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四川遂宁市射洪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强基班第一次月考(历史类)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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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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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阶段检测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四川省
地区(市) 遂宁市
地区(区县) 射洪市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98 KB
发布时间 2026-04-12
更新时间 2026-04-12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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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射洪中学高2024级高二下期强基班第一次月考(历史类) 政治试题 (考试时间:75分钟 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班级、姓名、考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对应题号的位置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卡交回。 第I卷 (选择题,共48分) 一、单选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以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下列事实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 ①小辉承诺给朋友搬家,后因工作时间冲突未能履行  ②因暴雨导致张某养殖的鱼被冲进李某的池塘,张某要求李某返还  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某互联网公司的垄断行为作出处罚,罚款182亿元 ④高考期间,就读高三的小米同学请求邻居不要在午休时间弹琴和喧哗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朋友帮忙属于日常情谊行为,未建立法律约束力的民事权利义务,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排除。 ②:因暴雨导致张某养殖的鱼被冲进李某的池塘,涉及财产所有权纠纷。张某要求返还,李某可能负有返还义务,符合平等主体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正确。 ③:该情形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与企业,二者非平等主体,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排除。 ④:邻居与小米同学是平等主体,小米同学有要求邻居保持安静的权利,邻居有避免制造噪音的义务,能够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正确。 2. 2025年2月20日,某电商平台一店铺涉嫌违规销售“十五运会吉祥物‘中华白海豚’摆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侵犯知识产权对其予以处罚。下列做法构成侵权的是( ) ①幼儿园小朋友在美术课上临摹“中华白海豚”形象 ②理发师给自己儿子剪了一个“中华白海豚”的发型 ③将“中华白海豚”形象改编成了漫画形象、表情包 ④某公司把“中华白海豚”形象运用到公司广告视频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著作权法,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排除。 ②:该行为属于为个人生活需要对作品的非商业性使用,未以营利为目的,也未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等核心权利,不构成侵权,排除。 ③:改编权是著作权人的核心权利之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对作品进行改编并可能用于传播,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改编权,构成侵权,符合题意。 ④:广告视频属于商业宣传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用于商业广告,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构成侵权,符合题意。 3. 甲公司准备购买乙公司生产的整套健身器材20件及易损配件若干。合同约定:十天内完成交付,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定金4万元,如一方违约需要支付1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之后,乙公司由于各地订单较多,在十五天后仍没有向甲公司交付健身器材及配件,导致甲公司利益损失10万元。对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各地订单较多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乙公司可免除违约责任 ②乙公司的做法符合适当履行原则,无须承担责任 ③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④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③④:合同签订之后,乙公司由于各地订单较多,在十五天后仍没有向甲公司交付健身器材及配件,导致甲公司利益损失10万元,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也可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正确。 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各地订单较多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乙公司不能免除违约责任,排除。 ②:乙公司没有及时交付全部产品,违背了适当履行原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排除。 4. 某小区业主陈女士为了停车方便,擅自修改了其与业主翟女士车位的中间区分线,导致翟女士的车位“缩水”,二人发生争执。后经人民法院判决,陈女士败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应该超过正当界限 ②翟女士对车位的用益物权因陈女士的行为受到侵害 ③翟女士可以要求陈女士恢复车位原状以维护合法权益 ④物业公司应当对二者纠纷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材料中陈女士擅自改动其与翟女士车位的中间分界线,导致翟女士的车位“缩水”,这本质上是对翟女士所有权范围的非法变更,启示公民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应超出正当界限,正确。 ②:陈女士的行为侵害的是翟女士的相邻权、所有权、使用权,而不是用益物权,错误。 ③:翟女士可以要求陈女士恢复车位原状以维护合法权益,正确。 ④:材料未提及物业划分不当或管理失职,物业公司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说法错误,错误。 5. 7岁女儿小诺由母亲陈某直接抚养,父亲罗某需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后罗某因陈某阻挠探望停付抚养费,陈某则因罗某拖欠抚养费拒绝其探望小诺。一天,陈某带小诺玩耍时疏于看管,小诺用玩具铲子划伤儿童小宇,产生8000元费用。