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2 珍惜婚姻关系(期中真题汇编,山东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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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类型 题集-试题汇编
知识点 珍惜婚姻关系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山东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208 KB
发布时间 2026-04-09
更新时间 2026-04-09
作者 小小教书匠-政治
品牌系列 好题汇编·期中真题分类汇编
审核时间 2026-04-09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7253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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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学 专题02 珍惜婚姻关系 1.C 2.C 3.C 4.C 5.C 6.A 7.C 8.D 9.D 10.C 11.B 12.B 13.【答案】大壮的自书遗嘱有其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书写字迹工整平稳,遗嘱内容条理清晰,应当认定大壮在订立遗嘱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遗嘱。继承遗产需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大壮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付部分,属大壮与阿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故阿美享有一半的分割权,其余部分按遗嘱由阿美个人继承。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范畴,大壮的殡葬事宜由阿美操持并承担开支,丧葬费由阿美享有;一次性抚恤金由阿美、小明、小婷各自分配享有。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学 专题02 珍惜婚姻关系 1.(24-25高二下·山东临沂兰山区·期中)李先生与代女士确立恋爱关系后向代女士银行转账68.8万,标明结婚彩礼。后因双方选择分手,代女士返还李先生68.8万元彩礼及恋爱期间微信转账3.2万元。李先生认为不足以弥补其损失,要求代女士返还其为筹备婚礼所支付的结婚对戒、餐饮饮酒等费用共计6.8万元。因双方协商不成,李先生诉至法院。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对戒是赠与女方个人的,不能行使赠与的任意撤销权 ②拍摄婚纱照、筹备酒席等费用属于消费性支出,无需返还 ③李先生可向法院提供微信和银行转账记录等物证作为证据 ④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树立婚嫁新风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4-25高二下·山东烟台·期中)2016年张某与赵某登记结婚,2020年,赵某购买了一处房屋,通过银行个人账户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确定房屋为其本人单独所有。2023年,张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母亲李某签订《不动产赠与合同》,并完成了产权转移登记。张某遂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予无效。经查,该房屋系赵某父母出资,出资时表示该房屋系对赵某的个人赠与。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系张某与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二人共同财产 ②赠予前,赵某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单独处分的权利 ③该房屋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赵某有权将该房屋赠予李某 ④赵某的赠予行为系私自转移共同财产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4-25高二下·山东济宁第一中学·期中)2019年3月,刘某与张某举行婚礼并在3个月后进行了结婚登记。5月,刘某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8月张某的父母赠送给他们一套别墅,刘某和朋友共同出资注册了一家企业A宾馆,共同管理、共同经营,次年宾馆盈利30万元。2021年两人合法收养一子刘小丁,次年刘小丁遭遇车祸当场遇难,后获70万元死亡赔偿金。2024年,刘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刘某所购的房子、张某获父母所赠的房产均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若两人婚姻矛盾无法调和,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③刘某与朋友合开的企业为合伙企业,应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④死亡赔偿金属于刘小丁的个人合法遗产,刘某和张某可以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4-25高二下·山东菏泽·期中)刘某与赵某于2020年结婚,婚后二人签订协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家庭重大开支需双方协商决定。2021年,他们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房屋,登记在赵某名下。之后,赵某未经刘某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售。售房款一部分用于偿还家庭小额债务,另一部分被赵某用来投资股市,结果一年后亏损了70余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某投资亏损后,刘某需共同承担亏损产生的债务 ②赵某未经刘某同意出售房屋,侵犯了刘某对房屋的平等处理权 ③赵某用售房款偿还家庭小额债务的行为,履行了夫妻间相互扶持的义务 ④二人的财产协议因违背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法定原则,该协议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4-25高二下·山东临沂河东区、费县·期中)张某与李某于2020年结婚。2021年,张某购买彩票侥幸中奖20万元。2022年,张某爷爷立下遗嘱,将他的两居室房屋留给张某。2023年,张某与李某感情破裂,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此,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以通过诉讼获得张某爷爷两居室房屋的部分继承权 ②张某购买彩票中奖所得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法院判决离婚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无需双方都同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4-25高二下·山东聊城·期中)炒股爱好者小松和自由撰稿人小红于2023年国庆前夕登记结婚,双方口头约定婚后炒股所得归小松,撰稿所得归小红,每人每月从个人所得中拿出2000元用于家庭生活,其他夫妻财产归属及处理问题未作明确约定。