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教案)-《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同步精品课堂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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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内容正文:
《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教案
第七章 税收法律制度
课 题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课 型
新授课
课 时
2课时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40分钟
授课教师
教材分析
本课是中职财经类课程税收法律制度模块的核心内容,承接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知识,是所得税体系的关键章节。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必须缴纳的重要税种,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紧密相关,既是对前期税法知识的巩固,也为学生后续从事会计、税务等岗位工作奠定实操基础,在课程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学情分析
学生已掌握基础税法概念和简单税种计算,具备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但抽象逻辑思维较弱,对复杂公式、限额计算易混淆,喜欢生活化案例和互动式学习。本课涉及税率、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等抽象内容,需用通俗语言、实操案例简化讲解,结合课堂提问、练习提升理解度。
学习目标
1、掌握企业所得税的概念、纳税人分类及判定标准。
2、熟记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基本税率与各类优惠税率的适用范围。
3、理解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掌握收入、扣除项目的核心规则。
4、学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及征收管理的基本要求。
学习重难点
(一)学习重点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类
2、税率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4、扣除项目限额标准。
(二)学习难点
1. 应纳税所得额间接法计算
2、各项扣除限额比例计算
3、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区分。
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多媒体教学法
课前准备
1.教师准备:准备教学课件、案例材料、相关视频等。
2.学生准备:预习经济法律关系部分。收集自己感兴趣的企业或产品的经济法案例,准备在课堂上分享。
教学媒体
多媒体教室、投影仪、电脑、网络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设计
学生活动设计
设计意图
活动一:
创设情境
生成问题
1、导入:
案例场景:
小王毕业后开了一家小型服装销售公司,年盈利 30 万元,他听说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却不知道自己的公司属于哪类纳税人、该按多少税率交税、哪些成本能抵扣。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学完就能帮小王解决问题。
2.讲解学习目标。
3、明确本节课的重难点。
4、讲解本节的主要内容,以目录的形式呈现。
1.积极参与讨论,回答教师提问,巩固旧知。
2.倾听与思考:认真倾听案例,代入场景思考,结合自身生活经验和预习内容,参与小组讨论,记录讨论要点。
3.发言与提问:主动分享自己的观点。
4.明确目标:带着悬念和疑问,进入新课学习。
用学生感兴趣的案例场景切入,避免抽象理论的突兀感,激发探索欲。
活动二:
调动思维
探究新知
讲解新知
一、企业所得税概念及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只要是在中国境内做生意赚钱的企业(除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都要交企业所得税。在中国注册、总部也在中国的,就是居民企业;外国企业,总部不在中国,但在中国有分公司或在中国赚钱的,就是非居民企业。
案例:阿里巴巴是中国注册、总部在杭州,属于居民企业;美国某科技公司,在中国没有分公司,但把专利授权给中国企业使用获得收入,属于非居民企业。
师生互动提问
我们身边的奶茶店、本地超市属于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
属于居民企业。只要是中国境内注册、实际管理的企业,都是居民企业,大家判断很准确。
适度拓展: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避免税种混淆。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税;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税。
居民企业全球赚的钱都要交税;非居民企业只在中国赚的钱交税,有分公司的,分公司赚的钱和相关境外收入也要交税。
案例:中国某汽车公司在国外卖车赚的钱,要交企业所得税;外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卖车赚的钱,只交这部分收入的企业所得税。
师生互动提问
提问: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外赚的钱,和中国境内机构无关,需要交中国企业所得税吗?
不需要。非居民企业仅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境外无关收入不用交。
适度拓展: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股息红利等各类收入。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基本税率:25%
优惠税率:
非居民企业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所得与机构无关:20%(减按 10% 征收)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5%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实际税负按国家优惠政策执行)
一般企业按 25% 交税;国家扶持的高新企业、小微企业税率更低;外国企业在中国没分公司的,按 10% 交税。
案例:普通贸易公司税率 25%;科技研发型高新企业税率 15%;年盈利较低的小微企业,税率 20% 且有减免。
提问:一家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15%。精准记住了高新企业的优惠税率,这是考试和实操重点。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 计税依据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直接法就是用总赚钱数,减去不用交税的钱、成本费用、以前亏损;间接法是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调整税法和会计计算不一样的地方。
案例:企业一年赚 100 万,减去不征税的财政拨款 10 万、成本 50 万、以前亏损 10 万,剩下 30 万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师生互动提问
提问:直接法和间接法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预设回答:直接法直接算收入扣除,间接法用会计利润调整。
2. 收入总额
收入形式:货币形式(现金、存款、应收账款等)、非货币形式(实物、无形资产、股权等)
收入类别: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不管是收钱、收货物、收专利,还是赚利息、收租金,都算企业收入。
案例:超市卖货是销售货物收入;装修公司干活是提供劳务收入;房东收房租是租金收入。
师生互动提问
企业接受别人捐赠的设备,属于收入吗?
