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一.国之栋梁--选官制度
二.国之中枢--三省六部制
三.国之命脉--赋税制度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标要求】
通过了解隋唐时期封建社会的高度繁荣,认识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民族交融、区域开发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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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选官制度
世官制
(血缘)
西周
军功授爵制
(军功)
战国(秦国)
武帝:察举制
(德才)
汉代
九品中正制( ?)
魏晋南北朝
历代选官制度的变化
察举制:是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建议为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自下而上选拔人才的制度,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选拔人才并且推荐给中央或者上级,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吏的制度。
察举制选拔人才的形式如何?
察举制
基础:经过乡里评议人物(德才)往上荐举最终中央任免
最终任免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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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秀才,不知书,
察孝廉,父别居,
寒素清白浊如泥,
高第良将怯如鸡。
---东汉桓灵时童谣
察举制异化
推举权力:从乡里清议到世家大族
选拔依据:从德才兼备到门第
影响:察举制的选拔依据变化使得无法选拔出合适的人才,不适于国家统治的需要。
察举制的弊端就是形成了察举人与被察举制之间的裙带关系,从而形成朋党势力,干扰人才选拔
(一)九品中正制
背景
1
①察举制难以维持
东汉末年,社会动荡,人口流移,考详无地,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基础。
②地方大族名士操纵选官,交结朋党,干扰选拔,威胁中央集权。
乡里清议图
九品中正制
一. 选官制度
姚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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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品中正制
(1)设立时间:魏文帝曹丕时期
(2)措施:
(3)选拔依据
①个人道德和才能
②主要看家世(西晋)
①设置中正官 ②评议人物
进步性:继承汉朝以来评议人物的传统,又将评议权收归中央,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
局限性:到西晋时期,主要看重家世,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门阀士族控制选官权,不利于朝廷无法选择真正的人才。
设置中正:这是九品中正制的关键环节。中正,即中正官,是掌管对某一地区人物进行品评的负责人。中正官又有大小之分,大中正官由各州郡分别推选产生,所推举的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产生小中正。大、小中正产生后,由中央分发一种人才调查表,在该表中将人才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品第人物:这是中正官的主要职责。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品评主要有三个内容:家世、行状(即个人的品行才能)、定品(即确定品级)。
选拔依据: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
一. 选官制度
2.科举制
发展历程:
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隋文帝
隋炀帝
唐太宗
武则天
唐玄宗
始建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建立
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为主
首创武举和殿试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
1.九品中正制
学习聚焦p40:
科举制使官员选拔变得更加公开和公平,中国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与完善。
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思考】在唐代明经、进士两科考试中,为何
进士科“其得人亦最为盛焉”?
明经科侧重对经义的记忆和解读;
进士科侧重对时务能力的考查,更有利于选拔人才。
思考题1:p41学思之窗
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高宗)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其推重谓之“白衣公卿”,又曰“一品衣衫”。其艰难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的英雄尽白头!”
思考,隋唐时期的科举考试对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有什么影响?
