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调研试卷高二思想政治
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及各题答题要求:
1.本试卷共4页,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75分钟。
2.答题前,请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填写在试卷及答题卡的规定位置。
3.请认真核对监考员在答题卡上所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本人是否相符。
4.作答选择题,必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选项的方框涂满、涂黑;如需改动,请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作答非选择题,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作答,在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共15题,每小题3分,共45分。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
1. A公司与B公司合并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C,原B公司91名职工全部入职C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后C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拖欠91名职工5个月的工资,也未缴同期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职工均可申请法律援助但未必都能获得
B. C公司的章程应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C. C公司仍应对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D. 诉讼是职工讨回工资的必经程序
2. 2025年7月23日,房屋出租方李某与吴某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经调解员面对面释法说理,双方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调解员因付出了劳动可向李某或吴某收取费用
B. 李某与吴某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
C. 李某与吴某间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D. 调解是解决李某与吴某间合同纠纷的最后防线
3.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以下对案例涉及的诉讼类型判断正确的是( )
A. 李某因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辞退而提起诉讼——行政诉讼
B. 宋某因发布诋毁戍边英雄官兵言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刑事诉讼
C. 高某因对某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排污处罚不服提起诉讼——民事诉讼
D. 刘某在A市政务服务大厅摔伤,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行政诉讼
4. 原告张某、被告李某系邻居。李某因改造自家房屋抬高地基,导致雨水流入张某家中,造成多处墙壁渗水。双方诉至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现场勘验,查明了原告房屋受损情况。在法官的调解下,李某承诺出钱修建排水通道,张某也表示不再要求赔偿,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作为邻居,张某应当为李某的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B. 李某抬高地基与张某房屋墙壁受损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C. 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D. 调解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5. 王某通过网络平台在屠某的店铺里购买一双进口品牌女鞋。王某怀疑该店铺未获品牌授权,她又在官方店铺购买了同款鞋子,对比后发现确实存在不同。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屠某退还货款并予以赔偿。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
A. 本案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B. 屠某可以委托辩护人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
C. 被告屠某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 屠某没有按时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的开庭审理
6. 10岁的童某与郑某在小学操场单杆边玩耍。期间,童某翻单杠未能翻过,郑某在征得童某同意后,双手托起童某的脚帮助其翻越,但翻过单杠后未能抓住单杠,摔倒在地,造成童某十级伤残。因双方协商赔偿无果,童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郑某及父母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关于这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当事人为未成年人,可委托辩护人出庭进行辩护
B. 郑某侵犯了童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应当赔偿
C. 如一审判决生效后,郑某及其父母可以申请再审
D. 双方如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提起上诉
7. 小徐在某饭店用餐后,将一枚戒指遗落在餐桌上。小刘拾得后以2200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小马。小徐知道后要求小刘按2300元购买价赔偿遭拒,遂诉至法院,并提供了购买凭证和照片等证据。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 小刘应当无偿向小徐返还遗失物,这体现了平等原则
B. 小徐向法院提交的收款凭证属物证,照片属电子数据
C. 小马应该将戒指归还小徐或者承担2300元的赔偿款
D. 小徐的起诉,只有在法院立案登记后诉讼才告开始
8. “豚宝”是苏超的吉祥物,以长江保护动物江豚为原型,采用拟人化处理。它以跃动姿态呈现,配合微微前倾的身体与上扬的嘴角,精准还原足球运动的动态感,将“拼搏向上”的体育精神具象化。由此可见,该设计( )
①通过感性形象体现出了思维具有能动性
②运用联想、想象追求思维表达的严谨性
③通过基本单元的概念性以彰显体育精神
