居老人甲,患有精神疾病且部分失能,无法独立处置财产,无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甲住所地居委会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担任监护人,法院支持诉求并要求居委会建立监护台账、接受民政部门监督。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居委会的监护资格来源于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②居委会可在甲去世后依法取得甲名下的财产 ③居委会的监护范围及于甲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④若甲远亲就监护权与居委会发生争议不能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③:监护人的法定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因此监护范围及于甲的人 身权和财产权,正确。 ④:仲裁仅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监护权争议属于身份关系纠纷,不属于 仲裁受案范围,正确。 ①:成年意定监护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预先自行协商确定监护人的制度,本案中没有签订成年意定监护 协议,居委会的监护资格来源于法律规定(无其他适格监护人时,居委会可依法担任监护人),而非意定监护协议,错误。 ②:居委会作为监护人仅有权管理甲的财产,无权在甲去世后取得甲的财产,若甲无继承人,甲的财产依 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居委会不能直接取得,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人身权和财产权、仲裁 D 40.(2026中山二模·T14)某市环保局执法,发现某汽车电器修理部业主乙无许可证贮存数量巨大的废铅酸蓄电池,对乙作出处罚决定。乙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但被一审法院驳回。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乙是本案的自诉人 ②该市环保局负有举证责任 ③法院审理该案件允许记者采访报道 ④乙若不服二审判决可在15日内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②: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 文件,因此该市环保局负有举证责任,符合题意。 ③: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本案不属 于不公开审理的法定情形,允许记者采访报道,符合题意。 ①:自诉人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主体,本案属于行政诉讼,乙是行政诉讼原告,不属于自诉人,排除。 ④: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得再上诉,排除。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诉讼、举证责任 C 41.(2026广东省四校联考·T13)2024年5月,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向甲支付定金8万元,约定违约金10万元,约定10天后支付尾款并办理产权登记。5天后,甲瞒着乙将房屋以同等市场价卖给丙,且明确告知丙其已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事。丙随即付清全款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但因丙要出国访学,双方约定丙回国后交付房屋。本案中( ) ①甲和乙的合同有效,但乙因未办理产权登记而未取得所有权 ②乙可以请求甲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要求返还定金8万元 ③甲和丙的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 ④由于丙并非善意第三人,乙可对抗丙并取得房屋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甲和乙的合同合法有效,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不动产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未办理 产权登记,所以未取得所有权,正确。 ②:甲收受乙的定金10万元后又将房屋卖给丙,属于违约行为,乙可以请求甲支付违约 金10万元,同时要求返还定金8万元,正确。 ③:甲和丙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合同有效,并 非“因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错误。 ④:丙明知甲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对抗乙的权利,也无法取 得房屋所有权,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③④ 考点:所有权、定金、违约、合同 A 42.(2026广东省四校联考·T14)罗大美案件是河南百万粉丝反串网红遭熟人劫财灭口的恶性案件。一审南阳中院判决余某某死刑,沙某某死缓,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三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1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二审,当庭宣判,驳回三名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在本案中( ) ①二审时必须由一审的上一级法院审理 ②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③一审判决生效前当事人不服判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④案件经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不能对判决提出异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①正确:我国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二审必须由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本案一审为南阳中院,二审 由河南省高院审理,符合规定。 ③正确:一审判决作出后尚未生效,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如不服判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否 则判决生效。此处“应当”是对程序性要求的规范表述,意为“若要上诉,则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②错误:死刑案件在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后,还需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案件并非在二审后立即“告 终结”,因此“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的说法不准确。 ④:通常两审终审后判决即生效,但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仍可通过申请再审等合法途径提出异议、启动纠错 程序,并非不能提出异议,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诉讼、刑事诉讼、诉讼程序 B 43.(汕头26届高三期末考·T14)阮大爷终身未婚,膝下也无子女,但有一个妹妹。2011年,在村委会的主持下,阮大爷与邻居刘某军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其妹妹并不知情。此后十余年,刘某军与阮大爷共同生活,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2023年10月,阮大爷因病去世,刘某军为其购买墓地,料理丧葬事宜。