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专题十二 家庭与婚姻、就业与创业(Word讲义)-【金版新学案】2026年高考思想政治大二轮专题复习与测试(广东专版)

202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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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考频 考情回顾 命题分析 考点1 家庭与婚姻(3年1考) 2025年广东卷T15 1.高频考点:婚姻与家庭关系、财产继承纠纷、在就业创业中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纠纷等。 2.命题特点:本专题注重对教材案例和试题素材的研读,强化对教材知识的深刻理解和灵活运用。主观题的备考应融会贯通,侧重综合性,涵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的践行能力。考查婚姻家庭关系的相对较少,以财产继承和劳动维权为主。 考点2 就业与创业(3年1考) 就业、诚信经营、劳动者 2023年广东卷T15 核心考点一 家庭与婚姻 重点 婚姻家庭关系 1.夫妻财产分配 夫妻 共同 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 个人 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 约定 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学生用书⬇第155页 2.遗产分配 析产 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遗嘱 (遗赠) 优先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确定遗嘱有效),遗嘱或遗赠后不涉及的部分财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除自书、公正遗嘱外的遗嘱形式,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法定 继承 范围和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原则和内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债务 清偿 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超出部分不负清偿责任 协商 原则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001年11月,大壮与前妻离婚,二人育有一子小明。2007年3月,大壮与阿美再婚,婚后无子女。2023年5月,大壮被确诊为肝癌,同年7月,大壮自书遗嘱一份,表明其所有遗产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社保、一次性抚恤金等均由配偶阿美继承知识点⑧。同年10月,大壮因病去世。阿美、小明因遗产分配问题引发纠纷,遂诉至法院。小明称父亲立遗嘱时未告知他,也无人见证,应认定遗嘱无效,改由参照法定遗产继承的方法由两人平均分配知识点⑧。   经查,大壮死亡时基本养老保险金账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为58 866.81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09 014.94元,生前所属单位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为118 760元知识点⑩。被继承人大壮的自书遗嘱有其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书写字迹工整平稳,遗嘱内容条理清晰。大壮父母在大壮去世前均已亡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部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会对该案件作出怎样的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大壮名下基本养老保险金账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均由阿美享有和继承;一次性抚恤金由阿美、小明平均分配享有。②大壮的自书遗嘱有其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且遗嘱书写字迹工整平稳,内容条理清晰。表明大壮在订立遗嘱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该遗嘱具有法律效力。③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大壮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付部分,属大壮与阿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故阿美享有一半的分割权,其余部分按遗嘱由阿美个人继承。④一次性抚恤金系大壮死亡后产生,属于单位给予死者家属的补贴,不属于死者遗产范围。故一次性抚恤金不应当适用遗嘱继承,应由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明、阿美平均分配。 学生用书⬇第156页 如果回答下列问题,需要调动上述[思维建模]中的哪些知识?   孙某和李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孙小某。婚后孙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为由,要求李某回家当“全职太太”,李某被迫应允,一人包揽孩子教育、生活起居等所有家庭事务,孙某对此不管不顾。因此两人感情逐渐破裂并于2024年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孙小某由李某抚养,孙某定期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离婚后,孙某未履行协议,李某讨要未果,故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孙某依据“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孙某存在的过错。 提示:可运用珍惜婚姻关系、平等的人身关系等相关知识。 2.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提示:可运用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等相关知识。 考向一 财产继承 1.(2025·河南卷)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李某在2024年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2.(2025·北京卷)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答案:C 解析:民法典规定,立有前后数份合法有效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B错误。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3.(2024·湖北卷)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宠物犬是不能成为继承主体的,②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用于购买夫妻共同的家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不选。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分割遗产,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故价值210万元的房产,首先应清偿10万元债务,剩余200万元。继承遗产时,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平均分配,李四的遗产金额为100万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小四和妈妈均等继承李四的遗产份额,故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学生用书⬇第157页 4.(2024·安徽卷)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考向二 婚姻关系 5.(2025·山东卷)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郭某婚后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该贷款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郭某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本案中,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③正确。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郭某的专利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并非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②错误。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外孙女和外孙女婿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本案中,何某外祖母订立的遗嘱属于遗赠,何某以遗赠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而不是遗嘱继承,④不选。 6.(2024·山东卷)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由材料可知,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是小张、小陈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故这100万元借款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间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的,该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①正确。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由甲公司以全部资产为限承担责任,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并没有确定只归小张一人,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陈也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错误。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葛某对小张、小陈的住房享有抵押权,若小陈夫妇到期不偿还债务,葛某有权就该住房优先受偿,但购入的设备不是抵押物,葛某不能以变卖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③错误。 1.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 ×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 2.朱某让上初二的女儿辍学回家照料三岁的弟弟,这一行为违背了父母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 × 朱某的行为违背了“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者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3.有见证人见证是自书遗嘱合法的必要条件。