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3 政治与法治(教师用书word)-【步步高】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大一轮复习讲义(江苏专用)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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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一)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1.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斗争经验的历史总结,是中国人民在长期探索、艰苦奋斗的基础上共同确认的历史真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正确的选择。 基本国情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是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 主要矛盾 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 历史任务 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唯一正确选择 半殖民地半封建道路、资本主义道路都走不通。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主张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最终赢得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成为唯一正确的选择 伟大胜利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 提示 ①基本国情决定主要矛盾,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决定历史任务,完成两大历史任务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②社会主义道路成为唯一正确选择的原因:中国共产党具有先进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坚强领导核心;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坚持正确思想指导;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得到了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夯实群众基础;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不断增添中华民族精神新的时代内容,提供强大精神动力;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敢于进行伟大斗争。 2.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建立新中国,中国人民站起来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新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伟大成就,带领中国人民站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实行改革开放,走向民富国强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使中华民族走向民富国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体制保证和物质条件 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 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进入新时代,踏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二)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1.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群众路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立场、宗旨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指导思想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执政理念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①原因: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 ②要求:a.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b.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提示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在任何时候,党都应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2.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中国共产党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创新理论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走在时代前列,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在于它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法宝 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这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先锋模范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的直接而具体的体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永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珍惜工人阶级先锋队战士的光荣称号,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战斗在最要处、最难处、最险处,当先锋、作表率,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模范 战斗堡垒 党组织是党的战斗堡垒,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成为××的坚强领导 提示 ①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共产党员要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 ②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 ③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1)原因: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 (2)体现: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 ①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军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②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一切工作都要坚持党的领导。我们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③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党同人民群众始终保持血肉联系,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3)要求 ①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③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④要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2.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勇于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 原因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打铁必须自身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和要求,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各种风险考验的要求,关系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总要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提示 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①政治建设:处于首位,通过正确的政治纲领、路线、立场、目标、纪律,保证党员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正确的政治方向。 ②思想建设: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③组织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④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较真碰硬、善作善成。 ⑤纪律建设:任何组织、任何党员都不能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必须受其约束,包括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纪律。 ⑥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 3.改进执政方式: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执政地位,有效治理国家,实现执政使命。 科学执政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长期执政能力,并按照客观规律执好政、掌好权。集体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政党 民主执政 坚持为了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民主的制度、形式、手段保证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巩固和扩大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具体地说,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有效治国理政 关系 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执政目的在于有效治理国家,实现党的执政使命,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提示 ①党提出建议→政协协商→人大(或政府)拟草案→征求民意→人大通过→国家机构贯彻,是我国重大决策出台的一般程序。 ②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方式≠科学、民主、依法的执政方式。 ③党章≠宪法,法律≠规章制度,党内规章制度严于法律但不高于法律。 ④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人民当家作主 (一)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我国国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地位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具体表现如下: 本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全民民主,≠公民) 领导阶级 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工农联盟是阶级基础,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统一战线 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民主特点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①最广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14亿多人民共同持续参与,56个民族共同平等享有,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群体均实现全面覆盖的民主体系 ②最真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完整的制度程序,我国已经形成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已经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能够确保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的意愿和呼声,经过民主决策程序顺利成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而通过政权体系顺利转化为实现人民意愿的具体实践,能够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③最管用: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既发扬民主,又正确集中,能够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实现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使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 提示 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显现的旺盛活力,特别是我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 ②人权中最基础、最根本的是生存权、发展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包含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要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民主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保持蓬勃的生机 专政 阶级矛盾已经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由于国内外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有可能激化。必须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 提示 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存在全体公民的民主和超阶级的民主。现代民主制国家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民主是专政的前提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3.我国的国家职能:我国的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积极履行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对内职能 我国履行对内职能,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①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维护国家稳定 ②在党的领导下,政府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对外职能 我国履行对外职能,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我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利的国际环境 提示 我国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坚持国家利益至上。 (二)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2.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肩负人民的重托,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行使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 要求:健全代表联络机制,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意见和要求,帮助政府推进工作;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提示 ①全国、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采取间接选举(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级、乡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普遍实行差额选举;每届任期五年。 ②提案、质询的基本要求:在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符合法定人数;提案、质询案以事实为依据。 ③人民、人大代表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不直接处理国家问题,不决定国家和公共事务,不代替人大行使职权。 3.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是人大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决定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设区的市、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不能称法,只能称法规、规章、条例),立法机关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提示 区分全国人大的职权采用排除法,立法→任免→监督→决定,不能简单地根据表述中有无“决定”两个字来判断是否在行使决定权。 职权 内容 辨别方法 立法权 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的运行 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报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任免权 选举、任命、罢免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的权力 关于国家机关干部任免的决定 决定权 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如,审查和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原因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并维护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其他制度,包括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司法制度等,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创制出来的,都要受其统领和制约 基本功能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本功能,就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 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和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人大) ①人大与人民的关系: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一切重大事务 ②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集体行使职权、决定问题,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④在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大代表充分行使职权,人民代表大会集中审议并通过具体决议 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突出的制度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要求 ①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也不“输出”中国模式,而是为世界提供有益借鉴 ②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履职效能,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提示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国家机关之间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高效。西方议会制,三权分立,国家机关相互制衡、相互掣肘、效率低下。 ②我国国家政权体系 领导 国家机关 协商 中国 共产党 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监察机关 人民政协 人大 政府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监察委员会 中共中央 省委 市委 区县委 乡镇党委 基层支部 全国人大 省人大 市人大 区县人大 乡镇人大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区县政府 乡镇政府 最高人民法院 省级法院市级法院 区县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省级检察院 市级检察院 区县检察院 国家监委 省监委 市监委 区县监委 中国政协 省政协 市政协 区县政协 (三)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在当今世界独具特色。这一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 亲密友党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前提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基本方针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活动准则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提示 ①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组织上相互独立,不存在隶属关系;事业上是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关系;工作上是互相监督的关系;法律上地位平等,都是政党。 ②我国是多党合作制,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亲密合作,互相监督≠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关系,相互反对,相互拆台。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性质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组成 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 职能 ①政治协商:对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②民主监督: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③参政议政: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提示 ①民主党派是政治联盟≠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包括民主党派等。 ②民主党派的职能可以等同于政协职能,但政协委员的职能不能等同于政协职能。政协委员是政治协商机构的组成人员,反映社情民意,建言资政,共商国是。(参政议政) ③民主协商≠协商民主。民主协商强调发扬民主,侧重于内容民主。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侧重于形式民主。在民主协商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新型民主形式——协商民主,建立并完善了协商民主的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我国所有民族凝聚形成的命运共同体,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民族贡献 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书写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精神,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民族关系 我国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①主权统一:中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府。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②行政区域: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包括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提示 ①国体是国家性质≠政体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是中央与地方、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②自治权≠主权。自治权是由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享有的自主管理本地方的权力。主权是指一个国家独立处置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最高权力,基本特征是对内最高性和对外独立性。 (2)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 ①民族方针: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 a.民族平等:各族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至少1个全国人大代表)、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义务。(铲除民族压迫歧视的阶级根源,实现平等≠消除差异) b.民族团结:民族的大团结和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c.各民族共同繁荣: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d.内在逻辑: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②民族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的制度。(聚居≠居住) a.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自治县不一定都在5个自治区或30个自治州里,如,吉林省有3个自治县。 b.自治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和汉族。 c.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人民政府。(不含司法机关、监察机关) d.核心内容:自治权,立法自治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变通执行权。 e.前提和基础:国家统一。 ③原因:根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分布格局以及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促进了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 ④要求: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和有力回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提示 我国采取对口支援的形式,相对发达地区支援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能够协调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 (3)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既保护信教自由,又保护不信教自由,但不是鼓励、支持信仰宗教。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团结群众、凝聚力量,实现中国梦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和司法,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严格禁止境外宗教的渗透和发展,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严密防范宗教极端行为的发生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不断推动我国宗教的中国化。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提示 ①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宗教的本质是唯心主义,社会主义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遵循。 ②邪教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宗教。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村(居)民委员会是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特点 发生领域的基层性、民主参与的直接性、管理活动的自治性 组织形式 ①村民委员会: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职能: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②居民委员会: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任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提示 ①村(居)民委员会不是基层政权机关,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监察委员会的基层机关才是基层政权机关。 ②村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 ③街道办事处是县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行使区政府的部分职权。 ④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人民、人大代表直接管理国家事务。 (2)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生动实践:基层群众自治是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生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贯通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环节。 ①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民主选举 村(居)民委员会按法律规定均由本居住地的村(居)民选举产生。在农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结果。在城市,社区居委会正从过去的居民代表选举,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选举发展,选举程序更加规范,给城市基层治理带来显著变化 民主协商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城乡基层的公共事务千头万绪,应该也必须由众人商量着办。