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湖北十堰市第一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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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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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阶段检测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湖北省
地区(市) 十堰市
地区(区县) 茅箭区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06 KB
发布时间 2026-04-05
更新时间 2026-04-05
作者 学科网试题平台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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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十堰市一中2024级高二下学期三月月考 政治试题 一、选择题(48分) 1. 鲁迅本名周树人,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变换使用笔名。据考证,鲁迅使用过的笔名有一百多个。不过,在正式文件上,他还是使用“周树人”这个名字。你认为“鲁迅”这个名字受法律保护吗? ( ) ①“鲁迅”这个名字属于笔名,它不具有我国相关民事法律所保护的姓名权 ②“鲁迅”这个名字是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与社会尊重 ③属于姓名权保护范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其权利 ④没有正当合法理由,未经其继承人同意而使用该名字谋取不当利益,构成侵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的姓名是自然人区别于其他自然人的称号或者代号。一般情况下,姓名还包括自然人的曾用名、笔名、网名、译名等。“鲁迅”这个名字属于笔名,它具有我国相关民事法律所保护的姓名权,①错误。 ②:鲁迅本名周树人,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变换使用笔名。“鲁迅”这个名字是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与社会尊重,②正确。 ③:“鲁迅”这个名字受法律保护,属于姓名权保护范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其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③错误。 ④: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没有正当合法理由,未经“鲁迅”继承人同意而使用该名字谋取不当利益构成侵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 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14周岁的李某单独购买价格为9000元的电脑,如果父母知晓后不同意购买,卖方需要退货 B. 12岁的小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需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C. 17岁的小王初中毕业后便开始打工,每月有5000元收入。小王可以独立决定出资入伙几位成年同事新开的小店,无须监护人同意 D. 25周岁的钱某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用手机换取零食的法律行为无效 【答案】B 【解析】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B:12岁的小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接有效,不必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B错误,符合题意。 A:14周岁的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单独购买价格为9000元的电脑的购买支付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合,其购买支付行为无效,A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C: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7岁的小王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行决定出资入伙,C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D:25周岁的钱某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用手机换取零食的法律行为无效,D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3. 知识产权既是创新成果的保护网,也是新质生产力的催化剂。关于知识产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某为吸引流量,盗录正在院线放映的影片全片,以“影视分享”名义在社交平台发布,未收取任何费用,因此不构成侵权 B. 李某独立完成一篇随笔创作,其依法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且可就著作财产权办理质押担保 C. 某企业于2024年5月10日向有关部门申请发明专利,2025年12月10日申请通过,该专利保护期将自2045年12月11日起失效 D. 王某于2025年10月独立创作完成一部短篇小说,2025年12月正式刊发,其自作品刊发之日起享有著作权 【答案】B 【解析】 【详解】A:根据著作权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与是否收费无关。赵某盗录院线放映影片并在社交平台发布,构成侵权,错误。 B:著作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可通过质押等方式办理担保。李某独立创作随笔,依法享有著作权,可就著作财产权办理质押担保,正确。 C:发明专利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而非授权公告日。该企业2024年5月10日申请,保护期20年,应是2044年5月10日失效,而非2045年12月11日,错误。 D: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与是否刊发无关。王某2025年10月创作完成小说,即享有著作权,2025年12月刊发不影响著作权取得时间,错误。 4. “云上认养——认养一块属于你的土地,开启向往的生活!”李某在看到“云认养”宣传语后找到该商家,花费3888元购买了一年一亩地的“认养卡”,可通过24小时视频监控查看农田画面,随时与农场管家在线沟通需求。在认养过程中,她收到了农场邮寄的稻米、玉米等农产品。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云认养”宣传属于广告要约情形,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李某认养这一亩土地后,享有这一亩土地的所有权 ③李某认养这一亩土地期间,享有该土地用益物权 ④若合同期内因洪水毁坏认养作物,商家可部分免责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商业宣传通常属于要约邀请,需具体明确的条件才构成要约。题目中宣传语未明确具体条款,应视为要约邀请,无法律约束力,①排除。 ②: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仅能通过合同获得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②排除。 ③:根据《民法典》,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李某通过“认养卡”获得对土地的监控、沟通和农产品收益权,③正确。 ④:洪水属于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第590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商家因洪水导致作物毁坏,可主张部分免责,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 方某因急需资金,以家传的一幅名画作质押向收藏家周某借款50万元,期限两年,并签订《质押借款合同》,约定若方某逾期未还款,周某有权依法处置该画。一年后,方某因车祸不幸去世。周某在借款期限未届满时,未经方某继承人同意,将该画送至拍卖行拍卖。方某继承人得知后,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质押借款合同》是以其记载内容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书证 ②周某在借款期限未届满时擅自拍卖质押画作,违反了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 ③该名画作为质押物,其所有权自合同签订时起已从方某转移至周某 ④方某去世后,其与周某的借款合同自动终止,周某应立即返还名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质押借款合同》以文字记载内容证明权利义务关系,符合书证的定义,①正确。 ②:合同约定“逾期不还款时周某才有权处置画作”,周某在借款期限未届满时擅自拍卖,违反了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②正确。 ③:质押仅转移质物的占有权,所有权不发生转移,③错误。 ④:方某去世后,其继承人会继承合同权利义务,借款合同不会自动终止,周某无需立即返还画作,④错误。 故本题选A。 6. 2025年8月,程序员李某在某咖啡馆办公时,不慎遗失U盘。赵某拾得后,发现U盘内有加密文件,试图破解密码,导致部分文件损坏。李某通过咖啡馆监控找到赵某,要求返还U盘并赔偿文件修复费,遭赵某拒绝。李某遂诉至法院。下列分析成立的是( ) A. 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 本案中李某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C. 本案中U盘属于物证,监控记录属于视听资料 D. 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赵某证明自身无过错 【答案】C 【解析】 【详解】A: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U盘(物)和文件修复的相关利益,并非行为,A错误。 B: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是当事人的权利而非义务,李某可以自行诉讼,B错误。 C:U盘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属于物证;监控记录是通过视听手段记录的资料,属于视听资料,C正确。 D:本案属于一般的侵权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D错误。 故本题选C。 7. 46岁的蒋女士未婚未育,父母均已过世,既未通过协议指定监护人,也无法定继承人,仅与远房表弟吴某偶尔往来。某日,蒋女士突发疾病昏迷送医,却面临无合法主体确定医疗决定及处置财产以支付医疗费用的困境。蒋女士不幸离世后,其遗产处置也难以推进。该事件引发社会对无近亲属群体突发状况事前法律安排缺失问题的关注。蒋女士生前可采取的下列安排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①与吴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吴某作为其监护人可签字确认医疗决定 ②与吴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吴某在其危重时合法处置其财产支付医疗费用 ③入住康养机构,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机构就能代行医疗决策与财产管理之责 ④与社区居委会签订协议,由居委会协助处置突发情况下的医疗及财产事宜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核心是生前扶养、死后遗产归扶养人,协议本身不直接产生监护关系,扶养人不等同于监护人,无权代为签署医疗决定,排除。 ②:成年人可与个人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蒋女士可以与远房表弟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吴某担任监护人,依法代为医疗决策、处理财产,符合民法典规定。 ③:入住康养机构不产生监护关系,机构仅提供养老服务,无权代行医疗决策和财产管理,除非另行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明确授权,排除。 ④:居委会可以作为监护人,并在紧急情况下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蒋女士可事先与居委会签订协议,授权其处理突发医疗及财产事宜,符合民法典规定。 8. 孤寡老人赵某去世前留有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载明由热心的邻居田某和李某(夫妻关系)负责其生养死葬,其名下唯一商铺归田某和李某所有。田某夫妇悉心照顾赵某多年直至其去世后,办理了商铺过户,登记到田某名下。三年后,田某因个人经营需要,以该商铺向银行抵押借款40万元。李某知悉后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注销抵押登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田某夫妇获得商铺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田某夫妇基于遗赠扶养协议,应负责赵某的生养死葬 ③田某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该商铺的交换价值 ④商铺虽然登记到田某名下,李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遗赠是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赵某通过自书遗嘱将商铺赠给非法定继承人的田某夫妇,属于遗赠,正确。 ②: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的双方法律行为,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本案中赵某是通过自书遗嘱附义务的遗赠,并非遗赠扶养协议,排除。 ③:抵押权是银行作为债权人享有的担保物权,对应商铺的交换价值,田某是抵押人不享有抵押权,该选项表述错误,排除。 ④:田某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赠获得的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登记在田某一人名下,李某作为共同共有人也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正确。 9. 某保安公司招聘李某担任保安,双方订立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月薪3500元,内附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本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李某未续订劳动合同并入职另一家保安公司担任保安。公司认为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求李某依据合同支付20万元违约金。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司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李某依合同支付违约金 ②李某不是竞业限制的适格主体,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③公司滥用竞业限制协议,涉嫌侵犯李某的择业自由 ④公司索赔数额明显高于李某的工资,违背公平原则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在劳动争议中,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应先申请劳动仲裁。所以公司不能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①错误。 ②:根据法律链接,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李某只是普通保安,不是竞业限制的适格主体,合同部分条款无效,②正确。 ③:由于李某不具备竞业限制适格主体的条件,公司与李某订立包含竞业限制的合同,限制了李某的正常择业,涉嫌侵犯其择业自由,③正确。 ④:虽然违约金20万元远高于李某月薪3500元(两年工资总额约8.4万元),但公司索赔数额明显高于员工工资是否违背公平原则,需结合《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分析,核心在于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若索赔金额过分高于合理范围,可能违反公平原则;反之,若基于实际损失和合法依据,则通常不违背。另外,该题的核心问题在于竞业限制条款本身无效,而非单纯数额公平性问题。条款无效后,违约金主张无依据,无需进一步讨论公平原则,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0. 在甲服装公司工作期间,刘某被公司拖欠工资5万余元,虽多次索要,但公司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推脱。刘某一气之下,偷拍了工人制作羽绒服的全过程,经剪辑并配文“甲公司以劣质鸭绒冒充优质鹅绒制作羽绒服”后发布到网上。乙服装公司在视频中发现甲公司所用商标与自己公司的注册商标一模一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并申请法律援助 ②刘某发布视频即使是为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仍可能构成侵权 ③若甲公司以劣质鸭绒冒充优质鹅绒属实,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欺诈 ④甲公司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乙公司可单方面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劳动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刘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排除。 ②:刘某发布视频的行为即使出于舆论监督的目的,若其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未经许可泄露商业秘密等,仍可能构成对甲公司的名誉权、商业秘密等侵权,正确。 ③:若甲公司以劣质鸭绒冒充优质鹅绒,属于向消费者隐瞒商品真实质量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欺诈,正确。 ④:商事仲裁需要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乙公司不能单方面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排除。 11. 某小区三楼业主擅自截断卫生间共用暖气管路,导致二楼张女士家供暖中断,张女士与三楼住户协商,要求其恢复共用暖气管路,三楼业主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双方协商无果,于是,张女士将三楼业主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该案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A. 三楼业主对自家卫生间内的暖气管享有完全处分权,截断行为合法 B. 三楼业主的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财产所有权,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C. 小区共用暖气管路属于业主共有财产,三楼业主无权对其擅自处置 D. 双方纠纷属于相邻权纠纷,应以和为贵,调解方式是最佳解决途径 【答案】C 【解析】 【详解】A:共用暖气管属于业主共有,并非三楼业主单独所有,截断行为不合法,排除。 B:该行为侵犯的是张女士正常使用供暖的相邻权利,并非直接侵犯张女士的财产所有权,排除。 C:小区的共用暖气管路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公共设施,属于业主共有财产,三楼业主无权擅自处置,其擅自截断的行为损害了业主共有财产,正确。 D:民事纠纷的多种解决方式各有适用场景和优势,调解只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不能绝对说调解是最佳解决途径,且本案当事人已经选择诉讼途径,排除。 12. 某公司与村民赵某签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租用其50亩永久基本农田用于修建厂房。之后该公司在租用土地上搭建厂房,安装机械设备和用电设施从事石材切割加工,并挖建废渣池、沉淀池用于排放生产产生的污泥和污水。后因连日大雨,污水外溢至附近农田,造成村民程某种植的庄稼大量死亡,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程某遂提起诉讼。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与村民赵某签订的合同因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②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庄稼死亡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该公司需承担证明庄稼死亡并非污水外溢导致的举证责任 ④若法院主持公司与程某达成调解协议,签收后的调解书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用于非农建设,该合同约定租用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厂房,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正确。 ②:该案件属于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侵权人是否有过错,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排除。 ③:环境污染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侵权人需要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此该公司需证明庄稼死亡不是污水外溢导致,正确。 ④: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调解书本身就具有强制执行力,无需再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是针对诉讼外调解(如人民调解)的程序,排除。 13. 2025年3月23日,被告人林某在自家山场劳作间隙违规用火,造成山场森林火灾,致使陈某家的山场受损。当日,公安民警在现场开展调查时,林某主动承认了自己引发火灾的事实。2026年1月,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陈某追究林某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B. 公安机关应对林某提起公诉,追究林某的责任 C. 陈某就其遭受的损害有权对林某提起民事诉讼 D. 林某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答案】C 【解析】 【详解】A:林某因违规用火造成陈某山场受损,属于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非无过错责任原则,排除。 B:提起公诉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移送审查起诉,不直接提起公诉,排除。 C:陈某财产权益因林某的侵权行为受损,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害对林某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正确。 D: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而非15日(15日是民事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排除。 14. 小曾系某网店经营者,日常会在朋友圈更新一些品牌珠宝信息。小姜通过微信聊天向小曾购买一枚品牌戒指并完成付款。几日后,小姜收到戒指,但未收到购物小票及其他凭证。经鉴定,该戒指非正品,小曾答应帮助解决但并无实际行动,小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姜与小曾通过微信达成了有效的买卖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小曾未提供属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购物小票,不利于小姜主张权利 ③小曾以假冒产品冒充正品出售,侵犯了小姜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若小姜对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不服,可上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小姜通过微信与小曾完成戒指购买交易,双方达成买卖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 ②:购物小票属于书证,并非电子数据证据,②排除。 ③:小曾用假冒产品充当正品卖给小姜,使小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侵犯了小姜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③正确。 ④: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对生效裁判不服不能再上诉,只能申请再审,若是一审未生效裁判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5. 2025年2月24日凌晨,17岁唐某和吴某在H火锅店就餐后,竟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并相互拍摄视频记录这一荒唐行为。3天后,吴某将这些不雅视频发布到朋友圈,导致视频在网络上快速传播,引发公众强烈反感和社会广泛关注,随后,H公司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二人行为侵害H公司的名誉权和财产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因二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④唐某与吴某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委托辩护人为其主张权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唐某和吴某在火锅店餐桌小便并传播视频,该行为具有明显的侮辱性,严重损害了H火锅店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评价,视频传播可能导致消费者抵制、营业额下降、品牌形象受损等间接财产损失,同时火锅店因处理事件可能产生直接费用,正确。 ②:唐某和吴某均为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排除。 ③:二人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有效阻止其荒唐行为,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正确。 ④: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排除。 16. 秋冬时节,鄱阳湖化身“大草原”,候鸟迁徙而来,恰似一幅“草长莺飞”的绝美画卷。正处于候鸟越冬期,万某某、王某、姚某某三人不顾工作人员劝阻,强行驾车闯入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昌市检察院接到线索反映后,迅即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开展调查,在固定并移送证据后,拟对万某某等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南昌市检察院作为原告在此次诉讼中应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 ②万某某等三人作为行政相对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活动 ③万某某等三人如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 ④法院应判决万某某等三人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并非由原告(南昌市检察院)承担全部举证责任,被告也需要对自身的抗辩主张提供证据,①错误。 ②:本案属于民事公益诉讼,万某某等三人是民事诉讼的被告,其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而“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代理,②错误。 ③: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包括本案的万某某等三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这是法定的诉讼权利,③正确。 ④:万某某等三人强行闯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破坏了生态环境,法院应判决其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这是民事公益诉讼中常见的责任承担方式,④正确。 故本题选D。 二、材料题(52 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下面是某市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起已经终审的名誉权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市民孙某接受某保洁公司服务后,因对服务质量及服务人员态度不满,在网络平台发布个人体验,用词包括“服务太差了”“大家一定避雷”等,详细描述商家服务的细节,并附上服务前后对比照片及与该保洁公司服务人员的网络聊天截图,引起网友对保洁公司的负面跟评。保洁公司认为,孙某的发帖行为侵犯其名誉权,影响了保洁公司的业务量,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孙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保洁公司无法证明孙某的行为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判决保洁公司败诉。 案例二张某与李某因在小区停车场挪车事宜在小区业主群发生争执。其间,张某情绪激动,使用带有侮辱、贬损性的言语。后李某以张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在业主群中公开赔礼道歉。法院依据李某提供的张某在300多人的业主群中发表的言语,经审理认定张某的行为对李某构成名誉权侵权,李某胜诉。 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两案判决结果不同的依据。 【答案】①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重要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孙某评论是对保洁公司服务的如实反映,依法行使了消费者的监督权。张某对李某使用了带有侮辱、贬损性的言语,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②证据是诉讼胜负的关键。上述案例属于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保洁公司无法证明孙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而李某则提供了张某在业主群中发表的有侮辱、贬损性的言语。③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了保洁公司败诉、李某胜诉的判决。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依据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可从名誉权的界限、证据的重要性以及感受司法公正等角度分析两案判决结果不同的依据进行作答。 首先要明确解题的核心是掌握名誉权侵权的法定构成要件,因为只有先明确构成侵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才能对比两个案例的行为差异。然后分别拆解两个案例中的关键行为:分析案例一中是消费者基于真实服务体验的评价,属于正常的舆论监督或消费者批评范畴,是依法行使消费者监督权的表现,所以不构成侵权;案例二中的行为是带有侮辱贬损性的言语,符合名誉权侵权中“侮辱、诽谤等贬低他人名誉”的要件,所以其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其中判断的主要依据则是各方所能够提供的证据,证据是诉讼胜负的关键,保洁公司无法证明孙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而李某则提供了张某在业主群中发表的有侮辱、贬损性的言语。最后结合法院判决的逻辑,将两个案例的行为与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逐一对应,分析为何一个不构成侵权、一个构成侵权,综合说明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其判决彰显了公平正义。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在某电商平台的甲家电旗舰店下单购买一台定制尺寸的嵌入式冰箱,支付货款8000元,平台订单注明“送货上门并免费安装,质保2年,若产品尺寸不符导致无法安装,商家无条件退货并赔偿运费”。甲家电旗舰店委托乙家政公司安排师傅李某(由乙家政公司发放工资并进行管理)上门安装。安装过程中,王某发现冰箱实际尺寸比定制要求宽5厘米,无法嵌入橱柜,遂向甲家电旗舰店要求退货并赔偿,甲家电旗舰店以“尺寸误差属合理范围”为由拒绝。同时,李某在返回乙家政公司的途中意外摔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李某要求乙家政公司赔偿医疗费用,乙家政公司以“李某属临时用工”为由,拒绝赔偿。 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甲家电旗舰店与乙家政公司做法的不当之处。 【答案】 ①甲家电旗舰店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平台订单明确约定“若产品尺寸不符导致无法安装,商家无条件退货并赔偿运费”,该条款属于有效合同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家电旗舰店交付的冰箱实际尺寸不符合定制要求,导致无法安装,属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尺寸误差属合理范围”为由拒绝退货赔偿,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构成违约,王某有权要求其承担退货、退款并赔偿运费等违约责任。 ②甲家电旗舰店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甲家电旗舰店作为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且拒绝履行售后承诺,侵犯了消费者王某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依法求偿权,违背了经营者应当遵守的诚信原则。 ③乙家政公司与李某存在劳动关系,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李某由乙家政公司发放工资并接受管理,双方已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非“临时用工”。李某在执行安装任务后返回公司途中受伤,属于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乙家政公司以“临时用工”为由拒绝赔偿,违反了劳动法及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应当依法承担李某的工伤赔偿责任。 ④乙家政公司未履行用人单位法定义务。乙家政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与健康的法定义务。