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3 就业与创业 (期中真题汇编,江苏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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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辨政治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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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类型 题集-试题汇编
知识点 就业与创业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江苏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478 KB
发布时间 2026-03-30
更新时间 2026-04-16
作者 思辨政治资料库
品牌系列 好题汇编·期中真题分类汇编
审核时间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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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专题03 就业与创业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考点02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地 城 考点01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郑某入职某游戏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与公司口头约定:郑某从事游戏测试工作;公司每月支付工资2万元,一半以现金支付,一半以公司游戏币支付;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入职后,郑某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   ) ①公司与郑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②公司支付郑某工资的方式是合法的 ③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无效的 ④郑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开除郑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4-25高二下·江苏高邮·期中)2024年4月,王某到某科技公司应聘技术支持工程师,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某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并按月领取工资。2024年7月,王某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受伤。然而,公司却否认其与王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王某随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此劳动争议,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王某无法维权 B.王某可申请劳动仲裁,也可直接提起劳动诉讼 C.该公司行为违背了劳动法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D.公司与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24-25高二下·江苏南京·期中)据统计,目前超七成骑手为“众包”模式,其社保覆盖率不足15%。京东率先打破规避社保责任的商业惯性,自2025年3月1日起,给骑手缴纳“五险一金”,承诺将逐步为外卖全职骑手缴纳社保,同时为兼职骑手提供意外险和健康医疗险。此举被媒体称为“劳动者权益保障和行业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标志性事件”。京东的做法(   ) ①合法、公平,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②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外卖骑手建立起劳动关系 ③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④激发了骑手主动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4.(24-25高二下·江苏兴化·期中)小姚是某公司员工,常常需要在下班后利用微信处理工作事宜,公司还会在周末安排培训活动,这些频繁的“碎片式加班”却没有加班费。对此,你认为正确的是(    ) ①下班后通过微信提供了实质性劳动的,应认定为加班 ②如小姚申请劳动仲裁,需就加班事实和时长进行举证 ③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不应当安排周末加班 ④劳动者有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应主动自觉接受培训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4-25高二下·江苏泰州·期中)小何入职某网络科技公司做外卖配送员,未签合同未缴社保,仅口头约定工资。某次在取餐途中小何摔倒受伤,公司以小何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工伤认定和赔偿。关于此劳动争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 ①公司承担受伤事实和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②工伤认定是劳动者们获得赔偿的唯一法律依据 ③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④劳动关系的认定不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前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邗江区·期中)2020年12月,钱某入职某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资含基本工资、保险补贴、加班工资。工作期间,公司发了保险补贴,却未给钱某缴社保,还经常少付加班工资。2023年4月,钱某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保并支付加班工资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钱某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B.公司少付加班工资侵犯了钱某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C.公司发放保险补贴后可免除其为钱某缴社保的义务 D.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2021年3月,张某入职A公司从事后勤工作,负责炒菜、做饭等。公司共有员工300余人,每日为员工提供的早餐为每人两个馒头或包子、一份米粥。2023年12月,人事部在公司公告栏张贴通告:“食堂职工张某多次盗窃公司馒头,违反管理规定,现予公开通报。”张某认为自己拿的馒头是其他员工吃不完送给自己的,自己不存在偷窃行为。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张某因处于不利地位,可申请法律援助 ②张某可以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由提起上诉 ③A公司对张贴的通告内容负有举证责任 ④A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4-25高二下·江苏连云港赣榆区·期中)2022年11月,陈某入职某建筑公司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陈某每月工资2万元。2023年5月,公司要求陈某签订一“军令状”承诺项目工程综合成绩不低于80.08分,7月该项目实际交付评估成绩为79.11分,公司以未达到“军令状”为由解除与陈某之间的劳动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作目标订立“军令状”均无效 B.““军令状”属于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均应履行 C.该劳动争议必须要申请劳动仲裁,不可以直接就起诉 D.自愿签订“军令状”也不意味着公司可任意解除合同 9.(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邗江区·期中)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创业者只有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避免触碰法律红线,才能让企业长久发展下去。以下创业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甲签订为期一年的写字楼租赁合同,合同形式应为书面合同 B.乙申领营业执照时,应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公开企业所有信息 C.丙为扩大产品影响力,以企业所在市的地名为商标申请注册 D.丁与朋友创办合伙企业,每年都向国家缴纳企业所得税 10.(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2022年10月,蒋某某通过BOSS直聘应聘至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工程部副经理,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12500元,后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与公司发生争议,遂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关于合同期限、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补充保险等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 B.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以内提起诉讼 C.追索工伤医疗费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D.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即建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11.(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某公司与邓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负责”。某日,邓某骑电动车前往某小区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后回公司处交回验收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邓某向某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及《行政复议决定书》。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参保 ②某公司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主要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③某公司与邓某在劳动合同中就工伤问题意思表示一致,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④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判后,若该公司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某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某劳动合同纠纷案中,张某与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后,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与公司发生争议,遂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关于合同期限、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社会保险等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以内提起诉讼 ③追索工伤医疗费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④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即建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4-25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中)小王在某公司从事外卖配送服务,双方签署了《承揽配送协议》,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为小王提供统一工服,并要求其遵守考勤制度。某日,小王在取餐途中不慎摔倒,导致左臂骨折。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若统一工服助于提升服务质量,小王应遵守 ②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③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无法维权成功 ④公司对小何有劳动管理,双方形成劳务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4-25高二下·江苏马坝高级中学·期中)S服务公司安排徐某到买菜平台站点从事配送工作,双方订立《自由职业者合作协议》,《新业态自由职业者任务承揽协议》,约定二者的合作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徐某在站点工作期间,实际报酬包含基本报酬、按单计酬、奖励等,出勤时间相对固定,接受站点管理,根据系统派单完成配送任务。后徐某在站点听从指示做木架,因切割木板意外导致右脚受伤,就工伤认定问题与S公司发生争议。此案中(   ) A.S公司与徐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双方签订承揽合作协议之日起建立 B.若徐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C.S公司侵害了徐某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徐某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权 D.双方存在用工事实且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15.(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五校·期中)小赵入职一家电子装配厂,厂方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一次车间设备故障维修过程中,小赵因设备突发漏电被电击受伤。小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该厂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支持。小赵遂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确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之后市人社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公司对当地人社局的决定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双方未签劳动合同,故公司无需担责任 B.小赵合法维护了自身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 C.小赵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D.若公司对人社局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 2、 简答题 1.(24-25高二下·江苏南京·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大学毕业后,小张通过某互联网公司面试后开始工作,但双方仅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1万元,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9个月后,公司要求小张离开。但在工作的9个月中,公司未向小张发放工资,小张多次要求发放工资并办理入职手续未果。后小张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后,双方均不服,小张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双方主张】 【证据呈现】 【法院判决】 小张:给付工资并给予赔偿公司:小张以运营实习生身份在公司实习,实习期间不发放工资 小张: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工作档案、视频照片等证据,证明其从事公司产品调研、会议记录、整理数据等工作,并且多次向部门负责人催办手续。公司:未就双方约定小张以实习生身份进入公司等情况进行举证。 确认小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支付小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共计20余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以上判决的依据,并谈谈该案对劳动者的启示。 2.(24-25高二下·江苏马坝高级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女士与A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她担任课程讲师,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18:00-21:00,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课时费和全勤奖。为增加收入,李女士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在B教育平台兼职,B平台要求兼职教师每天至少回复学生提问50次,若未达标则扣除当月一半报酬。李女士努力工作一月后因回复提问次数仅差5次,被B平台扣除一半报酬。李女士认为B平台的扣费规定不合理,与B平台沟通无果。李女士因此精神状态不佳,在一次重要课程中出现严重错误给A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A机构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拒付经济补偿,还在本公司工作群内通报李女士的不称职行为希望其他员工引以为戒,加深了李女士的精神困扰。李女士遂将A机构和B平台告上法庭,要求A机构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并道歉,B平台返还扣除报酬。 请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A机构与B平台的行为,并分析法院是否受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3.(24-25高二下·江苏南京六校联合体·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赵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某教培公司,入职六个月双方仍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以前半年进行岗前培训学习、没有正式用工为由,未给小赵发放工资。