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2 家庭与婚姻(期中真题汇编,全国通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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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类型 题集-试题汇编
知识点 家庭与婚姻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692 KB
发布时间 2026-04-09
更新时间 2026-04-09
作者 东方小故事
品牌系列 好题汇编·期中真题分类汇编
审核时间 2026-04-09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7261445.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长大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长大 1.(24-25高二下·青海西宁·期中)家庭教育对未成年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2022年2月9日,被告人小王(化名,15岁)因犯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法院认为,小王的父母对他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向其父母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该判决(   ) ①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治引导            ②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道德责任 ③以法的强制性积极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④未成年人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承担法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4-25高二下·山东威海·期中)某中学初一学生小明搞恶作剧拿开同学思思的椅子,致其后脑磕到椅子后躺地不起。送医后,思思被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法院判决小明的父母赔偿医疗费10万余元。该案例中(   ) ①小明无须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小明还不属于民事主体 ②小明父母没履行对未成年人小明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③小明拿开椅子的行为与思思受伤存在因果关系,侵犯了思思的健康权 ④小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期中)张大爷中年丧妻,自己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娘将儿子张某抚养成人。张某结婚后,其媳妇经常虐待张大爷,可儿子对此不闻不问。张大爷年老体弱,孤苦伶仃,他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反遭儿媳一顿臭骂,张某也无动于衷。假如你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可以这样说服张某夫妇(   ) ①从道德上讲,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权利 ②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恩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 ③遗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④告诉张某夫妇,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4.(24-25高二下·广东清远·期中)王爷爷夫妇与其独子王小强,经社区调解机构见证,对家庭一处老宅及相关补偿款进行析产,并签订析产协议,其中明确规定:“协议生效后,双方经济上完全独立,王爷爷夫妇自愿放弃向王小强索要任何生活费用包括赡养费的权利”。后来王奶奶离世,王爷爷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每月仅靠200元特困补助难以维持生活和医疗支出。王爷爷无奈之下将王小强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本案中(    ) ①协议签订合法有效,王爷爷起诉违背了诚信公平原则 ②王小强如果之前放弃老宅的继承权,可以不赡养王爷爷 ③从法律角度看,协议中免除王小强赡养义务的条款无效 ④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王小强应支付王爷爷赡养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4-25高二下·重庆渝中·期中)赵某年轻时无所事事,与曾某结为夫妻后育一儿一女,后曾某实在难以忍受赵某无所作为,在小女儿8岁时与其离婚,改嫁王某。赵某年老生活难以为继,向已成家立业的儿女索要生活费,但儿女两家均以父母离婚多年为由拒绝赡养。本案中(   ) ①子女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②如果赵某起诉儿女承担赡养费,法院应当支持 ③子女应对王某履行赡养义务,对赵某可尽情理本分 ④赵某未能有效履行抚养义务,儿女有权放弃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4-25高二下·山东潍坊·期中)柳某与延某于1979年登记结婚,延某为再婚。婚后,柳某同延某以及延某的5名未成年子女延甲等共同生活。双方结婚时,延甲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务农为主要生活来源。延乙等4人年幼,由柳某、延某共同抚养。2023年,延某去世,柳某也年过七旬,缺乏劳动能力,有一定的固定收入。柳某在赡养费问题上与5名继子女产生矛盾,遂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继子女承诺放弃继承柳某的遗产则无需对其承担赡养义务 ②法院应综合考虑柳某和继子女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认定赡养费金额 ③延某去世后,柳某有权请求5名继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 ④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应传承弘扬尊老爱老的美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4-25高二下·江西赣州·期中)付某年过80,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付某在自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与邻居刘某达成了协议,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刘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关于此协议,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签订后,刘某即应履行对付某的监护职责 ②如果付某的子女不同意,该协议就不能够生效 ③虽有该协议,付某的子女也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 ④刘某履行协议时,应尽力尊重付某的真实意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4-25高二下·江苏无锡·期中)李先生今年70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因涉及到财产继承,李先生不可以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 B.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无须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 C.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 D.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王先生对李先生的财物享有自主处置权 9.(24-25高二下·山东潍坊·期中)胡甲育有一女胡乙和一子胡丙。杨某纯是胡丙的妻子,二人育有一子胡丁。胡丙2004年去世后,儿媳杨某纯、孙子胡丁一直与胡甲共同生活并照料其起居,女儿胡乙从未探望。2024年5月,胡甲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留下房屋一处和20余万元赔偿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杨某纯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胡甲遗产 ②女儿胡乙对胡甲从未探望,故丧失遗产继承权 ③胡甲所留房屋和赔偿款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④若胡甲留有公证遗嘱,其遗产优先按遗嘱分配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0.(24-25高二下·天津南开·期中)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想找个可靠的监护人来解决其生活、就医、财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并且明确了“组织”可以成为意定监护人。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组织”(   ) ①在被监护人去世后不能通过意定监护制度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 ②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③可以与被监护人以书面的形式或者口头的形式订立监护协议 ④在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代理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4-25高二下·四川成都·期中)2019年开始,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需要人陪护照顾,求助独子庞小某,庞小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戴某后与前夫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的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戴某离世,蔡某依约履行义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庞小某拒绝对戴某履行赡养义务,可能丧失继承权 ②实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戴某的合法权益 ③戴某所签协议未给庞小某保留必要房屋份额,违背了法律的规定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庞小某无权继承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期中)张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某一、张某二,均已另成家立户。后夫妻二人领养张某三。张某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载明“承包地块总数为5亩,家庭成员共3人,成员姓名为张某、林某、张某三”。张某去世后,张某一、张某二作为原告,将张某三诉至法院,要求由林某继承张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50%,余下50%由三子平均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②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权益的必要条件 ③为保障养子女基本生活,张某可通过遗赠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张某三 ④张某去世后,张某三与林某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经营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4-25高二下·山东威海·期中)孙某与袁某有婚生子孙甲、养女孙乙,有房产和存款若干。2005年孙某患病不能自理,住院至去世15年均由袁某护理。孙甲长期在狱中服刑。孙乙大学毕业后到外市定居,孙某住院期间仅探望几次。孙某去世后,关于其遗产继承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孙某未留遗嘱,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②对孙某遗产有继承权的是袁某和孙甲,孙乙无权继承 ③因孙甲和孙乙没有照顾袁某,故不应分得房产和存款 ④袁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4-25高二下·四川雅安·期中)2022年3月,80岁高龄的丧偶老人王某立下自书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独生子小王。2023年,因小王长期定居外地,家中无人照料,王某与小赵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由小赵负责照顾王某的生活起居,王某去世后,其房产赠与小赵。此后,小赵尽心尽力照顾王某。2025年王某去世后,小王认为自己有王某的自书遗嘱在先,房产应归其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照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房产应由小赵继承 ②小王是王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按照王某立下的自书遗嘱,房产应由小王继承 ④王某的自书遗嘱失效,房产应归小赵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4-25高二下·山东临沂·期中)李某死后留有房子一套和存款30万元,法定继承人为其子李甲。李某生前,因李甲长期在外地上班无法照顾李某,聘保姆王乙长期照顾李某生活。李某生前立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拟将其存款赠与王乙。李某去世后,李甲不认可遗嘱内容,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假如你是该案的评审法官,你应如何依法做出判决(    ) ①李甲和王乙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李甲可继承其父亲的房子 ③根据遗嘱王乙可以继承30万元存款 ④王乙作为受遗赠人,可以获得30万元存款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16.(24-25高二下·浙江温州·期中)老王的亲属仅有女儿小王和侄子小张。老王曾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声明其全部存款由小王继承。两年后,老王在意识清醒时,不漏风声自行录制了一段视频遗嘱,表示将存款的一半赠与长期照料自己的侄子小张。老王去世后,小王与小张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视频遗嘱无效 ②小张可通过遗赠获得部分存款 ③视频遗嘱法律效力优先于公证遗嘱 ④长期照料老王,小张也无权继承老王的存款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7.(24-25高二下·广东深圳·期中)杨先生与妻子唐女士婚后育有一子小豪。2023年9月,杨先生自书遗嘱,载明其房产中的个人份额、汽车、存款均由唐女士继承。2024年5月,杨先生去世时,其母亲夏老太已82岁(无生活来源),小豪尚未成年。因就杨先生遗产分配未达成一致,唐女士将夏老太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杨先生全部遗产。本案中(   ) A.杨先生的自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人才生效 B.基于尊重遗嘱人意愿的原则,唐女士应获得杨先生的全部遗产 C.杨先生的遗嘱因违背继承制度体现扶老育幼的功能,自始无效 D.人民法院应从杨先生的遗产中扣减一定份额留给夏老太和小华 18.(24-25高二下·山东临沂·期中)80多岁的廖先生,在公证员的见证、监督下签署了一份三方协议,约定由当地一家社会组织作为监护人,为老人提供“意定监护”服务,街道则负责监督协议履行,双方共同为老人未来的养老问题托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社会组织需全面履行监护义务,方可获得廖先生的遗产 ②意定监护是应对老龄化社会,探索多元养老模式的有效实践 ③廖先生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能够有所养、有所依 ④作为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该社会组织即开始履行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9.(24-25高二下·江苏宿迁·期中)老王早年丧偶,有一儿子,常年在外工作,无暇顾及老人。老王因为腿脚不好,从老家找了一位陈阿姨照顾其生活。2018年老王与陈阿姨依法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老王的生养死葬由陈阿姨负责,死后唯一财产三间房屋归陈阿姨所有,此后陈阿姨一直尽心尽力照顾老王,2022年1月老王因病去世,老王儿子和陈阿姨因为三间房屋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王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应该继承房屋 B.老王儿子可以与陈阿姨共享房屋所有权 C.因为遗赠不属于继承,陈阿姨不能获得该房屋 D.基于遗赠抚养协议,陈阿姨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0.(24-25高二下·河南濮阳·期中)阮先生是北京市顺义区临河村一名孤寡老人,十多年前,因年老体弱多病、生活无人照料,他在村委会的协调和见证下与同村男子刘军(化名)先后签订了两份协议,约定由刘军为他养老送终,阮先生将拆迁获得的5套房产和银行存款全部赠与刘军。于是,自2011年起,阮先生便和刘家人一起生活,直至2023年10月份去世。对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两份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 ②刘军尽到了生养死葬义务,应获得遗赠人财产 ③刘军是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遗产 ④两份协议属于遗赠人的单方意思表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题 21.(24-25高二上·山东青岛·期中)小红母亲与郑某建立再婚家庭,小红自幼跟随母亲与继父郑某共同生活。今年春节前夕,12岁的小红在村中道路燃放“窜天猴”烟花时,烟花打中了路过的王某,导致王某右眼受伤出血。经鉴定,王某右眼视力损害属于盲目四级,伤残等级为八级。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相关损失。 某班思政课上,同学们围绕上述案例展开了讨论。 甲同学认为,小红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郑某作为继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乙同学认为,既然小红自幼跟随母亲与继父郑某共同生活,小红的亲生父亲肯定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小红将来也不需要对他履行赡养义务。 