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6 法律与生活(精选高频考题74题)(四川专用)2026年高考政治二模分类汇编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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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题集-试题汇编
知识点 法律与生活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二模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四川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895 KB
发布时间 2026-04-20
更新时间 2026-04-20
作者 紫知其一
品牌系列 好题汇编·二模分类汇编
审核时间 2026-04-20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7437644.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专题06 法律与生活 考点概览 考点01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02家庭与婚姻 考点03就业与创业 考点04社会争议解决 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01 1.(2026·四川眉山·二模)某短视频平台(以下简称A平台)为提升用户体验,开发了一项AI智能推荐功能。该功能通过分析用户的浏览记录、点赞内容、评论倾向等数据,生成用户画像并推送个性化内容。同时,A平台还与第三方数据公司合作,将部分用户的脱敏数据(如年龄、地域、消费偏好)用于商业营销。用户李某发现后,认为A平台的行为侵犯了其个人信息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主张A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时,需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②A平台将部分用户的脱敏数据用于商业营销,侵犯了公民隐私权 ③李某若主张相应经济和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④A平台AI智能推荐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6·四川凉山·二模)王某因生意周转需要,以自己收藏的一套古代玉器为质押,向古董商刘某借款80万元,期限一年,并签订《质押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若王某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刘某有权依法以该玉器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半年后,王某因车祸不幸去世,刘某在借(还)款期限未届满时,将该玉器送至拍卖行拍卖。王某的儿子对此提出异议,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质押借款合同》是以其记载内容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书证 ②刘某在借款期限未满时擅自拍卖质押玉器,违反了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 ③该套玉器作为动产质押物,其所有权自合同签订时起已由王某转移至刘某 ④王某去世后,其与刘某的借款合同自动终止,刘某应立即返还古代玉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6·四川凉山·二模)张某在健身房进行动感单车训练时,车把固定装置突然断裂致其严重摔伤,构成八级伤残。经鉴定,事故原因为器材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且安装不规范。该单车由健身房向先锋体育器材公司采购,由迅捷安装服务公司负责安装。张某将三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本案属于产品缺陷与安装不当共同导致的侵权纠纷 ②安装公司如果能提供安装记录即可免除赔偿责任 ③张某身体健康权受损,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④健身房、器材公司、安装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6·四川·二模)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下列对民事主体的理解,正确的有(   ) ①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是不一致的  ②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③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具有的  ④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6·四川宜宾·二模)某金融借款合同中,四家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明确约定各自按25.51%、8.16%、15.31%、30.61%的特定份额对98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债权人将该笔债务拆分为7800万元和2000万元分别转让,其中2000万元债权已另案诉讼。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保证人须按合同约定份额98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B.所有保证人就全部9800万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不受合同约定份额的限制 C.若2000万元债权已在另案诉讼,则保证人对该部分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D.债权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则保证合同失效,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6.(2026·四川德阳·二模)郭某在某餐厅用餐结束后步行离开,在餐厅外的台阶区域不慎踩空摔倒,后诊断为腰椎右侧横突骨折。郭某认为餐厅经营者甲及楼宇物业乙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未及时修复台阶磨损,故起诉要求二者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监控显示郭某从出现在画面中开始,就一直在低头看手机,台阶处未见积水、积雪等异常情况。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乙可以委托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甲、乙不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郭某与甲、乙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④郭某因自身原因造成损害故应自行担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6·四川广安·二模)郭某在某餐厅用餐结束后,在餐厅外的台阶区域不慎踩空摔倒,后诊断为腰椎右侧横突骨折。郭某起诉餐厅与物业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万余元。监控视频显示,郭某从出现在画面中开始,就一直在低头看手机,画面中未见下雨、下雪,台阶处也未见积雪、积水、冰冻。法院经审理驳回了郭某的诉讼请求,这是基于(   ) ①郭某诉讼请求违背了平等和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 ②郭某对自身损害存在重大过失,应自行承担责任 ③公共场所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必须举证免责 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作出的判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6·四川成都·二模)赵某利用AI技术制作了知名餐饮品牌甲使用过期食材的视频,发给朋友李某,但未说明视频内容系自己虚构。作为美食博主的李某将该视频转发到某短视频平台。李某的粉丝看到视频后,纷纷在评论区指责甲缺乏诚信,导致甲客流量锐减。甲将李某和视频平台诉至法院。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视频内容涉嫌诽谤他人,依据法律赵某不能行使该作品的发行权 ②若不能证明对视频进行过合理审核,视频平台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③如果甲要求李某赔偿损失,李某可以要求和视频平台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④粉丝指责甲缺乏诚信属于舆论监督,虽影响甲名誉但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6·四川绵阳·二模)周某、肖某举行婚礼,聘请甲公司为其做婚庆服务并订购了价值5500元的婚庆服务,包括主持、摄影、摄像、婚车装饰、音响等,其中摄影服务为600元。婚礼结束后,周某、肖某支付了全部服务费。尔后,甲公司将婚礼过程的摄像资料丢失,无法交付该资料,周某、肖某遂要求法院判决返还服务费5500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0元。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是服务提供者适用于无过错侵权 ②周某、肖某应就实际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③甲公司未侵害人格权,不用承担精神损失赔偿 ④周某、肖某要求返还全部服务费缺乏法律依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6·四川内江·二模)江苏沭阳一纹身馆经营者章某累计为40余名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并在未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为7名未成年人清除纹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宿迁市中院一审判决章某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是(   ) A.未成年人缺乏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难以认识纹身危害 B.章某在从事纹身经营活动时应该遵循公序良俗的原则 C.章某有为未成年人纹身的事实,纹身受国家法律禁止 D.章某在从事纹身经营活动时应该遵循平等和自愿原则 11.(2026·四川·二模)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这些规定(   ) ①允许有偿让渡个人隐私满足经济活动需求 ②通过规范技术运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③统筹社会发展与公共安全,促进技术善治 ④合理设定权力与责任为技术创新预留空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6·四川·二模)2024年5月,李某将名下一套房产在某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之后,李某因经营不善,资金不足,未按时还款,导致该贷款逾期。2025年6月银行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贷款本金及其利息。下列对材料中所涉物权说法正确的是(   ) ①银行对李某名下的这套房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②若李某无力偿还,银行便享有抵押房产的所有权 ③银行可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现担保物权 ④该房产没有转移占有,但抵押期间李某不能居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026·四川绵阳·二模)某软件运营公司开发运营一款软件,用于供付费会员使用他人的照片进行面部替换,进而生成面部为他人的作品。该公司未经彭某某同意,自行在软件中上架彭某某的肖像供会员“换脸”并牟利。彭某某认为其肖像权受到侵害,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AI换脸属技术中立行为,该公司只提供工具而不应担责 ②若该公司能证明肖像由用户上传,则可免除其侵权责任 ③相关主体在开发应用AI技术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④彭某某除主张财产损失赔偿外,亦可主张精神损害的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6·四川泸州·二模)2025年5月,某出版社未经考古学家李先生许可,擅自将其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汉代画像石中的文化符号研究》收录进《中国考古文化精粹》一书中,且未支付稿酬。李先生得知后,要求出版社停止发行该书并赔偿损失。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出版社的收录行为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②出版社向李先生补发稿酬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③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李先生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④李先生对其论文享有的著作权不因公开发表而丧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2026·四川德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因工程项目需求,国有大型企业甲公司与中型民营企业乙公司签订电缆采购合同,约定乙公司根据甲公司提交的采购订单交付相应货物,结算方式为供货完成结算办理后1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所有支付须在收到业主工程款后进行。此后,乙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履行了供货义务,甲公司支付货款共计50万余元,剩余货款157万余元未支付。乙公司催收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甲公司答辩称,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货款支付需以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该约定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现工程虽已交付,但工程款项尚未全部收到,货款支付条件尚未成就,据此对乙公司的诉讼请求进行抗辩。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应当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并结合材料,分别判断甲公司的答辩理由和乙公司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16.(2026·四川广安·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与朋友欲出海观光垂钓,与某游艇租赁公司签订游艇租赁合同。游艇租赁公司提供船只、船长以及制定行程,刘某预付定金5000元,剩余3000元待行程结束后结清,若违约需退还全部费用并支付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出行前一晚,游艇租赁公司通知刘某,因船长突发疾病住院决定取消行程,并承诺全额退款。刘某不同意该解决方案,经协商未果,遂起诉游艇租赁公司,要求全额退款、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1600元。游艇租赁公司则以“船长突发疾病”属于不可预见事件为由,主张免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游艇租赁公司和刘某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17.(2026·四川成都·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如何在商标保护与历史文化传承之间找到合理的界限,既保障商标权利的合法性,又不损害历史文化的发扬光大,是司法实践的重要课题。2026年年初,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斐乐体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斐乐公司)被诉商标侵权的案件。 敦煌“守宝龙”系榆林窟第25窟壁画中的瑞兽形象,属公共文化资源。敦煌某会展公司分别在2022年和2023年将其注册为第25类服装商品商标和第35类广告服务商标。不久后,斐乐公司与非遗苏绣传承人合作,以敦煌“守宝龙”为设计原型,推出“非遗守宝龙”系列服装。斐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售卖两款服装,链接名称分别为“【非遗守宝龙】男装运动裤⋯⋯”“【明星同款两件套】非遗守宝龙女装⋯⋯”,链接图片左上角均突出公司标识FILA商标,商品详情页中领标及合格证、吊牌均体现FILA标识,广告宣传语有“接收#FILA守宝龙祥瑞讯号,传统非遗苏绣工艺自带满分质感,释放新春福韵,定格聚会高光时刻”等。敦煌某会展公司诉称斐乐公司使用“守宝龙”文字构成商标侵权。法院审理后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该条款是在保障商标专用权人利益的基础上,允许他人根据公共利益或者历史文化背景作出适当使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 18.(2026·四川绵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S市知识产权局公开了一则典型案例。H技术有限公司(简称H公司)是某型号“5G通信基站天线”发明专利权的权利人,经授权可独立开展维权行动。H公司发现,Z通讯公司(简称Z公司)制造、销售的多款5G基站设备的天线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对H公司发明专利权的侵害。H公司请求S市知识产权法院判令Z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合理费用。其提供的证据包括专利证书、侵权产品实物及销售记录等,用以证明Z公司的侵权行为及侵权获利情况。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H公司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S市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19.(2026·四川泸州·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初一年级学生孙某在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某体育公司学习花样滑冰。一天晚上,孙某说自己腿疼,其母就该情况与教练进行沟通。第二天,该公司在未充分查验、排除风险的情况下仍安排孙某进行训练。孙某在进行训练时摔倒,当天就被送往医院治疗,初步诊断为股骨干骨折。 法院核查发现,除冰场入口处张贴有入场须知外,无证据显示体育公司采取了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孙某摔倒后,在场教练上前查看后旋即滑离;在孙某仍无法独立站立的情况下,教练才滑回搀扶其起身、站立。 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认定体育公司对孙某承担80%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法院的认定加以分析。 20.(2026·四川眉山·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小萱(化名)发现自己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生活照片,未经其允许,被某APP运营商制作成一款AI人像写真的商用模板,并被800多人使用。该APP的用户可以通过充值积分,将小萱照片中的面部替换成自己的脸。 小萱认为该模板保留了她的衣服、背景、姿势,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已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要求该APP运营商下架该模板,并承担相应责任。但涉事APP运营方认为,平台只提供技术,利用模板换脸是用户个人行为,没有侵犯小萱的肖像权,不应承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APP运营方的观点加以评析。 21.(2026·四川内江·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4月5日,某市甜瓜种植户小明通过当地农产品市场经纪人小丽,以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小明向小丽供应“羊角蜜”甜瓜24000斤,单价3元/斤,总价款72000元,交货时间为4月13日,送货至该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小丽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定金1000元,备注“甜瓜定金”,小明回复“收到”。4月12日,小明组织工人连夜采摘甜瓜,产生采摘人工费1200元、包装材料费800元。次日,小明按约送货至指定地点,却被小丽告知“实际货主董老板因上游超市订单取消无法收货”。小明现场等待3小时未果,紧急联系批发商以2.2元/斤转售,实际收款52800元,产生差价损失19200元。小丽以“仅为中介,非实际买方”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小明持微信聊天记录、定金转账凭证、转售合同等证据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罚没小丽定金、赔偿差价损失和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你认为法院会支持小明的诉求吗?请说明理由。 22.(2026·四川绵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熟食公司在湖南零售熟食行业中拥有较高名气,王先生与该公司建立加盟关系,双方合同约定“公司对王先生合作店铺所在经营地限制开设其他合作店,即以该合作店铺为中心,半径一公里不再开设该品牌其他合作店铺,确保乙方的经营利益等内容,合同期限为2023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6日”。2023年5月27日,王先生的店开业。2023年7月7日,该公司授权第三人在距离王先生经营的店铺直线距离690米处开设了B店。经常有C小区的客户在王先生这里消费,在B店开业之后,C小区这部分的客户基本上就流失了,王先生经营的门店销售额明显下降。王先生多次找公司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某熟食公司辩称,王先生因没有餐饮经营的相关经验及开业后疏于宣传等多种因素,造成开业后利润未达到预期。 (1)你认为法院会支持王先生的主张吗?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理由。 (2)《民法典》对“不可抗力”作出了明确规定,请根据“不可抗力”的内涵构建一个完整的三段论推理,论证“地震属于不可抗力”。 23.(2026·四川绵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某以发布某款数字产品操作解说短视频为业,在各大视频平台拥有数十万粉丝。作为资深博主,刘某某大量承接平台广告任务,通过发布添加商业广告的解说视频获取收益。2023年初,刘某某非法获取到该款数字产品官方尚未公开的研发中的新虚拟形象外观设计(包含造型、动态效果),此后又自行在互联网上搜集大量相关素材,剪辑形成“爆料视频”发布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上,想快速增加账号粉丝数量,借此吸引流量、承接广告。为了逃避视频发布平台审核,刘某某专门给“爆料视频”添加了特效和水印。4个月间,刘某某发布此类“爆料视频”33个,获取点赞178万余次,账号粉丝数量飙升至70余万,获取平台结算的广告收益数十万元。 上述行为严重干扰了该数字产品管线内容的原有发布计划,甚至导致部分内容不能正常上架,影响了该公司数字产品开发进度及宣发计划,给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23年6月,属地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4年4月,属地检察院以刘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向属地法院提起公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刘某某的违法行为并说明该案对网络内容创作者的启示。 24.(2026·四川绵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1月1日,甲公司(中小企业)与乙医院签订《试剂购销合同》,约定乙医院向甲公司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及相关耗材,价格按合同执行,每月结算货款。在合同履行期内,乙医院共向甲公司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及相关耗材价值3365416.6元。乙医院以货款来源为财政资金、受财政审批流程限制等理由,主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付款,尚欠2996989.2元货款未给付甲公司。甲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乙医院给付甲公司货款2996989.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25.(2026·四川·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主播C某和A品牌管理公司签订《独家艺人经纪合同》,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建立的C某实名或艺名或其他与C某相关联的网络平台账号,在相关新媒体网络平台所享有的一切权益均归属A公司所有。随后,C某便用某短视频平台账号进行直播,A公司为该账号提供网络推广、宣传服务,增加该账号浏览量、点击量、粉丝量,该公司旗下其他主播亦为其进行推广。 半年后,双方因直播收益问题产生纠纷,A公司要求C某停播,但C某仍使用该账号继续直播。其间,A公司发现C某在某短视频平台还有一个账号,并用该账号注册了网店,网店认证的公司在C某丈夫名下。 后因双方协商未果,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C某所使用的两个短视频账号归本公司所有。C某则称短视频账号有极强的个人属性且注册人是自己,账号产生的经济价值与本人劳动、粉丝喜爱程度密不可分,因此认为两个账号应当归自己所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两个短视频账号使用权归属A公司。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上述判决的理由,以及本案对民事主体有效维护网络账号权益的启示。 (2)运用“全民守法”的知识,就如何增强全民诚信意识提两条建议。 要求:措施具体,具有合理性、可行性。 26.(2026·四川泸州·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棠”是知名国货彩妆品牌。被告刘某通过“某棠”天猫旗舰店购买大量修容、粉底液等化妆品,在未经“某棠”品牌的许可授权下,自己分装所购化妆品,并在分装包装上贴有“某棠”商标,后其将分装小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某棠”品牌公司发现刘某的行为后,以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刘某立即停止侵害商标专用权及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法庭上,刘某辩称,其所出售产品均有合法来源,目前网店已经下架产品小样,没有侵害商标专用权的故意,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原告的上述主张,请说明理由。 家庭与婚姻 考点02 27.(2026·四川广元·二模)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某企业职工李女士计划休产假生育二孩。因工作繁忙,她请求退休在家的父母帮助照料孩子。父母以希望安享晚年为由予以拒绝,并建议李女士通过社会化托育等方式妥善解决育儿问题。李女士的丈夫对此心存不满,声称若父母不帮忙照料孙辈,将来便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女士丈夫将赡养义务与“带孙”挂钩,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②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是李女士夫妇的主体责任 ③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不违反法律 ④李女士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不得拒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8.(2026·四川南充·二模)胡某与前妻离婚后,婚生子胡小某已成年,有赡养能力却长期与胡某断联,未尽赡养义务。后胡某与李某再婚,再婚时李某之女蒋某年仅13岁,随二人共同生活。胡某去世后未留遗嘱,胡小某因遗产分割与李某、蒋某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胡小某、李某、蒋某应当均分胡某留下的遗产 ②胡小某、李某、蒋某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③胡小某对胡某未尽赡养义务,丧失遗产继承权 ④法官可以判处胡小某少分或者不分胡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9.(2026·四川内江·二模)2021年,林某(男)与周某(女)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居住在林某婚前购置的房屋中。2022年,林某将其婚前创作的小说版权转让给某影视公司,获得转让费80万元。2024年,周某母亲订立公证遗嘱,将其名下的商铺指定由周某一人继承,同时将名下存款赠与一直照料自己的保姆。2025年,林某与周某因家庭琐事协议离婚。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林某的小说版权转让费80万元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林某和周某结婚期间都是周某母亲的法定赡养义务人 ③周某继承的商铺属于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无需分割 ④周某的母亲把她的存款赠与保姆,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0.(2026·四川广安·二模)刘某长期寡居,在去世前留有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由长期照顾他的邻居曾某和陈某夫妻负责其生养死葬,其去世后,名下唯一住房归曾某和陈某所有。曾某夫妇悉心照顾刘某多年直至其去世后,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到曾某名下。五年后,曾某因个人赌博欠债,以该房屋向银行抵押借款50万元。陈某知悉后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注销抵押登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曾某夫妇获得房产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房产虽然登记过户到曾某名下,陈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③曾某夫妇基于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应履行对刘某照顾的义务 ④曾某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该房产的交换价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1.(2026·四川·二模)温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退休后疾病缠身。杨某并非温某亲属,但仍多年悉心照料温某。温某与杨某在公证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杨某担任温某监护人,负责其生活照料、医疗救治等事宜。温某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去世后温某财产归杨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通过意定监护协议处理遗产,可以保障孤寡老人的生活 ②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可以激励杨某履行协议义务 ③公证遗嘱合法有效,杨某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温某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2026·四川绵阳·二模)老李与妻子分别于2022年和2024年去世。老李在过世前曾与侄女婿小何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约定老李名下财产遗赠给侄女婿小何,侄女婿小何则承担老李夫妇扶养丧葬事宜。老两口有一独子小李,常年定居国外,未尽赡养义务,但其认为自己系老李夫妇唯一法定继承人,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由自己继承父母所有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李无权处置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 ②小李未尽赡养义务,就丧失继承权 ③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④小何获得遗嘱继承资格,依法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3.(2026·四川绵阳·二模)王某育有一子曾某,曾某与其妻子有一子曾某星,曾某妻子早逝,曾某星在外地读大学。2024年5月1日,曾某因病去世,留下房产一套和现金若干,未立遗嘱。之后,王某因体弱多病,无人照顾,遂与其侄女赵某签订了书面协议,承诺赵某为王某养老送终后,可获得其名下财产。此事件中(   ) ①王某和曾某星对曾某的遗产具有同等的继承权 ②曾某去世后整套房产按照法律应归曾某星所有 ③赵某若尽到照料义务,可依法获赠王某的财产 ④王某与赵某签订的协议因无证人在现场而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4.(2026·四川宜宾·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2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3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2025年11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外,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故另外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法官,本案将如何判决? 