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江苏省扬州中学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高二期中政治试题
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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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五课 正确运用判断 |
| 类型 | 试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中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江苏省 |
| 地区(市) | 扬州市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3.19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4-26 |
| 更新时间 | 2026-05-20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4-26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7551033.html |
| 价格 | 5.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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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江苏省扬州中学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某公司未经许可利用AI技术抓取主持人李某的影像资料生成“虚拟数字人”进行直播带货。该数字人的形象特征及名字与李某高度重合,引发公众误认。李某遂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未经许可使用李某名字,侵害其享有的姓名权
B. 抓取公开影像进行创作,并未侵害李某肖像权
C. 未明确宣称该数字人是李某,不侵害其姓名权
D. 若不服一审判决,李某可在判决送达十日内上诉
【答案】A
【解析】
【详解】A:未经李某许可使用其名字,且引发公众误认,侵害了李某的姓名权(姓名权包括姓名使用权、决定权、变更权),正确。
B:抓取李某影像资料生成数字人,即使是公开影像,未经许可用于商业用途,仍侵害肖像权,排除。
C:虽未明确宣称数字人是李某,但名字和形象高度重合并引发公众误认,已构成姓名权侵害,排除。
D:民事案件一审判决送达后,上诉期为15日,并非10日,排除。
2. 杨某以帮朋友王先生高价出售藏品需保证金为由,诱骗王先生卖房周转。王先生信以为真,与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转移登记。杨某获得不动产权证后,将房屋抵押给刘某。后杨某失联,王先生报案得知其因诈骗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此案中( )
A. 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当事人形成了民事法律关系
B. 杨某不履行债务时,刘某即可获得房屋所有权
C. 如王先生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D. 在第三人善意的情况下可能造成王先生的损失
【答案】D
【解析】
【详解】A: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其与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是行政法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A选项错误。
B:杨某将房屋抵押给刘某,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并非所有权;即便杨某不履行债务,刘某也只能通过拍卖、变卖房屋实现优先受偿,不能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B选项错误。
C: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若达成仲裁协议并作出裁决,一般不能再向法院起诉,C选项错误。
D:杨某通过诈骗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若其将房屋出售给善意第三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第三人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王先生只能向杨某主张侵权赔偿,由此造成自身损失,D正确。
故本题选D。
3. 讨价还价是咱们老百姓的日常。王大妈旅游时看中了一款扇子,于是和摊主有了如图中的对话。
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王大妈应当购买因为她已作出承诺
B. 王大妈要约邀请的内容构成新要约
C. 摊主的话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D. 摊主作出的承诺立即具备法律效力
【答案】D
【解析】
【详解】A:王大妈出价20元的行为属于新要约,并非承诺,做出承诺的是摊主,排除。
B:新要约是对原要约内容作出的实质性变更。王大妈最初的要约邀请“问价”不构成新要约“还价20元”的内容,排除。
C:摊主只是语言指责王大妈改变想法,未有侮辱、诽谤等侵犯王大妈人格尊严的行为,排除。
D:摊主同意20元成交,属于对王大妈新要约的有效承诺,承诺一旦作出,合同即成立,因此摊主的承诺立即具备法律效力,正确。
4. 林某在甲电器网站看中某品牌烤箱,随即下单,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林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林某收货试用时,烤箱加热管突然短路起火,烧毁了厨房台面。林某要求店铺退货赔偿,店铺以详情页标注“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概不退换”为由,拒绝了林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林某在付清价款时即取得该烤箱所有权
B. 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林某无需举证
C. 网店因提前告知相关条款即可免除责任
D. 林某可向该品牌烤箱的生产商主张赔偿
【答案】D
【解析】
【详解】A: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烤箱系动产,林某收货时取得所有权,而非付清价款时,A排除。
