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单元 法律与生活(A卷)-【高考零起点】2026年新高考政治总复习学用Word(艺考)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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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六单元 法律与生活 A卷 1.(2023海南卷)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2海南卷)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有可能构成侵权。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是(  )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 ②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了近代学者梁启超的署名文集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 ④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使用了林某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2辽宁卷)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4甘肃卷)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 ①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 ②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③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直接改编并以原作者名义出版 ④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复制并在网上售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4河北卷)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在暑期提供形式多样的研学项目,而名不副实的情形也时有出现。针对这些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擅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构成违约 ②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构成荣誉侵权 ③机构丙未经允许使用与某研学机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不会构成商标侵权 ④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023天津卷)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公布规则为付款优先者享受。但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商品交付前张某已经取得该商品的所有权 B.周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限时免单规则不属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D.周某违背诚信原则,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7.(2023重庆卷)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法制意识,尊重法律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②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③丙无视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并有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④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丁有权要求该单位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3北京卷)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9.(2024新课标卷)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4北京卷)“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11.(2024重庆卷)“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12.(2024重庆卷)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4江苏卷)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4江苏卷)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15.(2024浙江6月卷)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2024安徽卷)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  )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 ③如不服处罚,可提起民事诉讼 ④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2023新课标卷)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2024广东卷)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9.(2024河北卷)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024江西卷)张某为某家具公司供应零部件。为加快供货,张某除自己生产零部件外,还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某日,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若干。后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货物全部烧毁,无力向张某支付货款,张某也因此未向李某支付货款。本案中(  ) ①因遇不可抗力,家具公司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 ②李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应由其自行负担 ③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④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1.(2023浙江6月卷)2023年“五一”假期临近之际,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销售。有顾客举报甲公司的销售行为,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查实,并作出相关行政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实施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因加班加点发生劳动争议,甲公司员工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④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2024北京卷)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3.(2024福建卷)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让其16周岁儿子,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4.(2022海南卷)张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拴在自家院内。小周(15周岁)路过时拿棍子戏逗,宠物狗受到惊吓挣脱绳子冲出院门,把路过的王爷爷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爷爷的生命权受到侵犯 ②王爷爷的身体权受到侵犯 ③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医疗费 ④王爷爷有权请求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2024浙江1月卷)(9分)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分)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5分) 2.(2024浙江6月卷)(6分)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 3.(2024新课标卷)(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4.(2024安徽卷)(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9月,江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江某的工作岗位为办公室文员,工作地点为H市。2023年9月,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将江某的工作地点由H市变更为W市,江某拒绝这种安排。公司以江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辞退。江某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于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江某到公证处,把她和公司相关领导之间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社交聊天记录办理了公证;之后,江某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23年10月,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金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于一个星期内向江某支付赔偿金10 0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谈谈如何做一个明白的劳动者。 5.