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2025-2026学年春学期高二期中考试模拟题精选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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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期中考试模拟题精选
一、选择题。
1. 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
②:该专卖店声称“同城最优,全场5~7折”,但对小郑选中的一款篮球却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这说明该专卖店涉及虚假宣传,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
③: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
④: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 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即便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乙的行为仍侵害甲的专利权
B. 春联上的语句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甲的著作权
C. 春联完成交付后,乙享有春联所有权,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D. 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履行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答案】D
【解析】
【详解】A: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甲对书写的书法作品享有著作权,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而不是专利权,A 错误。
B:虽然春联语句选自清代刻本属于公共领域文字,但甲书写的春联书法作品具备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乙未经甲授权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侵犯了甲的著作权,B错误。
C:春联完成交付后,乙获得了春联的所有权,但所有权的行使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甲虽将春联实物赠与乙,但著作权中的著作财产权(如复制权等)并未随所有权转移。乙未经许可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超出了所有权正常行使范围,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错误。
D:甲将春联赠与乙,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即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D正确。
故本题选D。
3. 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
②: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
③: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以及肖像权。王某虽被骚扰谩骂,但没有明确的侮辱诽谤情节,故王某的名誉权未受到侵犯,③排除。
④: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题中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A。
4. 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房屋A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
②: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
④: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5. 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 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 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 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答案】C
【解析】
【详解】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
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
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
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故本题选C。
6.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 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 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 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答案】D
【解析】
【详解】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还款,那么举证责任在甲,甲需要证明乙借款的事实,而不是乙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C: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D: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故本题选D。
7. 2023年12月,柴某与顾某共同乘坐轨道交通上行自动扶梯,顾某位于柴某前方,顾某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时,因柴某及时救助而未倒,但柴某为救助顾某而受伤,被诊断为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等伤情。事后,柴某联系顾某核实相关情况,但顾某拒绝配合。后柴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顾某赔偿其因救助顾某受伤产生的医药费等损失。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柴某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等人身利益
②柴某因主动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受伤,有权依法主张适当补偿
③柴某诉讼过程中可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④出于公平合理,顾某作为受益人应对柴某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健康等人身利益,没有涉及生命权,①排除。
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案中,柴某因救助顾某而受伤,有权依法主张适当补偿,②正确。
③: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本案柴某因主动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受伤,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可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③符合题意。
④: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中柴某作为原告,主张顾某赔偿损失,应自行举证证明救助行为、损害结果及因果关系。顾某作为受益人,无需对柴某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C。
8. 刘某与甲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以其购置的汽车办理抵押登记,并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了汽车贷款。合同签署后,刘某不按期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甲公司多次催告后,仍未偿还,双方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案涉汽车的使用价值
②刘某不履行债务时,甲公司有权以拍卖该汽车的价款优先受偿
③甲公司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刘某所在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对该汽车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物权,它对应的是物的交换价值,而非使用价值,①错误。
②: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②正确。
③: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且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刘某为被告,所以甲公司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刘某所在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正确。
④: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作为抵押权人,并不享有对该汽车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汽车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仍属于抵押人刘某,④错误。
故本题选C。
9. 方某在某票务平台同时在线购买两张演唱会门票。票务须知载明:购票后48小时内可办理无条件退票。在销售阶段同一购票人、同一购票账户仅享有一次退票权益。因行程有变,方某向平台申请退票,其中一张退票成功,另一张被拒绝退票。经方某多次请求,该平台仅向方某退还第二张票款的80%。双方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票务须知属于格式条款,若不合理免除平台责任则条款无效
②平台未经方某同意变更退款比例,违反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③若方某能证明行程变更因不可抗力所致,则平台应全额退款
④方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协会责令平台退还剩余票款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票务须知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平台的票务须知中关于“同一购票人、同一购票账户仅享有一次退票权益”的规定,可能不合理限制消费者退票权利(方某购买两张票却只能退一张),若该条款免除平台合理退票责任,则该条款无效,①正确。
②:平台在方某多次请求下仅退还第二张票款的80%,未经方某同意变更退款比例,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②正确。
③:行程变更是方某个人原因,非不可抗力所致。即使方某能证明行程变更因不可抗力所致,根据票务须知,同一购票人、同一购票账户仅享有一次退票权益,平台也不一定全额退款,③错误。
④:消费者协会可以调解,但不能责令平台退还剩余票款,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 某小区徐某等同单元业主一致签字同意以全玻璃方式增设电梯,于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单元楼道张贴意见征集单、公示、承诺及图纸等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后获主管部门审批并开工。北楼业主石某以影响采光为由,多次阻挠施工,导致项目停工。为此,徐某等业主与石某产生纠纷。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加装电梯工程侵害了石某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②双方业主应本着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③石某的行为导致项目停工,应当承担排除妨碍、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
④民事权利有限制,若加装电梯影响石某采光,徐某等应对此进行适当补偿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加装电梯工程在小区公共区域进行,且经过了相关程序审批,未改变土地用途和范围,未侵害石某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①排除。
②:依照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徐某等业主与石某作为邻居,应当本着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待增设电梯工程,处理加装电梯引发的纠纷,②正确。
③:石某与徐某等业主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其阻挠施工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而非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③排除。
④: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若加装电梯影响石某采光,影响石某对不动产所有权利益的实现,徐某等应对此进行适当补偿,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1. 周女士是某小区业主,2024年3月,小区的感应门发生了故障。物业公司用绳子绑住感应门,让大门一直处于敞开状态。一月后,小区的感应门已修好,物业未及时告知业主便重新启用。当天,周女士因习惯大门敞开(以为仍被绑住),骑车疾驶进入,门突然关闭致其摔倒骨折。事后,周女士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物业公司在损害事实发生后无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物业公司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否则影响案件的审理
③周女士与物业公司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④周女士自身存在过错,故可以依法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在感应门修好后未及时告知业主便重新启用,存在管理疏忽的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但不是无论有无过错都承担,①排除。
②: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②错误。
③:在本案中周女士与物业是诉讼双方,在法律关系上,二者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③正确。
④: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责任。周女士因习惯大门敞开,骑车疾驶进入,自身存在疏忽,因此可以依法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2. 陈某与曾某婚后共同出资购得房屋,房屋登记于曾某名下,双方约定因房屋首付款为陈某父母所出,因此陈某享有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额,曾某享有房屋三分之一的份额。2020年,曾某将房屋以228万元的价格出售,房款为分期支付,曾某收到尾款后未告知陈某而将其大多用于炒股。现陈某以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出售房屋所获房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曾某炒股产生的收益应该归属于个人财产
③曾某侵害了陈某在夫妻共同财产上的平等支配权
④经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本题中,房屋为陈某与曾某婚后共同出资购得,虽然房屋登记于曾某名下,但双方约定了房屋份额,这并不影响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因此,出售房屋所获房款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本题中,曾某将房款用于炒股,炒股产生的收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个人财产,②排除。
③: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本题中,曾某在收到房款后未告知陈某而将其大多用于炒股,这侵害了陈某在夫妻共同财产上的平等支配权,③正确。
④: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才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3. N公司享有“双美”商标专用权,拥有188家豆沙牛乳加盟商。同时,N公司许可L公司使用该商标。后L公司注册“市井婆”商标,开设228家门店。L公司加盟店在多地的商品和服务中同时使用前述两个商标。同时,L公司还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称“我们品牌正式升级为市井婆豆沙牛乳SINCE1980’S……”等内容。两公司发生争议。本案中( )