在小赵的催促下,公司第七个月与小赵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岗位薪资每月4000元,但不缴纳社会保险。之后在工作期间小赵经常擅自离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小赵对此不服,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评析该公司和小赵的上述做法。 4.(24-25高二下·江苏泰州兴化·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7月,被告欧某入职原告A公司,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6月,双方发生争议,欧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仲裁部门作出仲裁裁决:A公司向欧某一次性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92万元。A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庭审时,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欧某的入职登记表扫描件,主张该登记表记载了劳动关系当事人、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岗位职责等内容,已达到书面劳动合同所需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且该登记表由欧某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所以无需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责任。欧某不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经核对,A公司提交的入职登记表扫描件与补交的“原件”存在明显不一致,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A公司的行为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犹乱了司法秩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同时,人民法院判决A公司向欧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2.9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即日起至满一年为止,按月支付劳动者两倍薪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A公司和欧某的行为进行分析说明。 5.(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2018年9月,张某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该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延长4小时,故拒绝上述安排。该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该报刊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员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裁决该报刊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裁决为终局裁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6.(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核心是通过客观事实认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判,确保司法公正性与权威性。请结合以下案例,参照所给出完成下表。 案件事实 裁判要点 案例一:2020年9月,王某某与李某某(女)登记结婚。王某某家在当地属于低收入家庭。为与对方顺利结婚,王某某给付李某某彩礼18.8万元。李某某于2021年4月终止妊娠。因双方家庭矛盾加深,夫妻感情破裂,王某某于2022年2月起诉离婚,并请求李某某返还彩礼18.8万元。 裁判结果:当事人准予离婚,李某某适当返还部分彩礼款。裁判理由: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王某某与李某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亦未建立起深厚感情,婚姻已无存续可能,可准予离婚。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结合王某某家庭经济情况,彩礼款属于数额过高,事实上造成了较重的家庭负担。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女方曾有终止妊娠,身体受到损害的事实,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同时妥善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化解矛盾纠纷,应判决李某某适当返还部分彩礼款。 现实意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合法权益,弘扬社会风尚。 案例二:孙某在2022年4月应聘甲公司,所投简历写明:2015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有4段工作经历。后孙某入职甲公司,同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入职后经甲公司查证,孙某在2015年毕业后的7年时间,曾在17家公司任职,甲公司以孙某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为由,在试用期将其辞退。孙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裁判结果① 裁判理由② 现实意义③ 地 城 考点02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4-25高二下·江苏南京中华中学·期中)T公司与H公司同为生产销售家电产品的知名企业,T公司为宣传推广自身产品,在发布的视频中对H公司产品进行评论时,采用对比、贬损等方式,作出引人误解的描述,超出了正常评论介绍的合理限度。H公司将T公司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T公司对H公司产品对比、贬损的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名誉权 ②T公司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T公司的行为系容易引发误认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T公司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和赔偿经济损失等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4-25高二下·江苏马坝高级中学·期中)“先用后付”,即网络购物时无需付款(免去了人脸、指纹识别或密码支付环节)就可下单,商品确认收货后再付款。这种方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促进了交易便利化。但也有消费者反映,存在“莫名开通”“被自动勾选”“开通易关闭难”,家里的小孩容易“误点”操作等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确认收货后再付款,“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 ②“莫名开通”该支付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③平台应完善“先用后付”服务协议,重要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④小孩“误点”操作没有关系,只要未满18周岁,其民事行为都是可撤销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对下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五校·期中)去餐馆吃饭时,在指定平台签到、打卡、发好评,就可以获赠一份小菜或甜品;网购或点外卖时,包装里常夹着“好评返现”卡片,按照指引给好评就能拿到几元红包,在返现驱动下的好评往往失真。商家“好评返现”(   ) A.属于正当竞争,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B.旨在让利促销,是正当的产品推广手段 C.属于商业贿赂,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 D.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害其他消费者知情权 6.(24-25高二下·江苏泰州兴化·期中)T公司与H公司同为生产销售家电产品的知名企业,T公司为宣传推广自身产品,在发布的视频中对H公司产品进行评论时,采用对比、贬损等方式,作出引人误解的描述,超出了正常评论介绍的合理限度。H公司将T公司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T公司对H公司产品对比、贬损的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荣誉权 B.T公司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C.T公司的行为系容易引发误认的“搭便车”行为 D.T公司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等违约责任 7.(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截至2024年底,我国累计实施汽车召回3075次,涉及车辆1.14亿辆。2025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最新召回信息,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产品召回制度(   ) ①有助于广大生产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②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充分说明在民事法律关系上,消费者的权利就是生产者的义务 ④是指经营者发现其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某县农业农村局抽查发现某种子商场销售与审定品种不符的种子,认定其经营假种子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所售假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8万余元。商场不服处罚认定,以零售商无检验义务、自身无过错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此案属于行政诉讼,行政机关需要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B.商场应依法诚信经营,履行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C.未经仲裁,商场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商场应向县农业农村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陈某是A公司的员工,因未满6个月的幼儿住院申请育儿假未获批准。之后,根据公司要求变更请假类型为事假,并提供了幼儿的住院材料。该公司仍然没有批准事假,并以陈某无故旷工三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陈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这一案件表明(   ) ①公司应该合理地行使用工管理权,积极支付赔偿金 ②陈某申请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用人单位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④请假是法律事实,可提交书面材料至法院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中学·期中)某跨国甲公司在我国投资有多个电气生产企业,该公司系列注册商标在电气行业和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24年,某乙电梯公司使用与甲公司的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登记企业名称及生产电梯。甲公司发现后遂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乙电梯公司的行为(   ) ①违反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②是混淆行为,但不存在主观恶意 ③通过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④构成商标侵权,也属于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七校联盟·期中)罗某洲、马某华招募工人,合作组装假冒A品牌注册商标的蓝牙耳机并对外销售牟取较大利益。组装生产的蓝牙耳机成品没有商标标识,但手机与其配对时会出现A品牌蓝牙耳机才有的电子弹窗。罗某洲、马某华的行为(    ) A.属于典型“搭便车”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B.会造成消费者对产品来源的混淆和误认,产生误导作用 C.存在假冒被侵权品牌的主观过失,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D.假冒公司注册商标以增加其影响力,属于商业诋毁行为 12.(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七校联盟·期中)王某入职某快递公司时签订《自愿放弃工伤保险协议》,约定每月增加800元工资。后王某派件途中遭遇车祸致残,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引发赔偿纠纷。对此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免除法定义务的条款无效 B.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C.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D.公司侵犯了王某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13.(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七校联盟·期中)小李应聘某企业销售经理一职,试用期满后,该企业对小李进行背景调查,发现小李存在学历造假的情况,于是该企业单方面决定与小李解除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背景调查未获得小李授权,则该企业侵犯小李的个人信息 ②小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③该企业与小李的劳动关系在小李试用期满后建立 ④小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五校联盟·期中)小李和小杨准备开一家合伙企业,从事干货炒制和销售,他们深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创业者只有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避免触碰法律红线,才能让企业长久发展下去。于是对企业创办及经营的相关知识进行咨询。以下他们了解的信息合理的是(   ) A.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办理营业执照后,企业法人依法可以登记变更 C.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公示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 D.合伙企业需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5.(24-25高二下·江苏连云港连云港高级中学·期中)近年来,依托社交平台衍生的购物小程序快速普及。与此同时,部分运营者以用户授权为名违规收集通讯录、定位等非必要个人信息的现象也随之出现;还有一些经营者利用小程序注册简易等技术特性,在发生消费纠纷后可快速下架原程序,甚至通过改换主体身份重新注册运营,形成"违规-封禁-再入市"的恶性循环。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消费者通过小程序购物,向商家发出要约就意味着合同成立 B.消费者增强法治意识,单方申请商事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C.经营者应该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减少线上交易频次 D.主管部门强化对网络购物领域的监管,明确经营者主体责任 16.(24-25高二下·江苏高邮·期中)2024年11月1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迈出创业第一步,下列建议可行的是(   ) A.可创办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B.可以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C.营业执照领取后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变更经营范围 D.除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其他应依法公示相关的信息 二、简答题 1.(24-25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新浦中学、开发区中学等七校·期中)创业之路,法律相伴。 青春有为投身创业 小张考入大学后不久就被诊断出患上了严重疾病。大学四年,小张与病魔顽强斗争的同时选修了计算机专业课程。大学毕业时,小张凭借地方政府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的10万元启动资金,成立一家小型网页设计工作室,迈出创业第一步。 (1)创业者需要具备法律常识,了解企业创办的法定程序。运用“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相关知识,说明创办企业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转型升级渐入佳境 一年后,小张注册成立了一家家居用品公司,在电商平台主营窗帘轨道产品,在其店铺首页可清晰查看其资质证照。经过多年发展,同品类的网店增多,小张着手从技术创新、营销模式和服务质量突围。近十几年来,小张的公司累计取得51项国家专利;升级优化了售后补偿制度……凭借优质的产品与客户体验,小张公司成为所在电商平台窗帘配件销售的知名品牌。 步入正轨不忘反哺 小张始终坚持每年安排员工体检,设立奖金激励优秀员工;向大学母校基金会捐款20万元,帮扶患病的学生……小张被授予“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小张的企业经营之道。 2.(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七校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南京同仁堂药业公司前身系北平同仁堂京都乐家老铺南京分号,1926年在南京开业,2006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注册的“乐家老铺及图”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南京同仁堂药业公司曾与南京御品至尊保健食品公司合作,许可后者使用其商标以及将原字号变更为南京同仁堂乐家老铺保健品公司。 保健品公司曾在电视节目中宣称其销售的“龙玛显脉片”产品系与“南京同仁堂”联合研制。相关部门认定其以隐蔽性植入广告和患者作形象证明等形式,变相为药品、保健食品等作广告,并夸大夸张宣传,严重误导广大消费者,甚至耽误患者及时就医,对公众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遂责令相关广播电视机构停止播出广告。 药业公司为此终止与保健品公司合作,要求保健品公司停止使用其字号、商标并变更企业名称,但保健品公司仍在其网页、产品包装、宣传册、展会上突出使用“南京同仁堂”。或“南京同仁堂乐家老铺”文字。药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健品公司停止突出使用商标和老字号、变更企业名称、消除影响、赔偿损失300万元等。