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第六课 课时2 夫妻地位平等(课件PPT+Word教案)【步步高】2024-2025学年高二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教师用书(统编版 浙江专用)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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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类型 备课综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浙江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53 MB
发布时间 2026-04-17
更新时间 2026-04-17
作者 山东金榜苑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品牌系列 步步高·学习笔记
审核时间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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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夫妻地位平等 课时2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 课标要求: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1.明确夫妻关系的核心,准确理解夫妻平等的内涵,培养平等意识和家庭责任意识。 2.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例,理解夫妻人身关系及其主要表现,培育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 3.把握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置方法,运用财产关系的相关规定,明确财产归属,减少财产纷争。(重点) 学习目标 3 内容索引 新知导学 素养奠基 议题探究 素养形成 考向研析 素养提升 4 新知导学 素养奠基 1.夫妻关系 (1)内容: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_________。 (2)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_________”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3)要求: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______ _____的责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地位平等 家庭和 社会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1)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_____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_________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 ①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_____。 ②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_________。 姓名 扶养关系 自由 重要标志 想一想 夫妻平等就是指夫妻平摊家务吗? 提示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不是指夫妻要平均承担家务。平等不是均等,家务要合理分担。协商作出决定,一方不应独断专行。 1.夫妻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_________和夫妻一方的_________。 (2)夫妻双方可以_____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_________处理。 2.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_________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_________;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_____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 约定 法律规定 存续期间 劳务报酬 受赠 想一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提示 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3.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_________,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_____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_____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夫妻约定财产 (1)含义:夫妻可以在_________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_____形式。 (3)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______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财产 赔偿 专用 平等自愿 书面 相对人 想一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提示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互敬互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纠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 纠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但不是指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易错矫正 3.俗话说“男主外,女主内”,因此家庭义务应该由女方履行。 纠正: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 4.婚前一方创立的公司,婚后的经营收入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纠正: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易错矫正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离婚时需自己以个人财产偿还。 纠正: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借款应按照共同债务处理。 返回 易错矫正 议题探究 素养形成 陈某和李某为一对恩爱夫妻。丈夫陈某为一家公司高管,年薪颇丰,妻子李某工作时收入不高,生子后索性辞职全职照顾年幼儿子。家庭财务主要由妻子管理,夫妻商量新生儿随母亲姓李。陈某妈妈心怀不满,认为儿子挣钱多,理应掌握家庭财务权,中国传统是孩子随父姓,其孙子理应随儿子姓陈。 议题1:人身关系平等,夫妻婚姻幸福的前提 情境1 任务1 小组讨论:陈某妈妈的观点是否合理? 提示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陈某妈妈的观点是错误的,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因为工作原因,张某需要经常出差,其夫王某时有不满。后王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感情破裂,直至离婚。 情境2 任务2 小组讨论:从人身关系角度,说明王某存在什么过错? 提示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案例中的王某要求张某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是在干涉张某参加工作的自由。 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核心归纳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有一子小王,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李某欣然同意。为庆祝二人的结婚纪念日,双方从存款中取出一笔钱,为李某购买了一枚钻石戒指,价值人民币1万元。 议题2:财产关系平等,夫妻婚姻美满的保障 情境1 任务1 独立思考:李某名下的全部存款是否应归她一人所有? 提示 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存款虽在李某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任务2 小组讨论:李某的钻戒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提示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供夫或妻个人使用的生活消费品,如衣物、饰物等。