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10 社会争议解决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4-08
| 26页
| 1057人阅读
| 3人下载
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社会争议解决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二轮专题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53.15 MB
发布时间 2026-04-08
更新时间 2026-04-08
作者 张俊芳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4-08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7232225.html
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2026届高三政治二轮复习 选必2《法律与生活》 主题10 社会争议解决 核心考点:社会争议解决 命题感悟 高考多结合纠纷解决方式的典型案例,考查考生对调解、仲裁和诉讼各自特点的理解,系统考查诉讼权利、程序和证据的基本知识,运用法律知识分析生活实例,提升法律素养和参与法律生活的能力。 关于“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命题 (1)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3)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诉讼的基本程序是起诉与应诉、审理与判决,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4)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考点七、多元纠纷解决方式 1. 以和为贵选调解 地位 人民调解 含义 意义 原则 效力 当无法和解时,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最后一道防线”—诉讼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具法律约束力) 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在不占用行政与司法资源的情况下有效化解大量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调解类型 主持者 法律效力 适用阶段 适用纠纷类型 诉讼/司法调解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讼过程中 诉讼过程中的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有强制执行力 当事人采取仲裁、诉讼前 各种民间纠纷:债务、家庭、邻里、名誉、合伙经营、宅基地纠纷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行政执法过程中 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损害、打架斗殴等情节轻的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书或裁决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强制执行力) 仲裁过程中 已进入仲裁程序的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等 4 2.便捷经济选仲裁 类型 不能仲裁 商事仲裁 (常见类型) 适用情况 特点/ 原则 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需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灵活保密-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④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区别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 关系 申请前提 效力 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需要双方都同意)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不需双方都同意)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并非终局,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点七、多元纠纷解决方式 5 含义 特点 “打官司”,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①公权性: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②程序性: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③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④终局性: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3.解析三大诉讼——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类型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性质 目的 起诉主体 法律 主旨 补充 举证责任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公平合理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联系 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 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只能是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①都由人民法院统一审理;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③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考点七、多元纠纷解决方式 不代表被告没有举证责任 6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3、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从事高危行业,适用无过错原则,受害人不必证明加害人主观方面有过错,加害人也不得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主张免除责任。 7、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9.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拓展: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考点八、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 诉讼权利面面观 依据 内容 适用情形 注意 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注意:回避的主体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一般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①诉讼代理人: ②辩护人:刑事诉讼中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当事人因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等,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以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申请回避 上诉(非任何时候) ①民事行政判决:15日;刑事诉讼,10日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书面上诉状,口头无效 2.寻求法律援助 性质 含义 适应情况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①经济困难的公民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③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8 1.起诉与应诉 2.审理与判决 考点九、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登记立案 应诉 开庭 一审 上诉与 二审 再审 1.地位: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2.原则:民事和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3.管辖制度: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内容: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起诉并不一定立案;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方称为原告,被诉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③在此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发送传票 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五阶段: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重心)、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等阶段。 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法律还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裁定、判决)的错误。 9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1:起诉准备工作: 10 作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拓展:受理机构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同时实行级别+地域)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在同级之间确定管辖权(哪个地区) 一般原则 ①基层人民法院--县、区(大多数普通案件) ②中级人民法院--全市重大影响 ③高级人民法院--全省重大影响 ④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重大影响+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和民事、刑事案件 ⑤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海事、知识产权和金融法院等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所在地 因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从起诉到受审实行异地管辖。 那我们该去那里告状呢?这就涉及到了管辖制度,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例:重复起诉 事实:张三起诉李四还款,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几个月后,张三就同一笔借款、同一事实、同一被告,再次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法院会接收吗?登记立案吗? 【注意2】 起诉一律接收,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不一定立案。诉讼并未成立,案件不会进入实体审理。 是否立案要看是否满足法定条件(如原告适格、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属于法院管辖等)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①立案庭工作人员接收起诉状,出具了接收凭证。 ②法院审查发现,这属于“一事不再理”的重复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 ③处理: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若已登记但未立案)或裁定驳回起诉(若已误立) 12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对比 答辩状 传票 给谁 被告→法院(副本给原告) 法院→当事人(被告/原告/证人等) 内容 对原告诉请及事实的反驳 何时、何地、因何案到庭 法律性质 实体性防御文书 程序性命令 主要后果 非强制:不提交→法院继续审理,但失去一次书面说服法官的机会 强制:不到庭有不利后果→缺席判决/按撤诉处理 例子内容 “原告称我借款10万元不实,实际只借5万元且已还2万,证据见附件。” “被告张三,请你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9时到第3法庭出庭,审理李四诉你借贷纠纷一案。” 【注意3】被告不提交答辩状和不接受传票的后果 13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休庭评议 宣告判决 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制作庭审笔录) 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法官主导纠问,当事人陈诉、证据出示。这一阶段是开庭审理的重心。 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注意4】一审、二审和再审? 1.起诉与应诉 2.审理与判决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登记立案 应诉 开庭 一审 上诉与 二审 再审 1.地位: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诉讼开始、起诉并不一定立案) 2.原则:民事和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3.管辖制度: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同时实行级别+地域)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内容: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③在此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发送传票 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五阶段: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重心)、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等阶段。 