④在感觉、知觉、表象的基础上反映对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十八大以来,我国立足国家安全面临诸多风险挑战的实际,把握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多年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我国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证。这反映了( )
①科学思维可以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决定着事物的发展
②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努力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
③抽象思维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比形象思维更有价值
④科学思维符合认识规律,指导人在实践中达成预期目标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202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所谓“智能经济”,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算力为重要底座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由这一定义可知( )
①“新型经济形态”是定义项
②有些新型经济形态是“智能经济”
③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完全相同
④经济形态可划分为智能经济与传统经济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 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的范围。下列对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符合如图示意的是( )
①M:用益物权,N:建设用地使用权
②M:转移性收入,N:财产性收入
③M:中国式现代化,N:西方式现代化
④M:不可移动文物,N:可移动文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2.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给“人”下了一个定义:“人是没羽毛的动物。”他的学生将一只拔毛的鸡拎到他面前说:“老师,这就是你说的‘人’。”材料强调,柏拉图( )
A. 看到了人的显著特征 B. 没有揭示人的本质属性
C. 进行了准确定义 D. 没有使用语词表述概念
13. 理性是法律的生命。以下法律知识与逻辑分析对应正确的是( )
法律知识
逻辑分析
①
人身权分为姓名权、肖像权、身份权。
犯了“越级划分”的逻辑错误
②
宪法是国家的法律。
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
③
行政机关有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所以,国家机关都有自由裁量权。
犯了“大项不当扩大”的逻辑错误
④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全真则真,一假则假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东北地区的发展一直备受全国关注,如何发挥优势、释放这一地区的潜力成为摆在国家发展面前的难题。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河南关注东北,东北关注山东,可得出河南关注山东
B. 东北地区的发展一直备受全国关注属于性质判断
C. 辽宁的发展也可能备受全国关注
D. 北京关注东北的发展,东北肯定也关注北京的发展
15.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我市某中学高二学生社团小组就本市落地文件要求提出了以下四个观点,其中对应的逻辑分析正确的是( )
A. 第一小组:某些县区是保民生的先锋——换质位后为“非保民生的先锋不是某些县区”。
B. 第二小组:我市积极打造文旅经济、夜间经济等经济模式,拓展发展空间。——文旅经济和夜间经济是反对关系。
C. 第三小组:这种智能康养设备是被养老社区引进的最先进设备。——特称肯定判断。
D. 第四小组:为稳定就业,既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又要积极组织职业技能培训。——联言判断。
二、非选择题:共5题,共55分。
1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F大药房由朱某经营。2024年3月至8月,吴某在F大药房先后8次购买G牌喷剂10盒,金额共计3080元。该产品外包装盒注明该产品出品单位为G公司,委托生产商为贵州M公司。M公司于2015年取得的G牌喷剂生产批准证书已于2020年7月被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告注销,且该公告中明确“凡以原批准文号继续生产的,应视为违法生产行为”。鉴于此,吴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朱某三倍赔偿其9240元。朱某认为吴某知假买假不是消费者,应当驳回起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吴某申请二审,人民法院二审后,依法判决朱某赔偿吴某924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知识,评析经营者朱某的行为。
17.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王某与某海域养殖管理公司(后简称公司)签订《海参圈租赁经营合同》,租用该公司管理的某海域海参圈从事海参养殖。合同约定:公司应保证海参圈上游排水系统的畅通与安全,外部污染物不得进入海参圈。受连续几日强降雨影响(天气预报已多次预警),位于海参圈上游高位的刘某养鸡场内的大量鸡粪流入海参圈,王某损失惨重。王某向法院起诉提出:“自鸡粪流入海参圈,海参才大量死亡,刘某应承担侵权责任。”刘某辩称:“下雨造成鸡粪外流在所难免,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另外,鸡粪是否是造成海参死亡的直接原因,王某必须拿出证据。”王某回应道:“我是利益受损方,提交证据是你的责任,我不需要提交证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刘某与王某的主张是否合理。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网络直播近年来成为一种新兴业态,由此也引发了一些问题。
甲是一名网络主播,其直播时间固定在每晚10点至次日凌晨2点。直播过程中,甲常因观众打赏或下单而高声喊叫,并不时放声歌唱。由于甲的住宅位于居民楼内,其楼下的住户乙和家人经常在夜间被这些高分贝噪音惊醒,导致睡眠质量下降,几近崩溃。乙多次找到甲协商:“你晚上在家里高声喊叫,影响别人休息。”甲辩称:“影响别人休息,又没有影响你,别人没有抱怨,你有什么不满的。”同一栋楼的居民丙听说此事后表示:“甲晚上直播时大声喊叫而影响别人的行为是不合适的;但我认为这是甲的正常工作,因此他的行为也没什么不合适的。”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的知识,分析甲和丙的说法是否合乎逻辑。