35.(2026·四川内江·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就业与创业 考点03 36.(2026·四川泸州·二模)李甲经介绍加入某公司销售微信群,工作人员不断在其中宣传推广“量子能量手表”“共振能量仓”等产品,称能通过量子产品“改善健康,预防血栓和猝死”等。李甲先后花费近2万元购买产品,使用后未觉见效且使用部位发生不同程度的烧伤,李甲认为存在消费欺诈、起诉请求判令某健康科技公司退款并赔偿。对此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李甲的微信转账记录是物证 ②该公司侵害了李甲的安全消费权 ③李甲起诉后,法院可立即审理该案件 ④该公司对产品的虚假宣传,是不正当竞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7.(2026·四川绵阳·二模)2021年7月,张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六个月内张某不得至竞争企业工作、需按月提供履行证明,公司按月支付补偿金10000元。2023年12月张某辞职,此后未按约定报告就业情况,公司多次催促未果,认定其违约并停付补偿。张某称就业情况属隐私、自己一直处于失业状态,无需提供证明,要求公司支付6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在该案中(   ) ①张某与某科技公司已终止了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 ②该科技公司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③该公司不能仅以张某未履行义务直接认定其违反了竞业协议 ④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8.(2026·四川成都·二模)某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某宠物店“黑心猫舍!近亲繁殖!证书作假!血统作假!猫咪健康有问题”等内容,并推广自家猫舍业务。终因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佐证上述内容和言论,被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5万元。本案中,该公司的行为(   ) ①构成商业诋毁,严重侵犯了案涉宠物店的名誉权 ②是一种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会产生误导性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④违背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规则,破坏了市场秩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9.(2026·四川泸州·二模)经过前期接洽沟通,张某收到某科技公司电子邮件发送的载明岗位、薪资等信息的《录用通知书》,并注明“经您签字并由公司确认后正式生效”。张某回复“收到”后,从原单位辞职。后该公司因自身出现财务问题取消录用,导致张某失业。为此,张某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取消录用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该公司违反了诚信原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③该公司的“通知书”属于要约,张某的回复属于承诺 ④该公司取消录用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应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0.(2026·四川内江·二模)2025年9月,餐饮行业“预制菜”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值得思考的是,普通消费者最为关切的食品安全保障、服务质量提升、预制菜规范等核心议题,在此次讨论中未能成为焦点。因此,有必要将讨论焦点回归公众最关切的问题,在公共利益层面凝聚共识,既要通过制度完善激发消费信心,也要通过行业自律重塑餐饮业整体形象。这需要(   ) ①企业以真诚换真心、用品质立口碑,在“服务”中重建信任感 ②给予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是企业赢得未来的治本之策 ③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建立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的法规体系 ④多元化共治,推动形成规范、透明、可持续的行业发展生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1.(2026·四川宜宾·二模)甲公司的“冷萃超即溶咖啡”小杯子包装通过大量宣传推广和持续使用,已与商品形成稳定对应关系,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乙公司的咖啡及红糖姜茶商品包装与之在整体形状、色彩及图案组合上构成近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包装装潢不受法律保护 B.乙公司与甲公司的做法是公平竞争 C.乙公司必然侵犯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D.乙公司的行为若引人误认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42.(2026·四川绵阳·二模)朱某入职某保安公司,双方约定公司不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将相关费用以补助形式直接发放。此后,公司未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朱某认为该约定系公司事先打印的格式条款,剥夺其法定权利,违反法律法规,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格式条款若明确提示,朱某自愿接受即有效 ②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③朱某申请的劳动仲裁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④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朱某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3.(2026·四川宜宾·二模)2025年3月王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半年后公司经济效益下滑,单方面通知王某调整其工作岗位,且月薪下调。王某不同意此安排,继续在原岗位考勤并完成工作任务,但公司以其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停发其工资。一个月后,王某向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的行为违背了履行劳动者义务的原则 ②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且未协商一致,变更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公司经济效益下滑,停发工资并没有侵害王某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④王某有权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4.(2026·四川绵阳·二模)法律,如同社会生活中的指南针,为我们指明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与我们息息相关。下列判决结果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的是( ) 案情 判决结果 ① 杨某和李某订婚一年后因为双方了解不够,性格不合,要求离婚。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杨某和李某的婚姻存在问题,可以离婚。 ② 李某将房屋租给王某,王某转账给李某10万元,备注为“租房定金”。后王某以租金太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还10万元。 由于转账备注为“租房定金”,李某应退还10万元。 ③ 交通事故中,王某无偿搭乘周某的车,发生车祸受伤。 减轻驾驶人周某的赔偿责任,彰显人文关怀和社会正能量。 ④ 某知名方便面所用的酸菜包号称“老坛工艺,足时发酵”,其在加工过程中,工人们有的穿着拖鞋、有的光着脚在酸菜上踩。 企业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被处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5.(2026·四川成都·二模)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 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6.(2026·四川成都·二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快递员、外卖骑手、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量涌现。 材料一  周某为外卖平台配送员,提供配送服务并接受考核。甲公司为该平台运营方。某天,周某在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将诊断证明书上传至平台请假。几天后,周某发现平台以未完成考核任务为由扣除周某工资。周某不服,要求甲公司进行工伤赔偿并返还所扣工资。甲公司以周某自愿提供劳务服务,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未缴纳工伤保险为由拒绝。周某一气之下在网络上发布辱骂、诋毁甲公司的视频,点击量达上万次。 材料二  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新挑战。一是新业态用工模式还没有纳入劳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二是社会保障覆盖不到位,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很难与平台建立固定劳动关系,平台企业利用法规漏洞,不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三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诉求普遍存在沟通协调不畅、申诉渠道少、缺乏协商、调节等问题。 (1)分析周某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否恰当?周某应如何维权?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应如何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7.(2026·四川凉山·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大学毕业后通过公开招聘,被甲公司录用,于2024年9月1日正式入职,进入相应工作岗位,但甲公司以试用期为由,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5年2月18日,张某与公司发生争议被公司解聘。在职期间,甲公司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张某被解聘以后要求甲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产生争议。后张某将甲公司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判决支持自己的诉求,但法院没有受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有人说,法院是因为张某与甲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予受理该案件。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2)请你为张某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提供两条建议。 48.(2026·四川·二模)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案情回顾】 李某于2024年2月26日入职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25年1月24日,李某父亲病危,李某通过手机聊天和邮件向直属领导张某请假,理由是“父亲病重需紧急返乡,特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当日,李某回家照顾重病父亲。期间,甲公司要求李某提供有效请假材料,李某亦通过手机提交了父亲病历照片。1月28日,李某父亲病故。当日,甲公司却以李某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仲裁争议】 李某不服公司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该公司不认可裁决结果,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审判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请假虽未经用人单位批准,但其有正当理由不构成旷工,甲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判决甲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3520元。 根据上述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合理性。 49.(2026·四川成都·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新业态的蓬勃发展,以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日益壮大。然而,这一群体在劳动关系认定、职业伤害保障等方面仍面临着诸多法律困境。 2025年6月,外卖骑手李华通过某外卖平台App注册成为骑手,注册时平台要求其在线勾选一份《合作协议》,协议中写明“双方系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李华未仔细阅读便勾选确认,开始接单配送。2025年8月15日,李华在送餐途中,因小区门口快递车乱停放堵塞通道,他被迫绕行机动车道,恰逢一辆私家车开门杀(突然打开车门),李华躲闪不及被撞受伤,住院治疗花费2万余元。事后,李华向平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平台以“双方系合作关系”为由拒绝。李华很困惑:自己和平台之间到底算不算劳动关系?这次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私家车司机和小区门口乱停放的快递车管理人是否都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就李华的困惑分别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并指出李华可选择的维权途径。 50.(2026·四川广元·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2月,李某入职某服装销售公司,双方仅口头约定李某月工资4500元外加销售提成,公司始终未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5年8月,该公司以“门店业绩下滑”为由,单方面将李某基础工资降至3000元,同时取消其全部销售提成。李某就此提出书面异议后,公司于同年9月初无故单方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此后李某多次与公司协商,要求补发克扣工资、支付相应经济赔偿,均遭到公司拒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服装销售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李某提出两条合法维权途径。 51.(2026·四川成都·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4月8日,乔某被聘为某养老中心的厨师。同年8月19日,乔某亲哥哥病危,乔某在微信上向经理申请请假,经理表示不批假,后乔某表示可以申请不带薪的假期。20日晚,乔某哥哥去世,乔某向经理发微信称,“我原来是想明天再干一天的,现在看来不及啦,准备明早坐火车回去,所以向你紧急请假。”25日,乔某返程并向经理申请销假,表示次日上班,经理回复称“可以不用来公司了”。28日,养老中心向乔某发送辞退信,载明:“乔某于8月21日在公司未做好相应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擅自离岗至8月25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现予以辞退。”乔某认为养老中心构成违法解除,经仲裁后诉至法院,请求养老中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00余元。养老中心辩称,丧假主要适用于直系亲属,乔某哥哥去世请假不在法定范围之内,且乔某未经同意请假,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最终,法院支持了乔某的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说明法院支持乔某诉求的理由。 52.(2026·四川成都·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案情回放:原告北京和睦家医疗公司,系一家民营企业,该企业于2007年注册了文字商标和图形,在北京、上海等地陆续成立多家医疗机构,长期使用“和睦家”字号和商标,有较高知名度。2011年,福州市和睦佳公司成立,经营业务与北京和睦家医疗公司相同,使用“和睦佳”文字标识,同时使用了与原告图形商标高度近似的图形标识:北京和睦家,黑色扇形背景上以浅色线条勾勒出一对父母怀抱新生婴儿的图像;福州和睦佳,藏青色或棕色圆形背景上以浅色线条勾勒出一对父母怀抱新生婴儿的图像。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停止使用“和睦佳”名称,30日内办理更名;《南方周末》《福建日报》登载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损失300万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材料二  秦某于2020年12月31日注册成为某代驾平台司机,平台运营者为北京某汽车公司。双方签订的《信息服务协议》约定:北京某汽车公司为代驾司机提供代驾信息有偿服务,平台统一为符合条件的司机派单,秦某自行决定是否接单、抢单;代驾司机以平台数据为依据,向北京某汽车公司支付信息服务费;秦某从事代驾服务所取得的报酬系代驾服务费,由代驾服务使用方直接支付。 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秦某申请仲裁,请求北京某汽车公司支付2021年1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8074.38元。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秦某的仲裁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结合材料,说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秦某仲裁请求的理由。如果秦某不服裁决,采取诉讼的途径,起诉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社会争议解决 考点04 53.(2026·四川眉山·二模)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苏某组织25次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活动,148人次参与,活动中伴随踩踏植被、生火做饭等行为。2025年9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判令苏某停止非法活动,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万元,并在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苏某等人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②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属于依法行使审判监督权 ③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属于补偿性民事责任,旨在填补损害 ④法院判令苏某赔礼道歉,属于对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4.(2026·四川眉山·二模)某科技公司因全面转向AI自动化数据采集,撤销了员工刘某所在部门及岗位,并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公司因为不可抗力而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②刘某若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协议须经法院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③在仲裁过程中,若刘某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④刘某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5.(2026·四川乐山·二模)安徽桐城“六尺巷”的故事传承着“礼让为先”的文化基因。2025年,当地在基层治理中创新推出“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依托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礼让、包容”的文化内涵融入矛盾调解,通过“听诉求、讲情理、释法律、促和解”四步流程,化解邻里纠纷。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反悔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协议可作证据提交 ②该工作法依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基层政权组织 ③纠纷解决流程中的“讲情理、释法律”,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融合 ④该工作法能替代仲裁程序,成为解决财产权益纠纷的首选方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6.(2026·四川乐山·二模)陆某甲与梁某夫妇于2015年8月立下遗赠,将房产及存款赠与儿媳韦某,希望其与儿子陆某乙和好。当时,韦某与陆某乙的离婚判决已下达但未生效,韦某未告知二老。后韦某转走存款、迁出户口且未尽赡养义务,梁某遂另立遗嘱撤销遗赠并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韦某作为受遗赠人未履行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确定情形 ②韦某隐瞒了其离婚判决的事实,影响了遗赠人真实意思表示,遗赠无效 ③若法院判决后,韦某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生效前15日内提起上诉 ④本案若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需要提前拟定仲裁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7.(2026·四川广元·二模)2025年3月,林某在自家山场劳作时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陈某承包的林地受损。案发后,林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2026年1月,人民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安机关负责案件侦查,同时承担林某有罪的举证责任 ②林某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其供述和辩解构成该诉讼的证据 ③陈某实现自己权利处于有效诉讼时效期间,可以要求林某赔偿其损失 ④林某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生效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8.(2026·四川成都·二模)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物业公司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采集业主信息时,存在未取得14岁以下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未进行加密存储、隐私协议未明确处理目的等问题,于2025年7月29日向区住建委制发检察建议。区住建委据此对涉案企业依法监管,并向全区物业企业下发通知,划定个人信息处理“红线”。在这一案例中(   ) A.物业公司若采集十五周岁未成年人人脸信息,无需征得监护人同意 B.物业公司若违规处理业主的人脸信息,应承担停止侵害等侵权责任 C.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向住建委制发检察建议,是行政诉讼诉前程序 D.业主若提起人脸信息侵权诉讼,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59.(2026·四川成都·二模)李某支付2万元委托郑某通过非正常渠道为其“加速办理”某行政许可证,约定办不成就全额退款。结果郑某证没办成、钱也不退,李某诉至法院,要求郑某返还2万元委托费并支付利息。立案后,郑某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提交答辩状。最终法院判决郑某返还2万元委托费,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案涉合同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②郑某不提交答辩状的行为系其对权利的放弃,理应受到法律处罚 ③按照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被告郑某须为自己无责举证 ④李某自身存在明显过错,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0.(2026·四川成都·二模)2026年2月,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被继承人黄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其名下90万元存款均为与丈夫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黄某父母与李某因遗产分割产生争议诉至法院。在调解员的悉心促成下,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一场剑拔弩张的亲属纠纷,在司法温情的浸润下圆满化解。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黄某父母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三人均可继承黄某遗产30万元 ②若黄某生前立有书面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李某,则黄某父母无权继承遗产 ③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最优选择 ④法院启动优先调解程序,以司法温度守护家庭和睦,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1.(2026·四川南充·二模)2026年1月16日,某市街头发生一起犬只伤人事件。两名女子行进途中突遭未拴绳犬只袭击追咬,其中一名女生的跟腱被咬断。肇事犬只的主人杨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本案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00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①所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其客体指向人身利益 ②杨某的行为与损害结果虽不存在因果关系,仍需要担责 ③如果杨某的行为不存在过错,那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④若就赔偿产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2026·四川宜宾·二模)2025年以来,司法部在全国开展“安心行动”,马某等73人成为第一批受益者。他们的140万元工资被建筑公司拖欠,久催无果。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确认其为进城务工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情况,当日受理并优先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11天内,73人全额拿到工资,返乡过年。材料表明(   ) ①司法行政部门切实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 ②马某等人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来维权 ③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审判权惩治失信主体 ④法律援助律师为追索欠薪提供法律依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3.(2026·四川巴中·二模)赵某的智能电动汽车在系统升级后发生故障引发事故,并造成车辆损坏。赵某要求车企负责,车企未经赵某同意,远程调取了车辆全部行车数据,并单方面出具报告认定“系统运作正常,符合设计规范”,拒绝向赵某提供完整数据。赵某认为自身权益受损,遂提起诉讼。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事故确系车辆系统缺陷引发,车企应依法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车企因履行产品安全保障义务而调取远程数据,其行为正当合法 ③车企拒绝向赵某提供完整行车数据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赵某作为本案原告,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供全部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4.(2026·四川泸州·二模)郭某与秦某两人积怨已久,郭某为发泄对秦某的不满,在其社交平台账号发布了5条视频,其中包括二人此前的诉讼文书,展示了秦某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对秦某生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秦某将郭某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例中(   ) ①郭某公开诉讼文书泄露秦某信息,已突破合法公开边界 ②郭某未虚构事实诋毁秦某,故不构成侵犯秦某的人格权 ③秦某可要求郭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删除相关视频 ④郭某若对一审判决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时间内申请再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5.(2026·四川绵阳·二模)张某是某物业公司的保洁员。某日,张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得知物业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张某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医疗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万元,遭物业公司拒绝。张某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对裁决结果不服,打算提起诉讼。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有效的仲裁协议,是张某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前提 B.未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张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C.若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调解协议书一开出即生效 D.本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不适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 66.(2026·四川成都·二模)小王(11岁)使用家长的手机扫码解锁某品牌共享电单车,骑行过程中因车辆“油门线”故障致小王摔出受伤。小王家长将提供电单车服务的平台公司及实际出租方某科技公司一并告到法院。法院查明,涉案车辆系某科技公司所有,由其负责车辆的运营、管理、维护,某平台公司仅为该公司提供信息服务。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科技公司是车辆的所有人、出租人及管理人,应对故障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②小王家长对诉讼负有举证责任,应提供事故现场照片、鉴定意见等物证 ③小王作为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虽有过错但对自己的受伤无需独立承担责任 ④若有证据证明平台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平台公司也需承担过错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7.(2026·四川德阳·二模)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无任何科学依据的前提下,以较为随意的片面方式对甲公司防晒衣的防晒力进行对比,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有关防晒服的测评文章,其中有“甲公司防晒衣面料厚实、发货较慢”“乙公司防晒衣品牌冰感十足、防晒强”的内容。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甲公司提供了防晒服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甲公司防晒服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提供的防晒服检测报告属于物证 ②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以后可以进行调解 ③乙公司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④乙公司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8.(2026·四川绵阳·二模)3岁的小唐在人才公园(属街道办事处管理)玩耍时,攀爬金属台阶时不慎摔倒,其右眼被金属边缘划伤,缝合4针。经查,该金属台阶出现较大裂缝且裂缝锋利。街道办辩称已委托第三方每月检修,但未能提供近半年的检查记录。因协商未果,小唐父母将街道办诉讼至法院。