①L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的公告涉嫌虚假宣传,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②L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③N公司可以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任意选择其一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L公司的做法影响到“双美”商标识别功能的正常发挥,属于商标侵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L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品牌正式升级为市井婆豆沙牛乳SINCE1980’S”等内容,若该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如品牌历史、升级背景等虚假信息),则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不正当竞争法,①正确。
②:L公司的行为主要涉及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直接损害的是N公司的合法权益,题干未明确体现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或自主选择权,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表述过于宽泛,②排除。
③:商事仲裁与诉讼的选择需依据双方是否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若两公司未约定仲裁条款,N公司不能任意选择仲裁;若有有效仲裁协议,则排除诉讼,并非“任意选择其一”,③排除。
④:L公司加盟店同时使用“双美”和“市井婆”商标,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影响“双美”商标的识别功能,属于商标侵权行为,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4. 白某通过微信转账在个体工商户李某经营的儿童乐园办理了年卡会员,双方口头约定年卡有效期为1年(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5日)。2024年2月1日,该游乐场停业。白某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该服务合同不成立,白某只能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②李某如不能证明停业系不可抗力导致,应当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相关责任
③白某有权主张按未履行期限比例退还相应预付费用
④如果合同未约定解除条款,白某无权请求解除合同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口头合同在多数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法律特别规定需书面形式。本案中服务合同不属法定必须书面形式,故口头合同成立。白某可通过合同纠纷主张权利,而非仅主张不当得利返还,①说法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若李某无法证明停业是因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导致,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②符合题意。
③:预付费用应基于公平原则按未履行期限比例退还,以保障消费者权益。本案白某办理的年卡会员还没有到期,游乐场就停业了,白某有权主张按未履行期限比例退还相应预付费用,③符合题意。
④:即使合同未约定解除条款,一方违约(如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另一方仍可依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5. B公司开发了一款剪辑软件,内置“AI一键成片”功能,用户输入相关内容后,可将影视作品切成3-7秒的短视频,并存储到服务器上直接向用户提供。A公司发现B公司未经许可,通过上述软件将A公司的某部古装剧切成视频片段,自行生成新视频或提供给用户作为素材生成新视频。A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3-7秒视频片段只要包含剧情关键镜头,即受著作权保护
②AI重组后的视频侵犯了A公司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③若B公司在收到A公司通知后立即删除涉案片段,可免除赔偿责任
④B公司未经许可切割影视作品并提供给用户,侵犯了A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根据《著作权法》,作品的片段若包含独创性表达(如剧情关键镜头),即使时长较短(3-7秒),仍受著作权保护。B公司未经许可使用A公司影视作品中的片段,若这些片段具有独创性,即构成侵权,①正确。
②:AI 重组后的视频主要侵犯的是A公司对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修改权是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里未涉及对这两项权利的侵犯 ,②错误。
③:B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仅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删除涉案片段,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责任,但不能免除赔偿责任,③错误。
④:B公司未经A公司许可,将其影视作品切屏并提供给用户,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侵犯了 A 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6. 孙某(女)与朱某于2007年举办婚礼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2023年两人分手时因农村自建房(建于2015年)分割产生纠纷,双方均称建房费用主要由自己承担。法院审理后判决房屋归朱某(户籍方)所有,但需补偿孙某。该判决最可能的依据是( )
①同居期间共同所得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
②孙某非本村集体成员,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③根据优势证据规则,结合双方陈述及建房事实综合认定
④因物权归属应以出资为准,房产可按双方实际出资比例分割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同居期间共同所得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虽适用于同居财产分割,但本案房屋归属的核心在于宅基地使用权,而非单纯的共有财产分割,该选项说法并非直接依据,①排除。
②:农村自建房与宅基地使用权紧密相关,孙某非本村集体成员,依据相关规定,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基于房地一体原则,房屋所有权归属受宅基地使用权影响,所以法院将房屋判归户籍在本村的朱某所有,②正确。
③:双方对建房出资存在争议,法院需根据优势证据规则,结合双方陈述及建房事实综合认定各自出资比例,进而确定朱某对孙某的补偿金额。这一过程体现了证据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③正确。
④:“物权归属以出资为准”不符合不动产登记及宅基地使用权相关规定,出资比例仅影响补偿金额,不直接决定物权归属,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7.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针对以下法律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村民A以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为抵押物,向B银行借款30万元;
村集体将15亩未开发土地发包给C,C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村民D将自家5亩林地的经营权质押给E合作社获得融资。
①E合作社实现质权时,可取得林地的所有权
②A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B银行可直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③C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可以依法再流转
④D设定的林地经营权质押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农村林地所有权归属于集体,E合作社实现质权时,不能取得林地所有权,只能就林地经营收益等优先受偿,①错误。
②: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A 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B银行只能通过法定程序处理房屋,但不能直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②错误。
③:C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且可以依法再流转,③正确。
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林地经营权等进行质押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8. 12岁的小红在某游泳俱乐部报名参加游泳培训课程。某日课程结束后,小红在更衣室地面积水处滑倒摔伤,经诊断为腕骨骨折。小红家长遂起诉俱乐部,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学费等共计8万元。俱乐部则辩称:
课程已结束,更衣室管理属于物业公司职责;
更衣室已张贴“小心地滑”警示标识;
事发时无工作人员在场,但每30分钟会巡视一次;
家长未在约定时间接孩子,存在监护过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家长未按时接送构成过失可成为减轻俱乐部责任的主要因素
②物业公司与俱乐部的责任划分不影响对受害人的赔偿
③小红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身安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④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俱乐部需举证已尽合理义务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虽然家长未在约定时间接孩子,但这并不足以成为减轻俱乐部责任的主要因素。小红是在俱乐部的更衣室滑倒摔伤,俱乐部对其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不能将主要责任归咎于家长未按时接送,①排除。
②:物业公司与俱乐部之间的责任划分属于它们内部的问题,这并不影响俱乐部对受害人小红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更衣室管理职责在谁,俱乐部作为提供游泳培训服务的场所,对学员在其场所内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所以,俱乐部不能以更衣室管理属于物业公司职责为由,逃避对小红的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12岁的小红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其年龄、智力状况,她应当对自身安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在更衣室看到“小心地滑”警示标识后,应该更加小心谨慎。因此,小红自身也需要对滑倒摔伤这一事件承担一定的责任,③正确。
④:本案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非过错推定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小红家长需要举证证明俱乐部存在过错,而不是由俱乐部举证自己已尽合理义务来减轻或免除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9. “旺旺仙贝”是旺旺公司休闲零食的主打产品。A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使用与“旺旺仙贝”相近似的包装、装潢,主要构图和设计基本相同,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此行为( )
①可能会挤占旺旺公司的市场份额
②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A公司的侵权行为
③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④违背了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规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A公司使用与 “旺旺仙贝” 相近包装装潢,易让消费者混淆,使原本可能购买旺旺公司产品的消费者选择A公司产品,从而挤占旺旺公司市场份额,①正确。
②: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A公司侵权行为所指向的 “商誉等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并非侵权行为本身,②错误。
③:题干主要体现的是仿冒混淆行为,并非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侧重于对产品性能、功效等作不实宣传 ),③错误。
④:A 公司这种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手段,违背了公平竞争、诚信经营规则,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0. 在有些情况下,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有些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下列案例适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是( )
①陶某购买了某花炮公司生产的烟花,燃放时致右眼受伤,陶某将花炮公司告上法庭
②人社局以李某未提供事故认定书为由中止工伤认定,李某不服遂提起诉讼
③唐某诉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对于合同是否订立产生争议,程某认为合同未订立,唐某主张合同已依法成立
④某公司建设项目开工后未采取措施隔离施工噪声,附近养鸡场鸡只大量死亡,养鸡场诉某公司至法院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生产者需证明产品无缺陷或损害与产品无关,适用举证责任倒置,①符合题意。
②:行政诉讼中被告(人社局)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不是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②不符合题意。
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合同成立争议由主张方(唐某)举证,不适用倒置,③不符合题意。
④:环境污染案件中,加害方需证明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21. 陈某向王某借款,A公司提供担保,陈某的两个儿子陈某甲与陈某乙为A公司股东。后因陈某未按约偿还全部借款本息,王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及A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审理,最终判决陈某向王某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A公司对陈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必须在二审判决没有生效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再审
②若陈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王某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③若A公司完成注销登记,则无民事主体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④陈某甲与陈某乙应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对该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并非必须在二审判决没有生效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等。①说法错误。
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题中,若陈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王某作为胜诉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②说法正确。
③: 公司注销登记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但如果A公司完成注销登记前,没有依法进行清算等程序,相关股东等可能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并非绝对无民事主体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③说法错误。
④: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A公司为陈某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陈某甲与陈某乙作为A公司股东,应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对该债务承担有限责任,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C。
22. 17岁的李同学在上学途中被一辆转弯未让行的车辆撞伤,导致其伤残及长达半年的学业中断。赔偿陷入僵局后,李同学父母诉至该区法院,法院立即启动特别程序,组建“1+N”调解团队,12小时内完成证据梳理与调解预案,联动司法鉴定中心18小时内明确十级伤残结论,促成保险公司通过“未成年人理赔直通车”7日内完成赔付……李同学在事故发生后第189天重返校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十级伤残结论是案件有力的书证
②法院启动的特别程序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③案件的解决反映了法律实施中的社会协同和多方共治的理念