(2024北京卷)(11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应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三个案件: 案件一 林某是A公司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任职期间林某对公司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林某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私自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A公司向法院起诉林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案件三 吴某突发疾病,路过的医生刘某进行初步判断之后,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最终吴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心肺复苏造成其肋骨骨折。吴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 ②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 第六单元 法律与生活 A卷 1.D 【解析】侵权责任中的过错可以是故意或过失,过失也足以构成侵权责任,①错误。受害人老张的过错(如自身疏忽)可能减轻小赵的责任(过失相抵),但不影响小赵侵权责任的成立。即使老张有过错,小赵的责任仍可能构成,②错误。侵权责任以损害事实为前提,没有合法权益受侵害,则不构成侵权责任,③正确。行为和损害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联系,否则责任不成立。④正确。 2.D 【解析】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①错误。近代学者梁启超的作品已过著作权保护期(作者死亡后第50年12月31日),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自由使用,不构成侵权,②错误;当代作家莫某的作品仍在保护期内,教辅用书未署名且全文收录,既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也侵犯了复制权和发行权,构成侵权,③正确;未标注出处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大段内容,属于剽窃,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如论文上传至网络),构成侵权,④正确。 3.A 【解析】小孙未经小曹同意,将其私藏的搞怪视频上传至校内论坛,属于泄露他人私人信息和私密活动,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题干中未涉及对小曹身体的伤害或侵犯(但导致小曹抑郁,侵害了其健康权),①正确。小孙作为硕士研究生,通常已成年(年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应由小孙自行承担,而非父母,②错误。侵犯隐私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题干中小孙的行为导致小曹名誉受损、精神抑郁,适用这些方式合理,③正确。一般民事诉讼中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隐私权侵权案件中,原告(小曹)需举证证明被告(小孙)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等,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常见于医疗纠纷、环境污染等特殊案件),④错误。 4.A 【解析】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少量复制,属于为了教学目的而使用,是合理使用,①合法;企业有权选择不申请专利(申请专利需公开技术细节),而通过保密措施保护配方,这完全合法,②入选;著作权人的修改权永久受法律保护(不受作者死后50年限制),直接改编他人作品属违法行为,③不合法;购买正版产品仅获得该物品的所有权,对其复制并售卖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作者的复制权和发行权,④不合法。 5.B 【解析】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擅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构成违约,①正确。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属于虚假宣传,侵犯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等权益,而非荣誉侵权,②排除。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③排除。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案件发生争议时,诉讼证据变得至关重要。因此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④正确。 6.B 【解析】依照法律规定,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取得,材料中张某在交付前并未取得商品所有权,A错误。网店公布的限时免单规则属于要约邀请,但张某按规则付款的行为构成要约,周某接受订单(即张某符合条件)时,合同成立。周某未履行免单承诺,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B正确。网店规则明确“付款优先者享受免单”,张某按规则付款,表明双方已就免单条款达成合意,该规则属于合同内容,C错误。周某未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而非侵权行为(如侵害财产权、人身权等),D错误。 7.A 【解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正确。民法典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法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造成自身损失的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丙无视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应自己承担责任,景区无过错,丙无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③排除。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应自己承担责任,该单位无过错,丁无权要求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④排除。 8.C 【解析】土壤层下沉是由于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所致,这并非突发或不可预见的事件。化工公司作为管道所有者,应预见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可能导致土壤下沉的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如监测土壤状况或加固管道)。因此,泄漏不属于不可抗力,化工公司不能以此免责,A错误。该案属于环境污染,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即污染者无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污染行为造成损害,就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B错误。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正确。环境污染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指“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由被告(化工公司)举证,但原告仍需证明损害事实存在(如草莓歉收的证据),D错误。 9.B 【解析】材料中甲和丙公司涉及的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乙杂志转载作品是经甲杂志社许可的,属于许可使用,而非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在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基于特定目的(如个人学习、新闻报道等)使用作品。此处乙杂志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该说法错误,②错误。小王是摄影作品“紫光大桥”的著作权人,丙公司未经许可将其作品用于商标,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甲杂志社拥有的是该作品的许可使用权,并非商标权,所以丙公司的行为没有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因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的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10.C 【解析】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F公司广告宣称“无额外消费”,但要求王某购买安全绳,构成额外消费,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但题干未提及F公司收集、使用王某个人信息的行为,因此“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说法无依据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王某是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的安全绳,因安全绳断裂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同时,F公司作为旅游经营者,对游客的人身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其指定商店购买的行为与王某的受伤存在一定关联,所以王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C正确。若侵权纠纷涉及F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如活动组织不当),根据相关法律,F公司作为旅游经营者需对“无过错”或“损害由旅游者自身原因造成”承担举证责任(过错推定)。但题干中王某受伤直接原因是安全绳断裂(产品缺陷),并非F公司直接侵权行为,主要责任在于安全绳的经营者(商店)。若纠纷针对产品责任,举证责任不必然倒置给F公司,D错误。 11.A 【解析】婴儿半夜啼哭属于生活中难以完全避免的正常现象,小赵已关闭自家门窗,尽到了一定的注意义务。相邻关系中,邻居之间应给予一定的包容和理解,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处理原则,A正确。相邻关系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B、C、D错误。 12.C 【解析】一般情况下,成年意定监护本身并不必然包含赡养义务,具体需根据监护协议的约定来确定。题中未明确表明协议中有此约定,所以不能直接认定李某有赡养义务。法定的赡养义务人是老李的子女,而非其侄子李某,①错误。