① 选拔优秀人才,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提高行政效率。
②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社会形成普遍持久的读书风尚。
③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基础,加速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④把选官权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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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与教材,比较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说明科举制的优势之处。
材料:(隋朝)统一全国后,对门第世家独霸政府的现象进行改革,改用考试的方法,向平民阶层选拔新进官员。凡考试及格的知识分子,不问什么门第,一律委任官职……
——柏杨《中国人史纲》
由重家世、门第到重学识才能
选拔范围:
选拔方式:
由中正官品评到考试,日益公平、公正、客观。
社会阶层不断扩大,推动社会阶层流动。
选拔标准:
趋势:古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与完善
思考题2
魏晋南北朝
三公
九卿
皇帝
东汉
皇帝
尚书台
三公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皇帝
尚书省
中书省
门下省
西汉
秦朝
皇帝
三公九卿
【决策】
【执行】
中朝(尚书令作用上升)
二. 三省六部制
中枢决策和行政体系的演变
尚书本是少府属官。与其他国家机关不同,少府主管皇帝私人事务。汉时,皇帝任用亲近为中书、尚书,这些官员基本上直接对皇帝负责,称为内朝。相对的,以三公九卿为首的对国家负责的诸多官员被称为外朝。尚书最初是四名,后增为五人,并进行分工。其后,分别给这些不同的职能取了名字,都叫某某曹,称为五曹治事。再往后,或是三公曹有两位尚书,或是主客曹分南北,或是干脆多加一曹,总之,最常见的统称是六曹。其间,曹也开始改称部,到隋唐固定下来,这才有了六部。各曹的长官,本来都叫尚书,没有什么三公曹尚书、常侍曹尚书的叫法,在发展中也改用曹或部来冠名,遂有选部尚书、吏部尚书之名。尚书工作的地方叫尚书台。小领导叫尚书令,在尚书中选拔一名为副手,叫做仆射。后来改用左右仆射两位专职副长官。他们都是少府的属官,接近权力中心,但品阶并不高。由于皇帝的重用,尚书台逐渐超过丞相府,成为权力的中心,尚书令也隐隐成为实际的宰相。在魏晋,尚书台改称尚书省,并脱离少府,成为独立的机构。尚书令、左右仆射、尚书的品阶逐渐高贵。但是,在尚书省成为新的实权相府后,他与皇帝的亲密关系便瓦解了,皇帝又相继设立中书省、门下省做为自己的亲信。此时,尚书省及其下属六部反成了外朝,纯粹的国家机关。由于尚书令的位太高、权太重,皇帝不再轻易授人。在隋唐宋,也就是三省六部制之下,尚书令一般是虚置的。尚书省的实际长官是左右仆射。不过,严格来说,仆射与尚书的关系并不是今天通常理解的上下级关系。至于明清,更只有六部,没有三省,尚书令自然是完全废除,连虚位也没有了。也就是说,前一段儿干脆没有六部,中一段儿尚书令常常是虚位,后一段干脆没有尚书省,尚书令是六部实权总长官的时间非常稀有,大约只有李世民任职期间吧。
皇 帝
中书省
尚书省
门下省
草拟诏令
负责 执行
审核诏令
吏
部
户
部
礼
部
兵
部
刑
部
工
部
二. 三省六部制
1.正式确立:隋文帝时
职能
(运行程序)
影响
①分工明确,中央的决策和行政体系日臻完善,效率提高②相互制约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③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2.发展:唐朝时,设立政事堂(中书门下)影响p41
唐朝时初设,政事堂(中书门下)。唐初始有此名,设在门下省,后迁到中书省。 开元 十一年(公元723年)改称中书门下,因宰相名义上即为中书门下省长官之故。下设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 北宋 就中书内省设政事堂,简称中书,与枢密院分掌政、军,号称“二府”。 元丰 改制后,遂以尚书省的都堂为宰相办公所在,因也称都堂为政事堂。 宋 苏辙 《龙川别志》卷上:“ 太祖 登 正阳门 ,望城中诸军未有归者,乃脱甲(盔甲)诣(到)政事堂。”
尚书省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尚书令掌总领百官,仪刑端揆(指丞相)。其属有六尚书,法周之六卿,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凡庶务皆会而决之。
尚书左丞相(仆射)一人,右丞相(仆射)一人,并从二品。左右丞相掌总领六官,纪纲百揆(纪纲"指治理纲常,"百揆"指总领百官),以贰令之职,令则专统焉。
中书省
中书令二人,正三品。中书令之职,掌军国之政令,缉熙帝载(辅助皇帝光大治国之道),统和天人。入则告之,出则奉之(参与机要,向皇帝禀报政务,对外执行皇帝旨意,颁布政令),以厘万邦,以度百揆,盖以佐天子而执大政者也。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二曰制书,三曰慰劳制书,四曰发日敕,五曰敕旨,六曰论事敕书,七曰敕牒。
中书侍郎掌贰令之职,凡邦国之庶务,朝廷之大政,皆参议焉。
1、古代主要赋税种类
田(地)税:以田亩为基础的土地税。
人口税(丁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户税:以户为单位的财产税。
徭役:成年男子所需承担的力役和兵役。
三、赋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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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史渊源:租调制(魏晋时期)
①魏晋:
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单位)征收粮和绢帛。
②北魏:
孝文帝改革时颁布均田令,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2)内容
◎均田制示意图
①对象:
唐初将赋税征收对象定为21至59岁的成年男子;除租、调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②意义:
①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②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名称 物品 实质
租 粟 土地税
庸 绢或布代役 代役税
调 绢或布 财产税
◎租庸调制示意图
1.唐初——租庸调制
补充认识:
“诸视流内九品以上官及男年二十以下、老男、废疾、妻妾、部曲、客女、奴婢,皆为不课户 。
---《唐律疏议》开元二十五年(737年)户令
结合材料思考,哪些人在租庸调制下不需要纳税?