2024年1月,小松因投资股票向丁某借款8万元,后因未按时归还被丁某诉至法院。关于小松、小红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实施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松因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小松因投资股票向丁某借款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小红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属于其个人财产 ④若丁某不能提供借款支付凭证,小松就会胜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4-25高二下·山东青岛四区联考·期中)孙某(女)与朱某于2007年举办婚礼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2023年两人分手时因农村自建房(建于2015年)分割产生纠纷,双方均称建房费用主要由自己承担。法院审理后判决房屋归朱某(户籍方)所有,但需补偿孙某。该判决最可能的依据是(   ) ①同居期间共同所得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 ②孙某非本村集体成员,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③根据优势证据规则,结合双方陈述及建房事实综合认定 ④因物权归属应以出资为准,房产可按双方实际出资比例分割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4-25高二下·山东名校考试联盟·期中)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发生的纠纷。该案中,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诉讼期间男方将该房产赠与母亲,签订《赠与合同》。女方主张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确认赠与无效,男方认为该房屋是个人财产赠与有效。本案中(   ) ①男方父母出资购房赠与处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该房屋由男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男方名下,是男方个人财产 ③女方主张《赠与合同》无效,应由男方举证该房屋是个人财产 ④男方和母亲就该房屋办理转移登记后,母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4-25高二下·山东聊城·期中)孙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并生育一女。婚后双方缺乏有效沟通,出现矛盾。孙某以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办案法官在与双方多次沟通后发现孙某起诉离婚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缺乏沟通导致双方误解加深。办案法官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恋爱经历后,将调解场所设在了樱花树下,并引导双方回忆起当年在樱花树下度过的美好时光。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均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最终和好如初,孙某当场申请撤回起诉。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法官在其婚姻冷静期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 ②孙李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这一准予离婚的实体性规定 ③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 ④司法温度有利于修复当事人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4-25高二下·广东珠海实验中学、河源高级中学、中山实验中学、惠州博罗中学、珠海鸿鹤中学、惠州实验中学·)楼某和赵某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2021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楼某名下。2023年8月,赵某与楼某感情破裂,楼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甲公司签署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可获得10万元专利转让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贷款所购房屋是楼某个人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 ②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 ④楼某起诉离婚后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4-25高二下·山东菏泽·期中)杨先生婚前购得甲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与唐女士共同购置乙房屋,同样登记于杨先生名下,二人育有未成年儿子小华,杨先生母亲夏老太82岁高龄。2024年5月,夫妻二人签订经公证的财产协议书,明确甲房屋归唐女士个人所有。不久后,杨先生意外离世,此时引发财产分配争议。关于案例中的财产分配,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对于乙房屋,唐女士先分得一半,剩下的一半按法定继承办理 ②乙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唐女士、小华和夏老太应当均等分配 ③为保障未成年人生活和成长,小华继承杨先生遗产时份额应比夏老太多 ④甲房屋应按照公证的夫妻财产协议书归唐女士个人所有,不再作为杨先生遗产分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4-25高二下·山东实验中学·期中)吴某与张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19年生育一子吴帅。后因吴某常年工作在外,对家庭和吴帅不闻不问,双方不断发生争吵直至感情破裂。2021年3月,双方分居已超过一年,张某以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由其抚养婚生子吴帅。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审理该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 ②张某与吴某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③离婚后,直接抚养吴帅的一方有协助对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④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则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4-25高二下·山东菏泽·期中)【基本案情】 ◎2001年11月,大壮与前妻离婚,二人育有一子小明。 ◎2007年3月,大壮与阿美再婚,阿美带着和前夫的女儿小婷与大壮共同生活。 ◎2023年5月,大壮被确诊为肝癌。 ◎2023年7月,大壮自书遗嘱一份,有其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书写字迹工整平稳,遗嘱内容条理清晰。表明其所有遗产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社保、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和补助,以及与阿美婚内共同财产均由配偶阿美继承。 ◎2023年10月,大壮因病去世,大壮的殡葬事宜由阿美操持并承担开支。阿美、小婷、小明3人因遗产分配问题引发纠纷,遂诉至法院。小明称父亲立遗嘱时未告知家人,也无人见证,应认定遗嘱无效,改由参照法定遗产继承的方法由三维继承人平均分配。经查,大壮死亡时基本养老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账户余额为58866.81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09014.94元,生前所属单位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为118760元、丧葬费为7000元。大壮父母在大壮去世前均已亡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剖析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原因。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学 专题02 珍惜婚姻关系 1.(24-25高二下·山东临沂兰山区·期中)李先生与代女士确立恋爱关系后向代女士银行转账68.8万,标明结婚彩礼。后因双方选择分手,代女士返还李先生68.8万元彩礼及恋爱期间微信转账3.2万元。李先生认为不足以弥补其损失,要求代女士返还其为筹备婚礼所支付的结婚对戒、餐饮饮酒等费用共计6.8万元。因双方协商不成,李先生诉至法院。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对戒是赠与女方个人的,不能行使赠与的任意撤销权 ②拍摄婚纱照、筹备酒席等费用属于消费性支出,无需返还 ③李先生可向法院提供微信和银行转账记录等物证作为证据 ④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树立婚嫁新风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对戒若被认定为彩礼的一部分,由于双方最终未结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并非不能行使赠与的任意撤销权,该项错误。因为彩礼的给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当结婚这一条件未成就时,赠与可撤销,①排除。 ②:拍摄婚纱照、筹备酒席等费用属于在筹备婚礼过程中的消费性支出,这些费用已经实际发生且用于共同的筹备活动,不属于应当返还的范畴,无需返还,②正确。 ③:李先生向法院提供的微信和银行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而不是物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微信和银行转账记录是通过电子数据的形式来证明资金往来等情况,③排除。 ④:在该案例中,存在高额彩礼以及因彩礼等引发的纠纷,这反映出高额彩礼可能带来的一些问题,所以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树立婚嫁新风尚是很有必要的,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24-25高二下·山东烟台·期中)2016年张某与赵某登记结婚,2020年,赵某购买了一处房屋,通过银行个人账户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确定房屋为其本人单独所有。2023年,张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母亲李某签订《不动产赠与合同》,并完成了产权转移登记。张某遂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予无效。经查,该房屋系赵某父母出资,出资时表示该房屋系对赵某的个人赠与。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系张某与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二人共同财产 ②赠予前,赵某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单独处分的权利 ③该房屋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赵某有权将该房屋赠予李某 ④赵某的赠予行为系私自转移共同财产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该房屋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由赵某父母出资且明确表示是对赵某个人的赠与,还登记为赵某单独所有,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房屋登记为赵某单独所有,在赠与前,赵某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单独处分的权利,②正确。 ③:因房屋系赵某父母对赵某个人赠与,属于赵某个人财产,赵某有权将其赠与李某,③正确。 ④:该房屋是赵某个人财产,其赠与行为不属于私自转移共同财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C。 3.(24-25高二下·山东济宁第一中学·期中)2019年3月,刘某与张某举行婚礼并在3个月后进行了结婚登记。5月,刘某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8月张某的父母赠送给他们一套别墅,刘某和朋友共同出资注册了一家企业A宾馆,共同管理、共同经营,次年宾馆盈利30万元。2021年两人合法收养一子刘小丁,次年刘小丁遭遇车祸当场遇难,后获70万元死亡赔偿金。2024年,刘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刘某所购的房子、张某获父母所赠的房产均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若两人婚姻矛盾无法调和,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③刘某与朋友合开的企业为合伙企业,应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④死亡赔偿金属于刘小丁的个人合法遗产,刘某和张某可以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2019年3月,刘某与张某在3个月后进行了结婚登记。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双方共同所有,刘某在结婚登记前(2019年5月)购买的房子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 张某父母在婚后(2019年8月)赠与的别墅,因明确表示赠与双方(“赠送给他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若双方矛盾无法调和且无法达成协议,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若两人婚姻矛盾无法调和,无法达成一致,无法协议离婚,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②正确。 ③:刘某与朋友合开的企业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非法人组织。