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唐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该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举证 ③在一审法院判决之前,双方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④小唐父母提起诉讼,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其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9.(2026·四川宜宾·二模)胡某租赁水塘种植莲藕,藕塘荷叶出现大面积枯死。胡某认为是隔壁藕塘承租人杨某使用无人机喷洒除草剂时,药物随风飘散致使自己藕塘荷叶枯死。胡某诉前自行委托鉴定,结论为杨某喷洒除草剂与荷叶枯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胡某荷塘中化学物质超标,短期内不适合种植荷花。胡某遂起诉,要求杨某赔偿经济损失及鉴定费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杨某对其行为与荷叶枯死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③杨某若能证明自己对荷叶枯死无过错,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④胡某应及时搜集和保留证据,对自身经济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0.(2026·四川绵阳·二模)赵某和黄某系A公司员工,因二人发生矛盾纠纷,加之赵某对该公司不满,赵某多次污蔑黄某,并诬陷A公司的仪器不正规、讹诈客户,还通过微信等方式散布不实信息,黄某和A公司起诉赵某。该事件中(   ) ①黄某可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②赵某侵害了A公司和黄某的荣誉权 ③公民发表任何言论,都要注意法律的界限 ④黄某作为原告之一,对此事件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1.(2026·四川泸州·二模)2024年6月,杨某与廖某签订代购演唱会门票的合同,并支付了门票费、佣金共计4000元。双方约定廖某若未按期交付门票,将全额退还4000元,并按1000元的标准进行赔付。在未交付门票的情况下,杨某按廖某要求乘飞机前往演唱会举办地。但最终廖某无法交付门票,杨某为此损失了交通费、住宿费共计3856元。后双方就退款事宜产生争议。本案中(   ) ①杨某可以要求廖某双倍返还定金,共计8000元 ②违约金和赔偿金不可同时适用,杨某只能二选一 ③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演唱会门票买卖行为 ④双方解决争议可在仲裁与诉讼间选其一加以适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2026·四川乐山·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5月,某物流公司、郑某福在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毗邻厦门海洋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海域倾倒工程废弃渣土434立方米。经鉴定,该行为造成海洋生态修复费用28036.4元、恢复期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69710.87元。2025年1月,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某物流公司、郑某福以及物流公司唯一股东王某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何种侵权责任?在诉讼中,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73.(2026·四川宜宾·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L公司获得了机器狗“气体传感器”“仿生毛皮”专利。专利说明书写明,气体传感器可以识别主人身份,仿生毛皮则能提高拟真度并改变颜色。不久后,L公司将生产机器狗的B公司告上了法院,认为其侵害自身发明专利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在其网站首页及《X报》连续30日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B公司对此进行了抗辩:他们的产品表面是金属或塑料外壳,加上可拆卸的装饰性外衣或涂装,这和能自身变色的“仿生毛皮”完全是两回事。头部的传感器,我公司用的是用于环境感知和避障的“激光雷达”,而不是用于识别气体或主人身份的“气体传感器”。 经调查取证,法院对B公司抗辩意见予以采信,判决L公司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74.(2026·四川南充·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0年11月,原告滕某入职某公司。2023年1月,该公司安排其至子公司某物流公司担任站点站长,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某物流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所在地及所辖区域。2024年9月,某物流公司单方面发出调岗通知,要求滕某前往距离原工作地A县约150公里外的B县工作。滕某当即提出异议,并就待遇补偿等问题与某物流公司沟通,却未获得回应。同月26日,该公司向滕某发出“限期到岗通知函”,称逾期未报到将视为自动离职。因协商未果,滕某未前往B县。后来,该公司以其“未到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滕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物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加班费等。后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滕某诉至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某物流公司向滕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80353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2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6 法律与生活 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01 1.C 2.A 3.B 4.D 5.A 6.B 7.C 8.A 9.D 10.A 11.C 12.B 13.D 14.B 15.①甲公司不符合。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应当自货物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且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付款条款,违反了《条例》,故该条款无效。 ②乙公司符合。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该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乙公司已全面履行了供货义务,付款条款作为从属性条款被依法认定无效后,核心约定依然有效,并不影响采购合同本身的效力。甲公司拒付货款,其行为已构成实际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16.①公司的主张不合理。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船长突发疾病属于可预见、可替代履行的情形,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责任。②刘某的主张:公司单方擅自取消行程,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根据合同约定,刘某要求全额退款及支付违约金的诉求合理,要求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不合法。 17.①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和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相区别的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其他特点,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敦煌“守宝龙”属公共文化资源,斐乐公司以敦煌“守宝龙”为设计原型且广告宣传语强调非遗文化背景,并非用以指示商品来源,非商标性使用。 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斐乐公司被诉侵权商品及图片、吊牌均显著标注“FILA”商标,均未突出使用“守宝龙”文字,主观上无攀附恶意,使用方式正当、善意,也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客观上也未对原告商标的识别功能造成损害,故不承担侵权责任。 ③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正当使用”规则,既保障商标权人对其商标识别功能的专用权,又为公共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保留空间,实现保护创新与文化传承的双赢。 18.①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种类,是指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就可能构成侵权。本案中,H公司是某型号“5G通信基站天线”的发明专利权人。Z公司制造、销售的相关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属于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专利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②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H公司为维权提交了专利证书等关键证据,足以证明Z公司的侵权事实及自身所受损害,为法院支持其诉求提供了坚实的依据。③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激发创新活力。 19.①体育公司作为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承担教育、管理职责。没有证据表明体育公司对学员的安全训练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且在孙某摔倒后,体育公司没有采取妥善措施处理伤情,同时,体育公司在孙某母亲已经向教练沟通孙某腿疼的情况下,未充分查验、排除风险,仍安排孙某进行训练。可见,体育公司未充分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对孙某的人身损害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孙某的母亲在知晓孙某腿疼的情况下,未进行全面核查,仍同意孙某继续训练,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0.①APP运营方侵犯了小萱的肖像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APP运营方未经小萱允许将其生活照片制作成商用模板,且该模板仍然保留了小萱的衣服、背景、姿势,具有可识别性,侵犯了小萱的肖像权。 ③APP运营方有审核义务却放任该模板传播,存在主观过错,且已对小萱的生活造成困扰,不能以仅提供技术为由免责。 ④APP运营方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21.法院应部分支持小明的诉求。 理由:①合同成立并有效。小明与小丽通过微信语音、定金转账、聊天记录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内容具体确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小丽构成违约。小明按约定时间、地点、数量供货,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小丽以“货主取消订单”为由拒绝收货,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损失赔偿支持,不支持定金和违约金同时赔付。小明为履行合同支出采摘费、包装费,因违约被迫低价转售产生差价损失,属于违约造成的合理损失,依法应由小丽赔偿。适用定金罚则,小丽已支付定金,小明可依法主张定金罚则,但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或者没有约定违约金,不赔偿违约金) 22.(1)法院会支持王先生的主张。 理由:①该公司与王先生订立合同,该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是有效合同。②被告授权其他加盟商在距离王先生的加盟店不足一公里处开设新店,违反合同履行中的全面履行和诚信原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地震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而地震属于不可抗力。 23.《民法典》规定,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刘某某未经许可,非法获取并公开传播未公开的研发中内容,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权利,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网络内容创作者应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内容创新,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24.①甲公司与乙医院签订的《试剂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根据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乙医院主张的“货款来源为财政资金、受财政审批流程限制”,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构成不可抗力,不能以此为由免除其付款义务。 ③乙医院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甲公司要求乙医院给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具有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是合理的。 25.(1)理由:①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C某与A公司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合同约定,C某注册的任何网络平台账号所享有的一切权益均归属A公司所有。C某与A公司都具有法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上述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回答全面、适当履行合同)。C某违背了合同约定,而A公司已依约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即案涉账号的推广义务,因此涉案的两个短视频账号使用权应依约归属于A公司。 启示:在涉及网络账号问题时,应当明确权属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个人不应轻易将自己的身份信息用于他人或公司的账号认证;公司应当与员工签署明确的书面合同,规定账号的使用期限和权属等问题。 (2)①开展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增强依法守信自律的意识。 ②弘扬中华传统诚信美德,在全民中倡导契约精神和公序良俗。 26.法院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①判决被告刘某分装销售原告正品产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②商标所有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被告刘某将原告“某棠”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正品产品进行分装销售,并在产品包装、商品名称中使用了“某棠”二字,构成侵权。 ③刘某对原产品进行了分装,改变了原有产品的包装、规格等,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 ④可能会造成商品品质受损,损害商标权利人的声誉,被降低商标权利人的品牌美誉度。既可能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家庭与婚姻 考点02 27.C 28.D 29.A 30.A 31.D 32.B 33.A 34.①判决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本案中,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均同意离婚,应判决离婚。②支持胡某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本案中,王某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判决支持胡某的上述主张。③支持家务补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一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本案中,多年来,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因此,法院应判决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35.房产:房产为张某与陈某共有,一半属张某遗产。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共同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存款: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该15万元。 就业与创业 考点03 36.C 37.D 38.B 39.A 40.B 41.D 42.C 43.D 44.D 45.C 46.(1)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应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周某的行为可能会侵害甲公司名誉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周某作为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应依法维权。可以与甲公司协商和解、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2)①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法规应不断适应时代,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将新业态用工模式纳入劳动法律规制;完善社会保障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弥补法律漏洞。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树立合同意识,与平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使维权有据。③平台应遵守劳动法,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和的权利,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④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诉求的沟通协调机制,畅通申诉渠道,建立和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结解决的协商、调解机制。 47.(1)不对。①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该案中张某与甲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②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上述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①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②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③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⑤对仲裁裁决不服可起诉。⑥收集并保存证据等。 48.①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李某在父亲病危的情况下,已经向公司请假,在照顾患病父亲期间也将其父患病的相关资料传给了公司。 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责任,所以需要对李某进行赔偿。 ③人民法院判决对社会有价值引领作用,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人单位应该给予适当的支持和鼓励。 49.①李华与平台之间构成劳动关系。虽然平台要求签订《合作协议》,但李华接受平台管理、按平台指令接单、获取报酬,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特征,用工关系不应被协议名称所掩盖。②李华的受伤属于工伤。其在送餐途中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且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应当认定为工伤。③私家车司机和快递车管理人都需承担责任。私家车司机开门杀存在过错,快递车乱停放堵塞通道存在过错,二者行为共同导致李华受伤,且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维权途径:①对于工伤认定问题,李华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认定后,可要求平台承担工伤保险责任。②对于侵权赔偿问题,李华可与私家车司机、快递车管理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各方按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50.该公司不当之处:①该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②该公司未依法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侵害了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也违反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③该公司单方面降低李某工资、取消提成,并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侵害了李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李某合法维权途径:①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②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1.①乔某清晰说明紧急请假事由并履行请假程序,既遵守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又无逃避劳动义务的主观恶意,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②用人单位在知晓员工紧急请假情况后,未合理考量其特殊性进行批假,反而以“擅自离岗”为由将乔某辞退,既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也缺乏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尊重。 ③亲人离世奔丧是人之常情,是中华民族重视亲情的传统美德体现,亦是公序良俗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的做法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友善、和谐的价值导向。 52.(1)我国法律确立了市场公平竞争规则;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被告主观上故意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仿冒手段,造成社会公众混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使用的图形与文字,与原告商标高度相似,其行为构成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损失、消除影响、停止侵权等。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加大惩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力度,规范和保障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①秦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北京某汽车公司签订的《信息服务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②依据协议明确约定,公司和代驾司机只是信息服务关系,双方不存在明显的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并不存在劳动关系。③秦某申请的仲裁属于劳动仲裁,请求是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故其请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无法成立。④秦某的诉前准备:明确起诉对象、撰写起诉状、收集和整理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社会争议解决 考点04 53.B 54.D 55.B 56.C 57.C 58.B 59.B 60.D 61.B 62.A 63.A 64.A 65.B 66.B 67.D 68.B 69.D 70.D 71.D 72.侵权责任认定:①某物流公司、郑某福的行为构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二人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的责任,二者违法倾倒渣土造成海洋生态损害,根据民法典规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不考虑侵权人主观过错,只要发生损害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②案涉物流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王某东作为唯一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应当对该公司的侵权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①原告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需举证证明三被告实施了违法倾倒行为,以及海洋生态损害的事实和具体损害数额。 ②被告某物流公司、郑某福:需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倾倒行为与生态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环境污染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③被告王某东:需就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73.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作出上述判定。B公司产品均未覆盖其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也不构成等同或近似,不符合专利侵权的法定构成要件,故被诉侵权产品不能判定侵害涉案专利权。本案系侵害专利权纠纷,L公司所主张的消除不良影响主张不当。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首先明确法院判决是合理的: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作出上述判定。 其次分析说明法院对B公司抗辩意见予以采信的理由:B公司产品均未覆盖其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也不构成等同或近似,不符合专利侵权的法定构成要件,故被诉侵权产品不能判定侵害涉案专利权。 再次分析说明判决L公司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的理由:本案系侵害专利权纠纷,B公司被诉侵权产品不能判定侵害涉案专利权,故L公司所主张的消除不良影响主张不当。 74.①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应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②本案中,物流公司单方面变更滕某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重要内容,应与滕某协商一致;物流公司未就变更事宜、待遇补偿等与滕某达成一致,便以“未到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③该判决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弘扬法治精神。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2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6 法律与生活 考点概览 考点01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02家庭与婚姻 考点03就业与创业 考点04社会争议解决 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01 1.(2026·四川眉山·二模)某短视频平台(以下简称A平台)为提升用户体验,开发了一项AI智能推荐功能。该功能通过分析用户的浏览记录、点赞内容、评论倾向等数据,生成用户画像并推送个性化内容。同时,A平台还与第三方数据公司合作,将部分用户的脱敏数据(如年龄、地域、消费偏好)用于商业营销。用户李某发现后,认为A平台的行为侵犯了其个人信息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主张A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时,需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②A平台将部分用户的脱敏数据用于商业营销,侵犯了公民隐私权 ③李某若主张相应经济和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④A平台AI智能推荐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个人信息侵权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需要平台自行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主张权利的李某无需证明平台存在过错,排除。 ②:A平台未经用户同意,将用户脱敏后的个人信息用于商业营销,即使脱敏仍属于可关联特定用户的个人信息范畴,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正确。 ③: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李某主张经济和精神损害赔偿,需要对自身遭受的损害承担举证责任,正确。 ④:AI智能个性化推荐是平台正常的运营功能,题干没有体现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错误。 2.(2026·四川凉山·二模)王某因生意周转需要,以自己收藏的一套古代玉器为质押,向古董商刘某借款80万元,期限一年,并签订《质押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若王某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刘某有权依法以该玉器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半年后,王某因车祸不幸去世,刘某在借(还)款期限未届满时,将该玉器送至拍卖行拍卖。王某的儿子对此提出异议,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质押借款合同》是以其记载内容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书证 ②刘某在借款期限未满时擅自拍卖质押玉器,违反了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 ③该套玉器作为动产质押物,其所有权自合同签订时起已由王某转移至刘某 ④王某去世后,其与刘某的借款合同自动终止,刘某应立即返还古代玉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书证的定义是“以记载的文字内容证明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质押借款合同》以文字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属于书证,正确。 ②:双方明确约定,只有王某到期无法还款时,刘某才有权处置质押玉器。借款期限尚未届满,刘某擅自拍卖的行为,既违反合同约定,也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正确。 ③:动产质押只转移质押物的占有权,并不转移所有权,质押玉器的所有权仍归王某(出质人)所有,不会随合同签订转移,排除。 ④:王某去世后,其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借款合同不会自动终止,效力仍然存续,刘某无权提前拍卖,也无需立即返还玉器,排除。 3.(2026·四川凉山·二模)张某在健身房进行动感单车训练时,车把固定装置突然断裂致其严重摔伤,构成八级伤残。经鉴定,事故原因为器材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且安装不规范。该单车由健身房向先锋体育器材公司采购,由迅捷安装服务公司负责安装。张某将三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本案属于产品缺陷与安装不当共同导致的侵权纠纷 ②安装公司如果能提供安装记录即可免除赔偿责任 ③张某身体健康权受损,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④健身房、器材公司、安装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题干明确说明事故原因为器材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且安装不规范,因此本案属于产品缺陷与安装不当共同导致的侵权纠纷,正确。 ②:安装记录只能证明完成了安装行为,无法证明安装符合规范,本案已经认定事故原因包含安装不规范,仅提供安装记录不能免除安装公司的赔偿责任,错误。 ③:自然人身体健康权遭受侵害,且造成八级伤残的严重损害后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条件,张某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正确。 ④:器材公司(生产者)和安装公司(安装方 / 第三人)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健身房作为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但在产品责任中,受害者(张某)可以直接向生产者(器材公司)索赔,也可以向经营者(健身房)索赔。健身房赔偿后,若因生产者或安装者的原因造成损害,健身房有权向其追偿。 三者并非承担严格意义上的 “连带责任”,错误。 4.(2026·四川·二模)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下列对民事主体的理解,正确的有(   ) ①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是不一致的  ②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③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具有的  ④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二者在范围和存续时间上是一致的,①排除。 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②排除。 ③④: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智力状况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并非所有自然人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2026·四川宜宾·二模)某金融借款合同中,四家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明确约定各自按25.51%、8.16%、15.31%、30.61%的特定份额对98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债权人将该笔债务拆分为7800万元和2000万元分别转让,其中2000万元债权已另案诉讼。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保证人须按合同约定份额98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B.所有保证人就全部9800万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不受合同约定份额的限制 C.若2000万元债权已在另案诉讼,则保证人对该部分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D.债权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则保证合同失效,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A 【详解】A:根据《民法典》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四家公司明确约定了各自对9800万元债务的承担份额,属于按份共同保证。因此,各保证人仅在其约定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只能按份额主张权利,符合题意。 B:四家公司明确约定了各自对9800万元债务的承担份额,各保证人仅在其约定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只能按份额主张权利,排除。 C:2000万元债权另案诉讼,仅代表该部分债权正在通过司法程序主张,不代表保证人责任消灭。保证人对该2000万元部分,仍应在其约定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排除。 D:一般来讲,债权转让无需保证人书面同意,仅需通知保证人,保证合同不失效,保证人仍需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排除。 6.(2026·四川德阳·二模)郭某在某餐厅用餐结束后步行离开,在餐厅外的台阶区域不慎踩空摔倒,后诊断为腰椎右侧横突骨折。郭某认为餐厅经营者甲及楼宇物业乙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未及时修复台阶磨损,故起诉要求二者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监控显示郭某从出现在画面中开始,就一直在低头看手机,台阶处未见积水、积雪等异常情况。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乙可以委托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甲、乙不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郭某与甲、乙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④郭某因自身原因造成损害故应自行担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甲、乙作为本案被告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正确。 ②:经营者、管理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甲、乙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并非不论有无过错都担责,错误。 ③:本案属于健康权侵权纠纷,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而非行为,错误。 ④:郭某因持续低头看手机未尽到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导致摔倒,损害由自身原因造成,应自行担责,正确。 7.(2026·四川广安·二模)郭某在某餐厅用餐结束后,在餐厅外的台阶区域不慎踩空摔倒,后诊断为腰椎右侧横突骨折。郭某起诉餐厅与物业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万余元。监控视频显示,郭某从出现在画面中开始,就一直在低头看手机,画面中未见下雨、下雪,台阶处也未见积雪、积水、冰冻。法院经审理驳回了郭某的诉讼请求,这是基于(   ) ①郭某诉讼请求违背了平等和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 ②郭某对自身损害存在重大过失,应自行承担责任 ③公共场所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必须举证免责 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作出的判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郭某起诉维权是行使合法诉讼权利,并未违背平等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排除。 ②:本案中台阶无积雪积水等安全隐患,餐厅和物业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郭某因自身低头看手机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损害存在重大过失,应自行承担责任,正确。 ③:公共场所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适用过错责任(管理人有过错才担责),而非无过错责任,表述错误,排除。 ④:法院依据查明的监控事实和法律规定驳回请求,坚持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正确。 8.(2026·四川成都·二模)赵某利用AI技术制作了知名餐饮品牌甲使用过期食材的视频,发给朋友李某,但未说明视频内容系自己虚构。作为美食博主的李某将该视频转发到某短视频平台。李某的粉丝看到视频后,纷纷在评论区指责甲缺乏诚信,导致甲客流量锐减。甲将李某和视频平台诉至法院。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视频内容涉嫌诽谤他人,依据法律赵某不能行使该作品的发行权 ②若不能证明对视频进行过合理审核,视频平台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③如果甲要求李某赔偿损失,李某可以要求和视频平台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④粉丝指责甲缺乏诚信属于舆论监督,虽影响甲名誉但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视频内容系赵某利用AI技术虚构,捏造知名餐饮品牌甲使用过期食材的事实,并导致甲名誉受损、客流量减少,已涉嫌诽谤。依据《著作权法》,作品的发行权行使不得违反法律。由于该视频内容违法,赵某不能行使发行权,①正确。 ②:视频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负有合理审核义务。若平台不能证明已对视频进行合理审核,平台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即因疏忽或过失导致的侵权责任),②正确。 ③:李某转发虚假视频导致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连带责任需由法院根据事实认定。李某作为侵权人,不能主动要求平台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平台责任独立,取决于其过错。甲起诉后,法院可能判决李某与平台按份或连带责任,但李某无“要求”权利,③排除。 ④:粉丝的指责源于虚假视频,非事实依据,不属于合法舆论监督。其评论导致甲名誉受损,构成名誉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A。 9.(2026·四川绵阳·二模)周某、肖某举行婚礼,聘请甲公司为其做婚庆服务并订购了价值5500元的婚庆服务,包括主持、摄影、摄像、婚车装饰、音响等,其中摄影服务为600元。婚礼结束后,周某、肖某支付了全部服务费。尔后,甲公司将婚礼过程的摄像资料丢失,无法交付该资料,周某、肖某遂要求法院判决返还服务费5500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0元。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是服务提供者适用于无过错侵权 ②周某、肖某应就实际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③甲公司未侵害人格权,不用承担精神损失赔偿 ④周某、肖某要求返还全部服务费缺乏法律依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婚庆服务纠纷多为合同违约或过错侵权,无过错侵权仅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如产品缺陷、环境污染等),本案不适用,①排除。 ②:周某、肖某主张返还服务费和赔偿精神抚慰金,需就实际损失承担举证责任,符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②正确。 ③:婚礼摄像资料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甲公司丢失该资料会造成精神损害,侵害人格权益,③排除。 ④:甲公司已完成主持、婚车装饰等大部分服务,仅摄像服务未完成,要求返还全部服务费缺乏法律依据,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2026·四川内江·二模)江苏沭阳一纹身馆经营者章某累计为40余名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并在未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为7名未成年人清除纹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宿迁市中院一审判决章某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是(   ) A.未成年人缺乏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难以认识纹身危害 B.章某在从事纹身经营活动时应该遵循公序良俗的原则 C.章某有为未成年人纹身的事实,纹身受国家法律禁止 D.章某在从事纹身经营活动时应该遵循平等和自愿原则 【答案】A 【详解】A:未成年人通常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纹身的危害难以有充分的正确的认识,经营者为其提供纹身服务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形,该选项符合法院判决理由,A正确。   B:题干未涉及公序良俗原则,B不符合题意。   C: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违反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并不是所有纹身受国家禁止,C错误。 D:题干并非强调平等和自愿原则,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1.(2026·四川·二模)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这些规定(   ) ①允许有偿让渡个人隐私满足经济活动需求 ②通过规范技术运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③统筹社会发展与公共安全,促进技术善治 ④合理设定权力与责任为技术创新预留空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让渡隐私”与题干保护隐私的导向相悖,①错误。 ②:通过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场景和要求,能防范技术滥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②正确。 ③:既允许公共场所在维护公共安全时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又设置了显要提示等规范,体现了统筹社会发展与公共安全,促进技术善治,③正确。 ④:规定侧重于设定使用限制和责任(如安装条件、提示义务),但未直接涉及“为技术创新预留空间”,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2026·四川·二模)2024年5月,李某将名下一套房产在某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之后,李某因经营不善,资金不足,未按时还款,导致该贷款逾期。2025年6月银行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贷款本金及其利息。下列对材料中所涉物权说法正确的是(   ) ①银行对李某名下的这套房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②若李某无力偿还,银行便享有抵押房产的所有权 ③银行可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现担保物权 ④该房产没有转移占有,但抵押期间李某不能居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李某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作为债权人享有抵押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①正确。 ②:抵押不会转移财产的占有,银行不享有抵押房产的所有权,②错误。 ③:银行作为债权人在李某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自身权益,实现担保物权,③正确。 ④:因抵押不转移财产占有,该房产在抵押期间李某可以继续居住,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3.(2026·四川绵阳·二模)某软件运营公司开发运营一款软件,用于供付费会员使用他人的照片进行面部替换,进而生成面部为他人的作品。该公司未经彭某某同意,自行在软件中上架彭某某的肖像供会员“换脸”并牟利。彭某某认为其肖像权受到侵害,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AI换脸属技术中立行为,该公司只提供工具而不应担责 ②若该公司能证明肖像由用户上传,则可免除其侵权责任 ③相关主体在开发应用AI技术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④彭某某除主张财产损失赔偿外,亦可主张精神损害的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AI换脸技术本身虽具中立性,但该公司未经彭某某同意,主动上架其肖像供会员“换脸”并牟利,并非单纯提供工具,而是实施了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应承担责任,①错误。 ②:即使肖像由用户上传,若公司未尽到审核、管理义务,仍可能因“放任侵权行为发生”而承担责任,不能直接免除侵权责任,②错误。 ③:无论是AI技术的开发者还是运营者,在开发、应用技术时,都必须遵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他人合法权益,③正确。 ④:根据法律规定,肖像权受侵害时,权利人除可主张财产损失赔偿,若精神利益受到损害,也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4.(2026·四川泸州·二模)2025年5月,某出版社未经考古学家李先生许可,擅自将其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汉代画像石中的文化符号研究》收录进《中国考古文化精粹》一书中,且未支付稿酬。李先生得知后,要求出版社停止发行该书并赔偿损失。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出版社的收录行为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②出版社向李先生补发稿酬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③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李先生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④李先生对其论文享有的著作权不因公开发表而丧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作品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如个人学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作品,但必须注明作者和作品名称,且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 本案中,出版社将李先生的论文收录进商业书籍《中国考古文化精粹》中出版销售,目的是营利,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因此,出版社的行为构成侵权,①正确。 ②:出版社已构成著作权侵权,仅补发稿酬无法抵消侵权行为,仍需承担停止发行、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②错误。 ③:材料中出版社是将论文收录进图书发行,未涉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未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③错误。 ④: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需登记。发表(即公之于众)不会导致著作权丧失,著作权人仍享有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财产权利,以及署名权等著作人身权利,因此,李先生对其公开发表的论文仍享有著作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5.(2026·四川德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因工程项目需求,国有大型企业甲公司与中型民营企业乙公司签订电缆采购合同,约定乙公司根据甲公司提交的采购订单交付相应货物,结算方式为供货完成结算办理后1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所有支付须在收到业主工程款后进行。此后,乙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履行了供货义务,甲公司支付货款共计50万余元,剩余货款157万余元未支付。乙公司催收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甲公司答辩称,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货款支付需以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该约定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现工程虽已交付,但工程款项尚未全部收到,货款支付条件尚未成就,据此对乙公司的诉讼请求进行抗辩。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应当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并结合材料,分别判断甲公司的答辩理由和乙公司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甲公司不符合。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应当自货物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且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付款条款,违反了《条例》,故该条款无效。 ②乙公司符合。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该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乙公司已全面履行了供货义务,付款条款作为从属性条款被依法认定无效后,核心约定依然有效,并不影响采购合同本身的效力。甲公司拒付货款,其行为已构成实际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详解】本题为法律判断与理由说明类主观题,考生需要结合材料中甲乙双方的合同约定、履约情况,对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具体条款,分析双方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给出对应的法律依据。 有效信息①:约定乙公司根据甲公司提交的采购订单交付相应货物,结算方式为供货完成结算办理后1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所有支付须在收到业主工程款后进行→可联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说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付款条款,违反了《条例》,故该条款无效。 有效信息②:乙公司已按采购订单履行了供货义务,甲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货款未支付→运用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乙公司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甲公司拒付货款,其行为已构成实际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16.(2026·四川广安·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与朋友欲出海观光垂钓,与某游艇租赁公司签订游艇租赁合同。游艇租赁公司提供船只、船长以及制定行程,刘某预付定金5000元,剩余3000元待行程结束后结清,若违约需退还全部费用并支付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出行前一晚,游艇租赁公司通知刘某,因船长突发疾病住院决定取消行程,并承诺全额退款。刘某不同意该解决方案,经协商未果,遂起诉游艇租赁公司,要求全额退款、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1600元。游艇租赁公司则以“船长突发疾病”属于不可预见事件为由,主张免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游艇租赁公司和刘某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公司的主张不合理。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船长突发疾病属于可预见、可替代履行的情形,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责任。②刘某的主张:公司单方擅自取消行程,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根据合同约定,刘某要求全额退款及支付违约金的诉求合理,要求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不合法。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根据材料有效信息,可从违约责任角度分析游艇租赁公司和刘某的主张是否合理及理由。 有效信息①:游艇租赁公司则以“船长突发疾病”属于不可预见事件为由,单方面取消行程→从违约责任的免责情形角度分析,说明船长突发疾病属于可预见、可替代履行的情形,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责任,公司的主张不合理。 有效信息②:刘某预付定金,并约定若违约需退还全部费用并支付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角度分析,说明公司单方擅自取消行程,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根据合同约定,刘某要求全额退款及支付违约金的诉求合理,要求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不合法。 17.(2026·四川成都·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如何在商标保护与历史文化传承之间找到合理的界限,既保障商标权利的合法性,又不损害历史文化的发扬光大,是司法实践的重要课题。2026年年初,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斐乐体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斐乐公司)被诉商标侵权的案件。 敦煌“守宝龙”系榆林窟第25窟壁画中的瑞兽形象,属公共文化资源。敦煌某会展公司分别在2022年和2023年将其注册为第25类服装商品商标和第35类广告服务商标。不久后,斐乐公司与非遗苏绣传承人合作,以敦煌“守宝龙”为设计原型,推出“非遗守宝龙”系列服装。斐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售卖两款服装,链接名称分别为“【非遗守宝龙】男装运动裤⋯⋯”“【明星同款两件套】非遗守宝龙女装⋯⋯”,链接图片左上角均突出公司标识FILA商标,商品详情页中领标及合格证、吊牌均体现FILA标识,广告宣传语有“接收#FILA守宝龙祥瑞讯号,传统非遗苏绣工艺自带满分质感,释放新春福韵,定格聚会高光时刻”等。敦煌某会展公司诉称斐乐公司使用“守宝龙”文字构成商标侵权。法院审理后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该条款是在保障商标专用权人利益的基础上,允许他人根据公共利益或者历史文化背景作出适当使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 【答案】 ①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和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相区别的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其他特点,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敦煌“守宝龙”属公共文化资源,斐乐公司以敦煌“守宝龙”为设计原型且广告宣传语强调非遗文化背景,并非用以指示商品来源,非商标性使用。 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斐乐公司被诉侵权商品及图片、吊牌均显著标注“FILA”商标,均未突出使用“守宝龙”文字,主观上无攀附恶意,使用方式正当、善意,也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客观上也未对原告商标的识别功能造成损害,故不承担侵权责任。 ③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正当使用”规则,既保障商标权人对其商标识别功能的专用权,又为公共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保留空间,实现保护创新与文化传承的双赢。 【详解】本题是原因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商标权的保护与正当使用,设问指向是运用商标权及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 有效信息①:敦煌“守宝龙”属公共文化资源,斐乐公司以其为设计原型,广告宣传强调非遗文化背景→可调用商标权的知识,分析“守宝龙”源于敦煌壁画公共文化资源,斐乐公司使用该文字是为了说明产品的非遗文化设计原型,并非用于指示商品来源,属于非商标性正当使用。 有效信息②:斐乐公司被诉侵权商品及图片、吊牌均显著标注“FILA”商标,未突出使用“守宝龙”文字→可调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承担方式,分析斐乐公司的使用方式正当、善意,未突出“守宝龙”文字,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也未损害原告商标的识别功能,不满足商标侵权的过错与损害要件。 有效信息③:法院在商标保护与历史文化传承间平衡界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司法裁判要兼顾权利保护与公共利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本案中,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正当使用”规则,既保障商标权人的专用权,又为公共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保留空间。 18.(2026·四川绵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S市知识产权局公开了一则典型案例。H技术有限公司(简称H公司)是某型号“5G通信基站天线”发明专利权的权利人,经授权可独立开展维权行动。H公司发现,Z通讯公司(简称Z公司)制造、销售的多款5G基站设备的天线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对H公司发明专利权的侵害。H公司请求S市知识产权法院判令Z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合理费用。其提供的证据包括专利证书、侵权产品实物及销售记录等,用以证明Z公司的侵权行为及侵权获利情况。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H公司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S市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种类,是指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就可能构成侵权。本案中,H公司是某型号“5G通信基站天线”的发明专利权人。Z公司制造、销售的相关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属于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专利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②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H公司为维权提交了专利证书等关键证据,足以证明Z公司的侵权事实及自身所受损害,为法院支持其诉求提供了坚实的依据。③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激发创新活力。 【分析】背景素材: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考点考查: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尊重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保护,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H公司是“5G通信基站天线”发明专利权人,Z公司制造、销售的设备技术方案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专利法》第十一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专利产品。本案中,Z公司未经许可实施了侵权行为,侵犯H公司专利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H公司提交了专利证书、侵权产品及销售记录等证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中,H公司完成了举证责任,证据足以证明Z公司侵权事实,为法院支持诉求提供了依据。 有效信息③:市知识产权法院判令Z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专利法》第七十一条:侵犯专利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案中,法院依法保护专利权人权益,有利于增强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激发创新活力。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9.(2026·四川泸州·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初一年级学生孙某在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某体育公司学习花样滑冰。一天晚上,孙某说自己腿疼,其母就该情况与教练进行沟通。第二天,该公司在未充分查验、排除风险的情况下仍安排孙某进行训练。孙某在进行训练时摔倒,当天就被送往医院治疗,初步诊断为股骨干骨折。 法院核查发现,除冰场入口处张贴有入场须知外,无证据显示体育公司采取了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孙某摔倒后,在场教练上前查看后旋即滑离;在孙某仍无法独立站立的情况下,教练才滑回搀扶其起身、站立。 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认定体育公司对孙某承担80%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法院的认定加以分析。 【答案】①体育公司作为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承担教育、管理职责。没有证据表明体育公司对学员的安全训练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且在孙某摔倒后,体育公司没有采取妥善措施处理伤情,同时,体育公司在孙某母亲已经向教练沟通孙某腿疼的情况下,未充分查验、排除风险,仍安排孙某进行训练。