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03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第一中学·期中)张大爷中年丧妻,自己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娘将儿子张某抚养成人。张某结婚后,其媳妇经常虐待张大爷,可儿子对此不闻不问。张大爷年老体弱,孤苦伶仃,他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反遭儿媳一顿臭骂,张某也无动于衷。假如你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可以这样说服张某夫妇( )
①从道德上讲,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权利
②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恩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
③遗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④告诉张某夫妇,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答案】C
【详解】①:从法律上讲而不是从道德上讲,赡养扶助是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不是权利,①排除。
②: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恩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②正确。
③:题干中强调的是虐待老人,而不是遗弃老人,③排除。
④:法律规定,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24-25高二下·湖南名校联考联合体·期中)7周岁的小红在甲商店购买了一款儿童玩具。小红在玩玩具时,玩具因质量问题爆炸导致小红轻伤。经查,该玩具由乙公司生产,甲商店销售。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红的父母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请求追究乙公司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②小红的父母应遵循“先裁后诉”原则,先申请商事仲裁,再到法院诉讼
③小红的健康权受到损害,乙公司和甲商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④如果提起诉讼,小红是原告,小红的父母是法定代理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市场经营等行为进行监管等行政方面事务,追究刑事责任应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小红的父母不能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追究乙公司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①不选。
②:“先裁后诉”并非此类案件的法定必经程序,小红因产品质量问题受伤,其权益受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②不选。
③: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小红健康权受到损害,作为生产者的乙公司和销售者的甲商店都应当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③正确。
④:7周岁的小红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诉讼中,小红是原告,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与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24-25高二下·湖南名校联考联合体·期中)徐某和妻子张某于2019年育有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儿子小徐。徐某在2023年5月与张某离婚后,对儿子不闻不问。小徐一直随母亲张某生活。2025年3月,张某以小徐名义将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每月支付抚养费。本案中( )
①张某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小徐名义起诉徐某
②法定义务不容推卸,法院应支持张某的主张
③徐某拒绝抚养儿子,法院应终止其探望孩子
④徐某因已离婚,对小徐不再负有法定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张某有权代理小徐起诉,①正确。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法院应支持张某的主张,②正确。
③:探望权与抚养费义务是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徐某拒绝支付抚养费可通过强制执行解决,但法院不能直接终止其探望权,除非其探望行为损害子女利益,③说法错误。
④: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消灭,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4.(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望城区第一中学·期中)伴随《民法典》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应司法解释中,对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他人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订立书面协议事先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后,协议的任何一方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前请求解除协议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协议确定的监护人无正当理由请求解除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②其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方为被监护人,义务方为监护人
③这一补充规定是对监护协议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的限制
④子女与父母之间存在继承关系,不能担任父母的意定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他人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订立书面协议事先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后,协议的任何一方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前请求解除协议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协议确定的监护人无正当理由请求解除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表明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这一补充规定是对监护协议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的限制,①③入选。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中其民事法律关系的监护人既有权利又有义务,②排除。
④: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和组织协商订立,④不选。
故本题选B。
5.(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2012年初.王某、李某夫妻俩与两个儿子达成了《老人分包赡养协议》.约定:长子王某北负责赡养母亲,二儿子王某南负责赡养父亲,各自养老送终,互不干涉。2012年6月底,王某因病去世,丧事由二儿子操办。2014年6月,李某得重病住院治疗,先后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因王某北家中经济条件相对困难.无力独自承担昂贵的医疗费,李某便要求二儿子也承担一部分医疗费,没想到,二儿子以赡养协议有明确约定为由拒绝承担医疗费。无奈之下,李某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分担医疗费42000元。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①原告夫妇与两个儿子达成的《老人分包赡养协议)有效,二儿子无需承担医疗费
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以通过协议免除或者转让
③两儿子将老人分包赡养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④二儿子如果放弃遗产继承权,是可以不承担母亲的医疗费用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②③④:《民典法》第26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上述规定表明: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以通过协议免除或者转让。本案中两被告将老人分包赡养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故②③正确,①④错误。
故本题选B。
6.(24-25高二下·湖南名校联考联合体·期中)王先生父母双亡、早年丧偶,仅育一子王甲。2020年王先生与邻居小李签订协议,约定小李负责给其养老送终,王先生去世后名下房产归小李所有。2023年王先生自书遗嘱,声明存款50万元归侄子张某所有。2025年2月王先生去世后,其子王甲要求继承全部遗产,小李和张某分别主张权利。本案中( )
A.王甲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应继承全部遗产
B.小李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取得房产,存款50万元按遗嘱由张某取得
C.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冲突,均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
D.张某非法定继承人,遗嘱无效,存款由王甲继承
【答案】B
【详解】A: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小李与王先生签订协议并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房产应归小李所有。王甲不能继承全部遗产,A不符合题意。
B:遗赠扶养协议覆盖房产(小李履行义务可取得),王先生自书遗嘱将50万元存款遗赠给侄子张某,张某虽非法定继承人,但遗嘱合法有效(自书遗嘱无需公证),存款应按遗嘱由张某取得,B符合题意。
C:协议与遗嘱无内容相抵触的部分,处分的是不同财产(房产、存款),二者均有效,C不符合题意。
D:遗赠对象不包括法定继承人,张某非法定继承人,但遗嘱有效,张某通过遗赠获得存款,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7.(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第一中学·期中)张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某一、张某二,均已另成家立户。后夫妻二人领养张某三。张某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载明“承包地块总数为5亩,家庭成员共3人,成员姓名为张某、林某、张某三”。张某去世后,张某一、张某二作为原告,将张某三诉至法院,要求由林某继承张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50%,余下50%由三子平均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②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权益的必要条件
③为保障养子女基本生活,张某可通过遗赠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张某三
④张某去世后,张某三与林某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经营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虽然张某去世,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像一般的个人财产那样作为遗产直接继承。在承包期内,由本户内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所以说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的说法错误,①不选。
②:承包经营权的确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只有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才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权益的必要条件。材料中合同载明家庭成员为张某、林某、张某三,他们基于户内成员身份对案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②正确。
③:遗赠是自然人通过遗嘱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张某三是张某的养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不能通过遗赠方式获得张某的财产,③错误。
④:张某去世后,林某和张某三作为户内成员,对案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的方式,他们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经营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24-25高二下·湖南三湘名校教育联盟·期中)长沙姑娘小美是家中的独生女,小美父母为了给小美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在长沙购买了一套148平方米、价值300万元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美父亲名下,后来小美父母先后去世(此时小美的祖母和外祖母都在世)。小美、小美的祖母和外祖母分别能够分得的遗产是( )
A.300万元、0元、0元
B.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
C.1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D.200万元、50万元、50万元
【答案】C
【详解】ABCD:首先对小美父母的300万进行平均分配,其次将小美父亲的150万平均分给小美母亲、小美、小美的祖母,然后将小美母亲200万平均分给小美和小美的外祖母。小美:50万+100万=150万;小美的祖母:50万;小美的外祖母:100万,C正确,ABD排除。
故本题选C。
9.(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老王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其单独所有的一幢四层小楼,分给妻子卢女士和儿子小王各两层,前提是卢女士不得再婚,如果再婚即表示放弃继承,则该财产由小王继承;同样小王将来要赡养卢女士,如不赡养,则不得继承属于她的那两层房子。老王去世2年后,卢女士想要再婚,小王拿出遗嘱把卢女士告上了人民法院,要求其放弃房屋继承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王有权自主支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屋,其遗嘱合法有效
B.小王的诉求正当,卢女士如果再婚应该放弃继承两层房屋
C.老王遗嘱所附义务损害了卢女士的合法权益,该部分遗嘱无效
D.老王生前所立遗嘱无效,卢女士和小王都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
【答案】C
【详解】ABC:民事主体行使民事合法权益时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老王以不得再婚为条件约束卢女士的婚姻自由,损害了卢女士的合法权益,其所附的条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故老王遗嘱合法有效表述错误,并且小王诉求不当,C项正确,A、B项错误。
D:部分条件无效并不等于该遗嘱全部无效,其他有效部分,仍应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处理,D项错误。
故本题选C。
10.(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柳某与严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严某为再婚,与前夫育有严甲、严乙两名子女。其中,严甲已满17周岁,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严乙年幼,由柳某、严某共同抚养。2024年,严某去世。柳某年近八旬,缺乏劳动能力,在养老问题上与两名继子女产生矛盾,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继子女给付生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严、柳结婚时严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给付柳某的生活费应由继子女均摊