由于这类财产在使用价值方面具有特殊性,不是夫妻双方通用或共用的生活用品,应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汽车等,虽属个人使用,但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李某的钻戒是夫妻共同财产。 王先生是一位上市公司的经理,年薪60万元人民币。2018年2月王先生与李女士登记结婚。婚后王先生利用个人的薪资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商品房,供二人共同居住。双方口头约定该商品房归王先生个人所有。后因双方感情破裂,李女士将王先生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王先生离婚并且要求将该商品房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情境2 任务3 小组讨论: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你认为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李女士关于平均分割商品房的诉求? 提示 (1)会支持。 (2)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的。按照法律规定,该案例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属于王先生与李女士的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李女士平均分割该房产的诉求。 正确认识夫妻财产约定 (1)约定的时间。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也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约定的主体。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作出约定。 (3)约定必须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胁迫、欺诈、乘人之危而作出的约定可以撤销。 (4)约定的范围。既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作出约定,也可对婚前财产作出约定。 核心归纳 (5)约定的内容。既可以约定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既可以约定部分共有,也可以约定部分各自所有。 (6)约定的方式。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最好采用公证形式。 (7)约定的优先力。夫妻对财产的特别约定是具有优先力的。 (8)约定的约束力。对当事人的约束;第三人知道约定内容时,对第三人有约束力。 核心归纳 返回 知识小结 考向研析 素养提升 例1 (2023·杭州高二下期中)《幼学琼林·夫妇》中强调:“夫妇和而后家道成。”温馨幸福的婚姻家庭既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关于婚姻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协议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 ③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④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考向一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 √ [学科素养:科学精神]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①错误。 解除夫妻关系协议是否有效,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了的,是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因此协议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表述不全,②错误。 考向二 夫妻共同财产 [学科素养:法治意识] 例2 (2024·湖北高考)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考向三 夫妻个人财产 [学科素养:法治意识] 例3 (2023·宁波高二下期中)甲与乙婚后育有一子丁。甲乙结婚时书面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甲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乙个人所有 B.丁10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的一架钢琴,所有权归丁所有 C.婚后甲出版书籍而取得的报酬,是夫妻共同财产 D.保护丁是甲与乙的义务而非权利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材料中夫妻二人的财产约定并未涉及生产经营收益,乙婚后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归乙个人所有,A错误。 丁年满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接受表姐赠与的一架钢琴,所有权归丁所有,B正确。 甲乙结婚时书面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甲个人所有,婚后甲出版书籍而取得的报酬,是甲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 甲与乙教育、保护其未成年的儿子丁,既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他们的义务,D错误。 返回 $ 课时2 夫妻地位平等 课标要求 学习目标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1.明确夫妻关系的核心,准确理解夫妻平等的内涵,培养平等意识和家庭责任意识。 2.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例,理解夫妻人身关系及其主要表现,培育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 3.把握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置方法,运用财产关系的相关规定,明确财产归属,减少财产纷争。(重点)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 (1)内容: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3)要求: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1)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 ①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②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想一想:夫妻平等就是指夫妻平摊家务吗? 提示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不是指夫妻要平均承担家务。平等不是均等,家务要合理分担。协商作出决定,一方不应独断专行。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2.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想一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提示 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3.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夫妻约定财产 (1)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想一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提示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互敬互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纠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 纠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但不是指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3.俗话说“男主外,女主内”,因此家庭义务应该由女方履行。 纠正: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 4.婚前一方创立的公司,婚后的经营收入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纠正: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离婚时需自己以个人财产偿还。 纠正: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借款应按照共同债务处理。 议题1:人身关系平等,夫妻婚姻幸福的前提 [情境1] 陈某和李某为一对恩爱夫妻。丈夫陈某为一家公司高管,年薪颇丰,妻子李某工作时收入不高,生子后索性辞职全职照顾年幼儿子。家庭财务主要由妻子管理,夫妻商量新生儿随母亲姓李。陈某妈妈心怀不满,认为儿子挣钱多,理应掌握家庭财务权,中国传统是孩子随父姓,其孙子理应随儿子姓陈。 任务1 小组讨论:陈某妈妈的观点是否合理? 