对此,正确的看法是 ①阮大爷以书面形式确定刘某军为继承人 ②阮大爷应承担向刘某军遗赠财产的义务 ③刘某军的行为彰显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 ④阮大爷的妹妹可以就继承纠纷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刘某军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阮大爷就有义务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刘某 军已履行义务,因此阮大爷的财产应遗赠给刘某军,②正确。刘某军作为邻居,十余年照顾阮大爷的日常 起居并处理丧事,体现了孝老爱亲的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彰显了良好的社会 风尚,③正确。 阮大爷与刘某军签署的是《遗赠扶养协议》,这是一种书面合同,约定刘某军承担扶养义务,阮大爷去世 后将其财产遗赠给刘某军,但刘某军并不是阮大爷的法定继承人,①排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3条,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④排除。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仲裁 C 44.(汕头26届高三期末考·T15)黄某在某健身房办理了预付健身卡,因其工作调动至外地,便将健身卡转让给了好友赵某,当赵某去健身房消费时,健身房以“未经允许,消费者不得擅自将预付卡转让给第三人”的条款为由拒绝为赵某提供服务。对此纠纷分析恰当的有 ①黄某办理预付健身卡时,与健身房建立债权关系 ②该条款违背平等原则,排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利 ③黄某单方面转让预付卡的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 ④赵某有权依据债权转让凭证要求健身房履行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黄某办理预付健身卡时,就和健身房建立了合同关系,这属于债权债务关系,①正确。若债权转让合法 (如健身房无合理理由限制转让或条款无效),赵某作为受让人有权要求健身房履行合同义务。即使条款 有效,若黄某已通知健身房且健身房无正当理由拒绝,赵某仍可主张权利,④正确。 题目中的条款“未经允许,消费者不得擅自将预付卡转让给第三人”属于格式条款,免除己方责任、排除对 方主要权利,违背公平原则,属于无效条款,黄某的行为并未违约,②③排除。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③ 考点:消费者权利、违约责任、债权、合同履行 B 45.(2026深圳龙岗一模·T14)郭某在上海某餐厅用餐后离开时,持续低头看手机,没有注意到餐厅外已经清扫过并无积雪积水的台阶(餐厅大门旁有“小心台阶”的告示牌),踩空摔倒,十天后诊断为腰椎骨折。郭某以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起诉餐厅及楼宇物业索赔 6 万余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郭某健康权受损属实,需因自身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承担后果 ②餐厅与物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③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对通行风险,承担无过错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④郭某身体权受侵害即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无需考虑损害程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正确,郭某摔伤属实,但因自身未尽注意义务导致,需自行承担后果;②正确,台阶已清扫无积雪积水, 经营者也出示了告示牌,已尽保障义务,无需担责 题干为郭某低头看手机在餐厅外台阶摔倒索赔,法院驳回诉求。③错误,公共场所经营者承担过错责任, 非无过错责任,仅未尽合理保障义务时才担责;④错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达到一定损害程度,并非身 体权受侵害即可主张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③④ 考点:健康权、无过错侵权、身体权 A 46.(2026深圳龙岗一模·T15)吕某生产销售以假充真的阿胶等产品,其妻刘某提供协助,王某等人明知是伪劣产品仍大肆转售,涉案金额达 320 余万元。经审理,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罪名对涉案人员判处相应刑罚。本案中 A.公安机关应向法院对吕某等人提起公诉 B.消费者追究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C.购买假阿胶的消费者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D.消费者可对涉案人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正确,消费者因伪劣产品遭受损害,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A错误,提起公诉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不承担公诉职能。B错误,消费者追究民事赔 偿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原则仅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C错误,购买假阿胶的消 费者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而非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案外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 陈述。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A.B.C 考点:无过错侵权责任、证人证言、公诉 D 47.(2026佛山二模·T13)外卖员小王在驾驶电动车送外卖时,逆行撞倒行人乔某及其2岁的儿子小乔。送院后,医生出具的诊断书显示乔某为轻伤,小乔为双腿骨折。公安交管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王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为后续民事赔偿提供依据,但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本案中 ①小乔无民事权利能力,乔某应该代其提起诉讼 ②若小王不认同事故责任认定,可申请行政复议 ③小王的单位应对案涉中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类型中的书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③正确:小王在送外卖(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应当承担 无过错的替代责任。 ④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书面形式记载案件事实,属于书证。 ①错误:小乔虽为2岁幼儿,但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只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其诉讼应 由法定代理人(乔某)代为提起,而非“无民事权利能力”。 ②错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技术性结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若不 服,不能在民事诉讼中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但可在诉讼中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信。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无过错责任、证据类型(书证) D 48.