③严甲可按其经济状况决定是否扶养柳某
④法院的判令需要考虑赡养人经济状况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严、柳结婚时严甲已满17周岁且外出务工独立生活,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排除。
②:严甲在柳某与严某结婚时已独立生活,柳某未对其进行抚养教育,严甲与柳某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也就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严乙在柳某与严某结婚时年幼,由柳某、严某共同抚养,严乙有赡养柳某的义务,所以给付柳某的生活费并非由继子女均摊,②排除。
③:严甲与柳某不存在抚养关系,无法定赡养义务,可按其经济状况决定是否扶养柳某,③正确。
④:法院判令赡养费用需考虑赡养人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1.(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临澧县第一中学·期中)阅读下面漫画,对漫画的理解正确的有( )
①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立口头遗嘱形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②遗嘱人所立的口头遗嘱,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够生效
③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以其他非口头形式再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④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口头遗嘱,体现出法律对家庭关系和谐的关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漫画中体现了老人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让医生转告其子女的行为。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立口头遗嘱形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以其他非口头形式再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因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①③正确。
②:遗嘱人所立的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够生效,②错误。
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体现出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家庭的和睦,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2.(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压岁钱”起源于汉朝,原意是为孩子祈福辟邪,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岁钱”逐渐演变成春节期间长辈给晚辈的一种祝福。那么,带着美好祝福的“压岁钱”应该属于谁,又由谁来支配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8周岁以下的孩子,“压岁钱”归孩子的监护人所有
②“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压岁钱”所有权归孩子
③未满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立支配“压岁钱”
④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②③:“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所有权归孩子;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支配“压岁钱”,需由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②③正确。
①: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监护人仅有权代为保管,①排除。
④: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3.(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2023年,刘先生借给赵先生50万元,赵先生给刘先生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3年后连本带息偿还。2024年10月,赵先生因故突然去世,赵先生的父母、妻子和儿子4人均称不知晓该借款事实,而且赵先生的遗产只有20万元,他们都放弃继承。无奈之下,刘先生将4人告上法庭。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50万元借款是赵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其妻子需承担清偿责任
②赵先生的父母和儿子明确放弃继承权,对赵先生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③刘先生起诉后,被告即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案件审理
④无论是谁继承了赵先生的遗产,都应该依法连本带息偿还50万元及利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②:根据民法典,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②正确。
③: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提交答辩状,但即使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民法院仍可继续审理案件,③正确。
①:虽然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这并不能直接推断出赵先生的妻子需承担清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排除①。
④: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无须承担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排除④。
故本题选C。
14.(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汩罗市第一中学·期中)某市一名8岁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中引发沼气爆炸,造成所处公共草坪上停放的多辆汽车玻璃破碎、车身凹陷。经调查,该化粪池周围无警示标识,也未采取防坠落或隔离措施。事后,车主们将男孩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男孩承担侵权责任,因其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后果发生
②酒店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其员工指挥受损车辆停放草坪
③化粪池管理者应承担补充责任,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④车主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其财产权遭受了严重侵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8岁男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男孩虽行为直接导致损害后果发生,但不是他自己承担侵权责任,而是其父母承担,①错误。
②:多辆汽车停放在公共草坪上说明酒店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其员工指挥受损车辆停放草坪,②正确。
③:化粪池管理者对化粪池负有管理义务,由于化粪池周围无警示标识,也未采取防坠落或隔离措施,存在管理上的过错,化粪池管理者应承担补充责任,③正确。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财产权的侵犯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除非涉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本案中车主的车辆玻璃破碎、车身凹陷,未涉及符合财产权受侵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特殊情况,所以车主不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5.(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明德中学·期中)2025年春节期间,一名11岁小男孩在马路上玩耍时,将鞭炮点燃后扔入窨井引发沼气爆炸,巨大的冲击波将井盖掀飞,砸坏了旁边停放的一辆小轿车。案发后,受损车主与该小男孩的监护人就相关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协商未果,受损车主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小男孩因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②监护人应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约束
③该小男孩的监护人应当承担对受损车主的侵权责任
④受损车主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为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错误。
②:在家庭教育中,监护人应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约束,②正确。
③: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该小男孩11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对受损车主的侵权责任,③正确。
④: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6.(24-25高二下·湖南衡阳市衡阳县第一中学·期中)5岁的何某在10岁哥哥的带领下,在A市独山子区荷花湖公园玩耍时,从湖边护栏缺口处钻入,不慎落水溺亡。事发后,何某的父母将A市独山子区城市管理局和负责公园安保工作的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赔偿92万元。经了解,荷花湖内设有观景平台和木栈道,且有木质护栏和警示标识,还有安保人员巡湖,但事发时,木质护栏已有多处损坏。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未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何某溺亡,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何某父母安排哥哥看护,已尽到家庭监护职责,无需再承担责任
④被告疏于防范与何某权益受损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应支持原告全部诉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本案中,被告作为荷花湖公园的管理人,虽已采取设置围栏、安排专人巡视等保障措施,但未能及时修复荷花湖周围护栏缺口,存在疏忽,属于未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①符合题意。
②:本案属于民事诉讼,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②符合题意。
③④:被告疏于防范与何某权益受损存在因果关系,但该案受害人何某年仅5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对危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放任两个孩子在湖边玩耍,未尽到监护责任,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③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7.(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铁路第一中学·期中)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
【详解】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
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故本题选D。
【点睛】
18.(24-25高二下·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中)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
②: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
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9.(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我国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选择“意定监护人”。“意定监护人”( )
①应当是其近亲属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
②在该老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③是与该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通过书面形式确定
④与成年子女一样要承担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照顾义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②③④: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非赡养义务,②③正确,①④排除。
故本题选B。
20.(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合法财产日益增多,遗产继承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针对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必须均等
②孙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不是必须均等,①错误。
②:孙子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②错误。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③正确。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1.(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第一中学·期中)2018年1月,张某与李某举行婚礼并在2个月后进行了结婚登记。2月,张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6月,李某的父母赠送给他们一套别墅。次年,张某以个人名义借款10万元用于住房装修。2021年两人合法收养一子张小某。2022年初,张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所购公寓和李某父母所赠别墅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张某以个人名义借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办理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张小某承担抚养教育义务
④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分歧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张某所购公寓是在结婚登记前,故属于张某个人财产,①排除。
②③:2021年两人合法收养一子张小某。2022年初,张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办理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张小某承担抚养教育义务,张某以个人名义借款10万元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③正确。
④:双方在子女抚养产生的分歧不适用于仲裁解决,④排除。
故本题选B。
22.(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市岳阳县第一中学·期中)张某与前夫育有一子李某。自2019年开始,张某因身患疾病需要人照顾,求助李某,李某不顾不理,并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的生活。张某后与保姆王某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见证下签订扶养协议书,约定由王某照顾张某并负责其生养死葬,张某则将其名下房屋遗赠给王某。协议签订后,王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张某离世。后王某依据协议书主张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时,遭到李某阻挠。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与王某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②李某对张某未履行抚养义务,丧失继承张某名下房屋的权利
