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山东省菏泽第一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模拟政治试题

标签:
精品解析文字版答案
切换试卷
2026-04-21
| 2份
| 29页
| 448人阅读
| 1人下载

内容正文:

高二政治期中考前模拟试题 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60分)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下符合民法调整的民事主体要求的是( ) ①与某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的某行政机关 ②与街边商贩发生买卖纠纷的外国游客 ③因违反交规被交警处罚的车辆驾驶人 ④因故障导致使用人受伤的人形机器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③:因违反交规被交警处罚的车辆驾驶人,交警与车辆驾驶人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的,不符合民法调整的民事主体要求,③排除。 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故障导致使用人受伤的人形机器人,人形机器人不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④排除。 ①②:与某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的某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与企业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与街边商贩发生买卖纠纷的外国游客,商贩与外国游客也是平等的民事主体,①②正确。 故本题选A。 2. 2023年9月,A女士认为B酒店入住体验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在网上对该酒店打出了三星评价。B酒店打电话给A女士进行交涉,未果。A女士认为遭受到了滋扰,遂将三星评价改为一星评价。之后,B酒店用“恶意差评,实属缺乏心智”“邀人恶性跟评,改评分为一分,明目张胆,胡作非为”等回复A女士。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女士将评价由三星改为一星,行使权利超出了界限,侵犯了B酒店的名誉权 ②B酒店打电话给A女士进行交涉,侵犯了A女士的隐私权 ③B酒店在网上回复A女士的内容侵犯了A女士的名誉权 ④若双方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对双方进行调解,解决争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A女士在网站评论的相关内容系作为消费者对提供的服务进行消费后进行的相应评价,不构成侵犯B酒店的名誉权,①错误。 ②:隐私权指的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干扰和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不被他人侵害的权利。B酒店打了一个电话给A女士进行交涉,尚不构成侵犯隐私权,②错误。 ③:B酒店回复的内容包括对A女士大量的否定性评价且涉及A女士的品德、信誉等,侵犯了A女士的名誉权,③正确。 ④:法院可以对双方进行诉讼调解,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 城市户籍的张某与某村村民李某签订两份协议,购买了李某名下的一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数年后,因该村面临拆迁,该宅基地价值飙升。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让张某返还房屋。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②张某已支付合同中约定的价款,宅基地增值收益应归张某所有 ③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宅基地的使用权无法转移 ④法院可依据过错程度判令李某对张某进行合理补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城市户籍的张某并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其与李某签订的宅基地及房屋买卖协议,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自始无效,正确。 ②:合同自始无效,且宅基地不能由城市居民取得,增值收益自然不能完全归张某所有,错误。 ③:双方的买卖合同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合法租售的情况下可以转移,排除。 ④:虽然合同无效,但考虑到张某已长期占有使用房屋,且因拆迁导致土地价值显著上升,若完全返还房屋而不予补偿,可能显失公平。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如明知违规仍交易)、房屋添附价值、土地增值等因素,判令出卖人李某对张某进行‌合理补偿‌,以平衡利益,正确。 4. 林某返乡创业,将自家闲置农房改造成乡村咖啡馆,流转了一片茶园种植茶叶,经营状况良好。2026年2月,林某以县城自有商铺作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咖啡馆升级改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县城商铺因抵押给银行,林某依法享有抵押权 ②抵押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商铺的使用价值 ③林某所流转茶园的茶叶种植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④自家农房、县城商铺以及茶树属于林某的不动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林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抵押权由银行享有,林某作为抵押人不享有抵押权,排除。 ②:抵押属于担保物权,对应的是商铺的交换价值,而非使用价值,排除。 ③:林某流转茶园获得的茶叶种植经营权,属于土地经营权范畴,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正确。 ④:自家农房、县城商铺属于不动产,茶树作为生长在土地上的植物,也属于不动产,正确。 5. 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即便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乙的行为仍侵害甲的专利权 B. 春联上的语句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甲的著作权 C. 春联完成交付后,乙享有春联所有权,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D. 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履行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答案】D 【解析】 【详解】A: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甲对书写的书法作品享有著作权,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而不是专利权,A 错误。 B:虽然春联语句选自清代刻本属于公共领域文字,但甲书写的春联书法作品具备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乙未经甲授权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侵犯了甲的著作权,B错误。 C:春联完成交付后,乙获得了春联的所有权,但所有权的行使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甲虽将春联实物赠与乙,但著作权中的著作财产权(如复制权等)并未随所有权转移。乙未经许可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超出了所有权正常行使范围,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错误。 D:甲将春联赠与乙,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即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D正确。 故本题选D。 6. 2024年5月初,杨某在某APP上发布二手手机的照片与微信账号,5月18日上午谭某(11岁)看见后添加杨某微信,联系杨某咨询二手手机价格,当日下午双方在线上约定交易价格、地点。