B:产品质量侵权中,生产者就法定免责事由举证,林某仍需举证损害事实、产品存在缺陷、缺陷与损害有因果关系,并非无需举证,B排除。
C:“签收即视为质量合格、概不退换”属于格式霸王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网店不能据此免除责任,C排除。
D: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向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赔偿,林某有权向生产商索赔,D正确。
故本题选D。
5. 某在线教育公司在其APP的付费网络课程中,未经授权使用了漫画家朱某的一幅美术作品,且未予以署名、未支付报酬。任何购买该课程的学员,均可通过直播或回放功能观看含有该作品的课件。朱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被告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 该网课受众是不特定的多数人,超出教学使用的范畴
C. 若该在线教育公司支付版权费用即构成法定许可使用
D. 若不出版发行,可以不经朱某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答案】B
【解析】
【详解】A:发行权指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通常涉及有形载体(如书籍、光盘)的分发。被告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没有侵犯发行权,A错误。
B:涉案美术作品被使用在网络课程中,购买该网络课程的广大不特定学员均可以通过直播和重播方式获得涉案作品,就使用范围而言,已经超出了“学校课堂教学”的范畴;就使用对象而言,网络课堂中受众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使用对象也超出了“教学或者科研人员”的范畴,B正确。
C: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产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本案是商业性网络课程,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因此即使支付费用,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C错误。
D:作品的合理使用强调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本案中,被告通过网络传播作品,已超出个人使用范畴,必须获得许可并支付报酬。未出版发行不能成为免责理由,D错误。
故本题选B。
6. 李某与赵某2020年结婚,婚后他们的收入如下:李某婚前的全款公寓由二人管理出租每年12万元;赵某创作网络小说获稿酬8万元;李某父亲遗嘱指定李某单独继承价值200万元的商铺;赵某因交通事故获医疗费、残疾赔偿金30万元。属于二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 公寓租金与小说稿酬 B. 小说稿酬与残疾赔偿金
C. 公寓租金与继承商铺 D. 继承商铺与残疾赔偿金
【答案】A
【解析】
【详解】A:根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租金(婚后收益)和稿酬(知识产权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B:《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故残疾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错误。
C:《民法典》明确,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继承商铺为遗嘱指定个人财产,错误。
D:继承商铺与残疾赔偿金两者均为个人财产,错误。
7. 赵大幼年丧父,从小与母亲和弟弟赵二相依为命。大学毕业后,赵大与妻子结婚,育有一女小赵,婚后积攒了30万元的存款。某日出差途中,赵大突遭车祸不幸离世,不久赵大的母亲也因悲伤过度离世,二人均未立遗嘱。小赵及家人在处理30万元的存款时发生了争议,以下表述合法的是( )
①小赵最终可以分得5万元
②赵二最终可以分得2.5万元
③赵二非赵大直系亲属,无法直接继承赵大遗产
④若诉至法院,法院可主持诉讼外调解解决争议
A. ①④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先划分遗产范围:30万元是赵大与妻子的婚后共同财产,因此属于赵大的遗产仅为15万元,剩余15万元属于赵大妻子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继承。赵大遗产的第一次法定继承: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妻子、女儿小赵、母亲三人平均分配15万元,每人各得5万元。赵母去世后的第二次继承:赵母继承赵大获得5万遗产后去世,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儿子赵大、赵二。赵大先于赵母去世,赵大的应继份额由女儿小赵代位继承,因此赵母的5万元由赵二、小赵(代位继承)平分,各得2.5万元。
①:小赵总共继承5+2.5=7.5万元,不是5万元,错误。
②:赵二最终仅从赵母的遗产中分得2.5万元,正确。
③:赵二是赵大的弟弟,属于旁系亲属,不是赵大直系亲属;且赵大死亡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赵二确实无法直接继承赵大的遗产,正确。
④:诉讼外调解是法院以外的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调解,法院主持的调解属于诉讼内调解,错误。
8. 大学生小张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当归蛋铺,与房东签订5年期租赁合同,月租金0.8万元。当归蛋铺正式营业后,月入数万。1年后,房东反悔,强行收回房子开店。小张将房东诉至法院,法院组织调解。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当归蛋铺不需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B. 房屋租赁合同只有采用书面形式才能有效
C. 租赁房屋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房屋
D. 此案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答案】A
【解析】
【详解】A: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大学生小张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当归蛋铺,当归蛋铺不需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A正确。
