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6年《法律与生活》第五课专练
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项符合题意。)
1.小琳(化名)18岁时父母离婚,双方约定,小琳随母亲生活,父亲承担其学费并按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小琳23岁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研,父亲支付第一年费用后拒绝继续承担,理由是小琳已成年、读研非法定义务教育,小琳诉至法院,要求父亲履行抚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依据法律规定,父亲应继续履行对小琳的抚养义务
②父母没有抚养能独立生活的已成年子女的法定责任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具有永久法律约束力
④父亲为小琳读研支付的费用可视为基于亲情的赠与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某药店门前放置了一个充气城堡,免费提供给路过及附近的孩子玩耍。李小某(3岁半)与夏小某(5岁)在该充气城堡内玩耍,夏小某推倒其中一根充气柱,导致李小某从充气城堡上踏空跌落,左手剧痛无法活动,后经医院诊断为左尺骨冠突骨折和脑震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夏小某行为虽无主观恶意,但仍侵犯李小某生命权
②免费不等于免责,药店因管理疏漏承担侵权责任
③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对损害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小某与夏小某的玩耍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72岁的视力一级残疾人樊某,自幼被生父遗弃导致双目失明,继母李某从未对其履行抚养义务,樊某由奶奶抚养成人,现身患多种疾病需他人照料。2025年5月,继母李某起诉要求樊某支付每月1900元赡养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樊某未形成合法继母子关系,无需承担赡养义务
②樊某可依法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③樊某因身体残疾,可免除对李某的全部赡养义务
④樊某对李某无赡养义务,因双方未形成抚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58岁的林某无子女,与远房侄子陈某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了成年意定监护的相关公证,约定由陈某负责照料生活及管理存款、房产等财产。林某突发脑梗后,其侄女林甲以“血缘更近”为由主张监护权,并要求陈某返还林某名下存款,双方争执不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应承担赡养林某的义务
B.陈某可自主处分林某存款以方便照料
C.双方可经调解达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协议
D.近亲属及其他个人、组织都可担任成年意定监护人
5.独居老人王某因中风失能,对自身财产情况不明且无法取用,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王某没有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其日常生活长期由住所地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协助照料。为了让王某“老有所养”,当地居委会打算承担对王某的监护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物业工作人员与王某之间没有亲缘关系,不能担任王某的监护人
②居委会与王某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更加适合担任王某的监护人
③王某可与该居委会签订协议,以书面形式确定居委会为其监护人
④该居委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具备担任王某监护人的资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刘甲与刘乙系姐妹关系,二人关系不睦。2020年,双方未经父母同意签订《赡养协议》,约定父亲由刘甲赡养、母亲由刘乙赡养,父母各自的生活、医疗等所有费用均由对应赡养人独立承担。现母亲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生活与医疗开支大幅增加,遂要求刘甲刘乙共同承担赡养责任及相关费用,刘甲则以签订协议为由拒绝。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当事人是否都同意
②协商不成时,父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通过协议明确“一人一老”,体现了公平原则
④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予以排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妇女宋某,经人介绍与李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2022年育有一子。2023年后,双方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变差。2024年4月,宋某遭到李某家暴,遂返回娘家居住,双方开始分居。期间,双方尝试沟通,无果。2025年5月,宋某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与李某离婚。下列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宋某只能以遭到李某家暴为由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②宋某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③宋某如能证明无收入来源,可不承担子女监护职责
④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先调解,调解无效后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对孩子的教育支出是家庭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数千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小刘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培训机构退费。对于小刘的诉求,法院会( )
A.驳回诉求,该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B.支持诉求,妻子擅自交费侵犯小刘财产权
C.支持诉求,培训机构不属于善意相对人
D.驳回诉求,因小刘对孩子教育负有责任
9.林某与张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餐饮店,共同购置了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双方曾口头约定“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但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未公证。2023年,林某为扩大餐饮店经营,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50万元,贷款全部用于装修餐饮店,后因经营不善,贷款到期未偿还。2025年,林某突发疾病去世,未立遗嘱,其父母、张某及未成年女儿均健在。关于此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林某以个人名义所贷的50万元,因未与张某共签,属个人债务
