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案
一、基本信息
• 课题: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 学科: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 年级:高二下学期
• 课时:1课时(45分钟)
• 使用时间:2026.3.17
二、课程标准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三、学习重难点
学习重点
1. 结婚的法定条件、登记程序和意义
2. 离婚的方式和程序
学习难点
1. 把握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2. 区分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
四、教学目标
1. 知识目标:识记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登记程序;区分有效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掌握离婚的两种方式;理解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2. 能力目标:能结合案例分析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能辨析离婚冷静期的法律意义;提升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婚姻家庭问题的能力。
3.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珍惜婚姻、理性对待离婚;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婚姻法律规范。
五、教学方法
情境教学法、案例探究法、小组合作研讨法、习题巩固法
六、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飞花令悟婚姻(5分钟)
1. 活动设计:开展“婚姻”主题飞花令,分左、右两组轮流背诵含“婚姻”或体现婚姻感悟的诗词,直至一方无法接续。
2. 过渡引导:诗词里的婚姻是浪漫的,而现实中的婚姻需要法律的守护。今天我们一起走进《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学习如何用法律为婚姻保驾护航。
(二)新课讲授:议题探究,自主研学(25分钟)
总议题:爱情是婚姻的灵魂,法律是婚姻的铠甲
议题一:千里姻缘一线牵,婚姻要珍惜
1. 探究一:观看视频《人世间》
议学任务:从剧中或生活中选一对“我心中的好夫妻”,分享他们的故事,思考:美好婚姻需要哪些支撑?
教师点拨:美好婚姻既需要情感基础,也需要法律的规范与保障。
2. 探究二:结合案例分析婚姻效力
案例呈现:19岁周莹未征得父母同意,与冯化成以夫妻名义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周莹的表妹冯玥与表哥周楠互生好感。
议学任务:
① 周莹与冯化成的结合受法律保护吗?哪些情形下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② 冯玥与周楠可以结婚吗?为什么?
知识梳理:
结婚的法定条件:符合法定婚龄、自愿、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无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等。
婚姻效力区分:有效婚姻(登记生效)、无效婚姻(重婚、近亲婚等)、可撤销婚姻(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 知识拓展:展示表格,对比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同居关系的法律后果,强化记忆。
议题二:柴米油盐酱醋茶,离婚要慎重
1. 探究三:离婚自由与限制
案例呈现:周莹与冯化成因价值观矛盾决定离婚,周莹认为“离婚就是换一种方式爱自己”。
议学任务:你同意周莹的观点吗?如何正确看待离婚自由与离婚限制?
教师点拨: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组成部分,但需遵守法律限制,体现对婚姻的审慎态度。
2. 法条链接:离婚冷静期制度
议学任务:结合《民法典》第1077条,探究“离婚冷静期”的意义。
总结:离婚冷静期旨在维护婚姻稳定,减少冲动离婚,体现法律对家庭的保护。
3. 知识梳理:
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双方自愿,需经过冷静期)、裁判离婚(诉讼途径,法院调解或判决)。
离婚限制:现役军人配偶离婚需经军人同意(军人有重大过错除外);女方在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除外)。
(三)巩固提升:习题导练,学以致用(12分钟)
1. 自主完成习题:呈现导学案中的选择题(涉及结婚条件、婚姻效力、离婚程序等考点),学生独立完成。
2. 讲评纠错:针对易错点(如近亲婚效力、可撤销婚姻情形、离婚冷静期适用)进行重点讲解,强化知识应用。
(四)课堂小结与作业布置(3分钟)
1. 小结:师生共同梳理知识框架:
结婚:条件→程序→效力
离婚:方式→限制→冷静期
核心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 作业布置:
基础作业:整理本课知识笔记,绘制“婚姻法律关系”思维导图。
拓展作业:观察身边婚姻家庭问题(如代际抚养、同居财产等),撰写一份简短的“立法建议微提案”。
七、板书设计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法律是铠甲
1. 结婚条件:法定婚龄、自愿、无效婚姻情形
2. 结婚程序:登记生效
3. 婚姻效力:有效/无效/可撤销/同居关系
二、慎重离婚:自由有边界
1. 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冷静期)、裁判离婚
2. 离婚限制:保护特殊群体
3. 核心原则:婚姻自由、权利义务统一
八、教学反思
1. 亮点:以飞花令导入激发兴趣,用案例探究串联知识点,贴合学生生活,落实核心素养。
2. 不足:课时紧张,对教材P42亲属关系等基础内容未展开,需依赖课前预习;未预留课堂记笔记时间,需引导学生课后及时整理。
3. 改进方向:优化预习清单,明确基础概念预习要求;设计分层作业,兼顾不同层次学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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