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江苏徐州市第七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学情调研政治试题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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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徐州七中高二年级3月学情调研
政治试题
试卷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75分钟
一、单选题(共16小题,每题3分共48分)
1. 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以下属于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党员张某因违反党纪接受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调查
②被动物园的动物咬伤的游客要求动物园赔偿医疗费
③业主赵某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④刘某因公安机关不为其办理改名为“北燕南飞”的登记而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2025年是《民法典》颁布的第五年,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某公司“文案策划”岗位招聘“限招男性”——违背公平原则
B. 郑某在长城附近施工时,不小心对长城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C. 有些应用程序会“默认”帮用户勾选自动续费——违背诚信原则
D. 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违背平等原则
3. 小军写作文回顾了自己经历的几件事情:14岁时当地政府修路征收了自家的承包地,获得了一笔补偿款:15岁时在学校误伤同学,对方家长要求赔偿5000元医药费;16岁时在全国中学生作文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和2000元奖金;17岁时用了同学的崭新书包,为了表示感谢,给了同学100元酬劳。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14岁时小军家的承包地属于用益物权,发挥了土地的交换价值
B. 15岁时小军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C. 16岁时小军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用奖金买零食玩具
D. 17岁时小军与同学订立的是口头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4. 村民李某某早年进城务工,自愿把自己的宅基地(及地面之上的房屋、院落),卖与同一村集体成员刘某某。后来李某某想返回农村居住,遂以宅基地不能转让为由要求刘某某归还住宅。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李某某无权把房屋卖与刘某某
②刘某某已获得该住宅和宅基地的所有权
③刘某某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该宅基地
④李某某出卖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知名艺人甲在机场安检的个人身份信息被安检员乙不当泄露。丙据此查到了甲的电话号码,随后频繁打电话、发信息骚扰,干扰了甲的私人生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个人信息权益
②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③乙若不是故意泄露甲的个人信息,则不构成侵权
④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名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甲公司与小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小王按照合同约定向甲公司付清了全部购房款,甲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小王交付房屋,但在交付期限到期之前,甲公司因台风以及因此导致的停电停水等特殊情形,影响施工共计22天,并最终导致延迟20天交房。小王认为,甲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诉至法院。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延迟交房是不可抗力导致,可以免责
②甲公司向法院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物证
③甲公司应该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
④甲公司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1000件电子产品的要约,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回复“同意,但每件产品价格需提高5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的回复属于有效承诺,合同成立
B. 甲公司若同意乙公司提价,双方无需重新签订合同,原要约自动生效
C. 乙公司的回复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
D. 乙公司的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公司也不影响合同成立
8. 某网红在直播间推广某红薯粉条时,多次强调“原料100%红薯,假一赔十”并展示检测报告,同时承诺“付款后72小时内发货”。某餐饮店下单购买2000份,并且先支付了3000元订金,剩下的尾款等货到再付款。支付页面注明“7天发货”。后商家逾期未发货,辩称“检测发现木薯粉超标无法交付”,仅同意退款。该餐饮店调查发现,该粉条实际为木薯粉制作,遂起诉要求商家按“假一赔十”赔偿10倍货款并承担误工费1000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①商家逾期未发货且查明粉条不含红薯成分,未遵循全面履行原则
②商家因为自身过错无法交货,该餐饮店可要求商家双倍返还订金
③合同因虚假宣传无效,商家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应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④消费者主张“假一赔十”需证明商家存在故意欺诈行为,否则无权索赔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李某与林某婚后生育了李某甲,李某乙。1997年,李某甲出资购买地块,修建房屋一栋,并以其名义按当地风俗摆酒请客,该房屋自建成至今均由李某甲居住。因个人原因该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但有《协议书》《房产所有权确认书》确认该房屋归李某甲所有。2024年李某因死亡注销户口,生前未立下书面遗嘱。李某乙诉至法院,请求继承涉案房屋。下列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为避免此类争议的发生,应将不动产登记在真实权利人的名下
②李某生前虽未立下书面遗嘱,但不影响李某乙对涉案房屋的继承权
③《房产所有权确认书》等是证明李某甲为房屋实际权利人的关键证据
④李某乙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知识产权一词最早于17世纪中叶提出,后来,有法学家将之定义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以后,该词逐渐为国际社会所普遍使用。关于知识产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而使用,就可能构成侵权
②出版社出版已去世作者的著作时,仍需尊重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③唱吧、KTV里播放的歌曲,不涉及著作权的保护
④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保护期越长越好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张乙(残疾且失业),其侄女张丙经常来看望并照顾二老。2023 年1月 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若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B. 若张某订立遗嘱,张丙可能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部分遗产