小宇父母将小诺父母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陈某以拖欠抚养费为由拒绝探望不合法 ②罗某因为探望受阻停付抚养费合法合理 ③陈某因未履行好监护义务,需要独自承担侵权责任 ④小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自行承担侵权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支付抚养费与探望权是不同的法律义务,陈某不能以罗某拖欠抚养费为由拒绝其探望,该行为不合法,正确。 ②:支付抚养费是罗某的法定义务,不能因探望受阻而停付,该行为不合法,排除。 ③:小诺的侵权责任应由其父母共同承担(罗某作为父亲仍有监护责任),并非陈某独自承担,排除。 ④:小诺年仅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自行承担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正确。 6. 赵某与李某再婚后,和赵某12岁的儿子赵甲、李某11岁的女儿李乙,一家四口共同生活在赵某婚前购买的房屋中,婚后夫妻二人共存款60万元。10年后,赵某因病离世,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不能继承该房屋,但可以与赵甲、李乙平分60万元 ②李乙可以继承该房屋的份额,并分得60万元存款的1/6 ③赵甲作为赵某唯一的儿子,可独自继承赵某购买的房屋 ④赵甲与李某已形成抚养关系,故应承担李某的赡养义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该房屋是赵某婚前购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作为遗产,李某可以继承其中的份额,且60万元不能与赵甲、李乙平分,需要先析产,①错误。 ②④:赵某与李乙、李某与赵甲都形成了抚养关系,所以李乙可以继承该房屋的份额,赵甲应承担李某的赡养义务;存款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30万元作为赵某的遗产由李某、赵甲、李乙平分,每人分别获得10万元,即1/6,②④正确。 ③:赵某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由李某、赵甲、李乙三人继承,赵甲不能独自继承该房屋,③错误。 故本题选D。 7. 近日,江苏省东台市弶港镇海堤村苗木种植户周某,在领取了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后,以其44.44亩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为抵押,向农业银行申请30万元贷款并成功获批。该笔贷款系江苏省首笔集体林权类不动产权抵押贷款,标志着该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资产融资实现重要突破。对此解读正确的是( ) ①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经之路 ②明晰产权归属与流转方式,有利于促进林业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③以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为抵押物,属担保物权的合法设立 ④若周某未按期清偿借款,银行可优先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补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必经之路”表述绝对化,林权抵押贷款改革只是林业领域盘活资产的举措,并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经路径,错误。 ②:发放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明晰了产权归属,允许林权抵押融资畅通了产权流转渠道,有利于促进林业资源要素市场化流动、优化配置,正确。 ③:担保物权包含抵押权,我国法律允许合法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依法设立抵押,该抵押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合法的担保物权设立,正确。 ④: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是指债权人可就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并非直接取得抵押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且林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周某仅享有承包经营权,银行不能直接取得该权利,错误。 8.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物业公司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采集业主信息时,存在未取得14岁以下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未进行加密存储、隐私协议未明确处理目的等问题,于2025年7月29日向区住建委制发检察建议。区住建委据此对涉案企业依法监管,并向全区物业企业下发通知,划定个人信息处理“红线”。在这一案例中( ) A. 物业公司若采集十五周岁未成年人人脸信息,无需征得监护人同意 B. 物业公司若违规处理业主的人脸信息,应承担停止侵害等侵权责任 C. 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向住建委制发检察建议,是行政诉讼诉前程序 D. 业主若提起人脸信息侵权诉讼,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答案】B 【解析】 【详解】A:十五周岁未成年人仍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人脸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若采集必须依法征得监护人同意,错误。 B:物业公司违规处理业主人脸信息,侵犯业主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应承担停止侵害等侵权责任,正确。 C:检察院向住建委制发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属于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且材料未涉及行政诉讼,错误。 D:在个人信息侵权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信息处理者对其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错误。 9. 王某入职某公司时,公司为压缩用工成本,要求他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并约定每月向其支付500元“社保补贴”。工作半年后,王某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遂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以声明系“双方自愿签订”为由拒绝赔付。下列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无效 ③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 ④王某已自愿签署声明并领取补贴,再主张权利违背诚信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本案属于劳动纠纷,王某需先申请劳动仲裁,不能直接提起诉讼,①说法错误。 ②: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或声明免除,②符合题意。 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③符合题意。 ④:放弃社保的声明无效,王某主张权利不违背诚信原则,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0. 赵某和张某系夫妻关系。赵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于2021年2月从马某处借款11万元,借条载明:今借到马某现金11万元整,利息按月息1.2%计算,期限1年本息全还。借款人处夫妻二人签名,因张某不会写字,由赵某代签。借款到期后,二人未如期归还。