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药业公司的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支持药业公司诉求的理由。 3.(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树恩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扫码、关注商家公众号、同意有关信息、点餐……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餐饮店推出扫码点餐服务。 某餐饮管理公司在其管理的餐厅内取消了人工点餐服务和纸质菜单,并通过店堂告示告知消费者只提供扫码点餐服务。在未告知消费者收集手机号码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必须授权手机号码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扫码点餐。经核实,收集手机号码并非完成扫码点餐功能的必要环节。另外,当事人将收集到的5893条消费者个人信息(微信、手机号、通讯录、地理位置),在其使用的餐饮管理软件相应模块中供查阅、下载和使用。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消费者到餐厅就餐,意味着双方成立了餐饮服务合同。请结合材料,说明该餐饮公司“扫码点餐”服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4.(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五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抖音是国内最火的短视频APP。 广州市抖音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在其经营场所装潢及海报上突出使用“抖音电商”及“抖音图形”的商标标识字样、在其宣传单上标注“官方申请商业版账号,由北京科音总部1—2工作日内发放”字样。该公司通过上述经营手段与19名客户签订了《抖音电商服务合同》并提供相应服务。抖音官方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广州市抖音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5.(24-25高二下·江苏南京秦淮中学,玄武高中,溧水二高等五校·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5年315晚会曝光了“保水虾仁” 事件。部分水产品加工企业为增加虾仁重量和改善产品卖相,超量添加保水剂(复合磷酸盐)。国家标准规定冷冻虾仁中磷酸盐的最大添加量为每1000克5克,但涉事企业添加量高达千分之三十,保水率超过20%。企业还通过包冰增重,使一斤虾仁解冻后仅剩三两,严重欺骗消费者。并且这些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并未标注保水剂的使用信息,仅标明 “虾仁和水”,涉嫌隐瞒真实成分。3月16日,江苏连云港、广东湛江市等地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成立调查组,对相关虾仁产品进行查封并抽样送检,同时责令涉事企业暂停止销售涉事产品,对已售产品启动召回程序。某校高二(1)班同学围绕以上案例,展开了探究活动,同学们通过学习《法律与生活》知识、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企业和产品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了以下分析: 序号 具体分析 ① 小刚认为,涉事企业违背了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② 小华分析,虾仁包冰增重,属于混淆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③ 小红分析,涉事企业以远高于国家标准的剂量,超量添加保水剂,且在产品包装上未标注保水剂的使用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 ④ 小罗认为,涉事企业通过包冰增重,严重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上述哪两项分析是正确的(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序号)。谈谈如何才能解决社会公众担忧的食品安全问题。 6.(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第三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郝某常请朋友去家门口的A餐馆吃饭,除了方便、口味不错,还因为老板爽快,每次买单遇到总价不是整数时,都主动抹了零头,但最近的一次很不愉快。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于是顺口问了一句:“咋还多收了我的钱呢?”新来的收银员不认识郝某,斜眼问他:“你差那一块钱吗?”郝某感觉被冒犯,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 试卷第1页,共3页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3 就业与创业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考点02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地 城 考点01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一、单选题 1--5 DDCAD 6---10 BBDAC 11---15 BBADC 二、简答题 1.【答案】依据:证据是作出正确裁决的依据。法院判决必须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小张与该证券公司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了工资报酬,且小张提交了个人从事公司相关工作及催办入职手续的证据,故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证券公司未主动与小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未能就双方约定小张以实习生身份进入公司等情况进行举证,故该公司应支付小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启示:劳动者应增强合同意识,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要增强证据意识,善于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增强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2.【答案】①A机构与李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劳动法》规定,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李女士因自身原因给A机构造成重大损失,A机构有权解除与李女士劳动合同。A机构在工作群通报李女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这属于正常的管理行为,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并未侵犯李女士的名誉权。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B平台扣除李女士一半报酬违反公平原则,侵犯了李女士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除特定情形外,劳动者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李女士与A机构以及B平台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对于起诉A机构侵权方面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受理。 3.【答案】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聘用小赵半年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 ②公司前半年未给小赵发放工资,侵犯了小赵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未给小赵缴纳社会保险,侵犯了小赵享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 ③公司与小赵签订的劳动合同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规定,合同部分无效。 ④小赵未认真履行劳动者义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⑤小赵可通过协商、申请调解、劳动仲裁、起诉来解决争议。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答案】①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A公司没有和欧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向欧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欧某与A公司发生争议,申请的是劳动仲裁。③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④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A公司伪造证据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司法秩序,侵害了欧某的合法权益,故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决定。 5.【答案】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合理。 ①报刊公司变更劳动合同行为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本案中,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大幅增加其工作任务,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却未遵循 “协商一致” 的原则,该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②报刊公司构成变相强迫加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报刊公司超出合理限度增加张某的工作量,导致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这已构成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张某有权依法拒绝。 ③报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张某的拒绝行为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非无故不服从安排。因为公司的安排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6.【答案】①驳回孙某诉讼请求,甲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 ②裁判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孙某在应聘时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劳动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致使甲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甲公司以此为由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符合法律规定。 ③现实意义:法院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该判决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约束劳动者行为,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地 城 考点02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一、单选题 1--5 AABDD 6--10 BCBAB 11---15 BAABD 16.A 二、简答题 1.【答案】(1)第一,需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 第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准备相应文件; 第三,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2)小张遵守公司法和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办理企业登记,并在首页显著位置进行了资质证照公示;具有较强的法律权益意识,及时申请专利,维护自身利益、激励企业持续开展科技创新;依法、诚信经营,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扩大市场占有率;重视员工身体健康,注重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打造和谐的企业文化;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赢得社会美誉。 2.【答案】(1)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构成侵权。双方合作关系终止后,保健品公司仍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药业公司注册商标“乐家老铺及图”相近似的商标,侵犯了药业公司的商标权。 ②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或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保健公司使用“南京同仁堂”与“南京同仁堂乐家老铺”字号经营,有意攀附中华老字号与驰名商标声誉,并夸大夸张宣传,严重损害药业公司利益,误导消费者,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南京同仁堂”“乐家老铺”的商业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 (2)有利于维护中华老字号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推动老字号中药行业持续良性发展;弘扬了公正、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答案】1.该餐饮公司“扫码点餐”服务中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消费者必须授权手机号码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扫码点餐,并将收集的个人信息在其使用的餐饮管理软件相应模块中供查阅、下载和使用。 2.该餐饮公司在未告知消费者收集手机号码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必须授权手机号码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扫码点餐,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3.某餐饮管理公司取消了人工点餐服务和纸质菜单,并通过店堂告示告知消费者只提供扫码点餐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4.【答案】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该公司未经抖音官方批准,擅自使用抖音企业名号和标识,侵犯了其商标权。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虚假宣传和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上述判决维护了商业道德和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了互联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网络生态健康发展。 5.【答案】(1)正确的分析有:①③ (2)国家、政府:坚持依法治国,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守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诚信经营,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 消费者:学法懂法用法,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善于依法维权,在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学会收集、固定证据,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权益。 6.【答案】不能。因为抹零是商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多收是对消费者义务的加重,除非郝某同意,否则无权多收。 商家也不能以过去少收作为现在多收的理由,因为是不同的合同关系。 如果郝某坚持维权,建议其首先注意保留结算小票及付款凭证,然后可以选择向行政机关投诉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试卷第1页,共3页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3 就业与创业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考点02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地 城 考点01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郑某入职某游戏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与公司口头约定:郑某从事游戏测试工作;公司每月支付工资2万元,一半以现金支付,一半以公司游戏币支付;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入职后,郑某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   ) ①公司与郑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②公司支付郑某工资的方式是合法的 ③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无效的 ④郑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开除郑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郑某与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①说法错误。 ②: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游戏币支付,②说法错误。 ③: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能以约定的方式来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或劳动者的法定权利,③说法正确。 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2.(24-25高二下·江苏高邮·期中)2024年4月,王某到某科技公司应聘技术支持工程师,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某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并按月领取工资。2024年7月,王某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受伤。然而,公司却否认其与王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王某随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此劳动争议,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王某无法维权 B.