提示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陈某妈妈的观点是错误的,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情境2] 因为工作原因,张某需要经常出差,其夫王某时有不满。后王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感情破裂,直至离婚。 任务2 小组讨论:从人身关系角度,说明王某存在什么过错? 提示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案例中的王某要求张某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是在干涉张某参加工作的自由。 核心归纳 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议题2:财产关系平等,夫妻婚姻美满的保障 [情境1]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有一子小王,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李某欣然同意。为庆祝二人的结婚纪念日,双方从存款中取出一笔钱,为李某购买了一枚钻石戒指,价值人民币1万元。 任务1 独立思考:李某名下的全部存款是否应归她一人所有? 提示 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存款虽在李某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任务2 小组讨论:李某的钻戒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提示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供夫或妻个人使用的生活消费品,如衣物、饰物等。由于这类财产在使用价值方面具有特殊性,不是夫妻双方通用或共用的生活用品,应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汽车等,虽属个人使用,但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李某的钻戒是夫妻共同财产。 [情境2] 王先生是一位上市公司的经理,年薪60万元人民币。2018年2月王先生与李女士登记结婚。婚后王先生利用个人的薪资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商品房,供二人共同居住。双方口头约定该商品房归王先生个人所有。后因双方感情破裂,李女士将王先生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王先生离婚并且要求将该商品房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任务3 小组讨论: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你认为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李女士关于平均分割商品房的诉求? 提示 (1)会支持。 (2)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的。按照法律规定,该案例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属于王先生与李女士的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李女士平均分割该房产的诉求。 核心归纳 正确认识夫妻财产约定 (1)约定的时间。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也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约定的主体。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作出约定。 (3)约定必须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胁迫、欺诈、乘人之危而作出的约定可以撤销。 (4)约定的范围。既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作出约定,也可对婚前财产作出约定。 (5)约定的内容。既可以约定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既可以约定部分共有,也可以约定部分各自所有。 (6)约定的方式。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最好采用公证形式。 (7)约定的优先力。夫妻对财产的特别约定是具有优先力的。 (8)约定的约束力。对当事人的约束;第三人知道约定内容时,对第三人有约束力。 考向一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学科素养:科学精神] 例1 (2023·杭州高二下期中)《幼学琼林·夫妇》中强调:“夫妇和而后家道成。”温馨幸福的婚姻家庭既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关于婚姻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协议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 ③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④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①错误。解除夫妻关系协议是否有效,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了的,是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因此协议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表述不全,②错误。 考向二 夫妻共同财产[学科素养:法治意识] 例2 (2024·湖北高考)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考向三 夫妻个人财产[学科素养:法治意识] 例3 (2023·宁波高二下期中)甲与乙婚后育有一子丁。甲乙结婚时书面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甲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乙个人所有 B.丁10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的一架钢琴,所有权归丁所有 C.婚后甲出版书籍而取得的报酬,是夫妻共同财产 D.保护丁是甲与乙的义务而非权利 答案 B 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材料中夫妻二人的财产约定并未涉及生产经营收益,乙婚后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归乙个人所有,A错误。丁年满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接受表姐赠与的一架钢琴,所有权归丁所有,B正确。甲乙结婚时书面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甲个人所有,婚后甲出版书籍而取得的报酬,是甲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甲与乙教育、保护其未成年的儿子丁,既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他们的义务,D错误。 达标检测 [分值:70分] 选择题1~16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下列体现夫妻地位平等的是(  ) ①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亲姓,可以随母亲姓 ②男主外、女主内,妻子不参与家庭重大事项的决策 ③夫妻双方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有互相抚养的责任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平等参与家庭重大事项决策,②错误;抚养是指长辈直系血亲抚育晚辈直系血亲的成长,扶养是指夫妻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负有提供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③错误。 2.古代遵循“夫为妻纲”,是由阶级社会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当今社会,随着现代生活的巨大变迁,调整过去的“夫为妻纲”为“夫妇和而后家道成”,这样才能理顺家庭关系,形成兴旺的幸福家庭。这要求(  ) ①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②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应坚持地位平等 ③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共同均等承担家庭责任 ④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和互谅互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夫妻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平等不是均等,①③错误。 3.在“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下,一个男人成功的标准,还是要看他的事业及赚钱养家的能力。据社科院的统计,全职爸爸的比例占全职家长的一成左右。