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五节 票据结算+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课件)-《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同步精品课堂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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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 同步精品课堂 第五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五节 票据结算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1 目录 Contents 总结思考 课内练习 师生互动 课程导入 学习目标 新课讲授 2 掌握票据的概念、种类及五大核心功能,能准确区分票据当事人 理解票据权利、责任、签章、行为等基础法律规则,掌握票据丧失的补救方式 了解汇兑、委托收款两种其他结算方式,能区分不同结算工具的使用场景 熟练掌握支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概念、适用范围与核心办理要求 学习目标 案例导入:职场新人的困惑 付款难题:支票填错被退回 收款难题:汇票兑现没底 意外突发:票据不慎丢失 思考与提问 除了现金、微信/支付宝,企业间还有哪些“正规的付款凭证”? 带着这些问题,开启今天的票据结算学习之旅! 1.7.2013 大家看这个案例,小李遇到的问题是不是很典型?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票据结算。它不像我们平时用的微信支付那么简单,有一套严格的规则。 今天这堂课,我们就来系统学习票据结算,帮大家解决这些职场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让大家成为处理票据的高手。 ‹#› 票据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票据 核心关键词: 要式性 · 无因性 · 流通性 大白话怎么说 简单来说,票据就是企业之间合法、正规的“付款条子”。它不仅比现金更安全,还比普通转账具备更强的法律凭证效力。 ✅ 银行认可的结算工具 ✅ 法律保护的支付凭证 票据的种类 《票据法》三大类 汇票:出票人委托他人付款 本票:出票人自己承诺付款 支票:出票人委托银行付款 注意:股票、债券不属于狭义票据 票据的五大功能 01 支付功能 票据最基本、最原始的功能。作为支付手段,它可以代替现金进行交易结算。 💡交易时直接拿票据出来付钱,无需动用实体纸币。 📝 典型应用场景 公司采购原材料时 02 汇兑功能 专门用于解决“异地支付”难题的功能,实现资金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安全转移。 💡 一张票据就能把钱“汇”到千里之外。 📝 典型应用场景 成都的公司要给上海的供应商付货款 1.7.2013 票据有五大功能,我们先看前两个。第一个是支付功能,这是它最基础的功能,就像我们用现金一样,票据可以直接用来付款。第二个是汇兑功能,这个功能主要解决了异地支付的麻烦。比如成都的公司要给上海的公司付钱,用一张银行汇票就搞定了,安全又方便。 ‹#› 票据的五大功能 03 结算功能 💡 核心定义 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可通过票据进行债务抵消,无需逐笔支付。 甲欠乙10万,乙欠甲8万,经票据结算后,甲仅需支付2万差额。 04 信用功能 核心功能 💡 核心定义 允许当事人在取得货物或服务后,约定在未来的特定时间再付款。 企业进货时资金不足,可签发一张3个月后到期的商业汇票给供应商。 05 融资功能 💡 核心定义 持票人可将手中未到期的票据,通过背书转让给银行,提前获取现金。 企业急需流动资金时,将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卖给银行(贴现)以套现。 1.7.2013 接下来是后三个功能。结算功能,就是“冲账”,互相欠钱可以抵消。信用功能,这是票据最核心的功能,简单说就是“先拿货,后付款”,这是现代商业活动的基础。最后是融资功能,如果你急用钱,可以把手里没到期的票据卖给银行,提前拿到现金,这个过程叫贴现。 ‹#› 票据当事人:基本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出票时就存在的当事人,缺一不可,否则票据无效。它包含了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三个核心角色。 01 出票人 角色:票据的签发者,承担票据债务的主要偿还责任。 02 付款人 角色:票据的支付方,通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03 收款人 角色:票据的权利享有者,可凭票向付款人请求支付。 1.7.2013 一张票据涉及哪些人呢?首先是基本当事人,也就是票据一诞生就存在的三个角色: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出票人是开票的人,付款人是承诺给钱的人,收款人是拿钱的人。 这三个角色是构成一张有效票据的基础,缺一不可。 ‹#› 票据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 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签发后通过各种票据行为加入的当事人,是票据流通环节中产生的重要角色。 01 承兑人 涉及票据:商业汇票 02 背书人 核心角色:票据转让方 03 被背书人 核心角色:票据受让方 04 保证人 核心角色:票据担保人 1.7.2013 除了基本当事人,票据在流转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后来加入”的人,我们称之为非基本当事人。比如,承诺付款的承兑人,把票据转给别人的背书人,接收票据的被背书人,以及为票据做担保的保证人。这些角色使得票据可以在市场上流通起来。 ‹#› 票据权利 定义: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付款请求权(第一顺序权利) 通俗说:拿着票据,直接找付款人“要钱”。 地位:票据权利的第一次权利,最主要的权利。 票据权利 追索权(第二顺序权利) 通俗说:付款人不给钱,就回头找之前的人“兜底”。 地位:票据权利的第二次权利,一种补充性权利。 行使顺序:必须先行使付款请求权,只有在被拒绝付款时,才能行使追索权。 票据权利时效 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2 年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6 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6 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3 个月 14 票据丧失补救 · 丢票咋办? 挂失止付 (临时性) 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暂停支付,防止票款冒领。 公示催告 (除权判决) 向法院申请,通过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普通诉讼 (司法救济) 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付款人支付票款。 重要提示:三种措施无先后顺序,可单独或结合使用。 票据责任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偿还义务。 票据签章 票据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的行为。 规定: 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票据无效。 背书人签章不符合规定:其背书无效,不影响票据效力。 承兑人、保证人签章不符合规定:其签章无效,不影响其他签章。 票据行为 出票 签发并交付票据,是最基本的票据行为,标志着票据的正式“诞生”。 背书 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章,核心作用是转让票据权利,实现票据流转。 票据行为 承兑 付款人承诺到期无条件付款,仅商业汇票具备此行为,体现信用承诺。 保证 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目的是增强票据的信用与可靠性。 支票的种类 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不得背书转让。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可以背书转让。 普通/划线:兼具支取与转账;划线支票仅限转账。 