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一节 会计法(课件)-《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同步精品课堂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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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 同步精品课堂 第六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 1 目录 Contents 总结思考 课内练习 师生互动 课程导入 学习目标 新课讲授 2 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适用范围,能准确区分会计法律制度的适用对象和场景 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四大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 了解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人员、会计档案管理的核心要求 掌握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三大方面,明确会计工作主管部门、行政管理内容,以及单位内部、自律管理的核心要求 学习目标 案例导入 小明毕业后在一家小型超市担任会计,老板为了少交税,让小明将超市的部分收入隐瞒起来,不记录在会计账簿中,还让小明伪造虚假的进货凭证。小明犹豫了:这样做是对的吗?会有什么后果? 提问:大家觉得小明应该按照老板的要求做吗?为什么?如果不做,依据是什么? 会计法律制度是什么? 会计行为的法律准绳 ▍ 核心结论 会计法律制度是所有规范会计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 由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专门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简单来说就是“管会计”的规矩大全。它明确了谁该做会计、具体要怎么做,以及做错了会面临怎样的后果。 1.7.2013 那么,到底什么是会计法律制度呢?简单来说,它不是单一的一部法律,而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从官方定义来看,它涵盖了所有由国家制定的,用来规范会计行为的规则。我们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它就是会计行业的“游戏规则大全”,规定了会计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整个行业能够有序、规范地运行。 ‹#› 谁必须遵守这些规矩? 单位 国家机关 政府部门、行政机关等依法行使国家职权的机构。 公司企业 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等经济组织。 社会团体 工会、妇联、行业协会等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 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组织。 💡 核心结论:在中国境内的所有“单位”办理会计事务,均须严格遵守《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1.7.2013 这些规矩适用于谁呢?答案是:所有在中国境内的“单位”。这个“单位”是一个法律概念,包括了我们熟悉的国家机关,比如政府部门;各种公司、企业;学校、医院这样的事业单位;还有各类社会团体。只要这些单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就必须遵守《会计法》的规定。 ‹#› 会计法规的“金字塔”结构 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由四个层次构成,法律效力自上而下逐级递减,层级越高,法律效力越强。 会计法律 制定主体: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会计行政法规 制定主体:国务院 会计部门规章 制定主体:财政部 地方性会计法规 制定主体: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1.7.2013 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它有着非常清晰的层级结构,就像一个金字塔。位于塔尖的是法律效力最高的“会计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往下依次是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财政部制定的“会计部门规章”,以及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层级越高,法律效力越强。 ‹#› 最高层级:会计法律 法 核心结论 《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的“根本大法”,在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制定主体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体现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意志。 核心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会计法律中最核心、最典型的代表性法律文件。 法律地位 处于体系最高层,被称为“母法”,是制定其他一切会计法规的依据。 1.7.2013 在这个金字塔结构中,最顶端的就是会计法律,它的核心代表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这部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是所有会计法规的“根本大法”,也叫“母法”。其他所有的会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都必须以它为依据,不能与之相抵触。 ‹#› 其他层级的法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共同构成了指导和规范会计实务的具体规则,是《会计法》的重要补充与细化。 会计行政法规 国务院 (最高行政机关) 典型代表: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会计部门规章 财政部 (主管会计工作) 典型代表: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典型代表: 《XX省会计管理条例》 1.7.2013 除了根本大法《会计法》,还有三个层级的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叫“会计行政法规”,比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由财政部制定的叫“会计部门规章”,这是我们日常工作中最常接触到的,比如《企业会计准则》。最后,地方人大还可以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地方性会计法规”。它们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法规体系。 ‹#› 会计工作由谁来管? 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分为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内部管理三个层次,三位一体协同作用。 行政管理 宏观主导 · 政府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分级管理。 自律管理 行业约束 · 社会组织 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组织实行行业自律,进行专业指导与服务。 单位内部管理 微观执行 · 企业主体 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设置会计机构或人员,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1.7.2013 了解了法规体系,我们再来看看会计工作是由谁来管理的。