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湖北武汉市洪山高级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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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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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湖北省
地区(市) 武汉市
地区(区县) 洪山区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06 KB
发布时间 2026-04-22
更新时间 2026-05-23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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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高二政治试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1. 某中学高二(3)班举办“民法典与日常生活”主题研讨,同学们围绕民法典的调整对象展开交流。下列社会关系中,适用民法典调整范围的是( ) ①村民吴某流转自家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受让方签订书面流转协议 ②刘某与赵某订婚半年后因性格不合自愿解除婚约 ③孙某遗失存有重要文件的电脑,发布悬赏广告承诺归还者可获500元答谢金 ④张某向税务部门上报2025年的个人所得税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③ D. ②④ 2. 甲、乙系研究生同学,合租并共用一台电脑。甲委托中介申请海外高校学术项目,缴纳服务费1.8万元,并将进度告知乙。高校向甲个人邮箱发送录取函,要求三日内确认。甲外出参会期间,乙擅自以甲名义回复拒绝,随后删除录取邮件及回复记录,并谎称“无通知”。甲返回后核查才知道名额已作废,损失中介费1.8万元,并遭受较大精神痛苦。据此,下列分析合理的是( ) ①乙冒用甲名义回复拒绝,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②乙干涉甲申请学术项目,侵犯了甲的身份权 ③乙与甲合租构成合同关系,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甲有权请求乙赔偿中介服务费1.8万元,维护自身财产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 村民张某长期在城区经商,无暇耕种老家的承包地。于是将5亩耕地经营权转让给同村村民李某,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转让期为5年,转让费共3万元,必须用于种植粮食作物。”李某按约定支付了转让费后,擅自改种药材进行销售。张某发现后,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经营权,并赔偿因改变土地用途造成的损失。据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有依据合同自主使用和处分该土地的用益物权 ②未经村委会同意,张某出让土地经营权的合同无效 ③李某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应赔偿张某的损失 ④双方基于自愿签署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合法有效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③ D. ②④ 4. 2026年3月,某新开业的网店因员工操作不熟练,误将市场价5999元的平板电脑标价为1999元。赵某是网店的第一位顾客,他下单两台平板电脑并付款。店家及时发现后立即联系赵某,愿退款并赔偿500元。赵某拒绝,坚持要求店家按照订单发货。双方协商不成,赵某以店家构成欺诈为由起诉,要求发货并给予三倍的赔偿。经过调查,网店确为标价错误,并非故意低价诱骗。据此,可以推断出( ) ①网店标价每台1999元,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网店行为构成欺诈,要承担赔偿责任 ③赵某已付款,合同成立,店家必须按1999元单价发货 ④网店标价错误,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主张因重大误解撤销合同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5. 网红博主“柴怼怼”,在无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多次发布短视频,称胖东来珠宝专柜“价格虚高、暴利宰客、售假欺客”,相关视频被大量转发,致该品牌形象受损,珠宝销量下降。经监管部门及第三方权威鉴定,商品均为正品,定价合规,不存在欺诈。在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胖东来珠宝商品 ②该博主虚构事实、误导公众,侵害了商家的名誉权 ③该博主有权行使批评监督权,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该博主应当承担删除视频、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③ D. ②④ 6. 国内首例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案宣判:原告赵某使用AI工具生成美术图案后,以商家生产的周边产品抄袭该图案为由,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仅输入简单提示词生成图片,无法举证证明自身对该内容付出了独创性智力劳动,最终认定该AI生成内容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依法驳回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只要内容由AI生成,就不能认定为作品 ②只有证明存在独创性智力投入,AI生成内容才能被认定为作品 ③法院的判决坚持了著作权法保护“人类智力成果”的核心要件 ④原告只要提供了证据,法院就应当判决被告侵权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7. 2015年2月14日,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夫妻双方口头约定张某婚前全款购买的商品房为夫妻共同财产。2017年儿子出生后,李某因工作和爱好徒步,疏于照顾儿子的生活和学习,引起张某不快,强迫李某辞职在家,不准其外出,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要求分割商品房、儿子随自己生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限制了李某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 ②人民法院应支持李某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 ③张某若拒付抚养费,李某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④人民法院收到李某的离婚诉讼请求可直接判决其离婚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 李某与张某于2018年结婚登记不久,李某外出打工,张某独自在家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二人无子女。李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孤儿王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文具店,日久生情并生下龙凤胎小米和小花。2021年1月两人遭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李某在重症监护室5个月后离世,留下文具店经营所得20万元与老家房子一套,两人生前均未写遗嘱。在本案中( ) ①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会构成遗弃 ②张某能继承2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③王某的遗产分割不需要保留李某的份额 ④小米和小花都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甲在婚后成立了一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其妻乙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因公司资金缺口,甲向丙借款100万元,并将其婚前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后甲意外离世,乙合法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借款合同到期后,丙要求乙承担还款责任,乙表示拒绝。