(2026佛山二模·T14)王某为报复泄愤,在网络平台、微信群多次捏造事实、恶意诋毁赵某,相关内容被大量浏览、转发,造成一定程度社会影响。赵某因此出现精神抑郁、失眠焦虑等症状,被诊断为精神障碍、应激相关障碍,并产生心理咨询治疗等费用。为此,赵某对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已构成诽谤罪。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刑事案件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得自诉 ②庭审时王某的辩护人可以独立行使辩护权 ③法院将不支持赵某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④如果王某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提出抗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②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辩护人依法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被告人意志的约束,但不得违背事实和 法律。③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因受到犯罪侵犯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故法院通常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诉求。 ①错误:诽谤罪通常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可由检察院提起 公诉。本案中“被大量浏览、转发,造成一定程度社会影响”,可能符合公诉条件,但并非“不得自诉”,表 述绝对化。④错误: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提起的监督程序。被告 人不服判决,可提起上诉,而非抗诉。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辩护权;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自诉与公诉的区别;上诉与抗诉。 C 49.(2026湛江二模·T14)F公司想在某市开展共享电单车业务时被告知,在引入共享电单车项目上,该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并只授予本市一家公司特许经营权。如果F公司对该市的做法不满提起诉讼,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①F公司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要求认定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合法 ②F公司认为该市有关部门的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③主动提起诉讼可以成为原告,有利于在法庭上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地位 ④诉讼是维护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最有效途径,优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F公司对某市政府有关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提起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认为该市有关部 门的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是不合法的,①②正确。 在庭审中能否获得有利地位,与是否是原告无关,关键在于证据是否充分,③错误。当 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是多样的,诉讼是最后的途径,但不能说是最有效的,④错误。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③④ 考点:行政诉讼、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A 50.(2026湛江二模·T15)M公司承包某项装修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李某,李某临时招用许某等10名农民工进行装修。工程竣工后,李某拖欠许某等人劳动报酬12万余元,并打了欠条。后许某等人诉至法院,并出具了欠条,请求判令M公司、李某支付劳动报酬12万余元。经法院查证,欠条属实。 在这一案例中 ①李某因未与许某等人签订劳动合同而具有过错 ②M公司因其为涉案工程承包方而需承担法律责任 ③许某等或因未经劳动仲裁程序而被法院驳回 ④法院应依据欠条确认的事实支持许某等人的主张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条款规定,M公司作为涉案工程的承包方,依法应承担清偿许某等人 劳动报酬的责任,②正确。欠条得到法院确认,因此法院应依据欠条确认的事实,支持许某等人的主张, ④正确。 李某与许某之间的纠纷不涉及劳动关系,仅为劳务关系,李某未支付许某等人劳动报酬引发的纠纷属于劳 务纠纷,因此劳动仲裁不是许某等人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①③排除。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③ 考点: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诉讼 D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51.(2026年广东省二模·T13)甲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了仓库,与乙公司签订了仓储合同,并约定由甲保管乙公司的50台空调。未料仓库突发火灾并蔓延至附近林地,导致乙公司的空调、村民丙的林木被烧毁。甲与乙、丙就赔偿事宜争执不休。村委会依法积极介入,通过释法析理,及时平息了当事人纠纷。可见,本案中 ①在宅基地修建仓库超出了法定使用范围 ②仓储合同自乙公司空调入库起正式生效 ③甲需要赔偿本起相邻关系纠纷中的损失 ④村委会依法及时仲裁避免了矛盾的升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正确: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主要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如厨房、厕所、 车库等),一般不得用于修建仓库进行经营性仓储。甲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仓库用于存放乙公司的空调 (经营性行为),超出了宅基地的法定使用范围,该行为可能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③正确:仓库突发火灾并蔓延至附近林地,烧毁村民丙的林木,属于因火灾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甲作为 仓库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火灾的发生和蔓延负有责任,依法应当赔偿丙的林木损失。 ②错误:根据《民法典》第905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非“自货物入库时”。仓储合同属于诺成 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生效,入库是合同履行行为,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 ④错误:村委会依法“介入”是通过释法析理进行调解,属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中的调解。仲裁需由专 门的仲裁机构(如劳动仲裁委、商事仲裁委等)依照《仲裁法》进行,村委会没有仲裁权,因此“仲裁” 一词使用不当。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宅基地使用权、合同、侵权责任、相邻关系 B 52.(2026年广东省二模·T14)网络玩家小明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在一款游戏里积累了几十种虚拟装备。