次日,杨某按照约定在泉城公园以人民币800元价格将二手手机售卖给谭某。关于上述买卖合同认识正确的是( ) A. 5月初杨某在某APP上发布二手手机的照片与微信账号是要约 B. 5月18日上午谭某添加杨某微信咨询二手手机价格是要约邀请 C. 5月18日下午杨某在微信上回复谭某二手手机的价格是承诺 D. 因谭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二手手机买卖合同不成立 【答案】B 【解析】 【详解】AB: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5月初杨某在某APP上发布二手手机的照片与微信账号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5月18日上午谭某添加杨某微信咨询二手手机价格是要约邀请,A错误,B正确。 C: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5月18日下午杨某在微信上回复谭某二手手机的价格是要约,C错误。 D:谭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如果监护人追认,该二手手机买卖合同也可以成立,D错误。 故本题选B。 7. 甲婚庆公司与乙新人约定:10月1日为乙提供婚礼现场布置服务,报酬2万元,违约金3000元,乙支付定金4000元,10月1日当天,甲公司车辆因城市早高峰严重拥堵未能按时到场,导致婚礼布置延误,乙遭受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城市早高峰属于不可抗力,甲公司可以免除全部责任 ③乙可以同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以弥补损失 ④乙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因布置延误造成的合理损失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甲公司因交通拥堵未能按时到场履约,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正确。 ②:城市常规早高峰属于可预见、可规避的商业风险,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甲公司不能免责。错误。 ③:民法典明确规定,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二者只能择一适用。错误。 ④: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违约导致的合理损失。正确。 8. “北脑二号”脑机接口设备植入患者张某颅内后,出现以下情形: ①设备采集的神经信号被系统后台自动上传至云端,张某并不知情; ②设备电极材料发生降解,导致患者出现内感染并发症; ③张某发现设备说明书仅标注“可能存在排斥反应”,未提及电极降解风险。 经鉴定,电极材料降解属于设计缺陷,且该批次产品已有3例类似病例。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张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张产品责任,但需证明设备生产者对电极降解存在过错,否则只能获得适当补偿 B. 设备自动上传神经信号,因张某未明确反对,可视为默示同意,生产企业不承担侵权责任 C. 张某可同时主张:电极降解致人身损害的产品责任、擅自上传信号的隐私权侵权责任,以及未充分告知风险的侵害知情权责任 D. 若张某与医院签订的植入手术协议中约定“免除医院一切责任”,该约定有效,医院对术后感染不承担任何责任 【答案】C 【解析】 【详解】A: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张某无需证明生产者存在过错即可主张赔偿,排除。 B:神经信号属于个人隐私信息,上传云端须经明确同意,未明确反对不等于默示同意,企业擅自上传构成隐私权或个人信息侵权,排除。 C:电极缺陷致害可主张产品责任;私自上传信号侵犯隐私权;未完整告知风险侵害知情权,均可依法主张,正确。 D:合同中免除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责任的格式条款,因免除自身人身损害侵权责任,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排除。 9. 赵某与李某是左右邻居,赵某从市政务服务平台得知,自家附近被投诉存在火情安全隐患,投诉的截图来自邻居李某安装的可遥控摄像头。赵某发现李某的摄像头不仅能拍摄到自家庭院,甚至可透过窗户清晰窥见其客厅内部的生活场景。他认为李某的行为干扰了其私人生活、侵犯隐私权,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拆除摄像头并赔偿损失20万元。李某辩称,摄像头是为自家安全安装,拍摄截图是为向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火情隐患,并非故意侵犯隐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安装摄像头的行为超出相邻关系的合理限度,构成对赵某隐私权的侵犯 ②李某基于投诉火情的需求,属于合法行使相邻权,无需对赵某承担侵权责任 ③赵某有权要求李某拆除摄像头,因为两家是相邻关系,不得安装摄像头 ④李某通过12345平台投诉的行为,未涉及泄露赵某的隐私,不构成侵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李某的摄像头能拍摄到赵某庭院甚至客厅内部,侵入了赵某的私人生活空间,超出合理限度,构成隐私侵权,正确。 ②:即使李某有投诉火情的需求,其摄像头拍摄范围侵犯了赵某隐私,仍需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法律责任,排除。 ③:相邻关系中并非绝对不能安装摄像头,只要安装行为未超出合理限度、未侵犯他人隐私,就具备合法性,排除。 ④:李某通过12345平台投诉火情的行为,并未公开监控内容,未涉及泄露赵某隐私,不构成侵权,正确。 10. 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 ②: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 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④: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1. 陈某(男)与赵某(女)结婚前,陈某父母出全款为两人购置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结婚一年后,赵某将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获得稿费30万元。后来陈某沉迷于网络直播,为打赏某平台女主播欠下50万元债务,两人因此事经常争吵致感情不和,赵某于婚后第三年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此案例中( ) ①陈某父母所购婚房为陈某个人财产 ②陈某打赏主播所欠50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小说稿费3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赵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有30天冷静期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本案中,婚房虽然是陈某父母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陈某为打赏主播欠下50万元,并非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 ③:赵某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在婚后获得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收益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 赵某与钱某结婚前,赵某父母出资全款购买一套房产,房产证登记在赵某名下。婚后一年,赵某与钱某的儿子出生,钱某给儿子以两人的姓起名为赵钱,而后钱某染上赌博,欠债200万元并多次殴打赵某,赵某被逼无奈提起诉讼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为赵某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无权享有 ②钱某给儿子起名为赵钱,违反了法律上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 ③钱某对赵某的殴打构成家暴,赵某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④钱某欠债属于个人非法债务,可以在债务还清前不给孩子的抚养费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该房产是婚前赵某父母出资为其购买的,属于赵某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钱某无权享有,正确。 ②:子女可随父姓或母姓,“赵钱”系父母双方姓氏组合,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构成违法,排除。 ③:钱某多次殴打赵某构成家庭暴力,赵某为无过错方,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应照顾无过错方权益,赵某可要求多分,正确。 ④:赌债属钱某个人非法债务,与抚养费无关;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以个人债务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排除。 13. 1993年叶某与赵某结婚,育有一子小叶,后双方离婚。2005年叶某与孟某再婚。2018年小叶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叶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2023年叶某去世,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法院一审前,孟某与小叶之间对涉案房屋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②法定继承人小叶享有的继承权应优先于自书遗嘱中孟某享有的继承权 ③小叶需要对其有权继承涉案房屋的部分份额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④小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本案属于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需通过诉讼程序处理‌,①排除。 ②④: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叶某在自书遗嘱中指定他的所有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虽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因小叶作为叶某的法定继承人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故该遗嘱部分无效,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②排除,④正确。 ③:在继承纠纷中,主张权利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叶主张遗嘱无效或要求保留份额,需提供证据,如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证明,③正确。 故本题选D。 14. 老人孙某有子女王甲、王乙,孙某一直与王甲共同居住生活,且存折一直由王甲管理,王乙定期看望老人。孙某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甲、王乙都力争做老人的监护人,申请由法院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综合各种情况,判定王甲担任孙某监护人,令其每月向王乙公示上一月度孙某财产管理及监护情况。对于该案件,以下观点最恰当的是( ) A. 实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人孙某的合法权益 B. 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C. 孙某可以与王甲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王甲承担相应义务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D. 法院确定监护人定期公示的创新模式,让失能老人的监护归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 【答案】D 【解析】 【详解】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才能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人孙某已经无民事行为能力,不适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A说法错误。 B: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而非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B说法错误。 C:遗赠抚养协议是在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之间签订,王甲是孙某的法定继承人,双方不能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也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C说法错误。 D:人民法院判令王甲每月向王乙公示上一月度孙某财产管理及监护情况,这能够让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失能老人的监护工作,更好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D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15. 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试用期、福利待遇属于可备条款,①错误。 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错误。 ③: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闲置的农村老宅属于不动产,不能用于质押。且农村老宅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没有所有权,也不能用于抵押。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或抵押给公司都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③正确。 ④: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6. 北京某科技公司员工温某,自2020年8月起连续向公司提交医院开具的抑郁症诊断证明,请休病假17个月,期间领取基本工资、年底双薪等合计金额近40万元。温某回公司上班后,被公司发现在休病假期间考取了某高校硕士研究生,并在该校持续就读。公司要求温某对此进行解释说明,但被其拒绝。公司与温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后经法院调解,温某返还公司近20万元。以下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①温某因个人原因请休病假期间,公司可以暂停为其发放薪酬和福利 ②若温某不能对其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却获得高额款项,对公司不公平 ③温某休病假期间的行为与其请假事由和目的不符,违背了诚信原则 ④如对此结果不服,双方均可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因此,温某因个人原因请休病假期间,公司不可以暂停为其发放薪酬和福利,①说法错误。 ②③:温某回公司上班后,被公司发现在休病假期间考取了某高校硕士研究生,并在该校持续就读。公司要求温某对此进行解释说明,但被其拒绝。公司与温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后经法院调解,温某返还公司近20万元。这说明温某休病假期间的行为与其请假事由和目的不符,违背了诚信原则,若温某不能对其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却获得高额款项,对公司不公平,②③说法正确。 ④:如对此法院调解结果不服,双方均可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仲裁,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7. 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为解决“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能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①③符合题意。 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主要是解决预付式消费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未提及保障预付资金存管和提升资金使用效能,②不符合题意。 