请你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的法律生活知识,分析甲乙两位同学观点中的错误。 (1)甲同学________________。 (2)乙同学________________。 22.(24-25高二上·江苏泰州·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李将一套贷款购买的房屋转让给杨某,并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杨某支付老李房款30万,并帮助老李分期偿还该房贷款;在结清该房贷款之后办理过户。协议签订后,杨某支付房款30万并帮助老李分期偿还该房贷款,该房交由杨某居住。几年后,杨某帮老李还清房贷联系办理过户时,老李称其在外地工作,一直推脱。之后老李因病去世,老李的唯一继承人小李继承了老李的遗产,拒绝协助杨某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因此双方发生争执(如下图)。杨某遂将小李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假如你是杨某的诉讼代理人,请帮助杨某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23.(24-25高二下·陕西咸阳·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贾某去世,名下有房产一处,未留有遗嘱。贾某无配偶,无子女,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贾某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这四个兄弟姐妹。贾某四于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在贾某去世后亦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因此,贾某二、贾某三认为贾某名下房产应由他们俩继承。现贾某一、张某将贾某二、贾某三诉至人民法院,主张共同继承贾某名下房产,各享有25%的产权份额。在诉讼中张某表示自愿将其应继承份额各半赠与贾某二、贾某三。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诉争房屋由贾某一继承20%的产权份额,贾某二、贾某三各继承40%的产权份额。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24.(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是一位独居老人,拥有一套房产和30万元存款等财产,育有儿子李甲和女儿李乙两个子女。李甲长期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照顾李某;李乙结婚后也很少回家照顾李某。李某晚年时,立下有效自书遗嘱,将其存款中的20万元赠予好友张某,剩余10万元由李甲和李乙平分继承。此外,李某还与邻居王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王某负责李某的生养死葬,李某去世后将其房产赠与王某。李某去世后,李甲、李乙、张某和王某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依法分割李某的遗产并说明理由。 25.(24-25高二下·安徽宿州·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爷爷早年丧偶,育有三个子女。大儿子赵甲在外地工作,虽定期给父亲生活费,但很少回家看望。二女儿赵乙在市立医院工作,和父亲生活在一起并照顾父亲。小儿子赵丙游手好闲,对父亲不闻不问。 赵爷爷名下有一套位于城区的房产以及80万元存款。随着年龄的增长,赵爷爷身体每况愈下,决定立遗嘱。他找来两位多年的邻居作为见证人,由其中一位邻居代书,立下代书遗嘱,将房产和60万元存款留给二女儿赵乙,20万元存款给大儿子赵甲。 赵爷爷去世后,小儿子赵丙得知遗嘱内容后表示不满,认为自己也是法定继承人,有权分得一部分房产和存款。于是,赵丙将赵甲和赵乙诉至当地法院,声称父亲立遗嘱时受赵乙的胁迫,遗嘱无效,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父亲的遗产。 你认为法院是否会支持赵丙的诉讼请求?请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说明理由。 26.(24-25高二下·北京西城·期中)老人高某和李某的独生子定居外地多年,长期未履行赡养义务。高某与李某系高某翔的叔婶,自二人患病后,侄子高某翔和侄媳妇主动承担照顾老人生活起居、医疗护理等赡养责任。 (1)高某和李某有哪些养老选择可以更好保护老年人权益? 老两口在村委会见证下与高某翔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内容为由高某翔负责二人生养死葬,其全部遗产由高某翔继承。高某翔夫妻履行承诺,两年后李某去世。2024年高某去世前反悔,自书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 (2)该遗嘱是否无效?高某翔是否应该继承全部遗产?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期中)甲男经人介绍认识了乙女,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交往一段时间后,乙女发现甲男的祖母与乙女的妈妈实为失散多年的同胞姐妹,于是决定解除恋爱关系。甲男不同意,以曝光乙女隐私相威胁迫使乙女登记结婚,且在婚姻登记时隐瞒了双方血缘关系。婚后8个月,甲男因犯罪入狱。乙女欲解除婚姻关系,但因惧怕甲男报复,委托朋友向法院提出申请。此案件中(   ) ①因存在胁迫情形,乙女可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婚姻 ②甲乙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该婚姻自始无效 ③乙女可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届满后双方解除夫妻关系 ④应由乙女本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夫妻关系,而不能由她朋友代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4-25高二下·陕西西安·期中)小帅的爷爷和小如的奶奶是亲兄妹,小帅和小如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2岁,小师25岁时要与小如办理登记结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基于婚姻自由的原则,两人可以登记结婚 ②两人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所以可以登记结婚 ③当事人可以一方或委托他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④两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所以不能登记结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4-25高二下·河北承德·期中)2024年5月20日是结婚登记的高峰期,为满足新人们结婚登记的愿望,多地婚姻登记机关决定加班办理结婚登记。下列情形中,确定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是(   ) ①19周岁女生与22周岁男友自愿登记 ②陈某与王某是三代以内表兄妹异地登记 ③22周岁李某与26岁男友不顾父母反对登记 ④22周岁张某与23周岁男友户籍地登记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4.(24-25高二下·山东临沂·期中)张某与李某于2020年结婚。2021年,张某购买彩票侥幸中奖20万元。2022年,张某爷爷立下遗嘱,将他的两居室房屋留给张某。2023年,张某与李某感情破裂,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此,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以通过诉讼获得张某爷爷两居室房屋的部分继承权 ②张某购买彩票中奖所得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法院判决离婚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无需双方都同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4-25高二下·安徽宿州·期中)2025年2月3日电视剧《六姊妹》在央视首播后引发热议,剧中的老五刘小玲与汤振民婚后整天吵吵闹闹、矛盾重重,最终他们因性格不合而办了离婚手续。如果此事发生在2021年之后,两人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后,会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引导夫妻双方深思熟虑,防止冲动、轻率离婚 ②限制了离婚自由,可能导致离婚难现象的发生 ③夫妻一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 ④有利于完善我国婚姻制度,引导夫妻珍惜感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4-25高二下·河北保定·期中)王某与李某于2022年结婚,婚后感情逐渐破裂。2024年6月,李某生下儿子后,双方矛盾加剧。2025年2月,王某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李某坚决反对。关于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因离婚自由受法律保护 ②王某需与李某协议离婚并经过30天冷静期 ③因李某分娩未满一年,王某不得提出离婚 ④若双方离婚,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7.(24-25高二下·河南洛阳·期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如下: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 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规定解读正确的是(    ) ①法律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均等的 ②法律承认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实行离婚家务劳动补偿 ③夫妻双方应坚持“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共同付出 ④如女方婚后辞职照顾家庭,在离婚时法院判决可参考此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4-25高二下·广东深圳·期中)史某和周某系夫妻,婚后史某在某外资公司上班,周某在家料理家务。时间一长,周某提出想要出去工作,史某坚决反对,认为自己挣的钱已经足够家庭开销,周某只要照料好家庭即可。后周某曾先后找了好几份工作,但均被史某破坏,史某甚至还让自己的亲属监视周某。周某感到绝望,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史某的行为(   ) ①符合“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观念,无可厚非 ②侵犯了法律赋予周某的工作自由权利,是违法行为 ③违背了公序良俗,侵害了周某在财产关系中的平等权 ④是性别歧视的表现,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对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夫妻离婚时,从确认感情破裂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②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协议离婚 ③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4-25高二下·四川雅安·期中)2024年3月,吴某与张某登记结婚。2024年5月,吴某父母房产拆迁,赠与吴某房产一套,房产登记在吴某一人名下。此后,张某不管家庭开支,还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25年3月,两人离婚。下列关于夫妻财产和债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 ①张某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吴某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吴某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吴某个人财产    ④张某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4-25高二下·山东烟台·期中)2016年张某与赵某登记结婚,2020年,赵某购买了一处房屋,通过银行个人账户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确定房屋为其本人单独所有。2023年,张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母亲李某签订《不动产赠与合同》,并完成了产权转移登记。张某遂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予无效。经查,该房屋系赵某父母出资,出资时表示该房屋系对赵某的个人赠与。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系张某与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二人共同财产 ②赠予前,赵某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单独处分的权利 ③该房屋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赵某有权将该房屋赠予李某 ④赵某的赠予行为系私自转移共同财产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4-25高二下·山东菏泽·期中)刘某与赵某于2020年结婚,婚后二人签订协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家庭重大开支需双方协商决定。2021年,他们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房屋,登记在赵某名下。之后,赵某未经刘某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售。售房款一部分用于偿还家庭小额债务,另一部分被赵某用来投资股市,结果一年后亏损了70余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某投资亏损后,刘某需共同承担亏损产生的债务 ②赵某未经刘某同意出售房屋,侵犯了刘某对房屋的平等处理权 ③赵某用售房款偿还家庭小额债务的行为,履行了夫妻间相互扶持的义务 ④二人的财产协议因违背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法定原则,该协议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24-25高二下·江苏南京·期中)小明和小丽系夫妻关系,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小明因改进生产技术获公司奖金5万元 B.小丽刷小明的工资卡给小明买的剃须刀 C.小明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住房 D.小丽继承了奶奶指明给她的祖传玉手镯 14.(24-25高二下·北京延庆·期中)吴女士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和母亲一起生活,现在读博的吴女士,靠着自己的打拼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吴女士的母亲已经再婚,继父也有一个孩子,两口之家变成了四口之家。由于自己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吴女士找到了上海第二服务中心,打算立一份遗嘱,为母亲留下一份保障。对于该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吴女士订立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B.吴女士可以将房产的优先继承权留给母亲,并保留继父的居住权 C.继承要体现扶老育幼的基本功能,应为继父的孩子保留必要份额 D.其母亲在再婚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材料题 15.(24-25高二下·天津和平·期中)民法典对婚姻家庭的规范,筑牢了家庭和睦的法治基石,为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某班以“家庭生活,法律守护”为主题,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同学们搜集到相关材料,并产生了以下疑惑。 调研卡片二小武(男)25岁,小美(女)22岁,他俩情投意合准备在大学毕业后就步入婚姻殿堂。但是二人的父母是表兄妹关系。 困惑二:他们的血亲关系是否符合法定结婚要求?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一 调研卡片四蒋某与宋某登记结婚。婚后,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获80万元专利使用费。困惑四:该专利使用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二 请你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规范填写调研卡片。 16.(24-25高二下·陕西西安·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2020年4月,冯某和赵英俊结婚。婚后二人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每月工资为夫妻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婚后不久,冯某创办了一家公司,由于工作很忙,经常很晚回家,而且酒后经常打骂赵英俊。赵英俊深感痛苦,两人吵闹不断。2022年12月,赵英俊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独自占有赵英俊个人全部工资并平分其他所有财产。他们的财产包括:赵英俊上班所得工资20万元,冯某公司经营所得50万元,冯某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产。 (1)请从“夫妻地位平等”的角度,说明赵英俊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材料二  2022年1月,甲(男)和乙(女)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在婚礼上甲父亲当着亲戚的面赠送了一套价值20万元的茶具给这对夫妻。办完婚礼第二天,甲父亲私底下叮嘱甲说茶具是赠送给他的,必须由他亲自保存。2022年2月,甲在乙未知情的情况下,将这套茶具卖给了苏某,并与苏某在微信上约定好价格、付款时间、交付时间等主要内容并进行了确认。不久,甲收了苏某支付的40万元并约定10天后将茶具交给苏某。乙知道后,在甲还没将茶具交给苏某前向人民法院起诉,称甲将茶具卖给苏某时没有和作为妻子的她商量,买卖合同不成立。回到家中甲和乙发生了争吵,不小心把茶具打碎了。 (2)本案中苏某有没有取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法院会支持乙的说法吗?为什么? 17.(24-25高二下·江苏宿迁·期中)张某与王某2021年结婚,婚后二人生活富足,夫妻恩爱。2022年王某产下一子小张,张某为让妻子高兴,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了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2023年5月,王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受伤,对方负全责,王某住院治疗并获得赔偿5万元。