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法和法律、法的分类和渊源)
《经济法基础》(经济科学出版社)
上好课
1
教学目标
掌握法的概念、本质与核心特征,精准区分广义与狭义法律
1
熟记法律关系三要素的具体分类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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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法律事实的分类,掌握二者核心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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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法的形式、效力层级及基本分类,了解法律部门与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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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导入
“大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签合同、纳税、处理财务纠纷时,都会受到哪些规则约束?这些规则和我们会计工作有什么关系?”
3
情景导入
4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规范社会关系中人们基本行为的准则。
明确社会主体权利义务范围的规则
法
5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2.法律的概念
狭义的法律
广义的法律
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的含义
法的整体,即“法”。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等。
包括: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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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在法学理论中,法和法律差别:
但在实践中,人们对法和法律的概念往往不作严格区分。
法是特殊的规范体系,是一系列社会规则、原则以及概念等的结合,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而又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仅仅是法的形式之一,具有具体性、形象性的特点。
02
03
01
7
一、法和法律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 法的本质
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8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一、法和法律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 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
法的内容最终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自然条件
人口条件
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综合体
人类社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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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扩展
法的现象
深藏背后
法的本质
法存在的基础和发生变化的
决定性力量
深 刻
稳 定
通过抽象思维把握
层 次
统治阶级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内容最终由统治阶级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法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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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
是不是说统治阶级想制定什么样的法律就制定什么样的法律,被统治阶级在法律的制定方面是无能为力的?
【解析】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并不是说统治阶级的所有意志都能上升为法,或者统治阶级中任何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制定法。这个意志的内容归根到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例如,奴隶制法确认奴隶主对奴隶的人身占有,封建制法确认对农奴的半占有,资本主义法确认人身自由、契约自由等,都不是任何人的主观好恶所决定的,而是统治阶级赖以存在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客观要求。法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意味着法就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被统治 阶级的利益,这往往是被统治阶级进行反抗斗争的结果。统治阶级出于缓和阶级矛盾的考虑,会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出一定的让步。但这种让步只能是非根本利益上的让步,目的是为了实现统治阶级更为重要的、更为根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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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
成员违法犯罪是否就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解析】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但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的个人意志都能上升为法。这是因为,统治阶级的每个成员除有其共同利益外,还有各自的特殊利益, 法反映的只能是统治阶级共同的、根本的利益,统治阶级的每个成员也都必须守法,他们的违法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违法行为都是对统治阶级整体利益和根本 利益的侵害。统治阶级内部成员作出违法犯罪行为,说明他们企图把自己的个人利益和个人意志凌驾于整个阶级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意志之上,如果对这种行为听之任之, 最终必将从根本上危及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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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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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本质
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指国家意志/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一、法和法律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2.法的特征
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能直接成为法,它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和程序,即通过统治阶级建立的国家制定或认可,才能成为法。
注意: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也是统治阶级把自己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的两条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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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和法律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2.法的特征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守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
法的强制性是由国家提供和保证的,因而与一般社会规范的 强制性不同,如道德规范主要依靠社会舆论来实施,其强制性相对较弱。
1
法的国家强制力是以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作为后盾的,和国家制裁相联系,表现为对违法者采 取国家强制措施。
2
15
一、法和法律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2.法的特征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而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01
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因此法也具有利益导向性。
02
法具有为人们提供行为模式和标准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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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和法律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2.法的特征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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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该特征也被称为法的可预测性。
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知识小结
法的特征
国家意志性
国家强制性
规范性
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明确公开→可预测,普遍约束→普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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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一)法的分类
1.根本法和普通法。
这是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
根本法就是宪法,宪法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法立法的依据。
根本法
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普通法根据宪法确认的基本原则就某个方面或某些方面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普通法不能违反宪法。
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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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一)法的分类
2.一般法和特别法。
这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一般法是指在一国领域内对一般自然人、法人、组织和一般事项都普遍适用的法律。
一般法
特别法是指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或只对特定主体或在特定时期内或对特定事项有效的法律。
特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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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扩展
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划分是相对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合同编”的相 关规定与《民法典》“总则编”的相关规定相比,就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而《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关 于保险合同的规定,又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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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一)法的分类
3. 实体法和程序法。
这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
实体法是指具体规定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如《民法典》等。
实体法
程序法是指为了保障法律主体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
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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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扩展
对于具体的法律而言,其中往往既有实体法,又有程序法,如《公司法》中不仅规定了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也规定了相关主体行使权利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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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一)法的分类
4. 国际法和国内法。
这是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所作的分类。
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
国际法
国内法是指由特定的国家创制的并适用于本国主权所 及范围内的法律规则的总体。
国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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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一)法的分类
5. 公法和私法。
以法律运用的目的为划分的依据。
凡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为私法,如民法、商法。
凡是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为公法,如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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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一)法的分类
5. 公法和私法。
是按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状况予以划分的。
凡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例如调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民事、经济关系的法律。
凡是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家与自然人、法人之间的权力与服从关系的法律,就是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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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一)法的分类
6.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这是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所作的分类。
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文件。
成文法
