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家和万事兴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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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家和万事兴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江西省
地区(市) 宜春市
地区(区县) 袁州区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43.89 MB
发布时间 2026-03-10
更新时间 2026-03-10
作者 拾忆202068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3-10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6749908.html
价格 1.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推定有过错 (侵权人自己负责举证自己无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举证责任倒置)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都是你的错)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其他方式 主要为赔偿损失 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损害他人财物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P33相关链接 【一般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权利人xx受到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侵权行为严重,且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侵权/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无主观过错/无因果关系/无法确认损害事实,不构成侵权。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xx适用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证明自己尽到了xx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xx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注意诉讼时效。 【权利界限】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对不动产的利用时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自己便利行使权利的同时,应考虑到相邻方的利益;XX行为侵犯了邻居相邻权。 必背赋分术语 民 事 权 利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物权 知识产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客体是 人身利益 客体是物 客体是 智力成果和商标 著作权: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商标权:注册商标专用权 民事权利体系 债权 合同之债 身份权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法 律 与 生 活 法律依据 选必2《法律与生活》逻辑框架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第一目 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 第二目 敬老是义务(子女对父母) 看《知否知否》,感悟“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身远。 1.家庭中的亲属关系(身份权) (1)内容: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2)法律上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 (3)处理亲属关系法律依据: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对父母的要求:只生不养违法,只生养不教育违法,虐待子女更担责。 P43相关链接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一、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虐待子女 重男轻女 遗弃婴儿 抚养:父母从物质、生活上对子女养育和照顾。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溺婴:一切侵害初生儿生命的行为。 一、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抚养:父母从物质、生活上对子女养育和照顾。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溺婴:一切侵害初生儿生命的行为。 一、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 考法解读及注意-抚养义务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2)教育义务 (3)监护职责(义务)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一、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 案例: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思考: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1)不成立。 (2)原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小飞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侵权责任。 (2)教育义务 ①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②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3)监护职责(义务)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 无过错侵权责任 (1)抚养义务-三不得 (2)教育义务 (3)监护职责(义务) 一、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 【相关链接】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①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义务的继子女在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一样。 【相关链接】关于监护的其他情况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成年)兄、姐等。 父母未经授权,给孩子买房,可以! 父母未经同意,替孩子卖房,不行! 父母是否有权出卖未成年名下房产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义务里的“教育”是指保障子女享有教育的权利; 权利里的“教育”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必要约束、管教和引导。 一、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法官当庭判决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模拟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有人认为,女儿又不是没给钱,老李纯粹是无理取闹,请谈谈你的看法。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1 )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 2 )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注意:断绝关系协议书违背公序良俗不具有法律效力 (两个“要求”) 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没有子女的老年人,如何安排自己的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即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成年意定 监护制度 目的 含义 意义 制度缺陷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45页相关链接) 自己选的监护 通俗地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 二、薪火相传有继承(子女对父母) 意定监护人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3.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失和表现: 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法律追责: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是非法的。但只有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则应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薪火相传有继承(子女对父母) 考法注意及解读—虐待与家庭暴力 ①《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 是指家庭成员之间殴打、捆绑、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伤害和摧残行为。 ②虐待 指对公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渡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虐待与家庭暴力 虐待 家庭暴力 区 别 持续性 经常性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 肉体摧残 精神折磨 肉体摧残 联 系 两者都是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都给家庭成员造成伤害,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知识拓展: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注意:“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家和 万事兴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抚养、教育、监护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3.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育小职责大 课堂总结 敬老是义务 父母对子女 子女对父母 Lavf58.20.100 Lavf58.20.100 Packed by Bilibili XCoder v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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