C. 若张甲不满自己的遗产份额,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D. 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2. 2024年5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2009年,常某(女)与王某(男)婚后生育女孩王小宝。二人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后常某诉至法院,提出判决二人离婚。王某同意离婚,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因为( )
①通过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③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
④不同意抚养女儿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3. 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超市,2023年九月份因经营需要张某单独向好友王某借款170000余元并出具有本人签名的借条一张。2024年六月份双方因感情不合离婚。之后因张某财务破产无力偿还,王某遂向陈某催债。陈某辩称其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张某承担,且对该借款不知情,故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B. 因离婚协议中有相关约定,故该债务理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C. 因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D. 因为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个人债务
14. 李先生今年70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 因涉及到财产继承,李先生不可以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
B.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无须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
C. 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
D. 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王先生对李先生的财物享有自主处置权
15. 戴某与第一任丈夫生育庞小某,2017年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2019年起,戴某患病需人照护,求助庞小某遭拒且不愿承担医疗费用。随后戴某与蔡某签订了协议书,约定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戴某生养死葬,戴某逝后房屋归蔡某。蔡某履约至戴某离世并处理丧葬,依协议主张房屋权利时,庞小某拒绝协助办理变更登记事宜。蔡某将庞小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A. 蔡某依协议享有该房屋的继承权
B. 蔡某应依据意定监护协议承担监护职责
C. 庞小某可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案涉房屋
D. 若蔡某胜诉,自法律文书生效时蔡某取得房屋所有权
16. 小学生小明(7岁)在老师的引导下跟随同学们有序下楼时,在楼梯处不慎摔倒,牙齿磕到了墙面。带队老师发现后立即联系家长并陪同送医。小明父亲以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监管不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学校承担医疗费等损失。学校认为,已在课前课后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多次强调“上下楼梯,按序行走”等内容,楼梯等学校设施场所亦不存在导致小明受伤的隐患。经法院审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中( )
①小明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小明父亲依法维护其身体权
②家长应该厘清责任边界,理性对待孩子受伤和表达诉求
③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带队老师举证学校已经消除隐患
④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不应过度拔高其安全保障义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共5题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7月1日,某大学一名毕业生马某某窃取学校学生的个人信息,制作公开网页。进入网页的人可以给该校女生的颜值打分。网页截图显示,遭泄露的信息包含学号、姓名、学院、籍贯、生日、照片等私密信息,并含有侮辱、诽谤等内容。
2022年底,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10.67亿。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一些企业、机构甚至个人,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突出。我国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明确“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马某某事件自2023年7月1日网络爆料,到7月3日上午警方刑事拘留嫌疑人,已在最大程度上遏制住了可能演化的风险。依法处理是必须,而事前的预防更是重点。生活在信息社会,增强个人安全意识、做好个人信息防护很有必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马某某侵犯了学校学生的哪些权利。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一次拍卖会上,李某欲出售其收藏的一件瓷器,王某欲购买此瓷器。经双方协商约定,王某以5万元购买此瓷器,并当场付清款项,李某在拍卖会结束后两日内将瓷器交付与王某。随后,赵某欲出价6万元购买此瓷器,得到李某的同意,赵某当场付清款项,收购走该瓷器。拍卖会结束两日后,因李某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对王某的约定,双方产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订约履约知识,分析说明李某在此纠纷中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19. 王某在小区散步时,被李某饲养的未拴绳的狗咬伤,花费医疗费2000元。王某要求李某赔偿,李某以“狗是不小心挣脱的”为由拒绝。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分析李某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
20. 材料一 刘某与彭某于2024年6月2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7月,二人一起出资全款购买一处商铺,并登记在彭某名下。二人计划于9月1日举办婚礼,但8月彭某因飞机失事意外去世,由于彭某未立遗嘱,家人悲痛之余更因商铺的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彭某的父母认为二人没有举办婚礼,不同意刘某参与继承彭某的商铺财产,双方产生严重纠纷。刘某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维权。
材料二 家,是人生的安乐窝;家,是人生的避风港。一家人,和和睦睦,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就是最大的福气。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只有家庭和睦,才能万事兴隆,事事顺利。和睦,健康,平安,就是人生最大的赢家!