王某可申请劳动仲裁,也可直接提起劳动诉讼 C.该公司行为违背了劳动法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D.公司与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答案】D 【详解】A:王某与该科技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王某可以依法维权,A说法错误。 B:王某与该科技公司因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说法错误。 C:材料没有涉及劳动法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C排除。 D:王某到该科技公司应聘技术支持工程师,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公司与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3.(24-25高二下·江苏南京·期中)据统计,目前超七成骑手为“众包”模式,其社保覆盖率不足15%。京东率先打破规避社保责任的商业惯性,自2025年3月1日起,给骑手缴纳“五险一金”,承诺将逐步为外卖全职骑手缴纳社保,同时为兼职骑手提供意外险和健康医疗险。此举被媒体称为“劳动者权益保障和行业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标志性事件”。京东的做法(   ) ①合法、公平,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②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外卖骑手建立起劳动关系 ③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④激发了骑手主动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③:京东率先打破规避社保责任的商业惯性,自2025年3月1日起,给骑手缴纳“五险一金”,承诺将逐步为外卖全职骑手缴纳社保,该行为合法、公平,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①③入选。 ②:材料体现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帮助骑手缴纳五险一金,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外卖骑手建立起劳动关系,②不选。 ④: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是劳动者的义务。京东的做法,主要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激发骑手主动完成劳动任务与遵守劳动纪律,④不选。 故本题选C。 4.(24-25高二下·江苏兴化·期中)小姚是某公司员工,常常需要在下班后利用微信处理工作事宜,公司还会在周末安排培训活动,这些频繁的“碎片式加班”却没有加班费。对此,你认为正确的是(    ) ①下班后通过微信提供了实质性劳动的,应认定为加班 ②如小姚申请劳动仲裁,需就加班事实和时长进行举证 ③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不应当安排周末加班 ④劳动者有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应主动自觉接受培训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下班后通过微信提供了实质性劳动,付出了额外的劳动时间和精力,这种情况应认定为加班,①正确。 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通常需就加班事实和时长等进行举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②正确。 ③:公司在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况下是可以安排周末加班的,比如支付加班费、安排调休等,并非绝对不能安排周末加班,③错误。 ④:虽然劳动者有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但公司安排培训也应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不能以不合理的方式强制安排,且涉及加班等情况应按规定处理,④不选 故本题选A。 5.(24-25高二下·江苏泰州·期中)小何入职某网络科技公司做外卖配送员,未签合同未缴社保,仅口头约定工资。某次在取餐途中小何摔倒受伤,公司以小何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工伤认定和赔偿。关于此劳动争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 ①公司承担受伤事实和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②工伤认定是劳动者们获得赔偿的唯一法律依据 ③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④劳动关系的认定不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前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需初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如工资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而用人单位若否认劳动关系,需承担部分举证责任(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由用人单位保管的证据),但完全由公司承担劳动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的说法不准确,工伤认定中,劳动者需提供受伤与工作相关的初步证据(如事发时间、地点、目击者等),用人单位若否认工伤,需举证反驳,①排除。 ②:即使未通过工伤认定,劳动者仍可通过其他途径维权,如以公司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直接要求公司赔偿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用等损失。因此,工伤认定并非唯一依据,②排除。 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或用人单位不执行时,方可向法院起诉,③正确。 ④:劳动关系的核心是实际用工关系,而非书面合同。即使未签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如工资发放、工作安排等),即可认定劳动关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邗江区·期中)2020年12月,钱某入职某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资含基本工资、保险补贴、加班工资。工作期间,公司发了保险补贴,却未给钱某缴社保,还经常少付加班工资。2023年4月,钱某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保并支付加班工资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钱某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B.公司少付加班工资侵犯了钱某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C.公司发放保险补贴后可免除其为钱某缴社保的义务 D.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 【详解】A: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无需劳动合同中特别约定仲裁条款,只要存在劳动争议,劳动者即可申请仲裁,A错误。 B: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公司未足额支付侵犯了钱某的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B正确。 C: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得通过发放保险补贴免除。即使发放补贴,企业仍需补缴社保,C错误。 D: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 故本题选B。 7.(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2021年3月,张某入职A公司从事后勤工作,负责炒菜、做饭等。公司共有员工300余人,每日为员工提供的早餐为每人两个馒头或包子、一份米粥。2023年12月,人事部在公司公告栏张贴通告:“食堂职工张某多次盗窃公司馒头,违反管理规定,现予公开通报。”张某认为自己拿的馒头是其他员工吃不完送给自己的,自己不存在偷窃行为。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张某因处于不利地位,可申请法律援助 ②张某可以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由提起上诉 ③A公司对张贴的通告内容负有举证责任 ④A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故本案中A公司对张贴的通告内容负有举证责任,③入选。   ④:公司在未对张某携带物品进行调查核实、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张某存在偷盗公司财物行为的情况下,就认定张某侵占、偷盗公司财物有失公允,且公开通报造成张某的社会评价不当降低。故A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④入选。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处于不利地位不是申请法律援助的充分条件,①不选。 ②:张某可以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诉讼,而非上诉,②不选。 故本题选D。 8.(24-25高二下·江苏连云港赣榆区·期中)2022年11月,陈某入职某建筑公司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陈某每月工资2万元。2023年5月,公司要求陈某签订一“军令状”承诺项目工程综合成绩不低于80.08分,7月该项目实际交付评估成绩为79.11分,公司以未达到“军令状”为由解除与陈某之间的劳动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作目标订立“军令状”均无效 B.““军令状”属于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均应履行 C.该劳动争议必须要申请劳动仲裁,不可以直接就起诉 D.自愿签订“军令状”也不意味着公司可任意解除合同 【答案】D 【详解】A:并非所有关于工作目标的协议均无效。若“军令状”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能部分有效。但若条款违法,如允许公司随意解除合同,则相关条款无效,A不选。 B:“军令状”作为补充协议,其效力需视内容是否合法而定。若条款超出劳动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规定(如赋予公司违法解除权),则相关条款无效,双方无需履行,B不选。 C: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而不是必须要申请劳动仲裁,且材料核心在于依据“军令状”承诺解除合同的合法性,而非程序问题,C不合题意。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失职、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等。即使陈某自愿签订“军令状”,公司也不能仅因未达标而单方解除合同,D正确。 故本题选D。 9.(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邗江区·期中)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创业者只有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避免触碰法律红线,才能让企业长久发展下去。以下创业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甲签订为期一年的写字楼租赁合同,合同形式应为书面合同 B.乙申领营业执照时,应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公开企业所有信息 C.丙为扩大产品影响力,以企业所在市的地名为商标申请注册 D.丁与朋友创办合伙企业,每年都向国家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A 【详解】A: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甲签订为期一年的写字楼租赁合同,合同形式应为书面合同,A正确。 B:乙申领营业执照时,应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公开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而不是企业的所有信息,B错误。 C: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能作为商标,丙不能以企业所在市的地名为商标申请注册,C错误。 D: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D错误。 故本题选A。 10.(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2022年10月,蒋某某通过BOSS直聘应聘至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工程部副经理,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12500元,后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与公司发生争议,遂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关于合同期限、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补充保险等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 B.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以内提起诉讼 C.追索工伤医疗费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D.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即建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详解】A:“补充保险”属于可备条款而非必备条款,A排除。 B: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B排除。 C: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追索工伤医疗费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C正确。 D: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而非签订劳动合同时。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劳动关系即成立。因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D排除。 故本题选C。 11.(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某公司与邓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负责”。某日,邓某骑电动车前往某小区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后回公司处交回验收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邓某向某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及《行政复议决定书》。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参保 ②某公司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主要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③某公司与邓某在劳动合同中就工伤问题意思表示一致,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④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判后,若该公司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①正确。 ②: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及《行政复议决定书》,这属于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需要公司负主要举证责任,②说法错误。 ③:某公司与邓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负责”。这是用人单位在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签订的这部分内容无效,③说法错误。 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判后,若该公司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12.(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某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某劳动合同纠纷案中,张某与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后,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与公司发生争议,遂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关于合同期限、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社会保险等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以内提起诉讼 ③追索工伤医疗费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④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即建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关于合同期限、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社会保险等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①说法正确。 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说法错误。 ③: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可知:追索工伤医疗费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③说法正确。 ④: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3.(24-25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中)小王在某公司从事外卖配送服务,双方签署了《承揽配送协议》,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为小王提供统一工服,并要求其遵守考勤制度。某日,小王在取餐途中不慎摔倒,导致左臂骨折。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若统一工服助于提升服务质量,小王应遵守 ②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③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无法维权成功 ④公司对小何有劳动管理,双方形成劳务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即使双方签署的是《承揽配送协议》,若实际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有权对劳动者的工作方式进行必要管理,公司要求小王统一工服并遵守考勤制度,属于合理的工作规范,①正确。 