可见,体育公司未充分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对孙某的人身损害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孙某的母亲在知晓孙某腿疼的情况下,未进行全面核查,仍同意孙某继续训练,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初中学生孙某在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参加花样滑冰训练时受伤,法院判定机构承担80%侵权责任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设问指向对法院的认定加以分析,运用侵权责任的承担以及父母的监护职责来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初一年级学生孙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体育公司训练时骨折;其母曾告知教练孙某腿疼,公司无证据证明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摔倒后未妥善处理伤情→可运用《民法典》中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知识,从教育机构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角度,说明体育公司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孙某母亲知晓孙某腿疼后,未全面核查便同意其继续训练→可运用监护人职责的知识,从监护人是否履行保护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义务的角度,说明其应承担一定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2026·四川眉山·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小萱(化名)发现自己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生活照片,未经其允许,被某APP运营商制作成一款AI人像写真的商用模板,并被800多人使用。该APP的用户可以通过充值积分,将小萱照片中的面部替换成自己的脸。 小萱认为该模板保留了她的衣服、背景、姿势,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已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要求该APP运营商下架该模板,并承担相应责任。但涉事APP运营方认为,平台只提供技术,利用模板换脸是用户个人行为,没有侵犯小萱的肖像权,不应承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APP运营方的观点加以评析。 【答案】①APP运营方侵犯了小萱的肖像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APP运营方未经小萱允许将其生活照片制作成商用模板,且该模板仍然保留了小萱的衣服、背景、姿势,具有可识别性,侵犯了小萱的肖像权。 ③APP运营方有审核义务却放任该模板传播,存在主观过错,且已对小萱的生活造成困扰,不能以仅提供技术为由免责。 ④APP运营方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详解】本题考查《法律与生活》中肖像权保护与侵权责任的知识点,解答评析类题需要先明确观点正误,再结合法律规定和材料分析。 判断:APP运营方侵犯了小萱的肖像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①:APP运营方未经小萱允许将其生活照片制作成商用模板→从“肖像权”角度说明APP运营方制作的保留了小萱的衣服、背景、姿势,具有可识别性,侵犯了小萱的肖像权。 有效信息②:对小萱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角度说明APP运营方有审核义务却放任该模板传播,存在主观过错,且已对小萱的生活造成困扰,不能以仅提供技术为由免责。 有效信息③:APP运营方侵犯了小萱的肖像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角度说明APP运营方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21.(2026·四川内江·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4月5日,某市甜瓜种植户小明通过当地农产品市场经纪人小丽,以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小明向小丽供应“羊角蜜”甜瓜24000斤,单价3元/斤,总价款72000元,交货时间为4月13日,送货至该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小丽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定金1000元,备注“甜瓜定金”,小明回复“收到”。4月12日,小明组织工人连夜采摘甜瓜,产生采摘人工费1200元、包装材料费800元。次日,小明按约送货至指定地点,却被小丽告知“实际货主董老板因上游超市订单取消无法收货”。小明现场等待3小时未果,紧急联系批发商以2.2元/斤转售,实际收款52800元,产生差价损失19200元。小丽以“仅为中介,非实际买方”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小明持微信聊天记录、定金转账凭证、转售合同等证据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罚没小丽定金、赔偿差价损失和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你认为法院会支持小明的诉求吗?请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应部分支持小明的诉求。 理由:①合同成立并有效。小明与小丽通过微信语音、定金转账、聊天记录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内容具体确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小丽构成违约。小明按约定时间、地点、数量供货,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小丽以“货主取消订单”为由拒绝收货,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损失赔偿支持,不支持定金和违约金同时赔付。小明为履行合同支出采摘费、包装费,因违约被迫低价转售产生差价损失,属于违约造成的合理损失,依法应由小丽赔偿。适用定金罚则,小丽已支付定金,小明可依法主张定金罚则,但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或者没有约定违约金,不赔偿违约金) 【详解】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可调动“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具体可运用有效合同、违约及其违约责任等知识来作答。 有效信息①:小明与小丽以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合同生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小明与小丽所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内容具体确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并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信息②:小明按约送货至指定地点,却被小丽告知无法收货”→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权利义务的角度,分析说明小明按约供货,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小丽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小明因履行合约,产生采摘人工费1200元、包装材料费800元,和被迫转售产生的差价损失19200元→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角度,分析说明小明为履行合同支出采摘费、包装费,因违约被迫低价转售产生差价损失,属于违约造成的合理损失,依法应由小丽赔偿。而小丽已支付定金,小明作为守约方可依法主张定金罚则,但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或者没有约定违约金,不赔偿违约金) 22.(2026·四川绵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熟食公司在湖南零售熟食行业中拥有较高名气,王先生与该公司建立加盟关系,双方合同约定“公司对王先生合作店铺所在经营地限制开设其他合作店,即以该合作店铺为中心,半径一公里不再开设该品牌其他合作店铺,确保乙方的经营利益等内容,合同期限为2023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6日”。2023年5月27日,王先生的店开业。2023年7月7日,该公司授权第三人在距离王先生经营的店铺直线距离690米处开设了B店。经常有C小区的客户在王先生这里消费,在B店开业之后,C小区这部分的客户基本上就流失了,王先生经营的门店销售额明显下降。王先生多次找公司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某熟食公司辩称,王先生因没有餐饮经营的相关经验及开业后疏于宣传等多种因素,造成开业后利润未达到预期。 (1)你认为法院会支持王先生的主张吗?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理由。 (2)《民法典》对“不可抗力”作出了明确规定,请根据“不可抗力”的内涵构建一个完整的三段论推理,论证“地震属于不可抗力”。 【答案】(1)法院会支持王先生的主张。 理由:①该公司与王先生订立合同,该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是有效合同。②被告授权其他加盟商在距离王先生的加盟店不足一公里处开设新店,违反合同履行中的全面履行和诚信原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地震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而地震属于不可抗力。 【分析】背景素材:加盟关系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合同的生效与履行、违约责任、三段论推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理由依据类主观题,要求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王先生的主张并阐述理由。可结合案情,从合同的生效与履行、违约责任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王先生与该公司建立加盟关系,双方的合同约定以及某熟食公司的违约情形→可运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知识,从合同的生效与履行、违约责任角度,分析说明该公司与王先生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被告违反合同履行中的全面履行和诚信原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阐释说明类主观题,要求根据“不可抗力”的内涵构建一个完整的三段论推理,论证“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可从三段论推理规则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根据“不可抗力”的内涵构建一个完整的三段论推理,论证“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可运用三段论推理规则知识,首先明确结论是“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因而“地震”属于小项,“不可抗力”属于大项;其次,根据三段论的前提和结论中,大项、小项和中项必须分别出现两次,确定大前提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小前提是“地震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3.(2026·四川绵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某以发布某款数字产品操作解说短视频为业,在各大视频平台拥有数十万粉丝。作为资深博主,刘某某大量承接平台广告任务,通过发布添加商业广告的解说视频获取收益。2023年初,刘某某非法获取到该款数字产品官方尚未公开的研发中的新虚拟形象外观设计(包含造型、动态效果),此后又自行在互联网上搜集大量相关素材,剪辑形成“爆料视频”发布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上,想快速增加账号粉丝数量,借此吸引流量、承接广告。为了逃避视频发布平台审核,刘某某专门给“爆料视频”添加了特效和水印。4个月间,刘某某发布此类“爆料视频”33个,获取点赞178万余次,账号粉丝数量飙升至70余万,获取平台结算的广告收益数十万元。 上述行为严重干扰了该数字产品管线内容的原有发布计划,甚至导致部分内容不能正常上架,影响了该公司数字产品开发进度及宣发计划,给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23年6月,属地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4年4月,属地检察院以刘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向属地法院提起公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刘某某的违法行为并说明该案对网络内容创作者的启示。 【答案】《民法典》规定,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刘某某未经许可,非法获取并公开传播未公开的研发中内容,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权利,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网络内容创作者应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内容创新,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分析】背景素材:侵犯著作权案例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有两小问,第一小问是分析类试题,第二小问是启示类试题。回答本题,要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刘某某的违法行为并说明该案对网络内容创作者的启示,具体可运用“尊重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刘某某非法获取该款数字产品官方尚未公开的研发中的新虚拟形象外观设计,并剪辑形成“爆料视频”发布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上→可调用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说明本案中,刘某某未经许可,非法获取并公开传播未公开的研发中内容,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权利,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②:属地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属地检察院以刘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向属地法院提起公诉→可调用法理依据《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有关规定。说明本案中,刘某某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有效信息③:刘某某作为资深博主,承接广告任务,却发布违法“爆料视频”→从增强法律意识和内容创新角度来分析:网络内容创作者应坚守合法底线,靠优质原创内容吸引流量,而非违法爆料投机取巧。(启示) 有效信息④:刘某某发布“爆料视频”导致数字产品公司开发与宣发计划受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院提起公诉→从依法维权角度来分析:网络内容创作者应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启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4.(2026·四川绵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1月1日,甲公司(中小企业)与乙医院签订《试剂购销合同》,约定乙医院向甲公司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及相关耗材,价格按合同执行,每月结算货款。在合同履行期内,乙医院共向甲公司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及相关耗材价值3365416.6元。乙医院以货款来源为财政资金、受财政审批流程限制等理由,主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付款,尚欠2996989.2元货款未给付甲公司。甲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乙医院给付甲公司货款2996989.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甲公司与乙医院签订的《试剂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根据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乙医院主张的“货款来源为财政资金、受财政审批流程限制”,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构成不可抗力,不能以此为由免除其付款义务。 ③乙医院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甲公司要求乙医院给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具有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是合理的。 【分析】背景素材:甲公司与乙医院的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运用有效合同、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甲公司与乙医院签订《试剂购销合同》,约定乙医院向甲公司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及相关耗材,价格按合同执行,每月结算货款→可从合同的有效性、履行合同的原则角度,说明甲公司与乙医院签订的《试剂购销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有效信息②:乙医院以货款来源为财政资金、受财政审批流程限制等理由,主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付款→可从不可抗力的含义角度,说明乙医院的主张不构成不可抗力,不能以此为由免除其付款义务。 有效信息③:主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付款,尚欠2996989.2元货款未给付甲公司→可从违约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角度,说明乙医院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25.(2026·四川·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主播C某和A品牌管理公司签订《独家艺人经纪合同》,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建立的C某实名或艺名或其他与C某相关联的网络平台账号,在相关新媒体网络平台所享有的一切权益均归属A公司所有。随后,C某便用某短视频平台账号进行直播,A公司为该账号提供网络推广、宣传服务,增加该账号浏览量、点击量、粉丝量,该公司旗下其他主播亦为其进行推广。 半年后,双方因直播收益问题产生纠纷,A公司要求C某停播,但C某仍使用该账号继续直播。其间,A公司发现C某在某短视频平台还有一个账号,并用该账号注册了网店,网店认证的公司在C某丈夫名下。 后因双方协商未果,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C某所使用的两个短视频账号归本公司所有。C某则称短视频账号有极强的个人属性且注册人是自己,账号产生的经济价值与本人劳动、粉丝喜爱程度密不可分,因此认为两个账号应当归自己所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两个短视频账号使用权归属A公司。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上述判决的理由,以及本案对民事主体有效维护网络账号权益的启示。 (2)运用“全民守法”的知识,就如何增强全民诚信意识提两条建议。 要求:措施具体,具有合理性、可行性。 【答案】(1)理由:①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C某与A公司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合同约定,C某注册的任何网络平台账号所享有的一切权益均归属A公司所有。C某与A公司都具有法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上述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回答全面、适当履行合同)。C某违背了合同约定,而A公司已依约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即案涉账号的推广义务,因此涉案的两个短视频账号使用权应依约归属于A公司。 启示:在涉及网络账号问题时,应当明确权属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个人不应轻易将自己的身份信息用于他人或公司的账号认证;公司应当与员工签署明确的书面合同,规定账号的使用期限和权属等问题。 (2)①开展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增强依法守信自律的意识。 ②弘扬中华传统诚信美德,在全民中倡导契约精神和公序良俗。 【分析】背景素材: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有效合同、合同的履行、全民守法等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上述判决的理由,以及本案对民事主体有效维护网络账号权益的启示,可运用教材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主播C某和A品牌管理公司签订《独家艺人经纪合同》,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建立的C某实名或艺名或其他与C某相关联的网络平台账号,在相关新媒体网络平台所享有的一切权益均归属A公司所有→可联系有效合同的条件,说明C某与A公司都具有法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上述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关键词②:随后,C某便用某短视频平台账号进行直播,A公司为该账号提供网络推广、宣传服务,增加该账号浏览量、点击量、粉丝量,后来A公司发现C某在某短视频平台还有一个账号,并用该账号注册了网店,网店认证的公司在C某丈夫名下→可联系合同履行的原则,说明C某违背了合同约定,而A公司已依约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即案涉账号的推广义务,因此涉案的两个短视频账号使用权应依约归属于A公司。 关键词③:本案对民事主体有效维护网络账号权益的启示→可从明确权属关系、保护个人信息、签署明确的书面合同、规定账号的使用期限和权属等角度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运用“全民守法”的知识,就如何增强全民诚信意识提两条建议,属于开放性试题,切合题意,言之有理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如何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可从法律和道德两个角度回答,如:开展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增强依法守信自律的意识;弘扬中华传统诚信美德,在全民中倡导契约精神和公序良俗。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6.(2026·四川泸州·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棠”是知名国货彩妆品牌。被告刘某通过“某棠”天猫旗舰店购买大量修容、粉底液等化妆品,在未经“某棠”品牌的许可授权下,自己分装所购化妆品,并在分装包装上贴有“某棠”商标,后其将分装小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某棠”品牌公司发现刘某的行为后,以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刘某立即停止侵害商标专用权及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法庭上,刘某辩称,其所出售产品均有合法来源,目前网店已经下架产品小样,没有侵害商标专用权的故意,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原告的上述主张,请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①判决被告刘某分装销售原告正品产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②商标所有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被告刘某将原告“某棠”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正品产品进行分装销售,并在产品包装、商品名称中使用了“某棠”二字,构成侵权。 ③刘某对原产品进行了分装,改变了原有产品的包装、规格等,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 ④可能会造成商品品质受损,损害商标权利人的声誉,被降低商标权利人的品牌美誉度。既可能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分析】背景素材:出售大牌“分装小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原告的上述主张,请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某棠”是知名国货彩妆品牌。被告刘某通过“某棠”天猫旗舰店购买大量修容、粉底液等化妆品,在未经“某棠”品牌的许可授权下,自己分装所购化妆品,并在分装包装上贴有“某棠”商标,后其将分装小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由于刘某实施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某棠” 品牌有权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刘某的侵权行为给 “某棠” 品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其经济损失。 有效信息②:在未经“某棠”品牌的许可授权下,自己分装所购化妆品,并在分装包装上贴有“某棠”商标,后其将分装小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本案中,被告刘某未经 “某棠” 品牌许可授权,将所购化妆品进行分装,在分装包装上贴有 “某棠” 商标,并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可能误导消费者,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被告蒋某的行为既可能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家庭与婚姻 考点02 27.(2026·四川广元·二模)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某企业职工李女士计划休产假生育二孩。因工作繁忙,她请求退休在家的父母帮助照料孩子。父母以希望安享晚年为由予以拒绝,并建议李女士通过社会化托育等方式妥善解决育儿问题。李女士的丈夫对此心存不满,声称若父母不帮忙照料孙辈,将来便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女士丈夫将赡养义务与“带孙”挂钩,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②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是李女士夫妇的主体责任 ③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不违反法律 ④李女士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不得拒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无条件义务,不得附加任何前提,将赡养义务与 “带孙” 挂钩违反赡养义务的法定性,并未违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表述错误,排除。 ②:父母对孙子女的抚养义务需满足法定条件,即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案例中未提及李女士夫妇存在上述情形,因此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的主体责任在李女士夫妇,正确。 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并无当然的法定抚养义务,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本身不违反法律,正确。 ④:李女士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但父母是否协助属于道德范畴,无法律强制要求,“父母不得拒绝” 的说法错误,排除。 28.(2026·四川南充·二模)胡某与前妻离婚后,婚生子胡小某已成年,有赡养能力却长期与胡某断联,未尽赡养义务。后胡某与李某再婚,再婚时李某之女蒋某年仅13岁,随二人共同生活。胡某去世后未留遗嘱,胡小某因遗产分割与李某、蒋某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胡小某、李某、蒋某应当均分胡某留下的遗产 ②胡小某、李某、蒋某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③胡小某对胡某未尽赡养义务,丧失遗产继承权 ④法官可以判处胡小某少分或者不分胡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胡小某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依据法律规定,分配遗产时应对其少分或者不分,并非三者均分遗产,错误。 ②:李某是胡某的配偶,胡小某是胡某的婚生子,蒋某作为与胡某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三者均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正确。 ③:未尽赡养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胡小某仅会被少分或不分遗产,并非丧失继承权,错误。 ④:根据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正确。 29.(2026·四川内江·二模)2021年,林某(男)与周某(女)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居住在林某婚前购置的房屋中。2022年,林某将其婚前创作的小说版权转让给某影视公司,获得转让费80万元。2024年,周某母亲订立公证遗嘱,将其名下的商铺指定由周某一人继承,同时将名下存款赠与一直照料自己的保姆。2025年,林某与周某因家庭琐事协议离婚。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林某的小说版权转让费80万元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林某和周某结婚期间都是周某母亲的法定赡养义务人 ③周某继承的商铺属于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无需分割 ④周某的母亲把她的存款赠与保姆,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林某的小说创作于婚前,但版权转让发生在婚后,该转让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②:法定赡养义务是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只有周某是其母亲的法定赡养义务人,林某不是周某母亲的法定赡养义务人,排除。 ③:周某母亲订立公证遗嘱,将其名下的商铺指定由周某一人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中确定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该商铺属于周某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分割,正确。 ④: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称之为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与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周某的母亲把她的存款赠与保姆,属于遗赠,而非遗赠扶养协议,排除。 30.(2026·四川广安·二模)刘某长期寡居,在去世前留有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由长期照顾他的邻居曾某和陈某夫妻负责其生养死葬,其去世后,名下唯一住房归曾某和陈某所有。曾某夫妇悉心照顾刘某多年直至其去世后,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到曾某名下。五年后,曾某因个人赌博欠债,以该房屋向银行抵押借款50万元。陈某知悉后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注销抵押登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曾某夫妇获得房产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房产虽然登记过户到曾某名下,陈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③曾某夫妇基于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应履行对刘某照顾的义务 ④曾某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该房产的交换价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曾某、陈某是刘某的邻居,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刘某通过遗嘱将房屋留给二人,属于遗赠。我国法律规定,遗赠/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正确。 ②:刘某明确约定房屋归曾某、陈某共同所有,仅过户登记在曾某一人名下,不改变房屋属于二人共同共有的性质,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因此陈某仍享有平等处理权,正确。 ③:曾某夫妇不是刘某的法定继承人,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二人是基于遗赠获得房屋,按约定承担照顾义务,排除。 ④:本案中曾某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抵押权是债权人(银行)享有的担保物权,不是曾某享有,表述错误,排除。 31.(2026·四川·二模)温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退休后疾病缠身。