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null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婚姻关系
核心考点一:结婚与离婚
1、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
于二十
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2、结婚登记程序
申请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
理结婚登记。
审查
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
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同居关系
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的。
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
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4、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
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
届满(离婚冷静期),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
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违反者构成重婚。
核心考点二:夫妻地位平等
1、基本内涵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
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
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失妻关系包括夫妻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平等并非指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2、表现★★
(1)平等的人身关系
-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
可以随母姓
o
-人身自由: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家庭地位平等的
重要标志)。
(2)
平等的财产关系
核心原则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共同财产
工资
、
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
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
财产(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
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
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
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债务处理
①夫妻对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
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
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③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婚姻关系
核心考点一:结婚与离婚
1、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周岁,女不得早
于
周岁。
③符合
④
禁止结婚。
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
结婚登记程序图
2、结婚登记程序
申请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申请办理结
婚登记。
审查
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不
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同居关系
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
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
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的。
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
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
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
处理。
4、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
申请离婚登记,并就
等问
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
届满(离婚冷静期),当事人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②当事人从取得
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
生法律效力前
违反者构成
核心考点二:夫妻地位平等
1、基本内涵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
使
、平等履行
1
共同承担
。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
和财产关系,平等并非指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2、表现★★
(1)平等的人身关系
-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
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
可以
一人身自由:夫妻双方均有参加
的自由(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平等的财产关系
核心原则
夫或妻在处理
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投资的
;知识产权的收益;
或者
的
财产(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
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
一方的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
的财产,一方
的生
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
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约定财产效力
法定财产)。
债务处理
①夫妻对财产约定
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
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
清偿;
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
所负的债务,
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应当共同偿还;
③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