马某多次催要未果,于2025年1月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马某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了时效风险 ②因借条上张某的签名由赵某代签,借款合同无效 ③借款是赵某为生意周转需要产生,马某无权要求张某清偿 ④借款基于赵某和张某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为3年。本案借款2022年2月到期,诉讼时效至2025年2月届满,马某2025年1月起诉,仍在诉讼时效内,正确。 ②:虽然张某签名由赵某代签,但夫妻二人都知晓并认可借款事实,借款合同并非无效,排除。 ③:本案中借条明确由夫妻二人签字,赵某代签属于认可共同借款的表现,因此马某有权要求张某清偿,排除。 ④:借条上夫妻二人都参与,表明借款基于赵某和张某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11. 林某在甲电器网站看中某品牌烤箱,随即下单,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林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林某收货试用时,烤箱加热管突然短路起火,烧毁了厨房台面。林某要求店铺退货赔偿,店铺以详情页标注“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概不退换”为由,拒绝了林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林某在收到货物时即取得该烤箱所有权 ②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林某无需举证 ③网店因提前告知相关条款即可免除责任 ④林某可向该品牌烤箱的生产商主张赔偿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林某收到货物即完成交付,因此取得所有权,正确。 ②:产品责任纠纷中,生产者/销售者需就免责事由举证(倒置),但林某仍需证明损害事实、损害与缺陷存在因果关系等内容,并非“无需举证”,排除。 ③:“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概不退换”属于格式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网店不能因此免责,排除。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赔偿,故林某可向生产商索赔,正确。 12. 某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某宠物店“黑心猫舍!近亲繁殖!证书作假!血统作假!猫咪健康有问题”等内容,并推广自家猫舍业务。终因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佐证上述内容和言论,被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5万元。本案中,该公司的行为( ) ①构成商业诋毁,严重侵犯了案涉宠物店的名誉权 ②是一种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会产生误导性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④违背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规则,破坏了市场秩序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该公司在无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恶意贬低、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既构成商业诋毁,严重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也违背了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规则,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正确。 ②:材料属于商业诋毁,并非利用他人知名商品、品牌等进行“搭便车”的混淆行为,排除。 ③:该行为主要损害竞争对手权益,并未直接限制消费者的选择自由,未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排除。 13. 某消费者在某商超购买了一款标注“零蔗糖、低脂健康”的代餐饼干,食用后出现肠胃不适症状。经检测,该饼干实际添加了蔗糖,脂肪含量远超标注值,且未标注所含的致敏成分麸质。根据相关知识,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①该商家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和知情权 ②该商家若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③该商家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④该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商家虚假标注产品成分、隐瞒致敏物质,导致消费者食用后肠胃不适,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和安全保障权(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正确。 ②:产品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商家无论是否有过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就需承担侵权责任,错误。 ③:身体权是指身体完整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本题中商家未侵害消费者身体完整,不构成身体权侵权,错误。 ④:诉讼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定途径之一,消费者可通过诉讼维权,正确。 14. 李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有条款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未依法获得审批许可)。李某长期在下班后通过微信处理工作,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公司拒绝。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等证据。法院判决该科技公司支付李某加班费。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双方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但未获审批,该劳动合同无效 ②李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值班表属于物证 ③李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被侵犯,双方争议经过了劳动仲裁 ④法院判决体现公平原则,有利于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未依法审批不定时工作制,不导致整个劳动合同无效,只是该不定时工作制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效力,不选。 ②: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但《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属于书证,不是物证,不选。 ③: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根据材料信息,李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且法院已经受理,这表明李某已经经过了劳动仲裁程序,正确。 ④: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加班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劳资双方利益,正确。 15. 