④诉讼调解效率高,达成协议签字生效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残结论属于鉴定意见,而非书证,①说法错误。
②:法院启动特别程序(如快速调解、多方协作)体现的是司法效率和对未成年人的优先保护,但并非“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特指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②排除。
③:法院联动司法鉴定中心、保险公司等多方快速解决纠纷,体现法律实施中的社会协同和多方共治理念,③符合题意。
④: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23. A医院公开招标建设院区综合楼,B公司中标,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端。后因B公司管理混乱、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原因,导致施工进度滞后。双方遂签订了《终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就合同终止时间及已完工程的结算等问题申请仲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医院与B公司申请仲裁后,一裁终局且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②若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因合同纠纷产生的仲裁裁决,经法院认定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诉讼会导致当事人伤和气,仲裁往往成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因此,A医院与B公司申请仲裁后,裁决一裁终局且具有法律效力,①正确。
②:仲裁以双方自愿达成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中,双方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仲裁解决争端,符合这一条件,故申请仲裁合法有效,②正确。
③:仲裁裁决本身即具有强制执行力,无需经法院认定。若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③错误。
④:发生纠纷,人们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虽然仲裁具有保密性、灵活性等优点,但“优先选择”的表述不严谨。诉讼也并非必然导致“伤和气”,它是解决争议的最后途径,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4. 陈女士带6岁女儿张小某到理发店染发,染发前店家称染发剂安全无过敏,染发后张小某头皮瘙痒,医院诊断为皮肤过敏需治疗;陈女士认为染发剂存在质量问题并提出赔偿要求。纠纷涉及法律关系认定,其中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染发剂
②只有6岁的张小某无民事行为能力
③陈女士可以主张理发店承担违约责任
④理发店需对其侵权行为支付违约金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小某年仅6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正确。
③:理发店在染发前承诺“染发剂安全无过敏”,但实际使用后张小某出现皮肤过敏。这证明理发店未能提供符合约定(安全无过敏)的服务,构成违约。因此,作为合同当事人(消费者)的陈女士,有权要求理发店承担违约责任,③正确。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本案涉及的服务合同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理发店提供染发服务的行为(劳务行为),而非染发剂本身,①排除。
④:如果理发店的行为构成对张小某人身权(健康权)的侵害(侵权责任),其应承担的侵权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等),而非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基于合同约定产生的,侵权责任中通常没有“违约金”这一概念,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5. 下图为某干洗店张贴在店内的“顾客须知”,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顾客须知
1.顾客送衣物时,需详细告知衣服的面料及污渍情况,800元以上的高档服装需事先告知并进行登记。
2.若丢失取衣凭据需携带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
3.送衣后请于15日内取衣,超过一个月,店家有权自行处理衣物。
4.洗衣优惠卡一经办理不得退款。
①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本须知属于预先拟定、可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
③可能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致条款无效
④本须知没有与顾客协商,违背了绿色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顾客须知一般不会构成要约,因为它通常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格、数量、履行方式等,而是提供一些基本的购物规则、退换货政策等信息。这些信息旨在引导顾客做出购买决定,并不构成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①错误。
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材料中的“顾客须知”是干洗店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条款,②正确。
③: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采取合理方式 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干洗店可能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致条款无效,③正确。
④:绿色原则指民事活动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格式条款未与顾客协商涉及公平原则问题,与绿色原则无关,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6. 小赵经营一家手续齐全的旅馆,与老李的住宅正好相对,旅馆牌匾上的霓虹灯整夜亮着,严重影响了老李的休息,老李找小赵理论,要求小赵拆除霓虹灯,小赵拒绝,从而产生纠纷。针对此案例,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小赵虽拥有霓虹灯所有权,但老李有权拆除
②旅馆手续齐全,小赵的经营行为合法正当
③若小赵拒绝拆除,老李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护权益
④老李基于相邻关系,有权要求小赵排除妨碍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小赵拥有霓虹灯的所有权,享有财产权。所有权是对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老李并非霓虹灯的所有人,没有权利拆除小赵所有的霓虹灯,否则可能构成侵权,①错误。
②:虽然旅馆手续齐全,但小赵经营旅馆过程中,其牌匾上的霓虹灯整夜亮着严重影响老李休息,这侵犯了老李的合法权益,因此这种行为并非正当,②错误。
③:小赵的霓虹灯影响老李休息,这属于民事侵权纠纷。若小赵拒绝拆除,老李作为权益受侵害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小赵排除妨碍,③正确。
④:根据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尽量避免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小赵和老李的住宅相对,小赵霓虹灯影响老李休息,老李基于相邻关系,有权要求小赵排除这种妨碍自己正常生活的行为,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7. 10岁的小杰在小区公共区域骑自行车时,不慎撞上了邱某停放在消防通道的新车,导致车辆受损。经调查,小杰的父母已离婚,抚养权归父亲周某,事发时小杰实际上是由母亲林女士照顾,她曾多次提醒孩子注意骑行安全。邱某将小杰、周某及林女士告上法庭。本案中( )
①邱某违规停车存在过错,可减轻监护人赔偿责任
②10岁的小杰不应被列为被告
③林某与周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④林某没有抚养权且已尽到安全教育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本案中,邱某的新车停放在消防通道,违规停车存在过错,可减轻监护人赔偿责任,①符合题意。
②:本案中,10岁的小杰骑自行车时,不慎撞上了邱某的新车,导致车辆受损,小杰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且该行为与其认知能力相符,小杰可以被列为被告,②说法错误。
③④:小杰10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杰的父母周某与林某虽已离婚,但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③符合题意,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28. 2002年,李某与张女士登记结婚,李某婚前育有一子李小某,婚后二人购置A房产。2015年李某病故,未立遗嘱。2023年,张女士与邻居小赵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小赵负责张女士的生养死葬,她去世后A房产归由小赵所有。2025年3月张女士去世,李小某主张A房产50%份额的处分权。关于A房产,按照法律规定( )
①小赵有权获得全部产权
②小赵取得张女士所拥有的份额
③李小某作为继子可继承张女士的份额
④李小某依法继承父亲份额,无权主张50%份额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A房产是李某与张女士婚后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和张女士各占50%份额(《婚姻法》第十七条),李某未立遗嘱,其50%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张女士)和子女(李小某)。张女士和李小某各继承李某份额的一半(25%)。 继承后,张女士份额:50%(原有) + 25%(继承) = 75%。 李小某份额:25%(继承)。因为张女士拥有75%份额归小赵,李小某拥有25%份额,小赵不能获得全部产权,①错误。
②:2023年张女士与小赵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小赵承担张女士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但张女士只能处分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故小赵只能取得张女士所拥有的份额,不能获得全部产权,②正确。
③: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张女士与小赵有遗赠扶养协议,其财产应按协议处理,李小某不能继承张女士按协议应给小赵的份额,③错误。
④:李小某的25%份额是其从父亲李某处继承所得,与张女士的遗产无关,因此李小某无权主张A房产50%份额,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9. 吕某就职某公司任销售员,因故于2021年8月离职。2022年10月21日,吕某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双方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其仲裁申请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提起劳动仲裁往往成为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优先选择
②吕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对于双方出现的劳动争议,吕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吕某的仲裁请求被驳回,可能是因为仲裁申请超过仲裁时效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而非提起劳动仲裁,①排除。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条款明确表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并不需要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②排除。
③: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正确。
④: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吕某2021年8月离职,2022年10月21日才提起仲裁申请,可能超过仲裁时效,导致仲裁请求被驳回,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0. 徐某将散装白酒包装成某著名品牌白酒,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线上低价销售,并以平台《用户行为规范》明确“交易成功后,不支持退换货”为由,拒绝退货退款。后徐某因销售假酒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该案例中( )
①徐某“搭便车”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
②“不支持退换货”侵害到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徐某侵犯权利人的专利权,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
④强化信用惩戒,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违法成本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徐某将散装白酒包装成著名品牌白酒销售,属于“搭便车”行为(盗用他人品牌声誉),损害了该著名品牌的商业信誉,①正确。
②:“不支持退换货”侵害的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依法求偿权;而安全消费权是指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应符合安全标准,此条款本身不涉及侵犯安全消费权,②排除。
③:徐某的行为侵犯的是著名品牌的商标权,而非专利权,③排除。
④:徐某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属于信用惩戒,会增加其后续经营、社会活动的成本,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违法成本,④正确。
故本题选B。
31. 15周岁高中生袁某凭古装弹奏古筝视频走红后,瞒着父母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为期十年的独家合作协议,约定直播内容、报酬及违约金等。半年后袁某欲转型美妆主播遭到公司拒绝,她私自在另一社交平台开设新账号进行直播。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30万元违约金。对该案件的法律解释正确的是( )
①协议中就直播内容、劳动报酬的规定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法院会以合同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③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袁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④袁某因合同违约,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等等。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可见,协议中就直播内容、劳动报酬的规定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①入选。
②:袁某只有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为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本案中订立的合同需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因此,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30万元违约金,那么,法院会以合同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②入选。
③④:该合同主体不适格,属于无效合同,袁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不成立,袁某也不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③④不选。
故本题选A。
32. 张某在人行路上正常行走过程中,因接听电话减缓步速,李某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未注意到前方情况,不慎将张某撞倒,导致张某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张某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此案( )
①李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张某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
③张某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证据分类中的书证
④由李某住所地或事发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李某在人行道快步前行,未注意前方情况撞倒张某,存在过错,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需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
