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四课 课时2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教师用书word)-【步步高】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大一轮复习讲义(浙江专用)

2026-03-25
| 15页
| 45人阅读
| 2人下载
教辅
山东金榜苑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进店逛逛

内容正文:

课时2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考向导引 课标要求 质量描述 水平等级 4.3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4.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1.明确基本诉讼权利,树立权利意识。 水平3 2.了解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程序、意义,认同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水平1 3.理解诉讼的程序和程序正当的意义,体会司法公正。 水平3 4.理解证据的作用,了解证据的种类,认识到依法收集和保存证据的重要性,树立证据意识。 水平2 5.比较判断三大诉讼的举证原则,提高举证能力。 水平3 关键词:诉讼权利 法律援助 诉讼程序 证据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提醒 (1)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2)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提醒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2.法律援助 目的 一些公民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为此,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 范围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④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程序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要求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提醒 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原告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被称为上诉。 纠正:×。原告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被称为起诉。 2.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 纠正:×。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如果不服判决可以随时提出上诉,维护自身权利。 纠正:×。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4.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纠正:×。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考向一 诉讼权利 1.(2023·嘉兴阶段练习)吴某与刘某是邻居,刘某家卫生间多次出现漏水现象,导致吴某家顶棚被水浸泡,为此吴某多次找到刘某协商解决,但一直未果。2023年7月,刘某家卫生间再次漏水,因房屋受损赔偿等事宜,吴某将刘某诉至人民法院。据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刘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活动 ②刘某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③吴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④吴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其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材料为民事诉讼,①不符合题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③说法错误。 考向二 法律援助 2.(2023·丽水阶段练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于2022年施行。该法明确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形式有: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关于法律援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帮助 ②能为每个公民提供帮助 ③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④刑事诉讼不可申请法律援助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法律援助的对象并不是所有公民,②错误。刑事诉讼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④错误。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与应诉 (1)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2)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归纳提升 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 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专利纠纷案件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 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一审行政案件 (3)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 (4)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2.审理与判决 (1)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2)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提醒 刑事公诉案件大致要经过侦查、提起公诉、审判三个阶段,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归纳提升 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 (1)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准备是开庭审理的最初阶段。 (2)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重心。 (3)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4)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5)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3.二审和再审程序 (1)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2)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提醒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也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归纳提升 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一审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二审 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就是终审 再审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终审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1.只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就必然导致诉讼成立。 纠正:×。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 2.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的最后环节。 纠正:×。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3.人民法院二审结束后,当事人可以继续上诉。 纠正:×。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在规定时间内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4.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 纠正:×。如果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还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考向一 起诉与应诉 1.(2022·浙江6月选考)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③错误。