②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产,虽有口头约定,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③在林某的法定继承人中,张某作为配偶可以多分得部分遗产
④该笔贷款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张某继续偿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李某与前妻徐某婚内用共同工龄购买公房,离婚时约定房屋由徐某和大儿子李某林居住,但房本始终登记在李某名下。李某再婚后与孟某育有一女小李,2018年立遗嘱指定小李继承全部遗产,后李某离世,房屋拆迁获62万余元补偿款。小李及其母亲诉至法院,主张按遗嘱继承全部补偿款。关于本案,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虽登记在李某名下,但应认定为李某与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②李某所立遗嘱处分了属于徐某的财产份额,该部分内容应属无效
③离婚时已约定房屋由徐某和李某林居住,故小李无权获得任何补偿
④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范围,应完全按照李某所立遗嘱由小李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林某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婚内共同购买房产一栋。妻子早年已过世,未留下任何遗嘱。林某于2025年8月去世,生前未订立书面遗嘱,但林某儿子有一段录音遗嘱,该遗嘱表示房产全部留给儿子。林某女儿对此不予认可,认为自己长期照料林某晚年生活,房产理应归自己所有。兄妹两人争执不下,遂诉至法院。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因妻子早已过世,林某有权将房产留给儿子
②该录音遗嘱若无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则属无效遗嘱
③该房产若按照遗嘱继承,应由儿子全部继承
④该房产若按照法定继承,林某女儿应当多分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12.2015年10月,李先生与刘女士再婚,刘女士带着儿子小刘(12岁)与李先生共同生活,夫妻婚后购买房产一套并有存款20万元。2025年6月,李先生当着子女的面立下口头遗嘱,称其去世后全部财产归刘女士。半年后,李先生去世,李先生的表弟李甲出示的李先生所立的自书遗嘱显示将房产赠与李甲。各方对遗产分配产生争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房产的一半为李先生遗产,由李甲继承
②李先生的遗产按照口头遗嘱由刘女士继承
③小刘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④自书遗嘱仅能处分李先生的个人合法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陈某与林某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全家都是农村户口。2005年女儿大学毕业后进入国企工作,户口落户于市区。2010年,陈某与林某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了一栋三层住房。2024年,两人因交通事故意外离世,生前公证遗嘱明确三层住房由儿子一人继承。2025年,儿子独自搬进该住房居住。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根据遗嘱,儿子可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②女儿已是城市户口,因此无权继承父母遗留的宅基地上的房屋
③父母立遗嘱时未为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该遗嘱无效
④女儿若与儿子就房屋继承产生纠纷,可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被继承人王甲是周乙的舅舅,王丙系王甲之女。多年来,周乙与王甲共同居住并照顾其生活起居。2000年,王甲取得A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王甲和高丁(王甲的丈夫)。2009年,王甲在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确定由周乙一人获得其所有的房屋份额。王甲去世后,周乙、王丙、高丁就房屋继承发生纠纷。在本案中( )
①高丁是王甲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
②王丙是王甲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王甲去世后的遗产只有A房屋产权的50%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老强突发疾病,在意识清醒时留下遗嘱把自己的100万存款留给两个未出生的孙子(大儿媳妇怀有的双胞胎)。老强去世后不久,大儿媳妇生下两个健康的孩子。他的二儿子小强认为父亲给这100万时两个侄子还没有出生,没有权利获得这笔钱,这100万应该是遗产,由他们兄弟二人平分。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老强的存款应由两个孙子通过遗嘱继承
②老强订立遗嘱时双胞胎尚未出生,无受益资格,其存款应适用法定继承
③老强的遗嘱系对个人合法财产的处分,意思表示真实且合法,应当被执行
④胎儿娩出时为活体的,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下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赵某去世,留下房屋、存款等遗产。由于赵某生前未立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赵某父母的同胞兄弟姐妹诉至法院,均称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房屋收归国有,根据各当事人帮扶情况由赵某的叔姑舅姨们分得存款,其中一位叔叔继承20%份额,其余亲属分别继承10%。针对法院判决结果,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叔姑舅姨代位赵某已故父母,作为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②叔姑舅姨对存款分割基于扶养事实,而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
③法院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判决将无人继承的遗产部分赠与国家