2023年7月,为向妻子证明自己的投资眼光,张某瞒着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好友借钱炒股,却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欠下30万元债务。张某有一伯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张某之子小张,供其以后出国留学使用,不久后老人去世。2025年1月,为摆脱债务对自己生活的影响,王某决定与张某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 ①王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 ②张某认为:王某受伤赔偿金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炒股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双方都认为:小张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 为此张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这场离婚案中相关财产的归属应该怎样裁定?并说明理由。 18.(24-25高二下·湖北宜昌·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许某和唐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小许和小唐。许某因专利转让获得一笔高额奖金,打算用这笔钱置换现有的住房。唐某则希望用这笔钱供儿女出国留学。两人因此产生分歧,矛盾逐渐升级。与此同时,许某的父母年事已高,需要人照顾,许某想将父母接到家中,唐某却以居住空间有限为由拒绝。许某认为唐某不尊重自己的父母,唐某则指责许某不顾及小家庭的未来。 在矛盾无法调和的情况下,许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主张自己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应得到唐某的配合。唐某同意离婚,但要求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即大部分财产用于子女留学,并且认为照顾许某父母是许某个人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1)许某希望将父母接到家中照顾,唐某拒绝,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对唐某言行加以评析。 (2)若离婚后,许某发现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婚外他人发生超出正常社交范围的亲密关系,并擅自赠与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许某可采取的法律措施及法律依据。 19.(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材料一  刘某与彭某于2024年6月2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7月,二人一起出资全款购买一处商铺,并登记在彭某名下。二人计划于9月1日举办婚礼,但8月彭某因飞机失事意外去世,由于彭某未立遗嘱,家人悲痛之余更因商铺的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彭某的父母认为二人没有举办婚礼,不同意刘某参与继承彭某的商铺财产,双方产生严重纠纷。刘某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维权。 材料二  家,是人生的安乐窝;家,是人生的避风港。一家人,和和睦睦,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就是最大的福气。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只有家庭和睦,才能万事兴隆,事事顺利。和睦,健康,平安,就是人生最大的赢家! 阅读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题目。 (1)结合材料一,谈谈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商铺继承的份额。 (2)结合材料二,简要说明如何才能做到家和万事兴? 试卷第1页,共3页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长大 1.【答案】A 2.【答案】D 3.【答案】C 4.【答案】D 5.【答案】A 6.【答案】C 7.【答案】D 8.【答案】C 9.【答案】C 10.【答案】A 11.【答案】B 12.【答案】D 13.【答案】B 14.【答案】C 15.【答案】C 16.【答案】C 17.【答案】D 18.【答案】C 19.【答案】D 20.【答案】A 21.【答案】(1)①小红已经满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小红自幼跟随母亲与继父郑某共同生活,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郑某作为继父亦属于法定监护人,应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根据《‌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小红的亲生父亲应对小红尽抚养责任,小红也需要对他履行赡养义务。 22.【答案】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案涉房屋过户手续。杨某与老李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杨某已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协助杨某办理案涉房屋过户手续属老李生前所负合同债务。小李已继承老李的遗产,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老李生前所负合同债务,协助杨某办理案涉房屋过户手续。 23.【答案】①法定继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本案中,贾某四先于贾某去世,其女张某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②继承份额的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法院在分配继承份额时,考虑到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并在贾某去世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因此给予他们更多的继承份额。贾某一和张某的继承份额则相对较少。③自愿赠与:张某在诉讼中表示自愿将其应继承份额各半赠与贾某二、贾某三,法院在判决中尊重了张某的意愿,进一步调整了继承份额。 24.【答案】房产归王某所有,张某获 20 万元,李甲和李乙平分 10 万元,其它财产由李甲和李乙继承。 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故房产归王某所有;有效的遗赠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故张某有权获得 20 万元的遗赠;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故李甲和李乙平分剩余的10 万元;李某遗嘱未涉及的其它财产,则按法定继承由李甲和李乙继承。 25.【答案】不会支持赵丙的诉讼请求。 理由:①法律规定,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赵爷爷的代书遗嘱有两位无利害关系的邻居作为见证人,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有效。②赵丙虽声称赵爷爷生前立遗嘱时受到胁迫,但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所以遗嘱内容系赵爷爷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遗嘱无效事由。③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应按照遗嘱执行。(言之有理,可酌情给分) 26.【答案】(1)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制度,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 (2)该遗嘱无效。 高某翔可以继承其全部遗产,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自书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有效,且高某翔夫妻履行了相关义务,理应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的要求获得其全部遗产。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1.【答案】B 2.【答案】A 3.【答案】A 4.【答案】C 5.【答案】B 6.【答案】D 7.【答案】C 8.【答案】D 9.【答案】D 10.【答案】A 11.【答案】C 12.【答案】C 13.【答案】A 14.【答案】B 15.【答案】答疑解惑一 结论:符合法定结婚要求。理由:父母是表兄妹关系,其子女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可以结婚的。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而表兄妹的子女属于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内。    答疑解惑二 结论:该专利使用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蒋某与宋某在婚后,宋某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取得80万元专利使用费,此收益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6.【答案】(1)①婚后,冯某创办的公司经营所得5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支持赵英俊平分上述财产的诉求。 ②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故赵英俊所得工资20万元是赵英俊的个人财产,法院应支持赵英俊占有该财产的诉求。 ③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的处理权应该归财产的所有者。冯某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冯某个人的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属于冯某的个人财产。因此,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赵英俊要求平分该财产的诉求。 (2)①苏某没有取得茶具的所有权。茶具属于动产,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所有权的转让。苏某虽然向甲支付了40万元,但是茶具还在甲手上,还没交付给苏某占有,故苏某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②法院不会支持乙的说法。理由: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甲和乙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甲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甲和苏某在微信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约定和确认,也是签订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双方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故茶具买卖的合同成立。 17.【答案】 ①王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存款虽在王某名下,但其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②张某的认识是错误的。王某受伤获得的赔偿金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张某炒股所欠债务属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伯父的遗产是属于小张个人的,张某和王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张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张某和王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18.【答案】(1)①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是平等的。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许某专利转让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奖金使用上、唐某坚持己见,完全否定许某的置换住房的合理需求;离婚时,在财产分配上,唐某也没考虑许某照顾老人的需要,破坏了夫妻间相互尊重的关系。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结婚意味着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包括对双方父母的责任。许某希望将年事已高的父母接到家中照顾,这是他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体现。唐某拒绝接许某父母回家,认为照顾许某父母是许某个人的事情,表明她缺乏对婚姻责任的正确理解和担当,违背法律规定的夫妻协助义务,是对婚姻责任的一种忽视,也不符合尊老敬老的伦理要求。(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2)许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唐某赠与行为无效,追回被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唐某擅自赠与他人财产,侵犯许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许某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19.【答案】(1)①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是否进行结婚登记为准。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二人结婚登记后共同出资全款购买的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商铺属于刘某与彭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刘某与彭某各拥有商铺的一半产权。由于彭某未立遗嘱,彭某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配偶与父母平均分配彭某一半产权的商铺。 (2)要做到家和万事兴,家庭成员都必须以法律为准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①首先,父母要履行对子女抚养的义务,教育的义务,监护职责,行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权利,对子女进行必要和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②其次,成年子女要履行对父母赡养的义务,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等各方面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安享晚年。 ③再次,国家也要保证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真正落实,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对家庭暴力、虐待等各种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试卷第1页,共3页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长大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长大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青海西宁·期中)家庭教育对未成年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2022年2月9日,被告人小王(化名,15岁)因犯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法院认为,小王的父母对他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向其父母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该判决(   ) ①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治引导            ②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道德责任 ③以法的强制性积极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④未成年人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承担法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③:法院向未尽到必要的家庭教育责任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这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治引导,也是在以法的强制性积极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①③正确。 ②:材料中的举措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法律责任,而不是强调道德责任,道德责任缺乏强制力,而题干中法院的判决属于法律手段,②错误。 ④:未成年人犯罪的,其监护人不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损害他人合法财产的,由未成年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由监护人承担,题干中小王被判刑,说明其本人承担了法律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24-25高二下·山东威海·期中)某中学初一学生小明搞恶作剧拿开同学思思的椅子,致其后脑磕到椅子后躺地不起。送医后,思思被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法院判决小明的父母赔偿医疗费10万余元。该案例中(   ) ①小明无须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小明还不属于民事主体 ②小明父母没履行对未成年人小明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③小明拿开椅子的行为与思思受伤存在因果关系,侵犯了思思的健康权 ④小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从出生起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属于民事主体。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并非无须承担侵权责任,①错误。 ②:题干中未提及小明父母在家庭教育方面是否履行主体责任相关信息,不能得出此结论,②错误。 ③:小明拿开椅子的行为直接导致思思后脑磕到椅子受伤,二者存在因果关系,且伤害行为侵犯了思思的健康权,③正确。 ④:初一学生小明一般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期中)张大爷中年丧妻,自己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娘将儿子张某抚养成人。张某结婚后,其媳妇经常虐待张大爷,可儿子对此不闻不问。张大爷年老体弱,孤苦伶仃,他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反遭儿媳一顿臭骂,张某也无动于衷。假如你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可以这样说服张某夫妇(   ) ①从道德上讲,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权利 ②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恩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 ③遗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④告诉张某夫妇,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答案】C 【详解】①:从法律上讲而不是从道德上讲,赡养扶助是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不是权利,①排除。 ②: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恩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②正确。 ③:题干中强调的是虐待老人,而不是遗弃老人,③排除。 ④:法律规定,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4.(24-25高二下·广东清远·期中)王爷爷夫妇与其独子王小强,经社区调解机构见证,对家庭一处老宅及相关补偿款进行析产,并签订析产协议,其中明确规定:“协议生效后,双方经济上完全独立,王爷爷夫妇自愿放弃向王小强索要任何生活费用包括赡养费的权利”。后来王奶奶离世,王爷爷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每月仅靠200元特困补助难以维持生活和医疗支出。王爷爷无奈之下将王小强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本案中(    ) ①协议签订合法有效,王爷爷起诉违背了诚信公平原则 ②王小强如果之前放弃老宅的继承权,可以不赡养王爷爷 ③从法律角度看,协议中免除王小强赡养义务的条款无效 ④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王小强应支付王爷爷赡养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赡养父母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因协议约定而免除,所以协议中免除王小强赡养义务的条款无效,王小强必须依法支付赡养费,③④入选。 ①:王爷爷起诉是为了维护自身基本生存权益,不是不诚信行为,①错误。 ②: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与是否继承财产无关联,②错误。 故本题选D。 5.(24-25高二下·重庆渝中·期中)赵某年轻时无所事事,与曾某结为夫妻后育一儿一女,后曾某实在难以忍受赵某无所作为,在小女儿8岁时与其离婚,改嫁王某。赵某年老生活难以为继,向已成家立业的儿女索要生活费,但儿女两家均以父母离婚多年为由拒绝赡养。本案中(   ) ①子女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②如果赵某起诉儿女承担赡养费,法院应当支持 ③子女应对王某履行赡养义务,对赵某可尽情理本分 ④赵某未能有效履行抚养义务,儿女有权放弃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材料中儿女两家均以父母离婚多年为由拒绝赡养,这是错误的,子女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如果赵某起诉儿女承担赡养费,法院应当支持,①②正确。 ③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本案中子女对生父赵某的赡养是法定义务,而非“情理本分”,不能因父母离婚或者抚养不力而不履行,③④错误。 故本题选A。 6.(24-25高二下·山东潍坊·期中)柳某与延某于1979年登记结婚,延某为再婚。婚后,柳某同延某以及延某的5名未成年子女延甲等共同生活。双方结婚时,延甲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务农为主要生活来源。延乙等4人年幼,由柳某、延某共同抚养。2023年,延某去世,柳某也年过七旬,缺乏劳动能力,有一定的固定收入。柳某在赡养费问题上与5名继子女产生矛盾,遂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继子女承诺放弃继承柳某的遗产则无需对其承担赡养义务 ②法院应综合考虑柳某和继子女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认定赡养费金额 ③延某去世后,柳某有权请求5名继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 ④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应传承弘扬尊老爱老的美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具有与血亲关系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该案例中即使继子女承诺放弃继承柳某的遗产也必须对其承担赡养义务,①说法错误。   ②:法院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柳某和继子女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认定赡养费金额,②说法正确。   ③:双方结婚时,延甲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务农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柳某与延甲未形成抚养关系,因此延甲不必支付赡养费,③说法错误。   ④: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律上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应传承弘扬尊老爱老的美德,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C。 7.(24-25高二下·江西赣州·期中)付某年过80,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付某在自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与邻居刘某达成了协议,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刘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关于此协议,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签订后,刘某即应履行对付某的监护职责 ②如果付某的子女不同意,该协议就不能够生效 ③虽有该协议,付某的子女也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 ④刘某履行协议时,应尽力尊重付某的真实意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意定监护协议在付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而非协议签订后立即履行监护职责,①错误。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付某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须经过其子女同意,②错误。 ③: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一种法定义务。虽然付某与他人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付某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不因父母与他人签订监护协议而免除,③正确。 ④:监护人履行职责时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这是《民法典》对监护关系的基本要求,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24-25高二下·江苏无锡·期中)李先生今年70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因涉及到财产继承,李先生不可以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 B.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无须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 C.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 D.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王先生对李先生的财物享有自主处置权 【答案】C 【详解】A:意定监护制度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主选择监护人,不受亲属关系限制。财产继承问题不影响监护人的选定权,子女的赡养义务亦不因此免除,A排除。 B:根据《民法典》规定,意定监护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无效。书面形式是确保协议有效性的法定要件,B排除。 C:意定监护协议的核心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协议符合法定形式且内容合法,他人(包括子女)不得干预,C符合题意。 D:监护人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但财产管理需以确保被监护人利益为前提,不得擅自处置或滥用。若监护人侵害财产权益,可被撤销资格并追责,D排除。 故本题选C。 9.(24-25高二下·山东潍坊·期中)胡甲育有一女胡乙和一子胡丙。杨某纯是胡丙的妻子,二人育有一子胡丁。胡丙2004年去世后,儿媳杨某纯、孙子胡丁一直与胡甲共同生活并照料其起居,女儿胡乙从未探望。2024年5月,胡甲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留下房屋一处和20余万元赔偿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杨某纯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胡甲遗产 ②女儿胡乙对胡甲从未探望,故丧失遗产继承权 ③胡甲所留房屋和赔偿款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④若胡甲留有公证遗嘱,其遗产优先按遗嘱分配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杨某纯在胡丙去世后长期照料胡甲,对胡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胡甲遗产,①符合题意。 ②:继承权丧失需满足法定情形(如遗弃、虐待等)。胡乙仅未探望,不构成“情节严重”,不能因此丧失继承权,②不符合题意。 ③:胡甲的房屋属于遗产,但交通事故赔偿金是对近亲属的补偿,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继承分配,③说法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若胡甲留有公证遗嘱,应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C。 10.(24-25高二下·天津南开·期中)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想找个可靠的监护人来解决其生活、就医、财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并且明确了“组织”可以成为意定监护人。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组织”(   ) ①在被监护人去世后不能通过意定监护制度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 ②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③可以与被监护人以书面的形式或者口头的形式订立监护协议 ④在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代理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意定监护制度主要是为了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对其人身、财产等进行监护管理 。继承是按照继承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意定监护制度并非用于解决继承问题,所以意定监护人在被监护人去世后不能通过意定监护制度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①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②正确。 ③:意定监护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订立的意定监护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③错误。 ④:意定监护人是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代理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其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需要意定监护人代理,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1.(24-25高二下·四川成都·期中)2019年开始,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需要人陪护照顾,求助独子庞小某,庞小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戴某后与前夫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的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戴某离世,蔡某依约履行义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庞小某拒绝对戴某履行赡养义务,可能丧失继承权 ②实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戴某的合法权益 ③戴某所签协议未给庞小某保留必要房屋份额,违背了法律的规定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庞小某无权继承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子女若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将丧失继承权。庞小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可能构成遗弃,因此可能丧失继承权,①正确。 ②:题目中戴某与蔡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而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材料中未涉及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相关内容,②错误。 ③:法律仅要求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庞小某作为成年子女,材料未提及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因此无需保留份额,戴某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签订协议将房屋赠与蔡某,并未违背法律规定,③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且蔡某依约履行义务,庞小某无权继承房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24-25高二下·湖南常德·期中)张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某一、张某二,均已另成家立户。后夫妻二人领养张某三。张某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载明“承包地块总数为5亩,家庭成员共3人,成员姓名为张某、林某、张某三”。张某去世后,张某一、张某二作为原告,将张某三诉至法院,要求由林某继承张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50%,余下50%由三子平均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②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权益的必要条件 ③为保障养子女基本生活,张某可通过遗赠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张某三 ④张某去世后,张某三与林某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经营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虽然张某去世,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像一般的个人财产那样作为遗产直接继承。在承包期内,由本户内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所以说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的说法错误,①不选。 ②:承包经营权的确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只有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才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权益的必要条件。材料中合同载明家庭成员为张某、林某、张某三,他们基于户内成员身份对案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②正确。 ③:遗赠是自然人通过遗嘱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张某三是张某的养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不能通过遗赠方式获得张某的财产,③错误。 ④:张某去世后,林某和张某三作为户内成员,对案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的方式,他们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经营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24-25高二下·山东威海·期中)孙某与袁某有婚生子孙甲、养女孙乙,有房产和存款若干。2005年孙某患病不能自理,住院至去世15年均由袁某护理。孙甲长期在狱中服刑。孙乙大学毕业后到外市定居,孙某住院期间仅探望几次。孙某去世后,关于其遗产继承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孙某未留遗嘱,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②对孙某遗产有继承权的是袁某和孙甲,孙乙无权继承 ③因孙甲和孙乙没有照顾袁某,故不应分得房产和存款 ④袁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本题中若孙某未留遗嘱,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袁某与婚生子孙甲、养女孙乙均为孙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袁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故①④入选。 ②:孙乙作为养女和婚生子女拥有相同的继承权,故②错误。 ③:孙甲和孙乙虽然没有照顾袁某,但都有继承权,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不能断定其不应分得房产和存款,③错误。 故本题选B。 14.(24-25高二下·四川雅安·期中)2022年3月,80岁高龄的丧偶老人王某立下自书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独生子小王。2023年,因小王长期定居外地,家中无人照料,王某与小赵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由小赵负责照顾王某的生活起居,王某去世后,其房产赠与小赵。此后,小赵尽心尽力照顾王某。2025年王某去世后,小王认为自己有王某的自书遗嘱在先,房产应归其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照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房产应由小赵继承 ②小王是王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按照王某立下的自书遗嘱,房产应由小王继承 ④王某的自书遗嘱失效,房产应归小赵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小赵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房产,属于“受遗赠”而非“继承”(小赵非法定继承人),①表述错误。 ②:小王作为王某的独生子,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正确。 ③:虽然王某立有自书遗嘱,但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自书遗嘱,不能按自书遗嘱由小王继承房产,③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王某与小赵签订的协议覆盖了房产分配,导致自书遗嘱中关于房产的部分失效。若遗嘱仅涉及房产,则整个遗嘱因冲突而失效,房产归小赵所有,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5.(24-25高二下·山东临沂·期中)李某死后留有房子一套和存款30万元,法定继承人为其子李甲。李某生前,因李甲长期在外地上班无法照顾李某,聘保姆王乙长期照顾李某生活。李某生前立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拟将其存款赠与王乙。李某去世后,李甲不认可遗嘱内容,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假如你是该案的评审法官,你应如何依法做出判决(    ) ①李甲和王乙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李甲可继承其父亲的房子 ③根据遗嘱王乙可以继承30万元存款 ④王乙作为受遗赠人,可以获得30万元存款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王乙是保姆,并非法定继承人,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①不选。 ②④:李甲是李某的法定继承人,李某的公正遗嘱是有效的,因此王乙作为受遗赠人,可以获得30万元存款,李甲可继承其父亲的房子,②④入选。 ③:王乙并非继承人,而是受遗赠人。遗嘱中明确将存款赠与王乙,属于遗赠而非继承,③不选。 故本题选C。 16.(24-25高二下·浙江温州·期中)老王的亲属仅有女儿小王和侄子小张。老王曾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声明其全部存款由小王继承。两年后,老王在意识清醒时,不漏风声自行录制了一段视频遗嘱,表示将存款的一半赠与长期照料自己的侄子小张。老王去世后,小王与小张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视频遗嘱无效 ②小张可通过遗赠获得部分存款 ③视频遗嘱法律效力优先于公证遗嘱 ④长期照料老王,小张也无权继承老王的存款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老王自行录制视频遗嘱,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所以该视频遗嘱无效,①正确。 ②:由于视频遗嘱无效,那么老王在视频遗嘱中表示将存款一半赠与小张的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小张不能依据这份无效的视频遗嘱通过遗赠获得部分存款,②错误。 ③: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视频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无效,不存在效力优先问题,③错误。 ④:老王的亲属仅有女儿小王和侄子小张,侄子小张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在视频遗嘱无效的情况下,老王的遗产应按照其公证遗嘱执行,由女儿小王继承全部存款,小张无权继承老王的存款,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7.(24-25高二下·广东深圳·期中)杨先生与妻子唐女士婚后育有一子小豪。2023年9月,杨先生自书遗嘱,载明其房产中的个人份额、汽车、存款均由唐女士继承。2024年5月,杨先生去世时,其母亲夏老太已82岁(无生活来源),小豪尚未成年。因就杨先生遗产分配未达成一致,唐女士将夏老太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杨先生全部遗产。本案中(   ) A.杨先生的自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人才生效 B.基于尊重遗嘱人意愿的原则,唐女士应获得杨先生的全部遗产 C.杨先生的遗嘱因违背继承制度体现扶老育幼的功能,自始无效 D.人民法院应从杨先生的遗产中扣减一定份额留给夏老太和小华 【答案】D 【详解】A:自书遗嘱不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人才生效,A说法错误。 BD:杨先生留有自书遗嘱虽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但其并没有为年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母亲夏老太及未成年的婚生子小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不能完全按照杨先生所留遗嘱履行,应当为夏老太、小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剩余部分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方式处理,B不符合题意,D符合题意。 D:杨先生的遗嘱部分无效,而不是自始无效,C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8.(24-25高二下·山东临沂·期中)80多岁的廖先生,在公证员的见证、监督下签署了一份三方协议,约定由当地一家社会组织作为监护人,为老人提供“意定监护”服务,街道则负责监督协议履行,双方共同为老人未来的养老问题托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社会组织需全面履行监护义务,方可获得廖先生的遗产 ②意定监护是应对老龄化社会,探索多元养老模式的有效实践 ③廖先生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能够有所养、有所依 ④作为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该社会组织即开始履行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社会组织成为监护人并不一定是为了获得廖先生的遗产,且能否获得遗产取决于遗嘱等相关规定,不是因为履行监护义务就必然获得遗产,①排除。 ②:意定监护让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是应对老龄化社会,探索多元养老模式的有效实践,②正确。 ③:廖先生签署意定监护协议,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社会组织和街道会保障其有所养、有所依,③正确。 ④:遗赠扶养协议与意定监护协议不同,且意定监护是在老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才开始履行职责,并非一经签订就开始,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9.(24-25高二下·江苏宿迁·期中)老王早年丧偶,有一儿子,常年在外工作,无暇顾及老人。老王因为腿脚不好,从老家找了一位陈阿姨照顾其生活。2018年老王与陈阿姨依法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老王的生养死葬由陈阿姨负责,死后唯一财产三间房屋归陈阿姨所有,此后陈阿姨一直尽心尽力照顾老王,2022年1月老王因病去世,老王儿子和陈阿姨因为三间房屋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王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应该继承房屋 B.老王儿子可以与陈阿姨共享房屋所有权 C.因为遗赠不属于继承,陈阿姨不能获得该房屋 D.基于遗赠抚养协议,陈阿姨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答案】D 【详解】A:老王与陈阿姨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陈阿姨依约尽到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房屋应归陈阿姨所有,而非老王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A错误。 B:基于遗赠扶养协议,房屋所有权应归陈阿姨,不存在老王儿子与陈阿姨共享房屋所有权的情况,B错误。 C:陈阿姨依据遗赠扶养协议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能够获得该房屋,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特殊的约定,受法律保护,C错误。 D:老王与陈阿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陈阿姨履行了协议中照顾老王生养死葬的义务,所以基于该协议,陈阿姨享有受遗赠获得房屋的权利,D正确。 故本题选D。 20.(24-25高二下·河南濮阳·期中)阮先生是北京市顺义区临河村一名孤寡老人,十多年前,因年老体弱多病、生活无人照料,他在村委会的协调和见证下与同村男子刘军(化名)先后签订了两份协议,约定由刘军为他养老送终,阮先生将拆迁获得的5套房产和银行存款全部赠与刘军。于是,自2011年起,阮先生便和刘家人一起生活,直至2023年10月份去世。对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两份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 ②刘军尽到了生养死葬义务,应获得遗赠人财产 ③刘军是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遗产 ④两份协议属于遗赠人的单方意思表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阮先生在村委会的协调和见证下与同村男子刘军先后签订了两份协议,约定由刘军为他养老送终,阮先生将拆迁获得的5套房产和银行存款全部赠与刘军,这两份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①符合题意。 ②:阮先生与同村的刘军先后签订了两份协议,自2011年起,阮先生便和刘家人一起生活,直至2023年10月份去世。刘军尽到了生养死葬义务,应获得遗赠人财产,②符合题意。 ③:刘军是阮先生同村的村民,并非是阮先生的法定继承人,③说法错误。 ④:两份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嘱人和受遗赠人签署的双方法律行为,不是遗嘱人单方面意思表示,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二、材料题 21.(24-25高二上·山东青岛·期中)小红母亲与郑某建立再婚家庭,小红自幼跟随母亲与继父郑某共同生活。今年春节前夕,12岁的小红在村中道路燃放“窜天猴”烟花时,烟花打中了路过的王某,导致王某右眼受伤出血。经鉴定,王某右眼视力损害属于盲目四级,伤残等级为八级。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相关损失。 某班思政课上,同学们围绕上述案例展开了讨论。 甲同学认为,小红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郑某作为继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乙同学认为,既然小红自幼跟随母亲与继父郑某共同生活,小红的亲生父亲肯定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小红将来也不需要对他履行赡养义务。 请你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的法律生活知识,分析甲乙两位同学观点中的错误。 (1)甲同学________________。 (2)乙同学________________。 【答案】(1)①小红已经满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小红自幼跟随母亲与继父郑某共同生活,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郑某作为继父亦属于法定监护人,应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根据《‌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小红的亲生父亲应对小红尽抚养责任,小红也需要对他履行赡养义务。 【分析】背景素材:小红造成王某受伤的案例讨论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甲同学观点中的错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红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此说明小红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关键词②:郑某作为继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以此说明郑某作为其继父,应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乙同学观点中的错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小红的亲生父亲肯定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小红将来也不需要对他履行赡养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以此说明红的亲生父亲应对小红尽抚养责任,小红也需要对他履行赡养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2.(24-25高二上·江苏泰州·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李将一套贷款购买的房屋转让给杨某,并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杨某支付老李房款30万,并帮助老李分期偿还该房贷款;在结清该房贷款之后办理过户。协议签订后,杨某支付房款30万并帮助老李分期偿还该房贷款,该房交由杨某居住。几年后,杨某帮老李还清房贷联系办理过户时,老李称其在外地工作,一直推脱。之后老李因病去世,老李的唯一继承人小李继承了老李的遗产,拒绝协助杨某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因此双方发生争执(如下图)。杨某遂将小李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假如你是杨某的诉讼代理人,请帮助杨某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案涉房屋过户手续。杨某与老李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杨某已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协助杨某办理案涉房屋过户手续属老李生前所负合同债务。小李已继承老李的遗产,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老李生前所负合同债务,协助杨某办理案涉房屋过户手续。 【分析】背景素材:贷款购买的房屋转让引发的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合同、遗产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理由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本案事实(略)→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小李协助原告杨某办理案涉房屋过户手续。 有效信息②:本案诉讼理由→法理依据:首先从合同订立角度,说明杨某与老李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其次从合同履行角度,说明杨某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支付房款30 以及帮助老李分期偿还该房贷款的义务,全面且适当地履行了自己的合同责任;最后从遗产继承与债务清偿角度,说明小李作为老李的唯一继承人,继承了老李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老李生前所负的合同债务,也就是协助杨某办理案涉房屋的过户手续。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3.(24-25高二下·陕西咸阳·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贾某去世,名下有房产一处,未留有遗嘱。贾某无配偶,无子女,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贾某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这四个兄弟姐妹。贾某四于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在贾某去世后亦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因此,贾某二、贾某三认为贾某名下房产应由他们俩继承。现贾某一、张某将贾某二、贾某三诉至人民法院,主张共同继承贾某名下房产,各享有25%的产权份额。在诉讼中张某表示自愿将其应继承份额各半赠与贾某二、贾某三。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诉争房屋由贾某一继承20%的产权份额,贾某二、贾某三各继承40%的产权份额。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答案】①法定继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本案中,贾某四先于贾某去世,其女张某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②继承份额的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法院在分配继承份额时,考虑到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并在贾某去世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因此给予他们更多的继承份额。贾某一和张某的继承份额则相对较少。③自愿赠与:张某在诉讼中表示自愿将其应继承份额各半赠与贾某二、贾某三,法院在判决中尊重了张某的意愿,进一步调整了继承份额。