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属于司法层面,不是立法层面,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8. 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为岳某提供照护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岳某是债权人,家政公司是债务人,①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电水壶缺陷受伤,有权向厂家索赔,②正确。 ③: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 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家政公司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9. “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 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 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 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 【详解】B: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B符合题意。 A: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表述不准确,A说法错误。 C:《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说法错误。 D:依据仲裁法的规定,离婚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规定,所以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点睛】 20. 李某在便利店向陈某购买了3瓶茅台酒,共付货款8 400元。后在饮用过程中发现与以往口感不同,李某遂向本地市场监管局投诉该茅台酒为假酒,该局申请鉴定结论为:送辨样品与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李某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部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依据材料信息可知( ) ①李某可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鉴定结论作为物证 ②李某可以侵犯商标权为由提出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陈某需证明涉案茅台酒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④陈某向李某提供的茅台酒被确认为非指定公司生产,陈某的行为构成违约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鉴定结论,在法律上被称为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但不属于物证,①排除。 ②:陈某侵犯商标权的受害主体是茅台酒公司,李某作为购买茅台酒的消费者,不能以侵犯商标权为由提出赔偿,②排除。 ③:在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中,通常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所以陈某需要证明涉案茅台酒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③正确。 ④:李某在便利店向陈某支付8400元购买了3瓶茅台酒,陈某与李某之间就涉案茅台酒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而陈某向李某提供的茅台酒被确认为非指定公司生产,故陈某的行为构成违约,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合肥38岁陈先生在2026年春节,回到灵璧老家过节,期间在灵璧某奇石商店购买了一个大件天然景观奇石,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陈先生先付款,当天下午商店负责将货物送货上门。陈先生付款并留下地址后离开。第二天商店告知陈,由于路面颠簸运输车侧翻,陈先生购买的奇石已被损坏。陈先生要求商店退货退款,而商店以不可抗力为由不同意陈先生的要求,双方发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陈先生有没有取得该奇石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2)若陈先生将商店诉至法院,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其诉求?请说明理由。 【答案】(1) 没有。 理由: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奇石属于动产,本案中商店没有将货物交付给陈先生占有,因此陈先生没有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2) 会支持。 理由:①本案中的买卖合同订立,主体适格,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 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坚持全面履行诚信等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商店没有依照约定将货物交付给陈先生,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路面颠簸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是不可抗力,不属于法定免责情形,所以法院会支持陈先生关于退货退款的诉求。 【解析】 【21题详解】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判断陈先生是否取得奇石所有权并说明理由,运用动产所有权的取得规则的知识进行说明。 有效信息:双方约定商店负责送货上门,奇石在运输途中被损坏,陈先生未实际占有奇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奇石属于动产,双方约定由商店送货上门,交付地点为陈先生指定地址,运输途中奇石未完成交付,陈先生未实际占有奇石,因此未取得所有权。 【22题详解】 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判断法院是否支持陈先生的诉求并说明理由,运用合同的效力、履行与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的认定的知识进行说明。 有效信息①: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购买奇石,陈先生付款,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双方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信息②:商店未按约定送货上门,奇石在运输途中损坏,未完成交付→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商店未按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商店以运输车侧翻为由主张不可抗力免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中,路面颠簸、运输车侧翻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责事由。 22.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情回顾】 2013年4月,张某与苏某登记结婚。2014年5月购买某小区一处房产,该房产登记在张某、苏某名下,购房价为53万余元,首付款16万余元,贷款总额37万元,货款期限20年,借款人为张某、苏某,两人共同分期还款。后因双方感情破裂,2025年3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该房产所有权。苏某口头称首付款是其父母支付的,应该还给其父母。 