某日小明发现他在装备库里的所有装备都被人偷走,但游戏公司拒绝提供盗号者的真实资料,小明以游戏公司违反合同为由将其告到法院,请求游戏公司赔偿财产损失。可知 ①公司为保护隐私权可拒绝提供盗号者资料 ②公司有义务保护玩家虚拟装备财产所有权 ③公司与网络玩家所签订的合同是格式条款 ④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公司的侵权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②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虚拟 装备属于虚拟财产,玩家花费时间和金钱获取,具有财产价值。游戏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负有保障用户 账户安全、防止虚拟财产被盗的合同义务,包括采取合理技术措施、配合用户维权等。 ③正确:网络游戏公司与玩家之间签订的用户协议、服务条款等,通常是由公司单方预先拟定、重复使用、 未与玩家协商的合同,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提示说明义务, 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可能无效。 ①错误:游戏公司以保护盗号者隐私权为由拒绝提供资料,不能成立。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但不得滥用。 当玩家向法院起诉并提供初步证据后,法院有权要求游戏公司提供相关数据(如盗号者的IP、登录记录 等),公司有配合调查的义务。隐私权不构成对抗司法调查的绝对理由。 ④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中,玩家与游戏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是基于服务合同,其客体是服务行为(游戏公司提供安全、稳定的游戏环境)以及虚拟财产所有权。而 “公司的侵权行为”是违法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④ 考点:财产权、格式条款、合同、隐私权、民事法律关系 C 53.(2026年广州二模·T13)李某向M公司订购一批节日礼盒并支付10万元订金,双方约定按期将货物运送至李某的便利店。运输途中遭遇暴雨天气,货物未按期送达,导致李某产生经济损失,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可以与M公司就争议内容协商解决 ②暴雨天气属于不可抗力,M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③李某可向M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若判定M公司违约,M公司须返还李某20万元订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正确:协商是解决民事争议的首选方式,李某与M公司可以就赔偿问题自行协商,符合法律规定。 ③正确:根据民事诉讼管辖规则,合同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李某可向M公司所在地的基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错误:暴雨天气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需视具体情况(如是否属于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 况)。即便构成不可抗力,M公司也负有及时通知、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并非一律“无需承担责任”, 该表述过于绝对。 ④错误:题目中明确为“订金”,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惩罚性。若M公司违约,应返还10万元订 金,而非双倍返还20万元。双倍返还适用于“定金”。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协商、诉讼);不可抗力的认定;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A 违约行为的免责: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2)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可以≠应当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注意1:对于客观情况的发生,如果当事人能够预见却没有预见,或者没有尽最大努力克服或避免的,则不构成不可抗力。 注意2:不可抗力的免责是可以免除,而不是应该免除。如果仍旧有能力履行的,则可以继续要求其履行义务。 54.(2026年广州二模·T14)王某与邻居龚某因琐事产生矛盾。龚某在成员超百人的小区微信群发布针对王某品行的言论。王某认为龚某的言论致其社会评价降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龚某在微信群发布言论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不构成侵权 ②若龚某所发言论是贬损性言论,则侵犯了王某的荣誉权 ③若龚某侵权,法院应责令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 ④若王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举证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其关联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③正确:若龚某的言论构成对王某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可责令其承担赔礼道歉、消 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 ④正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王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就侵权事实、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的 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①错误:言论自由并非绝对,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在微信群发布贬损他人的言论,若造成社会评价降 低,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②错误:贬损性言论侵犯的是王某的名誉权,而非荣誉权。荣誉权涉及的是荣誉称号、表彰等,与品行评 价不同。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D 55.(2026年惠州一模·T14)陈某(20岁)丢失手机后,启动“丢失模式”锁定手机,并在锁定屏幕上留言,表示愿支付2500元酬谢归还者。此后手机多次开机但无人联系陈某。陈某最终通过定位找到拾得人李某。李某承认捡拾手机,但要求陈某支付保管费和酬金。陈某发现手机已被恢复出厂设置,资料全部丢失,遂要求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陈某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应承担举证责任 ②陈某应坚持诚信原则,向李某支付2500元酬谢金 ③李某没有履行通知或返还义务,无权要求陈某支付保管费用 ④陈某没有妥善保管手机,应对手机遗失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正确:陈某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如资料丢失),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陈某应承担举证责任。 ③正确:李某拾得手机后未履行通知或返还义务,反而恢复出厂设置,无权要求陈某支付保管费用。 ②错误:陈某发布的悬赏广告有效,但李某的行为(恢复出厂设置导致资料丢失)可能构成违约或侵权, 陈某可拒绝支付酬金。④错误:陈某已启动“丢失模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并非“没有妥善保管”,且 手机遗失的直接原因是李某拾得不还。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物权、举证责任、诚信原则 A 56.