(  ) ×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有见证人见证不是该遗嘱合法的必要条件。 4.若见证人邻居甲和乙是王某的好友,则口头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 ×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若邻居甲和乙是王某的好友,但与其遗嘱的内容无关,属于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则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5.张某与邻居赵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邻居赵某若履行对张某的赡养义务,则将来可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  ) × 邻居赵某与张某没有赡养关系,只有法定继承人才能继承相关遗产,但是赵某可以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遗产。 学生用书⬇第158页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王某婚后用其工资、奖金10万元作为炒股本金,获利5万元,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炒股本金10万元,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 ×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9.婚前个人财产承包的果园,婚后结出的果实卖出2万元,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 × 婚前个人财产承包的果园,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卖出的2万元,属于自然孳息,为婚前个人财产。 核心考点二 就业与创业 重点一 保护劳动者权益,合理解决劳动纠纷 学生用书⬇第159页 1.劳动合同 ①订立 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②合同 效力 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③解除 劳动合 同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泄露商业秘密的 2.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 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参与民主管理、提请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者 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024年9月20日,某公司(依法成立的从事巧克力生产的企业)与王某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约定某公司雇佣王某,期限6个月,王某从事巧克力生产工作,需遵守公司制定的工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尽职尽责做好工作知识点(2)。王某的劳务报酬为每月2 500元,王某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务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务报酬知识点(3)。公司支付给王某的劳务报酬中已包含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不再额外支付其他开支,王某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其自行缴纳知识点②。上述合同签订后,王某入职某公司从事巧克力生产工作,并按公司要求通过该公司的考勤系统打卡考勤,某公司自2024年10月起按月有规律地为王某发放工资。2025年2月15日,王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再出勤。2025年3月5日,王某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其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知识点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该公司与王某关于“支付给王某的劳务报酬中已包含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约定。 答案: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和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本案中该公司与王某关于“支付给王某的劳务报酬中已包含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约定,不合法,排除了王某的权利,是无效条款,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王某可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回答下列问题,需要调动上述[思维建模]中的哪些知识?   张某于2025年3月入职某外卖平台担任配送员,平台以“灵活用工”为由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仅通过App协议约定“按单结算报酬”。工作期间,张某因暴雨路滑摔伤,要求平台支付医疗费并确认劳动关系。平台以“双方为合作关系”为由拒绝,张某遂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工伤赔偿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调查发现:平台通过算法管理骑手却规避用工责任;张某未保留工资流水等证据。经调解,平台同意补签劳动合同并支付部分医疗费,张某接受分期赔付方案。调解协议经法院司法确认后生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评析平台和张某的行为。 提示:可运用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等相关知识。 2.分析调解结果的积极影响。 提示:可运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社会法治意识等相关知识。 学生用书⬇第160页 重点二 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批发、零售运动服装和各式运动鞋等,该公司注册取得了“某星尔克”相关商标。   冯某在购物平台开设网店,所售的24件商品的名称使用了“某星而克”四字,各商品售价在58-78元不等,总销量400余件知识点①②。该公司为取证,在冯某经营的网店购买“某星而克”真皮女运动鞋一双,收货后确认该商品并非本公司生产,遂以侵害商标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冯某赔偿2万元知识点④⑨。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冯某侵权行为的性质、售卖商品的价值、数量、引证商标的知名度以及原告公司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判决冯某赔偿原告公司15 000元知识点⑬。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②冯某所售商品的名称与原告公司的商标高度近似,侵犯了某星尔克公司的商标权,这是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这种行为违反民法中的诚信和公平的原则,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扰乱消费市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③法院判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合法企业的经济利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回答下列问题,需要调动上述[思维建模]中的哪些知识?   2025年央视“3·15”晚会以“共铸诚信 提振消费”为主题,聚焦食品安全、金融安全、数字经济等领域的违法侵权行为。   商丘市梦阳服饰有限公司、健芝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多家服饰加工企业生产的一次性内裤,为节约成本不进行杀菌消毒;企业使用强力去污剂“枪水”掩盖异味,产品外包装却标注“EO灭菌”。案情经“3·15”晚会曝光后,商丘市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立即赶至现场,对涉事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涉事企业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提示:可运用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不正当竞争等相关知识。 2.谈谈消费者可选择哪些维权途径。 提示:可运用消费者维权途径相关知识。 学生用书⬇第161页 考向一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2025·浙江1月选考)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本案中,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可见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①排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②排除。李某的发明专利是独立研发并获得了专利权,那么即使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也不构成侵权,③正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选择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此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④正确。 2.(2024·黑吉辽卷)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自愿订立的合同不代表合同内容就一定合法,即合同不一定有效,③正确。小赵与某公司虽签订的是《合作经营合同》,但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可见小赵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④正确。劳动关系适格主体以“合作经营”等为名订立协议,但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此协议虽名为“合作经营合同”,但实为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处理。故小赵与公司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小赵应享受工伤待遇,①不选。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属于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不以仲裁协议为前提,②不选。 考向二 创办企业的条件 3.(2025·江苏卷)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考向三 维护消费者的权利 4.(2024·全国新课标卷) 张某经常去某饭店就餐,该饭店的墙上张贴有“每桌最低消费158元”的告示。某日,张某和朋友在该饭店聚餐,朋友提议品尝自带的红酒,张某找服务员帮忙,服务员表示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引起不少客人围观,张某遂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要求饭店改正并向自己赔礼道歉。 