②: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但张某可自行起诉,并非必须委托诉讼代理人,②排除。
③: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鉴定意见,而非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等记载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鉴定意见是专业鉴定机构的判断,二者不同,③排除。
④: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事发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李某住所地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中,由李某住所地或事发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④正确。
故本题选B。
33. 某市场监管局以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为由,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超市经营者王某不服该处罚,拟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类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②王某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明确诉论请求和事实依据
③市场监管局不提交答辩状,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④市场监管局对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市场监管局与超市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争议,而非民事纠纷。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双方地位不平等,①错误。
②: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提交书面起诉状,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这是行政诉讼的基本要求,②入选。
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可以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③不选。
④:行政诉讼中,被告负有举证责任,需要证明其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这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体现,④入选。
故本题选C。
二、非选择题。
34.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答案】依据:李某因过错造成张某人身损害应承担权责任,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但存在重大过失不满足法定的减轻赔偿责任条件,张某同意减少李某赔偿数额的行为符合自愿原则。
意义:诉讼调解节省了司法资源,有利于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提醒公众在乐善好施的同时应按法律规定在鼓励互帮互助与承担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因“好意同乘”发生事故而引发的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第一问为依据类命题,要求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需要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结合调解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分析;第二问为意义类命题,从司法和公众的角度来分析说明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可调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及民法基本原则等法理依据:说明李某免费搭载张某,属“好意同乘”情形,本可依规则减轻赔偿责任,但由于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故不能因“好意同乘”减轻责任;但是张某自愿“减少李某赔偿数额”是其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典自愿、公平的原则。(依据)
关键词②: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此纠纷被成功化解→可运用诉讼调解的知识,从司法角度来分析说明诉讼调解节省了司法资源,有利于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从公众角度来分析说明有利于提醒公众在乐善好施的同时应按法律规定在鼓励互帮互助与承担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5. 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
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
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①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
②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③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2)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
【答案】(1)
①甲侵害了王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乙侵害了王某的改编权。②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甲应向乙履约支付后期报酬、赔偿损失;确认乙对汽车享有抵押权。
(2)
尊重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坚持绿色原则,节约资源;坚持公序良俗原则,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知识产权纠纷案
考点考查: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认识调解与仲裁、感受司法公正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探究和论证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回答设问中的三个小问题,需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认识调解与仲裁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与王某的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可调用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说明甲将王某的作品署名自己,侵犯了王某的署名权和网络传播传,乙未经许可改编了王某的作品,侵害了王某的改编权。
关键词②: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可调用仲裁的知识,说明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王某与乙之间并未签订任何仲裁协议,故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关键词③: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可调用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甲乙的合同有效,甲违约,乙可请求甲支付后期报酬、赔偿损失,并就甲汽车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要求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说明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需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感受司法公正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可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该判决体现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鼓励创新,促进发展。
关键词②:法院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可调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说明坚持了绿色发展原则,有利于节约资源,体现了公序良俗的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6. 某校高二学生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模拟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以下是“庭审”的部分内容。
【“庭审”记录】
1.开庭准备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 ① 。
2.法庭调查
◆原告曹某:本人长期照顾孤寡老人高某,给予其精神抚慰和物质帮助,应有权继承高某的部分遗产。且高某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实为遗赠,两名见证人不符合要求,应属无效,薛某没有尽到对高某的扶养义务,应取消其获得遗赠的权利。
被告薛某:2018年高某与曹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2020年,高某解除了意定监护、撤销了遗赠财产给曹某的遗嘱,并公证。同时,高某与本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本人已经履行生养死葬义务,理应继承高某遗产。
◆原告出示部分视听资料证明自己长期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对高某予以照顾,……被告通过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证明已经履行生养死葬义务,……
3.法庭辩论
原被告就本案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4.合议庭评议
审判长宣布休庭,在休庭后依法评议。
5.宣告判决
本院查明,高某生前撤销意定监护协议和遗赠遗嘱后,曹某与高某在人身关系上不再有法律上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曹某主张自己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希望分得遗产,但该主张 ② 。高某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某生前的真实意愿,法律也未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签订需要有见证人在场。本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确认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其法律效力 ③ 。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 ④ 。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庭审”收获】
1.签署遗赠扶养协议时,要 ⑤ 。
2.司法公正可以 ⑥ 。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将上述笔记中划线处补充完整。
【答案】①回避申请。②是基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并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③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④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⑤不能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体现老年人的真实意愿,明确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法治精神和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某校高二学生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考点考查:感受司法公正、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将上述笔记中划线处补充完整,运用“感受司法公正”“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①→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本案中,审判长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是确保审判公正的重要环节。
有效信息②:曹某主张自己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希望分得遗产,但该主张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本案中,曹某的主张是基于法定继承的规定,但本案涉及遗赠扶养协议,因此该主张并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
有效信息③:高某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某生前的真实意愿,法律也未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签订需要有见证人在场,本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确认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其法律效力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高某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且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有效信息④:如不服本判决,可以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上诉期限和上诉方式的规定。本案中,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
有效信息⑤:签署遗赠扶养协议时,要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以及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本案中,签署遗赠扶养协议时,不能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要体现老年人的真实意愿,明确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有效信息⑥:司法公正可以⑥→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司法公正的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案中,司法公正可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法治精神和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37. 【以案释法】
徐某在求职过程中了解到某电器公司正在招人,遂添加了该公司联系人的微信,在线沟通招聘细节。双方在微信聊天中就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休假规定、工资社保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明确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徐某入职后,该公司按照约定,定期为其缴纳社保、发放工资。
一年后,徐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按照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差额。双方产生争议,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需支付二倍工资。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
法院一审判决某电器公司无需向徐某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阅读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1)从合同书面形式条件看, 。
(2)从劳动合同的有效性看, 。
【答案】(1)本案中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具有可记载、可查用合同内容的功能,符合民法典中“书面形式”需具备的“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和“随时调取查用”的特点。
(2)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案涉聊天记录可证明双方就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协商一致,符合书面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求;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案涉劳动合同有效,法院支持公司的诉求。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纠纷