原告古某(女)的父亲与被告吴某(男)的母亲系同胞亲兄妹关系,两人在长辈“亲上加亲”的观念撮合下相恋,后二人在未向婚姻登记机关如实告知近亲关系的情况下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现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导致感情不和,古某遂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并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予以处理。本案中当事人双方( ) ①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 ②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婚姻关系无效 ③都可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④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法律不予保护,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当事人双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申请婚姻无效,而不能协议离婚,①错误。 ②④:原告古某(女)的父亲与被告吴某(男)的母亲系同胞亲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故二人的婚姻关系无效,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法律不予保护,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②④正确。 ③: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案,在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6. 杨某在其店铺售卖与M公司外观设计专利相似的产品,且销量较大。M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杨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经双方同意,人民法院将案件推送至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在商会调解员调解下,双方采用视频调解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在此次解纷中( ) ①调解协议经双方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发挥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维护公平竞争中的作用 ③M公司与杨某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④视频调解方式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效率,降低调解成本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未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与判决书效力不同,排除。 ②:商会调解属于非诉讼方式,妥善化解专利侵权纠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正确。 ③: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外观设计专利),而非侵权行为,排除。 ④:线上视频调解简化程序、节约时间与费用,提升解纷效率,正确。 第II卷 (非选择题,共52分) 二、材料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女士和秦先生是邻居,李女士住楼下,秦先生住楼上。近日,两家因为空调外机的安装问题闹上了法庭。李女士要求秦先生移除安装在外立面承重横梁上的空调外机。 原来,秦先生装修时将空调外机装在承重横梁上(秦先生房屋的下部连接横梁,李女士房屋的上部连接横梁)。李女士认为,将空调外机放置在该处,外机水管未引流直接造成空调水从高处滴落,承重梁一直都是潮湿状态,存在安全隐患。且外机运行时的振动声也严重影响了他们一家的睡眠和日常生活。秦先生辩驳,因为小区北面空调外机放置处尺寸较小,他才将空调外机安装在承重横梁上。且这个位置是经物业现场勘验并认可的,亦有其他业主将空调外机安装在类似的位置。空调外机与李女士家有一段距离,外机也不会产生振动,不影响李女士家的通风、采光等相邻权。李女士将秦先生诉诸法院,法院判决李女士胜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②秦先生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外立面承重横梁上,使用空调时承重梁一直都是潮湿状态,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且外机运行时的振动声影响了李女士一家正常的生活、休息,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移走空调外机(排除妨碍)、赔礼道歉等责任。因此法院判李女士胜诉。③此判决有利于维护个人合法权利,引导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意识,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引导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观念),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 【解析】 【详解】 本题属于理由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可从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和要求、侵权事实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角度来分析合理性,因此: 有效信息①:李女士和秦先生是邻居,两家因为空调外机的安装问题闹上了法庭→可从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和要求角度分析判决的法律依据。 有效信息②:承重梁一直都是潮湿状态,存在安全隐患,外机运行时的振动声也严重影响了他们一家的睡眠和日常生活→可从侵权事实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角度分析判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后果。 有效信息③:法院判决李女士胜诉→可从诉讼维护公平正义角度分析:此判决有利于维护个人合法权利,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网络科技公司(下称甲公司)成功研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某计算机公司(下称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许可使用该软件。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甲公司知悉后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甲公司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乙公司的观点。 【答案】①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可能构成侵权。作品合理使用的情形由法律明确规定,主要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以及为学校教学或科研等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②本案中,乙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品合理使用情形,且未经权利人甲公司许可使用(也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擅自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侵犯了著作权利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解析】 【详解】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对“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这一观点的看法,属于评析类试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该观点错误,然后从不合理性角度进行阐释。 