因此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③正确。 ④: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不属于死者遗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刘某和张某作为近亲属可分割赔偿金,但并非继承遗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C。 4.(24-25高二下·山东菏泽·期中)刘某与赵某于2020年结婚,婚后二人签订协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家庭重大开支需双方协商决定。2021年,他们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房屋,登记在赵某名下。之后,赵某未经刘某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售。售房款一部分用于偿还家庭小额债务,另一部分被赵某用来投资股市,结果一年后亏损了70余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某投资亏损后,刘某需共同承担亏损产生的债务 ②赵某未经刘某同意出售房屋,侵犯了刘某对房屋的平等处理权 ③赵某用售房款偿还家庭小额债务的行为,履行了夫妻间相互扶持的义务 ④二人的财产协议因违背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法定原则,该协议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刘某与赵某婚后签订协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且赵某未经刘某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售,并用售房款的一部分投资股市,导致亏损,可见,赵某投资股市是其个人行为,亏损产生的债务属于赵某的个人债务,刘某不需要共同承担,①错误。 ②:房屋是赵某与刘某婚后共同积蓄购得的,虽登记在赵某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赵某未经刘某同意出售房屋,侵犯了刘某对房屋的平等处理权,②正确。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夫妻一方偿还家庭小额债务通常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属于夫妻之间的相互扶持义务‌,③正确。 ④: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刘某与赵某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有效,④错误。 故本题选C。 5.(24-25高二下·山东临沂河东区、费县·期中)张某与李某于2020年结婚。2021年,张某购买彩票侥幸中奖20万元。2022年,张某爷爷立下遗嘱,将他的两居室房屋留给张某。2023年,张某与李某感情破裂,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此,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以通过诉讼获得张某爷爷两居室房屋的部分继承权 ②张某购买彩票中奖所得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法院判决离婚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无需双方都同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张某爷爷通过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留给张某,属于遗嘱继承,李某不属于遗嘱继承人,因此不能通过诉讼获得该房屋的部分继承权,①错误。 ②:张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彩票中奖所得20万元,在无特殊约定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 ③: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出具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其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③错误。 ④: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不需要双方都同意,④正确。 故本题选C。 6.(24-25高二下·山东聊城·期中)炒股爱好者小松和自由撰稿人小红于2023年国庆前夕登记结婚,双方口头约定婚后炒股所得归小松,撰稿所得归小红,每人每月从个人所得中拿出2000元用于家庭生活,其他夫妻财产归属及处理问题未作明确约定。2024年1月,小松因投资股票向丁某借款8万元,后因未按时归还被丁某诉至法院。关于小松、小红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实施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松因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小松因投资股票向丁某借款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小红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属于其个人财产 ④若丁某不能提供借款支付凭证,小松就会胜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投资等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虽有口头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其法律效力。小松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是在其与小红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所以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虽然小松是以个人名义因投资股票向丁某借款8万元,但投资股票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且在婚姻存续期间,此债务通常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等目的,所以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红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其个人财产,③排除。 ④:在民事诉讼中,虽然丁某作为主张债权的一方有提供借款支付凭证等证据的责任,但即使丁某不能提供借款支付凭证,小松也不一定就会胜诉。因为法院会综合案件的各种情况进行判断,是否存在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事实,或者双方的陈述及相关细节等,不能仅仅依据丁某是否提供支付凭证就判定小松胜诉,④排除。 故本题选A。 7.(24-25高二下·山东青岛四区联考·期中)孙某(女)与朱某于2007年举办婚礼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2023年两人分手时因农村自建房(建于2015年)分割产生纠纷,双方均称建房费用主要由自己承担。法院审理后判决房屋归朱某(户籍方)所有,但需补偿孙某。