其拒绝为李某的工伤承担责任,侵犯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与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属于违法行为。 【解析】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结合甲家电旗舰店与乙家政公司做法,可从合同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角度分析作答。 关键词①:平台订单注明“若产品尺寸不符导致无法安装,商家无条件退货并赔偿运费”,甲家电旗舰店以“尺寸误差属合理范围”为由拒绝退货赔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本案中,甲家电旗舰店交付的冰箱尺寸不符合定制要求,属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 关键词②:甲家电旗舰店拒绝履行售后承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甲家电旗舰店未按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且拒绝履行售后承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依法求偿权,违背了经营者应当遵守的诚信原则。 关键词③:李某由乙家政公司发放工资并接受管理,乙家政公司以“李某属临时用工”为由拒绝赔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在本案中,李某由乙家政公司发放工资并接受管理,双方已建立合法劳动关系,李某在执行安装任务后返回公司途中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 关键词④:乙家政公司拒绝为李某的工伤承担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在本案中,乙家政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与健康的法定义务。其拒绝为李某的工伤承担责任,侵犯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和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属于违法行为。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秦女士在地铁站内乘坐上行电梯时,因未抓住扶梯导致身体向后倾斜摔倒。魏先生见状赶忙跑来帮忙搀扶秦女士,在搀扶过程中,秦女士欲蹬脚借力起身,和魏先生又先后向后倾倒,导致后排张女士被撞摔倒受伤。1分钟后,地铁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置。后张女士被送医治疗,被诊断为头面部外伤、右桡骨远端骨折等。张女士起诉要求秦女士承担赔偿责任,魏先生、地铁公司承担无责任。 秦女士认为,当时其摔倒时并没有碰到张女士,张女士受伤也许是魏先生碰到造成的,与自己无关。魏先生认为,其帮忙搀扶秦女士是出于善意,没有料到会发生后续事情,对原告损失不应承担补充责任。地铁公司认为,地铁站内通过广播、文字提示语等明确提示乘客紧握扶手.注意乘梯安全,其已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本案原告受伤无过错。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定本案中民事主体的侵权责任。 【答案】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秦女士乘坐电梯未按安全提示站稳并扶好扶手导致摔倒,在魏先生施救之后又蹬脚借力起身导致其与魏先生向后倾倒,对张女士的受伤存在过错,应当对张女士承担侵权赔偿责任。②民法典强调要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维护公序良俗。魏先生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善意施救,且他也已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故无需担责。③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若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已通过多种渠道,明确提示注意乘梯安全,且事发前涉案扶梯运行正常,事发后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已尽到合理且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故无需担责。 【解析】 【详解】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秦女士乘坐上行电梯时,因未抓住扶梯导致身体向后倾斜摔倒,在魏先生施救之后又蹬脚借力起身导致其与魏先生向后倾倒,致使后排张女士被撞摔倒受伤→可调用《民法典》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秦女士未按安全提示站稳并扶好扶手导致摔倒,且在施救过程中蹬脚借力导致魏先生后倒撞伤张女士,对张女士的受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②:魏先生见状赶忙跑来帮忙搀扶秦女士,在搀扶过程中,秦女士欲蹬脚借力起身,和魏先生又先后向后倾倒→可调用《民法典》关于见义勇为及公序良俗的规定:民法典强调要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维护公序良俗。本案中,魏先生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善意施救,且他也已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故无需担责。 有效信息③:地铁站内通过广播、文字提示语等明确提示乘客紧握扶手,注意乘梯安全,其已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可调用《民法典》关于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若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已通过多种渠道,明确提示注意乘梯安全,且事发前涉案扶梯运行正常,事发后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已尽到合理且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故无需担责。 2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科技公司的“小米”商标在笔记本电脑、可视电话等产品上已核准注册。其旗下智能产品所搭载的语音唤醒词“小爱同学”已成为该公司人工智能交互引擎的标志性标识,具有一定影响力。黄某在其开设的某宝店铺名称、商品图片中,多处突出使用“小米”“国货小米”字样,并销售标注“小米”标识的智能马桶。同时,黄某在商品介绍中载明,该智能马桶搭载“小爱小爱”智能语音唤醒词。某科技公司认为黄某的这些行为构成侵权,双方发生争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黄某的行为是否侵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黄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②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黄某未经许可,在店铺及智能马桶上突出使用“小米”标识,智能马桶与该公司“生活电器”属于类似商品,易致公众混淆,侵犯商标专用权。 ③经营者利用他人已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属于不正当竞争。黄某使用“小爱小爱”智能语音唤醒词易引发混淆,是典型的“搭便车”,损害了该科技公司的商业信誉,违背诚信与公平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小米”侵权案 考点考查:解析民法基本原则、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黄某的行为,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民法基本原则、商标权、混淆行为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某科技公司的“小米”商标在笔记本电脑、可视电话等产品上已核准注册;黄某在其开设的某宝店铺名称、商品图片中,多处突出使用“小米”“国货小米”字样,并销售标注“小米”标识的智能马桶→可调用商标权的相关知识,说明黄某未经许可,在店铺及智能马桶上突出使用“小米”标识,智能马桶与该公司“生活电器”属于类似商品,易致公众混淆,侵犯商标专用权。 有效信息②:黄某在商品介绍中载明,该智能马桶搭载“小爱小爱”智能语音唤醒词→可调用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诚信与公平原则的相关知识,说明黄某使用“小爱小爱”智能语音唤醒词易引发混淆,是典型的“搭便车”,损害了该科技公司的商业信誉,违背诚信与公平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民声】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Y村村民李某反映,称邻居王某在两家房屋相邻处搭建了一个储物棚,该储物棚挡住了李某家窗户的采光,影响了室内通风。