19. 2025年12月4日,“智汇具身创领未来:具身智能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对接会”在北京举办。各类人形机器人就是具身智能的典型代表,人形机器人,也被称为仿生人形机器人,是一类具有人类外形、模仿人类功能和智能的机器人。机器人的设计理念是它除了拥有聪明的“大脑”,还拥有真实可感的“四肢”,能够将感知、行动与认知深度融合。人形机器人引入仿生人脸设计,整体视觉高度贴近真人,拥有高精度关节,通过优化运动控制算法,可实现高复杂度动作。身高和重量更接近成人,负载能力提升30%以上,适用于工业装配和家庭服务场景。人形机器人将在未来社会中扮演多种重要角色,在生产领域,它们将是劳动力的重要补充;在服务行业,它们可以提供家庭服务和教育辅导等,满足不同人群的多样化需求。据此,很多人认为“人形机器人将完全替代人类劳动者”。
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说明人形机器人设计及趋势预测运用的推理是否正确并分析原因。
2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为“十五五”时期劳动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材料一 赵某2024年大学毕业后入职某互联网公司,双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6000元,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作期间,公司因业务扩张,长期安排赵某每日加班4小时,周末无休,仅支付正常工资,未支付加班费。2025年5月,赵某以公司未缴社保、拖欠加班费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并补发加班费。公司拒绝,称“加班是行业常态,未缴社保是员工自愿放弃”。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就业与创业”的知识,分析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说明赵某可主张的合法权益。
材料二 李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5年10月10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5年10月6日,该公司安排李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流浪狗毫无预兆地从路边猛冲出来,径直撞上李某电动车,致使李某摔倒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
针对李某受伤是不是工伤,甲和乙有不同观点,并分别给出了如下推理:
(2)请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判断甲和乙的推理是否符合逻辑规则,并说明理由。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调研试卷高二思想政治
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及各题答题要求:
1.本试卷共4页,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75分钟。
2.答题前,请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填写在试卷及答题卡的规定位置。
3.请认真核对监考员在答题卡上所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本人是否相符。
4.作答选择题,必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选项的方框涂满、涂黑;如需改动,请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作答非选择题,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作答,在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共15题,每小题3分,共45分。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
1. A公司与B公司合并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C,原B公司91名职工全部入职C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后C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拖欠91名职工5个月的工资,也未缴同期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职工均可申请法律援助但未必都能获得
B. C公司的章程应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C. C公司仍应对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D. 诉讼是职工讨回工资的必经程序
【答案】A
【解析】
【详解】A:在民事纠纷中,因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的是经济困难的公民,91名职工未必都经济困难,A正确。
B:公司章程应由股东共同制定,B排除。
C:C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C错误。
D:职工讨回工资可进行协商、调解、仲裁,未必都需要经过诉讼,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必经的程序,D排除。
2. 2025年7月23日,房屋出租方李某与吴某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经调解员面对面释法说理,双方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调解员因付出了劳动可向李某或吴某收取费用
B. 李某与吴某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
C. 李某与吴某间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D. 调解是解决李某与吴某间合同纠纷的最后防线
【答案】B
【解析】
【详解】A: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排除。
B: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正确。
C: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经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材料中李某和吴某间达成的调解协议没有体现申请司法确认有效,因此,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错误。
D: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后防线,而非调解,排除。
3.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以下对案例涉及的诉讼类型判断正确的是( )
A. 李某因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辞退而提起诉讼——行政诉讼