③李某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应同王某共同继承张某名下房屋
④王某对张某尽了扶养义务,有权依据协议取得张某名下房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张某与保姆王某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见证下签订扶养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①正确。
②:李某对张某未履行赡养义务,不是抚养义务,而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但未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必然导致丧失继承权。除非张某在遗嘱中明确剥夺李某的继承权,否则李某仍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②错误。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张某已与王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王某依约履行了义务,所以王某应优先取得房屋,李某作为法定继承人在有遗赠扶养协议且已履行的情况下,不能同王某共同继承张某名下房屋,③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约定,扶养人履行扶养义务后,有权按照协议取得遗赠财产。王某依约履行了扶养义务,有权依据协议取得张某名下房屋,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3.(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汩罗市第一中学·期中)大学生小林在某小区担任法治宣传员志愿者期间,不少居民前来咨询:
甲:因工作调动需要,我准备与房东通过微信方式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乙:我是范某前妻,他生前病重时主要由我照料,我想继承他的遗产
丙:半年前老板向我借了2万元拒不归还,我打算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维权
丁:我弟弟在帮扶滚落电梯的张某时膝盖受伤住院,想通过法律援助请求赔偿
上述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甲和乙 B.甲和丁 C.乙和丙 D.丙和丁
【答案】C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甲:房屋租赁协议可以通过微信方式签订,属于书面合同,甲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
乙: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前妻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不能继承范某遗产,乙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丙:老板向员工借款不还,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维权,丙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丁:帮扶他人受伤,属于见义勇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丁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乙和丙。
故本题选C。
二、非选择题
24.(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望城区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8个继承纠纷典型案例,这是民法典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继承纠纷相关的典型案例。
在蔡某诉庞小某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中,戴某与第一任丈夫(1992年离世)生育庞小某,2017年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2019年起,戴某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人照护,求助庞小某遭拒,且庞小某不愿承担医疗费用。随后戴某与蔡某签订了协议书,约定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戴某生活起居、医疗及丧葬,戴某逝后房屋归蔡某。蔡某履约至戴某离世并处理丧葬,依协议主张房屋权利时,庞小某拒绝协助蔡某办理变更登记事宜并主张按法定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蔡某遂将庞小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取得戴某名下的房屋。
请运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会支持谁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会支持蔡某的主张,蔡某受遗赠取得戴某名下房屋。
①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扶养义务,在戴某死后也为其办理了殡葬等事宜,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房屋。
【分析】背景素材: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
考点考查:遗赠抚养协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家庭与婚姻,设问指向是法院会支持准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戴某与蔡某签订了协议书,约定蔡某作为扶养人→可运用遗赠扶养协议的内涵知识分析说明法院会支持蔡某主张。
有效信息②:庞小某不愿承担医疗费用并主张按法定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可运用法定继承与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知识,法院会支持蔡某主张。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5.(24-25高二下·湖南湘一名校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据悉,原告与被告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近年来,双方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等原因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破裂。2024年12月,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抚养孩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受理该案后,法官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主要集中在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上。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法官分别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关系,正确处理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另一方面,也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回忆过往美好时光,体谅彼此的付出和不易,并劝说双方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放下恩怨,好聚好散。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成见,心平气和地达成调解协议,为这段婚姻画上了句号。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上述矛盾的成功化解给我们的启示。
(2)目前,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对于调解的种类,有同学认为,调解可以分为诉讼调解、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该同学的划分是否合理。
【答案】(1)
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法官依据法律规定,明确双方在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方面的权利与义务,这启示我们在化解矛盾时要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处理结果合法合规。例如,在婚姻关系解除时,财产分割要遵循《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法官认真查阅案卷材料,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矛盾焦点,这体现了全面了解情况对于解决纠纷的重要性。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进行疏导,既讲清法律规定,又引导双方回忆过往美好、体谅彼此付出,启示我们在化解矛盾时,要综合运用法理和情理,不能只讲法不讲情。通过耐心沟通和合理引导,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说明调解是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能够在不伤和气的前提下妥善解决矛盾 。
化解矛盾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孩子抚养权问题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财产分割涉及夫妻双方的经济利益。这启示我们在处理纠纷时要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
(2)该同学的划分不合理。划分应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则,在同一次划分中,只能用同一个标准。诉讼调解是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的调解,诉讼外调解是在诉讼程序之外的调解,这是按照是否在诉讼程序内这一标准划分的;人民调解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调解,行政调解是由行政机关主持的调解,仲裁调解是由仲裁机构主持的调解,这是按照调解主体来划分的。该同学在一次划分中采用了“是否在诉讼程序内”和“调解主体”两个不同标准,犯了“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 。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诉讼案件成功化解矛盾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以和为贵选调解、明确外延的方法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启示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调解的原则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关系,正确处理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财产分割要遵循《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本案中,我们在化解矛盾时要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处理结果合法合规。
有效信息②: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回忆过往美好时光,体谅彼此的付出和不易,并劝说双方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放下恩怨,好聚好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进行疏导,既讲清法律规定。本案中,通过耐心沟通和合理引导,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说明调解是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能够在不伤和气的前提下妥善解决矛盾。
有效信息③:了解到双方矛盾主要集中在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上→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化解矛盾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法官从当事人双方的切身利益出发成功化解彼此矛盾,启示我们在处理纠纷时要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主体是该同学,要求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从为什么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调解可以分为诉讼调解、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可运用明确外延的方法知识,从划分的逻辑规则角度分析说明划分应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则,在同一次划分中,只能用同一个标准,该同学在一次划分中采用了“是否在诉讼程序内”和“调解主体”两个不同标准,犯了“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6.(24-25高二下·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沙某诉袁某探望权纠纷案基本案情
沙某系丁某的母亲,其独生子丁某与袁某婚后生育双胞胎男孩丁甲、丁乙。后丁某因病去世,丁甲、丁乙一直与袁某共同生活。沙某多次联系袁某想见孩子,均被袁某拒绝。沙某遂起诉请求每月1日、20日探望孩子,每次2小时。
裁判结果
某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原告沙某每月第一个星期探望丁甲、丁乙一次,每次不超过两小时,袁某应予配合。宣判后,袁某不服,提起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某校高二(1)班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结合本案展开探讨,部分同学观点如下:甲同学说:“本案中袁某不让沙某见孩子虽不近人情,但不违背民法基本原则。”
乙同学说:“沙某可以与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解决自己失独后的养老问题。”
丙同学说:“本案是民事诉讼,沙某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甲、乙、丙三位同学的观点。
【答案】①甲同学观点错误。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祖父母隔代探望属于父母子女关系的延伸,袁某不让沙某见孩子不符合我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公序良俗。
②乙同学观点正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沙某可以与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使自己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
③民事诉讼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是民事诉讼,丙同学在此观点上是正确的。但在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因此,沙某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而是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薪火相传有继承、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薪火相传有继承、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本案中袁某不让沙某见孩子虽不近人情,但不违背民法基本原则→可从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的角度,说明袁某的做法违背了民法典中平等、自愿、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不利于家庭和谐,因此甲同学的观点错误。
有效信息②:沙某可以与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解决自己失独后的养老问题→可从遗赠扶养协议的角度,说明沙某可以与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商好遗产继承和养老事宜,因此乙同学的观点正确。