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本案中,虽然签署了《承揽配送协议》,但公司对小王进行考勤等劳动管理,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公司需承担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②正确。 ③: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动者仍可通过其他证据,如考勤记录、工服发放、工资支付凭证等维权,③错误。 ④: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存在人身从属性。本案中公司对小王进行考勤管理,具有劳动管理特征,应认定为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4.(24-25高二下·江苏马坝高级中学·期中)S服务公司安排徐某到买菜平台站点从事配送工作,双方订立《自由职业者合作协议》,《新业态自由职业者任务承揽协议》,约定二者的合作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徐某在站点工作期间,实际报酬包含基本报酬、按单计酬、奖励等,出勤时间相对固定,接受站点管理,根据系统派单完成配送任务。后徐某在站点听从指示做木架,因切割木板意外导致右脚受伤,就工伤认定问题与S公司发生争议。此案中(   ) A.S公司与徐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双方签订承揽合作协议之日起建立 B.若徐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C.S公司侵害了徐某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徐某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权 D.双方存在用工事实且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答案】D 【详解】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不是自双方签订承揽合作协议之日起建立,A错误。 B: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它不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B错误。 C:若劳动关系成立,公司需承担劳动安全保护义务,但本题核心是劳动关系认定,不是劳动者权利的保护问题,C排除。 D:从徐某的工作情况看,其实际报酬包含基本报酬、按单计酬、奖励等,说明其劳动有相应报酬体系;出勤时间相对固定,接受站点管理,且根据系统派单完成配送任务,这一系列事实表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而且S公司对徐某构成了支配性劳动管理,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D正确。 故本题选D。 15.(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五校·期中)小赵入职一家电子装配厂,厂方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一次车间设备故障维修过程中,小赵因设备突发漏电被电击受伤。小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该厂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支持。小赵遂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确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之后市人社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公司对当地人社局的决定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双方未签劳动合同,故公司无需担责任 B.小赵合法维护了自身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 C.小赵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D.若公司对人社局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C 【详解】A: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且未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因此公司仍需承担工伤责任,A错误。 B:由于厂方未为小赵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市人社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只能说明小何只是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但不等于享受工伤保险权利,B错误。 C: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与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关。法院确认劳动关系即基于此法律原则,C正确。 D: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行为,公司若不服应提起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D错误。 故本题选C。 2、 简答题 1.(24-25高二下·江苏南京·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大学毕业后,小张通过某互联网公司面试后开始工作,但双方仅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1万元,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9个月后,公司要求小张离开。但在工作的9个月中,公司未向小张发放工资,小张多次要求发放工资并办理入职手续未果。后小张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后,双方均不服,小张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双方主张】 【证据呈现】 【法院判决】 小张:给付工资并给予赔偿公司:小张以运营实习生身份在公司实习,实习期间不发放工资 小张: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工作档案、视频照片等证据,证明其从事公司产品调研、会议记录、整理数据等工作,并且多次向部门负责人催办手续。公司:未就双方约定小张以实习生身份进入公司等情况进行举证。 确认小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支付小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共计20余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以上判决的依据,并谈谈该案对劳动者的启示。 【答案】依据:证据是作出正确裁决的依据。法院判决必须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小张与该证券公司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了工资报酬,且小张提交了个人从事公司相关工作及催办入职手续的证据,故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证券公司未主动与小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未能就双方约定小张以实习生身份进入公司等情况进行举证,故该公司应支付小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启示:劳动者应增强合同意识,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要增强证据意识,善于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增强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证据的重要性、劳动者的权利、劳动纠纷解决方式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证据的重要性、劳动者的权利、劳动纠纷解决方式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双方仅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1万元,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从劳动者要增强法治意识,签订劳动合同,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关键词②:在工作的9个月中,公司未向小张发放工资;公司要求小张离开→可从劳动者的权利角度阐述该公司应支付小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关键词③: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工作档案、视频照片等证据,证明其从事公司产品调研、会议记录、整理数据等工作,并且多次向部门负责人催办手续→可从证据的重要性角度阐述劳动者增强证据意识,善于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24-25高二下·江苏马坝高级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女士与A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她担任课程讲师,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18:00-21:00,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课时费和全勤奖。为增加收入,李女士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在B教育平台兼职,B平台要求兼职教师每天至少回复学生提问50次,若未达标则扣除当月一半报酬。李女士努力工作一月后因回复提问次数仅差5次,被B平台扣除一半报酬。李女士认为B平台的扣费规定不合理,与B平台沟通无果。李女士因此精神状态不佳,在一次重要课程中出现严重错误给A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A机构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拒付经济补偿,还在本公司工作群内通报李女士的不称职行为希望其他员工引以为戒,加深了李女士的精神困扰。李女士遂将A机构和B平台告上法庭,要求A机构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并道歉,B平台返还扣除报酬。 请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A机构与B平台的行为,并分析法院是否受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答案】①A机构与李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劳动法》规定,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李女士因自身原因给A机构造成重大损失,A机构有权解除与李女士劳动合同。A机构在工作群通报李女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这属于正常的管理行为,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并未侵犯李女士的名誉权。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B平台扣除李女士一半报酬违反公平原则,侵犯了李女士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除特定情形外,劳动者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李女士与A机构以及B平台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对于起诉A机构侵权方面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受理。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李女士与A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李女士因精神状态不佳,在一次重要课程中出现严重错误给A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A机构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拒付经济补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法》规定,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本案中,A机构与李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李女士因自身原因给A机构造成重大损失,A机构有权解除与李女士劳动合同。A机构在工作群通报李女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这属于正常的管理行为,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并未侵犯李女士的名誉权。 有效信息②:李女士努力工作一月后因回复提问次数仅差5次,被B平台扣除一半报酬→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本案中,B平台扣除李女士一半报酬违反公平原则,侵犯了李女士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有效信息③:李女士遂将A机构和B平台告上法庭,要求A机构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并道歉,B平台返还扣除报酬→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除特定情形外,劳动者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法院对于李女士与A机构以及B平台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对于起诉A机构侵权方面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受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3.(24-25高二下·江苏南京六校联合体·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赵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某教培公司,入职六个月双方仍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以前半年进行岗前培训学习、没有正式用工为由,未给小赵发放工资。在小赵的催促下,公司第七个月与小赵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岗位薪资每月4000元,但不缴纳社会保险。之后在工作期间小赵经常擅自离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小赵对此不服,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评析该公司和小赵的上述做法。 【答案】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聘用小赵半年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 ②公司前半年未给小赵发放工资,侵犯了小赵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未给小赵缴纳社会保险,侵犯了小赵享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 ③公司与小赵签订的劳动合同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规定,合同部分无效。 ④小赵未认真履行劳动者义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⑤小赵可通过协商、申请调解、劳动仲裁、起诉来解决争议。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纠纷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小赵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某教培公司,入职六个月双方仍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该公司聘用小赵半年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 有效信息②:公司以前半年进行岗前培训学习、没有正式用工为由,未给小赵发放工资;在小赵的催促下,公司第七个月与小赵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岗位薪资每月4000元,但不缴纳社会保险→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本案中,公司前半年未给小赵发放工资,侵犯了小赵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未给小赵缴纳社会保险,侵犯了小赵享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 有效信息③:公司第七个月与小赵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岗位薪资每月4000元,但不缴纳社会保险→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请执行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案中,公司与小赵签订的劳动合同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规定,合同部分无效。 有效信息④:之后在工作期间小赵经常擅自离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如完成劳动任务,提高劳动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士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本案中,小赵未认真履行劳动者义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效信息⑤:小赵对此不服,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律规定,出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小赵可通过协商、申请调解、劳动仲裁、起诉来解决争议。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4.(24-25高二下·江苏泰州兴化·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7月,被告欧某入职原告A公司,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6月,双方发生争议,欧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仲裁部门作出仲裁裁决:A公司向欧某一次性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92万元。A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庭审时,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欧某的入职登记表扫描件,主张该登记表记载了劳动关系当事人、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岗位职责等内容,已达到书面劳动合同所需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且该登记表由欧某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所以无需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责任。