本案中( ) ①甲抵押的房产应优先用于清偿丙借款 ②乙仅需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③甲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甲意外离世导致合同违约属不可抗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应届毕业生李某与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从事任何兼职,否则视为违约,公司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入职4个月后,李某利用晚间时间兼职运营个人生活类公众号,未影响本职工作,也未与公司业务形成竞争。公司得知后仍解除其劳动合同并索要违约金。本案中( ) ①合同中该条款因为是双方自愿约定,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行为违法 ③李某与公司的劳动争议,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上诉 ④李某晚间兼职且未影响本职工作、未形成业务竞争,不构成违约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随着互联网直播技术的发展以及短视频平台移动端用户的广泛普及,如今,只要一部手机就可以开启“直播带货”模式,但各种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下列对由直播带货引发的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主播经允许在直播带货中使用署名的网络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②运用变脸软件冒充知名主持人直播带货,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直播平台未对主播资质合理审查,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④主播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守法、绿色的原则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12. 丧偶的刘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需要人陪护,求助独子刘小某,刘小某不予理睬。刘某遂与蔡某签订合法协议书,约定刘某去世之后,蔡某承担刘某的丧葬事宜,并将刘某名下房屋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对刘某的义务。在刘某去世后,刘小某拒绝协助蔡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事宜,蔡某遂将刘小某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与蔡某两人签订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②蔡某依约履行对刘某的义务,理应继承刘某的房屋遗产 ③刘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刘某与蔡某所签订的协议书因未经刘小某同意而无效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2025年1月,国家网信办联合多部门开展“清朗·移动应用程序滥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明确要求,严厉打击假借“算法推荐”“用户画像”之名,非法窃取用户隐私;严禁通过“一键安装”、“静默升级”等方式强制安装无关软件,并查处服务协议默认勾选、霸王条款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 擅自收集用户个人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B. “一键安装”、“静默升级”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C. 下载安装APP时,相关部门应该要求网络运营商停止使用格式条款 D. “默认勾选”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14. 2026年春节期间,王老先生在家人的陪伴下,到云南大理游玩,在某饭店就餐时因地面湿滑摔倒,造成腿部骨折。家人为此花费治疗费32500元,事后要求饭店赔偿相应的损失。双方沟通无果,王老先生家人将该饭店告上法庭。在此诉讼过程中,王老先生的行为合理的是( ) ①委托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外甥作为诉讼代理人 ②开庭审理时,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以防错判 ③聘请诉讼代理人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把就医过程中的诊断记录作为书证提交到法庭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15.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为人们提供了多元的纠纷解决途径。下列解决途径正确的是( ) A. 诉讼效力高于仲裁,王某优先选择诉讼解决与公司因加班费发生的冲突 B.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货物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甲公司可直接申请仲裁 C. 赵某与邻居因通行采光产生矛盾,可以选择诉讼调解 D. A公司因不满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权申请,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16. 李某在某网络销售平台工作,他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获取、出售用户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购物偏好、精准定位等个人敏感信息,先后卖给多个微商和营销公司,一年多时间共出售信息数千条,非法获利两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对李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案中( ) ①李某的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李某委托辩护人参加法庭辩论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③李某应就其行为是否造成损害进行举证 ④李某可以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味道变异、产量歉收是由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事故发生前,当地遭遇持续近一个月的极端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连续突破,导致化工公司露天铺设的塑料输运管道热胀变形,管道壁出现破裂漏洞,引发化学原料泄漏,污染了周围土壤。 因涉及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此事经过当地媒体报道,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以下观点认为化工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观点一:持续的高温属于不可抗力,化学原料泄漏是持续的高温天气导致的,化工公司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观点二:化工公司如果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观点三:化工公司如果能证明草莓味道变异、产量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12月,某区人民法院调解和审结了一起某小区楼上房屋漏水相关的纠纷案件。 2025年9月的一天,刘先生出差五天回家后发现,四楼业主李女士家的厨房因水管破裂发生漏水,导致自家橱柜被严重浸泡,天花板、墙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经查,四楼业主李女士此前曾擅自改装厨房原有的供水管道,后续缺乏维护,导致水管破裂引发漏水事故。刘先生多次通过物业联系李女士,要求赔偿损失,均遭到拒绝。李女士表示,房屋已出租,漏水不是我的错,应该找租户解决纠纷。刘先生无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女士赔偿相应损失。 法院判词:楼上楼下本相邻,都是业主应更亲。出租不可来抗辩,损失多少可评鉴。漏水原是李家错,依法担责不推却。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谈谈你对法官判词的理解。