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8 民事法律责任(第三四课)课件-2026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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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二轮专题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4.92 MB
发布时间 2026-04-07
更新时间 2026-04-07
作者 张俊芳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4-07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7208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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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2026届高三政治二轮复习 选必2《法律与生活》 大单元8 法律责任 考点要求 考题统计 融合 0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2025·安徽·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2025·江西·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本案中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 04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09 纠纷多元解决方式 10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02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025·湖南·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工作人员,将如何为小王解惑? 2025·浙江·指出水产公司是否侵犯了大华的专利权,并说明理由。 2025·广东·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乙公司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著作权) 03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2025·贵州·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X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 2025·云南·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合同的相关知识,指出其中的违约方和守约方,并评析他们的行为。 2025·湖北·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别判断甲对乙、丙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2025·全国·假如你是该律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以上问题给出你的意见。 2025·甘肃·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出甲两次说服乙的法律依据。 05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2025·河北·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07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2025·陕晋青宁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就赵某的困惑,分别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并指出有哪些维权途径。 08 自主创业诚信经营 2025·湖南·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工作人员,将如何为小王解惑? 民事法律关系 结合社会发展,与新技术、新现象相关的民事法律问题,如AI技术应用引发的法律思考等,围绕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民法基本原则 1.人身权(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隐私权、个人信息受保护等)进行法理依据的分析。如对名誉权的限制; 2.通过设置具体的财产纠纷案例,如房屋买卖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等,考察所有权的含义、分类以及取得方式(尤其是善意取得)、他物权的分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侵权表现及侵权责任;如对著作权的限制;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和原则等方面。 3.思路上看:如网络侵权、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相邻权纠纷等,分析案例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归责原则、民事权利限制, 总结“法理依据→侵权认定(责任构成要件、原则情形、权利限制情形)→责任承担—维权途径”逻辑链 物权、知识产权、债券、股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名誉、隐私 配偶、亲属、监护 第一二、五六课: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案例分析:你的判断+法律依据(权利+义务)+具体分析+结论+法律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财产关系 财产所有 财产流转 法律责任 2026届高三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5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任何组织和个人负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义务→因违反法律义务(包括违约)而必须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具有法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由国家授权机关实施。 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 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包括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分为:行政处分(内部制裁措施: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分为: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力界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2026届高三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7 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权利)≠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承担侵权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②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 诉讼时效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起算时间)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 特殊: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补充)请求权的义务人不能以时效届满抗辩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其他:确认合同无效 特别提醒: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区分违约责任 方式 含义 案例 适用范围 停止 侵害 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 加害人一直威胁受害人,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其停止不正当行为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 妨碍 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害人有权请求侵害人排除妨碍 小区公共楼道堆放杂物,影响他人正常通行,杂物堆放者应当排除妨碍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 消除 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危险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汽车厂商有义务召回因设计、质量等原因造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已售车辆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 财产 侵占他人财物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返还财产 抢劫、盗窃、强行占有他人财物等侵占行为需要返还财物。拾得别人遗失物,应返还不当得利 一般适用于财产所有权 恢复原状 恢复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其适用以须有恢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 房屋装修中对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因而影响其他住户的房屋安全,须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主要适应于财产损害的场合 赔偿损失 合同当事人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甲使用乙提供的掺假的原料生产,造成经济和名誉等损失,乙负有赔偿责任 适应于损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 赔礼道歉 对他人利益造成妨碍或损害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向对方表示歉意进而请求对方原谅的一种情感表达行为 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主要适应于损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侵权人在侵权行为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受害人名誉的一种补救措施 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言论,在什么范围内给他人造成损害,就应当在什么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拓展】诉讼时效 1.以借贷关系为例,诉讼时效开始时间一般是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时间,如果没有约定时间,就从第一次向对方催要款项的时间起算,而且在这之后每要一次钱就可以让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因此,建议最好至少每年向对方要一次钱,并且保留催要款项的相关证据。 2.过了诉讼时效能起诉吗? 可以。法院在立案审查时不会审查诉讼时效的问题,实际上即使到了庭审中法官还是不会审查诉讼时间的问题,但是如果被告提出这个问题,法官就必须审理。如果确实过了诉讼时效,就会败诉。因此超过诉讼时效不会影响起诉,但会增加败诉的风险。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承担侵权 承担主体 ①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来承担侵权责任;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一般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具体情形认定原则 侵权责任 判定条件 对行为人的要求 举例 一般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依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自证无错) 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 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林木折断致人损害 无过错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生产者产品、环境污染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无论如何,全都怪你! 特殊 口诀 具体举例 过错推定责任 共性: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存在安全隐患,如果管理不当特别容易造成对他人的伤害 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目的是为了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yìn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无过错责任 最严格的责任:我养的动物,我养的孩子,我的工人,我生产的产品,我的车,环境污染。