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一节 会计法(教案)-《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同步精品课堂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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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内容正文:
《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教案
第六章 会计法律制度
课 题
第一节 会计法
课 型
新授课
课 时
2课时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40分钟
授课教师
教材分析
本课选自第六章第一节,是会计法律制度模块的开篇内容。会计法作为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学生后续学习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与人员管理等内容的法律依据,在整个课程体系中起到“奠基性、统领性”作用。本节课的学习,既能帮助学生建立会计工作的法律意识,规范后续专业技能学习,也能为学生未来从事会计相关工作、遵守会计法律规范奠定坚实基础,是连接会计专业基础与职业实践的重要桥梁。
学情分析
学生已具备一定的会计基础理论(如会计要素、会计分录)和简单的会计实操能力,对会计工作有初步认知,但缺乏对会计法律制度的系统了解。中职学生特点是具象思维较强、抽象思维较弱,喜欢生活化案例、互动式教学,对枯燥的法律条文接受度较低,且容易混淆相似法律概念(如会计法律与会计行政法规)。结合本课知识点多、法律条文偏抽象的特点,教学中需注重通俗解读、案例结合,避免纯理论灌输,贴合学生认知水平和学习习惯。
学习目标
1. 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适用范围,能准确区分会计法律制度的适用对象和场景。
2. 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四大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能准确辨别不同构成的层级和典型例子。
3. 掌握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三大方面,明确会计工作主管部门、行政管理内容,以及单位内部、自律管理的核心要求。
4. 了解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人员、会计档案管理的核心要求,能初步判断会计工作中的合法与违法行为。
学习重难点
(一)学习重点
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区分四大构成的层级、制定主体和典型实例);
2.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单位内部管理的核心内容);
3.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
4. 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任职要求及会计档案管理的核心规范。
(二)学习难点
1.区分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的层级和制定主体;
2. 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具体内容(如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专业人才评价的具体含义);
3.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区别与联系;
4.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及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程序。
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多媒体教学法
课前准备
1.教师准备:准备教学课件、案例材料、相关视频等。
2.学生准备:预习经济法律关系部分。收集自己感兴趣的企业或产品的经济法案例,准备在课堂上分享。
教学媒体
多媒体教室、投影仪、电脑、网络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设计
学生活动设计
设计意图
活动一:
创设情境
生成问题
1、导入:
案例场景:
小明毕业后在一家小型超市担任会计,老板为了少交税,让小明将超市的部分收入隐瞒起来,不记录在会计账簿中,还让小明伪造虚假的进货凭证。小明犹豫了:这样做是对的吗?会有什么后果?
提问:大家觉得小明应该按照老板的要求做吗?为什么?如果不做,依据是什么?
2.讲解学习目标。
3、明确本节课的重难点。
4、讲解本节的主要内容,以目录的形式呈现。
1.积极参与讨论,回答教师提问,巩固旧知。
2.倾听与思考:认真倾听案例,代入场景思考,结合自身生活经验和预习内容,参与小组讨论,记录讨论要点。
3.发言与提问:主动分享自己的观点。
4.明确目标:带着悬念和疑问,进入新课学习。
用学生感兴趣的案例场景切入,避免抽象理论的突兀感,激发探索欲。
活动二:
调动思维
探究新知
讲解新知
知识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1.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2. 简单来说,会计法律制度就是“会计工作的规矩”,就像我们学校的校规、家里的家规一样,会计人员做任何会计工作(记账、算账、报账),都必须遵守这些“规矩”,不能乱来。这些规矩是国家制定的,具有强制性,违反了就要受到处罚。
3. 案例:① 超市会计小明,必须按照规矩记录超市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不能隐瞒收入、伪造凭证,这就是遵守会计法律制度;② 某公司会计私自篡改会计账簿,虚报利润,被税务部门查处,就是违反了会计法律制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 我们平时去药店买药,药店的会计会如实记录药品的进货、销售情况,也是在遵守会计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会计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
1. 会计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办理会计事务。也就是说,只要是从事会计工作、办理会计事务的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会计法律制度。
2. 不管是政府机关、学校、医院,还是我们身边的超市、餐馆、互联网公司,只要有会计人员、有会计工作(记账、报账),就必须遵守会计法,没有例外。哪怕是很小的个体工商户,只要涉及会计事务,也要遵守相关规定。
3. 案例:① 公立学校的会计,负责记录学校的学费收入、办公开支,必须遵守会计法律制度;② 连锁奶茶店的会计,记录奶茶的进货成本、销售收入,也要遵守会计法律制度;③ 政府机关的会计,核算财政拨款的使用情况,同样要遵守会计法律制度;④ 甚至是个人开的小服装店,虽然规模小,但如果聘请了会计记账,也需要遵守会计法律制度。
4. 师生互动提问:
提问1:我们身边的小餐馆,没有专门的会计,只是老板自己记流水账,需要遵守会计法律制度吗?(引导学生回答:需要,只要办理会计事务,不管有没有专门的会计人员,都要遵守)