考点考查:立足职场有法宝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立足职场有法宝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徐某与公司联系人在微信聊天中就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休假规定、工资社保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明确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一年后,徐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运用立足职场有法宝的知识,从合同书面形式条件的角度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具有可记载、可查用合同内容的功能,符合民法典中“书面形式”的特点。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立足职场有法宝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双方在微信聊天中就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休假规定、工资社保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明确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运用立足职场有法宝的知识,从劳动合同的有效性的角度分析:双方的约定,符合书面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求,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案涉劳动合同有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3年1月,李某的母亲原某在B经销处购买了一辆由A公司生产的电动三轮车(后经鉴定为正规三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2023年5月7日,原某骑行涉案车辆上班时与王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某死亡、两车损坏。交通部门认定,原某存在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公安部门出具的责任划分以商业险的50%进行了理赔。李某诉称,车辆的缺陷是原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原因,这导致其损失的保险金应由生产涉案车辆的A公司和B经销处赔偿。
《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第二十七条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害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产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险发生的方法。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李某主张,并说明理由。
【答案】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李某主张。
理由:①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产者A公司和销售者B经销处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产品存在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涉案车辆经鉴定为正规三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符合国家标准,未直接证明存在“不合理危险”或不符合安全标准,故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缺陷”。
②交通部门认定原某因“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负同等责任,其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且保险公司按事故责任比例(50%)进行理赔,剩余损失应由原某自行承担,而非转嫁至生产者和销售者。
③李某主张因车辆缺陷导致其损失保险金,应由A公司和B经销处赔偿。然而,却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车辆存在上述缺陷情况。 在缺乏关键证据证明产品存在缺陷的情形下,无法认定A公司和B经销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车辆发生碰撞引起的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消费者权益、依法收集证据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探究和论证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分析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李某主张,并说明理由。需调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消费者权益、依法收集证据等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可从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说明本案中,涉案车辆经鉴定为正规三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符合国家标准,未直接证明存在“不合理危险”或不符合安全标准,故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缺陷”。
关键词②:交通部门认定,原某存在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负事故同等责任→可从侵权责任一般规定的角度分析,说明原某因“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负同等责任,其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且保险公司按事故责任比例(50%)进行理赔,剩余损失应由原某自行承担,而非转嫁至生产者和销售者。
关键词③:李某诉称,车辆的缺陷是原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原因,这导致其损失的保险金应由生产涉案车辆的A公司和B经销处赔偿→可从依法收集证据的角度分析,说明缺乏关键证据证明产品存在缺陷的情形下,无法认定A公司和B经销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结论: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李某主张。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国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旨在通过发布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裁判行为,同时兼顾成文法传统与司法实践需求。
2013年第11期Y杂志及其网站刊发洪某撰写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该文分为“在何处跳崖”“跳崖是怎么跳的”“敌我双方战斗伤亡”“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等部分,通过援引不同来源、不同内容的报刊资料,对“狼牙山五壮士”事迹中的细节提出质疑。
案涉文章发表后,“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葛某和宋某诉称,《细节》一文,以历史细节考据、学术研究为幌子,企图达到抹黑“狼牙山五壮士”英雄形象和名誉的目的,请求判令洪某停止侵权、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被告洪某辩称:案涉文章是学术文章,没有侮辱性的言辞,关于事实的表述有相应的根据,不是凭空捏造或者歪曲,不构成侮辱和诽谤,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利的表现,不构成名誉权的侵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被告洪某的辩称进行批驳。
【答案】洪某的辩称不成立,其行为构成对英雄人物名誉权的侵害。
①言论自由有边界:公民行使言论自由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洪某的文章以“学术研究”为名,却对英雄事迹的细节进行歪曲质疑,贬损英雄名誉。
②构成名誉侵权:案涉文章通过片面引用资料、误导性表述,造成公众对英雄形象的负面评价,属于捏造事实或不当贬损(符合《民法典》第1024条)。
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狼牙山五壮士”是民族精神的象征,其名誉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洪某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历史情感和价值观。
【解析】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民事权利、名誉权保护、公民权利行使边界的知识,先明确洪某辩称不成立的结论,再分别从其辩称的合理性假象、侵权实质、危害后果角度进行批驳。
辩题:洪某认为案涉文章属于合法的学术研究和言论自由,不构成名誉侵权,未损害公共利益。
合理性分析:论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学术研究自由,若文章基于客观史实、秉持公序良俗开展正当研究,受法律保护→可联系公民依法享有文化权利、言论自由权利的知识点。但洪某的行为超出了合法边界,该合理性不成立。
不合理性分析:论据①:洪某以历史细节考据、学术研究为幌子,歪曲质疑英雄事迹→可联系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知识点,言论自由的行使必须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公序良俗为前提,洪某的行为突破了言论自由的边界。论据②:文章通过片面选取不同来源的资料,对英雄事迹细节进行误导性质疑,导致公众对英雄形象产生负面评价→可联系名誉权的侵权构成要件知识点,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洪某的行为属于以误导性表述、不当贬损的方式侵害英雄名誉,符合名誉侵权的法定情形。论据③:“狼牙山五壮士”是承载民族记忆、民族精神的英雄模范,属于全社会共同的精神财富→可联系英雄烈士名誉保护关联社会公共利益的知识点,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不仅损害英雄本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更伤害公众的历史情感和主流价值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结论:洪某的辩称混淆了言论自由的合法边界,其行为已经构成名誉侵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4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随着数字化管理普及,企业通过微信群发通知、收回工号、关闭权限等方式变相解雇员工的情况时有发生。李某2022年入职A公司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025年3月,公司在未与李某协商的情况下,在微信工作群发布通知“因公司效益不好,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减员……薪资考勤及社保结算自通知之日止”。通知发出后,李某就被移出公司微信工作群。李某在工作期间业绩优异且并无过失,面对突然的“解雇”,李某困惑不已,在与公司沟通无果后,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劳动仲裁机构是否支持李某的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劳动仲裁机构会支持李某的请求。
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协商不成方可解除,并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案例中,公司未与李某协商,直接通过微信群单方面解雇,且未履行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义务,因此公司解决劳动合同违法。
②李某无过错且符合赔偿条件。李某工作期间业绩优异且无过失,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解雇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合法情形不能胜任工作、患病等情况。公司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公司因效益不好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劳动仲裁机构是否支持李某的请求”,属于辨析类试题,需要调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劳动仲裁机构会支持李某的请求。
论据①:公司在未与李某协商的情况下,在微信工作群发布通知“因公司效益不好,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减员……薪资考勤及社保结算自通知之日止”,李某就被移出公司微信工作群→从公司的角度分析:联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解除合同的程序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分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违法。
论据②:李某在工作期间业绩优异且并无过失→从李某的角度分析:联系劳动者义务及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患病的情况,分析李某无过错,因此公司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4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法律不仅是维护权益的天平,更是守护生命的堤坝。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根据要求完成上述材料中的填空部分。
市民陆女士骑电瓶车撞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隔离固定物,摔入了机动车道内。此时恰逢一辆公交车即将驶过,面对突然拌入车道的卢女士,公交车司机杨先生立刻采取紧急刹车措施,车上乘客方女士由于惯性不幸摔倒受伤。方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交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1)公交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
公交公司认为陆女士骑行非机动车操作不当,造成车上乘客受伤,并导致公交公司财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陆女士赔偿公交公司财产损失14万余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陆女士虽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并非故意,不能适用民法典一般侵权责任的规定让其赔偿,驳回了公交公司的诉讼请求。公交公司当即表示要提起上诉。
(2)公交公司提起上诉的法律条件:
在视频中法官看到,事发时公交车的车速并不快,面对突然摔入机动车道的陆女士,公交司机杨先生的做法没有超出合理性,应认定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紧急避险的最基本原则:高度重视生命健康与人格尊严,当财产与人身权益发生冲突时,取后者;若涉及人身权益的冲突,则需要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判断其中权益取舍的合理性。
考虑到陆女士的实际情况,公交公司自愿减少赔偿金额,减轻陆女士的负担。最终,法院二审判决陆女士支付公交公司13.5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此案。法官仔细查阅卷宗,认为卷内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有寥寥数语,并不能全景复原真实事件。
(3)有效认定案件事实需要:
【答案】(1)公交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公交公司与乘客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司机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虽因紧急避险可减轻责任,但公交公司仍须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2)①在法定期限内(判决书送达15日内);②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③上诉需针对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提出异议。
(3)①全面收集证据(如监控视频、证人证言);②结合法律构成要件(如紧急避险需符合必要性、合理性);③遵循证据规则,排除主观臆断,还原客观事实。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公交车躲避行人导致乘客受伤引起的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公交车司机杨先生立刻采取紧急刹车措施,车上乘客方女士由于惯性不幸摔倒受伤→从合同履行的角度分析:联系运输合同关系,分析公交公司须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公交公司当即表示要提起上诉→从上诉时间、上诉法院及上诉理由的角度分析:联系判决书送达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对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提出异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3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在视频中法官看到,事发时公交车的车速并不快,面对突然摔入机动车道的陆女士,公交司机杨先生的做法没有超出合理性→从证据的角度分析:全面收集证据。