【相关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指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为子女购房进行出资,约定只赠与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法院将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量共同生活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情况等因素,判令房屋归其中一方,另一方给予合理补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张某和苏某的主张。 【答案】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张某要求离婚的主张应得到法院支持。②该涉案房产购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登记在双方名下并共同还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可以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应给予对方合理补偿,否则不予支持。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苏某对首付款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将承担不利后果。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婚姻财产纠纷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因双方感情破裂,2025年3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本案中,因双方感情破裂,张某要求离婚的主张应得到法院支持。 有效信息②:2014年5月购买某小区一处房产,该房产登记在张某、苏某名下,购房价为53万余元,首付款16万余元,贷款总额37万元,货款期限20年,借款人为张某、苏某,两人共同分期还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指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法院将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量共同生活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情况等因素,判令房屋归其中一方,另一方给予合理补偿。本案中,该涉案房产购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登记在双方名下并共同还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非张某一人能单独拥有所有权。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依法对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张某单独获得所有权。张某可以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应给予对方合理补偿,否则不予支持。 有效信息③:苏某口头称首付款是其父母支付的,应该还给其父母→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苏某仅口头称首付款是其父母支付,没有明确约定该出资是赠与苏某一方,所以苏某应对要求直接将首付款还给其父母的主张,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3.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法治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治理效能,夯实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 案件一 2024年4月,因杨某新建房屋的地基紧贴张某家墙壁施工,张某认为今后会影响自家房屋的采光,多次与杨某理论,问题悬而未决。当地社区居委会主动介入,用“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法,成功使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二 周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汽车服务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含加班费)。2021 年2月,周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认为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该公司亦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支付差额。该公司认可周某加班事实,但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周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案件三 徐某在陪护家人期间用拖把对医院楼道、楼梯进行了擦拭,导致所涉地面潮湿。当晚,李某步行至此,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经诊断,其右锁骨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经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18136.27元,李某遂起诉该医院和徐某。法院判决医院和李某承担相应责任,徐某不承担责任。 阅读材料,完成下表: 解决机制 以案说法 典型意义 案件一 ① 邻里双方因建房问题处理不当,发生侵权纠纷,该居委会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引导双方重新审视邻里关系,成功化解纠纷。 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修复了邻里关系,稳定了社会秩序,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价值。 案件二 劳动争议仲裁 涉案公司可以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与劳动者进行相应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关于最低工资保障、加班费支付标准的规定。因其未依法足额支付周某加班费,故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该公司支付周某加班费差额。 ② 案件三 民事诉讼 ③ 免除了乐于助人的后顾之忧,对于弘扬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我为人人、人人向善的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答案】①人民调解机制。 ②通过仲裁纠正企业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③徐某在陪护期间擦地虽致地面潮湿,但主观上无过错,法院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判定其不承担责任,明确了在无过错情况下助人行为的责任界定,通过保护善意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三则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人民调解、劳动者的权利、民法基本原则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及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依据材料完成图表,需要运用人民调解、劳动者的权利、民法基本原则等相关知识,分别分析三则案件,按照图表的要求,参照示例进行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当地社区居委会主动介入,用“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法,成功使双方握手言和→可联系调解的知识,说明该案件的解决机制是人民调解机制。 关键词②:公司未足额支付周某加班费,并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周某向劳动人亊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联系劳动者权利,劳动争议的解决等知识,说明通过仲裁纠正企业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③:徐某在陪护家人期间用拖把对医院楼道、楼梯进行了擦拭,导致所涉地面潮湿。当晚,李某步行至此,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李某遂起诉该医院和徐某。