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分析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要调动教材中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从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的分配的角度结合案例信息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2024年贾某去世,名下有房产一处,未留有遗嘱。贾某无配偶,无子女,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其兄弟姐妹贾某四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可联系法定继承的知识,从法定继承顺序的角度说明张某享有代位继承权。 关键信息②: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在贾某去世后亦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可联系法定继承的知识,从法定继承的份额分配的角度说明贾某二、贾某三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适当多分,贾某一和张某应少分。 关键信息③:在诉讼中张某表示自愿将其应继承份额各半赠与贾某二、贾某三→可联系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从和睦继承的意义的角度,说明法院尊重张某的意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与案例有机结合。 24.(24-25高二下·河南南阳·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是一位独居老人,拥有一套房产和30万元存款等财产,育有儿子李甲和女儿李乙两个子女。李甲长期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照顾李某;李乙结婚后也很少回家照顾李某。李某晚年时,立下有效自书遗嘱,将其存款中的20万元赠予好友张某,剩余10万元由李甲和李乙平分继承。此外,李某还与邻居王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王某负责李某的生养死葬,李某去世后将其房产赠与王某。李某去世后,李甲、李乙、张某和王某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依法分割李某的遗产并说明理由。 【答案】房产归王某所有,张某获 20 万元,李甲和李乙平分 10 万元,其它财产由李甲和李乙继承。 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故房产归王某所有;有效的遗赠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故张某有权获得 20 万元的遗赠;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故李甲和李乙平分剩余的10 万元;李某遗嘱未涉及的其它财产,则按法定继承由李甲和李乙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理由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李某晚年时,立下有效自书遗嘱,将其存款中的20万元赠予好友张某,剩余10万元由李甲和李乙平分继承→因李某自书遗嘱真实有效,法官可根据李某的自书遗嘱分割遗产,即房产归王某所有,张某获 20 万元,李甲和李乙平分 10 万元,其它财产由李甲和李乙继承。 有效信息②:李某还与邻居王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王某负责李某的生养死葬,李某去世后将其房产赠与王某→可从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角度,说明该案中房产应归王某所有; 有效信息③:李某晚年时,立下有效自书遗嘱,将其存款中的20万元赠予好友张某→可从有效的遗赠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角度,说明该案中张某有权获得 20 万元的遗赠; 有效信息④:李某晚年时,立下有效自书遗嘱,将其存款中的20万元赠予好友张某,剩余10万元由李甲和李乙平分继承→可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角度,说明该案中李甲和李乙平分剩余的10 万元; 有效信息⑤:李某去世后,李甲、李乙、张某和王某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可从法定继承角度,说明李某遗嘱未涉及的其它财产,则由李甲和李乙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5.(24-25高二下·安徽宿州·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爷爷早年丧偶,育有三个子女。大儿子赵甲在外地工作,虽定期给父亲生活费,但很少回家看望。二女儿赵乙在市立医院工作,和父亲生活在一起并照顾父亲。小儿子赵丙游手好闲,对父亲不闻不问。 赵爷爷名下有一套位于城区的房产以及80万元存款。随着年龄的增长,赵爷爷身体每况愈下,决定立遗嘱。他找来两位多年的邻居作为见证人,由其中一位邻居代书,立下代书遗嘱,将房产和60万元存款留给二女儿赵乙,20万元存款给大儿子赵甲。 赵爷爷去世后,小儿子赵丙得知遗嘱内容后表示不满,认为自己也是法定继承人,有权分得一部分房产和存款。于是,赵丙将赵甲和赵乙诉至当地法院,声称父亲立遗嘱时受赵乙的胁迫,遗嘱无效,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父亲的遗产。 你认为法院是否会支持赵丙的诉讼请求?请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说明理由。 【答案】不会支持赵丙的诉讼请求。 理由:①法律规定,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赵爷爷的代书遗嘱有两位无利害关系的邻居作为见证人,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有效。②赵丙虽声称赵爷爷生前立遗嘱时受到胁迫,但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所以遗嘱内容系赵爷爷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遗嘱无效事由。③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应按照遗嘱执行。(言之有理,可酌情给分) 【分析】背景素材:遗嘱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依据。运用遗嘱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赵爷爷找来两位多年的邻居作为见证人,由其中一位邻居代书,立下代书遗嘱,将房产和60万元存款留给二女儿赵乙,20万元存款给大儿子赵甲→可调用代书遗嘱的含义。本案中,赵爷爷的代书遗嘱有两位无利害关系的邻居作为见证人,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有效。 关键词②:赵丙将赵甲和赵乙诉至当地法院,声称父亲立遗嘱时受赵乙的胁迫,遗嘱无效,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父亲的遗产→可调用遗嘱的含义、证据、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赵爷爷生前立遗嘱时受到胁迫,遗嘱内容系赵爷爷真实的意思表示,有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按遗嘱分配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6.(24-25高二下·北京西城·期中)老人高某和李某的独生子定居外地多年,长期未履行赡养义务。高某与李某系高某翔的叔婶,自二人患病后,侄子高某翔和侄媳妇主动承担照顾老人生活起居、医疗护理等赡养责任。 (1)高某和李某有哪些养老选择可以更好保护老年人权益? 老两口在村委会见证下与高某翔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内容为由高某翔负责二人生养死葬,其全部遗产由高某翔继承。高某翔夫妻履行承诺,两年后李某去世。2024年高某去世前反悔,自书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 (2)该遗嘱是否无效?高某翔是否应该继承全部遗产? 【答案】(1)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制度,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 (2)该遗嘱无效。 高某翔可以继承其全部遗产,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自书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有效,且高某翔夫妻履行了相关义务,理应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的要求获得其全部遗产。 【分析】背景素材:高某和李某的养老问题 考点考查:继承的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高某和李某有哪些养老选择可以更好保护老年人权益。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老人高某和李某的独生子定居外地多年,长期未履行赡养义务。高某与李某系高某翔的叔婶,自二人患病后,侄子高某翔和侄媳妇主动承担照顾老人生活起居、医疗护理等赡养责任→可联系意定监护制度的知识,说明老两口可以与高某翔夫妇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的有关知识,分析该遗嘱是否无效,并说明高某翔是否应该继承全部遗产。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老两口在村委会见证下与高某翔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内容为由高某翔负责二人生养死葬,其全部遗产由高某翔继承→可联系遗赠抚养协议的知识,说明该协议合法有效; 关键词②:高某翔夫妻履行承诺,两年后李某去世。2024年高某去世前反悔,自书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可联系继承的知识,说明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自书遗嘱,应该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进行;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期中)甲男经人介绍认识了乙女,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交往一段时间后,乙女发现甲男的祖母与乙女的妈妈实为失散多年的同胞姐妹,于是决定解除恋爱关系。甲男不同意,以曝光乙女隐私相威胁迫使乙女登记结婚,且在婚姻登记时隐瞒了双方血缘关系。婚后8个月,甲男因犯罪入狱。乙女欲解除婚姻关系,但因惧怕甲男报复,委托朋友向法院提出申请。此案件中(   ) ①因存在胁迫情形,乙女可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婚姻 ②甲乙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该婚姻自始无效 ③乙女可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届满后双方解除夫妻关系 ④应由乙女本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夫妻关系,而不能由她朋友代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甲男以曝光乙女隐私相威胁迫使乙女登记结婚,属于胁迫情形,乙女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①正确。 ②:甲男的祖母与乙女的妈妈是同胞姐妹,甲乙并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情形,②排除。 ③:离婚登记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是人民法院,且乙女与甲男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需三十日届满,③排除。 ④: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故必须由乙女本人向法院起诉,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24-25高二下·陕西西安·期中)小帅的爷爷和小如的奶奶是亲兄妹,小帅和小如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2岁,小师25岁时要与小如办理登记结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基于婚姻自由的原则,两人可以登记结婚 ②两人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所以可以登记结婚 ③当事人可以一方或委托他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④两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所以不能登记结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④:小帅的爷爷和小如的奶奶是亲兄妹,小帅的爸爸和小如的妈妈属于三代旁系血亲。小帅和小如属于四代旁系血亲,根据婚姻自由的原则,以及《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而四代旁系血亲不在禁止范围内。且小帅和小如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因此两人符合可以登记结婚,④错误,①②正确。 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8条,结婚登记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③错误。 故本题选A。 3.(24-25高二下·河北承德·期中)2024年5月20日是结婚登记的高峰期,为满足新人们结婚登记的愿望,多地婚姻登记机关决定加班办理结婚登记。下列情形中,确定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是(   ) ①19周岁女生与22周岁男友自愿登记 ②陈某与王某是三代以内表兄妹异地登记 ③22周岁李某与26岁男友不顾父母反对登记 ④22周岁张某与23周岁男友户籍地登记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结婚登记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女方19岁无法登记,①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陈某与王某是三代以内表兄妹,禁止登记,②错误但符合题意。 ③:只要双方自愿,父母反对不影响登记,因此符合条件,可登记,③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④:22周岁张某与23周岁男友年龄符合法定条件,可以登记,④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4.(24-25高二下·山东临沂·期中)张某与李某于2020年结婚。2021年,张某购买彩票侥幸中奖20万元。2022年,张某爷爷立下遗嘱,将他的两居室房屋留给张某。2023年,张某与李某感情破裂,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此,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以通过诉讼获得张某爷爷两居室房屋的部分继承权 ②张某购买彩票中奖所得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法院判决离婚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无需双方都同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张某爷爷通过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留给张某,属于遗嘱继承,李某不属于遗嘱继承人,因此不能通过诉讼获得该房屋的部分继承权,①错误。 ②:张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彩票中奖所得20万元,在无特殊约定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 ③: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出具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其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③错误。 ④: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不需要双方都同意,④正确。 故本题选C。 5.(24-25高二下·安徽宿州·期中)2025年2月3日电视剧《六姊妹》在央视首播后引发热议,剧中的老五刘小玲与汤振民婚后整天吵吵闹闹、矛盾重重,最终他们因性格不合而办了离婚手续。如果此事发生在2021年之后,两人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后,会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引导夫妻双方深思熟虑,防止冲动、轻率离婚 ②限制了离婚自由,可能导致离婚难现象的发生 ③夫妻一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 ④有利于完善我国婚姻制度,引导夫妻珍惜感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引导夫妻双方深思熟虑,防止冲动、轻率离婚;完善了我国的婚姻制度,①④正确。 ②:“限制了离婚自由”说法错误,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冲动离婚,但离婚主动权仍然掌握在夫妻双方手中。离婚冷静期内是否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是否申请离婚,仍然取决于夫妻双方,②错误。 ③:离婚冷静期是从法律的高度对登记离婚程序作出的限制性规定。即使一方离婚态度坚决,也不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③错误。 故本题选B。 6.(24-25高二下·河北保定·期中)王某与李某于2022年结婚,婚后感情逐渐破裂。2024年6月,李某生下儿子后,双方矛盾加剧。2025年2月,王某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李某坚决反对。关于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因离婚自由受法律保护 ②王某需与李某协议离婚并经过30天冷静期 ③因李某分娩未满一年,王某不得提出离婚 ④若双方离婚,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诉讼离婚的限制为:王某因受“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起诉”的限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①错误。 ②:但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如男方存在严重家庭暴力等),则不受此限。若双方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满30日后,方可领取离婚证,但本案中李某反对离婚,协议离婚无法进行,②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第1082条,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李某于2024年6月分娩,至2025年2月未满一年,王某作为男方不得起诉离婚,③正确。 ④:若双方离婚,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24-25高二下·河南洛阳·期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如下: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 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规定解读正确的是(    ) ①法律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均等的 ②法律承认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实行离婚家务劳动补偿 ③夫妻双方应坚持“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共同付出 ④如女方婚后辞职照顾家庭,在离婚时法院判决可参考此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夫妻地位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①错误。 ②④:女方因扶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时,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由此可见,法律承认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实行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如女方婚后辞职照顾家庭,在离婚时法院判决可参考此条,②④符合题意。 ③:美满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③错误。 故本题选C。 8.(24-25高二下·广东深圳·期中)史某和周某系夫妻,婚后史某在某外资公司上班,周某在家料理家务。时间一长,周某提出想要出去工作,史某坚决反对,认为自己挣的钱已经足够家庭开销,周某只要照料好家庭即可。后周某曾先后找了好几份工作,但均被史某破坏,史某甚至还让自己的亲属监视周某。周某感到绝望,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史某的行为(   ) ①符合“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观念,无可厚非 ②侵犯了法律赋予周某的工作自由权利,是违法行为 ③违背了公序良俗,侵害了周某在财产关系中的平等权 ④是性别歧视的表现,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传统家庭观念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史某阻止周某参加工作,违反了民法的平等原则,侵害了周某参加工作的自由权利,属于违法行为,不可用“传统”合理化,①排除。 ②: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或干涉他方。史某破坏周某工作并限制其自由,侵犯了周某的合法权利,属于违法行为,②正确。 ③:史某的行为主要侵犯周某的人身自由权,未涉及侵犯周某在财产关系中的平等权,③排除。 ④:史某的行为基于性别刻板印象,认为女性应承担家务而非工作,构成性别歧视,违背了现代社会倡导的男女平等价值观,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对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夫妻离婚时,从确认感情破裂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②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协议离婚 ③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离婚需完成法定程序(如登记离婚需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需法院判决生效),而非从确认感情破裂时起自动解除夫妻关系,①错误。 ②:法院认定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判决离婚(诉讼离婚),而非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协商,无需法院介入),②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关系自登记时确立,③正确。 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24-25高二下·四川雅安·期中)2024年3月,吴某与张某登记结婚。2024年5月,吴某父母房产拆迁,赠与吴某房产一套,房产登记在吴某一人名下。此后,张某不管家庭开支,还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25年3月,两人离婚。下列关于夫妻财产和债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 ①张某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吴某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吴某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吴某个人财产    ④张某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张某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吴某父母在婚后赠与吴某房产一套且登记在吴某一人名下,若无特别约定,应视为对吴某一方的赠与,属于吴某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②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 ③:吴某父母赠与房产登记在吴某一人名下,属于吴某个人财产,③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④:张某借款用于个人消费,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1.(24-25高二下·山东烟台·期中)2016年张某与赵某登记结婚,2020年,赵某购买了一处房屋,通过银行个人账户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确定房屋为其本人单独所有。2023年,张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母亲李某签订《不动产赠与合同》,并完成了产权转移登记。张某遂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予无效。经查,该房屋系赵某父母出资,出资时表示该房屋系对赵某的个人赠与。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系张某与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二人共同财产 ②赠予前,赵某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单独处分的权利 ③该房屋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赵某有权将该房屋赠予李某 ④赵某的赠予行为系私自转移共同财产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该房屋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由赵某父母出资且明确表示是对赵某个人的赠与,还登记为赵某单独所有,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房屋登记为赵某单独所有,在赠与前,赵某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单独处分的权利,②正确。 ③:因房屋系赵某父母对赵某个人赠与,属于赵某个人财产,赵某有权将其赠与李某,③正确。 ④:该房屋是赵某个人财产,其赠与行为不属于私自转移共同财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24-25高二下·山东菏泽·期中)刘某与赵某于2020年结婚,婚后二人签订协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家庭重大开支需双方协商决定。2021年,他们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房屋,登记在赵某名下。之后,赵某未经刘某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售。售房款一部分用于偿还家庭小额债务,另一部分被赵某用来投资股市,结果一年后亏损了70余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某投资亏损后,刘某需共同承担亏损产生的债务 ②赵某未经刘某同意出售房屋,侵犯了刘某对房屋的平等处理权 ③赵某用售房款偿还家庭小额债务的行为,履行了夫妻间相互扶持的义务 ④二人的财产协议因违背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法定原则,该协议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刘某与赵某婚后签订协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且赵某未经刘某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售,并用售房款的一部分投资股市,导致亏损,可见,赵某投资股市是其个人行为,亏损产生的债务属于赵某的个人债务,刘某不需要共同承担,①错误。 ②:房屋是赵某与刘某婚后共同积蓄购得的,虽登记在赵某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赵某未经刘某同意出售房屋,侵犯了刘某对房屋的平等处理权,②正确。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夫妻一方偿还家庭小额债务通常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属于夫妻之间的相互扶持义务‌,③正确。 ④: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刘某与赵某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有效,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3.(24-25高二下·江苏南京·期中)小明和小丽系夫妻关系,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小明因改进生产技术获公司奖金5万元 B.小丽刷小明的工资卡给小明买的剃须刀 C.小明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住房 D.小丽继承了奶奶指明给她的祖传玉手镯 【答案】A 【详解】A: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入选。 B:小丽刷小明工资卡给小明买的剃须刀,属于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根据法律规定,这类财产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产,B错误。 C:小明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住房,是小明合法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C不选。 D: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不选。 故本题选A。 14.(24-25高二下·北京延庆·期中)吴女士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和母亲一起生活,现在读博的吴女士,靠着自己的打拼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吴女士的母亲已经再婚,继父也有一个孩子,两口之家变成了四口之家。由于自己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吴女士找到了上海第二服务中心,打算立一份遗嘱,为母亲留下一份保障。对于该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吴女士订立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B.吴女士可以将房产的优先继承权留给母亲,并保留继父的居住权 C.继承要体现扶老育幼的基本功能,应为继父的孩子保留必要份额 D.其母亲在再婚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B 【详解】A:如果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只要符合这些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A错误。 B:房产是吴女士的个人财产,她有权自主决定自己名下财产如何处置。因此,她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将房产优先继承权留给母亲,依据《民法典》第366条为继父设立居住权(如允许其居住至特定条件),B符合题意。 C:遗嘱继承中,仅需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继父孩子不属于吴女士的法定继承人,无特殊情况不存在必须为继父孩子保留必要的份额,C错误。 D:其母亲再婚后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赠与合同等具体情况而定,不一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遗嘱明确房产仅归母亲个人所有,则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吴女士立遗嘱目的为保障母亲,通常可推定属母亲个人财产,D排除。 故本题选B。 二、材料题 15.(24-25高二下·天津和平·期中)民法典对婚姻家庭的规范,筑牢了家庭和睦的法治基石,为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某班以“家庭生活,法律守护”为主题,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同学们搜集到相关材料,并产生了以下疑惑。 调研卡片二小武(男)25岁,小美(女)22岁,他俩情投意合准备在大学毕业后就步入婚姻殿堂。但是二人的父母是表兄妹关系。 困惑二:他们的血亲关系是否符合法定结婚要求?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一 调研卡片四蒋某与宋某登记结婚。婚后,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获80万元专利使用费。困惑四:该专利使用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二 请你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规范填写调研卡片。 【答案】答疑解惑一 结论:符合法定结婚要求。理由:父母是表兄妹关系,其子女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可以结婚的。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而表兄妹的子女属于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内。    答疑解惑二 结论:该专利使用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蒋某与宋某在婚后,宋某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取得80万元专利使用费,此收益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析】背景素材:血亲关系婚姻、夫妻共同财产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结婚的法定条件、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二人的父母是表兄妹关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本案中,父母是表兄妹关系,其子女属于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内。 有效信息②:婚后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获80万元专利使用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蒋某与宋某在婚后,宋某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取得80万元专利使用费,此收益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6.(24-25高二下·陕西西安·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2020年4月,冯某和赵英俊结婚。婚后二人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每月工资为夫妻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婚后不久,冯某创办了一家公司,由于工作很忙,经常很晚回家,而且酒后经常打骂赵英俊。赵英俊深感痛苦,两人吵闹不断。2022年12月,赵英俊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独自占有赵英俊个人全部工资并平分其他所有财产。他们的财产包括:赵英俊上班所得工资20万元,冯某公司经营所得50万元,冯某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产。 (1)请从“夫妻地位平等”的角度,说明赵英俊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材料二  2022年1月,甲(男)和乙(女)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在婚礼上甲父亲当着亲戚的面赠送了一套价值20万元的茶具给这对夫妻。办完婚礼第二天,甲父亲私底下叮嘱甲说茶具是赠送给他的,必须由他亲自保存。2022年2月,甲在乙未知情的情况下,将这套茶具卖给了苏某,并与苏某在微信上约定好价格、付款时间、交付时间等主要内容并进行了确认。不久,甲收了苏某支付的40万元并约定10天后将茶具交给苏某。乙知道后,在甲还没将茶具交给苏某前向人民法院起诉,称甲将茶具卖给苏某时没有和作为妻子的她商量,买卖合同不成立。回到家中甲和乙发生了争吵,不小心把茶具打碎了。 (2)本案中苏某有没有取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法院会支持乙的说法吗?为什么? 【答案】(1)①婚后,冯某创办的公司经营所得5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支持赵英俊平分上述财产的诉求。 ②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故赵英俊所得工资20万元是赵英俊的个人财产,法院应支持赵英俊占有该财产的诉求。 ③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的处理权应该归财产的所有者。冯某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冯某个人的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属于冯某的个人财产。因此,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赵英俊要求平分该财产的诉求。 (2)①苏某没有取得茶具的所有权。茶具属于动产,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所有权的转让。苏某虽然向甲支付了40万元,但是茶具还在甲手上,还没交付给苏某占有,故苏某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②法院不会支持乙的说法。