B. 宋某因发布诋毁戍边英雄官兵言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刑事诉讼
C. 高某因对某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排污处罚不服提起诉讼——民事诉讼
D. 刘某在A市政务服务大厅摔伤,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行政诉讼
【答案】B
【解析】
【详解】A:李某因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辞退而提起诉讼,该纠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属于平等主体间的人身财产纠纷,应提起民事诉讼,错误。
B:宋某因发布诋毁戍边英雄官兵言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行为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属于刑事犯罪,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诉讼属于刑事诉讼,正确。
C:高某因对某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排污处罚不服提起诉讼:该纠纷是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属于民告官范畴,应提起行政诉讼,错误。
D:刘某在A市政务服务大厅摔伤,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该纠纷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损害赔偿民事争议,应提起民事诉讼,错误。
4. 原告张某、被告李某系邻居。李某因改造自家房屋抬高地基,导致雨水流入张某家中,造成多处墙壁渗水。双方诉至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现场勘验,查明了原告房屋受损情况。在法官的调解下,李某承诺出钱修建排水通道,张某也表示不再要求赔偿,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作为邻居,张某应当为李某的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B. 李某抬高地基与张某房屋墙壁受损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C. 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D. 调解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答案】C
【解析】
【详解】A:本案是因李某改造自家房屋抬高地基而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件,而不是张某不为李某提供排水便利,排除。
B:李某抬高地基导致雨水流入张某家中,与张某房屋墙壁受损有因果关系,排除。
C:诉讼调解签订的调解协议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确。
D: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排除。
5. 王某通过网络平台在屠某的店铺里购买一双进口品牌女鞋。王某怀疑该店铺未获品牌授权,她又在官方店铺购买了同款鞋子,对比后发现确实存在不同。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屠某退还货款并予以赔偿。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
A. 本案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B. 屠某可以委托辩护人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
C. 被告屠某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 屠某没有按时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的开庭审理
【答案】C
【解析】
【详解】A:本案是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A排除。
B:屠某作为被告参与的是民事诉讼,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权利,而不是委托辩护人,B排除。
C:民事诉讼中,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屠某作为被告,其所在地基层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C正确。
D:被告未按时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D排除。
故本题选C。
6. 10岁的童某与郑某在小学操场单杆边玩耍。期间,童某翻单杠未能翻过,郑某在征得童某同意后,双手托起童某的脚帮助其翻越,但翻过单杠后未能抓住单杠,摔倒在地,造成童某十级伤残。因双方协商赔偿无果,童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郑某及父母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关于这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当事人为未成年人,可委托辩护人出庭进行辩护
B. 郑某侵犯了童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应当赔偿
C. 如一审判决生效后,郑某及其父母可以申请再审
D. 双方如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提起上诉
【答案】C
【解析】
【详解】A:委托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材料是民事诉讼,A排除。
B:郑某在帮助童某翻越单杠时,因过失导致童某摔倒受伤,造成十级伤残,但郑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父母)承担侵权责任,郑某及其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B排除。
C: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郑某及其父母)若认为判决有错误,有权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C正确。
D:双方如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而不是十五日后,D排除。
故本题选C。
7. 小徐在某饭店用餐后,将一枚戒指遗落在餐桌上。小刘拾得后以2200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小马。小徐知道后要求小刘按2300元购买价赔偿遭拒,遂诉至法院,并提供了购买凭证和照片等证据。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 小刘应当无偿向小徐返还遗失物,这体现了平等原则
B. 小徐向法院提交的收款凭证属物证,照片属电子数据
C. 小马应该将戒指归还小徐或者承担2300元的赔偿款
D. 小徐的起诉,只有在法院立案登记后诉讼才告开始
【答案】D
【解析】
