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要求
1.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
2.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3.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政治认同:认同国家依法维护公民在诉讼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尊重人权,人民民主真实性;
科学精神:明确诉讼权利的内容,了解法律援助,理解起诉、应诉与审理、判决环节,明确证据的重要性;
法治意识: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参与诉讼,依法收集证据。
课标要求
自主学习P88-91的内容,完成下列问题并勾画标注。
1. 保障诉讼权利的原因 ?
2. 公民的主要的诉讼权利 ? ★★
3. 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内容和适用情形(援助对象)?★★★
4. 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与要求 ? ★★★
自主学习
第一目
诉讼权利面面观
4
议学情境1:吴谢宇弑母案
议学任务1:
1.违背家庭人伦,影响极其恶劣的吴谢宇,为什么仍依法享受诉讼权利?
2.为什么有人会为吴谢宇进行辩护?
3.作为当事人,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呢?
1. 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相关链接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判断: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权利。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①原因: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实体性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经济法中的经营权,商事法中的股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等。
程序性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2.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原告/被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原告/被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注意: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存在辩护人,辩护人只存在刑事诉讼中
相关链接
区分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思考:“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请结合案例,谈谈你对这句法律谚语的理解。
这句话说明了在诉讼中实行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这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探究与分享1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含义: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回避制度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2.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注意:
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的近亲属等。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3.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诉讼回避制度
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五)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
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在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中,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回避制度。
相关链接3
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吴谢宇辩护律师冯敏2021年8月30日对媒体表示,当天上午她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与吴谢宇会见时,吴谢宇对其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4年1月31日腊月二十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吴谢宇执行了死刑。
思考:该案件体现了公民的什么诉讼权利?
上诉权
议学情境2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2.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①两审终审: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②上诉制度: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③上诉自由: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注意: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
①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②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
诉讼
上诉
二审
→
→
→
③上诉期限
判决(实体) 裁定(程序)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相关链接4
上诉期限
上诉并非任何时候都可提起。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书面形式,只有一个。强调结果。
2.裁定:解决程序问题,如不予受理、驳回上诉、中止诉讼等裁定;书面或口头,可以若干个。强调过程。
注意: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第二目
寻求法律援助
15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议一议:
1.我国为什么要设立法律援助制度?
2.法律援助适用于哪些具体司法实践?
3.法律援助的工作要求有哪些?
二、寻求法律援助
1. 法律援助制度
(1)必要性: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
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含义: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3)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
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注意:法律援助 ≠ 司法救助
①法律援助是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司法救助是由人民法院负责。
②司法救助:是指是人民法院提供诉讼方面的经济帮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的一项司法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
法律援助的组织、责任主体:政府。
法律援助的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法律援助的形式:咨询、代理、辩护。
《法律援助法》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局(是行政机关,不是司法机关)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提供法律援助。
知识拓展1
法律援助
二、寻求法律援助
2. 法律援助的申请(适应情形)
(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穷人)
涉及维护英烈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好人)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 ,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律师法》规定: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知识拓展1
全面了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
(1)程序: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
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
取任何财物。
申请
审查
办理
→
→
二、寻求法律援助
3. 法律援助的程序与要求
下列这些案例中谁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为什么?
案例一:
海底捞“小便案”中两名涉事未成年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也较为困难,其监护人无力为其在民事诉讼中聘请律师代理海底捞提出的索赔案件。
案例二:
某地消防战士陈军(化名)在扑救特大火灾时牺牲,被认定为烈士。事后,有人在微信群、短视频平台等公开辱骂、污蔑陈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陈军的母亲家庭经济条件尚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自身法律知识有限。
案例三:
某明星涉嫌偷税漏税被调查,其经济实力雄厚,完全可以聘请顶尖律师团队。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相关规定, 对请求损害赔偿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涉及维护英烈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上诉的权利
1.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
2.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3.法律援助的适用情形
4.法律援助的审查及办理
(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公民的诉讼权利
课堂小结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二、寻求法律援助
1.(2024年浙江卷)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 ②③ B.①④ C.①② D.③④
C
对点训练
2.(2024湖南高考卷)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对点训练
为什么律师为罪大恶极的人辩护?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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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f56.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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