法院判决医院和李某承担相应责任,徐某不承担责任→可联系民法基本原则,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感受司法公正等知识,说明法院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判定其不承担责任,明确了在无过错情况下助人行为的责任界定,通过保护善意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4. 【案情回溯】 林某为某公司高管,与小刘等三名员工原为上下级同事关系。 镜头一 2021年2月期间,小刘与公司其他两名员工建立微信群“某某素材组”,在群中聊天称林某“没管理能力”“两面三刀”等。 镜头二 2021年10月,公司与小刘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已无法进入公司,小刘通过远程操作退出电脑微信。林某收回小刘的办公电脑时,电脑未关机,遂通过脱机状态翻看其微信历史聊天记录,并通过电脑自带录屏功能对小刘等人在2月期间的聊天记录进行取证。 镜头三 2024年1月,林某以该离线状态下微信界面的录屏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小刘等人在微信群中的诽谤谩骂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有人认为,诉讼是定分止争的最佳途径,林某证据充足,一定能维权成功。请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2)证据是司法的磐石。请为人们在生活中依法收集、保留证据提两条可行性建议。 【答案】(1)①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但不一定是最佳途径。除诉讼外,林某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跟小刘等人和解、找专门机构进行调解、仲裁等其他方式解决纠纷。 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或“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林某认为小刘等人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有责任就此主张向法院提供相应证据。 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但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林某虽然证据充足,但其取证方式侵害小刘等人的隐私权在先,故应在本案中承担不利后果。 (2)保留购物小票、交易流水等交易凭证;不轻易删除聊天记录;与别人合作尽量签书面合同并妥善保管;及时索要发票;借钱给别人时,要求对方写借条;归还钱财物品时,要求对方写收据。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林某与小刘等三名员工之间的纠纷  考点考查:社会争议解决、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对“诉讼是定分止争的最佳途径,林某证据充足,一定能维权成功”这一观点进行评析,属于评析类试题,需要调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首先判断该观点的正误,然后从合理性和不合理性两个角度进行阐释。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观点正误判断:该观点不科学。 论据①:诉讼是定分止争的最佳途径→从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角度分析: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但不一定是最佳途径。本案中,除诉讼外,林某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跟小刘等人和解、找专门机构进行调解、仲裁等其他方式解决纠纷。表明该观点有不合理之处。 论据②:林某认为小刘等人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就此向法院提供相应证据→从谁主张,谁举证角度分析: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在诉讼中,充足且有效的证据能够有力支撑其主张,若林某证据充足,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维权成功的可能性。表明该观点有合理之处。 论据③: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从非法取证角度分析:即便林某手中证据看似充足,但因其通过脱机翻看微信历史聊天记录并录屏的方式取证,侵犯了小刘等人的隐私权,属于非法取证。根据法律规定,此类证据可能不被法庭采信,所以林某不一定能维权成功。表明该观点有不合理之处。 【小问2详解】 本题为开放类主观题,要求为人们在生活中依法收集、保留证据提两条可行性建议,切合主题要求,言之有理即可。答题参考角度:留存消费凭证、保存聊天记录、签订书面合同、及时索要发票、立据借贷往来、收取归还凭证。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高二政治期中考前模拟试题 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60分)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下符合民法调整的民事主体要求的是( ) ①与某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的某行政机关 ②与街边商贩发生买卖纠纷的外国游客 ③因违反交规被交警处罚的车辆驾驶人 ④因故障导致使用人受伤的人形机器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2023年9月,A女士认为B酒店入住体验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在网上对该酒店打出了三星评价。B酒店打电话给A女士进行交涉,未果。A女士认为遭受到了滋扰,遂将三星评价改为一星评价。之后,B酒店用“恶意差评,实属缺乏心智”“邀人恶性跟评,改评分为一分,明目张胆,胡作非为”等回复A女士。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女士将评价由三星改为一星,行使权利超出了界限,侵犯了B酒店的名誉权 ②B酒店打电话给A女士进行交涉,侵犯了A女士的隐私权 ③B酒店在网上回复A女士的内容侵犯了A女士的名誉权 ④若双方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对双方进行调解,解决争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城市户籍的张某与某村村民李某签订两份协议,购买了李某名下的一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数年后,因该村面临拆迁,该宅基地价值飙升。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让张某返还房屋。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②张某已支付合同中约定的价款,宅基地增值收益应归张某所有 ③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宅基地的使用权无法转移 ④法院可依据过错程度判令李某对张某进行合理补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林某返乡创业,将自家闲置农房改造成乡村咖啡馆,流转了一片茶园种植茶叶,经营状况良好。2026年2月,林某以县城自有商铺作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咖啡馆升级改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县城商铺因抵押给银行,林某依法享有抵押权 ②抵押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商铺的使用价值 ③林某所流转茶园的茶叶种植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④自家农房、县城商铺以及茶树属于林某的不动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即便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乙的行为仍侵害甲的专利权 B. 春联上的语句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甲的著作权 C. 春联完成交付后,乙享有春联所有权,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D. 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履行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6. 