根据意定监护的相关规定,李某履行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这是意定监护制度的重要原则,以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②正确。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并不因老李订立了意定监护协议而免除。子女不仅要在经济上供养父母,还要在精神上慰藉父母,所以尽管有协议,子女仍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③正确。老李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与他人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无需经子女同意,④错误。 13.D 【解析】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试用期、福利待遇属于可备条款,①错误。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错误。虽然宅基地上的房屋归个人所有,但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房屋被质押会连同宅基地一起被质押,违反法律规定,③正确。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④正确。 14.B 【解析】而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内容通常不具体,只是对手机产品的一种宣传和介绍,没有包含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价格、数量、质量标准等,不具有要约的特征,应属于要约邀请,A排除。违约责任以合同关系为前提。小王从手机店购买手机,与手机店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但与手机生产商无直接合同关系。因此,手机生产商对小王不存在违约责任。小王若因手机缺陷受损,可基于侵权责任向生产商或销售者索赔,但这不属于违约责任范畴,B正确。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买卖手机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客体是买卖手机这一行为,而不是手机本身。手机是合同的标的物,C错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产品责任中,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无论其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D排除。 15.A 【解析】孙某阻拦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目的是保护儿童权益,具有正当性;郭某实际死因为心脏骤停(自身疾病导致),与阻拦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①正确;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②正确;物业公司保安在郭某与孙某争执过程中前去相劝,履行了相应的管理职责,郭某的死亡与物业公司保安的行为以及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不存在主观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不能简单说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③错误;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 16.B 【解析】甲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这侵犯了乙公司的商标权,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所以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①正确;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而题干甲公司侵犯的是乙公司的图形商标,不涉及名称权的侵犯,②排除;甲公司如不服处罚,应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因为甲公司是对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监管部门属于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③排除;甲公司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这种行为属于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实施了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乙公司的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④正确。 17.D 【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如“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本案中夏某因肖像权被侵害,并与甲餐厅产生人身权利方面的民事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 18.A 【解析】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行政诉讼是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并不是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都是行政诉讼。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19.A 【解析】公民享有生活安宁权。Z公司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用不同座机多次打电话推广业务,严重影响了李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①正确。电话信息是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不再属于其个人隐私,②正确。一般情况下,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有在特定情形下,如仲裁中的和解协议以仲裁裁决书的形式固定下来,或者具有给付内容的和解协议经过公证等,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在一些侵权责任中,即使行为人无过错,也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Z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即使其无侵权故意,也可能要承担责任,所以其主张不一定能得到法院支持。④错误。 20.C 【解析】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政府征收、战争等。而仓库大火一般是由于管理不善、消防设施不到位等原因引起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家具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免除向张某支付货款的责任,①说法错误。李某与张某签订的是买卖合同,非雇佣或劳务合同。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受伤属其自身生产过程中的风险,无证据表明张某存在过错,故医疗费应由李某自行承担,②正确。为加快供货,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这是有效合同。可见,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③正确。一方面,针对商事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材料中未提及,另一方面,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而不一定要通过仲裁解决,④错误。 21.B 【解析】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①正确。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乙公司作为被侵权方,有权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③正确。乙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④错误。 22.C 【解析】李某在业主群客观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属于如实反映情况,未使用侮辱、诽谤等不当手段,因此不构成名誉权侵害。名誉权侵权需满足“主观恶意+虚假陈述”要件,而李某行为不符合该要件,①排除。楼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业主享有共有权利,但行使权利时需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张某长期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既违反《消防法》中“不得占用疏散通道”的规定,也违背相邻关系中“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②正确。人民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定途径之一。李某和张某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达成协议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履行协议内容。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强制执行,③正确。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本题中张某并非行政机关,李某与张某之间是平等主体间的侵权纠纷,李某应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④错误。 23.D 【解析】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为父亲帮忙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本案中,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说法错误。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没有损害结果发生,即没有损害事实的,不会构成侵权行为。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 24.D 【解析】民法典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医疗费,由于小周(第三人)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王爷爷有权请求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③④符合题意。