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特殊 口诀 具体举例 过错推定 无过错责任 记主体: 单肩(监)劳动机,倒还(环)高产 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建筑倒塌施工者,环境污染者,高空高压经营者,产品生产者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两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①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②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社会和谐: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考点二、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权利的含义: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具体表现 对人身权的限制 对财产权的限制 对不动产的限制 18 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提醒:民事主体之间关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宜此规定。合同,仅指狭义的合同,即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的含义、种类和意义 含义 1.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提醒:“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企业与职工之间是不平等主体,不属于“民事主体” 种类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物业服务合同 订立合同原则 ①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②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意义 ①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③可以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法律保障 ①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②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2.区分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 以下条款你觉得合理吗? 1.饭店:本店谢绝自带酒水,否则按××收取服务费。 2.超市:寄物柜免费使用,不负保管以及赔偿的责任。 格式条款 含义 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作用 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不足 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要求 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理提醒 法律规定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比如霸王条款)。第497条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订立的过程:2个阶段 要约 承诺 含义 生效 条件 注意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要约人;接受要约→受要约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为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一诺千金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①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②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作出 ③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相关链接25)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订立的过程:2个阶段 区分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例子 内容 对象 效力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就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2.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合同的订立=合同生效? (1)无效: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①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②主体适格和意图:主体不适格或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2.合同的效力 注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的,即便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 有效合同 其他情形 类型 主体适格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无权处分人) 效力待定 主体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真实 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 内容 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等情形 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等情形 全部、部分无效 1.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2.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3.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4.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5.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 6.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 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 无效 无效 效力待定 有效 可撤销 无效 辨识判断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合同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内容清晰:利于督促履行和追究责任; ②有据可查: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越容易产生争议。 订立书面合同较口头合同稍复杂 适用范围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特别提醒:但不要笼统地认为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更好! 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②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 ③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合同形式 稿定PPT 稿定PPT,海量素材持续更新,上千款模板选择总有一款适合你 02 1.(2024高考·湖北)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 请人喝酒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 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在违约合同中,可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道歉,只是道德层面的理解,③排除。 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④正确 B 直击高考 好意施惠,又称情谊行为或君子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 为他人提供无偿的服务: 邻里之间的互助行为: 照看宠物或孩子 顺路投递邮件或帮邻居清扫积雪 请客吃饭 搭便车、搭顺风车 法律性质 1.无偿性:施惠人不期望从受惠人那里获得任何回报。 2.善意性:施惠人出于善意,旨在帮助他人而非谋取私利。 3.非合同关系:施惠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不受民法的直接调整 责任承担(过错责任/因果关系) 尽管好意施惠行为本身不受法律约束,但在某些情况下,施惠人可能会因其行为导致受惠人损害而承担责任。如: 如果施惠人在施惠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施惠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施惠人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通常不承担责任;对于因一般过失造成的损害,施惠者则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善意行为的保护和对公平原则的遵循。 赠与合同的定义: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且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虽为单务、无偿,但仍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方能成立。其目的在于转移财产所有权或设定他项物权(如抵押权、)。 法定撤销:出现下列任一情形,赠与人可撤销: ①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②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撤销权应自赠与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对依法不得任意撤销的赠与(如公证赠与或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赠与人不交付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仍不履行的,可依法起诉要求履行。 ①附义务赠与:如约定受赠人承担赡养、扶养或特定行为义务,受赠人应按约履行。 ②恋爱或婚约期间的大额财物:如系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就通常不发生效力,已给付可按返还不当得利或彩礼返还规则处理(未登记、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生活困难等情形可支持返还) 任意撤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一般可以撤销;但经过公证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如救灾、扶贫、助残等)不适用任意撤销。 法定撤销 交付与违约 特殊:可附义务 任意撤销 考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合同的履行) 含义 原则 关键 变更解除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全面履行原则 诚信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又称正确/适当履行~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明确合同内容 一般条款≠必备条款(三样) 注:合同不能缺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标的物、数量,否则合同不成立; 缺了别的(价款、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等)可通过补充协议、补全来解决。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容易混淆: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 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35 拓展:5种实际违约的情形 实际违约情形 预期违约 不能履行 迟延履行 不完全履行 拒绝履行 债权人延迟受领 债务人在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特定物毁损灭失 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才履行 只履行部分或履行义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恶意毁约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有违约行为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无免责事由 债权人在无合理利用的情况下不提供协力 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违约责任) 内涵 实质 承担方式 提醒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①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有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看合同)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守约方选择违约金后不影响返还定金的请求) ③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违约责任/行为≠侵权责任/行为 只有在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约责任。 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侵权行为侵害的是绝对权/法律直接规定的民事权利。 拓展: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表现 继续履行 守约方提出请求,违约方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债务标的不存在?) 采取补救措施 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赔偿损失 具有补偿性,损害赔偿应相当于违约时所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特殊:惩罚性赔偿 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约定违约金) 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担保)。 