有效信息③:本案是民事诉讼,沙某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可从诉讼类型和诉讼权利的角度,说明本案为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但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因此丙同学的说法片面。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7.(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明德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阿明与前妻育有一子小波,两人离婚后,阿明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了自己名下。之后,阿明与珠珠相识并同居,两人未婚生育一女小洁。后阿明因故去世,其财产仅余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此时小波26岁,小洁9岁。阿明去世前小波悉心照料陪护,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遗嘱,明确房产由儿子小波继承。小洁、珠珠不认可该遗嘱,遂诉至人民法院,认为二人有权继承阿明遗产,要求确认享有该房产的部分份额。小波辩称,阿明通过自书遗嘱方式将该房产指定由其继承,不应再根据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此案?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加以说明。
【答案】判决小洁继承该房产部分份额,剩余份额根据遗嘱由小波继承,珠珠无权继承遗产。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案中房产是阿明的遗产,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是阿明的真实意思表示,小波是阿明房产的合法继承人。②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阿明在订立遗嘱时,女儿小洁年纪尚幼,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阿明却未给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为充分保障小洁的合法权益,应为小洁保留房屋部分份额。③我国法律规定非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珠珠与阿明不是夫妻关系,因此无权继承阿明遗产。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以法官的身份,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如何判决材料中的案件。考生应首先明确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以及本案中遗嘱的合法性,进而说明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最后说明非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结合材料组织答案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阿明去世前小波悉心照料陪护,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遗嘱,明确房产由儿子小波继承→可运用遗嘱继承的知识分析说明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是阿明的真实意思表示,小波是阿明房产的合法继承人。
有效信息②:后阿明因故去世,其财产仅余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此时小洁9岁。→可运用遗嘱继承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女儿小洁年纪尚幼,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为小洁保留房屋部分份额。
有效信息③:阿明与珠珠相识并同居,两人未婚生育一女小洁。→可运用夫妻财产和法定继承的知识分析说明珠珠与阿明不是夫妻关系,因此无权继承阿明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8.(24-25高二下·湖南衡阳市衡阳县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老太与余某于1972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余甲,并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余某去世后,2006年,李老太立下自书遗嘱,将名下财产都留给儿子。2020年,因余甲长期定居国外生活,无人照料,年事已高的李老太与社区志愿者小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小王负责照顾李老太的生活起居、财产管理等,李老太去世后,房产赠予小王。
小王尽心尽力照顾李老太至其去世。但李老太去世后,余甲认为,李老太的自书遗嘱在先,房产应归其所有,遗赠扶养协议涉及财产赠予的部分无效。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余甲向社区提出调解申请,通过沟通,小王也愿意调解,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调解员通过走访医院及小区,了解到小王确实常年悉心照顾李老太,房产现估值100万元,通过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房产归小王所有,由他给余甲25万元作为补偿。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社区调解的合理性。
【答案】①李老太的自书遗嘱是其真实意愿的表示,该遗嘱有效。遗赠扶养协议是李老太基于自身需求和真实意愿签订的,且小王履行了相关义务,因此小王有权根据遗赠扶养协议享受遗赠的权利。
②在我国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继承,因此,房产可以归小王所有。
③但李老太房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在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时,先要对共同财产进行析产,房产的四分之一是余甲继承的遗产,需给余甲25万元作为补偿。
④该社区调解尊重事实,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与法律法规,有利于化解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合理性。
【分析】背景素材:财产继承与赠予纠纷
考点考查: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调解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调解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老太与小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小王负责照顾李老太的生活起居、财产管理等,去世后房产赠予小王→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继承。本案中,李老太基于自身需求和真实意愿与小王签订协议,且小王已履行相关义务,因此房产归小王所有。
关键词②:李老太与余某婚后共同购买一套房产,现估值100万元;经调解,由小王给余甲25万元作为补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约定或应当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应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后确定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本案中,自书遗嘱有效,但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先析产后继承,需给余甲25万元作为补偿。
关键词③:双方就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员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通过第三方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本案中,社区调解尊重事实和当事人权利,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合理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9.(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铁路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男)与吴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共生育二子二女。1961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王某从A省返回J省工作生活,四个子女从未探望、赡养过王某。2003年,在王某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王某与居委会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载明由于历史等原因,王某一直独身,虽有兄弟姐妹,但由于工作忙、距离远,照顾不便,由居委会按“五保户”待遇负责王某的日常生活、养老至寿终,王某的财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协议签订后,居委会一直安排专人照顾王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王某94岁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事。王某的四个子女在得知王某去世的消息后,从外地赶回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王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王某的财产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由居委会处置。
②王某在其弟弟妹妹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了合法的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居委会按照协议承担了对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有享有王某遗赠的权利。
④王某四个子女从来探望、赡养过王某,不应继承王某遗产。
【分析】背景素材:遗赠扶养协议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为“说明王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包括两个小问题,第一小问是王某的遗产如何处理,第二小问承接第一小问,说明理由。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四个子女从未探望、赡养过王某。2003年,在王某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王某与居委会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签订后,居委会一直安排专人照顾王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王某94岁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事→可调用的法理依据:遗赠抚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王某的财产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由居委会处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30.(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汩罗市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戴某与第一任丈夫生育庞小某,丈夫于1992年离世。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17年离婚。2019年开始,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求助庞小某,庞小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戴某随后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蔡某处理完戴某的丧葬事宜,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庞小某拒绝协助蔡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事宜。蔡某遂将庞小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取得戴某名下房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蔡某的起诉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蔡某的起诉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如下:
①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②蔡某在签订协议后,按照约定履行了对戴某的扶养义务,包括照顾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及处理丧葬事宜。
③庞小某作为戴某的子女,在戴某需要照顾时拒绝承担赡养责任,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子女应尽的义务。
④由于蔡某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中的义务,他有权在戴某去世后依据协议取得其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庞小某拒绝协助办理房屋变更登记,违反了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蔡某依据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及实际履行情况,有权请求法院支持其取得戴某名下房屋的主张。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法定继承、遗赠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蔡某的起诉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考生首先要分析蔡某的诉求,然后结合材料中的法律事实,用所学知识加以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戴某随后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可用遗赠与法定继承的知识分析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有效信息②: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可用合同的知识分析蔡某履行合同义务。
有效信息③: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求助庞小某,庞小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可用继承的相关知识分析庞小某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子女应尽的义务。
有效信息④:蔡某处理完戴某的丧葬事宜,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庞小某拒绝协助蔡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事宜→可用遗赠的知识分析蔡某有权在戴某去世后依据协议取得其名下房屋的所有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汩罗市第一中学·期中)小王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王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王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王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小王能提供培训机构违法收费的证据,证明合同无效,则法院会支持其诉求
②因为这笔花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一方无权单独做决定,法院会支持其诉求
③因为该笔花销数额较大,不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④如果审判人员与培训机构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的,小王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如果小王能提供培训机构违法收费的证据,证明合同无效,则法院会支持其诉求,①正确。
②:这笔花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用于子女教育属于日常生活所需,妻子有权决定,法院不会支持其诉求,②错误。
