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力界限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法
律
与
生
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全书知识脉络
2
单元框架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民事权利
与
义务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人身权利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
物权
知识产权
合同订立
违约责任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含义
订合同:要约承诺
有效性: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本课框架
订立合同
学问大
合同:含义、实质、种类、订立原则、意义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过程:要约和承诺
有效合同的要求
无效合同的情形
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区分)
违约免责:
违约责任: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订立合同
含义
原则:全面履行、诚信、协作履行
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履行
含义、实质、构成要件、违约责任
约定免责、法定免责
效力
注意区分:
要约与要约邀请
高考考点
年份省份 试题类型 考查考点
2025北京、黑吉辽蒙、陕晋青宁 选择题 合同及订立
2025黑吉辽蒙、云南、湖南 选择题 违约责任及违约免责
2025山东、湖北、云南 非选择题 合同订立、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4湖南 选择题 合同效力
2024江西 江苏 北京 山东 湖北 河北 辽宁 选择题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4山东 非选择题 有效合同构成要件
2024广西、福建 非选择题 合同订立与违约责任
2023浙江6月 非选择题 合同订立与违约责任
2023江苏 非选择题 有效合同构成要件
2023河北、天津、海南 选择题 合同订立、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3辽宁 选择题 合同形式
2023新课标、浙江6月 非选择题 合同履行
2023广东 非选择题 合同订立、履行与违约责任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修三 法律和生活
第3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房产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超市购物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中介合同
课本案例探究:生活中的合同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知识点1:生活离不开合同
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注意:合同实质是债权关系。“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
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种类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原则 自愿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平等协商原则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和守法原则
意义 ①交易者: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可以满足交易者的特定需求。
②社会财富: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1. 合同的基本知识
名词解释: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注意:意思表示≠意思
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以书面、口头甚至行为表示出来
意
思
表
示
外部表示
明示(口头、书面)
内心意图
默示(行为、沉默)
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1. 一般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虚假意思、违法、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造成人身损害/故意重大过失致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第506条)
2. 不合理免除/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如“禁止自带酒水”)
3.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如“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常考知识:格式条款
含义 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票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作用与不足 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法律
规定 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注意: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知识点2:要约承诺订合同
2. 合同的订立过程(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要约 含义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订立的前提)
主体 发出要约的一方→要约人;接受接受要约的一方→受要约人
例如:我们去超市购物,超市对商品标明出售价格,就是对顾客发出要约。
要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如数量/质量/单价等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④要约需到达受要约人
约束 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交易秩序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阶段:要约
重点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比较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举例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 内容具体明确,明确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不具有法律效力
1.(2025·陕晋青宁卷·高考真题)小杨通过微信预订酒店房间,聊天记录如图所示。后因酒店未预留房间,小杨无法办理入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要约
②小杨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口头合同
③小杨无权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
④小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小杨发送“我先支付定金100元”的消息,表示其愿意以支付定金的方式预订合同,内容具体明确(预订房间并支付定金),符合《民法典》第472条关于要约的定义,①正确。
③:酒店的回复:收到订金100,使用了“订金”而非“定金”,这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88条,视为新要约,小杨的回复:好,对酒店的新要约作出承诺,表明双方最终就“订金”性质达成合意。此时,支付款项的性质被确定为“订金”,而非“定金”,因此酒店未预留房间构成违约,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订金仅需原额返还(即退还100元),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③正确。
②:微信聊天属于书面合同,而非口头合同,②排除。
④:违约金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问题中未提及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因此小杨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④排除。
B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知识点2:要约承诺订合同
2. 合同的订立过程(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承诺 含义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件 ①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②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生效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新的要约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内容变更+超时)
第二阶段:承诺
P25页: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归纳:订立合同的阶段: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反复协商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
讨价还价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合同订立≠合同有效
承诺生效时,意味着合同成立,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2.(2026·广东汕头·一模)张先生在某健身App浏览时,看到“30天减脂训练营”宣传页标注“专业教练1对1指导、包瘦8斤,未达标全额退款”,点击进入购买页面,按页面标注价格支付2980元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合同,但未关注到合同中无醒目提示的“因个人体质差异未达标不予退款”的条款。训练结束后张先生仅减重3斤,要求退款遭拒,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健身App的宣传页内容具体明确,构成要约
②张先生按页面标注价格支付费用,构成承诺
③健身App未采取合理方式提示,该条款对张先生不产生效力
④健身效果因人而异,健身App已提供约定训练,故无需退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详解】①:一般商业广告性质的宣传属于要约邀请(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邀请),本题中宣传页仅标注服务内容、效果承诺,交易价格等核心交易条件标注在后续购买页面,宣传页内容不满足要约“内容具体确定”的要求,不构成要约,错误。
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健身App在购买页面明确了完整交易条件(价格、服务内容等,构成有效要约),张先生按页面标注支付费用,属于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构成承诺,正确。
③: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免除自身责任、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未履行提示义务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对己方不发生效力。本题中“因个人体质差异不予退款”的免责条款无醒目提示,因此该条款不对张先生产生效力,正确。
④:双方合同约定了“未达标全额退款”,涉案免责条款不对张先生生效,健身App未达到约定减脂效果,应当按约定退款,错误。
C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知识点2:要约承诺订合同
3. 合同的效力:有效与无效(合同订立≠合同生效)
(1)有效合同(自始有效)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②合同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胁迫欺诈)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③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合同
④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工伤概不负责)
⑤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知识点2:要约承诺订合同
3. 合同的效力:有效与无效(合同订立≠合同生效)
(3)效力待定(效力不确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缺相应的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