论据: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可联系民事权利的限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从不合理性角度分析:乙公司在双方未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将甲公司研发的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4月5日,某市甜瓜种植户小明通过当地农产品市场经纪人小丽,以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小明向小丽供应“羊角蜜”甜瓜24000斤,单价3元/斤,总价款72000元,交货时间为4月13日,送货至该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小丽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定金1000元,备注“甜瓜定金”,小明回复“收到”。4月12日,小明组织工人连夜采摘甜瓜,产生采摘人工费1200元、包装材料费800元。次日,小明按约送货至指定地点,却被小丽告知“实际货主董老板因上游超市订单取消无法收货”。小明现场等待3小时未果,紧急联系批发商以2.2元/斤转售,实际收款52800元,产生差价损失19200元。小丽以“仅为中介,非实际买方”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小明持微信聊天记录、定金转账凭证、转售合同等证据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罚没小丽定金、赔偿差价损失和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你认为法院会支持小明的诉求吗?请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应部分支持小明的诉求。 理由:①合同成立并有效。小明与小丽通过微信语音、定金转账、聊天记录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内容具体确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小丽构成违约。小明按约定时间、地点、数量供货,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小丽以“货主取消订单”为由拒绝收货,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损失赔偿支持,不支持定金和违约金同时赔付。小明为履行合同支出采摘费、包装费,因违约被迫低价转售产生差价损失,属于违约造成的合理损失,依法应由小丽赔偿。适用定金罚则,小丽已支付定金,小明可依法主张定金罚则,但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或者没有约定违约金,不赔偿违约金) 【解析】 【详解】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可调动“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具体可运用有效合同、违约及其违约责任等知识来作答。 有效信息①:小明与小丽以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合同生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小明与小丽所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内容具体确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并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信息②:小明按约送货至指定地点,却被小丽告知无法收货”→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权利义务的角度,分析说明小明按约供货,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小丽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小明因履行合约,产生采摘人工费1200元、包装材料费800元,和被迫转售产生的差价损失19200元→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角度,分析说明小明为履行合同支出采摘费、包装费,因违约被迫低价转售产生差价损失,属于违约造成的合理损失,依法应由小丽赔偿。而小丽已支付定金,小明作为守约方可依法主张定金罚则,但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或者没有约定违约金,不赔偿违约金)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贵州不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某社区响应号召成立“老杨调解室”,邀请长期从事基层司法工作的老杨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等服务。 该社区张老汉的老伴早年去世,夫妻二人有一套房产登记在张老汉名下,他们育有两儿一女,两个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张老汉一直跟随小女儿生活,小女儿对他的生活照料有加。张老汉突发疾病离世后,并未留下遗嘱。围绕遗产继承问题,大儿子认为自己是家中长子,应多分财产;二儿子觉得自己虽在外地,但也常给父亲寄钱,也应多拿;小女儿则认为自己一直照顾父亲,付出最多,理应多得。三人为此产生了激烈的争执。兄妹三人为此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一度想要对簿公堂,社区领导得知此事后将兄妹三人请到了老杨调解室。 如果你是调解员老杨,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应如何合理分配张老汉的遗产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确定遗产范围。张老汉的老伴早年去世,夫妻二人有一套房产登记在张老汉名下。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张老汉老伴的遗产,已发生继承,另一半属于张老汉的遗产,即这套房产的二分之一是本次继承的对象。 ②确定继承人及继承顺序。张老汉育有两儿一女,他们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都有权利继承张老汉的遗产。 ③分析各继承人情况及遗产分配。小女儿一直跟随张老汉生活,对他的生活照料有加,属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两个儿子适当少分。理由是小女儿对张老汉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在法定继承中,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两个儿子虽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尽扶养义务程度不如小女儿,所以适当少分。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引发的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遗产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理由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张老汉的老伴早年去世,夫妻二人有一套房产登记在张老汉名下→可从遗产范围角度,说明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套房产的二分之一是本次继承的对象。 有效信息②:张老汉育有两儿一女→可从继承人及继承顺序角度,说明张老汉的两儿一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都有权利继承张老汉的遗产。 有效信息③:两个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张老汉一直跟随小女儿生活,小女儿对他的生活照料有加。