④对尽了更多义务的扶养人多分遗产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二、材料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儿子撞倒,而地铁工作人员未及时对该危险行为进行制止。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法院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小学操场的单杠年久失修,磨损严重,且不符合“器材跌落高度大于或等于600mm活动空间范围内的地面区域,应安装缓冲层”的强制性要求。一天,同为12岁的同学童某某与郑某某课前在此自行翻单杆。在童某某未能翻过单杠时,郑某某征得他同意后帮助他再次翻越。可是,童某某翻杠后未能抓牢,跌落在地,造成十级伤残。各方协商赔偿无果之后,童某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郑某某及其父亲郑某与母亲何某某、某小学等共同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全部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童某某的要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个女儿玲玲。玲玲6岁那年,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获得赔偿款80万元。甲在弥留之际,当着医院急救中心5名医护人员的面留下了一句话:“我的全部财产归女儿玲玲”。继承开始时,玲玲的爷爷奶奶怕儿媳带着孙女玲玲改嫁,到时候人财两空,对儿子遗嘱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玲玲的爷爷奶奶将儿媳乙告上法庭,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儿子甲的遗产。法庭查明:甲乙婚后购买房产一套、家用轿车一辆、存款60万元;参与抢救的5名医护小组成员均与案件当事人无任何利害关系;玲玲的爷爷奶奶只有一个儿子,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来源。在庭审中玲玲的爷爷奶奶要求玲玲归自己抚养,解除玲玲妈妈的监护权,理由是乙日后一定会带着玲玲改嫁,对玲玲的成长不利。
结合材料,分析甲的遗产有哪些?为什么?甲的死亡赔偿金是不是遗产?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1月5日,在河北省某户刘某,其妻子在一年前过世,父母过世10年,育有二子,刘某一,刘某二,2026年2月1日,刘某因病过世,留有个人合法财产100万,其生前留有,自书遗嘱分给刘某一30万,分给刘某二70万。其生前刘某二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刘某一认为自己是长子应继承全部遗产,故刘某一将刘某二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全部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其诉求,并说明理由。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5岁的小石前往某纹身店纹身,店内工作人员未主动核实小石年龄,仅口头询问后便同意为其提供服务,与其签订《纹身协议》,根据要求在小石右前臂纹满指定图案,小石支付服务费450元。小石父母发现后强烈反对,认为纹身不仅损害健康,还影响未来升学、就业,要求小石洗掉纹身。小石忍痛接受多次激光清洗,共计花费8500元。小石父母认为,该纹身店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小石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纹身店退还纹身费450元,并赔偿全部清洗纹身费用85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小石及其父母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1-5 DCCDC 6-10 CCACA 11-16 BDBDDB
【详解】
1.D
【详解】①:法律规定,父母仅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小琳23岁已成年,读研不属于法定义务教育,也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形,父亲无法定抚养义务,错误。
②:父母对能独立生活的已成年子女,不存在法定抚养责任,仅在自愿基础上可提供帮助,正确。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通常以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限,不具有永久法律约束力。小琳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该约定对父亲不再具有强制约束力,错误。
④:父亲对读研的小琳无法定支付义务,其自愿支付的费用属于基于亲情的赠与行为,正确。
2.C
【详解】①: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属于以自然人生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夏小某的行为导致李小某的骨折和脑震荡,不属于侵犯生命权的情形,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药店免费提供充气城堡,仍需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该充气城堡充气柱被推倒致人受伤,药店应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③:李小某(3岁半)、夏小某(5岁)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在公共区域玩耍的行为尺度和界限难以分辨,其监护人应尽到监护职责。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有效监管孩子在充气城堡的玩耍行为,对损害发生有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正确。
④: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而不是行为,错误。
3.C
【详解】①:李某与樊某存在继母子关系,但根据民法典第1072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抚养教育为前提。樊某由奶奶抚养成人,李某从未对樊某履行抚养义务,因此双方未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抚养关系,樊某无需承担赡养义务。故李某与樊某继母子关系本身存在,只是无抚养关系故无赡养义务,①错误。
②:樊某是视力一级残疾人,身患疾病且经济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25条和第31条,残疾人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帮助。因此樊某可依法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服务,②正确。
③:身体残疾本身不能直接免除赡养义务。赡养义务的免除需基于法定义务不存在或符合其他法定减免情形。但本案中,樊某无义务的根本原因是李某未履行抚养义务,而非残疾,③错误。
④:樊某因生父行为致盲,由祖母抚养长大,继母李某从未对其履行抚养义务,继母李某与樊某未形成法律上的抚养关系,因此樊某对李某无赡养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C。
4.D
【详解】A:赡养义务主要基于直系血缘或法定关系(如子女对父母),陈某作为远房侄子,无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意定监护职责包括照料生活和管理财产,但不等同于赡养义务,A排除。
B:监护人管理财产时必须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处分财产(如存款)需用于被监护人的利益(如医疗、生活费用),且需合理、必要,不能“自主处分”即随意处置,B排除。
C: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方可申请强制执行。选项中“具有强制执行力”表述错误,C排除。
D:依据《民法典》,成年意定监护人的范围包括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林某与陈某办理意定监护符合法律规定,D正确。
故本题选D。
5.C
【详解】①:“亲缘关系”并非取得监护资格的唯一前提,法律允许无亲缘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在符合条件时担任监护人,物业工作人员若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且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经法定程序可确认为王某的监护人,①错误。