阅读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题目。
(1)结合材料一,谈谈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商铺继承的份额。
(2)结合材料二,简要说明如何才能做到家和万事兴?
21. 张某与王某2021年结婚,婚后二人生活富足,夫妻恩爱。2022年王某产下一子小张,张某为让妻子高兴,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了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2023年5月,王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受伤,对方负全责,王某住院治疗并获得赔偿5万元。2023年7月,为向妻子证明自己的投资眼光,张某瞒着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好友借钱炒股,却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欠下30万元债务。张某有一伯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张某之子小张,供其以后出国留学使用,不久后老人去世。2025年1月,为摆脱债务对自己生活的影响,王某决定与张某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
①王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
②张某认为:王某受伤赔偿金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炒股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双方都认为:小张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
为此张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这场离婚案中相关财产的归属应该怎样裁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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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七中高二年级3月学情调研
政治试题
试卷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75分钟
一、单选题(共16小题,每题3分共48分)
1. 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以下属于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党员张某因违反党纪接受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调查
②被动物园的动物咬伤的游客要求动物园赔偿医疗费
③业主赵某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④刘某因公安机关不为其办理改名为“北燕南飞”的登记而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党员张某因违反党纪接受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调查,这属于党内纪律检查范畴,是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监督,并非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①错误。
②:被动物园动物咬伤的游客与动物园是平等主体,游客要求动物园赔偿医疗费,涉及侵权责任,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②正确。
③:业主赵某和邻居是平等主体,赵某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涉及相邻关系等民事权益,属于民法调整范围,③正确。
④:刘某因公安机关不办理改名登记提起诉讼,刘某与公安机关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调整,不属于民法调整范畴,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 2025年是《民法典》颁布的第五年,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某公司“文案策划”岗位招聘“限招男性”——违背公平原则
B. 郑某在长城附近施工时,不小心对长城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C. 有些应用程序会“默认”帮用户勾选自动续费——违背诚信原则
D. 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违背平等原则
【答案】D
【解析】
【详解】A:《民法典》明确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该规定存在就业性别歧视,违反的是平等原则,A排除。
B:郑某在长城附近施工时,不小心对长城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损害长城历史风貌、环境风貌以及周边生态环境,违背的是绿色原则,B排除。
C:有些应用程序会“默认”帮用户勾选自动续费,不经过用户同意,违背了自愿原则,C排除。
D:地方保护主义排斥非本地企业参与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直接违反《民法典》中的平等原则,D正确。
故本题选D。
3. 小军写作文回顾了自己经历的几件事情:14岁时当地政府修路征收了自家的承包地,获得了一笔补偿款:15岁时在学校误伤同学,对方家长要求赔偿5000元医药费;16岁时在全国中学生作文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和2000元奖金;17岁时用了同学的崭新书包,为了表示感谢,给了同学100元酬劳。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14岁时小军家的承包地属于用益物权,发挥了土地的交换价值
B. 15岁时小军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C. 16岁时小军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用奖金买零食玩具
D. 17岁时小军与同学订立的是口头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答案】B
【解析】
【详解】A: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对应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对应物的交换价值,A错误。
B:15岁时在学校误伤同学,对方家长要求赔偿5000元医药费,小军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B正确。
C:16岁时小军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可以从事与其行为能力有关的民事活动,可以用奖金买零食玩具,C符合题意。
D:依据材料不能断定小军与同学订立的是否是口头合同,且使用他人物品受益给予对方酬劳并不违背公序良俗,D错误。
故本题选B。
4. 村民李某某早年进城务工,自愿把自己的宅基地(及地面之上的房屋、院落),卖与同一村集体成员刘某某。后来李某某想返回农村居住,遂以宅基地不能转让为由要求刘某某归还住宅。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李某某无权把房屋卖与刘某某
②刘某某已获得该住宅和宅基地的所有权
③刘某某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该宅基地
④李某某出卖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但宅基地及房屋可以依法转让,①表述错误。
②: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②表述错误。
③:村民李某自愿把自己的宅基地卖与同一村集体成员刘某某,刘某某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该宅基地,③符合题意。
④: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李某某出卖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5. 知名艺人甲在机场安检的个人身份信息被安检员乙不当泄露。丙据此查到了甲的电话号码,随后频繁打电话、发信息骚扰,干扰了甲的私人生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个人信息权益
②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③乙若不是故意泄露甲的个人信息,则不构成侵权