对上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该饭店墙上张贴的“每桌最低消费158元”的告示,属于格式条款,③正确。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④正确。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没有侵害张某的知情权,①不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饭店禁止自带酒水没有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②不选。 考向四 公平竞争 5.(2025·河北卷)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错误。杨某所写畅销小说,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②正确。该小说副标题将自己的作品直接指向金庸作品,其借助金庸作品的影响力吸引读者获取利益的意图明显,与文化产业公认的商业道德相背离,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6.(2025·湖北卷)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某日,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随即扫码支付离开。孙某食用后严重腹泻,这才发现代餐粉为“小玉牌”,遂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未予理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学生用书⬇第162页 ①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 ③孙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小王牌”是商品名称或品牌标识,不属于姓名权范畴,李某仿冒“小王牌”包装的行为,侵害的是王某的商标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而非姓名权,①排除。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这种容易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符合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的特征,属于不正当竞争,②符合题意。孙某作为消费者,因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且因商家仿冒包装导致自己误购的商品,合法权益受损,而超市又未予理会其赔偿要求时,孙某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比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符合题意。商事仲裁需双方事先订立仲裁协议,孙某与超市之间没有事先订立仲裁协议,所以孙某不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④错误。 7.(2024·山东卷)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甲公司的广告称“全额退差价”,但对于白某仅赠送50元优惠券并未兑现承诺,欺骗、误导了消费者,这是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①正确。甲公司的广告承诺全额退差价但并未兑现,其行为构成违约,②排除。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但其感受如果脱离事实,未能真实反映情况,造成甲公司的权益受损,则有可能构成侵权,③正确。甲公司产品未涉及质量问题,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名誉权,而不是荣誉权,④排除。 8.(2025·黑吉辽蒙卷)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广告宣称“全场5-7折”,但实际交易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按九折出售,九折明显高于广告承诺的最高折扣(7折),且广告未说明“最新款除外”等例外情况,构成虚假宣传。同时,“同城最优”属夸大性描述,无客观依据,易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因此,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1.彭某应与乙公司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  ) × 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非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 ×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2023·重庆卷)甲(17周岁)与乙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甲的仓储管理职责。甲是未成年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生效;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甲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 民法典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材料中甲虽然17岁,但若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甲应该先仲裁。 4.因加班加点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024·浙江1月选考)刘某与某生物公司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 × 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而不是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6.“搭便车”行为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虚假宣传,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 × “搭便车”行为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7.商家利用虚假广告蒙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 × 商家利用虚假广告蒙骗消费者,侵害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 8.商店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的目的在于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 × 商店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的目的在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学生用书⬇第163页   在近几年高考试题中,措施建议类主观题是最常考的题型之一。这类题通常以情境材料的方式呈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遇到的困难、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纠纷、争议等,设问往往采用以下用语:如何做、提建议、应对措施、如何应对(解决)……主要涉及推理与论证、探究与建构等关键能力。 (2025· 北京卷) (1)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2)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分析如何提升思维品质以应对智能时代的机遇和挑战。 (2025· 湖南卷) 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新农人”何以能成长为“兴农人”。 (2025· 河南卷) 运用《哲学与文化》知识,分析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如何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2025· 山东卷) 运用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知识,阐述新时代我们应如何“挺立中国式现代化的精神脊梁”。 (2024· 安徽卷)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谈谈如何做一个明白的劳动者。 (2024· 安徽卷) 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结合“民声呼应”工作机制的创建,分析安徽省是怎样增进民生福祉的。 (2024· 山东卷) 运用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知识,阐明甲社区在推进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如何处理好社区、居民、服务运营企业之间的关系。 (2023· 山东卷)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2023· 山东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结合材料,运用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知识,阐述新时代我们应如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2023· 湖南卷) 运用发散思维检核表法中任意一种方法,结合某一具体文物,谈谈怎样让该文物“活”起来。 (2023· 湖南卷) 运用“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的知识,说明我国政府应如何助力民营企业在对外开放中形成竞争新优势。 (2023·全 国新课标卷)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2024·安徽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9月,江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江某的工作岗位为办公室文员,工作地点为H市①。2023年9月,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将江某的工作地点由H市变更为W市,江某拒绝这种安排②。公司遂以江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辞退。江某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于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江某到公证处,把她和公司相关领导之间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社交聊天记录办理了公证③;之后,江某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④。2023年10月,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金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于一个星期内向江某支付赔偿金10 0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谈谈如何做一个明白的劳动者。 [审题过程] (1)提取设问信息,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知识 《法律与生活》 题型 措施建议类主观题 答题 思路 ①多角度分析材料体现的不同教材知识;②以体现的教材知识作为理论依据,逐条说明怎样做一个明白的劳动者 (2)根据答题思路,提取加工材料信息。 材料 信息 多角度分析材料体现的教材知识,作为说明如何做一个明白的劳动者的依据 结合材料逐条具体分析说明 ① 劳动合同条款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 学生用书⬇第164页 ③ 证据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 ④ 劳动争议解决 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3)试写答案:①劳动者入职时应认真审阅劳动合同内容,熟知各项条款,特别是关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合同期限等重要事项。②在企业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条款时,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合理之处。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劳动者应勇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③劳动者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支持,且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需积极收集并保存证据。④若协商无果,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在本案中,江某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经过仲裁调解最终获得赔偿金。 (2025·山东卷)中国式现代化既是物质层面的变革与发展,更是精神世界的重塑与升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壮阔征途上,文明底色厚重深沉,文化发展旗帜鲜明,时光长河积淀的精神伟力更加磅礴①…… 结合材料,运用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知识,阐述新时代我们应如何“挺立中国式现代化的精神脊梁”。 [审题过程] (1)提取设问信息,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知识 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 题型 措施建议类主观题 答题 思路 ①多角度分析材料体现的不同教材知识;②以体现的教材知识作为理论依据,分析说明新时代我们应如何“挺立中国式现代化的精神脊梁” (2)根据答题思路,提取加工材料信息。 材料 信息 多角度分析材料体现的教材知识,作为“挺立中国式现代化的精神脊梁”的依据 结合材料逐条具体分析说明 ① 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② 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 大力弘扬抗战精神、航天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 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 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3)试写答案:①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②大力弘扬抗战精神、航天精神,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坚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信,建设文化强国。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思路方法 措施建议类主观题答题思路 按照知 识逻辑 找方法 分解原理(知识),对应知识找方法。一般材料会引出一个话题,要求就此话题回答如何做,难度较低。如《经济与社会》中企业如何提高市场竞争力;《政治与法治》中中国共产党怎样做到执政为民;《哲学与文化》中如何对待文化的多样性、怎样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怎样实现人生价值等 按照材 料逻辑 找对策 适用于材料信息比较多的题目,应先划分材料层次,对应材料层次找对策。具体做法是: 概括材料中存在的问题或具体措施→针对问题总结解决措施或提炼出一般措施 按照主 体逻辑 想办法 找出材料和设问主体,对应主体想办法。若设问已经明确指出了主体,就应该对主体可实施的主要行为详细列举,并尽量结合教材知识、材料、时政等进行分析。若设问没有明确指出主体,就应该尽量在材料中搜索涉及的相关主体,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见专题强化练12第18题) 专题强化练12 家庭与婚姻、就业与创业 (时间:45分钟 满分:7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2025·北京海淀二模)颜某与罗某婚后育有一女小罗,一家人共同生活。后因家庭矛盾未能得到有效调和,父亲罗某将6岁的小罗强行带至外地生活。颜某请求法院裁定罗某将小罗送回原住所并禁止罗某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强行改变惯常生活可能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②法律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由小罗自行决定其居住地 ③罗某有权按照自己意愿改变子女居住地,法院需考虑其情感需求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平等,抢夺行为侵害了颜某的监护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相对稳定对其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罗某将6岁的小罗强行带至外地生活,改变其惯常生活环境,可能使孩子面临陌生环境、缺乏熟悉的人际支持等问题,对其心理和生理健康产生不利影响,①正确。6岁的小罗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独立做出决定其居住地的能力,不能自行决定其居住地,而是要由监护人根据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来决定,②错误。虽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罗某强行带小罗至外地生活的行为侵害了小罗和颜某的合法权益,法院不应支持其不合理的情感需求,③错误。罗某抢夺、藏匿小罗的行为,使得颜某无法正常行使监护权,侵害了颜某的监护权,④正确。 2.(2025·广东广州三模)晚年独居的钱先生与邻居张某协商签订协议,以书面形式确定张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张某悉心照料直到钱先生病故,并按照协议约定取得钱先生的房产。钱先生唯一的儿子小钱回国后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房产。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③法定继承效力优先于遗赠协议,房产应该由小钱继承 ④小钱可向钱先生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该协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社会组织,钱先生与张某签订的协议明确约定张某在履行监护职责后取得房产,所以张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①正确。钱先生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协议让张某照料自己,保障了自己的生活,体现了该制度的意义,②正确。在遗产继承中,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本题中不是遗赠协议,而是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且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了房产归属张某,并非法定继承优先,③错误。监护协议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小钱应向法院起诉,而不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协议,④错误。 3.(2025·广东深圳二模)高小某(时年20周岁)在与父母的一次争执之后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并在其母亲去世和父亲高某甲身患重病期间从未出现。高某乙(高某甲弟弟)对高某甲夫妻照顾颇多。在高某甲去世后,高某乙联系高小某处理丧葬事宜,高小某不予理睬,却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部分银行存单。高某乙认为高小某不应占有高某甲的遗产,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高某甲的遗产归高某乙继承所有。这一判决的原因是(  ) ①高小某未尽到赡养义务、遗弃被继承人,理应丧失继承权 ②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高某乙能够获得高某甲全部遗产 ③高某乙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④彰显法律对社会价值的正面引导,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高小某在母亲去世和父亲高某甲身患重病期间从未出现,父亲去世也不予理睬,构成遗弃,故法院依法剥夺其继承权,①符合题意。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材料没有涉及相关约定,②排除。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高某乙作为高某甲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而非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排除。法院判决,高某甲的遗产归高某乙继承所有。判决体现了法律对赡养义务的倡导,通过剥夺未尽义务者的继承权、支持实际扶养者,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④符合题意。 4.(2025·广东江门一模)王某早年丧夫,独自抚养独子李某成人。后王某患疾需人照顾,但李某不理不顾,亦不承担治疗费用。随后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协议书》,约定张某负责王某生养死葬及一切费用,王某去世后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张某。张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王某离世,但李某却以自己是独子为由要求继承该房产。张某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若存在多个同位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李某应当不分或少分 ②若李某是王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应当获得该房屋的全部产权 ③张某与王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是王某的意定监护人 ④张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应按约定获得王某名下该房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王某早年丧夫,李某是王某独子,王某患疾需人照顾,但李某不理不顾,亦不承担治疗费用,说明李某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若存在多个同位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李某应当不分或少分,①正确。