关键词②:公交司机杨先生的做法没有超出合理性,应认定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从法律依据的角度分析:分析紧急避险需符合必要性、合理性。
关键词③:法官仔细查阅卷宗,认为卷内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有寥寥数语,并不能全景复原真实事件→从客观事实的角度分析:遵循证据规则,排除主观臆断,还原客观事实。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2. 2025年,某科技公司推出“AI虚拟教师”系统,该系统以“沉浸式名师课堂”为卖点,通过扫描全国500余名特级教师的公开授课视频、教案及学术论文,生成与教师本人高度相似的虚拟形象和教学风格,将虚拟教师的教学内容投放至在线教育平台,并收取课程费用。特级教师李老师发现,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其形象、教学语言和独特的“三步教学法”被完全复制,导致其线下课程投名量下降40%。李老师提起诉讼,科技公司辩称:“虚拟教师是技术创新成果,未直接使用真人教师的姓名或身份信息,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科技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科技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侵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科技公司生成与李老师高度相似的虚拟形象,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以收集、使用、加工、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科技公司未经授权,复制李老师教学语言,侵害了个人信息权益。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可能构成侵权。李老师的“三步教学法”及授课内容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复制其教学表达,侵犯了著作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人身权与财产权益纠纷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尊重知识产权、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辨析、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科技公司的行为,需要运用人身权利和著作权、侵权责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科技公司推出“AI虚拟教师”系统,该系统以“沉浸式名师课堂”为卖点,通过扫描全国500余名特级教师的公开授课视频、教案及学术论文,生成与教师本人高度相似的虚拟形象→可调用肖像权的知识分析本案中,科技公司生成与李老师高度相似的虚拟形象,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关键词②:该系统以“沉浸式名师课堂”为卖点,通过扫描全国500余名特级教师的公开授课视频、教案及学术论文,生成与教师本人高度相似的教学风格→可调用个人信息权益的知识分析本案中,科技公司未经授权,复制李老师教学语言,侵害了个人信息权益。
关键词③:特级教师李老师发现,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其形象、教学语言和独特的“三步教学法”被完全复制→可调用著作权的知识分析本案中,李老师的“三步教学法”及授课内容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复制其教学表达,侵犯了著作权。
关键词④:特级教师李老师发现,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其形象、教学语言和独特的“三步教学法”被完全复制,导致其线下课程投名量下降40%→可调用侵权责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43. 2023年3月,00后大学生小李入职一家互联网公司担任程序员。工作期间,小李认真负责,参与公司多个重要项目,一直到年底,几乎没有休息日。2024年5月,因父亲病重,小李提前一周向直属领导王经理提交了书面年休假申请,并附上父亲病历照片。王经理以项目紧张、人手不足为由,拒绝了小李的休假请求。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小李于5月10日至14日回家照顾父亲。15日小李返回公司上班时,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以小李无故旷工5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评价该公司的做法。
【答案】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公司拒绝小李回家照顾生病的父亲未尽到照顾劳动者的义务,违背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小李的行为不属于无故旷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小李支付赔偿金。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李某与公司的劳动纠纷
考点考查:民法的基本原则、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的解除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设问要求简要评价该公司的做法,要求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的解除的知识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因父亲病重,小李提前一周向直属领导王经理提交了书面年休假申请,并附上父亲病历照片。王经理以项目紧张、人手不足为由,拒绝了小李的休假请求→可运用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角度表明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可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知识,说明公司违背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
有效信息②: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小李于5月10日至14日回家照顾父亲。15日小李返回公司上班时,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以小李无故旷工5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可联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说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小李支付赔偿金。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44.
法槌声中的成长课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件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某中学组织学生前往当地人民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的威严与公正,以下是部分旁听记录。
【庭审记录】
1.开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审判人员①
2.法庭调查阶段
原告宣读诉状:诉称2025年3月25日中午12点左右,王小某(7周岁)在学校走廊与张小某(7周岁)玩耍,张小某将王小某推倒在地。经医院诊断为牙齿受损,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某小学及张小某父母共同承担治疗费。
被告张小某父母答辩:辩称二人只是游戏玩耍,没有伤害王小某的主观故意,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某小学答辩:辩称二人正常玩耍,事发突然,学校难以预料和预防。学校日常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以及家长进行安全防范、注意事项等的宣传教育,同时制定了从7:30至18:00期间各时间段校园各地点的详细值日安排。事发后,学校及时将王小某送医、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并多次组织双方家长协商。学校不应担责。
原告出示②用以证明权利受到侵害,学校出示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日常安全教育记录表等材料作为书证……
……
3.宣告判决阶段
本院查明……本院认为,张小某监护人应承担55%的责任,某小学③承担责任……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将庭审记录中划线处补充完整。
(2)公与平者,国之基址。结合本案的审理与判决,说明该诉讼案是如何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
(3)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写出一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相符的假言判断。
【答案】(1)①回避②医院诊断书③不应
(2)当事人依法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等权利,并在诉讼过程中保障了这些权利;公开审判允许旁听,提升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法院及当事人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在审判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当且仅当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不必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法槌声中的成长课
考点考查: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假言判断等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将庭审记录中划线处补充完整,考查开庭审理的相关知识,可运用教材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审判人员①→可联系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说明①应填“回避”。
关键词②:原告出示②用以证明权利受到侵害,学校出示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日常安全教育记录表等材料作为书证→可联系证据的有关知识,从证据的类型分析说明②应填“医院诊断书”。
关键词③:本院查明……本院认为,张小某监护人应承担55%的责任,某小学③承担责任→可联系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必承担侵权责任。③应填“不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说明类试题,考查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相关知识,可运用教材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可从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的角度,说明诉讼过程中保障了当事人依法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等权利。
关键词②:某中学组织学生前往当地人民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的威严与公正→可从公开审判允许旁听的角度,说明该做法提升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
关键词③:庭审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如核对当事人、告知权利义务、举证质证等→可从遵守诉讼程序、注重证据的角度,说明在审判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
关键词④:“零距离”感受司法的威严与公正→可从感受司法公正的角度,说明该案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公平正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3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开放性试题,考查假言判断的相关知识,可根据材料信息灵活作答,言之有理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可根据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写出一个假言判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当且仅当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不必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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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试模拟题精选
一、选择题。
1. 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即便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乙的行为仍侵害甲的专利权
B. 春联上的语句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甲的著作权
C. 春联完成交付后,乙享有春联所有权,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D. 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履行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3. 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4. 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 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 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 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6.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 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 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 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7. 2023年12月,柴某与顾某共同乘坐轨道交通上行自动扶梯,顾某位于柴某前方,顾某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时,因柴某及时救助而未倒,但柴某为救助顾某而受伤,被诊断为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等伤情。事后,柴某联系顾某核实相关情况,但顾某拒绝配合。后柴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顾某赔偿其因救助顾某受伤产生的医药费等损失。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柴某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等人身利益
②柴某因主动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受伤,有权依法主张适当补偿
③柴某诉讼过程中可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④出于公平合理,顾某作为受益人应对柴某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8. 刘某与甲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以其购置的汽车办理抵押登记,并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了汽车贷款。合同签署后,刘某不按期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甲公司多次催告后,仍未偿还,双方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案涉汽车的使用价值
②刘某不履行债务时,甲公司有权以拍卖该汽车的价款优先受偿
③甲公司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刘某所在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对该汽车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方某在某票务平台同时在线购买两张演唱会门票。票务须知载明:购票后48小时内可办理无条件退票。在销售阶段同一购票人、同一购票账户仅享有一次退票权益。因行程有变,方某向平台申请退票,其中一张退票成功,另一张被拒绝退票。经方某多次请求,该平台仅向方某退还第二张票款的80%。双方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票务须知属于格式条款,若不合理免除平台责任则条款无效
②平台未经方某同意变更退款比例,违反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③若方某能证明行程变更因不可抗力所致,则平台应全额退款