【详解】 A:小刘拾得遗失物,应无偿返还,但这体现的是物权保护原则,而非平等原则,A错误。
B:收款凭证属于书证,而非物证,照片若符合法定形式则属于电子数据或视听资料,B错误。
C:小马是“不知情的善意受让人”,且戒指是遗失物,小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追回戒指,但小马无需承担2300元赔偿,赔偿责任应由小刘承担,C错误。
D:我国民事诉讼实行立案登记制,诉讼始于法院立案,起诉只是诉讼过程的起点,但诉讼程序开始于立案登记后。D正确。
故本题选D。
8. “豚宝”是苏超的吉祥物,以长江保护动物江豚为原型,采用拟人化处理。它以跃动姿态呈现,配合微微前倾的身体与上扬的嘴角,精准还原足球运动的动态感,将“拼搏向上”的体育精神具象化。由此可见,该设计( )
①通过感性形象体现出了思维具有能动性
②运用联想、想象追求思维表达的严谨性
③通过基本单元的概念性以彰显体育精神
④在感觉、知觉、表象的基础上反映对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通过感性形象的组合,将江豚拟人化,体现了思维能够能动地反映客观事物并进行加工创造,体现了思维的能动性,正确。
②:“豚宝”以江豚为原型,通过拟人化的跃动姿态、上扬嘴角等形象元素,结合联想、想象还原足球动态感,体现了形象思维追求思维表达情感性的特点,错误。
③:通过基本单元的概念性彰显体育精神是抽象思维的特点,“豚宝”的设计是通过感性的形象(江豚的拟人化形象)来彰显体育精神,属于形象思维,错误。
④:“豚宝”的设计以江豚为基础,运用了形象思维,在感觉、知觉、表象的基础上反映认识对象,经拟人化处理呈现运动感,正确。
9. 十八大以来,我国立足国家安全面临诸多风险挑战的实际,把握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多年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我国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证。这反映了( )
①科学思维可以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决定着事物的发展
②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努力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
③抽象思维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比形象思维更有价值
④科学思维符合认识规律,指导人在实践中达成预期目标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科学思维能预见事物发展趋势,对事物发展起指导作用,但“决定着事物的发展”表述错误,①错误。
②:我国立足国家安全实际,把握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了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努力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②正确。
③: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各有其价值,不能简单地说抽象思维比形象思维更有价值,这种比较是片面的,③错误。
④: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我国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为党和国家发展提供有力保证,说明科学思维符合认识规律,能指导人在实践中达成预期目标,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0. 202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所谓“智能经济”,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算力为重要底座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由这一定义可知( )
①“新型经济形态”是定义项
②有些新型经济形态是“智能经济”
③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完全相同
④经济形态可划分为智能经济与传统经济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在定义“智能经济是……新型经济形态”中,“智能经济”是被定义项,“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的新型经济形态”是定义项,因此“新型经济形态”并非定义项,排除。
②:由定义可知,智能经济是新型经济形态,进行换位推理可以推出“有些新型经济形态是智能经济”,正确。
③: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完全相同,这是定义的逻辑规则之一,因此二者外延完全相同,正确。
④:对“经济形态”的划分若仅分为“智能经济”与“传统经济”属于划分不全,且材料未提及此划分方式,排除。
11. 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的范围。下列对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符合如图示意的是( )
①M:用益物权,N:建设用地使用权
②M:转移性收入,N:财产性收入
③M:中国式现代化,N:西方式现代化
④M:不可移动文物,N:可移动文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图中显示的是反对关系,反对关系是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包含在一个属概念中,且它们的外延之和小于该属概念的外延。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不同类型,除了这两种收入类型外,还有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等,二者是反对关系,正确。
③:现代化有西方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和不同国家根据自身国情探索出来的现代化模式,因此中国式现代化与西方式现代化是反对关系,正确。
①: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因此用益物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属种关系,排除。
④: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都包含在文物这一属概念中,外延之和等于该属概念,因此二者属于矛盾关系,排除。
12.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给“人”下了一个定义:“人是没羽毛的动物。”他的学生将一只拔毛的鸡拎到他面前说:“老师,这就是你说的‘人’。”材料强调,柏拉图( )
A. 看到了人的显著特征 B. 没有揭示人的本质属性
C. 进行了准确定义 D. 没有使用语词表述概念
【答案】B
【解析】
【详解】A:柏拉图看到的是人的外部特征吗,A不符合题意。
B:柏拉图只看到了人的外部特征,没有揭示其本质属性,B符合题意。
C:柏拉图没有对人进行准确定义,C不符合题意。
D:概念只有通过语词才能表达出来,D错误。
故本题选B。
13. 理性是法律的生命。以下法律知识与逻辑分析对应正确的是( )
法律知识
逻辑分析