杨某并非温某亲属,但仍多年悉心照料温某。温某与杨某在公证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杨某担任温某监护人,负责其生活照料、医疗救治等事宜。温某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去世后温某财产归杨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通过意定监护协议处理遗产,可以保障孤寡老人的生活 ②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可以激励杨某履行协议义务 ③公证遗嘱合法有效,杨某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温某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意定监护协议主要约定的是人身照料、医疗救治等监护事宜,并不直接涉及遗产处理。遗产的归属需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另行安排,排除。 ②:意定监护约定杨某的照料义务,遗嘱明确其受遗赠的权利,可激励杨某履行义务,正确。 ③:杨某非温某法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对应的是遗赠,而非遗嘱继承,排除。 ④:温某立公证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体现法律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正确。 32.(2026·四川绵阳·二模)老李与妻子分别于2022年和2024年去世。老李在过世前曾与侄女婿小何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约定老李名下财产遗赠给侄女婿小何,侄女婿小何则承担老李夫妇扶养丧葬事宜。老两口有一独子小李,常年定居国外,未尽赡养义务,但其认为自己系老李夫妇唯一法定继承人,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由自己继承父母所有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李无权处置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 ②小李未尽赡养义务,就丧失继承权 ③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④小何获得遗嘱继承资格,依法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不等于个人合法财产,老李和妻子有共同财产,老李无权处置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①正确。 ②: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享有遗产继承权,但是要分配的时候可以不分或者少分,②错误。 ③:根据法律效力的问题,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③正确。 ④:小何不是法定继承人,是通过遗赠获得遗产而不是遗嘱,④错误。 故本题选B。 33.(2026·四川绵阳·二模)王某育有一子曾某,曾某与其妻子有一子曾某星,曾某妻子早逝,曾某星在外地读大学。2024年5月1日,曾某因病去世,留下房产一套和现金若干,未立遗嘱。之后,王某因体弱多病,无人照顾,遂与其侄女赵某签订了书面协议,承诺赵某为王某养老送终后,可获得其名下财产。此事件中(   ) ①王某和曾某星对曾某的遗产具有同等的继承权 ②曾某去世后整套房产按照法律应归曾某星所有 ③赵某若尽到照料义务,可依法获赠王某的财产 ④王某与赵某签订的协议因无证人在现场而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②:根据《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曾某去世时,其配偶已故,且未立遗嘱,因此遗产由儿子曾某星(第一顺序继承人)和母亲王某(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两人份额均等,①符合题意,②不符合题意。 ③:王某与赵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若赵某履行了养老送终义务,可依法获赠王某的财产,③符合题意。 ④:遗赠扶养协议只需书面形式且内容合法即有效,无需见证人在场。因此,协议有效,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34.(2026·四川宜宾·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2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3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2025年11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外,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故另外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法官,本案将如何判决? 【答案】①判决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本案中,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均同意离婚,应判决离婚。②支持胡某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本案中,王某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判决支持胡某的上述主张。③支持家务补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一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本案中,多年来,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因此,法院应判决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本案件进行分析,可以从离婚条件、夫妻平等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可调用离婚的条件相关知识,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的角度,说明应判决离婚。 有效信息②: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可调用夫妻平等以及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的相关知识,说明分析本案中,王某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异议,法院应判决支持胡某的主张,同时,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依据相关法律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法院也应判决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35.(2026·四川内江·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答案】 房产:房产为张某与陈某共有,一半属张某遗产。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共同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存款: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该15万元。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件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赠与。本案中,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存款3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本案中,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15万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就业与创业 考点03 36.(2026·四川泸州·二模)李甲经介绍加入某公司销售微信群,工作人员不断在其中宣传推广“量子能量手表”“共振能量仓”等产品,称能通过量子产品“改善健康,预防血栓和猝死”等。李甲先后花费近2万元购买产品,使用后未觉见效且使用部位发生不同程度的烧伤,李甲认为存在消费欺诈、起诉请求判令某健康科技公司退款并赔偿。对此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李甲的微信转账记录是物证 ②该公司侵害了李甲的安全消费权 ③李甲起诉后,法院可立即审理该案件 ④该公司对产品的虚假宣传,是不正当竞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微信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而非物证。物证是以物品的物理属性、外部特征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而电子数据是通过电子介质存储、传输的数字化信息,因此①错误。 ②:该公司产品使用后造成李甲使用部位烧伤,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 “商品或服务应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的规定,侵害了李甲的安全消费权,因此②正确。 ③:民事诉讼程序中,李甲起诉后,还要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而不是马上审理,③错误。 ④:公司对 “量子能量手表” 等产品进行 “改善健康、预防血栓和猝死” 等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 “不得对商品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的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④正确。 故本题选C。 37.(2026·四川绵阳·二模)2021年7月,张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六个月内张某不得至竞争企业工作、需按月提供履行证明,公司按月支付补偿金10000元。2023年12月张某辞职,此后未按约定报告就业情况,公司多次催促未果,认定其违约并停付补偿。张某称就业情况属隐私、自己一直处于失业状态,无需提供证明,要求公司支付6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在该案中(   ) ①张某与某科技公司已终止了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 ②该科技公司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③该公司不能仅以张某未履行义务直接认定其违反了竞业协议 ④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虽然劳动合同终止,但双方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是独立于劳动合同的附属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仍然有效,双方依旧存在基于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①排除。 ②:劳动争议诉讼实行仲裁前置,但并非“只能”通过劳动仲裁,还可以通过协商和解、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②排除。 ③:报告义务属于竞业限制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而非竞业限制的主合同义务,在公司未举证证明张某存在违反竞业限制核心义务(如入职竞争企业)的前提下,不能仅以未履行报告义务直接认定其违反竞业协议,③正确。 ④: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明确约定了竞业限制范围、期限及经济补偿,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38.(2026·四川成都·二模)某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某宠物店“黑心猫舍!近亲繁殖!证书作假!血统作假!猫咪健康有问题”等内容,并推广自家猫舍业务。终因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佐证上述内容和言论,被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5万元。本案中,该公司的行为(   ) ①构成商业诋毁,严重侵犯了案涉宠物店的名誉权 ②是一种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会产生误导性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④违背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规则,破坏了市场秩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该公司在无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恶意贬低、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既构成商业诋毁,严重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也违背了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规则,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正确。 ②:材料属于商业诋毁,并非利用他人知名商品、品牌等进行“搭便车”的混淆行为,排除。 ③:该行为主要损害竞争对手权益,并未直接限制消费者的选择自由,未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排除。 39.(2026·四川泸州·二模)经过前期接洽沟通,张某收到某科技公司电子邮件发送的载明岗位、薪资等信息的《录用通知书》,并注明“经您签字并由公司确认后正式生效”。张某回复“收到”后,从原单位辞职。后该公司因自身出现财务问题取消录用,导致张某失业。为此,张某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取消录用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该公司违反了诚信原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③该公司的“通知书”属于要约,张某的回复属于承诺 ④该公司取消录用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应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该公司取消录用,使张某失业,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等合法权益,①正确。 ②:公司前期接洽并发送《录用通知书》,后因自身财务问题取消录用,违反了诚信原则,给张某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该公司注明“经您签字并由公司确认后正式生效”,说明这只是一个要约邀请(希望对方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直接的要约。 张某的 “收到” 只是表示知晓通知内容,并非法律意义上的 “承诺”,③排除。 ④:此时劳动合同尚未正式生效,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一说,④排除。 故本题选A。 40.(2026·四川内江·二模)2025年9月,餐饮行业“预制菜”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值得思考的是,普通消费者最为关切的食品安全保障、服务质量提升、预制菜规范等核心议题,在此次讨论中未能成为焦点。因此,有必要将讨论焦点回归公众最关切的问题,在公共利益层面凝聚共识,既要通过制度完善激发消费信心,也要通过行业自律重塑餐饮业整体形象。这需要(   ) ①企业以真诚换真心、用品质立口碑,在“服务”中重建信任感 ②给予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是企业赢得未来的治本之策 ③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建立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的法规体系 ④多元化共治,推动形成规范、透明、可持续的行业发展生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材料强调“服务质量提升”是消费者核心关切,企业通过真诚服务、品质保障重建信任,符合“行业自律重塑餐饮整体形象”的要求,正确。 ②:企业赢得未来的根本在于提升产品质量、优化服务、承担社会责任等,知情权和选择权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内容,并非“治本之策”,错误。 ③:“建立法规体系”的主体是国家(政府),企业可参与法规制定,但无权“建立”法规体系,错误。 ④:“通过制度完善激发消费信心”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参与,形成共治格局,符合“规范、透明、可持续的行业发展生态”的要求,正确。 41.(2026·四川宜宾·二模)甲公司的“冷萃超即溶咖啡”小杯子包装通过大量宣传推广和持续使用,已与商品形成稳定对应关系,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乙公司的咖啡及红糖姜茶商品包装与之在整体形状、色彩及图案组合上构成近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包装装潢不受法律保护 B.乙公司与甲公司的做法是公平竞争 C.乙公司必然侵犯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D.乙公司的行为若引人误认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答案】D 【详解】①:甲公司的包装装潢经过长期使用已与商品形成稳定对应关系,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这受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保护,选项说法错误。 ②:乙公司使用了与甲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近似的包装,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这不属于正当竞争行为,选项说法错误。 ③:虽然乙公司使用了近似包装,但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需满足“引人误认”等条件。“必然侵犯权益”的表述过于绝对,选项说法错误。 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包装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存在特定联系的,构成不正当竞争,此项表述准确。 42.(2026·四川绵阳·二模)朱某入职某保安公司,双方约定公司不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将相关费用以补助形式直接发放。此后,公司未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朱某认为该约定系公司事先打印的格式条款,剥夺其法定权利,违反法律法规,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格式条款若明确提示,朱某自愿接受即有效 ②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③朱某申请的劳动仲裁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④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朱某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强制义务,不能通过格式条款或双方约定免除。即使条款明确提示且朱某自愿接受,该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①错误。 ②: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②正确。 ③: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③正确。 ④: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但并非一裁终局。除法律规定的一裁终局情形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错误。 故本题选C。 43.(2026·四川宜宾·二模)2025年3月王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半年后公司经济效益下滑,单方面通知王某调整其工作岗位,且月薪下调。王某不同意此安排,继续在原岗位考勤并完成工作任务,但公司以其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停发其工资。一个月后,王某向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的行为违背了履行劳动者义务的原则 ②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且未协商一致,变更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公司经济效益下滑,停发工资并没有侵害王某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④王某有权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王某继续在原岗位工作是因公司单方变更岗位和薪资未协商一致,其按原合同履行劳动义务,并未违背劳动者义务原则,①排除。​ ②:劳动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单方调整王某岗位及下调月薪,未达成一致意见,该变更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②正确。​ ③: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法定权利,公司即使经济效益下滑,也不能随意停发王某工资,此举侵害了王某的劳动报酬权,③排除。​ ④: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公司停发王某工资一个月,王某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4.(2026·四川绵阳·二模)法律,如同社会生活中的指南针,为我们指明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与我们息息相关。下列判决结果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的是( ) 案情 判决结果 ① 杨某和李某订婚一年后因为双方了解不够,性格不合,要求离婚。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杨某和李某的婚姻存在问题,可以离婚。 ② 李某将房屋租给王某,王某转账给李某10万元,备注为“租房定金”。后王某以租金太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还10万元。 由于转账备注为“租房定金”,李某应退还10万元。 ③ 交通事故中,王某无偿搭乘周某的车,发生车祸受伤。 减轻驾驶人周某的赔偿责任,彰显人文关怀和社会正能量。 ④ 某知名方便面所用的酸菜包号称“老坛工艺,足时发酵”,其在加工过程中,工人们有的穿着拖鞋、有的光着脚在酸菜上踩。 企业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被处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订婚并不等同于结婚,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一说,①排除。 ②:根据《民法典》关于定金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②排除。 ③:《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③正确。 ④:企业对产品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号称“老坛工艺,足时发酵”,但实际工人们不规范操作,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民法典》以及相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明确规制,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处罚是合理的,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5.(2026·四川成都·二模)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 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②:“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这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②正确。 ④: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调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符合题意。 ①: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①说法错误。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而不是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46.(2026·四川成都·二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快递员、外卖骑手、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量涌现。 材料一  周某为外卖平台配送员,提供配送服务并接受考核。甲公司为该平台运营方。某天,周某在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将诊断证明书上传至平台请假。几天后,周某发现平台以未完成考核任务为由扣除周某工资。周某不服,要求甲公司进行工伤赔偿并返还所扣工资。甲公司以周某自愿提供劳务服务,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未缴纳工伤保险为由拒绝。周某一气之下在网络上发布辱骂、诋毁甲公司的视频,点击量达上万次。 材料二  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新挑战。一是新业态用工模式还没有纳入劳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二是社会保障覆盖不到位,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很难与平台建立固定劳动关系,平台企业利用法规漏洞,不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三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诉求普遍存在沟通协调不畅、申诉渠道少、缺乏协商、调节等问题。 (1)分析周某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否恰当?周某应如何维权?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应如何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答案】(1)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应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周某的行为可能会侵害甲公司名誉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周某作为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应依法维权。可以与甲公司协商和解、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2)①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法规应不断适应时代,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将新业态用工模式纳入劳动法律规制;完善社会保障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弥补法律漏洞。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树立合同意识,与平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使维权有据。③平台应遵守劳动法,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和的权利,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④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诉求的沟通协调机制,畅通申诉渠道,建立和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结解决的协商、调解机制。 【分析】背景素材: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的法律案例 考点考查:名誉权与荣誉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劳动法及其基本原则、劳动者的权利、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周某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否恰当以及周某应如何维权,需要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等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周某一气之下在网络上发布辱骂、诋毁甲公司的视频→可联系教材知识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周某的行为可能会侵害甲公司名誉权; 关键词②:周某因在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未完成考核任务,事先请假但依然被扣工资→可联系教材知识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应如何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法律守护劳动者、劳动也要签合同、劳动者的权利等方面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新业态用工模式还没有纳入劳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可联系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关键词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很难与平台建立固定劳动关系→可联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树立合同意识; 关键词③:平台企业利用法规漏洞,不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可联系平台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关键词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诉求普遍存在沟通协调不畅、申诉渠道少、缺乏协商、调节等问题→可联系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诉求的沟通协调机制,畅通申诉渠道。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7.(2026·四川凉山·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大学毕业后通过公开招聘,被甲公司录用,于2024年9月1日正式入职,进入相应工作岗位,但甲公司以试用期为由,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5年2月18日,张某与公司发生争议被公司解聘。在职期间,甲公司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张某被解聘以后要求甲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产生争议。后张某将甲公司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判决支持自己的诉求,但法院没有受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有人说,法院是因为张某与甲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予受理该案件。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2)请你为张某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提供两条建议。 【答案】(1)不对。①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该案中张某与甲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②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上述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①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②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③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⑤对仲裁裁决不服可起诉。⑥收集并保存证据等。 【详解】(1)本题属于原因类题,考查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解决等相关知识。 有效信息:材料中张某入职甲公司提供劳动,双方存在用工事实→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角度,分析说明未签书面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成立,该劳动争议需先经仲裁前置程序,法院不予受理因程序缺失而非未签合同,观点错误。 结论:该说法不对。法院不予受理的原因是张某未经过劳动仲裁直接起诉,而非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张某与甲公司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相关劳动争议应先申请仲裁。 (2)本题为建议(开放)类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等角度分析回答。 有效信息①:张某与甲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未缴社保、违法解聘→从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角度,分析说明张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解决该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 有效信息②:张某需证明劳动关系及权益受损事实→从证据收集角度,分析说明张某应收集入职记录、工作凭证、解聘通知等证据,为维权提供支撑。 48.(2026·四川·二模)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案情回顾】 李某于2024年2月26日入职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25年1月24日,李某父亲病危,李某通过手机聊天和邮件向直属领导张某请假,理由是“父亲病重需紧急返乡,特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当日,李某回家照顾重病父亲。期间,甲公司要求李某提供有效请假材料,李某亦通过手机提交了父亲病历照片。1月28日,李某父亲病故。当日,甲公司却以李某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仲裁争议】 李某不服公司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该公司不认可裁决结果,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审判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请假虽未经用人单位批准,但其有正当理由不构成旷工,甲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判决甲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3520元。 根据上述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 ①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李某在父亲病危的情况下,已经向公司请假,在照顾患病父亲期间也将其父患病的相关资料传给了公司。 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责任,所以需要对李某进行赔偿。 ③人民法院判决对社会有价值引领作用,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人单位应该给予适当的支持和鼓励。 【分析】背景素材:法律案件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关于劳动合同、劳动者权利义务、用人单位责任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知识,阐述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的合理性。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父亲病危”“已通过聊天和邮件请假”“提交病历照片”→可联系教材知识: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如直系亲属重病)享有合理事假权利;履行了告知义务,尽到诚信与配合责任。 关键词②:甲公司以“未批假即视为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可联系教材知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不能机械适用规章制度,忽视情理与公序良俗。 关键词③:法院认定“有正当理由不构成旷工”→可联系教材知识:司法裁判应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弘扬孝老爱亲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49.(2026·四川成都·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新业态的蓬勃发展,以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日益壮大。然而,这一群体在劳动关系认定、职业伤害保障等方面仍面临着诸多法律困境。 2025年6月,外卖骑手李华通过某外卖平台App注册成为骑手,注册时平台要求其在线勾选一份《合作协议》,协议中写明“双方系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李华未仔细阅读便勾选确认,开始接单配送。2025年8月15日,李华在送餐途中,因小区门口快递车乱停放堵塞通道,他被迫绕行机动车道,恰逢一辆私家车开门杀(突然打开车门),李华躲闪不及被撞受伤,住院治疗花费2万余元。事后,李华向平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平台以“双方系合作关系”为由拒绝。李华很困惑:自己和平台之间到底算不算劳动关系?这次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私家车司机和小区门口乱停放的快递车管理人是否都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就李华的困惑分别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并指出李华可选择的维权途径。 【答案】①李华与平台之间构成劳动关系。虽然平台要求签订《合作协议》,但李华接受平台管理、按平台指令接单、获取报酬,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特征,用工关系不应被协议名称所掩盖。②李华的受伤属于工伤。其在送餐途中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且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应当认定为工伤。③私家车司机和快递车管理人都需承担责任。私家车司机开门杀存在过错,快递车乱停放堵塞通道存在过错,二者行为共同导致李华受伤,且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维权途径:①对于工伤认定问题,李华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认定后,可要求平台承担工伤保险责任。②对于侵权赔偿问题,李华可与私家车司机、快递车管理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各方按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详解】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考查“劳动关系、工伤保险、侵权责任与纠纷解决”等知识,设问指向是就李华关于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侵权责任的困惑分别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并指出维权途径。 有效信息①:李华接受平台管理、按平台指令接单、获取报酬,平台以《合作协议》否认劳动关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关系认定规则(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应从实际管理与报酬获取角度判断,而非仅看协议名称)。本案中,李华实际接受平台管理、从事平台指派的配送工作并获取报酬,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合作协议》不能掩盖实际用工关系。 有效信息②:李华在送餐途中因意外受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李华在执行配送工作任务途中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有效信息③:私家车司机开门杀、快递车乱停堵塞通道共同导致李华受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过错责任与共同侵权规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私家车司机与快递车管理人均存在过错,且行为与李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④:李华就工伤认定和侵权赔偿寻求救济→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争议解决途径与民事侵权纠纷解决途径(劳动争议可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提起诉讼;民事侵权纠纷可协商、调解或提起诉讼)。本案中,李华可针对不同纠纷分别选择对应维权途径。 50.(2026·四川广元·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2月,李某入职某服装销售公司,双方仅口头约定李某月工资4500元外加销售提成,公司始终未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5年8月,该公司以“门店业绩下滑”为由,单方面将李某基础工资降至3000元,同时取消其全部销售提成。李某就此提出书面异议后,公司于同年9月初无故单方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此后李某多次与公司协商,要求补发克扣工资、支付相应经济赔偿,均遭到公司拒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服装销售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李某提出两条合法维权途径。 【答案】该公司不当之处:①该公司未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②该公司未依法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侵害了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也违反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③该公司单方面降低李某工资、取消提成,并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侵害了李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李某合法维权途径:①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②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相关知识作答,需注意本题有两个小的设问。 首先,结合材料找到该服装销售公司的不当行为,其一,该公司和李某仅口头约定,始终未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其二,该公司也未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三,该公司单方面降低李某工资和取消提成,并无故单方面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是违反劳动合同法,侵犯了李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其次,为李某维权提出两条合理合法的维权途径,可结合心中有数上职场的知识为其提出建议如申请调解、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51.(2026·四川成都·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4月8日,乔某被聘为某养老中心的厨师。同年8月19日,乔某亲哥哥病危,乔某在微信上向经理申请请假,经理表示不批假,后乔某表示可以申请不带薪的假期。20日晚,乔某哥哥去世,乔某向经理发微信称,“我原来是想明天再干一天的,现在看来不及啦,准备明早坐火车回去,所以向你紧急请假。”25日,乔某返程并向经理申请销假,表示次日上班,经理回复称“可以不用来公司了”。28日,养老中心向乔某发送辞退信,载明:“乔某于8月21日在公司未做好相应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擅自离岗至8月25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现予以辞退。”乔某认为养老中心构成违法解除,经仲裁后诉至法院,请求养老中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00余元。养老中心辩称,丧假主要适用于直系亲属,乔某哥哥去世请假不在法定范围之内,且乔某未经同意请假,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最终,法院支持了乔某的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说明法院支持乔某诉求的理由。 【答案】①乔某清晰说明紧急请假事由并履行请假程序,既遵守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又无逃避劳动义务的主观恶意,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②用人单位在知晓员工紧急请假情况后,未合理考量其特殊性进行批假,反而以“擅自离岗”为由将乔某辞退,既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也缺乏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尊重。 ③亲人离世奔丧是人之常情,是中华民族重视亲情的传统美德体现,亦是公序良俗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的做法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友善、和谐的价值导向。 【详解】本题的解题思路是:根据设问要求,分析乔某请假行为的合理性、用人单位辞退行为的违法性以及案件背后的价值导向,结合《法律与生活》中劳动者、劳动合同、民法基本原则等知识,阐述法院支持乔某诉求的法理与情理依据。 有效信息①:乔某因哥哥病危去世申请请假,说明事由并提出不带薪休假,返程后及时销假→可从劳动者履行义务的角度,说明乔某履行了请假程序且事由正当,无主观恶意,具有合理性。 有效信息②:养老中心拒绝批假并以乔某擅自离岗、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将其辞退→可从劳动合同解除的角度,说明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不符合法定解除情形,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解除。 有效信息③:乔某因亲哥去世奔丧被辞退,法院判决支持乔某诉求→可从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说明用人单位的做法违背了传统美德,不符合友善、和谐的价值导向。 52.(2026·四川成都·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案情回放:原告北京和睦家医疗公司,系一家民营企业,该企业于2007年注册了文字商标和图形,在北京、上海等地陆续成立多家医疗机构,长期使用“和睦家”字号和商标,有较高知名度。2011年,福州市和睦佳公司成立,经营业务与北京和睦家医疗公司相同,使用“和睦佳”文字标识,同时使用了与原告图形商标高度近似的图形标识:北京和睦家,黑色扇形背景上以浅色线条勾勒出一对父母怀抱新生婴儿的图像;福州和睦佳,藏青色或棕色圆形背景上以浅色线条勾勒出一对父母怀抱新生婴儿的图像。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停止使用“和睦佳”名称,30日内办理更名;《南方周末》《福建日报》登载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损失300万元。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材料二  秦某于2020年12月31日注册成为某代驾平台司机,平台运营者为北京某汽车公司。双方签订的《信息服务协议》约定:北京某汽车公司为代驾司机提供代驾信息有偿服务,平台统一为符合条件的司机派单,秦某自行决定是否接单、抢单;代驾司机以平台数据为依据,向北京某汽车公司支付信息服务费;秦某从事代驾服务所取得的报酬系代驾服务费,由代驾服务使用方直接支付。 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秦某申请仲裁,请求北京某汽车公司支付2021年1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8074.38元。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秦某的仲裁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结合材料,说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秦某仲裁请求的理由。如果秦某不服裁决,采取诉讼的途径,起诉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答案】(1)我国法律确立了市场公平竞争规则;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被告主观上故意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仿冒手段,造成社会公众混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使用的图形与文字,与原告商标高度相似,其行为构成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损失、消除影响、停止侵权等。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加大惩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力度,规范和保障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①秦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北京某汽车公司签订的《信息服务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②依据协议明确约定,公司和代驾司机只是信息服务关系,双方不存在明显的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并不存在劳动关系。③秦某申请的仲裁属于劳动仲裁,请求是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故其请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无法成立。④秦某的诉前准备:明确起诉对象、撰写起诉状、收集和整理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分析】背景素材:商标权侵权案例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订立合同诚信为本、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尊重知识产权、自主创业公平竞争的角度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2011年,福州市和睦佳公司成立,经营业务与北京和睦家医疗公司相同,使用“和睦佳”文字标识,同时使用了与原告图形商标高度近似的图形标识→可运用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从商标权的角度分析说明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②:北京和睦家,黑色扇形背景上以浅色线条勾勒出一对父母怀抱新生婴儿的图像;福州和睦佳,藏青色或棕色圆形背景上以浅色线条勾勒出一对父母怀抱新生婴儿的图像→可运用自主创业公平竞争的知识,从市场竞争讲公平的角度分析说明被告主观上故意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仿冒手段,造成社会公众混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有效信息③:被告停止使用“和睦佳”名称,30日内办理更名;《南方周末》《福建日报》登载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损失300万元→可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从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角度分析说明因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损失、消除影响、停止侵权等。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加大惩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力度,规范和保障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结合材料,从有效合同、劳动合同订立等角度说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秦某仲裁请求的理由。如果秦某不服裁决,采取诉讼的途径,起诉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双方自愿签订《信息服务协议》约定→可运用订立合同学问大的知识,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分析说明秦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北京某汽车公司签订的《信息服务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 有效信息②:双方自愿签订《信息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和代驾司机只是信息服务关系→可运用立足职场有法宝的知识,从劳动关系的角度分析说明依据协议明确约定,公司和代驾司机只是信息服务关系,双方不存在明显的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有效信息③: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秦某申请仲裁,请求北京某汽车公司支付2021年1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8074.38元。→可运用心中有数上职场的知识,从劳动仲裁的角度分析说明秦某申请的仲裁属于劳动仲裁,请求是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故其请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无法成立。 有效信息④: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秦某的仲裁请求。→可运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知识,从诉讼程序的角度分析说明秦某的诉前准备:明确起诉对象、撰写起诉状、收集和整理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社会争议解决 考点04 53.(2026·四川眉山·二模)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苏某组织25次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活动,148人次参与,活动中伴随踩踏植被、生火做饭等行为。2025年9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判令苏某停止非法活动,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万元,并在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苏某等人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②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属于依法行使审判监督权 ③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属于补偿性民事责任,旨在填补损害 ④法院判令苏某赔礼道歉,属于对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秦岭核心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属于社会公共利益,苏某等人的踩踏植被、破坏生态的行为,确实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正确。 ②:审判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职权,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是依法行使公益诉讼检察权,不属于审判监督权,错误。 ③:要求苏某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目的是用该费用修复被其破坏的生态,属于补偿性民事责任,旨在填补已经造成的生态损害,正确。 ④:赔礼道歉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不属于赔偿,更不是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指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意在惩罚侵权行为),错误。 54.(2026·四川眉山·二模)某科技公司因全面转向AI自动化数据采集,撤销了员工刘某所在部门及岗位,并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公司因为不可抗力而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②刘某若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协议须经法院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③在仲裁过程中,若刘某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④刘某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公司主动战略调整转向AI自动化,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公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错误。 ②:劳动争议中,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不需要经法院确认即可对双方产生约束力,错误。 ③: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有权撤回仲裁申请,表述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④:我国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规则,除法定一裁终局的特殊情形外,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 55.(2026·四川乐山·二模)安徽桐城“六尺巷”的故事传承着“礼让为先”的文化基因。2025年,当地在基层治理中创新推出“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依托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礼让、包容”的文化内涵融入矛盾调解,通过“听诉求、讲情理、释法律、促和解”四步流程,化解邻里纠纷。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反悔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协议可作证据提交 ②该工作法依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基层政权组织 ③纠纷解决流程中的“讲情理、释法律”,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融合 ④该工作法能替代仲裁程序,成为解决财产权益纠纷的首选方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反悔向法院起诉,调解协议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正确。 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调解组织,不是基层政权组织,我国基层政权指乡镇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排除。 ③:“讲情理”融入了传统“礼让包容”的德治文化,“释法律”坚守了法治要求,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融合,正确。 ④:调解、仲裁是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各有适用范围和独特作用,人民调解不能替代仲裁程序,也不是解决财产权益纠纷的法定首选方式,排除。 56.(2026·四川乐山·二模)陆某甲与梁某夫妇于2015年8月立下遗赠,将房产及存款赠与儿媳韦某,希望其与儿子陆某乙和好。当时,韦某与陆某乙的离婚判决已下达但未生效,韦某未告知二老。后韦某转走存款、迁出户口且未尽赡养义务,梁某遂另立遗嘱撤销遗赠并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韦某作为受遗赠人未履行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确定情形 ②韦某隐瞒了其离婚判决的事实,影响了遗赠人真实意思表示,遗赠无效 ③若法院判决后,韦某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生效前15日内提起上诉 ④本案若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需要提前拟定仲裁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针对的是继承人(韦某不是继承人),而受遗赠人不适用继承权丧失的相关规定;且附义务的遗赠,受赠人不履行义务,遗赠人可撤销遗赠,并非直接“丧失继承权”,错误。 ②:遗赠的核心是“希望韦某与儿子陆某乙和好”,韦某隐瞒离婚判决已下达的事实,导致遗赠人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正确。 ③: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是判决生效前的15日内,正确。 ④:遗赠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不能通过仲裁解决,错误。 57.(2026·四川广元·二模)2025年3月,林某在自家山场劳作时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陈某承包的林地受损。案发后,林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2026年1月,人民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安机关负责案件侦查,同时承担林某有罪的举证责任 ②林某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其供述和辩解构成该诉讼的证据 ③陈某实现自己权利处于有效诉讼时效期间,可以要求林某赔偿其损失 ④林某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生效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说法错误。 ②:林某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刑罚,其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 ③:陈某的权益受损主张民事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本案侵权发生于2025年3月,至2026年1月仍在三年有效诉讼时效内,陈某有权要求林某赔偿财产损失。 ④: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说法错误。 58.(2026·四川成都·二模)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物业公司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采集业主信息时,存在未取得14岁以下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未进行加密存储、隐私协议未明确处理目的等问题,于2025年7月29日向区住建委制发检察建议。区住建委据此对涉案企业依法监管,并向全区物业企业下发通知,划定个人信息处理“红线”。在这一案例中(   ) A.物业公司若采集十五周岁未成年人人脸信息,无需征得监护人同意 B.物业公司若违规处理业主的人脸信息,应承担停止侵害等侵权责任 C.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向住建委制发检察建议,是行政诉讼诉前程序 D.业主若提起人脸信息侵权诉讼,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答案】B 【详解】A:十五周岁未成年人仍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人脸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若采集必须依法征得监护人同意,错误。 B:物业公司违规处理业主人脸信息,侵犯业主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应承担停止侵害等侵权责任,正确。 C:检察院向住建委制发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属于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且材料未涉及行政诉讼,错误。 D:在个人信息侵权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信息处理者对其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错误。 59.(2026·四川成都·二模)李某支付2万元委托郑某通过非正常渠道为其“加速办理”某行政许可证,约定办不成就全额退款。结果郑某证没办成、钱也不退,李某诉至法院,要求郑某返还2万元委托费并支付利息。立案后,郑某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提交答辩状。最终法院判决郑某返还2万元委托费,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案涉合同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②郑某不提交答辩状的行为系其对权利的放弃,理应受到法律处罚 ③按照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被告郑某须为自己无责举证 ④李某自身存在明显过错,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李某和郑某约定的“花钱加急办理行政许可”,违反了行政许可的法定程序和公平公正原则,也违背了公序良俗,符合合同无效的情形,正确。 ②:郑某通过不正当手段办理行政许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是因为“不提交答辩状”,不选。 ③: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李某主张返还费用,需由李某承担举证责任,而非被告郑某为自己无责举证,错误。 ④:李某明知“花钱加急”不符合规定仍参与其中,自身存在过错,因此产生的损失需要自行承担,正确。 60.