欧某不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经核对,A公司提交的入职登记表扫描件与补交的“原件”存在明显不一致,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A公司的行为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犹乱了司法秩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同时,人民法院判决A公司向欧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2.9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即日起至满一年为止,按月支付劳动者两倍薪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A公司和欧某的行为进行分析说明。 【答案】①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A公司没有和欧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向欧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欧某与A公司发生争议,申请的是劳动仲裁。③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④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A公司伪造证据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司法秩序,侵害了欧某的合法权益,故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决定。 【分析】背景素材:A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社会争议的解决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社会争议的解决”,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欧某入职原告A公司,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A公司没有和欧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向欧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有效信息②:仲裁部门作出仲裁裁决:A公司向欧某一次性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92万元。A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欧某与A公司发生争议,申请的是劳动仲裁,A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有效信息③:欧某不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经核对,A公司提交的入职登记表扫描件与补交的“原件”存在明显不一致,属于伪造证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本案中,A公司伪造证据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司法秩序,侵害了欧某的合法权益,故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决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5.(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2018年9月,张某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该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延长4小时,故拒绝上述安排。该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该报刊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员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裁决该报刊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裁决为终局裁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合理。 ①报刊公司变更劳动合同行为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本案中,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大幅增加其工作任务,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却未遵循 “协商一致” 的原则,该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②报刊公司构成变相强迫加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报刊公司超出合理限度增加张某的工作量,导致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这已构成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张某有权依法拒绝。 ③报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张某的拒绝行为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非无故不服从安排。因为公司的安排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分析】背景素材:张某入职某报刊公司的劳动纠纷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合理。 有效信息①: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该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有效信息②: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延长4小时,故拒绝上述安排→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有效信息③:该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张某的拒绝行为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非无故不服从安排。因为公司的安排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6.(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核心是通过客观事实认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判,确保司法公正性与权威性。请结合以下案例,参照所给出完成下表。 案件事实 裁判要点 案例一:2020年9月,王某某与李某某(女)登记结婚。王某某家在当地属于低收入家庭。为与对方顺利结婚,王某某给付李某某彩礼18.8万元。李某某于2021年4月终止妊娠。因双方家庭矛盾加深,夫妻感情破裂,王某某于2022年2月起诉离婚,并请求李某某返还彩礼18.8万元。 裁判结果:当事人准予离婚,李某某适当返还部分彩礼款。裁判理由: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王某某与李某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亦未建立起深厚感情,婚姻已无存续可能,可准予离婚。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结合王某某家庭经济情况,彩礼款属于数额过高,事实上造成了较重的家庭负担。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女方曾有终止妊娠,身体受到损害的事实,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同时妥善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化解矛盾纠纷,应判决李某某适当返还部分彩礼款。 现实意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合法权益,弘扬社会风尚。 案例二:孙某在2022年4月应聘甲公司,所投简历写明:2015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有4段工作经历。后孙某入职甲公司,同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入职后经甲公司查证,孙某在2015年毕业后的7年时间,曾在17家公司任职,甲公司以孙某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为由,在试用期将其辞退。孙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裁判结果① 裁判理由② 现实意义③ 【答案】①驳回孙某诉讼请求,甲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 ②裁判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孙某在应聘时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劳动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致使甲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甲公司以此为由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符合法律规定。 ③现实意义:法院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该判决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约束劳动者行为,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分析】背景素材:工作经历造假试用期被辞退引发的劳动纠纷 考点考查:就业与创业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就业与创业的有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裁判的结果、理由、意义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甲公司以孙某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为由,在试用期将其辞退→可调用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说明本案中,孙某在应聘时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劳动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致使甲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甲公司以此为由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②:孙某工作经历造假试用期被辞退引发的劳动纠纷→可运用公正司法的知识,说明该判决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约束劳动者行为,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地 城 考点02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甲公司的广告称“全额退差价”,但对于白某仅赠送50元优惠券并未兑现承诺,欺骗、误导消费者,这是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①正确。 ②:甲公司的广告承诺全额退差价但并未兑现,其行为构成违约,②排除。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但其感受如果脱离事实,未能真实反映情况,造成甲公司的权益受损,则有可能构成侵权,③正确。 ④:甲公司产品未涉及质量问题,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名誉权,而不是荣誉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24-25高二下·江苏南京中华中学·期中)T公司与H公司同为生产销售家电产品的知名企业,T公司为宣传推广自身产品,在发布的视频中对H公司产品进行评论时,采用对比、贬损等方式,作出引人误解的描述,超出了正常评论介绍的合理限度。H公司将T公司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T公司对H公司产品对比、贬损的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名誉权 ②T公司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T公司的行为系容易引发误认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T公司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和赔偿经济损失等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T 公司在宣传视频中采用对比、贬损的方式,对 H 公司产品作出引人误解的描述,这种行为会降低 H 公司在公众心目中的声誉,侵犯了 H 公司的名誉权,①正确。 ②:T公司采用误导性描述,违背了民法中的诚信原则;其行为使消费者对H公司产品产生误解,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取真实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正确。 ③:“搭便车”通常指混淆行为(如仿冒商标),而T公司直接贬损对手,属于商业诋毁,而非“搭便车”,③错误。 ④:违约责任需以合同关系为前提,本案中T公司因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3.(24-25高二下·江苏马坝高级中学·期中)“先用后付”,即网络购物时无需付款(免去了人脸、指纹识别或密码支付环节)就可下单,商品确认收货后再付款。这种方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促进了交易便利化。但也有消费者反映,存在“莫名开通”“被自动勾选”“开通易关闭难”,家里的小孩容易“误点”操作等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确认收货后再付款,“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 ②“莫名开通”该支付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③平台应完善“先用后付”服务协议,重要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④小孩“误点”操作没有关系,只要未满18周岁,其民事行为都是可撤销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要求消费者在确认收货后的约定期限内支付款项,而商家则延迟收款,并基于信任和约定在消费者支付后完成交易,①正确。 ②:“莫名开通”该支付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并不直接侵犯隐私权,②错误。 ③:在“先用后付”这一新型支付方式中,消费者享有一定的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平台应完善“先用后付”服务协议,并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重要条款,从而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③正确。 ④:未满18周岁误点“先用后付”并不一定能撤销,需要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消费行为的性质、金额等因素综合判断,④错误。 故本题选B。 4.(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对下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不是知情权,①排除。 ③: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设置最低消费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③正确。 ②④:饭店禁止客人自带酒水,不是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而是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是不合法的。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②错误,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五校·期中)去餐馆吃饭时,在指定平台签到、打卡、发好评,就可以获赠一份小菜或甜品;网购或点外卖时,包装里常夹着“好评返现”卡片,按照指引给好评就能拿到几元红包,在返现驱动下的好评往往失真。商家“好评返现”(   ) A.属于正当竞争,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B.旨在让利促销,是正当的产品推广手段 C.属于商业贿赂,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 D.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害其他消费者知情权 【答案】D 【详解】AB:商家的“好评返现”,其实质是虚假宣传,而不是让利促销,是不正当竞争,AB不选。 C:商家“好评返现”是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不是属于混淆行为,不是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C不选。 D:许多商家搞“好评返现”,就是给消费者以“好处”,获得消费者的“好评”,这种好评不一定真实、合法,这属于不正当的竞争,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害其他消费者知情权,涉嫌虚假宣传,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6.(24-25高二下·江苏泰州兴化·期中)T公司与H公司同为生产销售家电产品的知名企业,T公司为宣传推广自身产品,在发布的视频中对H公司产品进行评论时,采用对比、贬损等方式,作出引人误解的描述,超出了正常评论介绍的合理限度。H公司将T公司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T公司对H公司产品对比、贬损的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荣誉权 B.T公司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C.T公司的行为系容易引发误认的“搭便车”行为 D.T公司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等违约责任 【答案】B 【详解】A:T公司在宣传视频中采用对比、贬损的方式,对H公司产品作出引人误解的描述,这种行为会降低H公司在公众心目中的声誉,侵犯了H公司的名誉权,而不是荣誉权,A错误。 B:T公司采用误导性描述,违背了民法中的诚信原则;其行为使消费者对H公司产品产生误解,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取真实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B正确。 C:“搭便车”通常指混淆行为(如仿冒商标),而T公司直接贬损对手,属于商业诋毁,而非“搭便车”,C错误。 D:违约责任需以合同关系为前提,本案中T公司因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D错误。 故本题选B。 7.