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2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3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 2025年11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男方支付抚养费每月2000元;平均分割房产、汽车估值和家庭存款。同时,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双方财产与债务情况如下:婚后全款购买的房产一套、共同存款30万元。在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王某擅自借款炒股亏损欠债10万,未用于家庭生活。 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没有异议,但要求胡某承担共同债务10万元,否则拒绝家务补偿。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法官,本案应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已过而立之年的小张,因自主经营纯净水批发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于2022年3月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并当场写下借条,明确约定借款期限为三年,到期只需归还本金。2025年3月借款期限届满,老张见小张生意经营状况良好、收入稳定,多次提醒并要求小张依约还款。小张却以“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法定帮扶义务”为由,明确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甚至威胁称:若老张坚持索要欠款,自己今后将不再履行对老张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再照料其日常生活。老张多次沟通无果,身心俱疲,最终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通过合法、平和的方式解决父子间的债务纠纷。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具体建议。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全国多地出现“高薪就业+贷款培训”骗局。某教育科技公司通过线上招聘平台、校园宣讲等渠道,以“无经验月薪8000+”、“国企直签、100%包就业”为诱饵,谎称“入职前免费岗前培训,转正后扣培训费”,诱骗求职者签订《职业培训协议》,并引导其通过第三方金融平台办理1-3万元消费贷款支付培训费。可是,实际培训知识播放网络公开视频、安排无资质人员答疑,与承诺严重不符;培训结束后,该公司仅推荐低薪普通岗位或让求职者自行求职。求职者要求退费遭拒,协议中“一经缴费概不退还”的霸王条款成为障碍,众多受害者陷入“没工作、背贷款”困境。 经查,该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职业中介许可,擅自开展招聘中介业务,招聘信息与培训承诺均属虚构,贷款培训模式涉嫌变相收取就业中介费,违反《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 结合材料,运用“就业与创业”的相关知识,说明该“高薪招聘+贷款培训”的骗局给劳动者、经营者带来的启示,选取其中一个角度加以阐述。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高二政治试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1. 某中学高二(3)班举办“民法典与日常生活”主题研讨,同学们围绕民法典的调整对象展开交流。下列社会关系中,适用民法典调整范围的是( ) ①村民吴某流转自家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受让方签订书面流转协议 ②刘某与赵某订婚半年后因性格不合自愿解除婚约 ③孙某遗失存有重要文件的电脑,发布悬赏广告承诺归还者可获500元答谢金 ④张某向税务部门上报2025年的个人所得税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民法典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属于民事主体间的用益物权的流转,受民法典保护,正确。 ②:解除婚约属于道德范畴,民法典不能强制规范解除婚约的行为(除非涉及彩礼等财产纠纷),排除。 ③:悬赏广告属于平等主体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行为人完成归还行为即可主张酬金,受民法典调整,正确。 ④:张某缴纳个人所得税,与税务机关之间不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该行为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排除。 2. 甲、乙系研究生同学,合租并共用一台电脑。甲委托中介申请海外高校学术项目,缴纳服务费1.8万元,并将进度告知乙。高校向甲个人邮箱发送录取函,要求三日内确认。甲外出参会期间,乙擅自以甲名义回复拒绝,随后删除录取邮件及回复记录,并谎称“无通知”。甲返回后核查才知道名额已作废,损失中介费1.8万元,并遭受较大精神痛苦。据此,下列分析合理的是( ) ①乙冒用甲名义回复拒绝,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②乙干涉甲申请学术项目,侵犯了甲的身份权 ③乙与甲合租构成合同关系,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甲有权请求乙赔偿中介服务费1.8万元,维护自身财产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乙未经甲许可,擅自以甲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属于假冒他人姓名的侵权行为,侵犯甲的姓名权,正确。 ②:身份权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如亲属、监护等),本案不涉及身份权,乙并未侵犯甲的身份权,错误。 ③: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但题干未提及双方就电脑使用、信息保管等签订合同,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违约,错误。 ④:乙的行为造成甲1.8万元中介费的财产损失,侵犯了甲的财产权,甲有权请求乙赔偿该损失,正确。 3. 村民张某长期在城区经商,无暇耕种老家的承包地。于是将5亩耕地经营权转让给同村村民李某,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转让期为5年,转让费共3万元,必须用于种植粮食作物。”李某按约定支付了转让费后,擅自改种药材进行销售。张某发现后,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经营权,并赔偿因改变土地用途造成的损失。据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有依据合同自主使用和处分该土地的用益物权 ②未经村委会同意,张某出让土地经营权的合同无效 ③李某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应赔偿张某的损失 ④双方基于自愿签署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合法有效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李某取得的是土地经营权,必须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无权随意处分、改变用途,并非完全“自主使用处分”,排除。 ②:土地经营权流转,不需要村委会同意,只需向发包方(村委会)备案即可,不能以此认定合同无效,排除。 ③:李某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正确。 ④: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正确。 4. 2026年3月,某新开业的网店因员工操作不熟练,误将市场价5999元的平板电脑标价为1999元。赵某是网店的第一位顾客,他下单两台平板电脑并付款。店家及时发现后立即联系赵某,愿退款并赔偿500元。赵某拒绝,坚持要求店家按照订单发货。双方协商不成,赵某以店家构成欺诈为由起诉,要求发货并给予三倍的赔偿。经过调查,网店确为标价错误,并非故意低价诱骗。据此,可以推断出( ) ①网店标价每台1999元,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网店行为构成欺诈,要承担赔偿责任 ③赵某已付款,合同成立,店家必须按1999元单价发货 ④网店标价错误,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主张因重大误解撤销合同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网店清晰标明每台平板电脑为1999元,符合要约“内容具体确定”的要求,具有法律约束力,正确。 ②:网店刚开张,员工失误,无故意低价诱骗,不构成欺诈,排除。 ③:合同成立,但属重大误解,可以申请依法撤销,无需强制发货,排除。 ④:价格严重偏离真实意思,差距极大,绝非店家真实意愿。