属于,是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也要计入收入总额,这是容易忽略的点。
适度拓展:非货币收入按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3.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3 种):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4 种):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机构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本来就不用交税的钱;免税收入是国家特意免交税的钱。
案例:政府给企业的科研补贴是财政拨款(不征税);买国债赚的利息是免税收入。
师生互动提问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还是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
适度拓展: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4. 准予扣除项目及限额
工资薪金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全额扣除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全额扣除
借款费用和利息费用:合理的借款费用,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准予扣除
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 3 年内扣除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且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低原则)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按规定加计扣除
租赁费:经营租赁租金按租赁期均匀扣除;融资租赁租金不得直接扣除
劳动保护费: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全额扣除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按规定提取的,全额扣除
总机构分摊费用: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其他扣除:符合税法规定的其他支出
案例:企业年工资总额 100 万,职工福利费最多扣 14 万,花了 20 万只能扣 14 万;业务招待费花了 10 万,只能扣 6 万,且不能超过收入的 5‰。
师生互动提问
提问:业务招待费扣除遵循什么原则?
预设回答:发生额 60% 且不超过收入 5‰,孰低扣除。
扣除项目必须是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
5. 不得扣除项目(9 种)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罚款、滞纳金、无关支出等,税法不允许扣除,要算在应纳税所得额里。
案例:企业因偷税被罚款,这笔罚款不能扣除;给无关活动的赞助,也不能扣除。
师生互动提问
提问:税收滞纳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违法违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6. 亏损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 年。
今年亏钱了,以后 5 年赚钱可以先补今年的亏损,补完亏损再交税。
案例:企业 2025 年亏损 20 万,2026 年盈利 30 万,先补 20 万亏损,按 10 万交税。
师生互动提问
提问:亏损弥补的最长年限是多少年?
预设回答:5 年。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直接法: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间接法:应纳税额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减去优惠减免的钱,就是要交的税。
案例: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税率 25%,无减免,应纳税额 = 100×25%=25 万。
师生互动提问
提问:计算应纳税额的核心步骤是什么?
预设回答:先算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税率,减减免税额。
六、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申报:月份或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 5 个月内汇算清缴
企业在哪注册就在哪交税;平时先预交,年底算总账,多交退、少交补。
案例:企业每季度结束后 15 天内交季度税,次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年度汇算。
师生互动提问
提问: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期限是?
预设回答:年度终了后 5 个月内。
1.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理解经济法律法规的定义和方法。
2.学生思考:通过这些案例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学生议论、回答。
3.学生认真做好笔记。
4.阅读教材,完成学案中的探究部分。
通过讲授和案例分析,引导学生主动探究新知,使学生能够系统地掌握有关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组成要素和特征,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
活动三:
巩固练习
素质提升
1.师生互动
练习:
某居民企业 2025 年会计利润总额为 100 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 5 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 3 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税率 25%。请用间接法计算该企业 2025 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1.独立完成练习题,举手回答问题。
2.积极参与游戏,巩固对特征的记忆和理解。
3.分组讨论,积极参与案例分析,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小组代表发言,展示讨论成果,认真听取其他小组的意见和建议,拓宽自己的思维。
通过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巩固学生对经济法律制度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课堂小结
作业布置
(一)课堂小结
1.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征税对象与税率各有不同。
2.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税依据,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计算方式。
3.收入总额含多种形式,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需严格区分。
4.准予扣除项目有明确限额,不得扣除项目共 9 类,亏损可结转 5 年弥补。
(二)作业布置
1、完成练习册中的相关习题,完成同步练习。
2、完成思维导图
板书设计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1、 概念与纳税人
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2、 征税对象与税率
基本 25%、优惠 15%/20%/10%
三、应纳税所得额
直接法 / 间接法
收入总额
不征税 / 免税收入
扣除项目(限额)
不得扣除项目
亏损弥补(5 年)
四、应纳税额计算
五、征收管理:地点、期限、申报
教学反思
本课内容多、计算复杂,中职学生对扣除限额易混淆。课堂通过生活化案例简化抽象知识,互动提问提升参与度,但部分学生对间接法调整掌握不熟练。后续需增加实操计算题练习,用表格梳理扣除限额,结合微课视频巩固难点,让学生更清晰掌握计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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