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法
律
与
生
活
法律依据
选必2《法律与生活》逻辑框架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一目 法定继承有顺序
第二目 遗嘱继承重意志
如果有一天人不在了,留下的QQ账号等能不能继承?花呗债务怎么办?
(1)微信、QQ、支付宝账号本身无法继承,用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
(2)使用花呗购物后,若借款人没有留下任何遗产,该债务直接消灭。如果有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优先偿还花呗的欠款。如果债务大于被继承的财产可以选择不继承。
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个人财产≠共同财产
1.继承制度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
(1)继承
(2)意义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合法财产≠非法财产
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3)继承关系
注意:
(1)赃物、赃款≠遗产;
(2)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遗产
被继承人的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1.继承制度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2024年11月,福建厦门海沧区法院通报了一起女子因丈夫过世与小姑子和公婆产生的继承纠纷案。
王某某过世后,留下了一对孤儿寡母——遗孀夏某某和幼子王某。还沉浸在悲痛中的夏某某却发现丈夫名下银行卡里的160万元,居然被小姑子王某妮全部转走,其后王某妮又将这笔钱转给了自己母亲。夏某某连忙向对方讨要,却被断然拒绝。
无奈之下,夏某某将小姑子连带公婆告上了法庭,要求得到应得的遗产部分。
王某某名下银行卡里的160万元都属于遗产吗?
继承的遗产是死者的个人财产,而王某某名下银行卡里的160万元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应先析产,后继承。
模拟法庭
(4)继承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1.继承制度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析产制度
继承遗产需要现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冬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
你如何看待小潘的行为?
小潘的还债行为属于诚信履行义务的体现。依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不负无限清偿责任,而仅以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负有限清偿责任,超过部分可以不予清偿。小潘根据其父的临终嘱托,坚持偿还60多万元债务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由材料可以看出,小潘的偿债范围超过了其继承的遗产的范围,但是,小潘坚持偿还了所有欠款,值得赞扬。
模拟法庭
(4)继承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1.继承制度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析产制度
继承遗产需要现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5)继承原则
A.继承权平等:民法典强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B.债务清偿
a.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b.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继承权的取得依据
(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
【注意】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3)继承权的丧失
2.继承权的取得依据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合法妻子或丈夫
(1)前提: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2)特点: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3.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必须是正在进行时,前妻/夫、同居关系不属于
抚养关系:针对未成年子女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注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
3.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合法妻子或丈夫
必须是正在进行时,前妻/夫、同居关系不属于
抚养关系:针对未成年子女
2.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下列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
①小明 ②小亮 ③甲 ④小光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B
课堂练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杭州姑娘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小丽爸妈为了给小丽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在杭州买了一套127平、价值300万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后来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
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
小丽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可以吗?小丽最终能够分得多少遗产?
模拟法庭
小丽父亲150
小丽母亲 150
小丽母亲50、小丽 50、小丽奶奶 50
小丽 75、 小丽外祖母 75
小丽:50+25+75=150万
小丽奶奶:50万
小丽外祖母:75+25=100万
300万父母共有财产
小丽25、 小丽外祖母25
杭州姑娘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小丽爸妈为了给小丽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在杭州买了一套127平、价值300万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后来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
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
小丽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可以吗?小丽最终能够分得多少遗产?
1.李某为退休人员,其妻已去世。独生子李小明于2015年结婚。2018年1月,李某经人介绍与刘甲登记结婚。刘甲只有妹妹刘乙一个亲人,刘乙与其二人共住。2020年2月刘乙回家时发现李某夫妇煤气中毒,送往医院途中,李某死亡,刘甲也终因抢救无效死于翌日凌晨。整理遗物时发现李某夫妇留有存款30 000元。对这笔遗产( )
A.李小明继承18 750元,刘乙继承11 250元
B.李小明继承7 500元,刘乙继承22 500元
C.李小明继承15 000元,刘乙继承15 000元
D.李小明继承22 500元,刘乙继承7 500元
B
课堂练习
爷爷
爸爸
儿子
图(一)
第一顺序: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主要发生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
如图(一)所示:
(1)正常情况下,爷爷去世了,爸爸是继承人,因为爸爸是爷爷的儿子,可以继承。但孙子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因为法定继承人里,无论是第一顺序还是第二顺序,都没有孙子女、外孙子女。 (2)本来爷爷死后,遗产给爸爸,但是爸爸先死亡,此时孙子取代爸爸的地位继承了爷爷的遗产。比如小王的爸爸是2019年死亡,爷爷是2020年死亡,即孙子继承了爷爷。
代位继承
第二顺序: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如图(二)所示:
(1)正常情况下,大伯一辈子未婚,在他70岁时死亡。正常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大伯未结婚,所以无配偶、无子女,父母死亡,只有一个弟弟。但是弟弟比大伯先死亡,此时本来给弟弟继承的遗产由侄子继承。
如果侄子不能继承,则无人继承。按我国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接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所有。如果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就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代位继承
大伯
爸爸
侄子
图(二)
(1)做法: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继承的做法与意义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遗嘱的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注意】
A.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B.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C.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D.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思表示。即:所立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行为。
E.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F.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对相关内容的撤回。
二、遗嘱继承有意愿
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行为。
2.通过遗嘱来处分遗产的方式
(1)遗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
(2)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P48相关链接
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要求: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二、遗嘱继承有意愿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要见证人)
(2)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经公证机关办理,须到公证机关才可再行变更。
(3)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代书遗嘱: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5)录音录像遗嘱
(6)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设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效
①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为准。
③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7.遗嘱的形式
二、遗嘱继承有意愿
不同点 相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都通过遗嘱形式实现
遗赠 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国家、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
受遗赠人并不承受被继承人的债务。
遗赠抚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注:优先顺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或遗赠)>法定继承
遗 嘱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法定
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效力最低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赠与 财产权利,
不包括财产义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优先效力
知识总结:比较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 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模拟法庭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有效,按遗嘱处理遗产,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小儿子继承。
(1)黄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继承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法定继承,他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黄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受赠与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遗赠,依据黄甲生前所立遗赠将遗产赠与黄丙,黄丙才获得。
(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模拟法庭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课堂总结
遗嘱继承重意愿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的含义
4、遗嘱的意义
2、遗嘱处理财产的方式
3、遗嘱的形式
1、继承和继承关系
遗嘱继承
2、继承权的取得
法定继承
含义
条件
顺序和范围
含义
条件
遗嘱继承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处理原则
本框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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