B: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与合同形式无关,房屋租赁合同并不是只有采用书面形式才能有效,B错误。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租赁合同中的客体是“房屋的租赁行为”,而非房屋本身,C错误。
D: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案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要当事人签收(判决书一经作出即具法律效力,调解书需双方自愿接受),D错误。
故本题选A。
9. 胡某入职某公司担任外卖骑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胡某在一次送餐途中摔伤致肋骨骨折。对此,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社局撤销工伤认定决定。对于此案,法官组织两次调解,公司最终撤回起诉。该案例中( )
①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前提条件,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②公司应遵循“或裁或诉”原则,选择诉讼时放弃仲裁
③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因公司欠缺举证能力,需人社局对自身行为进行举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书面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但非唯一依据(前提),胡某入职某公司担任外卖骑手,虽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实际发生劳动关系,胡某应该被认定工伤,排除。
②:“或裁或诉”原则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商事纠纷,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公司起诉人社局),不适用该原则,且劳动争议是“先裁后诉”,并非选择诉讼就放弃仲裁,排除。
③:在行政诉讼中,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公司最终撤回起诉,体现了调解的效力,正确。
④: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人社局)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正确。
10. 校运会跳高决赛中,1号、5号两位选手激烈竞逐,吸引了全场师生的目光。
甲说:“5号肯定能打破学校跳高纪录。”
乙说:“如果1号能破学校纪录,那么5号也能破纪录。”
丙说:“我看好1号,但不觉得5号能破纪录。”
丁说:“我觉得他俩都能破纪录。”
结果证明,只有一人预测错误。由此推断( )
A. 只有1号选手打破纪录 B. 两位选手都没打破纪录
C. 只有5号选手打破纪录 D. 两位选手都打破了纪录
【答案】D
【解析】
【详解】A:只有1号选手打破纪录,那么甲、乙、丁都判断错误,而只有一人预测错误,A不符合题意。
B:两位选手都没打破纪录,那么甲、丙、丁都判断错误,而只有一人预测错误,B不符合题意。
C:只有5号选手打破纪录,那么丙、丁都判断错误,而只有一人预测错误,C不符合题意。
D:两位选手都打破了纪录,只有丙判断错误,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点睛】
11. 马致远在《天净沙·秋思》中写道:“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从思维角度看,作者( )
A. 发挥思维的间接性,如实反映认识对象,抒发情感
B. 以推理为基本形式,揭示倦于漂泊的凄苦愁楚之情
C. 借助生动的形象和丰富的想象,表达游子思乡之情
D. 运用科学思维方法对自然界发展趋势作出科学推断
【答案】C
【解析】
【详解】A:思维的间接性是指思维能够凭借获得感性材料、已有的经验和知识,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实现对未知事物的认识。而题中作者是通过生动的意象来表达情感,并非如实反映认识对象,A错误。
B:诗歌以描述性语言为主,直接呈现景象和情感,并未使用逻辑推理(如从前提推导结论)作为基本形式来揭示情感,B错误。
C:形象思维是在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基础上,运用联想、想象和幻想等反映认识对象,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凭借直观形象和部分表象解决问题的思维。作者借助“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等生动的形象和丰富的想象,表达游子思乡之情,体现了形象思维,C正确。
D:科学思维方法是指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符合客观规律的思维方法。而题中作者是通过形象思维的描绘来表达情感,并非对自然界发展趋势作出科学推断,D错误。
故本题选C。
12. 遵循逻辑思维规则,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由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不符合思维一致性的要求
B. “心理学就是研究心理的学问”犯了同语反复的错误
C. “你的项目不能说成功,也不能说没成功”违反了同一律
D. “不是洋货买不起,而是国货更有性价比”是不相容选言判断
【答案】B
【解析】
【详解】A:矛盾律要求思维保持一致性,即同一对象、同一时间、同一维度不能作出相互矛盾的断定。诗句中“无晴”“有晴”描述的是东边、西边两个不同地点的天气,并非对同一对象的矛盾断定,不违反思维一致性要求,排除。
B:定义的规则要求,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该定义中,被定义项是“心理学”,定义项直接用“研究心理”重复被定义项的核心内容,属于同语反复的逻辑错误,正确。
C:对“项目成功”和“项目没成功”这一对矛盾判断同时否定,犯了“两不可”的错误,违反的是排中律,不是同一律,排除。
D:不相容选言判断是断定多个选言支中有且只有一个选言支为真的判断。该句“不是洋货买不起,而是国货更有性价比”同时断定两个论断为真,属于联言判断,不是不相容选言判断,排除。
13. 要知道一个概念究竟是在指谁,就要弄清楚这个概念的外延是什么。假设A与B两个概念的外延关系用欧拉图表示如下,下列选项描述与图示信息相符的是( )
①图甲中A是“江苏”,B是“南京”
②图乙中A是“教师”,B是“职业”
③图丙中A是“遗赠”,B是“遗嘱继承”
④图丁中A是“维权途径”,B是“诉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江苏”是省级行政区,“南京”是城市,二者是不同的概念,是全异关系,图甲表示全异关系,①正确。