例:15岁的小明去手机店买了一部2万元的手机
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万元已经超过了他自己对立决定的范围,如果父母追认同意则合同有效,父母不追人不同意则合同无效
(4)可撤销合同(撤销前有效,撤销后无效)
①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损害当事人)
②乘人之危导致的显示公平的合同
注意:有效与否取决于受损害方是否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部分无效合同:有些合同的部分条款虽然违反法律法规,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余部分仍可正常履行(例:违约金太高,超过法律允许的范围)
3.(2024·湖南·高考真题)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详解】②: 黄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故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②正确。
④:黄某购买房屋是为了满足自住需求且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故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④正确。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
③:根据材料可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
C
4.(2026·浙江·二模)张某在医院急需手术费三十万元,李某趁机以五十万元价格购买张某市值一百二十万元的房产,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完成过户。后张某康复,认为合同显失公平要求撤销。李某辩称双方自愿签订且已完成过户,合同应为有效。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题中的合同因乘人之危且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合同
②因双方自愿签订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③张某必须在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方为有效
④该合同相关条款违背了公序良俗,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李某利用张某急需手术费的状态,以不合理低价购得高值房产,乘人之危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合同,正确。
②:在危困状态下意思表示虽形式真实,但实质并非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仅以自愿签字过户认定合同当然有效,排除。
③:法律赋予受损害方撤销权,但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权利消灭,正确。
④:本案合同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排除。
B
拓展深化: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主体不合格效力待定合同:
主要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或者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②无权代理人订立效力待定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被代理人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否则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③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知识点3:立字有据更可靠
4. 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比较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内容清晰:利于督促履行和追究责任;
②有据可查: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订立书面合同较口头合同(程序)稍复杂
适用范围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②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如网购)
③不能笼统地认为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更好,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⑤(效力待定合同)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合同知识的补充:
5.(2023·辽宁·高考真题)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①错误。
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
③: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正确。
④:材料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说明张爷爷与合作社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④正确。
D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修三 法律和生活
第3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知识点1: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1.合同履行的含义与原则
含义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原则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④绿色原则 应当始终注意保护环境,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知识点1: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2.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必备条款:(当事人、标的物(客体)、数量)
注意: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3.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可以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
不能变更: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知识点2: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4.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内涵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构成
要件 ①有违约行为;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无免责事由
实质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承担
方式 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违约金罚则 两者选其一使用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 返还定金+赔付违约金
②定金罚则 A.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B.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够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注意: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违约方具备继续履行的能力)
采取
补救措施 一般针对质量问题,守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赔偿损失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P30【相关链接】【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损失)才赔偿】
支付
违约金 违约金是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可请求予以增加;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高于造成损失的30%),可请求适当减少。
适用
定金罚则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 定金需要预先给付)
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违约金 定金(20%) 赔偿金 订金 押金 保证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 实际造成的损失 预订所付的钱,单方行为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或第三方
条件 有违约
事实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不属于定金 违约造成实际损失
功能 惩罚性 约定责任 补偿性 不具有担保功能,相当于预付款 质押
担保 保证合
同履行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定金罚则) 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任意一方违约,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知识拓展:违约金、定金、赔偿金、订金、押金、保证金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知识点2: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5.免责事由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约定免责)或不可抗力(法定免责)时,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注意: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可以≠应当
(2)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
可
抗
力 含义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范围 自然事件(天灾:地震、洪水)、社会事件(人祸:战争)
效力 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
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当事人义务 及时通知对方、及时提供有效证明、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6.(2023·海南·高考真题)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详解】①: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材料中电脑商城与小李没有相关约定,故电脑商城无需向小李支付违约金,①不符合题意。
②:材料中随着小李预付订金行为发生,小李与电脑商城之间形成合同关系,但因厂家产能不足原因电脑商城暂不能履行合同,因此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②符合题意。
③: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小李交付的订金因没有与电脑城进行约定,不属于定金,③符合题意。
④:厂家产能不足不属于不可抗力,④表述错误。
C
7.(2026·湖北·二模)甲婚庆公司与乙新人约定:10月1日为乙提供婚礼现场布置服务,报酬2万元,违约金3000元,乙支付定金4000元,10月1日当天,甲公司车辆因城市早高峰严重拥堵未能按时到场,导致婚礼布置延误,乙遭受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城市早高峰属于不可抗力,甲公司可以免除全部责任
③乙可以同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以弥补损失
④乙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因布置延误造成的合理损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甲公司因交通拥堵未能按时到场履约,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正确。
②:城市常规早高峰属于可预见、可规避的商业风险,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甲公司不能免责。错误。
③:民法典明确规定,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二者只能择一适用。错误。
④: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违约导致的合理损失。正确。
B
【判断】以下情形,如果违约能免责吗?