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因此李某不能继承该房屋的全部产权,②错误。虽然张某与王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但张某不是王某的意定监护人,③错误。张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应按约定获得王某名下该房产所有权,④正确。 5.(2025·广东佛山二模)常某因为丈夫王某经常使用夫妻二人收入进行网络打赏的挥霍行为与之争吵,双方闹至离婚边缘。最近,张某将夫妻二人同时告上法庭,声称王某曾立下借条,向其借款三万元,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经查实,这笔借款已被王某全部用于网络打赏。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常某事后签名追认,则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借条自签订之日起已超过三年,则超过诉讼时效 ③若离婚时常某请求王某少分共同财产,法院应支持 ④若常某与王某诉讼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若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另一方所负债务(如常某签名追认),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但若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而非签订之日。题干未明确还款期限,故无法直接认定超过诉讼时效,②错误。由于王某将夫妻共同收入用于网络打赏的这种挥霍行为,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常某请求让王某少分共同财产,法院应予以支持,③正确。只有协议离婚才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诉讼离婚不存在冷静期,④错误。 6.(2025·广东佛山二模)2012年,吴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婚前,吴某栽种有4 000棵杨树、6 950棵枣树。婚后,双方共同经营管理这些苗木。2020年9月,这些苗木被当地团场依法征收,吴某收到补偿款170万余元。后因夫妻二人产生矛盾,王某于2023年5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苗木补偿款。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不能简单地将苗木等同于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苗木系吴某婚前种植,是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③王某参与了苗木的经营管理,有权分割补偿款 ④苗木补偿款是苗木的自然增值,王某无权分割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苗木的生长过程需要人工管理,而这些管理活动是在吴某和王某婚后共同进行的,因此苗木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不属于自然增值部分。因此,不能简单地将苗木等同于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①符合题意,②不符合题意。由于苗木的生长过程需要人工管理,而这些管理活动是在吴某和王某婚后共同进行的,所以要结合吴某、王某对管理苗木生长的贡献大小分割补偿款,补偿款中婚后的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④不符合题意。 7.(2025·安徽合肥二模)陈某因病去世,生前无遗嘱。陈某有妻子王某、抚养的继子陈小某、母亲谢某,并有两个弟弟。陈某去世时有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婚前房产,并与妻子共有一套价值200万元的婚后房产和存款20万元。关于陈某的遗产,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婚前和婚后的两套房产及存款均为陈某遗产 ②陈某的两个弟弟都享有对陈某遗产的继承权 ③若王某想独占房子和存款,给谢某的补偿款为70万元 ④由于陈某与陈小某有扶养关系,继子可以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陈某婚前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婚后房产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陈某的个人份额才是遗产,并非全部均为遗产,①错误。陈某的两个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妻子王某、继子陈小某、母亲谢某)的情况下,弟弟不享有对陈某遗产的继承权,②错误。陈某遗产范围:婚前房产100万元,婚后房产和存款共220万元中的一半即110万元,总计210万元。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王某、继子陈小某、母亲谢某三人,每人应得70万元。若王某想独占,需给谢某补偿三分之一,即70万元,③正确。陈某与陈小某存在扶养关系,继子陈小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④正确。 8.(2025·广东揭阳模拟预测)刘某多年前离婚,9岁的女儿安安被判给前妻。离异后不久刘某突发疾病成了植物人,其四位姐姐轮流照料他4年并承担主要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直到刘某去世。后安安与四位姑姑就刘某遗产分配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安安和四位姑姑平分遗产。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安安对刘某未尽赡养义务,按法律规定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②四位姐姐对刘某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应适当分得遗产 ③安安和四位姑姑作为刘某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继承权 ④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强化法律对弘扬传统美德的促进作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子女是法定继承人,赡养义务的履行情况会影响遗产分配,但未明确刘某是否因安安未成年而免除其赡养义务。安安年仅9岁(离婚时判给前妻),刘某成植物人时安安仍为未成年人,可能缺乏赡养能力。因此,不能直接认定安安未尽赡养义务而少分或不分遗产,①错误。刘某的四位姐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通常仅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有权继承。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 131条有关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人,可适当分得遗产。四位姐姐在刘某无配偶、父母且女儿未成年的情况下,承担了主要照料和费用,应适当分得遗产,②正确。安安作为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四位姑姑作为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通常无权继承。法院判决“平分遗产”并非基于“平等继承权”,而是基于四位姑姑尽到扶养义务而酌情分配,③不选。法院通过判决肯定扶养行为的价值,鼓励亲属间相互扶助,体现了法律对传统美德的引导和保障,有利于强化法律对道德的促进作用,④正确。 9.(2025·广东湛江二模)刘某经W公司面试后正式入职,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三个月后,W公司认为刘某泄露公司专利技术将其解聘。刘某将W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W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 000元。以下对本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有(  ) ①刘某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刘某无权主张W公司保障其权益 ②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刘某的诉讼,因为该争议未经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③W公司如果不能提供刘某泄露公司专利技术的证据,必然导致败诉结果 ④如经仲裁,W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有效时间内也不能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虽然刘某与W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自刘某入职工作时起,双方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刘某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权利,有权主张W公司保障其合法权益,①排除。在我国,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未经劳动仲裁部门仲裁,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刘某的诉讼,②正确。“必然导致败诉结果”说法太过绝对,应该是“可能导致败诉结果”,③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这说明,此类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用人单位不得起诉。可见,本案中,刘某将W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W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 000元,这符合第(一)条规定,因此,如果经过仲裁,W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有效时间内也不能提起诉讼,④正确。 10.(2025·广东清远二模)王某与某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夜间驾驶货车。半年后,王某因长期熬夜患严重失眠症,医生建议休息治疗。王某提交病假申请并提供诊断证明,但公司以“岗位缺人”为由拒绝,并以其“连续旷工5日”解除合同。本案中(  ) ①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程序违法 ②王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王某提交了病假申请和诊断书,公司侵犯其休息休假权 ④因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公司以王某“连续旷工5日”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程序违法,①正确。除特殊情形,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王某提交病假申请及诊断证明,符合医疗期休息的法定条件,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并认定旷工,侵犯了其休息休假权,③正确。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合同未约定试用期不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④错误。 11.(2025·广东茂名二模)小何入职某网络科技公司做外卖配送员,未签合同未缴社保,仅口头约定工资。