②:“教师”是一种“职业”,“教师”的外延完全包含在“职业”的外延之中,是种属关系,图乙表示交叉关系,②错误。
③:“遗赠”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获得遗产的方式,“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方式,二者的外延没有任何重合,是全异关系,图丙表示全同关系,③错误。
④:“诉讼”是 “维权途径”的一种,“诉讼”的外延完全包含在“维权途径”的外延之中,诉讼和维权途径是种属关系,图丁表示AB是属种关系,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4. “踏青”古称“探春”,原指春耕前巡视田亩的农事准备,如今演变为融户外运动、自然观察与传统文化体验于一体的春日休闲活动。人们通过“踏青”感受万物复苏的生机,在行走中领略时节变迁,于山水间赓续千年春俗,亦为家庭生活注入清新的自然韵律。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探春”到“踏青”的演变体现概念内涵变化
B. 注入自然韵律中的“注入”属于非对称关系
C. 运用了形象思维概括了“踏青”的本质和规律
D. 融户外运动的休闲活动与“踏青”是种属关系
【答案】A
【解析】
【详解】A:概念内涵指概念的本质属性。“探春”原指春耕前巡视田亩的农事准备,而“踏青”演变为融合户外运动、自然观察等的休闲活动,其内涵从“农事”变为“休闲”,体现了概念内涵的变化,A正确。
B:“注入自然韵律”中的“注入”是一种逻辑关系。非对称关系是指:如果A对B有某种关系,则B对A不一定有这种关系。可以说“为家庭生活注入自然韵律”,但不能反过来说“自然韵律注入家庭生活”。因此,“注入”在此属于反对称关系,B排除。
C:“感受万物复苏的生机”“领略时节变迁”“赓续千年春俗”主要运用了生动、感性的语言描绘“踏青”的体验和意义,这属于形象思维的方式。但题干并未抽象出“踏青”内在的、必然的、稳定的本质和规律。概括本质和规律需要运用抽象思维,C排除。
D:种属关系指一个概念(种)是另一个概念(属)的子类(如“苹果”与“水果”)。题干中“融户外运动的休闲活动”是描述“踏青”特征的修饰语,并非独立概念;而“踏青”本身是一种具体的休闲活动,二者不构成种属关系,D排除。
故本题选A。
15. 清明假期小张与小李外出游玩,两人约定“如果中山公园的樱花开了,就去中山公园游玩”“要么乘坐地铁,要么乘坐公交车”“或者带着小面包,或者带着巧克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第二个约定为假,则两人有可能采取了地铁转公交的方案
②若小张外出游玩为假,不能推出“小张与小李外出游玩”为假
③若中山公园的樱花没开,前件为假则第一个约定为假
④若两人带着小面包为真,那么带着巧克力也有可能为真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要么乘坐地铁,要么乘坐公交车,为不相容的选言判断。有且只有一个为真,该判断才为真,因此同真,同假则都为假,因此两人有可能采取了地铁转公交的方案属于同真,则该判断为假,①正确。
②:小张与小李外出游玩属于联言判断,两个都为真则为真,而小张外出游玩为假,意味着小张未外出游玩,则一定能推出小张与小李外出游玩为假,②错误。
③:如果中山公园的樱花开了,就去中山公园游玩,属于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前件假时命题恒真(无论是否出去游玩),③错误。
④:或者带着小面包,或者带着巧克力,为相容的选言判断,一真则真,也可同时为真,因此若两人带着小面包为真,那么带着巧克力也有可能为真,④正确。
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
16. 某日,李某带着孩子小乐和妻子到赵某经营的火锅店就餐。周某带着自家的小狗也到该店用餐。席间,不到两岁的小乐高兴地围着餐桌不停地走动。当李某一家饭后准备离开时,周某的小狗将小乐右腿咬伤。
事发后,小乐被送到医院清洗伤口并注射多针狂犬病疫苗,医疗费用共计花费1814元,支付交通费200元。李某要求周某支付狂犬病疫苗费1800元,周某只同意支付300元。后双方因赔偿费用仍协商无果,于是李某将小狗的主人周某、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人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假如你是该案法官,是否支持李某诉求?请说明理由。
【答案】部分支持。
①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周某未对其饲养的狗采取如拴狗绳、戴嘴套等安全措施,导致小乐被咬伤,应对小乐遭受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②消费者享有安全消费的权利。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赵某作为饭店的经营者,对来饭店就餐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没有阻止小狗进入饭店,致使小狗咬伤小乐,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③原告小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李某在知晓小狗可能伤害小孩的情况下,仍放任小孩在饭店内任意走动,主观上存在过失,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
【解析】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无过错侵权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角度作答。
有效信息①:周某的小狗将小乐右腿咬伤→可从无过错侵权责任角度,说明周某未对其饲养的狗采取如拴狗绳、戴嘴套等安全措施,导致小乐被咬伤,应对小乐遭受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②:周某带着自家的小狗也到该店用餐→可从维护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角度,说明赵某作为饭店的经营者,对来饭店就餐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没有阻止小狗进入饭店,致使小狗咬伤小乐,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有效信息③:李某带着孩子小乐和妻子到赵某经营的火锅店就餐→可从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责任角度,说明李某在知晓小狗可能伤害小孩的情况下,仍放任小孩在饭店内任意走动,主观上存在过失,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
所以法院会部分支持李某诉求。