全职爸爸(  ) ①体现了男女平等,是打破传统模式的体现 ②反映了女强男弱的婚姻关系 ③体现家庭分工自由,能成就美满婚姻 ④表明家庭美满比事业的成功更重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全职爸爸的比例占全职家长的一成左右,并不能反映女强男弱的婚姻关系,②错误;家庭美满和事业的成功同样重要,④错误。 4.朱某(男)与李某(女)因夫妻感情不和而被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朱丹随李某生活,朱某每月负担朱丹抚育费800元。2020年8月,李某经人介绍与本镇男青年赵某结婚,李某便擅自将孩子的姓氏更改为其再婚丈夫赵某的姓氏。当朱某获悉这一情况后,对其女儿的改姓十分不满,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更改女儿的姓氏,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要求李某将孩子的姓氏恢复为原姓氏,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为婚生女朱丹随李某生活,所以李某有权利私自更改孩子姓氏 ②因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所以李某有权利私自更改孩子姓氏 ③因为监护人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李某不能私自更改孩子姓氏 ④只有李某与朱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同时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氏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氏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李某未经朱某同意,擅自给女儿更改姓氏的行为是缺少法律依据的,①②错误,③④正确。 5.甲、乙于2023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此约定(  ) A.有效,法律对此未作规定,双方可以自愿约定 B.有效,法律规定了可以采取夫妻约定财产制 C.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D.无效,若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就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 答案 B 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夫妻可以采取约定财产制,通过约定决定财产的归属,甲、乙的约定是有效的,B正确,A、C、D错误。 6.2021年8月,甲与乙结婚。11月,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23年5月两人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 C 解析 尽管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但该房是供夫妻共同居住的,故买房的借款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C符合题意,A、B、D排除。 7.大林下周三就要结婚了,朋友对他说:“大林呀,我就劝你一件事,婚前一定要去做个财产公证,不然有你后悔的时候。”大林之前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他有些迟疑了。如果你是赞成方,你的理由是(  ) ①婚前财产本来就属于自己,做财产公证无可厚非 ②只有进行财产公证才更能体现夫妻关系平等 ③进行财产公证是增进夫妻感情的一剂良方 ④世事难测,如果婚姻有变故,最起码不会有那么多的麻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不是只有进行财产公证才更能体现夫妻关系平等,进行财产公证也不一定能增进夫妻感情,②③错误。 8.张三与李四离婚后,王五来找李四称:“你们离婚前,张三从我这里借了10万元,现在我联系不上他,这笔钱你来还吧。”李四郁闷地说:“钱是张三借的,我并不知情,我们已经离婚了,你找他还吧。”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李四是否需要偿还,要视借款用途而定 B.张三与李四已离婚,李四不必偿还借款 C.张三若以个人名义举债,李四就不必偿还 D.若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李四就不必偿还 答案 A 解析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是否需要偿还,要视借款用途而定,A正确,B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C错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所以李四是否需要偿还,还要考虑王五是否知道该约定,D错误。 9.(2024·浙江高三上阶段练习)何某与张某离婚时,未成年独子何甲随张某生活。后何某与李某登记结婚,两人婚后育有一子何乙。现何父将一套商品房赠与何某,并声明是赠与何某个人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何甲、何乙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②何甲随张某生活,何某失去了对何甲的监护权 ③若商品房出售,房款不属于何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 ④若何某去世,该商品房由何甲、何乙二人平均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资格,不因父母离婚而丧失,何某没有失去对何甲的监护权,②错误。何父把商品房赠与何某个人。若何某去世,法定继承人何甲、何乙、李某都有权继承。由于该商品房是何某个人财产,故何甲、何乙、李某平均继承该商品房,④错误。 10.(2024·浙江高二下阶段练习)2018年6月,柳某与罗某登记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柳某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罗某用个人积蓄投资股票获利5万元。2023年1月以来,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打算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发生争议。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股票获利5万元属于共同财产 ③两人婚后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④人民法院应当对双方离婚进行调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根据柳某与罗某的财产约定,不动产归共同所有,所以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柳某与罗某登记结婚,双方书面约定财产的归属,这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③正确。根据柳某与罗某的财产约定,购买的不动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股票获利5万元属于罗某个人财产,②错误。双方是协议离婚,不需要人民法院进行调解,④不符合题意。 11.下列事例符合法律要求且与法律分析对应一致的是(  ) ①妻子可要求孩子随母姓——夫妻人格独立 ②妻子应丈夫要求辞职在家当全职太太——夫妻地位平等,共担家庭责任 ③妻子在分娩后一年内是可以提出离婚的——法律保护婚姻自由 ④丈夫可按照自己意愿将个人工资收入赠与他人——平等的夫妻财产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丈夫要求妻子辞职在家当全职太太,违背夫妻地位平等原则,②错误;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不可以单方面处理共同财产,④错误。 12.齐女士与杨先生结婚后一直留在老家带孩子,是一个全职妈妈,而杨先生在外打拼。后来杨先生以夫妻性格不合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齐女士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杨先生从双方结婚之日起,按每月5 000元的标准为女方全职为家庭付出作出经济补偿等。人民法院对齐女士的经济补偿要求予以支持,同时否决了其他要求。人民法院的判决(  ) ①正确分割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促进社会和谐 ②意在增强夫妻的家庭责任意识,引导夫妻积极承担相互扶养的义务 ③考虑了长期在家付出的一方离婚后面临的就业等诸多现实问题 ④承认了女方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维护了女方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材料不涉及引导夫妻积极承担相互扶养的义务,②不选;养儿育女、照顾老人,夫妻之间的责任是共同的,如果有一方在家务劳动上付出更多,另一方应该承认其劳动对家庭的价值所在,但不是承认女方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④错误。 13.结婚前,小林向小王口头约定自己名下的一套婚前房产为共同财产。婚后,小林与小王将该房屋出租,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双方喜得一子后,小林要求小王在家做全职妈妈,但遭到了小王的拒绝。