2024年5月初,杨某在某APP上发布二手手机的照片与微信账号,5月18日上午谭某(11岁)看见后添加杨某微信,联系杨某咨询二手手机价格,当日下午双方在线上约定交易价格、地点。次日,杨某按照约定在泉城公园以人民币800元价格将二手手机售卖给谭某。关于上述买卖合同认识正确的是( ) A. 5月初杨某在某APP上发布二手手机的照片与微信账号是要约 B. 5月18日上午谭某添加杨某微信咨询二手手机价格是要约邀请 C. 5月18日下午杨某在微信上回复谭某二手手机的价格是承诺 D. 因谭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二手手机买卖合同不成立 7. 甲婚庆公司与乙新人约定:10月1日为乙提供婚礼现场布置服务,报酬2万元,违约金3000元,乙支付定金4000元,10月1日当天,甲公司车辆因城市早高峰严重拥堵未能按时到场,导致婚礼布置延误,乙遭受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城市早高峰属于不可抗力,甲公司可以免除全部责任 ③乙可以同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以弥补损失 ④乙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因布置延误造成的合理损失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8. “北脑二号”脑机接口设备植入患者张某颅内后,出现以下情形: ①设备采集的神经信号被系统后台自动上传至云端,张某并不知情; ②设备电极材料发生降解,导致患者出现内感染并发症; ③张某发现设备说明书仅标注“可能存在排斥反应”,未提及电极降解风险。 经鉴定,电极材料降解属于设计缺陷,且该批次产品已有3例类似病例。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张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张产品责任,但需证明设备生产者对电极降解存在过错,否则只能获得适当补偿 B. 设备自动上传神经信号,因张某未明确反对,可视为默示同意,生产企业不承担侵权责任 C. 张某可同时主张:电极降解致人身损害的产品责任、擅自上传信号的隐私权侵权责任,以及未充分告知风险的侵害知情权责任 D. 若张某与医院签订的植入手术协议中约定“免除医院一切责任”,该约定有效,医院对术后感染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赵某与李某是左右邻居,赵某从市政务服务平台得知,自家附近被投诉存在火情安全隐患,投诉的截图来自邻居李某安装的可遥控摄像头。赵某发现李某的摄像头不仅能拍摄到自家庭院,甚至可透过窗户清晰窥见其客厅内部的生活场景。他认为李某的行为干扰了其私人生活、侵犯隐私权,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拆除摄像头并赔偿损失20万元。李某辩称,摄像头是为自家安全安装,拍摄截图是为向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火情隐患,并非故意侵犯隐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安装摄像头的行为超出相邻关系的合理限度,构成对赵某隐私权的侵犯 ②李某基于投诉火情的需求,属于合法行使相邻权,无需对赵某承担侵权责任 ③赵某有权要求李某拆除摄像头,因为两家是相邻关系,不得安装摄像头 ④李某通过12345平台投诉的行为,未涉及泄露赵某的隐私,不构成侵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陈某(男)与赵某(女)结婚前,陈某父母出全款为两人购置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结婚一年后,赵某将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获得稿费30万元。后来陈某沉迷于网络直播,为打赏某平台女主播欠下50万元债务,两人因此事经常争吵致感情不和,赵某于婚后第三年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此案例中( ) ①陈某父母所购婚房为陈某个人财产 ②陈某打赏主播所欠50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小说稿费3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赵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有30天冷静期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赵某与钱某结婚前,赵某父母出资全款购买一套房产,房产证登记在赵某名下。婚后一年,赵某与钱某的儿子出生,钱某给儿子以两人的姓起名为赵钱,而后钱某染上赌博,欠债200万元并多次殴打赵某,赵某被逼无奈提起诉讼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为赵某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无权享有 ②钱某给儿子起名为赵钱,违反了法律上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 ③钱某对赵某的殴打构成家暴,赵某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④钱某欠债属于个人非法债务,可以在债务还清前不给孩子的抚养费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1993年叶某与赵某结婚,育有一子小叶,后双方离婚。2005年叶某与孟某再婚。2018年小叶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叶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2023年叶某去世,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法院一审前,孟某与小叶之间对涉案房屋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②法定继承人小叶享有的继承权应优先于自书遗嘱中孟某享有的继承权 ③小叶需要对其有权继承涉案房屋的部分份额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④小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老人孙某有子女王甲、王乙,孙某一直与王甲共同居住生活,且存折一直由王甲管理,王乙定期看望老人。孙某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甲、王乙都力争做老人的监护人,申请由法院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综合各种情况,判定王甲担任孙某监护人,令其每月向王乙公示上一月度孙某财产管理及监护情况。对于该案件,以下观点最恰当的是( ) A. 实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人孙某的合法权益 B. 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C. 孙某可以与王甲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王甲承担相应义务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D. 法院确定监护人定期公示的创新模式,让失能老人的监护归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 15. 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6. 北京某科技公司员工温某,自2020年8月起连续向公司提交医院开具的抑郁症诊断证明,请休病假17个月,期间领取基本工资、年底双薪等合计金额近40万元。温某回公司上班后,被公司发现在休病假期间考取了某高校硕士研究生,并在该校持续就读。公司要求温某对此进行解释说明,但被其拒绝。公司与温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后经法院调解,温某返还公司近20万元。以下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①温某因个人原因请休病假期间,公司可以暂停为其发放薪酬和福利 ②若温某不能对其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却获得高额款项,对公司不公平 ③温某休病假期间的行为与其请假事由和目的不符,违背了诚信原则 ④如对此结果不服,双方均可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7. 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8. 