④方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协会责令平台退还剩余票款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10. 某小区徐某等同单元业主一致签字同意以全玻璃方式增设电梯,于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单元楼道张贴意见征集单、公示、承诺及图纸等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后获主管部门审批并开工。北楼业主石某以影响采光为由,多次阻挠施工,导致项目停工。为此,徐某等业主与石某产生纠纷。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加装电梯工程侵害了石某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②双方业主应本着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③石某的行为导致项目停工,应当承担排除妨碍、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
④民事权利有限制,若加装电梯影响石某采光,徐某等应对此进行适当补偿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周女士是某小区业主,2024年3月,小区的感应门发生了故障。物业公司用绳子绑住感应门,让大门一直处于敞开状态。一月后,小区的感应门已修好,物业未及时告知业主便重新启用。当天,周女士因习惯大门敞开(以为仍被绑住),骑车疾驶进入,门突然关闭致其摔倒骨折。事后,周女士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物业公司在损害事实发生后无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物业公司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否则影响案件的审理
③周女士与物业公司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④周女士自身存在过错,故可以依法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12. 陈某与曾某婚后共同出资购得房屋,房屋登记于曾某名下,双方约定因房屋首付款为陈某父母所出,因此陈某享有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额,曾某享有房屋三分之一的份额。2020年,曾某将房屋以228万元的价格出售,房款为分期支付,曾某收到尾款后未告知陈某而将其大多用于炒股。现陈某以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出售房屋所获房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曾某炒股产生的收益应该归属于个人财产
③曾某侵害了陈某在夫妻共同财产上的平等支配权
④经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N公司享有“双美”商标专用权,拥有188家豆沙牛乳加盟商。同时,N公司许可L公司使用该商标。后L公司注册“市井婆”商标,开设228家门店。L公司加盟店在多地的商品和服务中同时使用前述两个商标。同时,L公司还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称“我们品牌正式升级为市井婆豆沙牛乳SINCE1980’S……”等内容。两公司发生争议。本案中( )
①L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的公告涉嫌虚假宣传,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②L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③N公司可以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任意选择其一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L公司的做法影响到“双美”商标识别功能的正常发挥,属于商标侵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白某通过微信转账在个体工商户李某经营的儿童乐园办理了年卡会员,双方口头约定年卡有效期为1年(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5日)。2024年2月1日,该游乐场停业。白某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该服务合同不成立,白某只能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②李某如不能证明停业系不可抗力导致,应当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相关责任
③白某有权主张按未履行期限比例退还相应预付费用
④如果合同未约定解除条款,白某无权请求解除合同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 B公司开发了一款剪辑软件,内置“AI一键成片”功能,用户输入相关内容后,可将影视作品切成3-7秒的短视频,并存储到服务器上直接向用户提供。A公司发现B公司未经许可,通过上述软件将A公司的某部古装剧切成视频片段,自行生成新视频或提供给用户作为素材生成新视频。A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3-7秒视频片段只要包含剧情关键镜头,即受著作权保护
②AI重组后的视频侵犯了A公司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③若B公司在收到A公司通知后立即删除涉案片段,可免除赔偿责任
④B公司未经许可切割影视作品并提供给用户,侵犯了A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6. 孙某(女)与朱某于2007年举办婚礼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2023年两人分手时因农村自建房(建于2015年)分割产生纠纷,双方均称建房费用主要由自己承担。法院审理后判决房屋归朱某(户籍方)所有,但需补偿孙某。该判决最可能的依据是( )
①同居期间共同所得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
②孙某非本村集体成员,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③根据优势证据规则,结合双方陈述及建房事实综合认定
④因物权归属应以出资为准,房产可按双方实际出资比例分割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7.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针对以下法律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村民A以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为抵押物,向B银行借款30万元;
村集体将15亩未开发土地发包给C,C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村民D将自家5亩林地的经营权质押给E合作社获得融资。
①E合作社实现质权时,可取得林地的所有权
②A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B银行可直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③C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可以依法再流转
④D设定的林地经营权质押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18. 12岁的小红在某游泳俱乐部报名参加游泳培训课程。某日课程结束后,小红在更衣室地面积水处滑倒摔伤,经诊断为腕骨骨折。小红家长遂起诉俱乐部,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学费等共计8万元。俱乐部则辩称:
课程已结束,更衣室管理属于物业公司职责;
更衣室已张贴“小心地滑”警示标识;
事发时无工作人员在场,但每30分钟会巡视一次;
家长未在约定时间接孩子,存在监护过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家长未按时接送构成过失可成为减轻俱乐部责任的主要因素
②物业公司与俱乐部的责任划分不影响对受害人的赔偿
③小红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身安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④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俱乐部需举证已尽合理义务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9. “旺旺仙贝”是旺旺公司休闲零食的主打产品。A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使用与“旺旺仙贝”相近似的包装、装潢,主要构图和设计基本相同,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此行为( )
①可能会挤占旺旺公司的市场份额
②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A公司的侵权行为
③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④违背了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规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0. 在有些情况下,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有些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下列案例适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是( )
①陶某购买了某花炮公司生产的烟花,燃放时致右眼受伤,陶某将花炮公司告上法庭
②人社局以李某未提供事故认定书为由中止工伤认定,李某不服遂提起诉讼
③唐某诉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对于合同是否订立产生争议,程某认为合同未订立,唐某主张合同已依法成立
④某公司建设项目开工后未采取措施隔离施工噪声,附近养鸡场鸡只大量死亡,养鸡场诉某公司至法院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21. 陈某向王某借款,A公司提供担保,陈某的两个儿子陈某甲与陈某乙为A公司股东。后因陈某未按约偿还全部借款本息,王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及A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审理,最终判决陈某向王某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A公司对陈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必须在二审判决没有生效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再审
②若陈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王某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③若A公司完成注销登记,则无民事主体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④陈某甲与陈某乙应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对该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2. 17岁的李同学在上学途中被一辆转弯未让行的车辆撞伤,导致其伤残及长达半年的学业中断。赔偿陷入僵局后,李同学父母诉至该区法院,法院立即启动特别程序,组建“1+N”调解团队,12小时内完成证据梳理与调解预案,联动司法鉴定中心18小时内明确十级伤残结论,促成保险公司通过“未成年人理赔直通车”7日内完成赔付……李同学在事故发生后第189天重返校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十级伤残结论是案件有力的书证
②法院启动的特别程序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③案件的解决反映了法律实施中的社会协同和多方共治的理念
④诉讼调解效率高,达成协议签字生效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23. A医院公开招标建设院区综合楼,B公司中标,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端。后因B公司管理混乱、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原因,导致施工进度滞后。双方遂签订了《终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就合同终止时间及已完工程的结算等问题申请仲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医院与B公司申请仲裁后,一裁终局且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②若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因合同纠纷产生的仲裁裁决,经法院认定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诉讼会导致当事人伤和气,仲裁往往成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4. 陈女士带6岁女儿张小某到理发店染发,染发前店家称染发剂安全无过敏,染发后张小某头皮瘙痒,医院诊断为皮肤过敏需治疗;陈女士认为染发剂存在质量问题并提出赔偿要求。纠纷涉及法律关系认定,其中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染发剂
②只有6岁的张小某无民事行为能力
③陈女士可以主张理发店承担违约责任
④理发店需对其侵权行为支付违约金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5. 下图为某干洗店张贴在店内的“顾客须知”,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顾客须知
1.顾客送衣物时,需详细告知衣服的面料及污渍情况,800元以上的高档服装需事先告知并进行登记。
2.若丢失取衣凭据需携带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
3.送衣后请于15日内取衣,超过一个月,店家有权自行处理衣物。
4.洗衣优惠卡一经办理不得退款。
①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本须知属于预先拟定、可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
③可能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致条款无效
④本须知没有与顾客协商,违背了绿色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6. 小赵经营一家手续齐全的旅馆,与老李的住宅正好相对,旅馆牌匾上的霓虹灯整夜亮着,严重影响了老李的休息,老李找小赵理论,要求小赵拆除霓虹灯,小赵拒绝,从而产生纠纷。针对此案例,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小赵虽拥有霓虹灯所有权,但老李有权拆除
②旅馆手续齐全,小赵的经营行为合法正当
③若小赵拒绝拆除,老李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护权益
④老李基于相邻关系,有权要求小赵排除妨碍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7. 10岁的小杰在小区公共区域骑自行车时,不慎撞上了邱某停放在消防通道的新车,导致车辆受损。经调查,小杰的父母已离婚,抚养权归父亲周某,事发时小杰实际上是由母亲林女士照顾,她曾多次提醒孩子注意骑行安全。邱某将小杰、周某及林女士告上法庭。本案中( )
①邱某违规停车存在过错,可减轻监护人赔偿责任
②10岁的小杰不应被列为被告
③林某与周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④林某没有抚养权且已尽到安全教育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8. 2002年,李某与张女士登记结婚,李某婚前育有一子李小某,婚后二人购置A房产。2015年李某病故,未立遗嘱。2023年,张女士与邻居小赵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小赵负责张女士的生养死葬,她去世后A房产归由小赵所有。2025年3月张女士去世,李小某主张A房产50%份额的处分权。关于A房产,按照法律规定( )
①小赵有权获得全部产权
②小赵取得张女士所拥有的份额
③李小某作为继子可继承张女士的份额
④李小某依法继承父亲份额,无权主张50%份额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9. 吕某就职某公司任销售员,因故于2021年8月离职。2022年10月21日,吕某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双方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其仲裁申请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提起劳动仲裁往往成为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优先选择
②吕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对于双方出现的劳动争议,吕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吕某的仲裁请求被驳回,可能是因为仲裁申请超过仲裁时效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0. 徐某将散装白酒包装成某著名品牌白酒,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线上低价销售,并以平台《用户行为规范》明确“交易成功后,不支持退换货”为由,拒绝退货退款。后徐某因销售假酒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该案例中( )
①徐某“搭便车”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