17. A单位在施工中产生了较大爆破、挖掘噪声,附近B公司养殖的孔雀出现了不进食、产蛋率下降等异常情况。B公司因此向法院起诉提出:“自爆破施工后,孔雀才开始出现精神萎靡症状,与附近产生的噪声有关,A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A单位辩称:“施工产生噪声在所难免,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另外,爆破声是否是孔雀出现异常情况的直接原因,B公司必须拿出证据。”B公司回应道:“我们是利益受损方,提交证据是你们的责任,我们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单位与B公司的主张是否合理。
【答案】①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A单位有无过错,只要产生的噪声与B公司损失事实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就应承担侵权责任。②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应由A单位就其噪声污染与孔雀异常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B公司作为原告,仍需就损害事实和损害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民事诉讼举证原则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观念、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A单位与B公司”,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课本知识,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原则、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角度,分析双方主张是否合理。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A单位在施工中产生了较大爆破、挖掘噪声,附近B公司养殖的孔雀出现了不进食、产蛋率下降等异常情况;A单位辩称:“施工产生噪声在所难免,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可联系侵权责任的知识,从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角度,说明不论A单位有无过错,只要产生的噪声与B公司损失事实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就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A单位辩称:“爆破声是否是孔雀出现异常情况的直接原因,B公司必须拿出证据。”→可联系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角度,说明应由A单位就其噪声污染与孔雀异常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③:B公司称“我们是利益受损方,提交证据是你们的责任,我们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据”→运用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从举证义务的角度,分析B公司作为原告,仍需就损害事实和损害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 王某入职某物流公司,公司以王某出具“本人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的书面声明为由,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几个月后,王某在上班期间擅离工作岗位,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致残。王某要求公司给予其因工致残的相关待遇,公司以王某签订的书面声明、工作期间脱离岗位等为由拒不支付赔偿款。双方协商无果,王某准备将留存的诊疗记录及缴费凭证等材料提交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王某的做法进行评析。
【答案】
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王某与公司签订的“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书面声明无效,故应履行缴纳义务。
②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劳动者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王某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未履行 义务、无法认定工伤,故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③证据是诉讼过程中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王某留存证据,对法院依法正确裁判具有重 要意义。
④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王某协商无果起诉,维权程序不合 法,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劳动者权利与义务、劳动者维权、证据角度对王某的做法进行评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公司以王某出具‘本人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的书面声明为由,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从劳动者权利的角度说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本案中王某出具的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书面声明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有效信息②:王某在上班期间擅离工作岗位,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致残→可从劳动者义务的角度说明王某未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导致的事故不属于工伤。
有效信息③:王某准备将留存的诊疗记录及缴费凭证等材料提交法院提起诉讼→可从证据的角度说明证据对法院裁判的意义。