④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名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③:《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本案中安检员乙因职务原因获取甲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无论乙是否故意,泄露信息均违反《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构成侵权,①符合题意,③不符合题意。
②:《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本案中丙通过非法获取的电话号码对甲进行骚扰,侵犯了甲的私人生活安宁,属于典型的隐私权侵害,②符合题意。
④: 乙泄露的是个人信息,丙实施的是骚扰行为,二者均未直接损害甲的名誉,因此“恢复名誉”缺乏依据,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6. 甲公司与小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小王按照合同约定向甲公司付清了全部购房款,甲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小王交付房屋,但在交付期限到期之前,甲公司因台风以及因此导致的停电停水等特殊情形,影响施工共计22天,并最终导致延迟20天交房。小王认为,甲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诉至法院。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延迟交房是不可抗力导致,可以免责
②甲公司向法院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物证
③甲公司应该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
④甲公司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也包括社会现象,如军事行动。甲公司因台风以及因此导致的停电停水等特殊情形,影响施工导致推迟交房,可见甲公司延迟交房是不可抗力导致,可以免迟延履行的责任,①正确。
②:甲公司向法院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书证,②错误。
③: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的,当事人应该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③正确。
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成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甲公司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④错误。
故本题选B。
7.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1000件电子产品的要约,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回复“同意,但每件产品价格需提高5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的回复属于有效承诺,合同成立
B. 甲公司若同意乙公司提价,双方无需重新签订合同,原要约自动生效
C. 乙公司的回复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
D. 乙公司的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公司也不影响合同成立
【答案】C
【解析】
【详解】A: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乙公司提出每件产品价格需提高 5 元,属于对要约中价款这一实质性内容的变更,不构成有效承诺,合同不成立,A排除。
B:甲公司若同意乙公司提价,双方需就新的要约内容达成一致,并非原要约自动生效,需要重新协商确定合同内容,B排除。
C:如上述法律条文所述,乙公司对价格进行变更,属于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C正确。
D:乙公司的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公司,属于逾期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逾期的承诺视为新要约,会影响合同成立,D排除。
故本题选C。
8. 某网红在直播间推广某红薯粉条时,多次强调“原料100%红薯,假一赔十”并展示检测报告,同时承诺“付款后72小时内发货”。某餐饮店下单购买2000份,并且先支付了3000元订金,剩下的尾款等货到再付款。支付页面注明“7天发货”。后商家逾期未发货,辩称“检测发现木薯粉超标无法交付”,仅同意退款。该餐饮店调查发现,该粉条实际为木薯粉制作,遂起诉要求商家按“假一赔十”赔偿10倍货款并承担误工费1000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①商家逾期未发货且查明粉条不含红薯成分,未遵循全面履行原则
②商家因为自身过错无法交货,该餐饮店可要求商家双倍返还订金
③合同因虚假宣传无效,商家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应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④消费者主张“假一赔十”需证明商家存在故意欺诈行为,否则无权索赔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商家逾期未发货且粉条成分虚假,未全面履行合同,消费者主张“假一赔十”需证明商家欺诈,①④正确。
②:该案例中的订金不属于定金,不适用双倍返还定金,②排除。
③:合同并非因虚假宣传无效。并且案件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情况,不涉及无效合同,③排除。
故本题选B。
9. 李某与林某婚后生育了李某甲,李某乙。1997年,李某甲出资购买地块,修建房屋一栋,并以其名义按当地风俗摆酒请客,该房屋自建成至今均由李某甲居住。因个人原因该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但有《协议书》《房产所有权确认书》确认该房屋归李某甲所有。2024年李某因死亡注销户口,生前未立下书面遗嘱。李某乙诉至法院,请求继承涉案房屋。下列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为避免此类争议的发生,应将不动产登记在真实权利人的名下
②李某生前虽未立下书面遗嘱,但不影响李某乙对涉案房屋的继承权
③《房产所有权确认书》等是证明李某甲为房屋实际权利人的关键证据
④李某乙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效力。若房屋实际权利人与登记不一致,易引发权属争议。因此,将不动产登记在真实权利人名下可避免此类纠纷。①正确。
②错误:涉案房屋虽登记在李某名下,但李某甲通过出资、居住及《协议书》《房产所有权确认书》等证据证明其为实际权利人。因此,该房屋不属于李某的遗产,李某乙无权继承。②错误。
③正确:《协议书》和《房产所有权确认书》是证明李某甲为房屋实际权利人的关键证据,能有效推翻登记名义的推定。③正确。
④错误:若李某乙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而非直接申请再审。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0. 知识产权一词最早于17世纪中叶提出,后来,有法学家将之定义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以后,该词逐渐为国际社会所普遍使用。关于知识产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而使用,就可能构成侵权
②出版社出版已去世作者的著作时,仍需尊重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③唱吧、KTV里播放的歌曲,不涉及著作权的保护
④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保护期越长越好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知识产权具有特定的专有性特征,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法律特别规定,他人不得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否则构成侵权,故①正确。
②:出版社出版已去世作者的著作时,仍需尊重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故②正确。
③:唱吧、KTV里播放的歌曲,如果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也构成侵权,故③错误。