②“不支持退换货”侵害到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徐某侵犯权利人的专利权,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
④强化信用惩戒,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违法成本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1. 15周岁高中生袁某凭古装弹奏古筝视频走红后,瞒着父母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为期十年的独家合作协议,约定直播内容、报酬及违约金等。半年后袁某欲转型美妆主播遭到公司拒绝,她私自在另一社交平台开设新账号进行直播。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30万元违约金。对该案件的法律解释正确的是( )
①协议中就直播内容、劳动报酬的规定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法院会以合同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③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袁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④袁某因合同违约,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2. 张某在人行路上正常行走过程中,因接听电话减缓步速,李某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未注意到前方情况,不慎将张某撞倒,导致张某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张某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此案( )
①李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张某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
③张某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证据分类中的书证
④由李某住所地或事发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3. 某市场监管局以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为由,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超市经营者王某不服该处罚,拟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类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②王某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明确诉论请求和事实依据
③市场监管局不提交答辩状,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④市场监管局对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
34.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35. 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
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
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①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
②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③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2)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
36. 某校高二学生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模拟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以下是“庭审”的部分内容。
【“庭审”记录】
1.开庭准备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 ① 。
2.法庭调查
◆原告曹某:本人长期照顾孤寡老人高某,给予其精神抚慰和物质帮助,应有权继承高某的部分遗产。且高某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实为遗赠,两名见证人不符合要求,应属无效,薛某没有尽到对高某的扶养义务,应取消其获得遗赠的权利。
被告薛某:2018年高某与曹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2020年,高某解除了意定监护、撤销了遗赠财产给曹某的遗嘱,并公证。同时,高某与本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本人已经履行生养死葬义务,理应继承高某遗产。
◆原告出示部分视听资料证明自己长期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对高某予以照顾,……被告通过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证明已经履行生养死葬义务,……
3.法庭辩论
原被告就本案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4.合议庭评议
审判长宣布休庭,在休庭后依法评议。
5.宣告判决
本院查明,高某生前撤销意定监护协议和遗赠遗嘱后,曹某与高某在人身关系上不再有法律上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曹某主张自己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希望分得遗产,但该主张 ② 。高某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某生前的真实意愿,法律也未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签订需要有见证人在场。本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确认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其法律效力 ③ 。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 ④ 。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庭审”收获】
1.签署遗赠扶养协议时,要 ⑤ 。
2.司法公正可以 ⑥ 。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将上述笔记中划线处补充完整。
37. 【以案释法】
徐某在求职过程中了解到某电器公司正在招人,遂添加了该公司联系人的微信,在线沟通招聘细节。双方在微信聊天中就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休假规定、工资社保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明确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徐某入职后,该公司按照约定,定期为其缴纳社保、发放工资。
一年后,徐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按照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差额。双方产生争议,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需支付二倍工资。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
法院一审判决某电器公司无需向徐某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阅读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1)从合同书面形式条件看, 。
(2)从劳动合同的有效性看, 。
3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3年1月,李某的母亲原某在B经销处购买了一辆由A公司生产的电动三轮车(后经鉴定为正规三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2023年5月7日,原某骑行涉案车辆上班时与王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某死亡、两车损坏。交通部门认定,原某存在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公安部门出具的责任划分以商业险的50%进行了理赔。李某诉称,车辆的缺陷是原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原因,这导致其损失的保险金应由生产涉案车辆的A公司和B经销处赔偿。
《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第二十七条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害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产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险发生的方法。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李某主张,并说明理由。
3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国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旨在通过发布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裁判行为,同时兼顾成文法传统与司法实践需求。
2013年第11期Y杂志及其网站刊发洪某撰写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该文分为“在何处跳崖”“跳崖是怎么跳的”“敌我双方战斗伤亡”“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等部分,通过援引不同来源、不同内容的报刊资料,对“狼牙山五壮士”事迹中的细节提出质疑。
案涉文章发表后,“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葛某和宋某诉称,《细节》一文,以历史细节考据、学术研究为幌子,企图达到抹黑“狼牙山五壮士”英雄形象和名誉的目的,请求判令洪某停止侵权、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被告洪某辩称:案涉文章是学术文章,没有侮辱性的言辞,关于事实的表述有相应的根据,不是凭空捏造或者歪曲,不构成侮辱和诽谤,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利的表现,不构成名誉权的侵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被告洪某的辩称进行批驳。
4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随着数字化管理普及,企业通过微信群发通知、收回工号、关闭权限等方式变相解雇员工的情况时有发生。李某2022年入职A公司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025年3月,公司在未与李某协商的情况下,在微信工作群发布通知“因公司效益不好,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减员……薪资考勤及社保结算自通知之日止”。通知发出后,李某就被移出公司微信工作群。李某在工作期间业绩优异且并无过失,面对突然的“解雇”,李某困惑不已,在与公司沟通无果后,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劳动仲裁机构是否支持李某的请求,并说明理由。
4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法律不仅是维护权益的天平,更是守护生命的堤坝。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根据要求完成上述材料中的填空部分。
市民陆女士骑电瓶车撞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隔离固定物,摔入了机动车道内。此时恰逢一辆公交车即将驶过,面对突然拌入车道的卢女士,公交车司机杨先生立刻采取紧急刹车措施,车上乘客方女士由于惯性不幸摔倒受伤。方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交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1)公交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
公交公司认为陆女士骑行非机动车操作不当,造成车上乘客受伤,并导致公交公司财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陆女士赔偿公交公司财产损失14万余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陆女士虽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并非故意,不能适用民法典一般侵权责任的规定让其赔偿,驳回了公交公司的诉讼请求。公交公司当即表示要提起上诉。
(2)公交公司提起上诉的法律条件:
在视频中法官看到,事发时公交车的车速并不快,面对突然摔入机动车道的陆女士,公交司机杨先生的做法没有超出合理性,应认定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紧急避险的最基本原则:高度重视生命健康与人格尊严,当财产与人身权益发生冲突时,取后者;若涉及人身权益的冲突,则需要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判断其中权益取舍的合理性。
考虑到陆女士的实际情况,公交公司自愿减少赔偿金额,减轻陆女士的负担。最终,法院二审判决陆女士支付公交公司13.5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此案。法官仔细查阅卷宗,认为卷内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有寥寥数语,并不能全景复原真实事件。
(3)有效认定案件事实需要:
42. 2025年,某科技公司推出“AI虚拟教师”系统,该系统以“沉浸式名师课堂”为卖点,通过扫描全国500余名特级教师的公开授课视频、教案及学术论文,生成与教师本人高度相似的虚拟形象和教学风格,将虚拟教师的教学内容投放至在线教育平台,并收取课程费用。特级教师李老师发现,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其形象、教学语言和独特的“三步教学法”被完全复制,导致其线下课程投名量下降40%。李老师提起诉讼,科技公司辩称:“虚拟教师是技术创新成果,未直接使用真人教师的姓名或身份信息,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科技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
43. 2023年3月,00后大学生小李入职一家互联网公司担任程序员。工作期间,小李认真负责,参与公司多个重要项目,一直到年底,几乎没有休息日。2024年5月,因父亲病重,小李提前一周向直属领导王经理提交了书面年休假申请,并附上父亲病历照片。王经理以项目紧张、人手不足为由,拒绝了小李的休假请求。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小李于5月10日至14日回家照顾父亲。15日小李返回公司上班时,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以小李无故旷工5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评价该公司的做法。
44.
法槌声中的成长课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件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某中学组织学生前往当地人民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的威严与公正,以下是部分旁听记录。
【庭审记录】
1.开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审判人员①
2.法庭调查阶段
原告宣读诉状:诉称2025年3月25日中午12点左右,王小某(7周岁)在学校走廊与张小某(7周岁)玩耍,张小某将王小某推倒在地。经医院诊断为牙齿受损,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某小学及张小某父母共同承担治疗费。
被告张小某父母答辩:辩称二人只是游戏玩耍,没有伤害王小某的主观故意,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某小学答辩:辩称二人正常玩耍,事发突然,学校难以预料和预防。学校日常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以及家长进行安全防范、注意事项等的宣传教育,同时制定了从7:30至18:00期间各时间段校园各地点的详细值日安排。事发后,学校及时将王小某送医、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并多次组织双方家长协商。学校不应担责。
原告出示②用以证明权利受到侵害,学校出示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日常安全教育记录表等材料作为书证……
……
3.宣告判决阶段
本院查明……本院认为,张小某监护人应承担55%的责任,某小学③承担责任……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将庭审记录中划线处补充完整。
(2)公与平者,国之基址。结合本案的审理与判决,说明该诉讼案是如何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
(3)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写出一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相符的假言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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