②: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王某无直接财产利害关系,能够更中立地保护王某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且已实际参与照料其生活,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基础,相比其他可能存在利益关联的主体更适合担任王某的监护人,②正确。
③:若王某头脑清晰,可与居委会签订书面监护协议,确定居委会为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属于法定的可以担任监护人的“组织”范畴,具备担任监护人的资格,④错误。
故本题选C。
6.C
【详解】①:协议效力取决于内容是否合法,而非当事人是否同意。本案协议排除法定赡养义务,违反公序良俗和强制性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53条),即使双方自愿签署也无效,①错误。
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若子女拒不履行,父母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无需经过协商前置程序。题干中母亲要求共同承担费用遭拒,可直接通过诉讼维权,②正确。
③:协议中“一人一老”的约定看似公平,但在母亲重病、开支增加的情况下,该约定会导致赡养义务的失衡,且违背了子女对父母共同赡养的法律规定,因此并不体现公平原则,③错误。
④: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任何形式的协议予以排除或免除。即使签订了协议,当父母需要时,所有子女仍需共同承担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7.C
【详解】①:宋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分割原则,家暴只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之一,并非分割财产的唯一依据。即使无家暴情形,夫妻共同财产也应依法分割,①排除。
②:宋某为残疾妇女,属于法律援助的重点保障群体。根据《法律援助法》,残疾人因婚姻家庭纠纷主张权利的,即便有劳动能力,只要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或属于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即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②正确。
③:子女监护职责的承担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核心原则,收入来源并非免除监护职责的绝对依据。即便宋某无收入,也可通过探视权、抚养费分担等方式履行监护相关义务,法院不会仅因无收入就判定其不承担子女监护职责,③排除。
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本案中双方分居且感情恶化,调解无效后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④正确。
故本题选C。
8.A
【详解】A: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属于“家事代理权”范畴)。孩子的课外培训支出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合理消费,妻子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法院会驳回诉求,因为该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符合法律规定,A正确。
B:妻子为孩子报培训班的支出属于家庭日常开支,未侵犯财产权,B排除。
C:培训机构基于合理的家庭消费需求提供服务,并未侵犯小刘的相关权利,属于善意相对人,C排除。
D:驳回诉求的核心原因是“该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非“小刘对孩子教育负有责任”,D排除。
故本题选A。
9.C
【详解】①: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但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题中50万贷款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餐饮店,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是个人债务,错误。
②:我国法律明确要求,夫妻财产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产生约定财产的效力。本题中双方仅作出口头约定,没有合法书面协议,因此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存在配偶必然多分得遗产的规则,本题也没有给出张某多尽扶养义务等特殊可多分的情形,错误。
④:该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林某去世后,应当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张某继续偿还,正确。
10.A
【详解】①:尽管房产证登记在李某一人名下,但购房时使用了李某与前妻徐某的共同工龄,且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虽登记在李某名下,但其财产价值应视为李某与徐某共有,正确。
②: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李某遗嘱中指定小李继承全部遗产,显然包含了本应属于徐某的房屋份额,这部分处分无效。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仅对李某享有的部分遗产适用遗嘱继承,正确。
③:离婚时约定房屋由徐某和李某林居住仅设立居住权,并未转移所有权。居住权不等于继承权,也不能排除小李对李某遗产部分的继承资格。徐某和李某林可基于实际居住情况主张搬迁安置补偿等居住相关权益,但不能因此剥夺小李对李某遗产的继承权,错误。
④: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李某份额为遗产,错误。
11.B
【详解】①:该房产是夫妻两人在婚内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林某妻子过世后,一半房产应由林某和儿子、女儿三人分割,故林某无权将房产全部留给儿子,①错误。
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肖像和日期。若无两人以上见证,该遗嘱无效,②正确。
③:该录音遗嘱不一定有效,且林某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的部分,故该房产不能由儿子全部继承,③错误。
④: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对林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女儿(长期照料晚年生活),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D
【详解】①:李甲是李先生的表弟,不属于继承人,不参与继承,①排除。
②: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李先生立下的口头遗嘱不符合形式要件,口头遗嘱无效,②排除。
③:李先生与小刘是继父与继子的关系,二者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小刘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③正确。