④:专利权保护期限有相应的规定,并非保护期越长越好,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1. 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张乙(残疾且失业),其侄女张丙经常来看望并照顾二老。2023 年1月 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若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B. 若张某订立遗嘱,张丙可能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部分遗产
C. 若张甲不满自己的遗产份额,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D. 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答案】D
【解析】
【详解】D:无论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张乙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D符合题意。
A:若张某未立遗嘱,应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不是由李某做出安排,A错误。
B: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若张某订立遗嘱,张丙可能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部分遗产,B错误。
C:若张甲不满自己的遗产份额,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可提起诉讼,C错误。
故本题选D。
12. 2024年5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2009年,常某(女)与王某(男)婚后生育女孩王小宝。二人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后常某诉至法院,提出判决二人离婚。王某同意离婚,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因为( )
①通过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③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
④不同意抚养女儿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常某与王某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因此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②④正确。
①: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无关,①排除。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3. 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超市,2023年九月份因经营需要张某单独向好友王某借款170000余元并出具有本人签名的借条一张。2024年六月份双方因感情不合离婚。之后因张某财务破产无力偿还,王某遂向陈某催债。陈某辩称其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张某承担,且对该借款不知情,故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B. 因离婚协议中有相关约定,故该债务理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C. 因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D. 因为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个人债务
【答案】A
【解析】
【详解】A:张某的借款是经营超市的需要,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A正确。
B: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陈某承担,该协议属于张某与陈某的内部约定,陈某履行还款义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张某追偿,但陈某在此之前也有还款义务,B错误。
C:陈某有还款义务是因为张某的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其原因,C错误。
D: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但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陈某的共同债务,D错误。
故本题选A。
14. 李先生今年70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 因涉及到财产继承,李先生不可以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
B.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无须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
C. 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
D. 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王先生对李先生的财物享有自主处置权
【答案】C
【解析】
【详解】A:意定监护制度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主选择监护人,不受亲属关系限制。财产继承问题不影响监护人的选定权,子女的赡养义务亦不因此免除,A排除。
B:根据《民法典》规定,意定监护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无效。书面形式是确保协议有效性的法定要件,B排除。
C:意定监护协议的核心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协议符合法定形式且内容合法,他人(包括子女)不得干预,C符合题意。
D:监护人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但财产管理需以确保被监护人利益为前提,不得擅自处置或滥用。若监护人侵害财产权益,可被撤销资格并追责,D排除。
故本题选C。
15. 戴某与第一任丈夫生育庞小某,2017年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2019年起,戴某患病需人照护,求助庞小某遭拒且不愿承担医疗费用。随后戴某与蔡某签订了协议书,约定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戴某生养死葬,戴某逝后房屋归蔡某。蔡某履约至戴某离世并处理丧葬,依协议主张房屋权利时,庞小某拒绝协助办理变更登记事宜。蔡某将庞小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A. 蔡某依协议享有该房屋的继承权
B. 蔡某应依据意定监护协议承担监护职责
C. 庞小某可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案涉房屋
D. 若蔡某胜诉,自法律文书生效时蔡某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详解】A:蔡某已经与戴某离婚,不再是其法定继承人,蔡某依据协议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基于遗赠抚养协议,A不选。
B:根据材料信息,戴某与蔡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B不选。
C: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庞小某不可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案涉房屋,C不选。
D:该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蔡某也尽到了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若蔡某胜诉,自法律文书生效时蔡某取得房屋所有权,D入选。
故本题选D。
16. 小学生小明(7岁)在老师的引导下跟随同学们有序下楼时,在楼梯处不慎摔倒,牙齿磕到了墙面。带队老师发现后立即联系家长并陪同送医。小明父亲以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监管不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学校承担医疗费等损失。学校认为,已在课前课后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多次强调“上下楼梯,按序行走”等内容,楼梯等学校设施场所亦不存在导致小明受伤的隐患。经法院审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中( )
①小明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小明父亲依法维护其身体权
②家长应该厘清责任边界,理性对待孩子受伤和表达诉求