我国实行的是“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首先是政府主导的“行政管理”,这是宏观层面的管理,由财政部等部门负责。 其次是行业组织进行的“自律管理”,比如注册会计师协会,起到了行业内的约束和服务作用。 最后,也是最基础的,是各个单位自身的“内部管理”。 这三者共同作用,确保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 行政管理:政府的角色 💡 核心结论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 制定准则制度 管理会计市场 评价专业人才 会计监督检查 1.7.2013 在行政管理层面,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是国务院财政部,也就是大家看到的这个logo代表的部门。地方上则由县级以上的地方财政部门负责。他们的主要工作包括制定统一的会计制度,管理会计市场,比如谁有资格做会计师,以及对会计人员进行评价和监督检查。 ‹#› 自律与内部管理 行业自律管理体系 ▍主要实施主体 由各类会计相关的行业组织牵头,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 ▍组织核心职能 行业规范 会员服务 继续教育 单位内部会计管理 ▍负责人负责制 单位负责人(如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和管理会计工作。 ▍承担的法定责任 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1.7.2013 除了政府管理,还有自律管理和内部管理。自律管理主要由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这样的行业组织负责,他们为会员提供服务,进行继续教育。而内部管理则是每个单位自己的事,核心原则是“单位负责人负责制”,也就是说,公司老板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最终责任。 ‹#›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这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 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 会计工作的核心准则:实事求是 · 有据可依 · 不做假账 1.7.2013 接下来我们进入会计核算部分。会计核算有两个最基本的要求。 第一,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来记账,不能凭空想象。 第二,必须保证所有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这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 简单说,就是要做到“实事求是”。 ‹#› 会计核算的内容 款项与证券收付 财物收发与使用 债权债务结算 资本与基金增减 收支费用与成本 财务成果计算 1.7.2013 那么,具体哪些业务需要核算呢?主要有六大类。包括钱和证券的收付,比如发工资、买股票;公司物品的进出和使用;跟别人借钱或别人欠我们钱;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日常的收入、成本、费用计算;以及最终是赚钱还是亏钱的财务成果计算。这些都是会计核算的核心内容。 ‹#› 会计年度与记账本位币 会计年度 统一采用「公历制」 这是我国法定的会计年度周期,核算时间范围严格对应日历自然年,便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与统计。 📅 核算周期:1月1日 至 12月31日 记账本位币 基本原则:人民币 (RMB) 所有单位原则上应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确保会计信息的通用性和可比性。 💡特殊例外:外币业务为主的单位可选外币记账,但财务报表最终必须折算为人民币。 1.7.2013 会计核算还有两个重要的前提。一是会计年度,我国统一采用公历制,也就是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二是记账本位币,原则上必须使用人民币。当然,如果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外贸,收支都是外币,也可以选择一种外币记账,但最终给税务局和公众看的财务报表,必须折算成人民币。 ‹#› 会计监督的“三道防线” 我国已构建起“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三者相辅相成,共同维护经济秩序。 单位内部监督 · 自我约束 第一道防线,核心在于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实现自我监督与风险预警。 社会监督 · 外部鉴证 第二道防线,主要依靠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审计,对单位会计资料进行客观评价。 政府监督 · 国家监管 第三道防线,由财政、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实施,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是最后的保障。 1.7.2013 有核算就必须有监督。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像“三道防线”。最核心的是单位内部的自我监督,这是基础。中间一层是社会监督,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最外层是政府监督,由财政、税务等部门执行。这三道防线共同保障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 会计监督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由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会计核算进行监督,是最基础的监督。 (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如税务、审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是具有强制性的监督。 (3)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负责,接受委托,对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是一种外部监督。 社会监督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和社会公众的检举,共同构成了社会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 专业监督 · 独立审计 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 公众监督 · 检举权利 法律赋予监督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 1.7.2013 社会监督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专业监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审计”,由像图片中这样的注册会计师来检查企业的账目是否真实合法。另一种是公众监督,法律赋予了每个公民检举违法行为的权利,如果你发现有公司做假账,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 “案例” ①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超市的会计每天核对收银小票和账簿,确保收入、支出记录准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这就是内部监督;②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市财政局到某公司检查会计账簿,发现该公司伪造凭证、隐瞒收入,对其进行罚款,这就是政府监督 会计机构如何设置? 