计算: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不属于定金。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 38 拓展分析:违约责任的并用 ⑴违约金与定金罚则:二者不可并用,只能二选一。依非违约方意志选择对其最有利的。 ①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 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②选用违约金条款:返还定金+赔违约金。 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定金+赔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 ③返还定金不是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和罚没定金才是。 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 注:订金与定金不同,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力,只能算做预付款,不管哪一方反悔,都可以退回交付人 拓展分析:违约责任的并用 ⑴违约金与定金罚则:二者不可并用,只能二选一。依非违约方意志选择对其最有利的一个。 ⑵补偿性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 ①违约金<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②违约金>损失(过分高于损失超30%),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③违约金>损失(高于损失但不过分),适用违约金不再调整 ⑶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并用 注:订金与定金不同,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力,只能算做预付款,不管哪一方反悔,都可以退回交付人 ⑸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定金罚则与赔偿损失:可以并用。 如金钱债务延迟履行,除了继续履行,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金、赔偿预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⑷继续履行与迟延履行违约金:可以并用 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定金罚则,不能弥补损失,则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总额不应高于实际损失 ①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 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②选用违约金条款:返还定金+赔违约金。 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定金+赔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 ③返还定金不是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和罚没定金才是。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 相关链接:区别五金 违约金 赔偿金 押金 订金 定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预订所付的钱,单方行为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有违约事实;有实 际损失 功能 惩罚性 补偿性 质押担保 不具有担保功能,相当于预付款 约定责任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任意一方违约,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 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违约责任) 免责情形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义务 注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法定免责)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免除违约责任≠免除合同义务≠解除合同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不能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免责条款并非全部有效,侵犯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遭遇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不”同时具备)的客观情况(天灾人祸) 例如:一是自然灾害:地震、海啸等 二是社会事件:战争、动乱等 三是政府行为:政策、行政措施四是疾病爆发:传染病、瘟疫等 拓展:第三人过错/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 ①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②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需要承担举证义务(不可抗力并不必然导致免责); 突破五、定约履约,诚信为本 “合同” 订立原则 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阶段 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区分要约邀请 效力 履行原则 全面/正确/适当履行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诚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变更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①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有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看合同,二选一) 有效合同 其他情形:存在瑕疵或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类型 主体适格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不适格(无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 效力待定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真实 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 内容 合法 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全部、部分无效 1.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暴雨、引发山洪,导致延误送货。 2.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3.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4.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5.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能免责 无效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 辨识判断: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关于“合同履行和违约责任”试题的答题方法 1.题型特点:以现实生活中各种合同的履行为背景,引导学生自觉树立契约精神,维系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 2.解题方法: ①判断合同是否订立、有效性:原则/2个阶段+要件①主体适格②意思表示真实③内容合法 ;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或是否为可撤销合同) ②是否有违约行为:全面、诚信履行原则+明确合同内容常用,判断材料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③是否可以免责(约定免责+法定免责):因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④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 ⑤合同纠纷可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诉讼或非诉讼;选择诉讼是否应承担举证责任。 拓展延伸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 ①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②主观过错(无过错侵权责任不需要)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①有效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②合同当事人违约 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只有法定免责)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 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法定免责+约定免责) 承担责任的方式 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意义 ①个人: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②社会:特定情形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社会公正。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信用机制,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维护市场秩序 特别提醒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既侵权又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1.(2025·黑吉辽蒙卷·高考真题)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C 【详解】①: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 ②:该专卖店声称“同城最优,全场5~7折”,但对小郑选中的一款篮球却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这说明该专卖店涉及虚假宣传,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 ③: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 ④: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2.(2025·四川·高考真题)任某因急于寻找丢失的手机,公开承诺“谁捡到手机并归还,将给予酬金950元”。叶某捡到了该手机,归还时要求任某信守承诺支付950元酬金。任某却以拾金不昧为由拒付酬金,双方因此产生争执。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任某应当支付酬金            ②叶某无权要求酬金 ③任某可与叶某商定具体酬金    ④叶某因任某未先付酬金可质押手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详解】①③:任某的公开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叶某捡到手机,任某应该按约履行,支付酬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商定具体酬金,①③入选。 ②:叶某作为悬赏广告的履行者,依法享有请求支付酬金的权利。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但不影响悬赏广告的法律约束力,②不选。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返还权利人;若拾得人侵占遗失物(如扣留),不仅无权要求酬金,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叶某作为拾得人,无权扣留(质押)手机。叶某应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④不选。 3.(2025·广东·高考真题)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甲承包经营村集体鱼塘,这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民事财产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期限未满时收回,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①符合题意。 ②: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②不合题意。 ③:丙丢失宠物猫后发寻猫启事并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这在丙与送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以悬赏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范畴,适用民法典调整,③符合题意。 ④:丁对同学表示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意愿表达,属于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不合题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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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8 民事法律责任(第三四课)课件-2026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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