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法律还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裁定、判决)的错误。 15 1.处处留心皆证据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含义 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律事实≠生活事实) 作用 类型 收集与保存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体现:①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 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结论: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诉讼的灵魂,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6 鉴定意见是指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专门技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判断后做出的结论。(医学鉴定意见、文书鉴定意见、痕迹鉴定意见等)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后的记录。 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审查核实(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常见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侵权所损害的物体、遗留的痕迹等。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 电子数据是指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电子/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如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子合同、网络聊天记录等) 诉讼的基本原则 为什么 怎么做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执法、司法机关在办案时,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结合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保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要求。 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考点十、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含义 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律事实≠生活事实) 作用 类型 要求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收集和保存证据。 体现: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买东西或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 物证:能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 书证:用文字、符号、图案所记载和表达的思想内容。 视听资料:录像带,录音带,胶卷,储存于软盘、光盘、硬盘中的电脑数据等。应当合法取得。 电子数据:网页、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电子文件等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信息。 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诉讼的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执法、司法机关在办案时,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结合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保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要求。 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19 核心关系对比:平等性的光谱 特征维度 行政争议 (官 vs. 民) 劳动争议 (资 vs. 劳) 消费争议 (经营者 vs. 消费者) 法律关系性质 行政管理关系(公法关系) 劳动合同关系(兼具人身从属性与财产性) 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关系(民事关系) 主体地位本质 绝对不平等。 命令与服从,管理与被管理。 形式平等,但经济与人身高度从属。 法律上平等缔约,但劳动者在组织内受用人单位支配。 形式平等,但信息与能力不对称。 法律上平等交易,但消费者在信息、专业知识和谈判能力上处于弱势。 所涉权利核心 公权力的合法性与适当性。 关乎公共利益和法治秩序。 劳动者的生存权、发展权 vs. 用人单位的管理权、经营权。 兼具个人生存保障与社会稳定属性。 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 vs. 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 关乎市场公平与诚信。 法律原则倾向 控制公权力、保障民权。 通过程序约束行政机关。 倾斜保护劳动者。 通过强制性规范为劳动条件设定底线,矫正实质不平等。 适度倾斜保护消费者。 通过无过错责任、格式条款约束、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平衡信息与能力的不对称。 是否适用仲裁 完全不适用。 公权力不可处分,与仲裁的私法自治基础根本冲突。 适用特殊的“劳动仲裁”。 是诉讼的强制性前置程序,具有准司法性质,旨在快速、专业地解决纠纷。 适用普通的民事仲裁。 但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实践中常见于格式合同条款)。若协议无效或不存在,消费者可直接诉讼。 主要解决途径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协商/调解 → 劳动仲裁 → 民事诉讼 协商/调解 → 仲裁 → 民事诉讼 【知识拓展】 思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处罚时,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对策 面对行政纠纷时的具体做法 行政裁决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21 维度 公诉 公益诉讼 提起主体 仅为人民检察院,属于专属职权,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无权提起公诉 主体具有多元性,包括检察机关、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如环保组织、消费者协会)以及特定机关等 诉讼目的 核心是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定罪量刑惩罚犯罪,进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尊严 重点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比如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挽回流失的国有财产、保障众多消费者的共同权益等,侧重对受损公共利益的救济与修复 适用范围 仅针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涵盖《刑法》规定的各类罪名对应的案件 针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既可能是民事违法行为,也可能是行政违法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常见领域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刑事诉讼的程序规范 依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各类公益保护专项法律,如《环境保护法》等,程序上适配民事或行政诉讼规则 举证责任 由检察机关承担主要举证责任,需拿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举证责任分配因案件类型而异,若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证明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时,举证规则也会结合民事或行政诉讼特点调整,证明标准低于刑事诉讼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公诉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而公益诉讼是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起的诉讼,二者在法律适用中有着明确区分: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诉的适用情形 满足法定起诉条件:一是犯罪事实清楚,包含确定犯罪行为性质、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能力、影响量刑的情节等核心事实已查清,即便部分非关键事实无法核实也不影响;二是证据确实充分,每一份定罪证据均真实且与案件相关,同时证据数量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三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排除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犯罪嫌疑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等法定不追究责任的情形。 覆盖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小到盗窃、诈骗等常见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普通刑事犯罪,大到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贪污贿赂、渎职等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犯罪,只要符合上述起诉条件,检察机关都会提起公诉。例如故意杀人案、集资诈骗案、滥用职权案等,均属于公诉的适用范畴。 《法律与生活》--分析判决的合理性 ①是否支持主张;(有设问要求就必须写上,有的题目不需要这步) ②判断是否侵犯了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权利(权利的含义与法律规定) 根据XX法规定,主体行为1的错误之处,所以如何判决; 根据XX法规定,主体行为2的错误之处,所以如何判决。(材料没有的,那一定在教材上,需要写清具体规定) ③侵权责任认定的原则和承担内容 ④举证责任: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筹码。 ⑤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构审理民事案件时应遵循平等、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的规则。 ⑥判决的意义: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有利于保证公正司法,弘扬法治精神,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公民遵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识拓展】 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诉讼 仲裁 管辖方式 强制管辖 协议管辖 仲裁庭或审判庭组成方式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审理方式 实行公开审理 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 25 方式 主体 依据 原理 特征 主要优势 适合纠纷 作用 和解 当事人 当事人实力、意愿等 自愿协商、达成合意 自愿性、灵活性 成本投人低、社会效益高 私密性强、争议标的金额不大或对抗程度不高的纠纷 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 调解 当事人与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 风俗、习惯、道德、伦理、法律 通过第三方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 自愿性、灵活性 彻底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难以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且对抗程度相对较低的各类纠纷 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 仲裁 当事人与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 法律、法规与行业规则、习惯 通过第三方居中裁决,定分止争 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快捷性、经济性 高效、经济 商事领域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用人单位与劳 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 诉讼 当事人与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 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作出终局性裁判 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解决纠纷、裁判效力高 广泛适用于各类纠纷 主导地位、解决纠纷的重要与最后途径 归纳总结:不同纠纷解决方式对比 $

资源预览图

主题10 社会争议解决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1
主题10 社会争议解决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
主题10 社会争议解决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3
主题10 社会争议解决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4
主题10 社会争议解决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5
主题10 社会争议解决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6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