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家庭关系与财产继承
核心考点一:家庭关系
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
①抚养: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
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
为(三不得);
②教育: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
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③监护: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财产利益;未成
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权利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
权利氵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
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
护人的个人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
在该成年人丧失/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义
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缺点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核心考点二:财产继承
1、继承权
行使要求
①贯彻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非婚生子女平
等);②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超过部
分可自愿偿还)。
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直接规定(婚姻、血缘、扶养关系)获
得继承权;
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指定,仅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
内指定,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
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特殊说明
①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
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②继承开始
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
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供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③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④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遗嘱继承
遗嘱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相关事务,于死
亡时生效的单方意思表示。
遗嘱类型
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
(六种
)
法律效力
①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有
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生效;②数份内容
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遗产处理的其他方式
遗赠
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
的组织/个人(不属于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
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签订协议,该方承担生养
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划重点:
遗产认定:需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失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析产后的个人
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家庭关系与财产继承
核心考点一:家庭关系
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
①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
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
为(三不得);
②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
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③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财产利益;未成
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权利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
的义务:
①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含义
具有
的成年人,可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人/组织事先协商,以
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
人丧失/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义
更好地保障
的合法权益。
缺点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
核心考点二:财产继承
1、继承权
行使要求
①贯彻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非婚生子女平
等);②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超过部
分可)。
继承方式
:基于法律直接规定(婚姻、血缘、扶养关系)获
得继承权;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指定,仅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
内指定,法律效力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第一顺序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
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
特殊说明
①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
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②继承开始
后,,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承。
3、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
②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共同生活的,;
③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
④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
4、遗嘱继承
遗嘱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相关事务,于死
亡时生效的单方意思表示。
遗嘱类型
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
)。
法律效力
①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有
在场见证
才生效;②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
为准。
5、遗产处理的其他方式
遗赠
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
的组织/个人(
遗赠抚养协议
自然人与
签订协议,该方承担生养死葬义务,享有
的权利。
术划重点:
遗产认定:需先将
从家庭共有/夫妻共同财产中
析产后的个人合
法财产才是遗产。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