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调解员走访了王某,了解到前些年Y村组织房屋规划建设,王某家的宅基地位置相对较偏,为方便自己存放农具和杂物,且认为该位置不属于李某家宅基地范围,所以搭建了储物棚。而李某认为王某搭建储物棚未经过自己同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调解员又走访了村主任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李某家的猫跑到王某家院子里抓伤了王某的孙子,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李某认为猫是自己跑出去的,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关系变得紧张。 调解员向王某、李某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在搭建储物棚的纠纷中:① 在猫抓伤小孩的纠纷中:② 【答案】①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或“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该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王某储物棚影响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应排除妨碍,拆除储物棚。②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李某家的猫抓伤了王某的孙子,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解析】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根据设问指向可运用相邻关系处理和侵权责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王某在两家房屋相邻处搭建储物棚挡住李某家采光通风→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王某搭建储物棚影响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违反了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应排除妨碍,拆除储物棚。 有效信息:李某家的猫跑到王某家院子抓伤王某孙子,李某认为猫自己跑出不应负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本案中,李某作为猫的饲养人,其动物造成王某孙子损害,无论李某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2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与李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小孙。2023年5月,孙某因病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家庭内部就孙某名下的一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有存款(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的继承问题发生争议。 李某在整理孙某遗物时,发现其于2023年初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盖有个人印章的一份遗嘱,其中写道:“若我身故,愿将我婚前所购的A房产留给我哥孙甲,以谢其在父母去世后对我的多年扶养之情。”孙甲获悉后据此主张继承A房产。小孙则认为,自己和母亲李某都有继承权,A房产应作为遗产由三方共同继承。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孙某的遗产应如何确定和分配并分别说明相应理由。 【答案】遗产确定:孙某的遗产包括A房产及60万存款。 理由: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0万属于孙某的遗产。婚前全款购买的A房产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属于孙某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 分配方式:孙某的遗产应由李某和小孙共同继承,原则上份额均等。 理由:本案中,孙某的遗嘱无亲自签名,形式上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因此无效,遗产需法定继承处理。孙某的哥哥孙甲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孙甲不参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的继承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继承制度的知识,分析孙某遗产的确定与分配。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在处理遗产时,家庭内部就孙某名下的一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有存款(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可联系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知识,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角度,说明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0万属于孙某的遗产。婚前全款购买的A房产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属于孙某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因此,孙某的遗产包括A房产及60万存款。 有效信息②:李某在整理孙某遗物时,发现其于2023年初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盖有个人印章的一份遗嘱,其中写道:“若我身故,愿将我婚前所购的A房产留给我哥孙甲,以谢其在父母去世后对我的多年扶养之情。”→首先,可联系遗嘱的知识,从自书遗嘱的角度,说明本案中,孙某的遗嘱无亲自签名,形式上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因此无效,遗产需法定继承处理。其次,可联系继承的知识,从法定继承顺序的角度,说明孙某的哥哥孙甲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孙甲不参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十堰市一中2024级高二下学期三月月考 政治试题 一、选择题(48分) 1. 鲁迅本名周树人,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变换使用笔名。据考证,鲁迅使用过的笔名有一百多个。不过,在正式文件上,他还是使用“周树人”这个名字。你认为“鲁迅”这个名字受法律保护吗? ( ) ①“鲁迅”这个名字属于笔名,它不具有我国相关民事法律所保护的姓名权 ②“鲁迅”这个名字是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与社会尊重 ③属于姓名权保护范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其权利 ④没有正当合法理由,未经其继承人同意而使用该名字谋取不当利益,构成侵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14周岁的李某单独购买价格为9000元的电脑,如果父母知晓后不同意购买,卖方需要退货 B. 12岁的小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需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C. 17岁小王初中毕业后便开始打工,每月有5000元收入。小王可以独立决定出资入伙几位成年同事新开的小店,无须监护人同意 D. 25周岁的钱某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用手机换取零食的法律行为无效 3. 知识产权既是创新成果的保护网,也是新质生产力的催化剂。关于知识产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某为吸引流量,盗录正在院线放映的影片全片,以“影视分享”名义在社交平台发布,未收取任何费用,因此不构成侵权 B. 李某独立完成一篇随笔创作,其依法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且可就著作财产权办理质押担保 C. 某企业于2024年5月10日向有关部门申请发明专利,2025年12月10日申请通过,该专利保护期将自2045年12月11日起失效 D. 王某于2025年10月独立创作完成一部短篇小说,2025年12月正式刊发,其自作品刊发之日起享有著作权 4. “云上认养——认养一块属于你的土地,开启向往的生活!”李某在看到“云认养”宣传语后找到该商家,花费3888元购买了一年一亩地的“认养卡”,可通过24小时视频监控查看农田画面,随时与农场管家在线沟通需求。在认养过程中,她收到了农场邮寄的稻米、玉米等农产品。