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核心考点突破十七:中古世界区域文明的多元面貌
【复习导引】
本专题对应课标要求:通过了解中古时期欧亚地区的不同国家、民族、宗教和社会变化,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社会状况,认识这一时期世界各区域文明的多元面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2019年部编版教材的调整,非洲与美洲文明已被移入选择性必修课程,必修课程主要聚焦于欧洲和亚洲。因此,复习时应以欧洲和亚洲为重点,非洲与美洲部分简要掌握即可。
中古时期(约5—15世纪)的世界是一幅多元文明并存的画卷。当西欧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封君封臣制度和庄园经济时,东罗马帝国(拜占庭)仍在东部地中海延续着罗马的荣光;当阿拉伯人在西亚北非建立起横跨三大洲的帝国并成为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桥梁时,东亚的中国正经历着从隋唐到宋元的统一与分裂交替演进;当日本和朝鲜在中华文明的辐射下建构中央集权国家时,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和美洲的印第安人也在独立创造着各自的文明成果。这一时期一个重要的历史现象是——在欧亚大陆的广大地域,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日益成为塑造文明面貌的重要力量,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比上古时期更加频繁和深入。
复习本专题时,建议重点把握三条线索:第一,西欧封建社会的制度特征与演变逻辑——封君封臣制、庄园经济、城市兴起、王权强化、“中世纪并非始终黑暗”的辩证认识;第二,亚洲各大帝国的不同发展路径——阿拉伯帝国在文化融合中的桥梁作用,日本从律令制到幕府政治的嬗变;第三,中古世界文明多元性与交流共融的双重面貌。
一、西欧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与演变
(一)封建制度的基本结构
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日耳曼人在帝国废墟上建立起一系列王国,西欧进入封建社会。西欧封建社会有三个基本特征:封君封臣制度、庄园与农奴制度、基督教会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封君封臣制度是西欧封建社会的政治特征。封君授予封臣土地,封臣向封君宣誓效忠并承担服军役等义务。这种关系中蕴含着“契约”因素——双方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侯建新先生指出:领主有义务保护附庸,可以抛弃违约附庸;附庸服军役责无旁贷,对于领主图谋侵害的行为,可提出抗议或“撤回忠诚”。个体权利既是有限的等级权利,也是发展中的个体权利——不论是领主,还是普通农民,虽然等级不同权利也不同,但都有不可剥夺的权利。
英王亨利一世(1100—1135年在位)的加冕宪章,规定了国王对教会财产及诸侯领地所拥有的权利,特别是载明了国王所不能做或决意不去做的事,是一份明确规定封建关系的法律文件。这份文件体现了王权有限的观念——国王的权力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封建契约的约束。
庄园经济是西欧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庄园是基本的经济组织单位,领主占有庄园土地,农奴被束缚在土地上从事劳动,庄园内部的生产和消费基本自给自足。中世纪前期农奴生活十分困苦,一顿上好的饭食“通常由两道饭菜组成,一道是粥状的麦糊,一道是麦糊状的粥”。粮食结构的简单粗陋意味着农奴几乎完全依赖谷物生存,缺乏蛋白质和维生素来源,身体耐力和免疫力都受到严重影响。