某次在取餐途中小何摔倒受伤,公司以小何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工伤认定和赔偿。关于此劳动争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 ①公司承担受伤事实和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②工伤认定是劳动者们获得赔偿的唯一法律依据 ③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④劳动关系的认定不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前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需初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如工资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而用人单位若否认劳动关系,需承担部分举证责任(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由用人单位保管的证据),但完全由公司承担劳动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的说法不准确,工伤认定中,劳动者需提供受伤与工作相关的初步证据(如事发时间、地点、目击者等),用人单位若否认工伤,需举证反驳,①排除。即使未通过工伤认定,劳动者仍可通过其他途径维权,如以公司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直接要求公司赔偿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用等损失。因此,工伤认定并非唯一依据,②排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或用人单位不执行时,方可向法院起诉,③正确。劳动关系的核心是实际用工关系,而非书面合同。即使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如工资发放、工作安排等),即可认定劳动关系,④正确。 12.(2025·广东广州二模)某公司员工易某上班时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半年内又有两次上班期间擅自离岗,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该公司根据易某签字并自愿遵守的《员工日常管理奖惩条例》,解除与易某的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易某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易某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③若易某对公司的决定不服,可直接诉至人民法院 ④易某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易某上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依据易某签字并自愿遵守的条例解除与易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①正确。因易某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重大损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无需支付赔偿金,②错误。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易某不能直接诉至人民法院,③错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易某有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权利,但也需承担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等义务,④正确。 13.(2025·湖北襄阳三模)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物流运输效率的提高,网购成为许多人的选择。然而,网购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问题。下列关于网购的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王在直播间看中某产品并且提交了购买订单,若未付款,则合同不成立 ②某购物平台在商品详情页故意夸大其产品的功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某电商平台“某品牌巧克力,99元3盒,活动仅限今日”的促销属于要约 ④某网购平台以秒杀方式低于市场价出售产品,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小王在直播间提交购买订单,合同即告成立,①错误。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某购物平台在商品详情页故意夸大其产品的功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正确。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某电商平台“某品牌巧克力,99元3盒,活动仅限今日”的促销属于要约,③正确。某网购平台以秒杀方式低于市场价出售产品,这是促销的一种方式,不一定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④错误。 14.(2025·山东济宁二模)某汽车公司推出“员工专属购车计划”,允许员工以成本价购买公司汽车。员工王某购车后,因车辆刹车系统设计缺陷引发事故,要求公司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以购车协议中“车辆出现质量问题仅更换、不退不赔”的约定为由拒绝王某的要求。王某不服,欲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以成本价向特定对象销售汽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该购车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显失公平,应被认定无效 ③王某可主张请求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不能获得双重责任赔偿 ④本案属于公司内部纠纷,王某起诉前需先通过劳动仲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公司以成本价向员工销售属于公司内部福利,未扰乱市场秩序,不构成不正当竞争,①错误。公司通过协议约定“质量问题仅更换、不退不赔”,排除了消费者主要权利,属于无效条款,②正确。王某因车辆缺陷既可主张公司违约,也可主张侵权。但根据民事责任竞合原则,王某只能选择其一主张赔偿,不可获得双重获赔,③正确。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非劳动争议,王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无需劳动仲裁,④错误。 15.(2025·广东清远二模)某影院在购票页面标注“谢绝自带食品饮料”,并在售票窗口以醒目字体提示。大学生李某携带食品进入影院被工作人员阻拦,要求其寄存或丢弃。李某认为影院侵犯其权益,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规定属于格式条款,李某应该遵守条款规定 ②李某通过购票行为与该影院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③影院为保障环境卫生设定此规则,该条款合法 ④影院应规范其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谢绝自带食品饮料”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无需遵守,①不选。李某购票后,与影院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②正确。以“保障环境卫生”为由限制自带食品,实质是强制消费,属于滥用自主经营权,条款不合法,③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影院应取消违法的格式条款,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④正确。 16.(2025·广东湛江一模)某跨国甲公司在我国投资有多个电气生产企业,该公司系列注册商标在电气行业和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24年,某乙电梯公司使用与甲公司的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登记企业名称及生产电梯。甲公司发现后遂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乙电梯公司的行为(  ) ①违反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②是混淆行为,但不存在主观恶意 ③通过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④构成商标侵权,也属于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乙电梯公司明知涉案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仍使用与甲公司的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登记企业名称及生产电梯,违反了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①符合题意。乙电梯公司明知涉案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仍使用与甲公司的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登记企业名称及生产电梯,存在主观恶意,②错误。乙电梯公司并没有虚假宣传,③排除。本案中乙电梯公司的行为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认,属于“搭便车”的典型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④符合题意。 二、非选择题(共22分) 17.(8分)(2025·湖南长沙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李某于30年前登记结婚。后李某长期奔赴异地工作,与张某聚少离多,未养育子女。2023年冬季,李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因地面湿滑未放置警示牌而摔倒骨折。经查,该事故系超市员工清洗地面后未及时处理积水所致。2025年张某因病去世,临终前在病房内口述遗产分配方案:“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由十年来一直照护我的护工王某继承”,主治医师刘某为张某做记录,并由护工王某和刘某签名确认。张某去世后,李某坚决反对遗嘱,主张由自己继承所有房产及存款。协商和调解无果后,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说明超市是否需要对李某的摔伤承担全部责任(阐明理由);并预判法官对本案遗产纠纷的裁决结果(说明法律依据)。 答案:(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员工工作时未尽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当由超市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李某作为成年人,是自己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也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2)①判决遗嘱无效。张某口述遗嘱属于代书遗嘱,但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护工王某是受遗赠人,禁止作为见证人,主治医师刘某作为唯一合格见证人,不满足“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法定要求,因此遗嘱无效。