知识点三: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由四个层次构成,从高到低依次为: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其中,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地方性会计法规的效力最低,且不得与上位法冲突。
(1)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我国目前唯一的会计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效力低于会计法律。
(3)会计部门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发布,是根据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制定的具体会计工作管理制度,效力低于会计行政法规。
(4)地方性会计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效力低于会计部门规章,且不得与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冲突。
2. 这四个构成就像“国家的法律体系”一样,有高低层级之分,就像我们学校的“校规”(对应会计法律)、“年级规定”(对应会计行政法规)、班级规定”(对应会计部门规章)、”班级内部约定”(对应地方性会计法规),层级越高,效力越强,下面的规定不能违反上面的规定。
简单区分:全国人大制定的是”会计法律”(最高级),国务院制定的是”会计行政法规”,财政部制定的是”会计部门规章”,地方人大制定的是”地方性会计法规”。
3. 提问1:我国唯一的会计法律是什么?由谁制定的?(引导学生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适度拓展:四个构成的效力层级:会计法律 > 会计行政法规 > 会计部门规章 > 地方性会计法规。如果地方性会计法规和会计法律冲突,以会计法律为准;如果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行政法规冲突,以会计行政法规为准。
知识点四: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1.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
(1)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制度的制定、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
(2)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主要由会计行业协会(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地方会计学会)负责,是会计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一种方式,辅助政府进行会计管理。
(3)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规范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2. 会计工作的管理,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而是”三级管理”:国家管(行政管理)、行业管(自律管理)、单位自己管(内部管理)。就像我们的学习,国家有教育部管(对应行政管理),学校有学生会管(对应自律管理),我们自己也要管好自己的学习(对应内部管理)。
具体来说:财政部是全国会计工作的”大管家”,管全国的会计规矩、会计市场、会计人才;会计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组织”,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培训;每个公司自己管自己的会计工作,老板对自己公司的账目负责。
知识点五:会计核算
1. 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内容,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过程。
(1)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2)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3)会计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2. 会计核算就是“记账、算账、报账”,把公司的每一笔经济业务(比如进货、销售、花钱、收钱)都记录下来,算清楚赚了还是亏了,然后编制报告,告诉老板、投资者公司的财务情况。
核心要求:必须真实、准确,不能瞎编、不能篡改。比如公司没有发生这笔收入,就不能记进去;凭证是假的,就不能用来记账,否则就是违法。
3. 生活化案例:① 会计核算依据:超市今天卖了5000元的商品,有收银小票为证,会计就可以根据这个实际发生的业务记账;如果老板让会计虚记一笔10000元的收入,没有实际业务,就不能核算,这是违法的;
知识点六:会计监督
1. 会计监督是指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经济监督检查职权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对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的监督。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由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会计核算进行监督,是最基础的监督。
(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如税务、审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是具有强制性的监督。
(3)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负责,接受委托,对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是一种外部监督。
2. 会计监督就是“查账”,确保会计工作是真实、合法的,不让人做假账、乱记账。就像我们的学习,自己监督自己认真学习(单位内部监督),老师监督我们学习(政府监督),家长请家教监督我们学习(社会监督),三层监督,确保学习效果,会计监督也是一样,三层监督确保会计工作规范。
简单区分:自己公司的会计查自己公司的账(内部监督),财政局、税务局查公司的账(政府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查公司的账(社会监督)。
3. 生活化案例:①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超市的会计每天核对收银小票和账簿,确保收入、支出记录准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这就是内部监督;②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市财政局到某公司检查会计账簿,发现该公司伪造凭证、隐瞒收入,对其进行罚款,这就是政府监督
知识点七: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 会计机构是指各单位内部设置的、专门负责办理会计事务的机构;会计人员是指在会计机构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1)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3)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主要为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的小型单位提供记账、报账等服务。