理由: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甲和乙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甲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甲和苏某在微信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约定和确认,也是签订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双方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故茶具买卖的合同成立。 【分析】背景素材:财产纠纷、所有权纠纷 考点考查: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珍惜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题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赵英俊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需要调用夫妻地位平等的有关知识,知识限定具体明确,可以知识为线索,检索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赵英俊和冯某二人婚后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每月工资为夫妻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可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的知识,分析赵英俊的工资是其个人财产,法院应支持赵英俊占有该财产的诉求。 关键词②:婚后不久,冯某创办了一家公司,经营所得有50万元→可根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司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分析法院应支持赵英俊平分上述财产。 关键词③:在冯某与赵英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冯某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冯某个人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可根据该遗嘱明确该房产只归一方所有的知识,分析该套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赵英俊要求平分该财产的诉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小题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回答苏某是否取得了茶具的所有权,法院是否会支持乙的说法,需要调用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珍惜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和乙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甲父亲当着亲戚的面赠送了一套价值20万元的茶具给这对夫妻→可联系结婚的条件等知识,分析说明甲和乙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甲的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 关键词②:甲在乙未知情的情况下,将这套茶具卖给了苏某,并与苏某在微信上约定好价格、付款时间、交付时间等主要内容并进行了确认→可联系合同订立的过程等知识,说明甲和苏某双方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成立有效。因此,法院不会支持乙的说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7.(24-25高二下·江苏宿迁·期中)张某与王某2021年结婚,婚后二人生活富足,夫妻恩爱。2022年王某产下一子小张,张某为让妻子高兴,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了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2023年5月,王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受伤,对方负全责,王某住院治疗并获得赔偿5万元。2023年7月,为向妻子证明自己的投资眼光,张某瞒着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好友借钱炒股,却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欠下30万元债务。张某有一伯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张某之子小张,供其以后出国留学使用,不久后老人去世。2025年1月,为摆脱债务对自己生活的影响,王某决定与张某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 ①王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 ②张某认为:王某受伤赔偿金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炒股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双方都认为:小张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 为此张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这场离婚案中相关财产的归属应该怎样裁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①王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存款虽在王某名下,但其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②张某的认识是错误的。王某受伤获得的赔偿金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张某炒股所欠债务属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伯父的遗产是属于小张个人的,张某和王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张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张某和王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财产纠纷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遗嘱继承重意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分析这场离婚案中相关财产的归属应该怎样裁定?并说明理由,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王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本案中,张某与王某婚后,张某将二人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银行账户,这些工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仅因存于王某名下就归其一人所有。汪某的认识是错误的。 有效信息②:张某认为:王某受伤赔偿金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炒股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王某在上班途中被撞受伤获得的 5 万元赔偿,是因其个人受到人身损害而得到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应归王某个人所有。张某瞒着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好友借钱炒股,且欠下 30 万元巨额债务,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以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张某的认识是错误的。 有效信息③:双方都认为:小张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中,张某的伯父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小张供其出国留学使用,明确了该遗产是给予小张个人的,所以该遗产应属于小张个人财产,张某和王某的看法错误。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8.(24-25高二下·湖北宜昌·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许某和唐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小许和小唐。许某因专利转让获得一笔高额奖金,打算用这笔钱置换现有的住房。唐某则希望用这笔钱供儿女出国留学。两人因此产生分歧,矛盾逐渐升级。与此同时,许某的父母年事已高,需要人照顾,许某想将父母接到家中,唐某却以居住空间有限为由拒绝。许某认为唐某不尊重自己的父母,唐某则指责许某不顾及小家庭的未来。 在矛盾无法调和的情况下,许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主张自己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应得到唐某的配合。唐某同意离婚,但要求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即大部分财产用于子女留学,并且认为照顾许某父母是许某个人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1)许某希望将父母接到家中照顾,唐某拒绝,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对唐某言行加以评析。 (2)若离婚后,许某发现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婚外他人发生超出正常社交范围的亲密关系,并擅自赠与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许某可采取的法律措施及法律依据。 【答案】(1)①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是平等的。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许某专利转让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奖金使用上、唐某坚持己见,完全否定许某的置换住房的合理需求;离婚时,在财产分配上,唐某也没考虑许某照顾老人的需要,破坏了夫妻间相互尊重的关系。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结婚意味着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包括对双方父母的责任。许某希望将年事已高的父母接到家中照顾,这是他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体现。唐某拒绝接许某父母回家,认为照顾许某父母是许某个人的事情,表明她缺乏对婚姻责任的正确理解和担当,违背法律规定的夫妻协助义务,是对婚姻责任的一种忽视,也不符合尊老敬老的伦理要求。(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2)许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唐某赠与行为无效,追回被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唐某擅自赠与他人财产,侵犯许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许某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分析】背景素材:许某和唐某在赡养父母等家庭事务上产生矛盾并起诉离婚的相关情形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许某希望将父母接到家中照顾,唐某拒绝,分析唐某的做法。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许某因专利转让获得一笔高额奖金,打算用这笔钱置换现有的住房。唐某则希望用这笔钱供儿女出国留学→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是平等的、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的知识,说明许某专利转让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奖金使用上、唐某坚持己见,完全否定许某的置换住房的合理需求;离婚时,在财产分配上,唐某也没考虑许某照顾老人的需要,破坏了夫妻间相互尊重的关系; 关键词②:许某的父母年事已高,需要人照顾,许某想将父母接到家中,唐某却以居住空间有限为由拒绝。许某认为唐某不尊重自己的父母,唐某则指责许某不顾及小家庭的未来→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的知识,说明许某希望将年事已高的父母接到家中照顾,这是他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体现。唐某拒绝接许某父母回家,认为照顾许某父母是许某个人的事情,表明她缺乏对婚姻责任的正确理解和担当,违背法律规定的夫妻协助义务,是对婚姻责任的一种忽视,也不符合尊老敬老的伦理要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阐述许某可采取的法律措施及法律依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若离婚后,许某发现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婚外他人发生超出正常社交范围的亲密关系,并擅自赠与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说明许某可以通过诉讼请求确认唐某赠与行为无效,追回被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唐某单不能侵犯许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材料一  刘某与彭某于2024年6月2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7月,二人一起出资全款购买一处商铺,并登记在彭某名下。二人计划于9月1日举办婚礼,但8月彭某因飞机失事意外去世,由于彭某未立遗嘱,家人悲痛之余更因商铺的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彭某的父母认为二人没有举办婚礼,不同意刘某参与继承彭某的商铺财产,双方产生严重纠纷。刘某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维权。 材料二  家,是人生的安乐窝;家,是人生的避风港。一家人,和和睦睦,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就是最大的福气。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只有家庭和睦,才能万事兴隆,事事顺利。和睦,健康,平安,就是人生最大的赢家! 阅读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题目。 (1)结合材料一,谈谈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商铺继承的份额。 (2)结合材料二,简要说明如何才能做到家和万事兴? 【答案】(1)①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是否进行结婚登记为准。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二人结婚登记后共同出资全款购买的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商铺属于刘某与彭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刘某与彭某各拥有商铺的一半产权。由于彭某未立遗嘱,彭某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配偶与父母平均分配彭某一半产权的商铺。 (2)要做到家和万事兴,家庭成员都必须以法律为准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①首先,父母要履行对子女抚养的义务,教育的义务,监护职责,行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权利,对子女进行必要和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②其次,成年子女要履行对父母赡养的义务,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等各方面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安享晚年。 ③再次,国家也要保证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真正落实,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对家庭暴力、虐待等各种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财产分割及继承 考点考查:夫妻财产、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主体是法院,要求运用夫妻财产的知识,分析如何判决商铺继承的份额。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刘某与彭某于2024年6月2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可运用合法婚姻的知识,说明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二人结婚登记后共同出资全款购买的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效信息②:彭某未立遗嘱,家人悲痛之余更因商铺的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可运用法定继承的知识,分析说明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因此,刘某与彭某各拥有商铺的一半产权,再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属于彭某的一半商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主体是家庭成员,要求运用家和万事兴知识,分析说明如何做到家和万事兴。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父母对子女权利与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说明父母要履行对子女抚养、教育等的义务。 有效信息②:子女对父母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说明成年子女要履行对父母赡养的义务,使父母安享晚年。 有效信息③:老年人合法权益→可联系教材知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说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真正落实能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试卷第1页,共3页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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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2 家庭与婚姻(期中真题汇编,全国通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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