①
人身权分为姓名权、肖像权、身份权。
犯了“越级划分”的逻辑错误
②
宪法是国家的法律。
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
③
行政机关有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所以,国家机关都有自由裁量权。
犯了“大项不当扩大”的逻辑错误
④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全真则真,一假则假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人身权应先划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姓名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子类别,将其与身份权直接并列属于越级划分的逻辑错误,正确。
②:“国家的法律”包含宪法、刑法、民法等所有法律,外延明显大于“宪法”,属于“定义过宽”,正确。
③:该三段论推理犯了“小项(国家机关)不当扩大”的逻辑错误,排除。
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定义是相容选言判断(满足任一条件即可),逻辑性质应为“一真则真,全假则假”,错误。
14. 东北地区的发展一直备受全国关注,如何发挥优势、释放这一地区的潜力成为摆在国家发展面前的难题。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河南关注东北,东北关注山东,可得出河南关注山东
B. 东北地区的发展一直备受全国关注属于性质判断
C. 辽宁的发展也可能备受全国关注
D. 北京关注东北的发展,东北肯定也关注北京的发展
【答案】C
【解析】
【详解】A:“关注”属于非传递关系,不能由“河南关注东北,东北关注山东”推出“河南关注山东”,错误。
B:东北地区的发展一直备受全国关注,说明了全国各地和东北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关系判断,错误。
C:东北地区的发展一直备受全国关注,辽宁是东北地区的组成部分,可推出辽宁的发展也可能备受全国关注,正确。
D:“关注”属于非对称关系,“北京关注东北的发展”不能推出“东北肯定也关注北京的发展”,错误。
15.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我市某中学高二学生社团小组就本市落地文件要求提出了以下四个观点,其中对应的逻辑分析正确的是( )
A. 第一小组:某些县区是保民生的先锋——换质位后为“非保民生的先锋不是某些县区”。
B. 第二小组:我市积极打造文旅经济、夜间经济等经济模式,拓展发展空间。——文旅经济和夜间经济是反对关系。
C. 第三小组:这种智能康养设备是被养老社区引进的最先进设备。——特称肯定判断。
D. 第四小组:为稳定就业,既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又要积极组织职业技能培训。——联言判断。
【答案】D
【解析】
【详解】A:原判断是特称肯定判断,换质位需要先换质为特称否定判断,但特称否定判断不能进行换位推理,因此无法得到“非保民生的先锋不是某些县区”这一全称否定判断,排除。
B:文旅经济和夜间经济是交叉关系,如夜间文旅活动既属于夜间经济,也属于文旅经济,而非反对关系,排除。
C:“这种智能康养设备是被养老社区引进的最先进设备”属于单称肯定判断,排除。
D:联言判断是断定对象的几种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只有当所有联言支都为真时,整个联言判断才为真;只要有一个联言支为假,整个判断即为假。该分析完全符合这一规则,正确。
二、非选择题:共5题,共55分。
1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F大药房由朱某经营。2024年3月至8月,吴某在F大药房先后8次购买G牌喷剂10盒,金额共计3080元。该产品外包装盒注明该产品出品单位为G公司,委托生产商为贵州M公司。M公司于2015年取得的G牌喷剂生产批准证书已于2020年7月被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告注销,且该公告中明确“凡以原批准文号继续生产的,应视为违法生产行为”。鉴于此,吴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朱某三倍赔偿其9240元。朱某认为吴某知假买假不是消费者,应当驳回起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吴某申请二审,人民法院二审后,依法判决朱某赔偿吴某924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知识,评析经营者朱某的行为。
【答案】①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②朱某销售的G牌喷剂已于2020年7月被依法公告注销,属于违法生产的产品。朱某作为经营者,未严格审核产品资质,销售违法产品,违背了我国法律确立的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构成欺诈行为,不仅侵害了吴某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与安全消费权,还扰乱了市场秩序。③朱某必须坚守底线,遵守市场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严把产品质量关,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解析】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可运用经营者法定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欺诈法律责任的知识,从行为定性、责任承担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朱某销售的G牌喷剂生产批准证书已于2020年7月被注销,属于违法生产产品→可从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义务角度分析: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规则,履行进货查验、资质审核义务,朱某未审核产品合法资质即销售违法产品,违反了诚信经营要求,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消费权,属于违法经营行为。
有效信息②:二审法院判决朱某赔偿吴某三倍价款9240元→可从消费欺诈法律责任角度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承担购买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朱某未如实告知消费者产品真实情况,构成消费欺诈,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符合法律规定。
17.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王某与某海域养殖管理公司(后简称公司)签订《海参圈租赁经营合同》,租用该公司管理的某海域海参圈从事海参养殖。合同约定:公司应保证海参圈上游排水系统的畅通与安全,外部污染物不得进入海参圈。受连续几日强降雨影响(天气预报已多次预警),位于海参圈上游高位的刘某养鸡场内的大量鸡粪流入海参圈,王某损失惨重。王某向法院起诉提出:“自鸡粪流入海参圈,海参才大量死亡,刘某应承担侵权责任。”刘某辩称:“下雨造成鸡粪外流在所难免,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另外,鸡粪是否是造成海参死亡的直接原因,王某必须拿出证据。”王某回应道:“我是利益受损方,提交证据是你的责任,我不需要提交证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刘某与王某的主张是否合理。