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云认养”宣传属于广告要约情形,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李某认养这一亩土地后,享有这一亩土地的所有权 ③李某认养这一亩土地期间,享有该土地的用益物权 ④若合同期内因洪水毁坏认养作物,商家可部分免责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方某因急需资金,以家传的一幅名画作质押向收藏家周某借款50万元,期限两年,并签订《质押借款合同》,约定若方某逾期未还款,周某有权依法处置该画。一年后,方某因车祸不幸去世。周某在借款期限未届满时,未经方某继承人同意,将该画送至拍卖行拍卖。方某继承人得知后,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质押借款合同》是以其记载内容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书证 ②周某在借款期限未届满时擅自拍卖质押画作,违反了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 ③该名画作为质押物,其所有权自合同签订时起已从方某转移至周某 ④方某去世后,其与周某的借款合同自动终止,周某应立即返还名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2025年8月,程序员李某在某咖啡馆办公时,不慎遗失U盘。赵某拾得后,发现U盘内有加密文件,试图破解密码,导致部分文件损坏。李某通过咖啡馆监控找到赵某,要求返还U盘并赔偿文件修复费,遭赵某拒绝。李某遂诉至法院。下列分析成立的是( ) A. 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 本案中李某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C. 本案中U盘属于物证,监控记录属于视听资料 D. 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赵某证明自身无过错 7. 46岁的蒋女士未婚未育,父母均已过世,既未通过协议指定监护人,也无法定继承人,仅与远房表弟吴某偶尔往来。某日,蒋女士突发疾病昏迷送医,却面临无合法主体确定医疗决定及处置财产以支付医疗费用的困境。蒋女士不幸离世后,其遗产处置也难以推进。该事件引发社会对无近亲属群体突发状况事前法律安排缺失问题的关注。蒋女士生前可采取的下列安排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①与吴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吴某作为其监护人可签字确认医疗决定 ②与吴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吴某在其危重时合法处置其财产支付医疗费用 ③入住康养机构,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机构就能代行医疗决策与财产管理之责 ④与社区居委会签订协议,由居委会协助处置突发情况下的医疗及财产事宜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孤寡老人赵某去世前留有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载明由热心的邻居田某和李某(夫妻关系)负责其生养死葬,其名下唯一商铺归田某和李某所有。田某夫妇悉心照顾赵某多年直至其去世后,办理了商铺过户,登记到田某名下。三年后,田某因个人经营需要,以该商铺向银行抵押借款40万元。李某知悉后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注销抵押登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田某夫妇获得商铺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田某夫妇基于遗赠扶养协议,应负责赵某的生养死葬 ③田某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该商铺的交换价值 ④商铺虽然登记到田某名下,李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某保安公司招聘李某担任保安,双方订立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月薪3500元,内附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本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李某未续订劳动合同并入职另一家保安公司担任保安。公司认为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求李某依据合同支付20万元违约金。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对此,下列分析正确是( ) ①公司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李某依合同支付违约金 ②李某不是竞业限制的适格主体,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③公司滥用竞业限制协议,涉嫌侵犯李某的择业自由 ④公司索赔数额明显高于李某的工资,违背公平原则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在甲服装公司工作期间,刘某被公司拖欠工资5万余元,虽多次索要,但公司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推脱。刘某一气之下,偷拍了工人制作羽绒服的全过程,经剪辑并配文“甲公司以劣质鸭绒冒充优质鹅绒制作羽绒服”后发布到网上。乙服装公司在视频中发现甲公司所用商标与自己公司的注册商标一模一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并申请法律援助 ②刘某发布视频即使是为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仍可能构成侵权 ③若甲公司以劣质鸭绒冒充优质鹅绒属实,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欺诈 ④甲公司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乙公司可单方面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1. 某小区三楼业主擅自截断卫生间共用暖气管路,导致二楼张女士家供暖中断,张女士与三楼住户协商,要求其恢复共用暖气管路,三楼业主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双方协商无果,于是,张女士将三楼业主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该案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A. 三楼业主对自家卫生间内的暖气管享有完全处分权,截断行为合法 B. 三楼业主的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财产所有权,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C. 小区共用暖气管路属于业主共有财产,三楼业主无权对其擅自处置 D. 双方纠纷属于相邻权纠纷,应以和为贵,调解方式是最佳解决途径 12. 某公司与村民赵某签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租用其50亩永久基本农田用于修建厂房。之后该公司在租用土地上搭建厂房,安装机械设备和用电设施从事石材切割加工,并挖建废渣池、沉淀池用于排放生产产生的污泥和污水。后因连日大雨,污水外溢至附近农田,造成村民程某种植的庄稼大量死亡,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程某遂提起诉讼。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与村民赵某签订的合同因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②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庄稼死亡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该公司需承担证明庄稼死亡并非污水外溢导致的举证责任 ④若法院主持公司与程某达成调解协议,签收后的调解书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3. 2025年3月23日,被告人林某在自家山场劳作间隙违规用火,造成山场森林火灾,致使陈某家的山场受损。当日,公安民警在现场开展调查时,林某主动承认了自己引发火灾的事实。2026年1月,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陈某追究林某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B. 公安机关应对林某提起公诉,追究林某责任 C. 陈某就其遭受的损害有权对林某提起民事诉讼 D. 林某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14. 小曾系某网店经营者,日常会在朋友圈更新一些品牌珠宝信息。小姜通过微信聊天向小曾购买一枚品牌戒指并完成付款。几日后,小姜收到戒指,但未收到购物小票及其他凭证。