只有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让村(居)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案,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我国城乡的基层民主协商,在街道或乡镇、社区或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的层次展开,也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 民主决策 城乡基层的公共决策与每家每户的利益直接相关。在农村,凡关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作出决定;在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 民主管理 在法律上,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属于本村的全体村民或本社区的全体居民;在现实运作中,一般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授权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来进行。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民主监督 村(居)民委员会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要防止以权谋私,尽可能避免管理工作的失误,必须实行民主监督。凡是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让基层群众知晓的事项都应公开,让每个居民或村民了解,还应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实际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②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 提示 扩大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权利,既定条件下公民权利是法定的,除非修改法律增减。 (3)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贯通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做到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覆盖,实现了形式民主与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全面依法治国 (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1.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产生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本质 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决定因素 生产方式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职能 政治职能(维护阶级统治)和社会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 我国当代法的性质 我国当代的法是社会主义法。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利益一致,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2.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目前,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蓬勃发展,正在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努力开创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新境界。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原因:①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才能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提示 “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是有机统一的。“中国之制”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显著优势,为“中国之治”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中国之治”是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的有效治理,是国家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把“中国之制”的显著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并通过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统一起来。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切实尊重宪法法律权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 提示 ①权力≠权利。行使权力的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放弃和转让;行使权利的是一般主体,可以放弃和转让。 ②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依靠社会舆论以及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来起作用的精神力量。我国在立法中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蕴含法治思想。 (二)法治中国建设 1.法治国家:法治国家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良法之治、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使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设法治国家,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 建设法治国家,要推进宪法实施、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法律实施机制。 推进宪法实施 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在宪法之下,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形成一个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国家治理有法可依 完善法律实施机制 政府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分止争,惩罚犯罪,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提示 ①宪法≠党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党章是最根本的、最高的党内法规。党章严于但不高于宪法。 ②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进行备案审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体现的是立法监督。 2.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就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政府。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1)意义:通过建设法治政府,能够督促政府更好地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实现善政;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的沟通,形成互信互助的新型关系。 (2)措施:建设法治政府,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依法行政 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严格执法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体系建设 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提示 ①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都是法治政府必须承担的基本职能。 ②行政监督体系:外部监督包括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人民政协、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内部监督包括上级部门、下级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 3.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指法律得到公认和普遍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建设法治社会,能够使全社会更好地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增进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建设法治社会,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法治意识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法治水平 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律服务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纠纷化解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行政诉讼) 提示 ①人民调解被称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诉讼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 ②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1.科学立法: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推进科学立法要符合国情和实际,尊重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依法立法、民主立法,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尊重规律 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符合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符合国情和实际,完善立法体制机制;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依法立法 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民主立法 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健全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权责合理 立法中客观地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合理的确认和保护,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根据国家治理需求,授予国家机关必要的权力,并对其加以制约,明确权力行使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提示 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我国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等。 2.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执法包括但不限于政府) 严格执法 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 规范执法 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 公正执法 同等情况平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恰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 文明执法 执法行为融法、理、情于一体,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 严格执法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带动全社会尊崇和敬畏法律;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彰显公平,伸张正义;有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和目标,彰显国家法治文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提示 严格执法要求全国人大严格行使监督权,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行政机关严格执法,监察机关严格执法。 3.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的审判过程做到平等和正当、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加强司法监督。 (1)体现:司法程序公正是实现司法结果公正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司法结果公正是司法程序公正的最终目的。 司法程序要公正 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司法过程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可以最大化实现结果公正,有效保护公民的程序权利,从而使得审判结果可以更好地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 司法结果要公正 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才能有效解决案件纠纷,惩罚违法者,救济受害者。法律的公平正义要通过公正的判决得以实现 (2)措施:推进公正司法,必须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司法程序公正和司法结果公正。 独立行使 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基本要求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人民中心 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司法保障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提示 刑法的法律原则 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疑罪从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定、不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或无罪决定。 非法证据排除:凡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均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 4.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推进全民守法,要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要求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法治观念 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积极主动 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道德建设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权责一致 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5.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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