(2026年惠州一模·T15)外卖员小张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小张自己承担工作中因个人过失导致的损失,并签署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2025年10月,小张在送餐途中摔倒致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小张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赔偿,公司拒绝赔付。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签署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无效 ②小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 ③甲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④小张自愿签署声明,再主张权利需要聘请辩护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正确:《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违反《社会保险法》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③正确: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②错误: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起诉。 ④错误:小张无需聘请“辩护人”(辩护人用于刑事案件),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可自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②④ 考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诉讼 A 57.(2026茂名二模·T13)下列案例中的诉讼主张能够得到民法典支持的是 ①甲因陈某在微信群发布虚假事实侵害其名誉权,要求陈某公开赔礼道歉 ②乙的农作物因邻地树木遮光导致减产,乙要求相邻权利人排除妨害和赔偿损失 ③丙公司因违规收费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7万元罚款,丙公司以处罚过重为由请求减少罚款数额 ④丁(17周岁,已工作)打赏某平台主播数万元,其父母以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返还打赏款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①正确:微信群发布虚假事实侵害名誉权,可要求赔礼道歉,民法典支持。 ②正确:邻地树木遮光致减产,可要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民法典支持。 ③错误:对行政处罚不服,应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属民事争议。 ④错误:丁17周岁已工作,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行为有效,父母主张返还无依据。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③④ 考点:民法(名誉权、相邻关系、民事行为能力)、行政处罚与民事诉讼的区分 A 58.(2026茂名二模·T14)曹某因右膝损伤需紧急手术,当日向其单位提交两周病假申请后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曹某因术后身体状况无法使用办公软件,未回复单位要求其返岗的通知,单位遂以曹某“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曹某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 ②曹某因病住院并已履行请假手续,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③曹某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曹某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②正确:曹某已履行请假手续并住院治疗,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④正确: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需先经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即仲裁前置原则。 ①错误:曹某健康权受损源于自身疾病,非用人单位侵害,无权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 ③错误: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但当事人也可选择协商、调解等途径,“应当”一词过于绝对, 且并非唯一维权方式。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③ 考点: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仲裁前置) C 59.(2026年深圳二模·T13)敦煌壁画中的“守宝龙”是宝贵的文化遗产,甲公司将其注册为服装类商标。乙公司与非遗苏绣传承人合作,推出以“守宝龙”为设计灵感的服装,在电商商品广告中使用“非遗守宝龙”等表述,链接及商品均突出了乙公司自身商标,商品本身无“守宝龙”标识。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构成商标侵权,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认为不构成侵权。下列选项能支持法院判决的是 ①守宝龙作为文化遗产元素,商标权人不能垄断公共文化资源的表达 ②乙公司的服装设计灵感来源于非遗文化,其广告系正当描述性使用 ③乙公司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④甲公司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守宝龙作为其商标受到我国法律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①正确:“守宝龙”作为敦煌壁画文化遗产元素,商标权人不能垄断公共文化资源的表 达。 ②正确:乙公司使用“非遗守宝龙”是正当描述性使用(说明设计灵感来源),且未在 商品上使用该标识,不构成侵权。 ③错误:该选项认为构成侵权,与法院判决不符。 ④错误:该选项强调甲公司权利,但不能支持法院驳回诉讼的判决。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③④ 考点:商标权、文化遗产的合理使用、不正当竞争 A 60.(2026年深圳二模·T14)2024年11月,李某向王某出借3万元,王某出具借条,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借款 到期前,李某不幸去世,其儿子小李与祖母为法定继承人。因祖母放弃该债权继承权, 小李成为唯一合法继承人。借款到期后,王某拖延还款,小李在催讨无果后,将王某 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小李的债权随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消失而终止 ②祖母放弃债权继承,丧失李某遗产的继承资格 ③3万元的借款属于小李可依法继承的合法财产 ④小李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③正确:3万元借款属于李某生前的合法债权,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④正确:小李作为原告,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①错误:债权不会因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死亡而终止,可由继承人继承。 ②错误:祖母放弃的是该债权的继承权,不等于放弃全部遗产的继承资格。 排谬法和排异法排除①② 考点:债权继承、举证责任;法定继承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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