大儿子认为自己是家中长子,应多分财产;二儿子觉得自己虽在外地,但也常给父亲寄钱,也应多拿;小女儿则认为自己一直照顾父亲,付出最多,理应多得→可从遗产分配角度,说明小女儿一直跟随张老汉生活,对他的生活照料有加,属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两个儿子适当少分。并说明理由是在法定继承中,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新疆乌苏公司自1986年开始生产乌苏啤酒,2006年起在啤酒等商品上先后注册汉字“乌苏”及汉语拼音“WUSU”等多个注册商标。经过其长期持续使用和宣传推广,乌苏在国内啤酒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多次被认定为新疆名牌产品和新疆著名商标。自2016年起至今,这家公司一直使用“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的包装装潢,在全国啤酒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20年,南京乌苏啤酒公司以“乌苏”作为企业字号,市场上出现与“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近似包装装潢的“乌苏”啤酒。新疆乌苏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侵权,遂向南京中院起诉维权。法院经过审理,支持原告诉求,判令被告承担相应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本案法院判决结果的依据及被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答案】依据:①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被告刻意模仿原告的驰名商标侵犯了对方的商标权。 ②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假冒或者仿冒的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被诉侵权“乌苏”啤酒的包装装潢与涉案红罐装乌苏啤酒整体高度近似,客观上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责任: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被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商标侵权案例 考点考查:知识产权、公平竞争、侵权责任及承担方式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自2016年起至今,这家公司一直使用“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的包装装潢,在全国啤酒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20年,南京鸟苏啤酒公司以“鸟苏”作为企业字号,市场上出现与“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近似包装装潢的“鸟苏”啤酒→可从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角度,说明被诉侵权“鸟苏”啤酒使用的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两者极为近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构成商标侵权。 有效信息②:2020年,南京鸟苏啤酒公司以“鸟苏”作为企业字号,市场上出现与“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近似包装装潢的“鸟苏”啤酒→可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说明被诉侵权“鸟苏”啤酒的包装装潢与涉案红罐装乌苏啤酒整体高度近似,客观上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故构成不正当竞争。 有效信息③:新疆乌苏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侵权,遂向南京中院起诉维权→可从侵权责任及承担方式角度,说明南京鸟苏啤酒公司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承担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射洪中学高2024级高二下期强基班第一次月考(历史类) 政治试题 (考试时间:75分钟 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班级、姓名、考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对应题号的位置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卡交回。 第I卷 (选择题,共48分) 一、单选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以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下列事实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 ①小辉承诺给朋友搬家,后因工作时间冲突未能履行  ②因暴雨导致张某养殖的鱼被冲进李某的池塘,张某要求李某返还  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某互联网公司的垄断行为作出处罚,罚款182亿元 ④高考期间,就读高三的小米同学请求邻居不要在午休时间弹琴和喧哗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2025年2月20日,某电商平台一店铺涉嫌违规销售“十五运会吉祥物‘中华白海豚’摆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侵犯知识产权对其予以处罚。下列做法构成侵权的是( ) ①幼儿园小朋友在美术课上临摹“中华白海豚”形象 ②理发师给自己儿子剪了一个“中华白海豚”的发型 ③将“中华白海豚”形象改编成了漫画形象、表情包 ④某公司把“中华白海豚”形象运用到公司广告视频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甲公司准备购买乙公司生产的整套健身器材20件及易损配件若干。合同约定:十天内完成交付,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定金4万元,如一方违约需要支付1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之后,乙公司由于各地订单较多,在十五天后仍没有向甲公司交付健身器材及配件,导致甲公司利益损失10万元。对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各地订单较多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乙公司可免除违约责任 ②乙公司的做法符合适当履行原则,无须承担责任 ③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④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某小区业主陈女士为了停车方便,擅自修改了其与业主翟女士车位的中间区分线,导致翟女士的车位“缩水”,二人发生争执。后经人民法院判决,陈女士败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应该超过正当界限 ②翟女士对车位的用益物权因陈女士的行为受到侵害 ③翟女士可以要求陈女士恢复车位原状以维护合法权益 ④物业公司应当对二者纠纷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7岁女儿小诺由母亲陈某直接抚养,父亲罗某需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后罗某因陈某阻挠探望停付抚养费,陈某则因罗某拖欠抚养费拒绝其探望小诺。一天,陈某带小诺玩耍时疏于看管,小诺用玩具铲子划伤儿童小宇,产生8000元费用。小宇父母将小诺父母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陈某以拖欠抚养费为由拒绝探望不合法 ②罗某因为探望受阻停付抚养费合法合理 ③陈某因未履行好监护义务,需要独自承担侵权责任 ④小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自行承担侵权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6. 