【答案】①刘某的主张不合理。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不论刘某有无过错,只要外流的鸡粪与海参死亡的损失事实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就应承担侵权责任。②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应由刘某就鸡粪外流与海参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③王某主张不合理。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王某作为原告,仍需就损害事实(实际损失)和损害行为(刘某养鸡场的鸡粪流入了海参圈)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可知刘某与王某的主张都不合理,要运用侵权责任、举证责任知识,从侵权责任认定、举证责任分配、原告举证义务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刘某主张“下雨导致粪污外流不可避免,不应担责”→可运用无过错侵权责任知识,从侵权责任认定角度分析:刘某主张不成立,环境污染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不论刘某有无过错,只要外流的鸡粪与海参死亡的损失事实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就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刘某主张“王某需证明粪污是海参死亡直接原因”→可运用举证责任倒置知识,从举证责任分配角度分析: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应由刘某就鸡粪外流与海参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③:王某主张“自己是受损方,无需提交证据,举证责任全在对方”→可运用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一般原则知识,从原告举证义务角度分析: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王某作为原告,仍需就损害事实(实际损失)和损害行为(刘某养鸡场的鸡粪流入了海参圈)承担举证责任。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网络直播近年来成为一种新兴业态,由此也引发了一些问题。
甲是一名网络主播,其直播时间固定在每晚10点至次日凌晨2点。直播过程中,甲常因观众打赏或下单而高声喊叫,并不时放声歌唱。由于甲的住宅位于居民楼内,其楼下的住户乙和家人经常在夜间被这些高分贝噪音惊醒,导致睡眠质量下降,几近崩溃。乙多次找到甲协商:“你晚上在家里高声喊叫,影响别人休息。”甲辩称:“影响别人休息,又没有影响你,别人没有抱怨,你有什么不满的。”同一栋楼的居民丙听说此事后表示:“甲晚上直播时大声喊叫而影响别人的行为是不合适的;但我认为这是甲的正常工作,因此他的行为也没什么不合适的。”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的知识,分析甲和丙的说法是否合乎逻辑。
【答案】①甲的言论不合逻辑。理由:乙的“别人”指的是除了甲以外的周围邻居,而甲的“别人”指的是除了甲和乙以外的所有人。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违背了同一律。②丙的言论不合逻辑。理由:丙既肯定了甲大声叫喊的行为是不合适的,又肯定了他的行为是合适的。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违背了矛盾律。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网络直播引发的问题
考点考查: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逻辑与思维知识,评析甲和丙的说法是否合乎逻辑,从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的角度进行评析。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正误判断:甲的言论不合逻辑,丙的言论不合逻辑。
论据①:乙多次找到甲协商:“你晚上在家里高声喊叫,影响别人休息。”甲辩称:“影响别人休息,又没有影响你,别人没有抱怨,你有什么不满的。”→可从同一律的角度,说明乙的“别人”指的是除了甲以外的周围邻居,而甲的“别人”指的是除了甲和乙以外的所有人。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以此证明甲的言论不合逻辑。
论据②:居民丙听说此事后表示:“甲晚上直播时大声喊叫而影响别人的行为是不合适的;但我认为这是甲的正常工作,因此他的行为也没什么不合适的。”→可从矛盾律的角度,说明丙既肯定了甲大声叫喊的行为是不合适的,又肯定了他的行为是合适的。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以此证明丙的言论不合逻辑。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19. 2025年12月4日,“智汇具身创领未来:具身智能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对接会”在北京举办。各类人形机器人就是具身智能的典型代表,人形机器人,也被称为仿生人形机器人,是一类具有人类外形、模仿人类功能和智能的机器人。机器人的设计理念是它除了拥有聪明的“大脑”,还拥有真实可感的“四肢”,能够将感知、行动与认知深度融合。人形机器人引入仿生人脸设计,整体视觉高度贴近真人,拥有高精度关节,通过优化运动控制算法,可实现高复杂度动作。身高和重量更接近成人,负载能力提升30%以上,适用于工业装配和家庭服务场景。人形机器人将在未来社会中扮演多种重要角色,在生产领域,它们将是劳动力的重要补充;在服务行业,它们可以提供家庭服务和教育辅导等,满足不同人群的多样化需求。据此,很多人认为“人形机器人将完全替代人类劳动者”。
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说明人形机器人设计及趋势预测运用的推理是否正确并分析原因。
【答案】①类比推理是依据事物之间相同或相似的属性进行的推理。人形机器人的设计制造,是基于人类生理结构、行为功能的类比,将人类外形、人类功能迁移到人形机器人中,实现人形机器人的发展,人形机器人的设计运用了类比推理是正确的。②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认识对象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全部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由于它没有对前提中的每个对象的情况都进行考察,就得出一般性结论,这种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材料中仅依据不同领域行业具身智能的需求发展,就归纳出“完全替代”结论,属于以偏概全的不完全归纳推理,结论不具有必然性。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具身智能技术