有效信息④:双方协商无果,王某准备将留存的诊疗记录及缴费凭证等材料提交法院提起诉讼→可从维权途径的角度说明劳动仲裁程序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19. 某瑜伽馆AB两家门店相距10公里。2024年10月,李女士在该瑜伽馆A店办了会员,并购买了私教课多节。某天,李女士接到瑜伽馆临时通知,A店因经营不善关闭,要求其至B店完成剩余课程。李女士考虑到B店离自己住处较远,不便前往,申请退款。然而,瑜伽馆认为A店关闭属于不可抗力,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无果,李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瑜伽馆退还未消费的课程费用。
课程协议
第一条 报名后费用不退。
……
第五条 乙方不得因出现以下情形向甲方申请退费:
……
(3)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在原场所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安排将乙方课程迁转至其他门店,且该门店距离原门店不超过8公里的,乙方应予配合。
第六条由于甲方原因单方面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可在扣除已消除课程费用后,退还余款。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女士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2)运用逻辑思维基本要求的知识,分析瑜伽馆言行的逻辑错误。
【答案】(1)①双方订立合同,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报名后费用不退”违背公平原则,该条款无效。
②A店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关闭不属于不可抗力,瑜伽馆要求李女士至超出合同约定距离的B店完成剩余课程,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应继续履行合同,返还相应费用。李女士的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
(2)①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维,要求遵循矛盾律。合同第一条的“报名后费用不退”与合同中的退费相关规定自相矛盾。
②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确定性的思维,要求遵循同一律。瑜伽馆将经营不善当成不可抗力是偷换概念。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合同知识、违约责任、逻辑思维基本要求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要求分析李女士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合同、违约责任的有关知识,从法理依据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课程协议规定报名后费用不退→可联系教材知识有效合同、订立合同原则分析;说明“报名后费用不退”违背公平原则,该条款无效。
关键词②:A店因经营不善关闭,要求其至B店完成剩余课程;认为A店关闭属于不可抗力,拒绝退款→可联系教材知识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指出A店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关闭不属于不可抗力,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构成违约。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瑜伽馆言行的逻辑错误,需要调用逻辑思维基本要求的有关知识,结合瑜伽馆言行分析其错误所在。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课程协议规定报名后费用不退;第六条由于甲方原因单方面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退还余款→可联系教材知识思维一致性及其要求,指出其主张的“报名后费用不退”与合同中的退费相关规定自相矛盾;
关键词②:A店因经营不善关闭;瑜伽馆认为A店关闭属于不可抗力,拒绝退款→可联系教材知识思维确定性及其要求,指出瑜伽馆将经营不善当成不可抗力是偷换概念。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0. 运用所学逻辑知识,指出下列观点存在的逻辑错误,并说明理由。
观点
逻辑错误
理由
(1)有效合同是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
①
②
(2)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可以划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③
④
(3)所有的过错行为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⑤
⑥
【答案】(1)①该观点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②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全同;有效合同是内容合法、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该观点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
(2)③该观点犯了“越级划分”的错误。④划分应该逐级进行,不能越级;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他物权,而所有权和他物权是同一级关系。
(3)⑤该观点犯了量项使用不准确的错误。⑥准确运用性质判断,要准确地使用量项;造成损害后果、无免责情形的过错行为需承担侵权责任,并非所有的过错行为。
【解析】
【详解】本题为逻辑错误分析说明类试题,需要遵循逻辑思维规则的有关知识,分析观点的逻辑错误并说明理由。
有效信息①:“有效合同是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可联系下定义相关知识,说明该观点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因为违反定义项与被定义项外延必须全同的规则,有效合同还需具备主体适格、内容合法等要件。
有效信息②:“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可以划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可联系划分的相关知识,说明该观点犯了“越级划分”的错误,因为混淆了划分层级。