网店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正确。 5. 网红博主“柴怼怼”,在无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多次发布短视频,称胖东来珠宝专柜“价格虚高、暴利宰客、售假欺客”,相关视频被大量转发,致该品牌形象受损,珠宝销量下降。经监管部门及第三方权威鉴定,商品均为正品,定价合规,不存在欺诈。在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胖东来珠宝商品 ②该博主虚构事实、误导公众,侵害了商家的名誉权 ③该博主有权行使批评监督权,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该博主应当承担删除视频、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本案核心是商家名誉权被侵害,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名誉),排除。 ②:该博主发布虚假信息,导致商家名誉受损,构成侵犯胖东来的名誉权,正确。 ③:该博主对商家的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时,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损害对方利益,否则构成侵权,排除。 ④:根据《民法典》,侵害名誉权的,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删除视频)、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该博主侵犯了胖东来的民事权利,应该承担这些民事责任,正确。 6. 国内首例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案宣判:原告赵某使用AI工具生成美术图案后,以商家生产的周边产品抄袭该图案为由,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仅输入简单提示词生成图片,无法举证证明自身对该内容付出了独创性智力劳动,最终认定该AI生成内容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依法驳回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只要内容由AI生成,就不能认定为作品 ②只有证明存在独创性智力投入,AI生成内容才能被认定为作品 ③法院的判决坚持了著作权法保护“人类智力成果”的核心要件 ④原告只要提供了证据,法院就应当判决被告侵权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著作权法,作品认定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独创性智力投入”,而非生成主体是否为AI。若AI生成内容过程中存在人类的独创性智力劳动(如设计提示词、调整参数等),仍可能被认定为作品,错误。 ②:案例中法院明确指出赵某“无法举证证明自身对该内容付出了独创性智力劳动”,故认定不构成作品,反推可知“独创性智力投入”是AI生成内容被认定为作品的必要条件,正确。 ③: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人类的智力创造活动,案例中法院因赵某未证明独创性投入而驳回诉讼,正是对“人类智力成果”这一核心要件的坚持,正确。 ④:原告提供的证据需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且能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如未经许可使用、构成实质性相似等),法院才可能判决侵权。仅提供证据不足以直接认定侵权,错误。 7. 2015年2月14日,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夫妻双方口头约定张某婚前全款购买的商品房为夫妻共同财产。2017年儿子出生后,李某因工作和爱好徒步,疏于照顾儿子的生活和学习,引起张某不快,强迫李某辞职在家,不准其外出,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要求分割商品房、儿子随自己生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限制了李某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 ②人民法院应支持李某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 ③张某若拒付抚养费,李某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④人民法院收到李某的离婚诉讼请求可直接判决其离婚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干涉和限制。张某要求李某辞职在家,不准外出,限制了其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符合题意。 ②:夫妻约定财产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张某与李某仅口头约定婚前全款的房产为共同财产,不具备法定形式,该约定无效,商品房仍属于张某婚前个人财产,排除。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张某拒付抚养费属于违法行为,李某作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张某支付抚养费,符合题意。 ④:人民法院收到李某的离婚诉讼请求应当首先进行调解,不可以直接判决离婚,排除。 8. 李某与张某于2018年结婚登记不久,李某外出打工,张某独自在家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二人无子女。李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孤儿王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文具店,日久生情并生下龙凤胎小米和小花。2021年1月两人遭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李某在重症监护室5个月后离世,留下文具店经营所得20万元与老家房子一套,两人生前均未写遗嘱。在本案中( ) ①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会构成遗弃 ②张某能继承2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③王某的遗产分割不需要保留李某的份额 ④小米和小花都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遗弃是指夫妻双方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张某与小米、小花之间不存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不构成遗弃,错误。 ②:20万是李某和王某共同经营所得,先平分:王某占10万、李某占10万。李某的10万是李某与张某婚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出一半(5万)归张某个人所有,剩余5万+房屋中属于李某的份额,才是李某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张某、子女小米小花,年迈的父母)5人均分,张某继承的李某现金遗产仅约1万和部分房屋,错误。 ③:王某是孤儿,父母双亡,且未与李某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因此王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只有亲生子女小米小花,李某没有王某遗产的继承权,分割王某遗产不需要保留李某份额,正确。 ④:小米和小花作为李某的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包括5万元文具店经营所得和部分房产,由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王某的遗产10万元,小米和小花各得5万元,因此,小米和小花都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正确。 9. 甲在婚后成立了一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其妻乙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因公司资金缺口,甲向丙借款100万元,并将其婚前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后甲意外离世,乙合法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借款合同到期后,丙要求乙承担还款责任,乙表示拒绝。本案中( ) ①甲抵押的房产应优先用于清偿丙借款 ②乙仅需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③甲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甲意外离世导致合同违约属不可抗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抵押的房产应优先用于清偿丙借款,正确。 ②:本案中100万元借款用于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乙需对该共同债务承担责任,错误。 ③: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甲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正确。 ④: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甲离世后债务可由继承人依法承担,不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不属于不可抗力,错误。 10. 应届毕业生李某与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从事任何兼职,否则视为违约,公司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入职4个月后,李某利用晚间时间兼职运营个人生活类公众号,未影响本职工作,也未与公司业务形成竞争。公司得知后仍解除其劳动合同并索要违约金。本案中( ) ①合同中该条款因为是双方自愿约定,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行为违法 ③李某与公司的劳动争议,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上诉 ④李某晚间兼职且未影响本职工作、未形成业务竞争,不构成违约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从事任何兼职工作”,该约限制了员工的合法权利,即使双方自愿约定,但是仍然违背公平原则,排除。 ③:李某与公司的劳动争议,可以先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再申请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并不是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且对仲裁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而不是上诉,排除。 ②④:李某在兼职的情况下未影响本职工作,不构成违约,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行为违法,正确。 11. 随着互联网直播技术的发展以及短视频平台移动端用户的广泛普及,如今,只要一部手机就可以开启“直播带货”模式,但各种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下列对由直播带货引发的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主播经允许在直播带货中使用署名的网络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②运用变脸软件冒充知名主持人直播带货,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直播平台未对主播资质合理审查,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④主播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守法、绿色的原则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规定的无需著作权人许可、无需付费即可使用作品的法定情形,主播经著作权人允许使用作品属于授权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错误。 ②:利用变脸软件冒充知名主持人直播带货,擅自使用他人具有影响力的身份形象,引人误认为是本人或与其有合作关系,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正确。 ③:直播平台对入驻主播资质负有法定审查义务,未尽合理审查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正确。 ④:主播误导消费者,违反了民法中守法、诚信原则,没有违反绿色的原则,错误。 12. 丧偶的刘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需要人陪护,求助独子刘小某,刘小某不予理睬。刘某遂与蔡某签订合法协议书,约定刘某去世之后,蔡某承担刘某的丧葬事宜,并将刘某名下房屋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对刘某的义务。在刘某去世后,刘小某拒绝协助蔡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事宜,蔡某遂将刘小某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与蔡某两人签订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②蔡某依约履行对刘某的义务,理应继承刘某的房屋遗产 ③刘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刘某与蔡某所签订的协议书因未经刘小某同意而无效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刘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约定蔡某承担刘某的丧葬事宜,并以房屋作为回报。该协议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即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财产赠与扶养人,①正确。 ②:蔡某基于遗赠扶养协议获得房屋,并非以继承人身份取得遗产。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而蔡某属于受遗赠人,②排除。 ③: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最优先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③正确。 ④: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协议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合法即可生效,无需继承人同意,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3. 2025年1月,国家网信办联合多部门开展“清朗·移动应用程序滥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明确要求,严厉打击假借“算法推荐”“用户画像”之名,非法窃取用户隐私;严禁通过“一键安装”、“静默升级”等方式强制安装无关软件,并查处服务协议默认勾选、霸王条款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 擅自收集用户个人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B. “一键安装”、“静默升级”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C. 下载安装APP时,相关部门应该要求网络运营商停止使用格式条款 D. “默认勾选”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答案】D 【解析】 【详解】A:擅自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可能会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但并没有侵犯消费者名誉权,错误。 B:“搭便车”是指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行为(傍名牌、擅自使用他人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一键安装”、“静默升级”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但不涉及“搭便车”行为,错误。 C:相关部门应该要求网络运营商规范、合法使用格式条款,“要求网络运营商停止使用格式条款”的说法错误,错误。 D:默认勾选未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相关内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同时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同意该内容的权利,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正确。 14. 2026年春节期间,王老先生在家人的陪伴下,到云南大理游玩,在某饭店就餐时因地面湿滑摔倒,造成腿部骨折。家人为此花费治疗费32500元,事后要求饭店赔偿相应的损失。双方沟通无果,王老先生家人将该饭店告上法庭。