③:“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该笔花销是用于日常生活需要,妻子具有代理权,因此当时签订合同属于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该合同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
④:如果审判人员与培训机构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的,小王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汩罗市第一中学·期中)在芳芳二十周岁生日宴上,芳芳喜欢上了比自己大两岁的大军(芳芳姑妈的孙子)。两人偷偷相处半年后决定领证结婚但不通知家人,不办酒宴,由于大军工作繁忙,芳芳便自己拿着双方证件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由此可知( )
①只有男女双方正式摆过酒宴,才算结婚
②芳芳和大军是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
③大军还没有达到法定的婚龄,婚姻无效
④芳芳独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不合程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只有男女双方履行登记手续,才算结婚,①错误。
②: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但芳芳与姑妈的孙子是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禁止结婚范围,②正确。
③:芳芳二十周岁,大军比芳芳大两岁,已经达到了男二十二岁的法定结婚年龄,③错误。
④: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办理,芳芳独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不合程序,④正确。
故本题选C。
3.(24-25高二下·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中)小丽与大伟于2012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2019年大伟与崔某发生婚外恋情。后大伟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及现金等方式赠与崔某10余万元,还购买手机、项链、戒指、手表等物品。小丽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崔某对其取得的赠与应全额返还。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大伟和崔某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赠与行为无效
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都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③大伟向崔某赠与大额款项违反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
④大伟与崔某之间大额款项赠与并不损害小丽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大伟与崔某发生婚外恋情,二人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大伟向崔某赠与大额款项违反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故赠与行为无效,①③正确。
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不都是夫妻共同所有,②说法绝对。
④:大伟向崔某赠与大额款项违反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损害了小丽的合法权益,④错误。
故本题选B。
4.(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明德中学·期中)楼某和赵某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2021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楼某名下。2023年8月,赵某与楼某感情破裂,楼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甲公司签署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可获得10万元专利转让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贷款所购房屋是楼某个人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
②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
④楼某起诉离婚后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因此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①排除,②正确。
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起诉离婚没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④排除。
故本题选C。
5.(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汩罗市第一中学·期中)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6.(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铁路第一中学·期中)邓某(男)与林某(女)经人介绍相恋,次年两人登记并举办婚礼。婚后二人因感情不合而协议离婚。但是,他们二人在财产分割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确定属于邓某个人财产的有( )
①邓某使用林某的蚂蚁花呗购买的电动刮胡刀
②在进行协议离婚期间邓某获得发明专利费5万元
③二人共同居住的由邓某婚前全款购置的别墅
④婚后邓某在商场促销活动抽奖时获得的一辆电动自行车
A.③④ B.①③ C.①②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邓某购买的电动刮胡刀是个人用品,属于邓某个人财产,①正确。
②:协议离婚期间夫妻关系仍存在,邓某获得发明专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不合题意,排除。
③:婚前个人全额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③正确。
④:邓某婚后抽奖获取的电动自行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不选。
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
7.(24-25高二下·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中)某校法律宣讲团走进社区宣讲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刘某与妻子王某育有一子。王某酷爱游泳,暑假期间,瞒着刘某给儿子在甲培训班报了近2万元的游泳课程。刘某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故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
某日,王某去乙游泳馆游泳,她将手机和衣物放在游泳馆设置的储物柜里,按照提示锁好柜门。回来后,手机不见踪影。她找到游泳馆的赵经理要求赔偿,赵经理以馆内张贴的醒目标语“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协商不成,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当时示意朋友录制的自己与赵经理交涉的全过程录音,“曝光了”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姓名、照片。赵经理遂起诉王某,称王某发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公布其姓名、照片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法条链接】《民法典》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刘某认为合同无效的理由是否成立?
(2)乙游泳馆是否应该为王某丢失手机负责?
(3)法院是否支持赵经理的诉讼请求?
【答案】(1)不成立。理由: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对子女教育等日常共同事务中权利平等。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王某为孩子报名游泳课程属于日常教育支出,无需刘某单独同意,合同有效。
(2)乙游泳馆应为王某丢失手机负责。理由:游泳馆设置免责标语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游泳馆作为经营者,未妥善履行保管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3)法院不支持赵经理的诉讼请求。理由:王某发布交涉录音未捏造事实,不构成名誉侵权;赵经理的姓名、照片系公司网站公开信息,不属于隐私范畴,故未侵犯隐私权。
【分析】背景素材:某校法律宣讲团走进社区宣讲典型案例
考点考查:有效合同、夫妻地位平等、格式条款、诉讼、人身权利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法律评析类试题,要求分析材料中的刘某观点是否正确并给出理由,结合夫妻地位平等和合同有效的要件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刘某与妻子王某育有一子。王某酷爱游泳,暑假期间,瞒着刘某给儿子在甲培训班报了近2万元的游泳课程→结合夫妻关系和合同相关知识,明确合同有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法律评析类试题,要求分析乙游泳馆是否应该为王某丢失手机负责,结合合同相关知识,明确该合同存在不合理现象,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赵经理以馆内张贴的醒目标语“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为由拒绝赔偿→结合格式条款和民法原则相关内容,明确乙游泳馆应为王某丢失手机负责。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法律评析类试题,要求分析法院是否支持赵经理的诉讼请求,明确名誉权和隐私权是什么,侵权要件是什么,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当时示意朋友录制的自己与赵经理交涉的全过程录音,“曝光了”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姓名、照片。赵经理遂起诉王某→结合名誉权、隐私权相关内容,明确侵权要件不完备,不会支持诉讼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8.(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沅澧共同体·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与杨某曾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03年登记结婚,于2024年7月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陈某系杨某的亲戚。案涉房屋系杨某与李某婚后购买,登记在杨某名下。2023年3月,李某与杨某感情不和分居闹离婚,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将案涉房屋过户至陈某名下。李某至今一直居住在案涉房屋。陈某持不动产权证书以房屋所有权人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搬离并返还案涉房屋。在法院调查阶段,陈某主张以50万元价格购买案涉房屋。陈述50万元房款支付17万元现金,其余房款由债务抵顶。其明确表示无法提供买卖合同,对现金支付地点、款项来源,抵顶房款债务由来,陈某均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涉及交易关系取得不动产权,需要审查出卖人是否为有权处分,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房产是否办理过户登记,满足上述条件,买受人可取得房产所有权。上述三个条件中,出卖人为无权处分情形下,若买受人属于善意取得,仍可获得房屋所有权。若双方之间无合法有效买卖关系、未办理过户登记,二者条件缺少任何一个,则买受人无权取得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陈某的诉求。
【答案】法院不会支持陈某的诉求。
①夫妻财产关系平等,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该房屋系杨某和李某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无权单方面将案涉房屋过户至陈某名下。
②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陈某无法提交购房合同、款项支付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与正常房屋买卖交易不符,陈某与杨某之间房屋交易不真实,合同无效。
③法律规定涉及交易关系取得不动产权的,若双方之间无合法有效买卖关系,买受人无权取得所有权。因陈某与杨某不存在真实房屋交易,仅办理过户登记,陈某无法获得案涉房屋所有权。陈某非所有权人,无权要求李某返还房屋。
【分析】背景素材:房屋产权纠纷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订立合同学问大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主体是法院,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夫妻地位平等、订立合同学问大、保障各类物权的角度分析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陈某的诉求。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案涉房屋系杨某与李某婚后购买,杨某将案涉房屋过户至陈某名下→可运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从平等的财产关系的角度分析说明该房屋系杨某和李某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无权单方面将案涉房屋过户至陈某名下。
有效信息②:陈某明确表示无法提供买卖合同→可运用订立合同学问大的知识,从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角度分析说明陈某无法提交购房合同、款项支付无法作出合理解释,陈某与杨某之间房屋交易不真实,合同无效。
有效信息③:陈某持不动产权证书以房屋所有权人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搬离并返还案涉房屋。陈某明确表示无法提供买卖合同→可运用保障各类物权的知识,从房屋所有权的角度分析说明因陈某与杨某不存在真实房屋交易,无权要求李某返还房屋。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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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3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第一中学·期中)张大爷中年丧妻,自己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娘将儿子张某抚养成人。张某结婚后,其媳妇经常虐待张大爷,可儿子对此不闻不问。张大爷年老体弱,孤苦伶仃,他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反遭儿媳一顿臭骂,张某也无动于衷。假如你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可以这样说服张某夫妇( )
①从道德上讲,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权利
②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恩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
③遗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④告诉张某夫妇,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2.(24-25高二下·湖南名校联考联合体·期中)7周岁的小红在甲商店购买了一款儿童玩具。小红在玩玩具时,玩具因质量问题爆炸导致小红轻伤。经查,该玩具由乙公司生产,甲商店销售。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红的父母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请求追究乙公司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②小红的父母应遵循“先裁后诉”原则,先申请商事仲裁,再到法院诉讼
③小红的健康权受到损害,乙公司和甲商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④如果提起诉讼,小红是原告,小红的父母是法定代理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4-25高二下·湖南名校联考联合体·期中)徐某和妻子张某于2019年育有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儿子小徐。徐某在2023年5月与张某离婚后,对儿子不闻不问。小徐一直随母亲张某生活。2025年3月,张某以小徐名义将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每月支付抚养费。本案中( )