王爷爷被宠物狗撞倒在地,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其健康权受到侵犯,而不是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犯,①②不符合题意。 二、非选择题 1.(1)合法。(1分。回答合理、同意不得分;判断错误直接零分,无判断、有分析的酌情给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分。成年意定监护6个字答对即可得分,答将赵小华定为成年意定监护人也可得分,写遗赠扶养协议整体至多给1分)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用协商一致、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等有“协商”的意思的词语替代均可得分,意思真实、自愿平等、自愿、有效不得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书面协议(可用书面形式、书面表示、纸质合同替代),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2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商、书面协议为采分点,一点1分;两到三点2分;未结合材料的至多1分) (2)否。(1分。判断错误直接零分,无判断、有分析的酌情给分)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1分。答遗嘱继承、遗赠均不得分,答遗嘱有效得1分)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1分。答约定、合同、协定有效、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有法律约束力、有法律效力等均得分)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2分。答违约、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未按合同履行、正确履行、完全履行、违背合同、未按合同履行、均可得1分) 2.法律事实分析:其一、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侵害了朱某等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益。其二、围棋俱乐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照片等行为,侵害了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其三、围棋俱乐部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对朱小雨等学员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诉讼主张:围棋俱乐部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6分) 3.乙的请求合理。(1分)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财产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分)本案中,甲翻建房屋的行为与乙房屋受损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甲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立即采取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来承担侵权责任,(2分)故乙的请求合理。甲的辩称不合理。(1分)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2分)甲虽然享有在其宅基地上建造住宅的权利,但作为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故甲的辩称不合理。(2分) 4.①劳动者要树立合同意识,建立劳动关系时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②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违约就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③劳动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发生劳动争议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进行维权。④劳动者要树立证据意识,主张权利靠举证,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工作中要注意留存和收集证据。(10分) 5.①支持原告诉讼请求。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C公司和D公司是竞争对手,C公司捏造D公司侵犯商标权的事实,损害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同时,C公司的行为有违经营者公认的商业道德,不符合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刘某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其救助行为没有过错,挽救了吴某的生命,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刘某的行为符合善意施助、救死扶伤的传统美德,也符合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1分) B卷 1.C 【解析】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错误。杨某小说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射雕英雄传》高度相似,且未获得授权,属于对金庸作品独创性表达的不当使用,侵犯了其著作权(如改编权、复制权等),②正确。杨某小说副标题“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及角色设定与金庸作品高度关联,易使公众误认为其与金庸作品存在授权或关联关系,属于“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2.C 【解析】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如手机充电起火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案例中乙公司销售的是假冒H品牌女鞋,侵犯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和公平交易权(获得质量保障的商品的权利),而非安全消费的权利,①错误。诚信原则要求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真实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乙公司销售假冒产品,隐瞒商品真实情况,明显违背了诚信原则,②正确。消费者协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双方应履行,但若不履行,需向法院申请确认后才能强制执行;而法院判决书具有直接强制执行力。两者法律效力不同,③错误。甲在乙公司购买女鞋,双方就形成了买卖关系,这种买卖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即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④正确。 3.C 【解析】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自书遗嘱生效后,被继承人仍可通过生前处分财产(如赠与、买卖)改变遗产范围,但这并不导致遗嘱本身失效。遗嘱中涉及已被处分财产的部分不再执行,其余未处分的遗产仍可按遗嘱继承,③错误。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若张甲继承李某留下的2万元财产,则需在继承范围内承担1万元债务,④正确。 4.B 【解析】甲与村集体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合同关系),适应民法典,①正确;乙向行政机关申请登记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许可),主体地位不平等(管理与被管理),应适用《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规范,不适用民法典调整,②排除;丙发布悬赏广告属于单方允诺行为,当他人送还宠物猫时形成合同关系,双方为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③正确;该承诺属于个人意向或情谊行为,未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无合同、无财产给付),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适用民法典调整,④排除。 5.A 【解析】影楼在协议中预先拟定第17条“影楼拍摄的所有照片均授权本影楼对外宣传、展示等合法使用”,这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未与小张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涉及小张的肖像权,与小张有重大利害关系,影楼应当予以提示,①正确。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小张若要证明影楼构成侵权,须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②正确。若小张胜诉,说明影楼侵犯其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不适用于材料中的侵权情形,③排除。影楼未经小张允许使用其婚纱照用于宣传,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但未侵犯小张的名誉权,④排除。 6.B 【解析】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法人企业(如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①正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所以母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②错误。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小王可以以厂房设立抵押向银行贷款,不是质押,所以朋友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③错误。