在此诉讼过程中,王老先生的行为合理的是( ) ①委托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外甥作为诉讼代理人 ②开庭审理时,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以防错判 ③聘请诉讼代理人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把就医过程中的诊断记录作为书证提交到法庭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等问题,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王老先生的外甥可以成为该案的诉讼代理人,正确。 ②:法律规定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判决的错误,而不是在开庭审理之时启用,排除。 ③: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地域管辖,王先生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且需要向大理市初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而不是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除。 ④:诊断书以文字记载诊断内容、病情结论证明损伤的事实,属于书证,正确。 15.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为人们提供了多元的纠纷解决途径。下列解决途径正确的是( ) A. 诉讼效力高于仲裁,王某优先选择诉讼解决与公司因加班费发生的冲突 B.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货物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甲公司可直接申请仲裁 C. 赵某与邻居因通行采光产生矛盾,可以选择诉讼调解 D. A公司因不满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权申请,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 【解析】 【详解】A:王某与公司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除。 B:根据我国仲裁法,甲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可选择商事仲裁,但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甲公司如果未与乙公司签订仲裁协议,就不能单方面申请仲裁,排除。 C:赵某与邻居的通行采光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调解(法院调解)解决纠纷,正确。 D:行政诉讼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的是行政复议,A公司对商标局驳回商标申请的决定不服,应先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能直接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诉讼,排除。 16. 李某在某网络销售平台工作,他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获取、出售用户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购物偏好、精准定位等个人敏感信息,先后卖给多个微商和营销公司,一年多时间共出售信息数千条,非法获利两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对李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案中( ) ①李某的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李某委托辩护人参加法庭辩论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③李某应就其行为是否造成损害进行举证 ④李某可以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李某非法获取、出售用户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用户身份证号、精准定位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范畴,获取和出售的行为同时侵犯隐私权,需承担侵权责任,符合题意。 ②: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开庭审理,法庭辩论是开庭审理的组成部分,但并非“最重要的环节”,排除。 ③: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举证责任由检察院承担,需证明李某的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及因果关系。李某作为被告,无需就“是否造成损害”承担举证义务,排除。 ④:李某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0日。李某可以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符合题意。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味道变异、产量歉收是由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事故发生前,当地遭遇持续近一个月的极端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连续突破,导致化工公司露天铺设的塑料输运管道热胀变形,管道壁出现破裂漏洞,引发化学原料泄漏,污染了周围土壤。 因涉及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此事经过当地媒体报道,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以下观点认为化工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观点一:持续的高温属于不可抗力,化学原料泄漏是持续的高温天气导致的,化工公司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观点二:化工公司如果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观点三:化工公司如果能证明草莓味道变异、产量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1)观点一错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虽然持续高温属于自然现象,但化工公司露天铺设塑料输送管道,应当预见高温可能导致管道热胀变形、引发泄漏,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非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化工公司不能据此免除侵权责任。 (2)观点二错误: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无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化工公司造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即便其证明自身无过错,也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3)观点三正确:在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中,侵权人可以通过证明损害结果与污染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而免责。若化工公司能够证明草莓味道变异、产量歉收是极端高温等其他原因导致,与化学原料泄漏污染土壤无因果关系,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详解】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侵权责任的知识,从不可抗力认定、过错推定、因果关系认定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事故发生前当地遭遇持续近一个月的极端高温天气,导致化工公司露天铺设的塑料输运管道热胀变形、破裂,引发化学原料泄漏→从不可抗力认定角度来分析: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高温天气如果能够预见、避免和克服,则不属于不可抗力,观点一错误。 有效信息②:草莓采摘园主主张草莓味道变异、产量歉收是由化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化工公司被主张承担赔偿责任→从无过错侵权角度来分析: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只要化工公司造成污染致人损害,无论其有无主观过错,均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草莓采摘园主认为化工公司管道泄漏污染土壤导致草莓受损,双方就损害与污染的关联存在争议→从因果关系认定角度来分析: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由污染者承担举证责任,若化工公司能证明其行为与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观点三正确。