②房产及存款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由李某在析产后继承属于张某的绝大部分份额。③基于民法公平原则,护工王某可酌情分得适当遗产。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目类型、知识范围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设问指向是说明超市是否需要对李某的摔伤承担全部责任(阐明理由),并预判法官对本案遗产纠纷的裁决结果(说明法律依据),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是什么、为什么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①:2023年冬季,李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因地面湿滑未放置警示牌而摔倒骨折。经查,该事故系超市员工清洗地面后未及时处理积水所致——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各自的责任。 ②:2025年张某因病去世,临终前在病房内口述遗产分配方案:“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由十年来一直照护我的护工王某继承”,主治医师刘某为张某做记录,并由护工王某和刘某签名确认。张某去世后,李某坚决反对遗嘱——可联系代书遗嘱及其生效的条件,论述法院可以判决该遗嘱无效。 ③:张某去世后,李某坚决反对遗嘱,主张由自己继承所有房产及存款。协商和调解无果后,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联系法定继承方式、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知识,论述法院可以判决依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遗产。 ④:2025年张某因病去世,临终前在病房内口述遗产分配方案:“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由十年来一直照护我的护工王某继承”,主治医师刘某为张某做记录,并由护工王某和刘某签名确认——可联系民法的公平原则,论述法院可以判决王某可酌情分得一定遗产。 18.(7分)(2025·广东佛山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江门市甲公司通过人才引进计划,聘请珠海市的陈某担任某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月薪3万,并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一年后,甲公司与中山市的乙公司订立合同,向乙公司承诺自己的项目工程在交付检查中综合成绩不低于80.08分,并在公司大会上立了“军令状”,陈某作为该项目的技术部门负责人参会。然而该项目实际交付评估成绩为79.11分,甲公司以此为由决定辞退陈某。陈某辩称自己的主要工作是完善处理遗留的技术问题,公司的做法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自己支付赔偿金。据悉,近期陈某正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以期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定代理人为自己提供代理服务。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材料中陈某的诉求和维权途径是否合理,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①甲公司所立“军令状”是公司经营策略行为,陈某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对案涉项目不存在严重失职或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情况,故陈某的诉求是合理的。②法律援助依托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陈某月薪3万,不属于经济困难的公民,且法律援助机构不能指派法定代理人,故陈某申请法律援助以期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定代理人为自己提供代理服务是不合理的。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目类型、知识范围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判断说理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可从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法律援助制度的角度,对陈某的诉求和维权途径是否合理进行分析作答,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①甲公司与中山市的乙公司订立合同,向乙公司承诺自己的项目工程在交付检查中综合成绩不低于80.08分,并在公司大会上立了“军令状”,然而该项目实际交付评估成绩为79.11分,甲公司以此为由决定辞退陈某。陈某辩称公司的做法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自己支付赔偿金→可调用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分析在本案中,甲公司所立“军令状”是公司经营策略行为,陈某作为劳动者按要求履行了自身义务,没有违反劳动规章制度,对案涉项目不存在严重失职或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情况,公司以此为由辞退陈某,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给予一定赔偿,故陈某的诉求是合理的。 ②近期陈某正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以期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定代理人为自己提供代理服务→可调用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知识,法律援助依托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分析在本案中,陈某月薪3万,不属于经济困难的公民,且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是“诉讼代理人”而非“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仅适用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陈某申请法律援助的维权途径是不合理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9.(7分)(2025·广东深圳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汪某入职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一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汪某因其父亲患颅内恶性肿瘤,2024年8月1日,向公司提交请假申请3天,陪护父亲手术。公司相关人员同意并批准休假。因汪某父亲手术后未完全清醒,还需要陪护,汪某遂于2024年8月4日申请事假5天,但公司未予批准。汪某继续在家陪护父亲,未到公司上班。2024年8月15日,公司以汪某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与汪某的劳动合同。   汪某多次找公司协商未果,遂将公司诉至法院,并向法院提交了其父亲住院病历和请假期间与公司上级的部分手机聊天记录、往来邮件记录内容,通过线上协助办公等证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汪某和公司的做法。 答案:汪某作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汪某请假照顾病重的父亲,是一种孝老爱亲的行为;汪某作为公司的劳动者,遵守了劳动纪律,汪某请假材料齐全履行了劳动者义务,不构成旷工;汪某注重收集证据,留存了请假期间通过线上协助公司办公的证据;汪某应采取正确途径维权,劳动争议不经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作为社会组织,应合理承担孝亲敬老的社会责任,对职工照顾父母的孝亲行为予以适当支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违背了公序良俗。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目类型、知识范围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汪某和公司的做法,可从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民法基本原则、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等角度来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①:汪某因其父亲患颅内恶性肿瘤,2024年8月1日,向公司提交请假申请3天,陪护父亲手术——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知识,说明汪某请假照顾病重的父亲,是一种孝老爱亲的行为。 ②:2024年8月1日,向公司提交请假申请3天,陪护父亲手术。公司相关人员同意并批准休假。因汪某父亲手术后未完全清醒,还需要陪护,汪某遂于2024年8月4日申请事假5天——可联系劳动者的义务的知识,说明汪某不构成旷工。 ③:向法院提交了其父亲住院病历和请假期间与公司上级的部分手机聊天记录、往来邮件记录内容,通过线上协助办公等证据——可联系证据的相关知识,说明汪某注重收集证据。 ④:汪某多次找公司协商未果,遂将公司诉至法院——可联系劳动仲裁的知识,说明汪某应采取正确途径维权。 ⑤:公司以汪某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与汪某的劳动合同——可联系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说明公司应对职工照顾父母的孝亲行为予以适当支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学生用书⬇第165页 《法律与生活》模块融合 “典”亮生活,构筑和谐社会   李某、吴某系南北邻居,李某居北,吴某居南。2024年,吴某将自家平房屋顶出租给光伏厂家安装了三组半光伏发电板。李某认为吴某安装的光伏发电板使他家的采光、通风受到了影响,夏天闷热,冬天阴冷,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相邻权。2025年5月,李某将吴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吴某立即拆除平 学生用书⬇第166页 房上的全部光伏发电设施。法院多次实地勘验确认,吴某屋顶最北侧一排发电板柱子离地高约3米,光伏发电板对原告房屋的采光、通风有一定影响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院最终判令被告对房顶光伏发电板进行合理整改:将最北面一排光伏发电板全部拆除,将其他光伏发电板整体南移20公分民法的基本原则、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能影响相邻方的正常生活。②吴某侵犯了李某的相邻权,应当排除妨碍。但是,排除妨碍不能“一刀切”,要遵循绿色原则,将对资源、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要遵循公平原则,平衡双方利益,促进邻里和谐。③法院判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正确解决了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为当今科技的前沿领域,人工智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广度和速度,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影响力不断扩大。