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商事仲裁较诉讼而言,具有诸多优点,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更加便捷、经济,所以朋友乙的建议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7.A 【解析】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A大厦,其建筑设计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所以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中,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侵权,需由甲公司举证证明乙公司的设计与自身享有著作权的设计构成实质性相似,且乙公司存在侵权行为。乙公司无需主动证明自己“不侵权”,而是可以反驳甲公司的证据,②错误。著作权侵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甲公司于2023年12月发现侵权,2024年2月提起诉讼,期间仅2个月,未超过3年诉讼时效,③正确。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借鉴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A大厦外形设计用于白酒酒瓶设计,即使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这种行为也不属于合理使用,而是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④错误。 8.B 【解析】茶树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指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价值受损的财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验”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④正确。 9.A 【解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房屋A由郭某与何某共同居住,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即使以郭某个人名义贷款,房贷仍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时限(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并非“一直受保护”。且专利需通过公开换取保护,而非“保密得当”;保密的技术秘密受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不同,②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本案中,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③正确。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10.D 【解析】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甲主张乙借款10万元,需由甲举证证明借款事实存在;乙否认借款,无需证明“自己没有借款”,只需反驳甲的证据即可,A不符合法律规定。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B不符合法律规定。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C不符合法律规定。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符合法律规定。 11.C 【解析】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专卖店宣传“同城最优”属于虚假宣传(若实际并非“最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欺诈的构成需满足“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店员明确告知篮球是“最新款”并以九折销售,未隐瞒关键信息,小郑的购买决策是基于自身判断,双方交易中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和行为,③正确。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强调“自主选择商品、自主决定购买与否”。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推销行为,未强迫小郑购买,小郑最终的选择是自愿作出的,并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错误。 12.A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15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13.B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甲公司改编丁某的小说,应尊重原作者的署名权,在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①正确。改编权属于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作家丁某已于1973年去世,2025年将其改编,已经超过保护期限,不需要经过丁某继承人的同意,②错误。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因此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③正确。影视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即产生,登记并非著作权产生的必要条件。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其经营的小程序上免费播放该剧,侵犯了甲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著作权,构成侵权,④错误。 14.C 【解析】甲家的牛误入乙家农田踩坏庄稼,属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甲是否有故意或过失,都需承担侵权责任,①错误;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意愿组织调解,这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和程序,②正确;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乙主张甲侵权并要求赔偿,需提供牛踩坏庄稼、损失金额等证据,③正确;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 15.D 【解析】专利权需要经过申请并获得授权才能成立。甲从未将其书法作品与产品结合申请专利,因此不存在专利权。乙的行为涉及著作权侵权,而非专利权侵权,A错误。乙使用这些文字本身不侵权,但甲的书法作品是对这些语句的独创性艺术表达,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乙未经授权将书法整体扫描并完整再现于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用于商业销售,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等),B错误。春联完成交付后,乙获得了春联的所有权,但所有权的行使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甲虽将春联实物赠与乙,但著作权中的著作财产权(如复制权等)并未随所有权转移。乙未经许可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超出了所有权正常行使范围,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错误。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仅涉及春联(实物)的所有权转移,并未约定转让著作财产权。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包括著作财产权)通常独立于物权,除非有明确约定,否则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不导致著作财产权的转让,D正确。 16.B 【解析】“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小杨希望与酒店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明确(包含预订房间、支付定金的核心条款),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①正确;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书面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订立的合同,视为书面合同),而非口头合同,②错误;酒店的回复“收到订金100”使用了“订金”而非“定金”,这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88条,视为新要约,小杨的回复“好”对酒店的新要约作出承诺,表明双方最终就“订金”性质达成合意。此时,支付款项的性质被确定为“订金”,而非“定金”,因此酒店未预留房间构成违约,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订金仅需原额返还(即退还100元),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③正确;违约金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问题中未提及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因此小杨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④排除。 17.B 【解析】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乙作为甲的亲叔叔,并非法定监护人,在无法律规定或委托的情况下,无权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法定监护权优先由父母行使,其他亲属不当然享有监护职责,②排除。甲的父母确实是其法定监护人,但“可以履行监护职责”的表述不准确。监护职责是法定义务而非“可以”选择的权利,父母必须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排除。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正确。 18.A 【解析】李某的狗受惊导致张某车辆受损,属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李某是否有过错,只要其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李某就需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①正确。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正确。张某擅自发布王某的可识别监控视频(包含肖像),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名誉权侵权需以侮辱、诽谤等方式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但张某发布的是真实监控视频(无虚假或侮辱内容),网民电话骚扰谩骂是独立行为,所以张某不直接构成对王某名誉权的侵害,③错误。