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12月,某区人民法院调解和审结了一起某小区楼上房屋漏水相关的纠纷案件。 2025年9月的一天,刘先生出差五天回家后发现,四楼业主李女士家的厨房因水管破裂发生漏水,导致自家橱柜被严重浸泡,天花板、墙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经查,四楼业主李女士此前曾擅自改装厨房原有的供水管道,后续缺乏维护,导致水管破裂引发漏水事故。刘先生多次通过物业联系李女士,要求赔偿损失,均遭到拒绝。李女士表示,房屋已出租,漏水不是我的错,应该找租户解决纠纷。刘先生无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女士赔偿相应损失。 法院判词:楼上楼下本相邻,都是业主应更亲。出租不可来抗辩,损失多少可评鉴。漏水原是李家错,依法担责不推却。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谈谈你对法官判词的理解。 【答案】(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四楼李女士家水管破裂漏水,致使刘先生家中橱柜、墙面等财产受损,存在损害事实,且漏水与损害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已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2)所有权人对房屋负有管理、维修和安全保障义务,出租不能成为免责抗辩理由。李女士虽将房屋出租,但仍为房屋所有权人,不能推卸责任。法官“出租不可来抗辩”的判决,明确了所有权人不能因出租而免除其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3)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李女士对自有房屋享有所有权,因擅自改装厨房原有水管道,且维护不到位,造成他人财产损害,属于超出权利行使的合理界限,构成权利滥用,应依法承担责任。 (4)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院判决体现了这一原则,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构建和谐邻里关系,促进文明社会建设。 【解析】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从是什么和为什么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李女士家的厨房水管破裂发生漏水,导致刘先生家中橱柜、墙面等财产受损→可运用过错侵权的知识分析说明“漏水原是李家错,依法担责不推却”。 有效信息②:李女士表示,房屋已出租,漏水不是我的错,应该找租户解决纠纷→可运用所有权人对房屋负有管理、维修和安全保障义务知识分析说明“出租不可来抗辩”的理由。 有效信息③:李女士曾擅自改装厨房原有的供水管道,后续缺乏维护,导致水管破裂引发漏水事故→可运用权利的行使应有合理的界限的知识分析说明李女士因擅自改装厨房原有水管道,且维护不到位,造成他人财产损害,属于超出权利行使的合理界限,应该依法承担责任。 有效信息④:楼上楼下本相邻,都是业主应更亲→可运用怎样处理相邻关系的知识分析说明法院的判决有利于构建和谐邻里关系,促进文明社会建设。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2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3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 2025年11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男方支付抚养费每月2000元;平均分割房产、汽车估值和家庭存款。同时,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双方财产与债务情况如下:婚后全款购买的房产一套、共同存款30万元。在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王某擅自借款炒股亏损欠债10万,未用于家庭生活。 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没有异议,但要求胡某承担共同债务10万元,否则拒绝家务补偿。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法官,本案应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1)准予解除婚姻关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故判决准予胡某与王某离婚。 (2)支持胡某关于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主张:双方对女儿抚养权无异议,根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原则,判决女儿小梦抚养权归胡某;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王某作为非直接抚养方,需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故判决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小梦成年。 (3)支持平均分割房产和家庭存款。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婚后全款购买的房产和家庭存款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平等原则进行分割。 (4)判定王某个人承担10万元债务。该债务属于王某未经胡某同意,擅自借款用于炒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胡某无需偿还。 (5)判定王某要支付5万元的家务补偿。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一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 【解析】 【详解】本题为措施及原因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解除婚姻关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共同财产等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胡某与王某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可联系离婚的法定条件的知识,说明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故判决准予胡某与王某离婚。 有效信息②:双方对女儿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无异议→可联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共同财产等知识,说明可按双方意愿判决抚养权归属,支持胡某关于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主张;支持平均分割房产和家庭存款。 有效信息③:王某借款炒股未用于家庭生活,胡某不知晓→可联系个人债务的知识,说明该债务属于王某未经胡某同意,擅自借款用于炒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胡某无需偿还。 有效信息④: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可联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的知识,说明胡某在婚姻中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符合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所以胡某有权主张家务补偿金,王某不能以拒绝承担共同债务为由拒绝支付。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已过而立之年的小张,因自主经营纯净水批发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于2022年3月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并当场写下借条,明确约定借款期限为三年,到期只需归还本金。2025年3月借款期限届满,老张见小张生意经营状况良好、收入稳定,多次提醒并要求小张依约还款。小张却以“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法定帮扶义务”为由,明确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甚至威胁称:若老张坚持索要欠款,自己今后将不再履行对老张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再照料其日常生活。