基督教会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领域拥有巨大权力,占有大量土地和财产,垄断教育和文化。1066年英国国王爱德华在诺曼征服后逐渐被神圣化,在英王与威斯敏斯特修道院的推动下于1161年被正式册封为圣徒——王室与教会相互利用。国王借助教会的神圣权威来追溯王统的正统性,教会则借助王室的世俗力量巩固自身地位。
(二)从分裂到整合:王权的强化与民族国家的萌发
西欧封建社会并非一成不变。10至11世纪起城市兴起,市民阶级逐渐成长壮大。城市通过赎买或斗争获取自治特许状,成为游离于封建庄园体系之外的“自由岛屿”。中世纪英格兰某市商人行会规章规定:除基尔特会员之外,任何人皆不得购买蜂蜜、腌青鱼、磨石等特定商品,亦不得开设酒馆;违反禁令者没收货物归于国王。工商业自治得到了王权支持——国王以特许状换取城市的财政贡献和政治效忠以对抗诸侯,城市以国王的庇护来保障商业特权和自治地位。
13世纪佛罗伦萨的弗洛林金币和威尼斯的杜卡托金币逐渐取代拜占庭和阿拉伯帝国货币,成为地中海贸易的主流通货。这一转变的原因是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意大利城市国家凭借发达的商业和手工业率先建立了稳定的信用货币体系。商品经济发展催生了更加系统化的社会治理——中世纪中期英国庄园管理从依赖口头记忆转向书面文件,产生了地籍册、账簿、法庭案卷等管理文本。从口头记忆到书面文件不只是一个技术转变,更标志着基层治理趋于规范——有了档案就要求管理有记录可循,司法纠纷需要文书作为证据。
王权集中的程度在各个区域表现出明显差异。11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室对铸币的控制较弱,许多铸币厂由教会掌控;法国铸币业被大领主控制;英国王室则控制了大量铸币厂,每三到六年便调整货币设计。铸币权是主权的核心表征之一——谁能够在金属上打上印记并将之规定为法定支付手段,谁就拥有了对经济命脉的支配权。英国王室的铸币控制力最强,法国次之,神圣罗马帝国最弱,这一差异恰好与三国王权集中程度的高低顺序一致。
13世纪英格兰税务征缴中,各地根据国王令状建立税务陪审团,普通民众出任税务陪审员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国王令状是征税的启动环节,而评估和征收的具体执行则依赖地方陪审团——中央权威与地方参与相结合的模式体现了地方自治色彩。中世纪英格兰并不存在绝对的君主专制,君主要征税还需要通过地方协商机制来获得同意。
从10世纪开始,德意志地区出现了长达数个世纪的拓荒运动,公有地逐渐消亡,其上共同权利成为封建领主的个人权利,大土地经营方式逐渐改变,小土地经营方式增长。公有地消亡意味着农民不再能够依赖公有地放牧或砍柴以补充生计,只能更加依附于领主。小土地经营增长又意味着庄园主不再能够维持大规模集体劳动的管理模式,只得将土地分散出租——农民在自己经营的小块土地上有了一定自主权。庄园依附关系在松动,领主和农民的关系正在缓慢地从“人身控制”转向“契约承租”。
(三)中世纪并非“始终黑暗”
“中世纪”一词长期以来被贴上“黑暗时代”的标签,但历史研究表明,中世纪西欧绝非始终蒙昧。在封建法中的“契约”或“准契约”关系深刻影响了中世纪的经济社会生活,个体权利的发育是近代欧洲文明的重要内核。市民力量的成长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城市自治传统。大学兴起为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科学革命准备了条件。15至16世纪形成的民族国家所创造的近代文明元素,有相当部分是从中世纪城市中借用过来的——中世纪城市是“近代欧洲文明的摇篮”。
二、东欧:拜占庭帝国的兴衰与俄罗斯的崛起
(一)拜占庭:罗马帝国的延续与终结
拜占庭帝国的统治者从未认为自己是“拜占庭人”,而以“罗马人”自称,自视为罗马帝国的正统延续。但拜占庭并非对罗马的简单复制——它将罗马的政治框架与希腊化东方文化传统融合,坚守基督教信仰。到13世纪,拜占庭人被迫接受现实:他们的皇帝已不具备所称的“统治全人类”能力,皇帝的许可与授权已失去意义——这背后是东罗马帝国疆域的持续缩减及国力损耗。6世纪末以斯拉夫人为主体的北方族群大批涌入拜占庭帝国,拜占庭皇帝不得不在新颁布的法律中吸收前者的某些习惯法——对法律中吸纳斯拉夫习惯法说明拜占庭帝国的立法文化具有包容性。