1.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暴雨、引发山洪,导致延误送货。
法定免责
2.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无效约定免责
3.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免责≠免除义务
4.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可预见,不能免责
5.因下雪导致路面结冰车辆容易打滑,导致一批货物无法按时送达到A基地
可预见,不能免责
归纳:关于“合同履行”试题的答题方法
1.合同是否成立? 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要约承诺订合同
2.合同是否有效? 订立有效合同的条件
3.合同是否违约? 合同的原则、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4.是否有免责情形? 是否符合法定免责或约定免责
〖2025年湖北高考题〗材料二 甲和乙是羽毛球球友。某周六打球后,甲乙约定:甲以700元价格购买乙的一支闲置球拍,下周六交付。甲当场支付了100元定金。两天后,乙使用该闲置球拍打球时被丙不小心损坏。到了约定时间,乙无法交付球拍,影响了甲的训练安排。甲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而乙认为球拍系丙损坏,属于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别判断甲对乙、丙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①甲对乙的诉讼请求合理。
甲乙双方达成约定,该合同合法有效,甲支付100元定金,而乙是违约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且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丙的行为导致球拍无法交付,不属于不可抗力。
②甲对丙的诉求不合理。
丙由于自身过错,导致乙的球拍坏掉,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但甲与丙无直接合同关系,且甲对球拍无所有权,故甲不能直接要求丙赔偿自身损失(如训练安排受影响)。甲只能通过乙向丙追偿,或乙赔偿甲后向丙追偿。
8.(2025·四川·高考真题)任某因急于寻找丢失的手机,公开承诺“谁捡到手机并归还,将给予酬金950元”。叶某捡到了该手机,归还时要求任某信守承诺支付950元酬金。任某却以拾金不昧为由拒付酬金,双方因此产生争执。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任某应当支付酬金 ②叶某无权要求酬金
③任某可与叶某商定具体酬金 ④叶某因任某未先付酬金可质押手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任某的公开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叶某捡到手机,任某应该按约履行,支付酬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商定具体酬金,①③入选。
②:叶某作为悬赏广告的履行者,依法享有请求支付酬金的权利。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但不影响悬赏广告的法律约束力,②不选。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返还权利人;若拾得人侵占遗失物(如扣留),不仅无权要求酬金,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叶某作为拾得人,无权扣留(质押)手机。叶某应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④不选。
A
9.(2025·天津·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两名大学生毕业后创业成立传媒公司,得知甲公司以每月8000元租金出租房屋,看房后决定承租,于当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了租期、租金等内容。传媒公司依约交付了首期租金,后因资金周转困难,第二期租金逾期一个月交付。在获得房屋交付后,传媒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书面装修合同,依约支付了全部装修款,但乙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装修,影响传媒公司开业。传媒公司与乙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运用合同的知识,评析材料中传媒公司的做法。
【答案】①传媒公司与甲公司、乙公司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预防和解决纠纷提供证据。
②传媒公司按约支付首期租金和全部装修款,依约履行了合同。但逾期交付租金,构成违约,违反诚信原则。
③传媒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10.(2025·云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物流公司与客户签订铁水联运“一单制”运输合同,将矿石运至目的地。物流公司委托A公司负责铁运,B公司负责水运。A公司将货物运至港口交付水运时,B公司未及时安排接货。A公司当即采取措施:
一方面,多次联系B公司接货;
另一方面,为保障货物安全,租用港口场地存储货物并垫付费用。B公司接货后,将货物运到目的地时逾期,造成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合同的相关知识,指出其中的违约方和守约方,并评析他们的行为。
①违约方是物流公司和B公司。
②守约方是A公司。
③合同双方需按照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守约方是A公司,物流公司与客户签订铁水联运,一单制运输合同,对全程运输承担业务,货物逾期到达构成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未按时接受货物导致货物逾期到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A公司不仅及时联系B公司,而且妥善储存货物,垫付租金,其行为有助于建设诚信社会,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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