考点考查:类比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政治认同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说明类+原因类相结合主观题,知识限定不明确,主体是人形机器人,要求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从类比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人形机器人,亦称仿生人形机器人,是具备人类外形、可模仿人类功能与智能的机器人。其设计理念是不仅有智能“大脑”,还有可切实感知的“四肢”,能实现感知、行动与认知的深度融合→可运用类比推理知识,从类比推理的内涵角度,分析说明人形机器人的设计运用了类比推理是正确的。
有效信息②:“根据人形机器人在生产领域和在服务行业的应用得出“人形机器人将完全替代人类劳动者”→可运用归纳推理知识,从保证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真实可靠的条件角度,分析说明依据人形机器人在少数行业的发展需求就归纳出“完全替代”人类结论属于以偏概全的不完全归纳推理,结论不具有必然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为“十五五”时期劳动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材料一 赵某2024年大学毕业后入职某互联网公司,双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6000元,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作期间,公司因业务扩张,长期安排赵某每日加班4小时,周末无休,仅支付正常工资,未支付加班费。2025年5月,赵某以公司未缴社保、拖欠加班费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并补发加班费。公司拒绝,称“加班是行业常态,未缴社保是员工自愿放弃”。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就业与创业”的知识,分析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说明赵某可主张的合法权益。
材料二 李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5年10月10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5年10月6日,该公司安排李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流浪狗毫无预兆地从路边猛冲出来,径直撞上李某电动车,致使李某摔倒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
针对李某受伤是不是工伤,甲和乙有不同观点,并分别给出了如下推理:
(2)请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判断甲和乙的推理是否符合逻辑规则,并说明理由。
【答案】(1)①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定/是违法行为,侵犯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②长期安排超时加班,且未支付加班费,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以“员工自愿放弃”为由拒缴社保,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合法、公平的原则。
合法权益:①要求公司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②要求公司按法定标准补发加班费;③因公司违法在先,赵某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④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①甲的推理是三段论推理。三段论推理中,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甲的推理,中项“在工作中发生的”在大小前提中均不周延,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错误。②乙的推理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其有效式是如果肯定了前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后件;如果否定了后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前件。乙否定前件,不能必然推出否定后件,其推理结构错误。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说明赵某可主张的合法权益,需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关键词①: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作期间,公司因业务扩张,长期安排赵某每日加班4小时,周末无休,仅支付正常工资,未支付加班费→可联系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知识,说明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侵犯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长时间安排加班,且未支付加班费,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关键词②:公司称“加班是行业常态,未缴社保是员工自愿放弃”→可联系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说明公司的做法违反了订立合同的合法与公平原则。
合法利益:
关键词③:长期安排赵某每日加班4小时,周末无休,仅支付正常工资,未支付加班费→可联系劳动者的权利的知识,说明赵某可以要求补全社会保险,争取加班费。
关键词④:赵某以公司未缴社保、拖欠加班费为由提出离职→可联系赵某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
【小问2详解】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设问为判断甲和乙的推理是否符合逻辑规则,并说明理由,从三段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等角度分析作答。
关键词①:甲的观点→可从三段论角度分析:说明根据三段论推理规则,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但该中项两次都不周延,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
关键词②:乙的观点→可从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角度分析:说明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否定前件,无法必然否定后件,该推理是错误推理结构,不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有效式。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