该判决最可能的依据是(   ) ①同居期间共同所得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 ②孙某非本村集体成员,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③根据优势证据规则,结合双方陈述及建房事实综合认定 ④因物权归属应以出资为准,房产可按双方实际出资比例分割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同居期间共同所得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虽适用于同居财产分割,但本案房屋归属的核心在于宅基地使用权,而非单纯的共有财产分割,该选项说法并非直接依据,①排除。 ②:农村自建房与宅基地使用权紧密相关,孙某非本村集体成员,依据相关规定,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基于房地一体原则,房屋所有权归属受宅基地使用权影响,所以法院将房屋判归户籍在本村的朱某所有,②正确。 ③:双方对建房出资存在争议,法院需根据优势证据规则,结合双方陈述及建房事实综合认定各自出资比例,进而确定朱某对孙某的补偿金额。这一过程体现了证据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③正确。 ④:“物权归属以出资为准”不符合不动产登记及宅基地使用权相关规定,出资比例仅影响补偿金额,不直接决定物权归属,④错误。 故本题选C。 8.(24-25高二下·山东名校考试联盟·期中)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发生的纠纷。该案中,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诉讼期间男方将该房产赠与母亲,签订《赠与合同》。女方主张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确认赠与无效,男方认为该房屋是个人财产赠与有效。本案中(   ) ①男方父母出资购房赠与处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该房屋由男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男方名下,是男方个人财产 ③女方主张《赠与合同》无效,应由男方举证该房屋是个人财产 ④男方和母亲就该房屋办理转移登记后,母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全资购房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且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有效,①错误,②正确。 ③:民事诉讼中一般“谁主张谁举证”,女方主张《不动产赠与合同》无效,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男方和母亲就该房屋办理转移登记后,母亲取得所有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24-25高二下·山东聊城·期中)孙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并生育一女。婚后双方缺乏有效沟通,出现矛盾。孙某以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办案法官在与双方多次沟通后发现孙某起诉离婚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缺乏沟通导致双方误解加深。办案法官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恋爱经历后,将调解场所设在了樱花树下,并引导双方回忆起当年在樱花树下度过的美好时光。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均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最终和好如初,孙某当场申请撤回起诉。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法官在其婚姻冷静期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 ②孙李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这一准予离婚的实体性规定 ③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 ④司法温度有利于修复当事人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婚姻冷静期通常适用于协议离婚(登记离婚),本案是诉讼离婚,且调解已成功,不涉及冷静期后准予离婚的问题,①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案例中,双方因沟通问题产生误解,但通过调解和好如初,说明感情未完全破裂,不符合准予离婚的实体性规定,②正确。 ③:法官主要运用调解技巧和情感引导,而非严格依据法律条文裁决,因此未体现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③错误。 ④:法官选择樱花树下调解,唤起双方美好回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即司法温度有利于修复当事人关系,促进社会和谐,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24-25高二下·广东珠海实验中学、河源高级中学、中山实验中学、惠州博罗中学、珠海鸿鹤中学、惠州实验中学·)楼某和赵某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2021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楼某名下。2023年8月,赵某与楼某感情破裂,楼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甲公司签署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可获得10万元专利转让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贷款所购房屋是楼某个人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 ②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 ④楼某起诉离婚后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因此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①排除,②正确。 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起诉离婚没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1.(24-25高二下·山东菏泽·期中)杨先生婚前购得甲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与唐女士共同购置乙房屋,同样登记于杨先生名下,二人育有未成年儿子小华,杨先生母亲夏老太82岁高龄。2024年5月,夫妻二人签订经公证的财产协议书,明确甲房屋归唐女士个人所有。不久后,杨先生意外离世,此时引发财产分配争议。关于案例中的财产分配,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对于乙房屋,唐女士先分得一半,剩下的一半按法定继承办理 ②乙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唐女士、小华和夏老太应当均等分配 ③为保障未成年人生活和成长,小华继承杨先生遗产时份额应比夏老太多 ④甲房屋应按照公证的夫妻财产协议书归唐女士个人所有,不再作为杨先生遗产分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杨先生婚后与唐女士共同购置乙房屋,虽登记于杨先生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杨先生离世进行遗产继承时,应由唐女士先分得一半,剩下的一半按法定继承办理,①正确。 ②:乙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应该在析产后,剩下的一半由唐女士、小华和夏老太协商分配,②排除。 ③:根据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本案中未成年人小华和82岁高龄的夏老太均属于可照顾范畴,小华继承份额不是必须比夏老太多,③错误。 ④:夫妻签订了经公证的财产协议书,明确甲房屋归唐女士所有。公证后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甲房屋应按照公正的夫妻财产协议书归唐女士个人所有,不再作为杨先生遗产分配,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24-25高二下·山东实验中学·期中)吴某与张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19年生育一子吴帅。后因吴某常年工作在外,对家庭和吴帅不闻不问,双方不断发生争吵直至感情破裂。2021年3月,双方分居已超过一年,张某以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由其抚养婚生子吴帅。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审理该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 ②张某与吴某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③离婚后,直接抚养吴帅的一方有协助对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④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则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①正确。 ②:题干中张某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由法院判决,而非必须由双方协议达成。若为协议离婚,才需双方协商一致,②错误。 ③: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义务,③正确。 ④:诉讼离婚的生效时间为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时,而非取得离婚证。离婚证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3.(24-25高二下·山东菏泽·期中)【基本案情】 ◎2001年11月,大壮与前妻离婚,二人育有一子小明。 ◎2007年3月,大壮与阿美再婚,阿美带着和前夫的女儿小婷与大壮共同生活。 ◎2023年5月,大壮被确诊为肝癌。 ◎2023年7月,大壮自书遗嘱一份,有其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书写字迹工整平稳,遗嘱内容条理清晰。表明其所有遗产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社保、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和补助,以及与阿美婚内共同财产均由配偶阿美继承。 ◎2023年10月,大壮因病去世,大壮的殡葬事宜由阿美操持并承担开支。阿美、小婷、小明3人因遗产分配问题引发纠纷,遂诉至法院。小明称父亲立遗嘱时未告知家人,也无人见证,应认定遗嘱无效,改由参照法定遗产继承的方法由三维继承人平均分配。经查,大壮死亡时基本养老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账户余额为58866.81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09014.94元,生前所属单位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为118760元、丧葬费为7000元。大壮父母在大壮去世前均已亡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剖析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原因。 【答案】大壮的自书遗嘱有其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书写字迹工整平稳,遗嘱内容条理清晰,应当认定大壮在订立遗嘱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遗嘱。继承遗产需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大壮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付部分,属大壮与阿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故阿美享有一半的分割权,其余部分按遗嘱由阿美个人继承。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范畴,大壮的殡葬事宜由阿美操持并承担开支,丧葬费由阿美享有;一次性抚恤金由阿美、小明、小婷各自分配享有。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夫妻地位平等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原因,要调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从继承的要求、遗嘱继承、夫妻财产平等等角度结合案例信息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大壮自书遗嘱一份,有其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书写字迹工整平稳,遗嘱内容条理清晰→可联系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从遗嘱继承的角度,说明大壮的自书遗嘱为有效遗嘱。 关键信息②:大壮死亡时基本养老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账户余额为58866.81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09014.94元→可联系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从继承的要求的角度,说明继承遗产需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关键信息③:大壮生前所属单位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为118760元、丧葬费为7000元→可联系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别的角度,说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丧葬费由阿美享有;一次性抚恤金由阿美、小明、小婷各自分配享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与案例有机结合。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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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2 珍惜婚姻关系(期中真题汇编,山东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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