(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截至2024年底,我国累计实施汽车召回3075次,涉及车辆1.14亿辆。2025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最新召回信息,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产品召回制度(   ) ①有助于广大生产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②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充分说明在民事法律关系上,消费者的权利就是生产者的义务 ④是指经营者发现其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相关生产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这是守法诚信的表现,而不是生产经营者扩大市场,产品召回制度与广大生产经营者扩大市场无直接关联,①排除。 ②:针对产品缺陷汽车产品,实行产品召回制度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②正确。 ③:产品召回制度能够更好维护消费者权利,这是生产者的义务,说明在民事法律关系上,消费者的权利就是生产者的义务,③正确。 ④:产品召回制度指产品生产商、进口商、经销商在得知其生产、进口、经销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缺陷时,依法向政府部门报告,并告知消费者,从市场消费者手中无偿收回有问题的产品,实施予以修理、更换、赔偿等积极有效的措施,从而消除缺陷产品的危害风险,提高企业信誉的挽救措施,④排除。 故本题选C。 8.(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某县农业农村局抽查发现某种子商场销售与审定品种不符的种子,认定其经营假种子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所售假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8万余元。商场不服处罚认定,以零售商无检验义务、自身无过错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此案属于行政诉讼,行政机关需要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B.商场应依法诚信经营,履行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C.未经仲裁,商场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商场应向县农业农村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 【详解】A:在行政诉讼中,一般由行政机关承担主要举证责任,但不是全部举证责任,原告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举证责任,比如证明自己符合起诉条件等,A排除。 B:商场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应依法诚信经营,这是其基本义务,同时履行义务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题干中商场销售假种子的行为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B正确。 C:行政诉讼并不以经过仲裁为前置条件,商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排除。 D:行政诉讼一审由基层法院管辖,县农业农村局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无管辖权,D排除。 故本题选B。 9.(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期中)陈某是A公司的员工,因未满6个月的幼儿住院申请育儿假未获批准。之后,根据公司要求变更请假类型为事假,并提供了幼儿的住院材料。该公司仍然没有批准事假,并以陈某无故旷工三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陈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这一案件表明(   ) ①公司应该合理地行使用工管理权,积极支付赔偿金 ②陈某申请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用人单位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④请假是法律事实,可提交书面材料至法院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陈某因未满6个月的幼儿住院申请育儿假未获批准,又根据公司要求变更请假类型为事假,并提供了幼儿的住院材料,但公司不仅不批准事假,并以陈某无故旷工三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这一案件表明用人单位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地行使用工管理权,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根据陈某的劳动仲裁申请,积极支付赔偿金,①③符合题意。 ②:陈某申请的仲裁裁决要看其追索的赔偿金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②错误。 ④: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以内提起诉讼,而不是提起上诉,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24-25高二下·江苏扬州中学·期中)某跨国甲公司在我国投资有多个电气生产企业,该公司系列注册商标在电气行业和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24年,某乙电梯公司使用与甲公司的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登记企业名称及生产电梯。甲公司发现后遂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乙电梯公司的行为(   ) ①违反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②是混淆行为,但不存在主观恶意 ③通过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④构成商标侵权,也属于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乙电梯公司明知涉案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仍使用与甲公司的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登记企业名称及生产电梯,违反了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①符合题意。 ②:乙电梯公司明知涉案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仍使用与甲公司的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登记企业名称及生产电梯,存在主观恶意,②说法错误。 ③:乙电梯公司并没有虚假宣传,③排除。 ④:本案中乙电梯公司的行为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认,属于“搭便车”的典型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1.(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七校联盟·期中)罗某洲、马某华招募工人,合作组装假冒A品牌注册商标的蓝牙耳机并对外销售牟取较大利益。组装生产的蓝牙耳机成品没有商标标识,但手机与其配对时会出现A品牌蓝牙耳机才有的电子弹窗。罗某洲、马某华的行为(    ) A.属于典型“搭便车”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B.会造成消费者对产品来源的混淆和误认,产生误导作用 C.存在假冒被侵权品牌的主观过失,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D.假冒公司注册商标以增加其影响力,属于商业诋毁行为 【答案】B 【详解】A:该行为属于实施了混淆行为,但并未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A不合题意。 B:罗某洲、马某华组装生产的蓝牙耳机成品没有商标标识,但手机与其配对时会出现A品牌蓝牙耳机才有的电子弹窗,该行为会造成消费者对产品来源的混淆和误认,产生误导作用,B符合题意。 C: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案例中组装生产的蓝牙耳机成品上没有商标标识,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C不合题意。 D:罗某洲、马某华的行为假冒公司注册商标以增加其影响力,但并未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不属于商业诋毁行为,D不合题意。 顾本题选B。 12.(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七校联盟·期中)王某入职某快递公司时签订《自愿放弃工伤保险协议》,约定每月增加800元工资。后王某派件途中遭遇车祸致残,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引发赔偿纠纷。对此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免除法定义务的条款无效 B.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C.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D.公司侵犯了王某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答案】A 【详解】A: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免除法定义务的条款无效,A正确。 B:虽然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但该协议中关于放弃社保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B错误。 C: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C错误。 D: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组成部分,公司侵犯了王某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D错误。 故本题选A。 13.(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七校联盟·期中)小李应聘某企业销售经理一职,试用期满后,该企业对小李进行背景调查,发现小李存在学历造假的情况,于是该企业单方面决定与小李解除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背景调查未获得小李授权,则该企业侵犯小李的个人信息 ②小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③该企业与小李的劳动关系在小李试用期满后建立 ④小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这一权利并不等同于可以随意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的实施需要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即用人单位应首先获得劳动者的同意。该企业对小李进行背景调查,如果没有小李的授权,则涉嫌侵犯小李的个人信息,①正确。 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案例中,小李伪造学历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②正确。 ③:小李应聘该企业销售经理一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③错误。 ④:在我国,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纠纷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不属于特定情形,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4.(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五校联盟·期中)小李和小杨准备开一家合伙企业,从事干货炒制和销售,他们深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创业者只有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避免触碰法律红线,才能让企业长久发展下去。于是对企业创办及经营的相关知识进行咨询。以下他们了解的信息合理的是(   ) A.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办理营业执照后,企业法人依法可以登记变更 C.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公示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 D.合伙企业需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B 【详解】A: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不是有限责任,A不选。 B:办理营业执照后,企业法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登记变更,B正确。 C: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公示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而不能自主选择是否公示,C不选。 D: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D不选。 故本题选B。 15.(24-25高二下·江苏连云港连云港高级中学·期中)近年来,依托社交平台衍生的购物小程序快速普及。与此同时,部分运营者以用户授权为名违规收集通讯录、定位等非必要个人信息的现象也随之出现;还有一些经营者利用小程序注册简易等技术特性,在发生消费纠纷后可快速下架原程序,甚至通过改换主体身份重新注册运营,形成"违规-封禁-再入市"的恶性循环。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消费者通过小程序购物,向商家发出要约就意味着合同成立 B.消费者增强法治意识,单方申请商事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C.经营者应该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减少线上交易频次 D.主管部门强化对网络购物领域的监管,明确经营者主体责任 【答案】D 【详解】A: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消费者向商家发出要约就不意味着合同成立,A错误。 B:消费者不可单方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B错误。 C:经营者应保障消费者安全权,但“减少线上交易频次”并非合理解决措施,且与促进数字经济政策不符,C错误。 D:小程序购物新颖便利,但存在新问题,主管部门应强化对网络购物领域的监管,明确经营者主体责任,能有效遏制违规收集信息、逃避责任等问题,符合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和法治要求,D正确。 故本题选D。 16.(24-25高二下·江苏高邮·期中)2024年11月1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迈出创业第一步,下列建议可行的是(   ) A.可创办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B.可以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C.营业执照领取后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变更经营范围 D.除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其他应依法公示相关的信息 【答案】A 【详解】A: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市场主体。创业者可创办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A符合题意。 B: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这并非创业第一步,B不符合题意。 C:营业执照领取后,不可随意变更经营范围,如需变更,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C说法错误。 D: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依法公示相关的信息,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二、简答题 1.(24-25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新浦中学、开发区中学等七校·期中)创业之路,法律相伴。 青春有为投身创业 小张考入大学后不久就被诊断出患上了严重疾病。大学四年,小张与病魔顽强斗争的同时选修了计算机专业课程。大学毕业时,小张凭借地方政府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的10万元启动资金,成立一家小型网页设计工作室,迈出创业第一步。 (1)创业者需要具备法律常识,了解企业创办的法定程序。运用“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相关知识,说明创办企业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转型升级渐入佳境 一年后,小张注册成立了一家家居用品公司,在电商平台主营窗帘轨道产品,在其店铺首页可清晰查看其资质证照。经过多年发展,同品类的网店增多,小张着手从技术创新、营销模式和服务质量突围。近十几年来,小张的公司累计取得51项国家专利;升级优化了售后补偿制度……凭借优质的产品与客户体验,小张公司成为所在电商平台窗帘配件销售的知名品牌。 步入正轨不忘反哺 小张始终坚持每年安排员工体检,设立奖金激励优秀员工;向大学母校基金会捐款20万元,帮扶患病的学生……小张被授予“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小张的企业经营之道。 【答案】(1)第一,需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 第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准备相应文件; 第三,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2)小张遵守公司法和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办理企业登记,并在首页显著位置进行了资质证照公示;具有较强的法律权益意识,及时申请专利,维护自身利益、激励企业持续开展科技创新;依法、诚信经营,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扩大市场占有率;重视员工身体健康,注重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打造和谐的企业文化;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赢得社会美誉。 【分析】背景材料:创业之路,法律相伴 考点考查:自主创业和诚信经营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本题考查创办企业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考生结合教材知识直接回答即可,详解略。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析题,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知识,此类题可按照“判断表态”--“阐述道理”--“明确做法”的解题思路来作答,也可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解题思路来作答。