不成文法是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规范,如习惯法、判例法等。
不成文法
注意: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时,习惯和判例中的内容不能作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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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
【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属于以法的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 )。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 实体法和程序法
【答案】C
【解析】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 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区别在于法律适用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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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小结
法的分类
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
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
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
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
公法和私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 的划分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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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二)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也称为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具体表现形态,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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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渊源的种类
国家机关不同
创制方式的不同
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二)法的渊源
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
(1)宪法
宪法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具有最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五次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宪法》作了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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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二)法的渊源
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
(2)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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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制定
全国人大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
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二)法的渊源
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
(2)法律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①国家主权的事项;
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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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二)法的渊源
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
(2)法律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④犯罪和刑罚;
⑤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⑥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 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⑦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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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二)法的渊源
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
(2)法律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⑧民事基本制度;
⑨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⑩诉讼制度和仲裁基本制度;
⑪必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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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二)法的渊源
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行政法规通常冠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名称,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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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二)法的渊源
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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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二)法的渊源
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
(5)特别行政区的法
《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特别行政区实行不同于全国其他地 区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因而在立法权限和法律形式上也有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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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二)法的渊源
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
(6)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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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分类和渊源
(二)法的渊源
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
(7)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属于国际法而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但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于我国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也有约束力。
注意:这些条约就其具有与国内法同样的拘束力而言,也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如《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40
互动环节
【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是( )
A. 行政法规
B. 宪法
C. 地方性法规
D. 部门规章
【答案】B
【解析】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其制定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省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等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制定。
41
互动环节
【单选题】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 )
A. 法律
B. 宪法
C. 行政法规
D. 地方政府规章
【答案】C
【解析】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为国务院;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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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小结
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省
市
县
乡
国务院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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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一、单选题
1. 法的本质是( )。
A. 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B. 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C. 社会各阶级意志的体现
D. 统治阶级个人意志的叠加
【答案】B
【解析】法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是国家意志,并非全体公民或个人意志简单相加,A、C、D表述错误。
44
课堂巩固
一、单选题
2.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 甲公司
B. 纳税义务
C. 货物
D. 税务机关
【答案】C
【解析】A、D属于法律关系主体,B属于法律关系内容,C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
45
课堂巩固
一、单选题
3. 下列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
A. 签订买卖合同
B. 地震导致货物毁损
C. 开具增值税发票
D. 办理银行开户
【答案】B
【解析】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B属于自然事件;A、C、D均是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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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二、多选题
1. 下列属于法的特征的有( )。
A. 国家意志性
B. 国家强制性
C. 规范性
D. 普遍约束性
【答案】ABCD
【解析】法的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普遍约束性,四个选项均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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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二、多选题
2.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
A. 主体
B. 内容
C. 客体
D. 法律事实
【答案】ABC
【解析】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组成;法律事实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原因,并非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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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二、多选题
3. 下列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A. 依法纳税
B. 订立劳动合同
C. 突发疫情
D. 公司注册登记
【答案】ABD
【解析】法律行为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A、B、D均属于有意识的活动;C属于法律事件。
49
课堂巩固
三、判断题
1. 狭义的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答案】√
【解析】狭义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广义法律等同于法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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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巩固
三、判断题
2. 法律权利可以放弃,法律义务也可以自愿不履行。( )
【答案】×
【解析】权利可放弃,但义务具有强制性,必须履行,不履行义务需承担法律责任。
51
课堂巩固
三、判断题
3.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答案】√
【解析】法的效力层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上位法效力优于下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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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小结
渊源 制定机关 举例
宪 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
法 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稀土管理条例》《住房租赁条例》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行署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苏州市公园管理办法》
其 他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渊源【注意】判决书不属于法的渊源
效力排序: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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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作业
1. 背诵本节课核心知识点,重点记忆法的特征、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事实分类;
2. 完成教材本节课后习题,标注错题并对照解析复盘;
3. 预习下一节《法律主体》内容。
课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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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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