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9. “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 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 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 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20. 李某在便利店向陈某购买了3瓶茅台酒,共付货款8 400元。后在饮用过程中发现与以往口感不同,李某遂向本地市场监管局投诉该茅台酒为假酒,该局申请鉴定结论为:送辨样品与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李某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部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依据材料信息可知( ) ①李某可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鉴定结论作为物证 ②李某可以侵犯商标权为由提出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陈某需证明涉案茅台酒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④陈某向李某提供的茅台酒被确认为非指定公司生产,陈某的行为构成违约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合肥38岁陈先生在2026年春节,回到灵璧老家过节,期间在灵璧某奇石商店购买了一个大件天然景观奇石,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陈先生先付款,当天下午商店负责将货物送货上门。陈先生付款并留下地址后离开。第二天商店告知陈,由于路面颠簸运输车侧翻,陈先生购买的奇石已被损坏。陈先生要求商店退货退款,而商店以不可抗力为由不同意陈先生的要求,双方发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陈先生有没有取得该奇石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2)若陈先生将商店诉至法院,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其诉求?请说明理由。 22.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情回顾】 2013年4月,张某与苏某登记结婚。2014年5月购买某小区一处房产,该房产登记在张某、苏某名下,购房价为53万余元,首付款16万余元,贷款总额37万元,货款期限20年,借款人为张某、苏某,两人共同分期还款。后因双方感情破裂,2025年3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该房产所有权。苏某口头称首付款是其父母支付的,应该还给其父母。 【相关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指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为子女购房进行出资,约定只赠与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法院将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量共同生活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情况等因素,判令房屋归其中一方,另一方给予合理补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张某和苏某的主张。 23.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法治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治理效能,夯实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 案件一 2024年4月,因杨某新建房屋的地基紧贴张某家墙壁施工,张某认为今后会影响自家房屋的采光,多次与杨某理论,问题悬而未决。当地社区居委会主动介入,用“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法,成功使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二 周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汽车服务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含加班费)。2021 年2月,周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认为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该公司亦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支付差额。该公司认可周某加班事实,但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周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案件三 徐某在陪护家人期间用拖把对医院楼道、楼梯进行了擦拭,导致所涉地面潮湿。当晚,李某步行至此,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经诊断,其右锁骨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经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18136.27元,李某遂起诉该医院和徐某。法院判决医院和李某承担相应责任,徐某不承担责任。 阅读材料,完成下表: 解决机制 以案说法 典型意义 案件一 ① 邻里双方因建房问题处理不当,发生侵权纠纷,该居委会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引导双方重新审视邻里关系,成功化解纠纷。 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修复了邻里关系,稳定了社会秩序,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价值。 案件二 劳动争议仲裁 涉案公司可以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与劳动者进行相应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关于最低工资保障、加班费支付标准的规定。因其未依法足额支付周某加班费,故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该公司支付周某加班费差额。 ② 案件三 民事诉讼 ③ 免除了乐于助人的后顾之忧,对于弘扬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我为人人、人人向善的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4. 【案情回溯】 林某为某公司高管,与小刘等三名员工原为上下级同事关系。 镜头一 2021年2月期间,小刘与公司其他两名员工建立微信群“某某素材组”,在群中聊天称林某“没管理能力”“两面三刀”等。 镜头二 2021年10月,公司与小刘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已无法进入公司,小刘通过远程操作退出电脑微信。林某收回小刘的办公电脑时,电脑未关机,遂通过脱机状态翻看其微信历史聊天记录,并通过电脑自带录屏功能对小刘等人在2月期间的聊天记录进行取证。 镜头三 2024年1月,林某以该离线状态下微信界面的录屏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小刘等人在微信群中的诽谤谩骂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有人认为,诉讼是定分止争的最佳途径,林某证据充足,一定能维权成功。请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2)证据是司法的磐石。请为人们在生活中依法收集、保留证据提两条可行性建议。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精品解析:山东省菏泽第一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模拟政治试题
1
精品解析:山东省菏泽第一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模拟政治试题
2
精品解析:山东省菏泽第一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模拟政治试题
3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