老张多次沟通无果,身心俱疲,最终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通过合法、平和的方式解决父子间的债务纠纷。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具体建议。 【答案】 小张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 ①小张与父亲形成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其拒绝还款构成违约。小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具借条并约定期限,到期拒不还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②父母仅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对已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小张无法定帮扶义务,“父母有义务帮扶自己”的说法不当。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小张以拒绝赡养相威胁,既违反法定义务,也违背公序良俗。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其言行既不合法也违背家庭美德。 解决纠纷的具体建议: ①小张信守承诺,及时归还借款。 ②父子要在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础上,理性沟通,友好协商,化解矛盾,修复亲情,促进家庭和睦。 【解析】 【详解】第一问: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小张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运用合同履行、家庭关系的相关规定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小张出具借条向老张借款10万元,约定三年到期归还本金,到期后拒绝还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小张与老张之间形成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小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到期拒不还款,构成违约。 有效信息②:小张以“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法定帮扶义务”为由拒绝还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小张已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老张对其无法定帮扶义务,该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有效信息③:小张威胁称若老张索要欠款,将不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以及公序良俗原则。本案中,赡养扶助义务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小张的威胁既违反法定义务,也违背公序良俗和家庭美德。 第二问: 本题是措施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为当事人提出解决纠纷的具体建议,运用纠纷解决方式、合同履行、家庭关系的相关规定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小张与老张存在合法的民间借贷纠纷,且父子关系因纠纷产生矛盾,张已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平和解决纠纷→当事人可通过履行合同义务、理性沟通协商、借助调解组织等方式化解纠纷。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全国多地出现“高薪就业+贷款培训”骗局。某教育科技公司通过线上招聘平台、校园宣讲等渠道,以“无经验月薪8000+”、“国企直签、100%包就业”为诱饵,谎称“入职前免费岗前培训,转正后扣培训费”,诱骗求职者签订《职业培训协议》,并引导其通过第三方金融平台办理1-3万元消费贷款支付培训费。可是,实际培训知识播放网络公开视频、安排无资质人员答疑,与承诺严重不符;培训结束后,该公司仅推荐低薪普通岗位或让求职者自行求职。求职者要求退费遭拒,协议中“一经缴费概不退还”的霸王条款成为障碍,众多受害者陷入“没工作、背贷款”困境。 经查,该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职业中介许可,擅自开展招聘中介业务,招聘信息与培训承诺均属虚构,贷款培训模式涉嫌变相收取就业中介费,违反《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 结合材料,运用“就业与创业”的相关知识,说明该“高薪招聘+贷款培训”的骗局给劳动者、经营者带来的启示,选取其中一个角度加以阐述。 【答案】角度一:对劳动者的启示 (1)增强权利意识与法治观念。明确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获得劳动报酬、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合法权利,自觉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2)警惕就业陷阱,理性求职。面对过度诱人的招聘信息保持谨慎,核实招聘单位资质、岗位真实性及培训项目合法性;签订协议时要仔细研读条款,拒绝“霸王条款”,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留存招聘广告、沟通记录、合同等证据。 (3)依法维权。遭遇欺诈后,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角度二:对相关经营主体的启示 (1)坚持合法经营,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严禁无证经营。 (2)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反对虚假宣传等不公平竞争行为。如实发布招聘信息和服务承诺,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商业欺诈,不得设置排除消费者或劳动者权利、免除自身法定义务的霸王条款。 (3)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培训服务内容,兑现就业承诺,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信誉和形象。 【解析】 【详解】角度一:对劳动者的启示 本题为启示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就业与创业”的知识,从法治意识、求职理性、依法维权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求职者被虚假高薪和免费培训诱导签约贷款,遇纠纷后因霸王条款难以退费维权→从法治观念角度来分析:劳动者要学法懂法,明晰自身法定劳动权利,强化法治思维与权利意识,筑牢维权基础。 有效信息②:企业虚构高薪就业及培训承诺,设置不合理霸王条款,培训质量差且不兑现就业安排→从理性求职角度来分析:劳动者求职需甄别招聘信息真伪,核查企业资质,审慎签订协议,规避各类就业陷阱。 有效信息③:涉事企业多项行为违反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害者陷入困境却难以自主解决问题→从依法维权角度来分析:劳动者遭遇就业欺诈与权益侵害时,要借助合法监管渠道与法律途径理性维权。 角度二:对相关经营主体的启示 本题为启示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就业与创业”的知识,从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守法尽责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涉事教育科技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职业中介相关许可,擅自违规开展招聘中介经营活动→从合规经营角度来分析:经营者须依法办理资质许可与登记,严守市场准入规则,杜绝无证违法经营行为。 有效信息②:企业编造高薪就业培训谎言,虚构服务内容,设立一经缴费概不退还的不合理霸王条款→从诚信经营角度来分析:经营者应坚守诚信公平原则,如实公示信息,杜绝虚假宣传与侵害他人权益的条款。 有效信息③:该公司培训服务缩水、不兑现就业承诺,违规套路贷款,违反多部法律且损害求职者权益→从守法尽责角度来分析:经营者要遵守劳动相关法规,规范经营服务,履行合同约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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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湖北武汉市洪山高级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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