④:李先生所立的自书遗嘱只能对其个人合法财产即其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所占的份额进行处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B
【详解】①: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合法财产,可通过遗嘱继承。儿子依公证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①正确。
②:房屋作为遗产,无论子女户口性质如何,均有权继承。城市户口子女继承后,仅不能翻建房屋,仍可享有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②错误。
③:遗嘱仅需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女儿有稳定工作与收入,不属于此类情况,遗嘱合法有效,③错误。
④:公民在民事诉讼中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女儿若与儿子产生纠纷,可依法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4.D
【详解】①:高丁是王甲的丈夫,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①排除。
②:王丙系王甲之女,故王丙是王甲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正确。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本案涉及遗赠而不是遗嘱继承,③排除。
④:A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王甲和高丁,故王甲去世后的遗产只有A房屋产权的50%,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5.D
【详解】③:老强的100万存款是个人合法财产,其订立遗嘱时意识清醒,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指向的胎儿已活体出生,遗嘱合法有效,应当被执行,③正确。
②④: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娩出时为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便存在,④正确,②排除。
①:遗嘱继承的继承人需限定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老强的行为属于遗赠,两个孙子可依据该遗赠取得100万元存款,①排除。
故本题选D。
16.B
【详解】①: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叔叔作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不属于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不能代位继承,①错误。
②:赵某无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其姑姑姨母并非法定继承人,法院是基于他们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的事实分配存款,而非适用法定继承规则,②正确。
③:法院将无人继承的房屋收归国有,是依据《民法典》的继承编规则,而非物权法定原则,③错误。
④:法院判决中,尽了更多扶养义务的叔叔分得20%份额,其余亲属各分10%,体现了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即履行更多扶养义务的扶养人可获得更多遗产份额,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7.法院判决的理由如下:
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徐某儿子):刘某是被徐某8周岁的儿子推倒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徐某)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的补充责任(轨道交通公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有义务维持秩序,若法院认定地铁公司未能有效制止徐某儿子在扶梯上奔跑,则需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18.童某某的要求只能部分得到人民法院支持。①童某某与郑某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②童某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翻越单杆的风险已经具有一定认识,课前自行翻越单杆是自甘风险的行为。在没有老师及成年人在场辅助的情况下翻越单杠并摔伤,是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童某某自身应承担相应的责任。③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郑某某出于同学互助互爱的好意提供帮助,对童某某摔伤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本人及其父母都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④某小学单杠场地不符合强制性要求的规定,且未尽到对器材的管理与维护职责,也是造成童某某摔伤的重要原因,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⑤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故某小学应承担与其责任相应的赔偿。
19.甲的遗产包括房产、轿车、存款的各一半。房产、轿车、存款均是在与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轿车、存款的50%份额属于乙所有,其余的50%份额认定为甲的遗产。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20.不支持;
理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中刘某一和刘某二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刘某二对刘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刘某二可以适当多分;由于本案中刘某立下了自书遗嘱且有效,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因此应分给刘某一30万,刘某二70万;刘某一要求全部继承的诉求,法院不支持。
21.①退还纹身费450元,会得到法院支持。理由:小石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纹身店未加核实就与之签订《纹身协议》,且合同未经小石父母同意或追认,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纹身店应退还纹身费。②赔偿清洗纹身费用8500元,不会得到全部支持。理由:自然人的身体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害。纹身店的行为损害了小石身体的完整性与健康性,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石清洗纹身的主要经济损失。同时,小石父母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未尽到监护、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