赵某与李某再婚后,和赵某12岁的儿子赵甲、李某11岁的女儿李乙,一家四口共同生活在赵某婚前购买的房屋中,婚后夫妻二人共存款60万元。10年后,赵某因病离世,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不能继承该房屋,但可以与赵甲、李乙平分60万元 ②李乙可以继承该房屋的份额,并分得60万元存款的1/6 ③赵甲作为赵某唯一的儿子,可独自继承赵某购买的房屋 ④赵甲与李某已形成抚养关系,故应承担李某的赡养义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7. 近日,江苏省东台市弶港镇海堤村苗木种植户周某,在领取了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后,以其44.44亩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为抵押,向农业银行申请30万元贷款并成功获批。该笔贷款系江苏省首笔集体林权类不动产权抵押贷款,标志着该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资产融资实现重要突破。对此解读正确的是( ) ①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经之路 ②明晰产权归属与流转方式,有利于促进林业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③以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为抵押物,属担保物权的合法设立 ④若周某未按期清偿借款,银行可优先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补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8.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物业公司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采集业主信息时,存在未取得14岁以下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未进行加密存储、隐私协议未明确处理目的等问题,于2025年7月29日向区住建委制发检察建议。区住建委据此对涉案企业依法监管,并向全区物业企业下发通知,划定个人信息处理“红线”。在这一案例中( ) A. 物业公司若采集十五周岁未成年人人脸信息,无需征得监护人同意 B. 物业公司若违规处理业主的人脸信息,应承担停止侵害等侵权责任 C. 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向住建委制发检察建议,是行政诉讼诉前程序 D. 业主若提起人脸信息侵权诉讼,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9. 王某入职某公司时,公司为压缩用工成本,要求他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并约定每月向其支付500元“社保补贴”。工作半年后,王某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遂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以声明系“双方自愿签订”为由拒绝赔付。下列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无效 ③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 ④王某已自愿签署声明并领取补贴,再主张权利违背诚信原则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赵某和张某系夫妻关系。赵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于2021年2月从马某处借款11万元,借条载明:今借到马某现金11万元整,利息按月息1.2%计算,期限1年本息全还。借款人处夫妻二人签名,因张某不会写字,由赵某代签。借款到期后,二人未如期归还。马某多次催要未果,于2025年1月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马某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了时效风险 ②因借条上张某的签名由赵某代签,借款合同无效 ③借款是赵某为生意周转需要产生,马某无权要求张某清偿 ④借款基于赵某和张某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 林某在甲电器网站看中某品牌烤箱,随即下单,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林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林某收货试用时,烤箱加热管突然短路起火,烧毁了厨房台面。林某要求店铺退货赔偿,店铺以详情页标注“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概不退换”为由,拒绝了林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林某在收到货物时即取得该烤箱所有权 ②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林某无需举证 ③网店因提前告知相关条款即可免除责任 ④林某可向该品牌烤箱的生产商主张赔偿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某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某宠物店“黑心猫舍!近亲繁殖!证书作假!血统作假!猫咪健康有问题”等内容,并推广自家猫舍业务。终因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佐证上述内容和言论,被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5万元。本案中,该公司的行为( ) ①构成商业诋毁,严重侵犯了案涉宠物店的名誉权 ②是一种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会产生误导性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④违背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规则,破坏了市场秩序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3. 某消费者在某商超购买了一款标注“零蔗糖、低脂健康”的代餐饼干,食用后出现肠胃不适症状。经检测,该饼干实际添加了蔗糖,脂肪含量远超标注值,且未标注所含的致敏成分麸质。根据相关知识,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①该商家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和知情权 ②该商家若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③该商家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④该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李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有条款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未依法获得审批许可)。李某长期在下班后通过微信处理工作,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公司拒绝。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等证据。法院判决该科技公司支付李某加班费。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双方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但未获审批,该劳动合同无效 ②李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值班表属于物证 ③李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被侵犯,双方争议经过了劳动仲裁 ④法院判决体现公平原则,有利于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5. 