(4)会计岗位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6)会计工作的交接: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应当由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2. 案例:① 会计机构设置:大型企业(如超市连锁公司)设置专门的财务部门,有多名会计、出纳;小型便利店没有专门的财务室,委托代理记账公司记账,每个月把凭证交给代理记账公司即可;②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某公司招聘会计主管,要求有5年会计工作经历,或者有中级会计师证书,这就是符合任职资格;③ 代理记账:小明开了一家小面馆,没有精力记账,就找了一家代理记账公司,每个月支付少量费用,由代理记账公司帮他记录收入、支出,申报纳税;④ 会计岗位设置:超市的出纳负责收钱、付钱,不能同时负责记账和保管会计档案,避免出纳私自挪用公款、篡改账目;⑤ 回避制度:某公司老板的妹妹,不能担任公司的会计主管;会计主管的儿子,不能在公司做出纳;⑥ 会计工作交接:超市的会计要辞职,必须把所有的账簿、凭证、报表交给接手的会计,由会计主管监交,双方签字确认,确保账目没有遗漏、没有问题。
知识点八:会计档案
1. 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1)会计档案的范围: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如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等)。
(2)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程序:① 归档:电子会计档案形成后,应当及时归档,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② 临时保管:电子会计档案临时保管期限为1年,期满后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③ 移交与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接收方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验;④ 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篡改、损毁电子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30年;财务会计报告、银行对账单等的保管期限为10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为永久保管。
2. 师生互动提问:
提问1: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多少年?(回答:30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这些核心的会计资料,保管期限都是30年,财务会计报告、银行对账单是10年,永久保管的是保管清册、销毁清册。)
1.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理解经济法律法规的定义和方法。
2.学生思考:通过这些案例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学生议论、回答。
3.学生认真做好笔记。
4.阅读教材,完成学案中的探究部分。
通过讲授和案例分析,引导学生主动探究新知,使学生能够系统地掌握有关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组成要素和特征,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
活动三:
巩固练习
素质提升
1.师生互动
练习:
下列关于会计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会计法律制度仅适用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B.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唯一的会计法律
C. 会计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
D. 出纳人员可以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1.独立完成练习题,举手回答问题。
2.积极参与游戏,巩固对特征的记忆和理解。
3.分组讨论,积极参与案例分析,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小组代表发言,展示讨论成果,认真听取其他小组的意见和建议,拓宽自己的思维。
通过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巩固学生对经济法律制度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课堂小结
作业布置
(一)课堂小结
1、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工作的“规矩”,包括概念、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办理会计事务的单位和人员。
2. 会计法律制度由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四个层级构成,层级不同,制定主体和效力也不同。
3.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分为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单位内部管理,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负责。
4.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人员、会计档案管理,是会计法的核心内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确保会计工作真实、合法、规范。
(二)作业布置
1、完成练习册中的相关习题,完成同步练习。
2、完成思维导图
板书设计
《会计法》
一、会计法律制度:概念、适用范围
二、构成:会计法律(最高)→ 会计行政法规 → 会计部门规章 → 地方性会计法规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行政管理(财政部)、自律管理、单位内部管理
四、核心内容:
1. 会计核算:真实、合法(依据、资料、内容)
2. 会计监督:内部、政府、社会
3. 会计机构和人员:设置、任职、回避、交接
4. 会计档案:范围、电子档案管理、保管期限
五、核心原则:真实、合法、规范
教学反思
本节课围绕会计法核心知识点展开,结合中职学生学情,采用生活化案例、互动提问等方式,降低了法律条文的抽象性,大部分学生能理解核心内容,但对会计法律制度构成的层级区分、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等细节记忆不够牢固。后续教学中,可增加小组竞赛、案例辨析等活动,强化细节记忆;针对难点内容,可制作简易口诀,帮助学生快速区分易混知识点,同时增加实操练习,让学生结合具体场景应用所学知识,提升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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