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
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选必2《法律与生活》知识结构
选必
2
法律
与
生活
总则编
人格权编
物权编
合同编
侵权责任编
继承编
婚姻家庭编
全书主线: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第一单元讲的是《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讲的是《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单元讲的是《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单元讲的是《诉讼法》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证据的含义、作用、种类、
收集与保存)
二、寻求法律援助
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申请回避权利
上诉权利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原因
内容
适用情形、程序要求
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知识体系
一、起诉与应诉
二、审理与判决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起诉、立案、应诉)
(开庭审理、判决、上诉与二审程序、再审程序)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二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保障诉讼权利的原因 ?P88-1
2.公民的主要的诉讼权利 ?P89
3.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内容和适用情形(援助对象)? P90-91
4.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与要求 ? P91-2
【 问题导学】
自主学习P88-91的内容,完成下列问题并勾画标注。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第一目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P88“相关链接”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P88-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诉
讼
权 起
诉
权 答
辩
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权 申请回避权 调
解
权 反
诉
权 辩
论
权 提出证据和质
证权 上
诉
权
申请执行权 和
解
权 撤
诉
权 变更诉讼请求权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申
请
再
审
权 查
阅
权 复
制
权 法庭
笔录补正权 管
辖
异
议
权 申请不公开审理权 财产保全申请权 先予执行申请权 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勘验权
申
请
执
行
权 要求补充判决
权 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权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程序权利: 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①适用情况: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实体权利: 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民法中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公民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
P89-1
区分: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③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①律师;②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P89“相关链接1”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原告/被告)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辩护人
注意:①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存在辩护人,辩护人只存在刑事诉讼中;
②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一定是律师。
请思考:视频中体现的是公民的哪种诉讼权利?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含义: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回避制度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意:
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公民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
P89-2
回避制度中的回避主体与回避方式
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P89“相关链接2”
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①自行回避:
是前述人员发现存在法定事由后主动要求退出本案诉讼活动;
②申请回避:
是当事人等认为前述人员存在法定事由并提出申请要求其退出本案诉讼活动;
③指令回避:
是前述人员存在法定事由应当回避,但其本人未主动要求,当事人等也未提出申请,而由公安司法机关依照职权作出决定,命令其退出本案诉讼活动。
①两审终审制
②上诉自由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有权自由处分上诉权)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公民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P89-3
一审
诉讼
上诉
二审
→
→
→
补充: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P89“相关链接3”
想一想: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任何时期都可以提起上诉吗?
上诉期限
一审
生效
上诉
二审
生效
起诉
上诉并非任何时候都可提起。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书面形式,只有一个。强调结果。
2.裁定:解决程序问题,如不予受理、驳回上诉、中止诉讼等裁定;书面或口头,可以若干个。强调过程。
上诉期限
判决 裁定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名词点击
区分:起诉、胜诉、上诉、申诉、抗诉
1.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2.胜诉: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3.上诉、申诉和抗诉的比较
上诉 申诉 抗诉
主体 被告人、自诉人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理由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无须任何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一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终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但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还有三种救济途径:①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②向检察院申请抗诉;③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再审 ≠ 二审
二审:是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重新审理;
再审是对一审或二审已生效裁判的纠错。
二审法院处理结果:根据不同情形,可分别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等处理。
区分:一审、二审、再审、终审
名词点击
注:在刑事诉讼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15
请思考:纠纷中的当事人虽然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但是如果经济困难,
请不起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该怎啊么办?
寻求法律援助
二、 寻求法律援助
第二目
二、寻求法律援助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2.含义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P90“相关链接”
1.必要性
P90-1
3.内容
P90-1
未成年人犯罪、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刑期的、残疾人等
注意:法律援助 ≠ 司法救助
1.法律援助是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负责,
司法救助是由人民法院负责。
2.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的一项司法保障制度。
4.法律援助的申请(适应情形)
二、寻求法律援助
P91-1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需申请)
①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我是穷人
我是好人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申请或指定)
①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或代理。
②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P91“相关链接”)
(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我是穷人
我是未成年人
5.法律援助的程序与要求
(1)程序: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申请
审查
办理
→
→
二、寻求法律援助
P91-2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 法律援助的组织、责任主体:政府。
* 法律援助的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 法律援助的形式:咨询、代理、辩护。
*《法律援助法》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局(是行政机关,不是司法机关)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提供法律援助。
知识拓展
了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律师法》规定: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的组织、责任主体:政府),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知识拓展
22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二、寻求法律援助
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申请回避权利
上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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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内容
适用情形、程序和要求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知识体系
1.(2024·浙江高考)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高考呈现
2.(2025·全国卷高考)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高考呈现
敬请批评指正
请完成“A+评价”——导练册 上对应的练习 P151-152
新的时代已经来临,新的时代在召唤着新青年。
感谢聆听!
Lavf58.4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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