(2026·四川成都·二模)2026年2月,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被继承人黄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其名下90万元存款均为与丈夫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黄某父母与李某因遗产分割产生争议诉至法院。在调解员的悉心促成下,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一场剑拔弩张的亲属纠纷,在司法温情的浸润下圆满化解。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黄某父母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三人均可继承黄某遗产30万元 ②若黄某生前立有书面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李某,则黄某父母无权继承遗产 ③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最优选择 ④法院启动优先调解程序,以司法温度守护家庭和睦,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黄某名下90万元存款是和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5万元属于李某个人财产,剩余45万元才是黄某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黄某父母)共3人,每人可继承的遗产为15万元(而非30万元),题干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黄某立有合法有效的书面遗嘱,明确将自己的遗产全部留给李某,那么按照遗嘱内容执行,黄某父母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其遗产,正确。 ③:前半句正确(调解书与判决书均具有强制执行力,法律效力同等),但后半句绝对化——调解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但其是否为“最优选择”,需结合纠纷具体情况判断(如当事人意愿、纠纷复杂程度等),不能直接认定为“最优”,排除。 ④:材料中法院成功调解法定继承纠纷,化解亲属矛盾,体现了法院坚持优先调解原则,既节约司法资源,又以温情化解纠纷、守护家庭和睦,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核心宗旨,正确。 61.(2026·四川南充·二模)2026年1月16日,某市街头发生一起犬只伤人事件。两名女子行进途中突遭未拴绳犬只袭击追咬,其中一名女生的跟腱被咬断。肇事犬只的主人杨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本案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00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①所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其客体指向人身利益 ②杨某的行为与损害结果虽不存在因果关系,仍需要担责 ③如果杨某的行为不存在过错,那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④若就赔偿产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本案中犬只伤人侵犯了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权,所涉民事法律关系属于人身关系,人身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人身利益,正确。 ②:杨某未对犬只拴绳,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其不作为直接导致了伤人结果,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明确因果关系,需要担责,本选项观点错误,排除。 ③:我国法律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他人损害的,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便杨某自身无过错,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本选项观点错误,排除。 ④:民事赔偿争议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若双方就赔偿产生争议,受害人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正确。 62.(2026·四川宜宾·二模)2025年以来,司法部在全国开展“安心行动”,马某等73人成为第一批受益者。他们的140万元工资被建筑公司拖欠,久催无果。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确认其为进城务工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情况,当日受理并优先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11天内,73人全额拿到工资,返乡过年。材料表明(   ) ①司法行政部门切实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 ②马某等人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来维权 ③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审判权惩治失信主体 ④法律援助律师为追索欠薪提供法律依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司法部属于我国的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安心行动”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全额追回欠薪,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了劳动者的获得感,正确。 ②: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马某等人先自行催讨(协商)无果,后通过法律援助法律途径维权,体现了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维权,正确。 ③:我国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是人民法院,材料的主体是司法行政部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并未体现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惩治失信主体的内容,排除。 ④:追索欠薪的法律依据是现行法律法规,法律援助律师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与帮助,不能说律师提供法律依据,排除。 63.(2026·四川巴中·二模)赵某的智能电动汽车在系统升级后发生故障引发事故,并造成车辆损坏。赵某要求车企负责,车企未经赵某同意,远程调取了车辆全部行车数据,并单方面出具报告认定“系统运作正常,符合设计规范”,拒绝向赵某提供完整数据。赵某认为自身权益受损,遂提起诉讼。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事故确系车辆系统缺陷引发,车企应依法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车企因履行产品安全保障义务而调取远程数据,其行为正当合法 ③车企拒绝向赵某提供完整行车数据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赵某作为本案原告,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供全部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若事故确系车辆系统缺陷引发,属于生产者产品责任,车企应依法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正确。 ②:车企因履行产品安全保障义务而调取远程数据,未经赵某同意,其行为不合法,②错误。   ③:作为消费者,赵某对车辆的全部行车数据具有知情权,车企拒绝向赵某提供完整行车数据的行为,侵犯了赵某的知情权,③正确。 ④:赵某作为原告需提供损害事实等初步证据,但核心举证责任(如系统是否缺陷)主要在车企,而非完全由赵某承担,④错误。 故本题选A。 64.(2026·四川泸州·二模)郭某与秦某两人积怨已久,郭某为发泄对秦某的不满,在其社交平台账号发布了5条视频,其中包括二人此前的诉讼文书,展示了秦某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对秦某生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秦某将郭某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例中(   ) ①郭某公开诉讼文书泄露秦某信息,已突破合法公开边界 ②郭某未虚构事实诋毁秦某,故不构成侵犯秦某的人格权 ③秦某可要求郭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删除相关视频 ④郭某若对一审判决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时间内申请再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郭某为发泄不满在社交平台发布包含完整个人敏感信息的诉讼文书,超出法定公开范围与必要限度,已构成对秦某个人信息权益与隐私权的侵害,突破了合法公开边界,①入选。 ②:郭某虽未虚构事实诋毁,但未经同意公开秦某身份证号、住址等敏感个人信息,侵犯了秦某的个人信息权益与隐私权(均属于人格权范畴)。且其主观上存在发泄不满的恶意,客观上造成秦某生活受负面影响,已构成人格权侵权,②不选。 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侵害时,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秦某要求郭某删除相关视频(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符合法律规定,③入选。 ④:再审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一审判决尚未生效。郭某若对一审判决有异议,应在法定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而非申请再审,④不选。 故本题选A。 65.(2026·四川绵阳·二模)张某是某物业公司的保洁员。某日,张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得知物业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张某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医疗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万元,遭物业公司拒绝。张某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对裁决结果不服,打算提起诉讼。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有效的仲裁协议,是张某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前提 B.未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张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C.若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调解协议书一开出即生效 D.本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不适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 【答案】B 【详解】A:达成仲裁协议不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前置条件,A排除。 B:本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除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B正确。 C: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签收的调解协议不具法律效力,C排除。 D:在民事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D排除。 故本题选B。 66.(2026·四川成都·二模)小王(11岁)使用家长的手机扫码解锁某品牌共享电单车,骑行过程中因车辆“油门线”故障致小王摔出受伤。小王家长将提供电单车服务的平台公司及实际出租方某科技公司一并告到法院。法院查明,涉案车辆系某科技公司所有,由其负责车辆的运营、管理、维护,某平台公司仅为该公司提供信息服务。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科技公司是车辆的所有人、出租人及管理人,应对故障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②小王家长对诉讼负有举证责任,应提供事故现场照片、鉴定意见等物证 ③小王作为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虽有过错但对自己的受伤无需独立承担责任 ④若有证据证明平台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平台公司也需承担过错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涉案车辆归科技公司所有、运营、管理、维护,属于产品/运营服务提供者,因车辆故障致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①符合题意。 ④:平台公司提供信息服务,但是如果未尽到审核、安全保障、平台管理义务,存在过错也需要承担责任,④符合题意。 ②:一般侵权中,原告确实需要举证,但是鉴定意见不是物证,②说法错误。 ③:11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是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67.(2026·四川德阳·二模)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无任何科学依据的前提下,以较为随意的片面方式对甲公司防晒衣的防晒力进行对比,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有关防晒服的测评文章,其中有“甲公司防晒衣面料厚实、发货较慢”“乙公司防晒衣品牌冰感十足、防晒强”的内容。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甲公司提供了防晒服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甲公司防晒服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提供的防晒服检测报告属于物证 ②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以后可以进行调解 ③乙公司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④乙公司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与痕迹,以其自身属性、外形等证明案件;书证以记载的内容、思想证明案件。甲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是以其记载的“各项指标符合要求”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不是物证,错误。 ②:该案件属于民事侵权纠纷,民事诉讼中法院受理案件后可以根据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调解,正确。 ③:乙公司的行为是贬低甲公司商誉、虚假宣传自身产品,没有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错误。 ④:乙公司在无科学依据的情况下片面对比,虚假宣传自身产品、贬低竞争对手,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不正当竞争,正确。 68.(2026·四川绵阳·二模)3岁的小唐在人才公园(属街道办事处管理)玩耍时,攀爬金属台阶时不慎摔倒,其右眼被金属边缘划伤,缝合4针。经查,该金属台阶出现较大裂缝且裂缝锋利。街道办辩称已委托第三方每月检修,但未能提供近半年的检查记录。因协商未果,小唐父母将街道办诉讼至法院。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唐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该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举证 ③在一审法院判决之前,双方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④小唐父母提起诉讼,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其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小唐为3岁幼儿,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负有监护职责。小唐在玩耍时受伤,父母若未尽到充分看护义务,应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①正确。 ②:本案是因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畴,而非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并非由街道办承担,②错误。 ③:申请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人身权侵害不能申请仲裁,③错误。 ④: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小唐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其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B。 69.(2026·四川宜宾·二模)胡某租赁水塘种植莲藕,藕塘荷叶出现大面积枯死。胡某认为是隔壁藕塘承租人杨某使用无人机喷洒除草剂时,药物随风飘散致使自己藕塘荷叶枯死。胡某诉前自行委托鉴定,结论为杨某喷洒除草剂与荷叶枯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胡某荷塘中化学物质超标,短期内不适合种植荷花。胡某遂起诉,要求杨某赔偿经济损失及鉴定费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杨某对其行为与荷叶枯死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③杨某若能证明自己对荷叶枯死无过错,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④胡某应及时搜集和保留证据,对自身经济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辩护人适用于刑事诉讼案件,本案属于民事侵权纠纷,杨某若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而非辩护人,①错误。 ②:本案中胡某已自行委托鉴定,证明杨某喷洒除草剂与荷叶枯死存在因果关系,根据 “谁主张,谁举证” 的民事诉讼原则,杨某若否认该因果关系,需承担举证责任,②正确。 ③:本案属于环境污染侵权纠纷,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杨某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仍需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 ④:胡某起诉要求杨某赔偿经济损失及鉴定费用,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胡某需及时搜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对自身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构成等承担举证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0.(2026·四川绵阳·二模)赵某和黄某系A公司员工,因二人发生矛盾纠纷,加之赵某对该公司不满,赵某多次污蔑黄某,并诬陷A公司的仪器不正规、讹诈客户,还通过微信等方式散布不实信息,黄某和A公司起诉赵某。该事件中(   ) ①黄某可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②赵某侵害了A公司和黄某的荣誉权 ③公民发表任何言论,都要注意法律的界限 ④黄某作为原告之一,对此事件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本案是民事诉讼,黄某作为原告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①错误。 ②:赵某散布不实信息损害他人社会评价,侵害的是名誉权,而非“荣誉权”,②错误。 ③:材料中赵某多次污蔑黄某,并诬陷A公司的仪器不正规、讹诈客户,还通过微信等方式散布不实信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时不得逾越法律界限,赵某散布不实信息已构成违法,③正确。 ④: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黄某和A公司作为原告需对赵某的侵权行为举证,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1.(2026·四川泸州·二模)2024年6月,杨某与廖某签订代购演唱会门票的合同,并支付了门票费、佣金共计4000元。双方约定廖某若未按期交付门票,将全额退还4000元,并按1000元的标准进行赔付。在未交付门票的情况下,杨某按廖某要求乘飞机前往演唱会举办地。但最终廖某无法交付门票,杨某为此损失了交通费、住宿费共计3856元。后双方就退款事宜产生争议。本案中(   ) ①杨某可以要求廖某双倍返还定金,共计8000元 ②违约金和赔偿金不可同时适用,杨某只能二选一 ③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演唱会门票买卖行为 ④双方解决争议可在仲裁与诉讼间选其一加以适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本题杨某与廖某双方形成合同关系,但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定金,因此不能适用定金罚则,①排除。 ②: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杨某主张违约金后还可以主张赔偿损失,②排除。 ③:本案中杨某与摩某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属于债权关系,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演唱会门票买卖行为,③正确。 ④:本案是民事合同纠纷,双方解决争议可在仲裁与诉讼间选其一加以适用,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2.(2026·四川乐山·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5月,某物流公司、郑某福在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毗邻厦门海洋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海域倾倒工程废弃渣土434立方米。经鉴定,该行为造成海洋生态修复费用28036.4元、恢复期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69710.87元。2025年1月,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某物流公司、郑某福以及物流公司唯一股东王某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何种侵权责任?在诉讼中,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答案】 侵权责任认定:①某物流公司、郑某福的行为构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二人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的责任,二者违法倾倒渣土造成海洋生态损害,根据民法典规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不考虑侵权人主观过错,只要发生损害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②案涉物流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王某东作为唯一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应当对该公司的侵权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①原告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需举证证明三被告实施了违法倾倒行为,以及海洋生态损害的事实和具体损害数额。 ②被告某物流公司、郑某福:需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倾倒行为与生态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环境污染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③被告王某东:需就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详解】第一问: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何种侵权责任,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物流公司、郑某福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向自然保护区海域倾倒渣土,造成海洋生态修复费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229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侵权人主观过错,只要实施了污染、破坏行为并造成损害,即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物流公司、郑某福违法倾倒渣土,造成海洋生态损害,构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侵权,应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②:物流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王某东为唯一股东→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公司法》第63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王某东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应对物流公司的侵权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问: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说明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运用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侵权举证责任倒置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原告,主张三被告侵权并造成生态损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中,原告需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事实。本案中,原告需举证证明三被告实施了违法倾倒行为,以及海洋生态损害的事实和具体损失数额。 有效信息②:物流公司、郑某福作为环境侵权被告→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230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被告物流公司、郑某福需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倾倒行为与生态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③:王某东作为一人公司股东被告→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公司法》第63条,股东需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否则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被告王某东需就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73.(2026·四川宜宾·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L公司获得了机器狗“气体传感器”“仿生毛皮”专利。专利说明书写明,气体传感器可以识别主人身份,仿生毛皮则能提高拟真度并改变颜色。不久后,L公司将生产机器狗的B公司告上了法院,认为其侵害自身发明专利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在其网站首页及《X报》连续30日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B公司对此进行了抗辩:他们的产品表面是金属或塑料外壳,加上可拆卸的装饰性外衣或涂装,这和能自身变色的“仿生毛皮”完全是两回事。头部的传感器,我公司用的是用于环境感知和避障的“激光雷达”,而不是用于识别气体或主人身份的“气体传感器”。 经调查取证,法院对B公司抗辩意见予以采信,判决L公司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作出上述判定。B公司产品均未覆盖其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也不构成等同或近似,不符合专利侵权的法定构成要件,故被诉侵权产品不能判定侵害涉案专利权。本案系侵害专利权纠纷,L公司所主张的消除不良影响主张不当。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首先明确法院判决是合理的: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作出上述判定。 其次分析说明法院对B公司抗辩意见予以采信的理由:B公司产品均未覆盖其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也不构成等同或近似,不符合专利侵权的法定构成要件,故被诉侵权产品不能判定侵害涉案专利权。 再次分析说明判决L公司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的理由:本案系侵害专利权纠纷,B公司被诉侵权产品不能判定侵害涉案专利权,故L公司所主张的消除不良影响主张不当。 74.(2026·四川南充·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0年11月,原告滕某入职某公司。2023年1月,该公司安排其至子公司某物流公司担任站点站长,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某物流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所在地及所辖区域。2024年9月,某物流公司单方面发出调岗通知,要求滕某前往距离原工作地A县约150公里外的B县工作。滕某当即提出异议,并就待遇补偿等问题与某物流公司沟通,却未获得回应。同月26日,该公司向滕某发出“限期到岗通知函”,称逾期未报到将视为自动离职。因协商未果,滕某未前往B县。后来,该公司以其“未到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滕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物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加班费等。后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滕某诉至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某物流公司向滕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80353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应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②本案中,物流公司单方面变更滕某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重要内容,应与滕某协商一致;物流公司未就变更事宜、待遇补偿等与滕某达成一致,便以“未到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③该判决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弘扬法治精神。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主体是法院,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判决某物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理由。 有效信息①: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物流公司单方将滕某调至150公里外的B县,未就变更、补偿达成一致→可运用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的知识,从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要求角度,分析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核心内容,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物流公司单方变更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②:物流公司未协商一致,以“未到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运用劳动合同解除的知识,从单方解除的法定条件角度,分析物流公司的解除行为不符合法定情形,构成违法解除。 有效信息③:滕某通过仲裁、诉讼维权,法院依法判决支付赔偿金→可运用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知识,从司法保障角度,分析该判决对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企业用工的意义。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2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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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6 法律与生活(精选高频考题74题)(四川专用)2026年高考政治二模分类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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