人工智能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因其带来的各种问题和风险引发了人们的焦虑。   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声音的记载、利用与传播的方式也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变革,AI语音合成技术被广泛应用,声音被收集、合成、制作、模仿甚至篡改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保护声音权益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引起广泛关注。   【案情简述】   甲公司委托配音师殷某为其录制录音制品,并获得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著作权。在殷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甲公司将该录音制品中的音频提供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该音频作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生成文本转语音产品并在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民法对声音权益的保护。殷某偶然发现用其声音配音制作的作品在网络广泛流传,遂将甲、乙两公司诉至法院证据。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 023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该条规定明确将声音权益作为特殊的人格权益予以保护。   【判决结果】   2024年4月23日,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一审宣判,甲、乙两公司被判赔偿原告殷某损失共计25万元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此判例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及价值。 答案:①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殷某录音制品的著作权虽归甲公司所有,但甲公司不享有授权他人对殷某的声音进行商业性AI化使用的权利。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声音作为一种特殊的人格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甲、乙两公司未经原告殷某许可,违法使用了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③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通过判罚为新业态、新技术划定应用边界,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有利于引导技术向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生用书⬇第167页 “法律与法治”跨模块融合 “法律+法治”,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方式”,推动“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   黄浦区是上海市中心老城区,部分建筑存在多户共有产权、历史遗留无证房等产权复杂问题。黄浦区在推进城市更新过程中,设立城市更新推进办公室,整合多部门资源,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工作:制定《黄浦区拆除违法建筑执法办案指导意见》,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政府决策程序职能科学、权责法定的政府,设立城市更新巡回法庭,整合规划、住建、司法等部门人员,调解产权纠纷,对无证房采取“历史档案核查+公示听证+法律确权”的三步法公正司法,对合法权利人给予“原址回迁+增值补偿”,对弱势群体提供共有产权保障房。启动“焕新梧桐计划”,搭建“梧桐智管”平台,居民可实时查看旧房改造进度并提出改造建议全民守法。   黄浦区的做法既坚持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又融合了群众路线,为新时代城市更新贡献了“法治+温度”的治理方式。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知识,阐释黄浦区城市更新中“法治+温度”的治理方式。 答案: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的城市更新机构,创建统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证权力行使利民为民。坚持司法为民,创新群众纠纷解决机制,既保障城市更新效率,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拓宽公民参与城市治理渠道,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物权法定、平等保护原则,保障权利人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以物权保护平衡各方利益。 学生用书⬇第168页 维护合法权益,以法治护航知识产权   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实现种源自主可控、打赢种业翻身仗的关键环节。截至2025年2月,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达8万多件,生物育种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全球27%以上,均位居世界第一。   张大爷在村里经营种植园,因未经许可擅自种植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成为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的被告。他不明白,大家一直都是这样种然后再卖给他人,怎么就违法了?   随着种业市场的发展,植物新品种权领域侵权易发、多发和取证难、查处难的现象仍存在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特别是非法盗繁、售卖等现象时有发生完善法律实施机制、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2024年10月,农业农村部从司法案例、品种复审案例及省级监管执法案例中,遴选出“2024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予以公布法治社会建设。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我们应如何守护“田间地头的知识产权”。 答案:国家应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健全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执法有机衔接,创新技术手段,提升治理效能,维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引导全民自觉守法;生产经营主体应依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与经济”跨模块融合 学生用书⬇第169页 “典”亮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职业闭店人是指帮助经营不善的公司,计划好关店、跑路的方法,并接手处理后续维权问题的群体。他们通常具有丰富的商业经验和法律知识,能够迅速评估商家的负债情况,并为其量身定制一套看似合法,实则充满风险的闭店方案,帮企业主逃避债务维护法律权威,实现“金蝉脱壳”。经营者“跑路”导致消费者退费难、止损难、维权难,可谓老大难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以往的预付费纠纷中,多数消费者不会拿出大量时间、精力去取证维权,结果往往以自认倒霉收场。如今又出现“第三方”专门处理风险和麻烦,这无疑会让恶意跑路企业更加有恃无恐。若这条“歪门邪道”畅通无阻,无疑会产生“负面激励”效应,加剧不良企业卷款跑路的速度。职业闭店人的出现,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既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也对营商环境造成伤害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更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亟须重视与治理。人民热评:打击“职业闭店人”,促消费惠民生。 结合材料,请从《法律与生活》《经济与社会》的角度,谈谈你对打击职业闭店人的认识。 答案:①职业闭店人帮助经营不善的公司,计划好关店、跑路的方法,导致消费者退费难、止损难、维权难,打击职业闭店人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②职业闭店人通过“歪门邪道”帮企业主逃避债务,打击职业闭店人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③职业闭店人的出现,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其行为涉嫌违法,打击职业闭店人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法治思维,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2024年的全国两会首次将低空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据测算,到2030年低空经济规模有望达到2万亿元。随着低空经济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各地政策协同联动,低空经济快速成长、未来可期政府的经济职能、保护知识产权、反对不正当竞争。   但低空经济在基础设施建设、航空器研发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探索,它也面临市场培育、政策监管和创新成果侵权易发、多发等诸多挑战;同时对科技成果转化、产业标准制定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自主创新、诚信经营。 有观点认为,低空经济只有在国家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统筹下才能助其腾飞。请结合材料,运用《经济与社会》《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该观点作简要评析。 答案:该观点是片面的。①低空经济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符合绿色、创新、共享等新发展理念,利于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②除了需要国家发挥经济职能统筹协调,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健全产业标准和规则,加强市场监管外,也要充分尊重市场的需求与导向,以市场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③要始终将计划与市场调节手段相协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④促进低空经济腾飞既需要国家及相关职能部门完善财产制度,强化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反对不正当竞争,为其发展提供可靠法律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也需要市场主体面向市场,依法诚信经营,坚持自主创新、科学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成果转化。 学生用书⬇第170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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