💡 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实际需要,自主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会计人员、或委托专业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配置专职人员 ❌ 不具备单独设置条件 在单位的办公室等现有机构中,指定专人担任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 单独设置机构 中介机构代理 主要为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的小型单位提供记账、报账等服务。 1.7.2013 ‹#›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根据《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具备专业技术资格 必须取得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例如: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 具备丰富工作经历 拥有三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的经验。 实操经验丰富,能够独立处理单位日常财务与管理事务。 💡 核心原则:二者满足其一,即可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1.7.2013 如果一个单位设置了会计机构,那么负责人,也就是会计主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法律规定了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 第一,要有会计师或更高的职称。这代表了专业的理论水平。 第二,如果没有职称,那必须有至少三年的会计工作经验。这代表了实际的业务能力。 这两个条件并行,保证了会计主管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来胜任岗位。 ‹#› 会计岗位设置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10年、30年)”两类,所有期限均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永久保管 关键档案资料 起算点: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 定期 · 30年 基础核算档案 起算点: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 定期 · 10年 其他辅助资料 起算点: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 1.7.2013 这些档案需要保存多久呢?根据规定,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像年度财务报告、档案保管清册这类最重要的资料需要永久保存。会计凭证、账簿等需要保存30年。而月度、季度的报告以及银行对账单等,需要保存10年。保管期限都是从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 电子会计档案 符合特定条件的电子会计资料,无需打印纸质版,可以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 内部生成资料 由本单位信息系统生成,满足真实、完整、安全、可用等条件,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 🔒 外部接收资料 从外部单位接收的电子发票等,需附有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方可仅电子归档。 1.7.2013 随着信息化发展,现在很多会计工作都是在电脑上完成的。那么,电子资料可以代替纸质档案吗? 答案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 对于内部生成的电子资料,要保证真实、完整、安全。 对于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发票等资料,必须带有合法的电子签名。 满足条件的,就可以只保存电子档案了。 ‹#› 1、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是() A.《会计法》 B.《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XX 省会计管理条例 【答案】B 【解析】《会计法》是会计法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由地方人大制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课内练习 26 2、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是()A. 单位负责人 B. 会计机构负责人 C. 税务专管员 D. 注册会计师 【答案】B 【解析】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才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课内练习 27 3.下列各项中,属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的有() A. 单位会计机构 B. 单位会计人员 C. 财政部门 D. 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AB 【解析】内部监督主体是本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属于政府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属于社会监督。 课内练习 28 课内练习 4.下列会计档案中,需要永久保管的有() A.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B.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C. 银行存款日记账 D.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答案】ABD 【解析】: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期限为 30 年;保管清册、销毁清册、年度财报均永久保管 29 5.我国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答案】√ 【解析】全国会计工作由财政部主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辖区会计工作,符合会计行政管理体制规定。 课内练习 30 6.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小微企业,不可以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答案】× 【解析】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合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这是会计法明确规定的合规方式。 课内练习 31 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工作的“规矩”,包括概念、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办理会计事务的单位和人员 会计法律制度由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四个层级构成,层级不同,制定主体和效力也不同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分为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单位内部管理,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负责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人员、会计档案管理,是会计法的核心内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确保会计工作真实 总结思考 32 课后作业 1、完成练习册上的练习题 2、思维导图。 同步精品课堂 Thank you 《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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