所有属于九品及以上的流内官员,以及二十岁以下的男子、老年男子、有严重残疾的人、官员的妻妾、部曲、客女、奴婢,都属于不承担赋税的户
部曲:军队编制单位及豪门私兵,后引申为部属;客女指身份略高于婢女但低于平民的妇女群体,其社会地位与“部曲”(依附民阶层)等同
2.唐中后期——两税法
(1)背景
唐初赋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更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于是,炎建议作两税法。
—— 《资治通鉴》卷226
①安史之乱,户籍被破坏,逃户流民增加
②军费开支加大,赋税任意加收,官吏盘剥严重,加剧人口流亡 ;
③富者逃税,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
④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政府财收入减少
思考:结合材料和教材内容,总结两税法实施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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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年,唐德宗采用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
(2)内容
收税流程①定总额:量出为入,国家根据财政支出制定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额,向当地人民征收。
② 摊税额:当地人和外来户均编人现居州县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房屋,牲畜等)多少定出户等,按垦田面积和户等高下摊分税额。租庸调、杂徭全部废除。
③纳钱米:户税依户等纳钱,地税按垦田面积纳米粟,无论是夏税还是秋税,都要征收户税和地税。
收商税:无固定居处的商人,要向所在州县缴纳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
户税亦称“户税钱”或“税钱”,是指以户为单位按资产征收的税。东汉曹操平袁绍,定每户征收绢2匹,绵2斤,为户税之始。晋武帝时,又增其赋,丁男之户,岁输绢3匹,绵3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称为户调。唐沿用户税名,武德六年 (623年),令天下户按其资产分为3等。贞观九年 (635年),将3等户中的每等更分为上、中、下,成为9等。户税已成为定制,三年一大税,每年一小税。 [1]
材料二 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炎建议作两税法。……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 ,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 。……其租庸调、杂徭悉省。——《资治通鉴》卷226
两税法的评价?
(3)影响1:
扩大征税对象
以财产为主要征税标准
简化税收名目
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定出的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目向当地人户征收。 [5]
主户和客户,都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户等。 [5] [6]
两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十一月纳毕。 [5]
“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全部取消,但丁额不废。 [5]
两税依户等纳钱,依田亩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的垦田数为准,均平征收。 [5]
没有固定住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征收三十分之一的税。 [5]
凡鳏寡孤独不济者,可以免税。 [5]
此外敛者,以枉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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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庸调制 两税法
主要征税标准
征税项目
征税对象
人丁
财产
田租、户调、力役
户税、地税
21-59岁的成年男子
不分主客、农商,一律纳税
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
本课小结
古代政治制度不断完善
选官制度
从察举制到科举制
更加公开公平
中央官制
从三公九卿制到三省六部制
皇权大大加强
赋税制度
从租调制到两税制
以财产来征税
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隋唐盛世的开创原因(小结)
隋朝奠基(隋文帝统一国家;隋炀帝修运河,建东都,设仓库)
唐朝开创(政治:统治者;经济基础:农业,手工业;民族关系;对外关系)
隋唐时期的制度创新(选官制;赋税制;中枢行政制)
人民群众辛勤劳动奠定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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