①张某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小徐名义起诉徐某
②法定义务不容推卸,法院应支持张某的主张
③徐某拒绝抚养儿子,法院应终止其探望孩子
④徐某因已离婚,对小徐不再负有法定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望城区第一中学·期中)伴随《民法典》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应司法解释中,对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他人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订立书面协议事先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后,协议的任何一方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前请求解除协议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协议确定的监护人无正当理由请求解除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②其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方为被监护人,义务方为监护人
③这一补充规定是对监护协议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的限制
④子女与父母之间存在继承关系,不能担任父母的意定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2012年初.王某、李某夫妻俩与两个儿子达成了《老人分包赡养协议》.约定:长子王某北负责赡养母亲,二儿子王某南负责赡养父亲,各自养老送终,互不干涉。2012年6月底,王某因病去世,丧事由二儿子操办。2014年6月,李某得重病住院治疗,先后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因王某北家中经济条件相对困难.无力独自承担昂贵的医疗费,李某便要求二儿子也承担一部分医疗费,没想到,二儿子以赡养协议有明确约定为由拒绝承担医疗费。无奈之下,李某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分担医疗费42000元。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①原告夫妇与两个儿子达成的《老人分包赡养协议)有效,二儿子无需承担医疗费
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以通过协议免除或者转让
③两儿子将老人分包赡养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④二儿子如果放弃遗产继承权,是可以不承担母亲的医疗费用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4-25高二下·湖南名校联考联合体·期中)王先生父母双亡、早年丧偶,仅育一子王甲。2020年王先生与邻居小李签订协议,约定小李负责给其养老送终,王先生去世后名下房产归小李所有。2023年王先生自书遗嘱,声明存款50万元归侄子张某所有。2025年2月王先生去世后,其子王甲要求继承全部遗产,小李和张某分别主张权利。本案中( )
A.王甲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应继承全部遗产
B.小李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取得房产,存款50万元按遗嘱由张某取得
C.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冲突,均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
D.张某非法定继承人,遗嘱无效,存款由王甲继承
7.(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第一中学·期中)张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某一、张某二,均已另成家立户。后夫妻二人领养张某三。张某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载明“承包地块总数为5亩,家庭成员共3人,成员姓名为张某、林某、张某三”。张某去世后,张某一、张某二作为原告,将张某三诉至法院,要求由林某继承张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50%,余下50%由三子平均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②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权益的必要条件
③为保障养子女基本生活,张某可通过遗赠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张某三
④张某去世后,张某三与林某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经营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4-25高二下·湖南三湘名校教育联盟·期中)长沙姑娘小美是家中的独生女,小美父母为了给小美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在长沙购买了一套148平方米、价值300万元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美父亲名下,后来小美父母先后去世(此时小美的祖母和外祖母都在世)。小美、小美的祖母和外祖母分别能够分得的遗产是( )
A.300万元、0元、0元
B.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
C.1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D.200万元、50万元、50万元
9.(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老王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其单独所有的一幢四层小楼,分给妻子卢女士和儿子小王各两层,前提是卢女士不得再婚,如果再婚即表示放弃继承,则该财产由小王继承;同样小王将来要赡养卢女士,如不赡养,则不得继承属于她的那两层房子。老王去世2年后,卢女士想要再婚,小王拿出遗嘱把卢女士告上了人民法院,要求其放弃房屋继承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王有权自主支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屋,其遗嘱合法有效
B.小王的诉求正当,卢女士如果再婚应该放弃继承两层房屋
C.老王遗嘱所附义务损害了卢女士的合法权益,该部分遗嘱无效
D.老王生前所立遗嘱无效,卢女士和小王都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
10.(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柳某与严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严某为再婚,与前夫育有严甲、严乙两名子女。其中,严甲已满17周岁,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严乙年幼,由柳某、严某共同抚养。2024年,严某去世。柳某年近八旬,缺乏劳动能力,在养老问题上与两名继子女产生矛盾,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继子女给付生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严、柳结婚时严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给付柳某的生活费应由继子女均摊
③严甲可按其经济状况决定是否扶养柳某
④法院的判令需要考虑赡养人经济状况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临澧县第一中学·期中)阅读下面漫画,对漫画的理解正确的有( )
①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立口头遗嘱形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②遗嘱人所立的口头遗嘱,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够生效
③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以其他非口头形式再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④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口头遗嘱,体现出法律对家庭关系和谐的关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压岁钱”起源于汉朝,原意是为孩子祈福辟邪,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岁钱”逐渐演变成春节期间长辈给晚辈的一种祝福。那么,带着美好祝福的“压岁钱”应该属于谁,又由谁来支配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8周岁以下的孩子,“压岁钱”归孩子的监护人所有
②“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压岁钱”所有权归孩子
③未满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立支配“压岁钱”
④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2023年,刘先生借给赵先生50万元,赵先生给刘先生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3年后连本带息偿还。2024年10月,赵先生因故突然去世,赵先生的父母、妻子和儿子4人均称不知晓该借款事实,而且赵先生的遗产只有20万元,他们都放弃继承。无奈之下,刘先生将4人告上法庭。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50万元借款是赵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其妻子需承担清偿责任
②赵先生的父母和儿子明确放弃继承权,对赵先生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③刘先生起诉后,被告即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案件审理
④无论是谁继承了赵先生的遗产,都应该依法连本带息偿还50万元及利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汩罗市第一中学·期中)某市一名8岁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中引发沼气爆炸,造成所处公共草坪上停放的多辆汽车玻璃破碎、车身凹陷。经调查,该化粪池周围无警示标识,也未采取防坠落或隔离措施。事后,车主们将男孩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男孩承担侵权责任,因其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后果发生
②酒店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其员工指挥受损车辆停放草坪
③化粪池管理者应承担补充责任,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④车主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其财产权遭受了严重侵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明德中学·期中)2025年春节期间,一名11岁小男孩在马路上玩耍时,将鞭炮点燃后扔入窨井引发沼气爆炸,巨大的冲击波将井盖掀飞,砸坏了旁边停放的一辆小轿车。案发后,受损车主与该小男孩的监护人就相关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协商未果,受损车主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小男孩因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②监护人应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约束
③该小男孩的监护人应当承担对受损车主的侵权责任
④受损车主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24-25高二下·湖南衡阳市衡阳县第一中学·期中)5岁的何某在10岁哥哥的带领下,在A市独山子区荷花湖公园玩耍时,从湖边护栏缺口处钻入,不慎落水溺亡。事发后,何某的父母将A市独山子区城市管理局和负责公园安保工作的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赔偿92万元。经了解,荷花湖内设有观景平台和木栈道,且有木质护栏和警示标识,还有安保人员巡湖,但事发时,木质护栏已有多处损坏。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未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何某溺亡,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何某父母安排哥哥看护,已尽到家庭监护职责,无需再承担责任
④被告疏于防范与何某权益受损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应支持原告全部诉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7.(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铁路第一中学·期中)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18.(24-25高二下·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中)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9.(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我国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选择“意定监护人”。“意定监护人”( )
①应当是其近亲属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
②在该老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③是与该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通过书面形式确定
④与成年子女一样要承担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照顾义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0.(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平高教育集团六校联考·期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合法财产日益增多,遗产继承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针对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必须均等
②孙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第一中学·期中)2018年1月,张某与李某举行婚礼并在2个月后进行了结婚登记。2月,张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6月,李某的父母赠送给他们一套别墅。次年,张某以个人名义借款10万元用于住房装修。2021年两人合法收养一子张小某。2022年初,张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所购公寓和李某父母所赠别墅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张某以个人名义借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办理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张小某承担抚养教育义务
④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分歧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2.(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市岳阳县第一中学·期中)张某与前夫育有一子李某。自2019年开始,张某因身患疾病需要人照顾,求助李某,李某不顾不理,并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的生活。张某后与保姆王某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见证下签订扶养协议书,约定由王某照顾张某并负责其生养死葬,张某则将其名下房屋遗赠给王某。协议签订后,王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张某离世。后王某依据协议书主张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时,遭到李某阻挠。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与王某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②李某对张某未履行抚养义务,丧失继承张某名下房屋的权利
③李某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应同王某共同继承张某名下房屋