③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带队老师举证学校已经消除隐患
④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不应过度拔高其安全保障义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小明7岁具备民事权利能力,①错误。
②:在本案中,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家长应理性分析,厘清责任边界,不能盲目认为学校要承担责任,应该理性对待孩子受伤和表达诉求,②正确。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且应由学校举证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消除安全隐患,而不是带队老师,③错误。
④:学校已在课前课后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楼梯等学校设施场所亦不存在导致小明受伤的隐患,说明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不应过度拔高其安全保障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C。
二、非选择题(共5题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7月1日,某大学一名毕业生马某某窃取学校学生的个人信息,制作公开网页。进入网页的人可以给该校女生的颜值打分。网页截图显示,遭泄露的信息包含学号、姓名、学院、籍贯、生日、照片等私密信息,并含有侮辱、诽谤等内容。
2022年底,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10.67亿。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一些企业、机构甚至个人,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突出。我国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明确“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马某某事件自2023年7月1日网络爆料,到7月3日上午警方刑事拘留嫌疑人,已在最大程度上遏制住了可能演化的风险。依法处理是必须,而事前的预防更是重点。生活在信息社会,增强个人安全意识、做好个人信息防护很有必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马某某侵犯了学校学生的哪些权利。
【答案】
①从网页截图来看,遭泄露的信息包含学号、姓名、学院、籍贯、生日、照片等。其中,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公开、使用肖像权人肖像的行为已经侵犯被盗信息者的肖像权。 ②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泄露他人学号、籍贯、生日等信息则属于侵犯个人信息的范畴,若包含私密信息的,则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马某某存在对部分学生的颜值进行打分、排名的行为,并含有侮辱、诽谤内容,则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马某某侵犯学校学生合法权利案例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关键词①:马某某窃取学校学生的个人信息→可联系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关键词②:遭泄露的信息包含学号、姓名、学院、籍贯、生日、照片等私密信息→可联系公民享有肖像权的知识。
关键词③:进入网页的人可以给该校女生的颜值打分,并含有侮辱、诽谤等内容→可联系公民享有名誉权的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一次拍卖会上,李某欲出售其收藏的一件瓷器,王某欲购买此瓷器。经双方协商约定,王某以5万元购买此瓷器,并当场付清款项,李某在拍卖会结束后两日内将瓷器交付与王某。随后,赵某欲出价6万元购买此瓷器,得到李某的同意,赵某当场付清款项,收购走该瓷器。拍卖会结束两日后,因李某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对王某的约定,双方产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订约履约知识,分析说明李某在此纠纷中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答案】①李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②李某和王某的买卖合同,经过了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该合同成立。
③李某、王某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该合同有效。
④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诚信地履行义务。该纠纷中,李某未能履行将瓷器交付于王某的义务,故应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李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运用订约履约相关知识,从合同订立的过程与履行合同的原则角度对李某与王某产生的纠纷进行分析作答,说明李某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经李某与王某协商约定,王某以5万元购买此瓷器,并当场付清款项,李某在拍卖会结束后两日内将瓷器交付与王某→可调用合同订立过程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的相关内容。分析本案中,王某欲以5万元购买此瓷器为要约,并当场付清款项,李某接受款项并与其协商约定拍卖会结束后两日内将瓷器交付与王某为承诺,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内容合法,该合同成立且有效。
有效信息②:随后赵某欲出价6万元购买此瓷器,得到李某的同意,赵某当场付清款项,收购走该瓷器→可调用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和民法典所规定的履行合同遵循的原则等相关内容,分析本案中,赵某以6万元购买此瓷器并当场付清款项收购走,即获得该瓷器所有权,后续李某不能履行将瓷器交付于王某的义务,违背合同履行的全面原则和诚信原则,违反合同约定,故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9. 王某在小区散步时,被李某饲养的未拴绳的狗咬伤,花费医疗费2000元。王某要求李某赔偿,李某以“狗是不小心挣脱的”为由拒绝。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分析李某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仅当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才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②本案中,李某违反饲养管理规定未给狗拴绳,对狗咬伤王某的损害结果不存在法定免责情形:王某正常散步,自身对损害发生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李某以“狗不小心挣脱”为由不能免除责任,因此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需运用侵权责任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相关规则和李某的情况是否符合免责情形来判断。
有效信息:王某在小区散步时,被李某饲养的未拴绳的狗咬伤,花费医疗费2000元。王某要求李某赔偿,李某以“狗是不小心挣脱的”为由拒绝→从无过错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李某违反饲养管理规定且不存在法定免责情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 材料一 刘某与彭某于2024年6月2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7月,二人一起出资全款购买一处商铺,并登记在彭某名下。二人计划于9月1日举办婚礼,但8月彭某因飞机失事意外去世,由于彭某未立遗嘱,家人悲痛之余更因商铺的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彭某的父母认为二人没有举办婚礼,不同意刘某参与继承彭某的商铺财产,双方产生严重纠纷。刘某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维权。
材料二 家,是人生的安乐窝;家,是人生的避风港。一家人,和和睦睦,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就是最大的福气。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只有家庭和睦,才能万事兴隆,事事顺利。和睦,健康,平安,就是人生最大的赢家!