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因此,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正确。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A。 考向二 审理与判决 2.(2023·宁波阶段练习)北京A公司投资总监李某因泄露未公开信息行为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被北京证监局处以20万元罚款。李某不服,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原有行政处罚。本案中(  ) ①北京证监局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②一审判决生效后,李某有权申请再审 ③一审判决生效后,李某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④李某必须在一审判决后的10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一审判决生效后,李某不可再申请行政复议,③错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④错误。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及其重要性 (1)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提醒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 2.证据的种类 民事诉讼的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的证据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的证据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提醒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3.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 自诉案件:自诉人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 提醒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归纳提升 人民法院在法庭活动中维护司法公正 (1)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做到清楚案件事实、认真确认证据、准确适用法律,谨慎妥当作出裁决结果。 (2)程序公正,在诉讼中要确保当事人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平等地给予当事人陈述事实、理由和举证的机会。 (3)法官在法庭活动中保持言论和行动的公正形象。 (4)审判公开,确保庭审活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1.诉讼中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不懂法律。 纠正:×。诉讼中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而非不懂法律。 2.在诉讼中,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纠正:×。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法院承担。 纠正:×。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考向一 证据 1.(2023·浙江1月选考)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用的法律不同,人民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即便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也不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考向二 举证责任 2.(2019·浙江4月选考)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 A 解析 林女士家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应该由林女士提供证据加以证明,①说法正确;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②说法正确;在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③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上诉期限内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就不可以上诉了,④说法错误。 3.(2023·北京高考)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答案 C 解析 化学原料泄露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故A表述错误。该案属于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B表述错误。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故C表述正确。本案属于环境污染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故D表述错误。故本题选C。 课时精练 一、选择题 1.(2023·宁波阶段练习)张某与邻居李某都是某单位职工。前不久,二人因院内排水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大打出手,造成李某重伤,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为二级伤残。李某把张某诉诸人民法院,要求民事赔偿。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张某赔偿李某3万元。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如果不服一审判决需在15日内上诉 ②一审后张某不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③张某若对一审生效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④李某为了维护自己权益,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一审判决生效后,张某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②错误。李某为了维护自己权益,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而不是辩护人,刑事诉讼中才可以委托辩护人,④错误。 2.(2024·丽水阶段练习)小王在朱某的公司订购了一批价值1万元的服装,小王付款后,朱某仅发了价值8 000元的服装,小王在追讨剩余服装无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朱某在法庭上辩称此前小王尚有20 000元货款没有结清,因此拒绝再次发货。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与朱某在本案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 ②小王与朱某对一审判决都有上诉的权利 ③小王与朱某在诉讼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④小王与朱某应在法庭调查阶段展开辩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①错误。当事人在法庭辩论阶段展开辩论,而不是法庭调查阶段,④错误。 3.(2023·嘉兴阶段练习)60多岁的李某乘坐公交车。下车时,因司机王某关车门时没有注意到李某还在下车,导致李某摔伤。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涉案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李某将公交车公司、保险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于本案的审理分析正确的是(  ) ①法律援助机构有义务向李某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②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有权就案件发表自己的意见 ③李某有要求公交车公司、保险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回避的权利 ④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一审判决书下达后15日内提出上诉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法律援助机构是否要对李某进行法律援助, 要具体分析李某的自身情况,①不选。回避是针对审判人员的,而不是针对被告及其代理人的,③不选。 4.(2023·温州阶段练习)某村王某与村委会签订三年鱼塘承包合同来养鱼,第二年池塘里的鱼出现大面积死亡。经鉴定,因离化工厂太近,该池塘水中硫含量严重超出正常情况。王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化工厂赔偿自己的损失。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化工厂败诉。本案中(  ) ①化工厂可委托辩护人出庭为其进行辩护 ②一审判决生效后,化工厂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③化工厂应赔偿王某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④若王某因经济困难,政府可以对其提供法律援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化工厂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帮助其进行诉讼,不能委托辩护人出庭辩护,①错误。