拜占庭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遗产。基辅罗斯的文化深受拜占庭文化影响;《查士丁尼法典》推动了近代欧洲法律发展。13世纪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在西方几乎被遗忘,却在750至900年间被全部译成阿拉伯文,之后又从阿拉伯文译成拉丁文。到13世纪,亚里士多德几乎所有著作都有了拉丁文译本,最大的翻译中心是西班牙的托莱多——西方文明的传承在一定程度上受惠于伊斯兰文明。
(二)俄罗斯:从蒙古统治到沙皇专制
发端于9世纪的基辅罗斯深受拜占庭影响,信奉东正教。后被蒙古征服,在反抗蒙古统治的过程中莫斯科公国兴起。伊凡四世时加冕称沙皇,实行特辖领地制度——这一措施集中体现了从奥斯曼帝国借鉴的统治经验:波雅尔贵族因私利常常阻滞王朝统一行动,必须施以铁腕来整合权力。通过没收不驯服贵族领地,伊凡四世建立了一支忠于沙皇的新贵族和直辖军,压制了波雅尔(大贵族)的离心倾向。17世纪末俄罗斯发展为地跨欧亚两洲的大帝国。
三、亚洲的帝国与王朝
(一)阿拉伯帝国:东西文明的桥梁
7世纪中期伊斯兰教兴起,促进了阿拉伯半岛的统一。8世纪中期阿拉伯人建立起地跨亚非欧三大洲的庞大帝国。哈里发欧默尔规定“不得将被征服者作为奴隶据为己有”,“不得随意侵吞他们的财产或通过其他形式加以奴役”,被征服地区的贡税由全体阿拉伯人“共同享用”——这一规定有助于巩固国家经济基础,把被征服地区变成长期税源,而非一次性掠夺。
阿拉伯帝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阿拉伯人广泛吸收被征服地区的文化成果,翻译波斯、印度、希腊的古代文献,融合东西方文化。中国的造纸术、印度的数字“0”和进位制均经由阿拉伯人传入欧洲。阿拉伯民间故事集《一千零一夜》中商人约占80%以上——商贸往来丰富了阿拉伯民间文学的内容,民间文学成为那一时代阿拉伯国际贸易网络的文化投影。
(二)日本:从律令制到幕府政治
日本与中国交往历史悠久。7世纪大化改新效仿唐朝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公元723年为应对人口增长和耕地不足,规定新开垦土地“给传三世”即三代内可私用——这动摇了土地公有原则,为私人占有土地打开了制度化窗口。律令制国家建立后,贵族、寺院与地方官致力于地方开发,庄园广泛出现,国有土地人口日见减少,庄园渐渐变为独立的政治经济体——这反映了中央集权的削弱。
12世纪末日本进入幕府统治时期,天皇成为傀儡。1588年丰臣秀吉颁布《刀狩令》,坚决禁止百姓持有各种武器,佩带武器成为武士特权——从此“士”与“农”的身份边界不可逾越,德川幕府的兵农分离体制由此奠定。17世纪德川幕府建立后实行闭关锁国。
四、备考策略
(一)西欧封建社会:抓制度特征与演进逻辑
封君封臣制、庄园经济、城市兴起、王权强化、大学兴起五个核心要素必须一一理解其内容与内在联系。理解其共同指向——“中世纪并非始终黑暗”,近代欧洲的诸多元素在中世纪已经孕育。
(二)东欧与亚洲:抓各自的核心概念
拜占庭——罗马法体系的完善与传承;阿拉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桥梁和文化融合;日本——从律令制到幕府政治的演变及庄园制的作用。
(三)比较分析能力的训练
比较封君封臣制与中国西周分封制的异同,比较西欧庄园与日本庄园的异同,比较西欧城市与中国宋代城市的异同,理解不同文明社会发展道路的差异。
(四)史料辨析题重点关注
契约文书反映的封建关系、城市特许状体现的王权与城市关系、法律文献中的权力博弈,是中古史史料题的主要方向。
以上是“中古世界区域文明的多元面貌”核心考点突破的复习文本。从香槟集市的喧闹到廷巴克图的驼铃,从英国庄园的账簿到日本庄园的庄园主,从查理曼加冕到丰臣秀吉的刀狩令——这些历史碎片共同拼接出一幅多元文明画卷。中世纪对人类文明最重要的馈赠,或许就是这种差异性本身——各大文明在不同道路上独立演化,又在商路连接中相互激发,共同为近代世界体系的形成积蓄能量。建议同学们复习时在掌握制度沿革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比较”——不同文明在同一时期的不同走向,同一制度在不同地区的差异化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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