阅读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题目。
(1)结合材料一,谈谈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商铺继承的份额。
(2)结合材料二,简要说明如何才能做到家和万事兴?
【答案】(1)①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是否进行结婚登记为准。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二人结婚登记后共同出资全款购买的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商铺属于刘某与彭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刘某与彭某各拥有商铺的一半产权。由于彭某未立遗嘱,彭某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配偶与父母平均分配彭某一半产权的商铺。
(2)要做到家和万事兴,家庭成员都必须以法律为准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①首先,父母要履行对子女抚养的义务,教育的义务,监护职责,行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权利,对子女进行必要和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②其次,成年子女要履行对父母赡养的义务,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等各方面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安享晚年。
③再次,国家也要保证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真正落实,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对家庭暴力、虐待等各种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财产分割及继承
考点考查:夫妻财产、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主体是法院,要求运用夫妻财产的知识,分析如何判决商铺继承的份额。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刘某与彭某于2024年6月2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可运用合法婚姻的知识,说明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二人结婚登记后共同出资全款购买的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效信息②:彭某未立遗嘱,家人悲痛之余更因商铺的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可运用法定继承的知识,分析说明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因此,刘某与彭某各拥有商铺的一半产权,再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属于彭某的一半商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主体是家庭成员,要求运用家和万事兴知识,分析说明如何做到家和万事兴。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父母对子女权利与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说明父母要履行对子女抚养、教育等的义务。
有效信息②:子女对父母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说明成年子女要履行对父母赡养的义务,使父母安享晚年。
有效信息③:老年人合法权益→可联系教材知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说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真正落实能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1. 张某与王某2021年结婚,婚后二人生活富足,夫妻恩爱。2022年王某产下一子小张,张某为让妻子高兴,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了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2023年5月,王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受伤,对方负全责,王某住院治疗并获得赔偿5万元。2023年7月,为向妻子证明自己的投资眼光,张某瞒着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好友借钱炒股,却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欠下30万元债务。张某有一伯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张某之子小张,供其以后出国留学使用,不久后老人去世。2025年1月,为摆脱债务对自己生活的影响,王某决定与张某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
①王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
②张某认为:王某受伤赔偿金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炒股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双方都认为:小张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
为此张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这场离婚案中相关财产的归属应该怎样裁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①王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存款虽在王某名下,但其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②张某的认识是错误的。王某受伤获得的赔偿金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张某炒股所欠债务属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伯父的遗产是属于小张个人的,张某和王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张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张某和王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财产纠纷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遗嘱继承重意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分析这场离婚案中相关财产的归属应该怎样裁定?并说明理由,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王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本案中,张某与王某婚后,张某将二人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银行账户,这些工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仅因存于王某名下就归其一人所有。汪某的认识是错误的。
有效信息②:张某认为:王某受伤赔偿金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炒股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王某在上班途中被撞受伤获得的 5 万元赔偿,是因其个人受到人身损害而得到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应归王某个人所有。张某瞒着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好友借钱炒股,且欠下 30 万元巨额债务,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以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张某的认识是错误的。
有效信息③:双方都认为:小张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中,张某的伯父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小张供其出国留学使用,明确了该遗产是给予小张个人的,所以该遗产应属于小张个人财产,张某和王某的看法错误。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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