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考点1: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法的含义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
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
人身与财产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6周岁
以上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依法享有民事
一喉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
主体
权利、承担民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事义务的当事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未成年人;
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朱成年人)
CRN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
能力和行为能力
所有权关系:物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
债权关系:行为
务指向的对象
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
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的权
民事权利:享有某种民事利益的可能性鸟
利与义务
民事义务: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三、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要求:国家治理需法律与道德共同作用,民法将社
LAW
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规范,弘扬传统美德、社会
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
2.体现: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维护权利明确、
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凸显文明、和谐、平
月。文明和诺
等、诚信等核心价值观。
1。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考点
2:解析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的目的
确保民事主体合理合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调整各方利益关系。
二、基本原则的含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
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三、基本原则的内容
原则
核心要求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
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利小
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
良俗原则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绿色原则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
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1。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包
(考点3:生命健康俱可贵)
一、人身权的重要性与类别
二、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
重要性
1.重要性
人身自由是成为独
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最高人身
立民事主体的前
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
提,人格尊严是必
质载体,身心健康关系个人生活
需的人身利益。
质量与社会发展。
2.类别
自然人:
生命权、
身体权、健康
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身份权(如婚
姻家庭关系)
2.侵权责任
生命权
身体权
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
+
健康权
姓名权
权的,需承担法律责任,赔偿范
围包括:
肖像权
☆
名誉权
医疗费、护理费、
交通费
8
荣誉权
隐私权
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等治疗康复费用;
身份权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名称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造成残疾的,赔偿辅助
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
名称权
名誉权
荣誉权
费和死亡赔偿金。
高中政治知识卡片
1.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考点4:姓名肖像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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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姓名权
1、依据:姓名是区别于他人的符号,
绕第
姓名
体现个人人格特征。
地
张三
名:三
2、内容: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
姓名
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不得
天非
张名
违背公序良俗)。
3、特殊保护:具有社会知名度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
姓名简称等,参照姓名权保护。
####
二、肖像权
1、含义: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载体
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识别的外部形象。
2、内容: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
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禁止行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
信息技术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
学习加油!
1。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考点5:名誉隐私不可侵)
一、名誉权与荣誉权
1.名誉权:
含义:对民事主体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的
社会评价。
要求: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
名誉权。
2.荣誉权:
要求:不得非法【剥夺】他人荣誉称号,不得
【诋毁、贬损】他人荣誉。
二、隐私权
1.含义:
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
晓的【私密空间、活动、信息】。
2.要求:
禁止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
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3.意义:
爽
落实宪法通信秘密、住宅不受侵犯等权利,
是法律要求和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三、个人信息保护
1.原则:
依法取得并确保安全,遵循【合法、正
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OP
2.禁止行为:
局局X以
不得非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
提供、公开】他人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