经鉴定,该戒指非正品,小曾答应帮助解决但并无实际行动,小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姜与小曾通过微信达成了有效的买卖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小曾未提供属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购物小票,不利于小姜主张权利 ③小曾以假冒产品冒充正品出售,侵犯了小姜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若小姜对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不服,可上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5. 2025年2月24日凌晨,17岁的唐某和吴某在H火锅店就餐后,竟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并相互拍摄视频记录这一荒唐行为。3天后,吴某将这些不雅视频发布到朋友圈,导致视频在网络上快速传播,引发公众强烈反感和社会广泛关注,随后,H公司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二人行为侵害H公司的名誉权和财产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因二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④唐某与吴某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委托辩护人为其主张权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6. 秋冬时节,鄱阳湖化身“大草原”,候鸟迁徙而来,恰似一幅“草长莺飞”绝美画卷。正处于候鸟越冬期,万某某、王某、姚某某三人不顾工作人员劝阻,强行驾车闯入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昌市检察院接到线索反映后,迅即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开展调查,在固定并移送证据后,拟对万某某等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南昌市检察院作为原告在此次诉讼中应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 ②万某某等三人作为行政相对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活动 ③万某某等三人如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 ④法院应判决万某某等三人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二、材料题(52 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下面是某市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起已经终审的名誉权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市民孙某接受某保洁公司服务后,因对服务质量及服务人员态度不满,在网络平台发布个人体验,用词包括“服务太差了”“大家一定避雷”等,详细描述商家服务的细节,并附上服务前后对比照片及与该保洁公司服务人员的网络聊天截图,引起网友对保洁公司的负面跟评。保洁公司认为,孙某的发帖行为侵犯其名誉权,影响了保洁公司的业务量,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孙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保洁公司无法证明孙某的行为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判决保洁公司败诉。 案例二张某与李某因在小区停车场挪车事宜在小区业主群发生争执。其间,张某情绪激动,使用带有侮辱、贬损性的言语。后李某以张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在业主群中公开赔礼道歉。法院依据李某提供的张某在300多人的业主群中发表的言语,经审理认定张某的行为对李某构成名誉权侵权,李某胜诉。 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两案判决结果不同的依据。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在某电商平台的甲家电旗舰店下单购买一台定制尺寸的嵌入式冰箱,支付货款8000元,平台订单注明“送货上门并免费安装,质保2年,若产品尺寸不符导致无法安装,商家无条件退货并赔偿运费”。甲家电旗舰店委托乙家政公司安排师傅李某(由乙家政公司发放工资并进行管理)上门安装。安装过程中,王某发现冰箱实际尺寸比定制要求宽5厘米,无法嵌入橱柜,遂向甲家电旗舰店要求退货并赔偿,甲家电旗舰店以“尺寸误差属合理范围”为由拒绝。同时,李某在返回乙家政公司的途中意外摔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李某要求乙家政公司赔偿医疗费用,乙家政公司以“李某属临时用工”为由,拒绝赔偿。 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甲家电旗舰店与乙家政公司做法的不当之处。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秦女士在地铁站内乘坐上行电梯时,因未抓住扶梯导致身体向后倾斜摔倒。魏先生见状赶忙跑来帮忙搀扶秦女士,在搀扶过程中,秦女士欲蹬脚借力起身,和魏先生又先后向后倾倒,导致后排张女士被撞摔倒受伤。1分钟后,地铁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置。后张女士被送医治疗,被诊断为头面部外伤、右桡骨远端骨折等。张女士起诉要求秦女士承担赔偿责任,魏先生、地铁公司承担无责任。 秦女士认为,当时其摔倒时并没有碰到张女士,张女士受伤也许是魏先生碰到造成的,与自己无关。魏先生认为,其帮忙搀扶秦女士是出于善意,没有料到会发生后续事情,对原告损失不应承担补充责任。地铁公司认为,地铁站内通过广播、文字提示语等明确提示乘客紧握扶手.注意乘梯安全,其已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本案原告受伤无过错。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定本案中民事主体的侵权责任。 2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科技公司的“小米”商标在笔记本电脑、可视电话等产品上已核准注册。其旗下智能产品所搭载的语音唤醒词“小爱同学”已成为该公司人工智能交互引擎的标志性标识,具有一定影响力。黄某在其开设的某宝店铺名称、商品图片中,多处突出使用“小米”“国货小米”字样,并销售标注“小米”标识的智能马桶。同时,黄某在商品介绍中载明,该智能马桶搭载“小爱小爱”智能语音唤醒词。某科技公司认为黄某的这些行为构成侵权,双方发生争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黄某行为是否侵权,并说明理由。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民声】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Y村村民李某反映,称邻居王某在两家房屋相邻处搭建了一个储物棚,该储物棚挡住了李某家窗户的采光,影响了室内通风。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调解员走访了王某,了解到前些年Y村组织房屋规划建设,王某家的宅基地位置相对较偏,为方便自己存放农具和杂物,且认为该位置不属于李某家宅基地范围,所以搭建了储物棚。而李某认为王某搭建储物棚未经过自己同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调解员又走访了村主任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李某家的猫跑到王某家院子里抓伤了王某的孙子,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李某认为猫是自己跑出去的,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关系变得紧张。 调解员向王某、李某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在搭建储物棚的纠纷中:① 在猫抓伤小孩的纠纷中:② 2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与李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小孙。2023年5月,孙某因病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家庭内部就孙某名下的一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有存款(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的继承问题发生争议。 李某在整理孙某遗物时,发现其于2023年初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盖有个人印章的一份遗嘱,其中写道:“若我身故,愿将我婚前所购的A房产留给我哥孙甲,以谢其在父母去世后对我的多年扶养之情。”孙甲获悉后据此主张继承A房产。小孙则认为,自己和母亲李某都有继承权,A房产应作为遗产由三方共同继承。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孙某的遗产应如何确定和分配并分别说明相应理由。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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