④王某对张某尽了扶养义务,有权依据协议取得张某名下房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3.(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汩罗市第一中学·期中)大学生小林在某小区担任法治宣传员志愿者期间,不少居民前来咨询:
甲:因工作调动需要,我准备与房东通过微信方式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乙:我是范某前妻,他生前病重时主要由我照料,我想继承他的遗产
丙:半年前老板向我借了2万元拒不归还,我打算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维权
丁:我弟弟在帮扶滚落电梯的张某时膝盖受伤住院,想通过法律援助请求赔偿
上述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甲和乙 B.甲和丁 C.乙和丙 D.丙和丁
二、非选择题
24.(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望城区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8个继承纠纷典型案例,这是民法典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继承纠纷相关的典型案例。
在蔡某诉庞小某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中,戴某与第一任丈夫(1992年离世)生育庞小某,2017年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2019年起,戴某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人照护,求助庞小某遭拒,且庞小某不愿承担医疗费用。随后戴某与蔡某签订了协议书,约定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戴某生活起居、医疗及丧葬,戴某逝后房屋归蔡某。蔡某履约至戴某离世并处理丧葬,依协议主张房屋权利时,庞小某拒绝协助蔡某办理变更登记事宜并主张按法定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蔡某遂将庞小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取得戴某名下的房屋。
请运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会支持谁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25.(24-25高二下·湖南湘一名校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据悉,原告与被告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近年来,双方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等原因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破裂。2024年12月,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抚养孩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受理该案后,法官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主要集中在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上。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法官分别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关系,正确处理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另一方面,也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回忆过往美好时光,体谅彼此的付出和不易,并劝说双方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放下恩怨,好聚好散。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成见,心平气和地达成调解协议,为这段婚姻画上了句号。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上述矛盾的成功化解给我们的启示。
(2)目前,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对于调解的种类,有同学认为,调解可以分为诉讼调解、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该同学的划分是否合理。
26.(24-25高二下·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沙某诉袁某探望权纠纷案基本案情
沙某系丁某的母亲,其独生子丁某与袁某婚后生育双胞胎男孩丁甲、丁乙。后丁某因病去世,丁甲、丁乙一直与袁某共同生活。沙某多次联系袁某想见孩子,均被袁某拒绝。沙某遂起诉请求每月1日、20日探望孩子,每次2小时。
裁判结果
某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原告沙某每月第一个星期探望丁甲、丁乙一次,每次不超过两小时,袁某应予配合。宣判后,袁某不服,提起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某校高二(1)班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结合本案展开探讨,部分同学观点如下:甲同学说:“本案中袁某不让沙某见孩子虽不近人情,但不违背民法基本原则。”
乙同学说:“沙某可以与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解决自己失独后的养老问题。”
丙同学说:“本案是民事诉讼,沙某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甲、乙、丙三位同学的观点。
27.(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明德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阿明与前妻育有一子小波,两人离婚后,阿明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了自己名下。之后,阿明与珠珠相识并同居,两人未婚生育一女小洁。后阿明因故去世,其财产仅余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此时小波26岁,小洁9岁。阿明去世前小波悉心照料陪护,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遗嘱,明确房产由儿子小波继承。小洁、珠珠不认可该遗嘱,遂诉至人民法院,认为二人有权继承阿明遗产,要求确认享有该房产的部分份额。小波辩称,阿明通过自书遗嘱方式将该房产指定由其继承,不应再根据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此案?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加以说明。
28.(24-25高二下·湖南衡阳市衡阳县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老太与余某于1972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余甲,并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余某去世后,2006年,李老太立下自书遗嘱,将名下财产都留给儿子。2020年,因余甲长期定居国外生活,无人照料,年事已高的李老太与社区志愿者小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小王负责照顾李老太的生活起居、财产管理等,李老太去世后,房产赠予小王。
小王尽心尽力照顾李老太至其去世。但李老太去世后,余甲认为,李老太的自书遗嘱在先,房产应归其所有,遗赠扶养协议涉及财产赠予的部分无效。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余甲向社区提出调解申请,通过沟通,小王也愿意调解,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调解员通过走访医院及小区,了解到小王确实常年悉心照顾李老太,房产现估值100万元,通过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房产归小王所有,由他给余甲25万元作为补偿。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社区调解的合理性。
29.(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铁路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男)与吴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共生育二子二女。1961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王某从A省返回J省工作生活,四个子女从未探望、赡养过王某。2003年,在王某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王某与居委会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载明由于历史等原因,王某一直独身,虽有兄弟姐妹,但由于工作忙、距离远,照顾不便,由居委会按“五保户”待遇负责王某的日常生活、养老至寿终,王某的财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协议签订后,居委会一直安排专人照顾王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王某94岁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事。王某的四个子女在得知王某去世的消息后,从外地赶回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王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30.(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汩罗市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戴某与第一任丈夫生育庞小某,丈夫于1992年离世。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17年离婚。2019年开始,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求助庞小某,庞小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戴某随后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蔡某处理完戴某的丧葬事宜,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庞小某拒绝协助蔡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事宜。蔡某遂将庞小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取得戴某名下房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蔡某的起诉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汩罗市第一中学·期中)小王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王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王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王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小王能提供培训机构违法收费的证据,证明合同无效,则法院会支持其诉求
②因为这笔花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一方无权单独做决定,法院会支持其诉求
③因为该笔花销数额较大,不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④如果审判人员与培训机构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的,小王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汩罗市第一中学·期中)在芳芳二十周岁生日宴上,芳芳喜欢上了比自己大两岁的大军(芳芳姑妈的孙子)。两人偷偷相处半年后决定领证结婚但不通知家人,不办酒宴,由于大军工作繁忙,芳芳便自己拿着双方证件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由此可知( )
①只有男女双方正式摆过酒宴,才算结婚
②芳芳和大军是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
③大军还没有达到法定的婚龄,婚姻无效
④芳芳独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不合程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4-25高二下·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中)小丽与大伟于2012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2019年大伟与崔某发生婚外恋情。后大伟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及现金等方式赠与崔某10余万元,还购买手机、项链、戒指、手表等物品。小丽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崔某对其取得的赠与应全额返还。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大伟和崔某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赠与行为无效
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都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③大伟向崔某赠与大额款项违反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
④大伟与崔某之间大额款项赠与并不损害小丽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明德中学·期中)楼某和赵某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2021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楼某名下。2023年8月,赵某与楼某感情破裂,楼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甲公司签署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可获得10万元专利转让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贷款所购房屋是楼某个人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
②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
④楼某起诉离婚后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4-25高二下·湖南岳阳汩罗市第一中学·期中)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4-25高二下·湖南长沙铁路第一中学·期中)邓某(男)与林某(女)经人介绍相恋,次年两人登记并举办婚礼。婚后二人因感情不合而协议离婚。但是,他们二人在财产分割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确定属于邓某个人财产的有( )
①邓某使用林某的蚂蚁花呗购买的电动刮胡刀
②在进行协议离婚期间邓某获得发明专利费5万元
③二人共同居住的由邓某婚前全款购置的别墅
④婚后邓某在商场促销活动抽奖时获得的一辆电动自行车
A.③④ B.①③ C.①② D.②④
二、非选择题
7.(24-25高二下·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中)某校法律宣讲团走进社区宣讲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刘某与妻子王某育有一子。王某酷爱游泳,暑假期间,瞒着刘某给儿子在甲培训班报了近2万元的游泳课程。刘某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故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
某日,王某去乙游泳馆游泳,她将手机和衣物放在游泳馆设置的储物柜里,按照提示锁好柜门。回来后,手机不见踪影。她找到游泳馆的赵经理要求赔偿,赵经理以馆内张贴的醒目标语“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协商不成,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当时示意朋友录制的自己与赵经理交涉的全过程录音,“曝光了”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姓名、照片。赵经理遂起诉王某,称王某发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公布其姓名、照片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法条链接】《民法典》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刘某认为合同无效的理由是否成立?