具体可结合材料评析小张的企业经营之道。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张注册成立了一家家居用品公司,在电商平台主营窗帘轨道产品,在其店铺首页可清晰查看其资质证照。→可联系小张遵守公司法和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办理企业登记,并在首页显著位置进行了资质证照公示; 关键词②:小张的公司累计取得51项国家专利→可联系具有较强的法律权益意识,及时申请专利,维护自身利益、激励企业持续开展科技创新; 关键词③:升级优化了售后补偿制度·····凭借优质的产品与客户体验,小张公司成为所在电商平台窗帘配件销售的知名品牌。→可联系依法、诚信经营,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扩大市场占有率; 关键词④:小张始终坚持每年安排员工体检,设立奖金激励优秀员工;→可联系重视员工身体健康,注重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打造和谐的企业文化; 关键词⑤:向大学母校基金会捐款20万元,帮扶患病的学生·······小张被授予“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可联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赢得社会美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七校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南京同仁堂药业公司前身系北平同仁堂京都乐家老铺南京分号,1926年在南京开业,2006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注册的“乐家老铺及图”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南京同仁堂药业公司曾与南京御品至尊保健食品公司合作,许可后者使用其商标以及将原字号变更为南京同仁堂乐家老铺保健品公司。 保健品公司曾在电视节目中宣称其销售的“龙玛显脉片”产品系与“南京同仁堂”联合研制。相关部门认定其以隐蔽性植入广告和患者作形象证明等形式,变相为药品、保健食品等作广告,并夸大夸张宣传,严重误导广大消费者,甚至耽误患者及时就医,对公众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遂责令相关广播电视机构停止播出广告。 药业公司为此终止与保健品公司合作,要求保健品公司停止使用其字号、商标并变更企业名称,但保健品公司仍在其网页、产品包装、宣传册、展会上突出使用“南京同仁堂”。或“南京同仁堂乐家老铺”文字。药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健品公司停止突出使用商标和老字号、变更企业名称、消除影响、赔偿损失300万元等。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药业公司的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支持药业公司诉求的理由。 【答案】(1)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构成侵权。双方合作关系终止后,保健品公司仍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药业公司注册商标“乐家老铺及图”相近似的商标,侵犯了药业公司的商标权。 ②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或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保健公司使用“南京同仁堂”与“南京同仁堂乐家老铺”字号经营,有意攀附中华老字号与驰名商标声誉,并夸大夸张宣传,严重损害药业公司利益,误导消费者,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南京同仁堂”“乐家老铺”的商业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 (2)有利于维护中华老字号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推动老字号中药行业持续良性发展;弘扬了公正、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分析】背景素材:南京同仁堂维护商标权案 考点考查: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说明原因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的有关知识,说明法院支持药业公司诉求的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药业公司为此终止与保健品公司合作,要求保健品公司停止使用其字号、商标并变更企业名称,但保健品公司仍在其网页、产品包装、宣传册、展会上突出使用“南京同仁堂”。或“南京同仁堂乐家老铺”文字→可联系商标权的法律规定,不正当竞争。 关键词②:药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健品公司停止突出使用商标和老字号、变更企业名称、消除影响、赔偿损失300万元等。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药业公司的诉求→可联系有利于维护中华老字号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树恩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扫码、关注商家公众号、同意有关信息、点餐……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餐饮店推出扫码点餐服务。 某餐饮管理公司在其管理的餐厅内取消了人工点餐服务和纸质菜单,并通过店堂告示告知消费者只提供扫码点餐服务。在未告知消费者收集手机号码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必须授权手机号码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扫码点餐。经核实,收集手机号码并非完成扫码点餐功能的必要环节。另外,当事人将收集到的5893条消费者个人信息(微信、手机号、通讯录、地理位置),在其使用的餐饮管理软件相应模块中供查阅、下载和使用。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消费者到餐厅就餐,意味着双方成立了餐饮服务合同。请结合材料,说明该餐饮公司“扫码点餐”服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答案】1、该餐饮公司“扫码点餐”服务中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消费者必须授权手机号码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扫码点餐,并将收集的个人信息在其使用的餐饮管理软件相应模块中供查阅、下载和使用。 2、该餐饮公司在未告知消费者收集手机号码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必须授权手机号码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扫码点餐,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3、某餐饮管理公司取消了人工点餐服务和纸质菜单,并通过店堂告示告知消费者只提供扫码点餐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分析】背景素材:越来越多的餐饮店推出扫码点餐服务 考点考查: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能力考查: 描述与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律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 本题以越来越多的餐饮店推出扫码点餐服务为话题设置相关情境,从法律与生活角度设置问题,考查学生对保护消费者的权利的把握。 第二步:审材料。 有效信息①:消费者必须授权手机号码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扫码点餐,并将收集的个人信息在其使用的餐饮管理软件相应模块中供查阅、下载和使用→可联系消费者的隐私权; 有效信息②:该餐饮公司在未告知消费者收集手机号码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必须授权手机号码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扫码点餐→联系消费者的知情权; 有效信息③:某餐饮管理公司取消了人工点餐服务和纸质菜单,并通过店堂告示告知消费者只提供扫码点餐服务→联系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分析材料。 得分点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分析材料。 得分点③: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分析材料。。 【点睛】当前,高中政治教学在提升学生法治意识素养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教学过程应采用形式丰富多彩、切合实际、持续改进的 教学方法与措施,从法治认知、法治情感、法治价值观、法治行为四个维度,与教材对话、与生活对话、与活 动对话、与议题对话,激发学生学习的求知欲和创造性,传播学科知识,解决法治问题,从而形成正确的法治思维与法治认同,提高 法治意识素养。 4.(24-25高二下·江苏盐城五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抖音是国内最火的短视频APP。 广州市抖音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在其经营场所装潢及海报上突出使用“抖音电商”及“抖音图形”的商标标识字样、在其宣传单上标注“官方申请商业版账号,由北京科音总部1—2工作日内发放”字样。该公司通过上述经营手段与19名客户签订了《抖音电商服务合同》并提供相应服务。抖音官方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广州市抖音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该公司未经抖音官方批准,擅自使用抖音企业名号和标识,侵犯了其商标权。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虚假宣传和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上述判决维护了商业道德和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了互联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网络生态健康发展。 【分析】背景素材:商标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不正当竞争、商标权、市场竞争讲公平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原因类试题,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多角度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抖音是国内最火的短视频APP。广州市抖音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在其经营场所装潢及海报上突出使用“抖音电商”及“抖音图形”的商标标识字样……→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分析该公司未经抖音官方批准,擅自使用抖音企业名号和标识,侵犯了其商标权。 关键词②:该公司通过上述经营手段与19名客户签订了《抖音电商服务合同》并提供相应服务。抖音官方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联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分析该公司实施了虚假宣传和混淆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关键词③:法院依法判决广州市抖音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可从商业道德、市场竞争秩序,、互联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角度分析打击侵犯商标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5.(24-25高二下·江苏南京秦淮中学,玄武高中,溧水二高等五校·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5年315晚会曝光了“保水虾仁” 事件。部分水产品加工企业为增加虾仁重量和改善产品卖相,超量添加保水剂(复合磷酸盐)。国家标准规定冷冻虾仁中磷酸盐的最大添加量为每1000克5克,但涉事企业添加量高达千分之三十,保水率超过20%。企业还通过包冰增重,使一斤虾仁解冻后仅剩三两,严重欺骗消费者。并且这些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并未标注保水剂的使用信息,仅标明 “虾仁和水”,涉嫌隐瞒真实成分。3月16日,江苏连云港、广东湛江市等地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成立调查组,对相关虾仁产品进行查封并抽样送检,同时责令涉事企业暂停止销售涉事产品,对已售产品启动召回程序。某校高二(1)班同学围绕以上案例,展开了探究活动,同学们通过学习《法律与生活》知识、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企业和产品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了以下分析: 序号 具体分析 ① 小刚认为,涉事企业违背了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② 小华分析,虾仁包冰增重,属于混淆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③ 小红分析,涉事企业以远高于国家标准的剂量,超量添加保水剂,且在产品包装上未标注保水剂的使用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 ④ 小罗认为,涉事企业通过包冰增重,严重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上述哪两项分析是正确的(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序号)。谈谈如何才能解决社会公众担忧的食品安全问题。 【答案】(1)正确的分析有:①③ (2)国家、政府:坚持依法治国,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守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诚信经营,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 消费者:学法懂法用法,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善于依法维权,在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学会收集、固定证据,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2025年315晚会 考点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混淆行为(“搭便车”)行为、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判断和措施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上述哪两项分析是正确的(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序号)。谈谈如何才能解决社会公众担忧的食品安全问题,从措施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材料具体分析→可联系不正当竞争、消费者的权利分析说明虾仁包冰增重不是混淆行为,是虚假宣传;涉事企业通过包冰增重,严重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④错误,①③正确。 关键词②:3月16日,江苏连云港、广东湛江市等地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成立调查组,对相关虾仁产品进行查封并抽样送检,同时责令涉事企业暂停止销售涉事产品,对已售产品启动召回程序→可联系诚信经营分析说明国家应当从法律法规、食品标准、监管、执法等层面加强对食品生产的安全保障。 关键词③:并且这些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并未标注保水剂的使用信息,仅标明 “虾仁和水”,涉嫌隐瞒真实成分→可联系诚信经营分析企业应当正当竞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④:某校高二(1)班同学围绕以上案例,展开了探究活动,同学们通过学习《法律与生活》知识、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企业和产品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联系消费者的维权分析说明消费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合法维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6.(24-25高二下·江苏徐州第三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郝某常请朋友去家门口的A餐馆吃饭,除了方便、口味不错,还因为老板爽快,每次买单遇到总价不是整数时,都主动抹了零头,但最近的一次很不愉快。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于是顺口问了一句:“咋还多收了我的钱呢?”新来的收银员不认识郝某,斜眼问他:“你差那一块钱吗?”郝某感觉被冒犯,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 【答案】 不能。因为抹零是商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多收是对消费者义务的加重,除非郝某同意,否则无权多收。 商家也不能以过去少收作为现在多收的理由,因为是不同的合同关系。 如果郝某坚持维权,建议其首先注意保留结算小票及付款凭证,然后可以选择向行政机关投诉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背景素材:餐馆“反向抹零”案例 考点考查:消费者权利、诚信经营、合同关系、依法维权的途径、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消费者权利、诚信经营、消费者维权途径、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等有关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并为郝某提出维权建议。本题有两小问,要注意分别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可联系消费者的权利,诚信经营的知识,分析抹零是商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无权多收; 关键词②: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可联系合同关系的知识,分析老板将过去的合同履行与本次合同履行混为一谈,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③: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可联系证据、消费者维权途径的知识,说明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消费者应注意保留结算小票及付款凭证,然后可以选择投诉、调解、诉讼的方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试卷第1页,共3页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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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3 就业与创业 (期中真题汇编,江苏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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