本案中化工厂应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③错误。 5.甲诉乙侵权一案经某市东区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6万元。乙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乙居住在该市南区,家中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但其在该市西区集贸市场存有价值5万元的货物。甲申请执行应当向(  ) ①该市东区人民法院 ②该市南区人民法院 ③该市西区人民法院 ④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该案件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为该市东区人民法院,乙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该市西区,因此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是该市西区人民法院,①③符合题意。 6.小林通过微信约梁某、温某到饭店聚会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各人均有喝酒。在喝完一瓶洋酒之后,小林到饭店前台拿酒,被梁某、温某阻止,但小林不听劝告继续到前台拿了三瓶白酒到饭桌与梁某、温某等人继续喝酒,后小林醉倒,治疗十多天后离世,小林的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约49万元。对于这一诉讼,认识正确的是(  ) A.需小林、梁某、温某参与 B.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判 C.作出的判决是最终判决 D.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道德约束力 答案 B 解析 诉讼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判,B符合题意。小林已经离世,A不符合题意,排除。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局性裁判,若一审判决未生效前,当事人提出上诉,就不是最终判决,C不符合题意。人民法院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D不符合题意。 7.(2024·台州阶段练习)上海消费者鲍先生于2022年11月1日在某网购平台下单购买了一款手持无绳吸尘器,但收到快递后发现他买的吸尘器并没有装在生产商完整的原包装内,而是呈散件状装在快递纸箱中,而且吸尘器有明显的使用过的痕迹。他收到的商品不仅疑似二手货,甚至连原包装都没有。鲍先生已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中(  ) ①“谁主张,谁举证”,鲍先生应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 ②诉讼过程大致要经过侦查、公诉、审判等三个阶段 ③因违反全面履行原则,该网购平台须向鲍先生作出赔偿 ④双方的购买合同存在欺诈,该网购平台无须赔偿鲍先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刑事公诉案件大致要经过侦查、公诉、审判等三个阶段,而材料涉及的是民事诉讼,②不符合题意。鲍先生与该网购平台双方的购买合同不存在欺诈,是该网购平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全面履行原则,应向鲍先生作出赔偿,④错误。 8.17周岁的李某以打工为生,结束一天的工作后,夜晚去一座尚未竣工的桥上散步,试图从大桥中间的缝隙横跨过去时,不慎摔落。事故造成李某左腿粉碎性骨折,共花费医疗费10万余元。李某起诉承担大桥建设的A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0万余元。据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起诉不会被人民法院受理,因为受伤是他自己的过错 ②李某要起诉必须委托法定代理人,因为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如果进入诉讼程序,A公司无须对李某的伤害进行举证 ④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桥梁尚未竣工的事实将是A公司能否打赢官司的重要证据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材料中的李某属于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受理,①②错误。 9.宋某、周某均为羽毛球业余爱好者,自发参加羽毛球比赛。某天,宋某、周某等多人在公园露天场地进行羽毛球3对3比赛。运动中,宋某被周某发出的羽毛球击伤右眼。事后,宋某将周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周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周某应证明自身没有过错 ②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宋某负有举证责任 ③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周某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④若周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需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在运动中受伤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①③错误。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宋某负有举证责任,若周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需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②④正确。 10.2022年8月,王女士回家途中被一包从天而降的垃圾砸中,这导致王女士5根肋骨骨折。警方通过外卖订单找到肇事者为13周岁的男孩小张。因赔偿问题无法谈拢,王女士将对方告上法庭。本案中(  ) ①小张的父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②小张的父母应该给予王女士适当补偿 ③外卖订单属于书证 ④外卖订单属于物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小张的父母应该给予王女士适当赔偿,而不是补偿,②排除。外卖订单属于书证,而不是物证,排除④。 11.(2023·辽宁高考)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B。 二、综合题 12.(2023·台州期中)张某与李某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把自己的一套90平方米的楼房以88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房款分两次付清,到第二次房款交付后,张某搬出房子,房屋正式归李某所有。第一次房款交清后,由于房价上涨,张某觉得房子卖亏了,提出适当涨价,遭到李某的拒绝,张某遂把李某告上法庭。在法庭审理时,李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张某的同学,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某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某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一个月后,他回来后想再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对此他追悔莫及。 (1)材料中的诉讼属于哪种诉讼类型。谁负责举证?为什么? (2)李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张某的同学,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李某行使的是哪一种诉讼权利。并说明理由。 (3)案例中张某因为忙于生意失去了哪项诉讼权利。为什么? 答案 (1)民事诉讼。张某负责举证。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本案中,主审法官是一方当事人张某的同学,符合申请回避的要求,所以李某依法行使了自己申请回避的权利。 (3)张某失去了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本案中,张某因为忙于生意出差一个月,错过了上诉期限,所以已不能上诉。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四课 课时2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教师用书word)-【步步高】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大一轮复习讲义(浙江专用)
1
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四课 课时2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教师用书word)-【步步高】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大一轮复习讲义(浙江专用)
2
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四课 课时2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教师用书word)-【步步高】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大一轮复习讲义(浙江专用)
3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