有效信息③:“所有的过错行为都应承担侵权责任”→可联系性质判断的相关知识,说明该观点量项使用不准确,并非所有过错都会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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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中学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某公司未经许可利用AI技术抓取主持人李某的影像资料生成“虚拟数字人”进行直播带货。该数字人的形象特征及名字与李某高度重合,引发公众误认。李某遂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未经许可使用李某名字,侵害其享有的姓名权
B. 抓取公开影像进行创作,并未侵害李某肖像权
C. 未明确宣称该数字人是李某,不侵害其姓名权
D. 若不服一审判决,李某可在判决送达十日内上诉
2. 杨某以帮朋友王先生高价出售藏品需保证金为由,诱骗王先生卖房周转。王先生信以为真,与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转移登记。杨某获得不动产权证后,将房屋抵押给刘某。后杨某失联,王先生报案得知其因诈骗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此案中( )
A. 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当事人形成了民事法律关系
B. 杨某不履行债务时,刘某即可获得房屋所有权
C. 如王先生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D. 在第三人善意的情况下可能造成王先生的损失
3. 讨价还价是咱们老百姓的日常。王大妈旅游时看中了一款扇子,于是和摊主有了如图中的对话。
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王大妈应当购买因为她已作出承诺
B. 王大妈要约邀请的内容构成新要约
C. 摊主的话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D. 摊主作出的承诺立即具备法律效力
4. 林某在甲电器网站看中某品牌烤箱,随即下单,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林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林某收货试用时,烤箱加热管突然短路起火,烧毁了厨房台面。林某要求店铺退货赔偿,店铺以详情页标注“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概不退换”为由,拒绝了林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林某在付清价款时即取得该烤箱所有权
B. 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林某无需举证
C. 网店因提前告知相关条款即可免除责任
D. 林某可向该品牌烤箱的生产商主张赔偿
5. 某在线教育公司在其APP的付费网络课程中,未经授权使用了漫画家朱某的一幅美术作品,且未予以署名、未支付报酬。任何购买该课程的学员,均可通过直播或回放功能观看含有该作品的课件。朱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被告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 该网课受众是不特定的多数人,超出教学使用的范畴
C. 若该在线教育公司支付版权费用即构成法定许可使用
D. 若不出版发行,可以不经朱某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6. 李某与赵某2020年结婚,婚后他们的收入如下:李某婚前的全款公寓由二人管理出租每年12万元;赵某创作网络小说获稿酬8万元;李某父亲遗嘱指定李某单独继承价值200万元的商铺;赵某因交通事故获医疗费、残疾赔偿金30万元。属于二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 公寓租金与小说稿酬 B. 小说稿酬与残疾赔偿金
C. 公寓租金与继承商铺 D. 继承商铺与残疾赔偿金
7. 赵大幼年丧父,从小与母亲和弟弟赵二相依为命。大学毕业后,赵大与妻子结婚,育有一女小赵,婚后积攒了30万元的存款。某日出差途中,赵大突遭车祸不幸离世,不久赵大的母亲也因悲伤过度离世,二人均未立遗嘱。小赵及家人在处理30万元的存款时发生了争议,以下表述合法的是( )
①小赵最终可以分得5万元
②赵二最终可以分得2.5万元
③赵二非赵大直系亲属,无法直接继承赵大遗产
④若诉至法院,法院可主持诉讼外调解解决争议
A. ①④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8. 大学生小张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当归蛋铺,与房东签订5年期租赁合同,月租金0.8万元。当归蛋铺正式营业后,月入数万。1年后,房东反悔,强行收回房子开店。小张将房东诉至法院,法院组织调解。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当归蛋铺不需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B. 房屋租赁合同只有采用书面形式才能有效
C. 租赁房屋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房屋
D. 此案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胡某入职某公司担任外卖骑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胡某在一次送餐途中摔伤致肋骨骨折。对此,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社局撤销工伤认定决定。对于此案,法官组织两次调解,公司最终撤回起诉。该案例中( )
①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前提条件,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②公司应遵循“或裁或诉”原则,选择诉讼时放弃仲裁
③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因公司欠缺举证能力,需人社局对自身行为进行举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校运会跳高决赛中,1号、5号两位选手激烈竞逐,吸引了全场师生的目光。
甲说:“5号肯定能打破学校跳高纪录。”
乙说:“如果1号能破学校纪录,那么5号也能破纪录。”
丙说:“我看好1号,但不觉得5号能破纪录。”
丁说:“我觉得他俩都能破纪录。”
结果证明,只有一人预测错误。由此推断( )
A. 只有1号选手打破纪录 B. 两位选手都没打破纪录
C. 只有5号选手打破纪录 D. 两位选手都打破了纪录