(2)乙游泳馆是否应该为王某丢失手机负责?
(3)法院是否支持赵经理的诉讼请求?
8.(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沅澧共同体·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与杨某曾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03年登记结婚,于2024年7月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陈某系杨某的亲戚。案涉房屋系杨某与李某婚后购买,登记在杨某名下。2023年3月,李某与杨某感情不和分居闹离婚,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将案涉房屋过户至陈某名下。李某至今一直居住在案涉房屋。陈某持不动产权证书以房屋所有权人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搬离并返还案涉房屋。在法院调查阶段,陈某主张以50万元价格购买案涉房屋。陈述50万元房款支付17万元现金,其余房款由债务抵顶。其明确表示无法提供买卖合同,对现金支付地点、款项来源,抵顶房款债务由来,陈某均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涉及交易关系取得不动产权,需要审查出卖人是否为有权处分,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房产是否办理过户登记,满足上述条件,买受人可取得房产所有权。上述三个条件中,出卖人为无权处分情形下,若买受人属于善意取得,仍可获得房屋所有权。若双方之间无合法有效买卖关系、未办理过户登记,二者条件缺少任何一个,则买受人无权取得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陈某的诉求。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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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3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单选题
1.C
2.D
3.A
4.B
5.B
6.B
7.D
8.C
9.C
10.D
11.B
12.C
13.C
14.C
15.C
16.A
17.D
18.C
19.B
20.D
21.B
22.B
23.C
二、非选择题
24.【答案】法院会支持蔡某的主张,蔡某受遗赠取得戴某名下房屋。
①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扶养义务,在戴某死后也为其办理了殡葬等事宜,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房屋。
25.【答案】(1)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法官依据法律规定,明确双方在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方面的权利与义务,这启示我们在化解矛盾时要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处理结果合法合规。例如,在婚姻关系解除时,财产分割要遵循《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法官认真查阅案卷材料,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矛盾焦点,这体现了全面了解情况对于解决纠纷的重要性。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进行疏导,既讲清法律规定,又引导双方回忆过往美好、体谅彼此付出,启示我们在化解矛盾时,要综合运用法理和情理,不能只讲法不讲情。通过耐心沟通和合理引导,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说明调解是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能够在不伤和气的前提下妥善解决矛盾 。
化解矛盾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孩子抚养权问题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财产分割涉及夫妻双方的经济利益。这启示我们在处理纠纷时要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
26.【答案】①甲同学观点错误。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祖父母隔代探望属于父母子女关系的延伸,袁某不让沙某见孩子不符合我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公序良俗。
②乙同学观点正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沙某可以与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使自己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
③民事诉讼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是民事诉讼,丙同学在此观点上是正确的。但在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因此,沙某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而是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7.【答案】判决小洁继承该房产部分份额,剩余份额根据遗嘱由小波继承,珠珠无权继承遗产。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案中房产是阿明的遗产,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是阿明的真实意思表示,小波是阿明房产的合法继承人。②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阿明在订立遗嘱时,女儿小洁年纪尚幼,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阿明却未给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为充分保障小洁的合法权益,应为小洁保留房屋部分份额。③我国法律规定非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珠珠与阿明不是夫妻关系,因此无权继承阿明遗产。
28.【答案】①李老太的自书遗嘱是其真实意愿的表示,该遗嘱有效。遗赠扶养协议是李老太基于自身需求和真实意愿签订的,且小王履行了相关义务,因此小王有权根据遗赠扶养协议享受遗赠的权利。
②在我国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继承,因此,房产可以归小王所有。
③但李老太房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在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时,先要对共同财产进行析产,房产的四分之一是余甲继承的遗产,需给余甲25万元作为补偿。
④该社区调解尊重事实,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与法律法规,有利于化解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合理性。
29.【答案】①王某的财产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由居委会处置。
②王某在其弟弟妹妹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了合法的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居委会按照协议承担了对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有享有王某遗赠的权利。
④王某四个子女从来探望、赡养过王某,不应继承王某遗产。
30.【答案】蔡某的起诉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如下:
①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②蔡某在签订协议后,按照约定履行了对戴某的扶养义务,包括照顾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及处理丧葬事宜。
③庞小某作为戴某的子女,在戴某需要照顾时拒绝承担赡养责任,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子女应尽的义务。
④由于蔡某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中的义务,他有权在戴某去世后依据协议取得其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庞小某拒绝协助办理房屋变更登记,违反了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蔡某依据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及实际履行情况,有权请求法院支持其取得戴某名下房屋的主张。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
1.B
2.C
3.B
4.C
5.B
6.B
二、非选择题
7.【答案】(1)不成立。理由: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对子女教育等日常共同事务中权利平等。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王某为孩子报名游泳课程属于日常教育支出,无需刘某单独同意,合同有效。
(2)乙游泳馆应为王某丢失手机负责。理由:游泳馆设置免责标语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游泳馆作为经营者,未妥善履行保管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3)法院不支持赵经理的诉讼请求。理由:王某发布交涉录音未捏造事实,不构成名誉侵权;赵经理的姓名、照片系公司网站公开信息,不属于隐私范畴,故未侵犯隐私权。
8.【答案】法院不会支持陈某的诉求。
①夫妻财产关系平等,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该房屋系杨某和李某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无权单方面将案涉房屋过户至陈某名下。
②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陈某无法提交购房合同、款项支付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与正常房屋买卖交易不符,陈某与杨某之间房屋交易不真实,合同无效。
③法律规定涉及交易关系取得不动产权的,若双方之间无合法有效买卖关系,买受人无权取得所有权。因陈某与杨某不存在真实房屋交易,仅办理过户登记,陈某无法获得案涉房屋所有权。陈某非所有权人,无权要求李某返还房屋。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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