此案属于民事纠纷,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权益;辩护人适用于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情形,④错误。 19.D 【解析】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发表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五十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A错误。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冯某于2024年5月20日发现侵权,至起诉时未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未满,B错误。姓名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指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或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本案中,旅行社擅自使用冯某的风景照,未注明作者及出处,侵犯的是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而非姓名权。旅行社并未盗用或冒用冯某的姓名,因此不构成姓名权侵权,C错误。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该旅行社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的风景照是冯某曾发表的,旅行社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D正确。 20.A 【解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为岳某提供照护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岳某是债权人,家政公司是债务人,①正确。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电水壶缺陷受伤,有权向厂家索赔,②正确。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 21.C 【解析】李某仿冒的是“小王牌”代餐粉的包装,涉及的是商标或包装装潢相关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不正当竞争),而非王某的姓名权(姓名权针对自然人姓名的使用),①错误。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这种容易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符合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的特征,属于不正当竞争,②符合题意。超市销售的代餐粉导致孙某人身损害且拒绝赔偿,孙某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③正确。仲裁的前提是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书面约定),消费者与超市之间一般无事先仲裁协议,因此孙某不能直接申请仲裁,可通过协商、投诉、调解或诉讼解决,④错误。 22.D 【解析】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本案中,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可见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①排除。廖某自主创业的组织形式不明确(如个体工商户、公司等)。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订立投资人协议或制定公司章程;只有设立公司等法人组织时,才需要这些文件,②不选。李某的技术已获得发明专利,受法律保护。即使与王某的技术相同,只要李某的专利是独立研发或合法获得,且王某未就其技术申请专利,李某实施自身专利不构成侵权,③正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选择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此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④正确。 23.C 【解析】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及其类型、著作权及其保护、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与荣誉权。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未经允许在学术论著中引用他人观点,主要涉及学术规范以及侵犯著作权等方面,不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①与题意不符。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医院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叶某的肖像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②符合题意。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这主要是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对程某健康权等权益的侵害,健康权属于人格权,③符合题意。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陈某的行为是对洪某某不当言论的回应,且目的是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等,并没有侵犯洪某某的人格权。相反,如果洪某某对英雄烈士发表不当言论,可能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如名誉权等),④与题意不符。 24.C 【解析】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应以录像遗嘱为准,A错误。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乙的女儿凭遗嘱继承财产时,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B错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D错误。 25.B 【解析】汪某与同学设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人组织,A错误。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占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二、非选择题 1.依据: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免费搭载张某属于好意同乘,但其驾驶中存在接听手持电话和超速情形,属于重大过失,无法减轻赔偿责任,需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分)②民法典确立了自愿、公平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双方经法院调解自愿达成协议,张某同意减少李某赔偿数额,符合自愿原则;协议既尊重了“好意同乘”的善意,又落实过错责任,合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彰显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4分) 意义: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公众理解法律规则,增强法治意识,维护法律的权威;弘扬“和为贵”的优良传统,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践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4分) 2.公司行为的不合理之处:劳动者具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公司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工龄补贴并限制提现、限定消费平台及方式的做法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侵害了甲的合法权益。公司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3分) 甲主张权益过程的不合理之处: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3分) 3.(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4分) (2)因李某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双方均有意愿解除合同,法院可以判令解除合同。(2分)李某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邓某依法有权收受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在依法收受定金后,邓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3分) 4.(1)①甲侵害了王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乙侵害了王某的改编权。②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王某与乙公司并未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因此,仲裁机构不予受理。③承揽合同成立且有效,并且乙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乙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甲支付后期报酬,拍卖甲抵押的汽车后享有优先受偿权。(7分) (2)法院的判决既积极弘扬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又彰显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绿色原则,也践行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分)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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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单元 法律与生活(A卷)-【高考零起点】2026年新高考政治总复习学用Word(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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