原告古某(女)的父亲与被告吴某(男)的母亲系同胞亲兄妹关系,两人在长辈“亲上加亲”的观念撮合下相恋,后二人在未向婚姻登记机关如实告知近亲关系的情况下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现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导致感情不和,古某遂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并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予以处理。本案中当事人双方( ) ①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 ②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婚姻关系无效 ③都可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④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法律不予保护,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④ D. ③④ 16. 杨某在其店铺售卖与M公司外观设计专利相似的产品,且销量较大。M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杨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经双方同意,人民法院将案件推送至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在商会调解员调解下,双方采用视频调解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在此次解纷中( ) ①调解协议经双方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发挥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维护公平竞争中的作用 ③M公司与杨某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④视频调解方式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效率,降低调解成本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第II卷 (非选择题,共52分) 二、材料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女士和秦先生是邻居,李女士住楼下,秦先生住楼上。近日,两家因为空调外机的安装问题闹上了法庭。李女士要求秦先生移除安装在外立面承重横梁上的空调外机。 原来,秦先生装修时将空调外机装在承重横梁上(秦先生房屋的下部连接横梁,李女士房屋的上部连接横梁)。李女士认为,将空调外机放置在该处,外机水管未引流直接造成空调水从高处滴落,承重梁一直都是潮湿状态,存在安全隐患。且外机运行时的振动声也严重影响了他们一家的睡眠和日常生活。秦先生辩驳,因为小区北面空调外机放置处尺寸较小,他才将空调外机安装在承重横梁上。且这个位置是经物业现场勘验并认可的,亦有其他业主将空调外机安装在类似的位置。空调外机与李女士家有一段距离,外机也不会产生振动,不影响李女士家的通风、采光等相邻权。李女士将秦先生诉诸法院,法院判决李女士胜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网络科技公司(下称甲公司)成功研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某计算机公司(下称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许可使用该软件。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甲公司知悉后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甲公司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乙公司的观点。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4月5日,某市甜瓜种植户小明通过当地农产品市场经纪人小丽,以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小明向小丽供应“羊角蜜”甜瓜24000斤,单价3元/斤,总价款72000元,交货时间为4月13日,送货至该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小丽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定金1000元,备注“甜瓜定金”,小明回复“收到”。4月12日,小明组织工人连夜采摘甜瓜,产生采摘人工费1200元、包装材料费800元。次日,小明按约送货至指定地点,却被小丽告知“实际货主董老板因上游超市订单取消无法收货”。小明现场等待3小时未果,紧急联系批发商以2.2元/斤转售,实际收款52800元,产生差价损失19200元。小丽以“仅为中介,非实际买方”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小明持微信聊天记录、定金转账凭证、转售合同等证据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罚没小丽定金、赔偿差价损失和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你认为法院会支持小明的诉求吗?请说明理由。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贵州不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某社区响应号召成立“老杨调解室”,邀请长期从事基层司法工作的老杨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等服务。 该社区张老汉的老伴早年去世,夫妻二人有一套房产登记在张老汉名下,他们育有两儿一女,两个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张老汉一直跟随小女儿生活,小女儿对他的生活照料有加。张老汉突发疾病离世后,并未留下遗嘱。围绕遗产继承问题,大儿子认为自己是家中长子,应多分财产;二儿子觉得自己虽在外地,但也常给父亲寄钱,也应多拿;小女儿则认为自己一直照顾父亲,付出最多,理应多得。三人为此产生了激烈的争执。兄妹三人为此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一度想要对簿公堂,社区领导得知此事后将兄妹三人请到了老杨调解室。 如果你是调解员老杨,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应如何合理分配张老汉的遗产并说明理由。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新疆乌苏公司自1986年开始生产乌苏啤酒,2006年起在啤酒等商品上先后注册汉字“乌苏”及汉语拼音“WUSU”等多个注册商标。经过其长期持续使用和宣传推广,乌苏在国内啤酒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多次被认定为新疆名牌产品和新疆著名商标。自2016年起至今,这家公司一直使用“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的包装装潢,在全国啤酒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20年,南京乌苏啤酒公司以“乌苏”作为企业字号,市场上出现与“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近似包装装潢的“乌苏”啤酒。新疆乌苏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侵权,遂向南京中院起诉维权。法院经过审理,支持原告诉求,判令被告承担相应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本案法院判决结果的依据及被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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