支票的出票 绝对记载事项(缺一无效) “支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 特别注意:授权补记规则 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 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出票的效力与禁止行为 核心效力:存款足额原则 🚫 银行业务严令禁止 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禁止签章不符的支票 1.7.2013 开具支票时,有六个绝对记载事项缺一不可,否则支票无效。特别要注意,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是可以授权补记的,这给了使用上的灵活性。同时,出票人必须保证账户里有钱,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签章不符的支票,否则会受到银行的处罚。 ‹#› 支票的付款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日。 支票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记载无效。 办理要求 日期必须大写 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要素齐全 商业汇票 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类 (按承兑人) 商业承兑汇票 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即企业自身承诺兑付。 银行承兑汇票 由银行作为承兑人,信用等级更高,流通性更强。 出票 出票人资格: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绝对记载事项: 表明 “商业承兑汇票” 或 “银行承兑汇票” 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 提示:相比支票,核心区别在于必须记载“收款人名称” 承兑 什么是承兑? 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票款的票据行为。这是商业汇票独有的环节。 提示承兑期限 必须在汇票到期日之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核心规定 (无条件)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若附条件,视为拒绝承兑。 背书 背书必须连续。 背书不得附条件,附条件不具有票据效力。 部分背书、多头背书无效。 商业汇票的保证与贴现 保证 • 保证人资格:必须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当。 • 附条件保证:保证不得附条件,若附条件,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 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 贴现 定义:持票人将未到期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融资行为。 本质:票据的提前兑现,以牺牲部分利息为代价,将未来的资金转为即期现金。 银行汇票 出票银行签发,由其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适用范围 同城、异地均可 单位、个人均可使用 28 银行汇票绝对记载事项 表明 “银行汇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缺少任何一项,汇票无效 29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与付款 实际结算金额 · 独有特征 收款人可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他人,并需在汇票上填写实际结算金额,该金额为实际交易的货款数额。 ⚠核心限制:实际结算金额 ≤ 出票金额 若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填写金额超过出票金额,银行不予受理,且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提示付款期限 · 核心时效 1 个月 (即30个自然日) 计算起点:自出票日起开始计算。 重要提醒:逾期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办理! 1.7.2013 银行汇票有一个非常独特的地方,就是“实际结算金额”。比如,公司给你开了一张10万元的银行汇票,但你实际只买了8万元的货,你就可以在汇票上填写实际结算金额为8万元,剩下的2万元会退回给出票人。这个金额不能超过出票金额。 另外,要记住,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出票日起1个月内。 ‹#› 银行本票 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我国仅指银行本票。 绝对记载事项: 表明 “银行本票” 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确定的金额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银行本票的付款与特点 提示付款期限 2个月 自出票日起开始计算 见票即付 · 无需承兑 银行在见票时,必须无条件向收款人支付。 信用度高 · 安全可靠 由出票银行直接承担绝对的付款责任,与银行信用挂钩 流通性强 · 灵活转让 1.7.2013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比较长,是出票日起2个月内。它的最大特点就是“见票即付”,不需要承兑,银行看到票据就必须付钱,所以非常安全。因为信用高,所以也具有很强的流通性,可以自由背书转让。 ‹#› 汇兑 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信汇、电汇。 适用范围:异地,单位、个人均可。 撤销与退汇 汇出银行尚未汇出可撤销。 收款人拒绝接受可立即退汇。 汇入银行超过2 个月无法交付,主动退汇。 委托收款 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 适用范围:同城、异地均可。 使用: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办理。 程序:提交委托收款凭证 + 债务证明;付款人 3 日内付款或拒付。 1、下列票据中,个人不能使用的是() A. 支票 B. 银行汇票 C. 商业汇票 D. 银行本票 【答案】C 【解析】商业汇票仅限法人及其他组织使用,个人不得使用。 课内练习 35 2、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 1 个月 B. 3 个月 C. 6 个月 D. 1 年 【答案】C 【解析】 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课内练习 36 3.属于支票授权补记事项的有() A. 确定的金额 B. 收款人名称 C. 付款人名称 D. 出票日期 【答案】AB 【解析】支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可授权补记,未补记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课内练习 37 课内练习 4.下列关于票据签章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票据无效 B. 背书人签章不符合规定,票据无效 C. 承兑人签章无效,不影响其他签章效力 D. 保证人签章无效,不影响票据效力 【答案】ACD 【解析】:背书人签章不合规仅背书无效,票据本身依然有效 38 5.银行本票是由出票银行承诺自己见票无条件付款的票据 【答案】√ 【解析】 银行本票是自付证券,由出票银行直接付款。 课内练习 39 6.票据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效力? 【答案】√ 【解析】 背书附条件仅条件无效,背书行为本身有效。 课内练习 40 票据分汇票、本票、支票,具备支付、汇兑、结算、信用、融资五大功能 票据权利先行使付款请求权,再行使追索权,丧失可挂失、公示、诉讼补救 支票同城用、银行汇票异地用、商业汇票延期付、银行本票银行保付 票据行为含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签章是法定生效要件 总结思考 41 课后作业 1、完成练习册上的练习题 2、完成思维导图 同步精品课堂 Thank you 《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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