于是小林变卖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林的做法违背了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变卖前该套房屋属于小林的个人财产 ③小林经商获得的收益属于小林的个人财产 ④该房屋出租获得的收益属于小林的个人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小林要求小王在家做全职妈妈,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自由权,违背了夫妻关系的核心,①正确;本案中,变卖前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应属于小林的个人财产,②正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出租获得的收益、变卖后经商获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④错误。 14.王某(女)与张某(男)系夫妻关系,婚后2014年双方以张某的名义在C区购得房产一套。后来由于夫妻关系不和睦,二人经常吵闹甚至提出离婚。2022年,张某私自将位于C区的市值为149.56万元的房产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王某得知后向李某索要房子被拒绝,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该案例中(  ) ①涉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擅自处分该房产的行为无效 ②涉案房产登记在张某的名下属于张某个人财产,张某有权进行处理 ③王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该买卖行为无效,要求李某返还涉案房产 ④该房产已办理产权过户,李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已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处分的,属于无权处分,但如果购房的第三人是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价格的,则房屋购买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本案中李某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购买该房产,不属于善意取得,④错误。 15.2020年,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张某所有。2022年5月,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婚前张某用10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与李某结婚后房产升值为18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8万元。2021年10月张某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2年6月收到稿费2万元。另外李某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李某所有。以上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是(  ) ①张某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80万元 ②张某婚前房产婚后租金的8万元 ③张某稿费2万元 ④李某母亲留下的房产 A.①④ B.①③ C.②④ D.②③ 答案 A 解析 婚前财产的婚后自然升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张某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80万元属于张某个人财产,①正确;婚前房产,婚后进行出租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不符合题意;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所以张某稿费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不符合题意;李某母亲留下的房产是在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李某个人财产,④正确。 16.(2023·嘉兴高二下期中)中学生小张的爸爸婚前花了20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结婚后以300万元出售;爸爸婚前发表了小说一篇,结婚后获得稿酬10万元;婚后某公司求爸爸办事,给了“好处费”5万元;婚后夫妻共同存款50万元。后小张的爸爸生病去世,在整理遗物时,妈妈发现了一份遗嘱,遗嘱中写着将存款50万元留给在老家的小张的伯伯养老用。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张爸爸的遗产共价值330万元 ②小张爸爸的遗赠不具备完全法律效力 ③婚后获得的稿酬10万元属于共同财产 ④婚后出售商品房增值的100万元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售出得房款300万元系小张爸爸个人财产。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稿酬10万元,婚后夫妻共同存款50万元,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析产,其中的一半稿酬、一半存款,合计30万元为小张爸爸个人遗产。而某公司给爸爸的“好处费”5万元属于非法财产,不属于遗产。小张爸爸的遗产共价值330万元,①③正确,④错误。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案例中的伯父(为小张爸爸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小张爸爸对50万元存款的处置不属于遗赠,②排除。 17.(11分)李某与王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随后两人住进了李某于2018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因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必须在家看店,不准外出、不准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2022年3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1)从夫妻间的人身关系角度,说说本案中李某侵犯了王某的什么权利?(5分) (2)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6分) 答案 (1)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本案中李某强制要求王某不准外出、不准与同学交往,是对王某人身权(或身体权)的限制和干涉。 (2)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于2018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8.(11分)(2024·浙江高三上阶段练习)2012年丁某与刘某登记结婚。婚后,为方便刘某日常出行,丁某用其年终奖买回了一辆汽车并口头允诺该车归刘某所有。同时,他们还购置了一套商品房用于出租,登记在丁某名下。2018年7月,租客马某决定购买该套商品房,与丁某夫妇签订了合同并约定三个月后进行过户。岂料一个月后,丁某因急需用钱,私自将房子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赵某并帮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汽车的所有权归谁,并说明理由。(6分) (2)丁某与赵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5分) 答案 (1)归丁某夫妇共同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丁某用年终奖购买的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丁某只是口头允诺该车归刘某所有,汽车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有效。丁某与赵某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是一份有效合同。(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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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第六课 课时2 夫妻地位平等(课件PPT+Word教案)【步步高】2024-2025学年高二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教师用书(统编版 浙江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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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第六课 课时2 夫妻地位平等(课件PPT+Word教案)【步步高】2024-2025学年高二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教师用书(统编版 浙江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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