11. 马致远在《天净沙·秋思》中写道:“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从思维角度看,作者( )
A. 发挥思维的间接性,如实反映认识对象,抒发情感
B. 以推理为基本形式,揭示倦于漂泊的凄苦愁楚之情
C. 借助生动的形象和丰富的想象,表达游子思乡之情
D. 运用科学思维方法对自然界发展趋势作出科学推断
12. 遵循逻辑思维规则,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由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不符合思维一致性的要求
B. “心理学就是研究心理的学问”犯了同语反复的错误
C. “你的项目不能说成功,也不能说没成功”违反了同一律
D. “不是洋货买不起,而是国货更有性价比”是不相容选言判断
13. 要知道一个概念究竟是在指谁,就要弄清楚这个概念的外延是什么。假设A与B两个概念的外延关系用欧拉图表示如下,下列选项描述与图示信息相符的是( )
①图甲中A是“江苏”,B是“南京”
②图乙中A是“教师”,B是“职业”
③图丙中A是“遗赠”,B是“遗嘱继承”
④图丁中A是“维权途径”,B是“诉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踏青”古称“探春”,原指春耕前巡视田亩的农事准备,如今演变为融户外运动、自然观察与传统文化体验于一体的春日休闲活动。人们通过“踏青”感受万物复苏的生机,在行走中领略时节变迁,于山水间赓续千年春俗,亦为家庭生活注入清新的自然韵律。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探春”到“踏青”的演变体现概念内涵变化
B. 注入自然韵律中的“注入”属于非对称关系
C. 运用了形象思维概括了“踏青”的本质和规律
D. 融户外运动的休闲活动与“踏青”是种属关系
15. 清明假期小张与小李外出游玩,两人约定“如果中山公园的樱花开了,就去中山公园游玩”“要么乘坐地铁,要么乘坐公交车”“或者带着小面包,或者带着巧克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第二个约定为假,则两人有可能采取了地铁转公交的方案
②若小张外出游玩为假,不能推出“小张与小李外出游玩”为假
③若中山公园的樱花没开,前件为假则第一个约定为假
④若两人带着小面包为真,那么带着巧克力也有可能为真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
16. 某日,李某带着孩子小乐和妻子到赵某经营的火锅店就餐。周某带着自家的小狗也到该店用餐。席间,不到两岁的小乐高兴地围着餐桌不停地走动。当李某一家饭后准备离开时,周某的小狗将小乐右腿咬伤。
事发后,小乐被送到医院清洗伤口并注射多针狂犬病疫苗,医疗费用共计花费1814元,支付交通费200元。李某要求周某支付狂犬病疫苗费1800元,周某只同意支付300元。后双方因赔偿费用仍协商无果,于是李某将小狗的主人周某、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人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假如你是该案法官,是否支持李某诉求?请说明理由。
17. A单位在施工中产生了较大爆破、挖掘噪声,附近B公司养殖的孔雀出现了不进食、产蛋率下降等异常情况。B公司因此向法院起诉提出:“自爆破施工后,孔雀才开始出现精神萎靡症状,与附近产生的噪声有关,A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A单位辩称:“施工产生噪声在所难免,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另外,爆破声是否是孔雀出现异常情况的直接原因,B公司必须拿出证据。”B公司回应道:“我们是利益受损方,提交证据是你们的责任,我们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单位与B公司的主张是否合理。
18. 王某入职某物流公司,公司以王某出具“本人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的书面声明为由,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几个月后,王某在上班期间擅离工作岗位,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致残。王某要求公司给予其因工致残的相关待遇,公司以王某签订的书面声明、工作期间脱离岗位等为由拒不支付赔偿款。双方协商无果,王某准备将留存的诊疗记录及缴费凭证等材料提交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王某的做法进行评析。
19. 某瑜伽馆AB两家门店相距10公里。2024年10月,李女士在该瑜伽馆A店办了会员,并购买了私教课多节。某天,李女士接到瑜伽馆临时通知,A店因经营不善关闭,要求其至B店完成剩余课程。李女士考虑到B店离自己住处较远,不便前往,申请退款。然而,瑜伽馆认为A店关闭属于不可抗力,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无果,李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瑜伽馆退还未消费的课程费用。
课程协议
第一条 报名后费用不退。
……
第五条 乙方不得因出现以下情形向甲方申请退费:
……
(3)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在原场所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安排将乙方课程迁转至其他门店,且该门店距离原门店不超过8公里的,乙方应予配合。
第六条由于甲方原因单方面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可在扣除已消除课程费用后,退还余款。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女士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2)运用逻辑思维基本要求的知识,分析瑜伽馆言行的逻辑错误。
20. 运用所学逻辑知识,指出下列观点存在的逻辑错误,并说明理由。
观点
逻辑错误
理由
(1)有效合同是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
①
②
(2)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可以划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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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的过错行为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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